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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委换届几年一次(12篇)

发布时间:2023-01-07 10:55:05 来源:网友投稿

基层党委换届几年一次(12篇)基层党委换届几年一次  集团公司党委换届总结一_党委换届几年一次  集团公司党委换届总结一按照《党章》和中组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规定及集团公司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党委换届几年一次(12篇),供大家参考。

基层党委换届几年一次(12篇)

篇一:基层党委换届几年一次

  集团公司党委换届总结一_党委换届几年一次

  集团公司党委换届总结一按照《党章》和中组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规定及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认真做好基层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集党20__‟38号)精神要求,信息分公司党委对20__年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并在两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现就此项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这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分公司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同时也是党组织在政治、思想、组织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能否在各党支部中造就和锤炼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扎实、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支部班子,关系到分公司精细管理、自主管理及管理转型等要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为此,分公司党委对这次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全面谋划;及时研究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信息20__‟22号),对选举的时间、方法、步骤及支部委员会的设置、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基本条件、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责任人等作了详细规定。要求各党支部从10月中旬分四个阶段认真落实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筹备工作的同时,要切实以换届选举为契机,不断改进支部工作的方式方法,落实班组自主管理要求,促进安全、生产、稳定等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要认真组

  织,明确责任,注意分析换届选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发问、新问题,及时制定解决问题的预案,真正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广泛宣传,规范运作。此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中,各党支部能根据分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实施。及时召开了支委会、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对换届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认真落实。同时,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黑板报、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先后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集团公司构建和谐矿区等有关材料,对广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一次党性与党纪、权利与义务以及形势任务的党课教育,让广大党员了解掌握了选举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要求,提高了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能力。各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含不设委员会的书记候选人)的产生,都是在广泛征求和听取了全体党员的意见,集中了全体党员的意志,采取了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办法产生的;同时分公司党委还统一了各支部换届选举的大会议程,制定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统一印制了选票,为进一步提高换届选举的可操作性奠定了基础。

  三、组织认真,纪律严明。此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自11月__日营业所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至11月_日上午结束,分公司_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历时4天半,时间紧,任务重。各党支部能够认真做好选举前的各项组织工作,认真落实好会场,张

  贴横幅,悬挂党旗,制作票箱等;并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议程》组织好党员大会,规范地执行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分公司党委、党群工作部在全程指导监督的过程中,还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在全体党员中广泛开展了形势任务的教育,既谈到了集团公司

  总之,整个换届选举过程是一个加强党建、增强党性、提高素养、凝聚人心、明确任务、提高战斗力的过程,充分调动了广大党员为全面完成分公司信息化建设的工作目标面努力奋斗。

篇二:基层党委换届几年一次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基层组织,暂行条例,选举)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

  目录

  第一篇: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篇: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三篇: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四篇: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五篇: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

  正文

  第一篇: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第四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第五条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六条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第二章代表的选举第七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代表的名额一般为一百名至二百名,最多不超过三百名。其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代表名额的分配

  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第八条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第九条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第十条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第三章委员会的选举第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第十二条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第十三条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第十四条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第十五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第十六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第十七条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常委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二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第十八条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委、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第四章选举的实施第二十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

  表决通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第二十一条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第二十二条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委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第二十三条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第二十四条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第二十五条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第二十六条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第二十七条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第二十八条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第二十九条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近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第五章监督和处分第三十条本条例由上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第三十一条在选举中,凡有违反党章和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组织、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选举单位应根据本条例制定选举工作细则,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第三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由中央军委根据本条

篇三:基层党委换届几年一次

  基层党组织换届方案

  1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强我校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湖工大党字[]21号)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全院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党组织及其委员会设置原则1、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设置原则。党总支委员会一般

  由3-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或副书记1人,直属支部设书记1人。党总支(直属支部)根据自身情况设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等委员若干人(也可由书记、副书记兼任)。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除机关党总支外,其它单位符合条件的党员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为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候选人。

  2、党支部及其委员会设置原则(1)党支部设置原则。根据党章等有关规定,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应按建制单独设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按建制建立党支部的部门,可本着工作性质相近,便于领导、便于管理、便于活动的原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建立党支部。各党支部的党员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教工党支部的设置要坚持与教学、科研、管理等业务工作实体和平台相结合;学生党支部按专业设置,党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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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多的可按班级设置。(2)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原则。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由党员大会

  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支委会可根据支部党员人数的多少和实际工作要求,设组织、宣传、统战、纪检、青年、生活等委员,委员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或等于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5为宜,党员人数少的支部,一名委员可兼任多名委员工作。教学部长(副部长)原则上是教师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学工办主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原则上是学生党支部书记候选人。

  二、基层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酝酿提名原则和基本条件

  (一)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提名原则: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2、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3、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重复酝酿,广泛征求广大党员意见的原则。(二)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基本条件: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勇于创

  3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新,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团结带领群众艰苦创业,做出成绩。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热心党务工作。

  4、党性原则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全局观念公道正派,勤政廉洁,善于团结同志,紧密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具体安排(一)准备、宣传发动阶段1、学院召开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2、做好宣传发动。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自上而下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经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号召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前经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向党员讲清选举的目的意义、要求和基本做法,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二)换届选举程序1、党支部换届选举(1)确定委员会及候选人组成人数、构成情况。(2)推荐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先由党支部组织党员讨论推荐,然后党总支委员会对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查、讨论,确定拟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将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学院党委同意后,再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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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支部书记、副书记分别由支部委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由院党委审批,支部书记由学校统一行文公布。

  2、党总支(直属支部)换届选举

  (1)确定委员会及候选人组成人数、构成情况,向院党委递交召开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内容主要包括: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主要议程、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数及支部设置方案。

  (2)推荐总支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先由总支(直属支部)组织党员讨论推荐,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推荐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议拟确定委员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向院党委递交请示。经院党委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院党委派人参加),产生新一届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副书记,并报院党委审批。

  3、选举结果报批阶段1、选举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向院党委报送选举情况报告,包括党员总人数、应出席人数、实到人数、有效票数,委员、书记、副书记当选人名单及得票数。2、学院党委审批选举结果。(三)具体时间1、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需在9月25日之前上报院党委,支部换届选举工作9月30号以前完

  52020年4月19日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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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召开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的请示需在10月12

  日前上报院党委,总支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书记候选人预

  备人选需在10月15日之前上报院党委,总支换届选举工作10月

  20号以前完成。

  四、其它注意事项1、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凡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2、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通知》规定中基层党组织及其委员会设置原则进行设置。3、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在符合基本条件情况下需具有3年以上党龄。4、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能够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5、确认党员的选举权。根据党章的规定,预备党员、受留党

篇四:基层党委换届几年一次

  机关党委换届时间

  机关党委几年换届一次,机关党委换届时间

  1、党章的规定是基层支部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2、就机关党支部来说,通常的任期是两年。由于机关党支部的人员相对稳定,连任的情况较为普遍。而换届通常是在担任机关支部书记的领导干部调离之后进行支部换届的情况较为常见。

  机关党委换届工作程序

  机关党委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遇需要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换届选举一般应按以下流程进行:

  1、机关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有关事宜。机关党委一般应于任期届满两个月前召开党委会分析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条件是否具备,如具备条件,应讨论决定:

  (1)召开党员大会时间;

  (2)大会的指导思想;

  (3)大会的主要任务;

  (4)大会主要议程;

  (5)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

  (6)委员候选人推荐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等。

  2、向省直机关工委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机关党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做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后,及时向省直机关工委呈报《中国共产党单位机关委员会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

  (1)召开党员大会时间;

  (2)指导思想;

  (3)主要议程;

  (4)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

  (5)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委员名额一般为5-9名,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差额比例不少于20%;选举可直接采取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先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3、召开机关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筹备事宜。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省直机关工委批准后,即可召开机关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内容包括:

  (1)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2)确定下届委员会构成原则、委员会候选人条件、委员会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和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条件;

  (3)研究提出下届委员会组成方案;

  (4)研究起草机关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文件。两个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各支部征求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后,提交下次部机关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

  4、组织酝酿推荐提出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机关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提出下届委员会组成方案:

  (1)向机关各支部发出推荐候选人名单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推荐名额(含差额);推荐候选人应掌握的原则等,请各支部按照要求组织酝酿推荐。根据需要也可采取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进行酝酿提名;

  (2)根据各支部推荐情况,经机关党委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再返回各支部及全体党员进行讨论;

  (3)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几次反复,最后集中多数支部和党员的意见,由机关党委全体会议确定下届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此次会上,还可以审议通过机关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报告等文件。

  5、向省直机关工委呈报关于下届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几次反复,最后集中多数支部和党员的意见,由机关党委全体会议确定下届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向部长办公会报告并报省直机关工委审批后,作为建议名单,提交机关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6、做好召开机关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准备工作。省直机关工委对机关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后,即可着手相关准备工作。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

  (1)起草大会主持词;

  (2)印制选票和准备票箱;

  (3)起草大会选举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填票说明,选举办法印发各支部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4)召开各支部负责人会议。会议的内容是: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听取各支部对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的意见等;

  (5)布置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6)布置会场。

  7、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机关党委换届准备工作就绪后,即可向机关全体党员发出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要尽可能保证每一名党员都到会。会议由上届部机关委员会书记主持。召开选举大会时,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

  半数的,始得当选,否则要进行重选。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

  (2)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奏《国歌》;

  (3)上届机关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4)表决通过党委会工作报告(时间允许,还可作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也可书面提交党员大会审议);

  (5)再次清点到会人数;

  (6)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会前印发全体党员);

  (7)通过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8)宣布下届党的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

  (9)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10)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

  (11)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12)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13)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人得票情况(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

  (14)奏《国际歌》,宣布大会闭幕。

  8、召开新一届机关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党员大会后,及时召开新一届机关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必要时可增加通过某项决议)。会后要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9、新一届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结果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复。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党员大会的基本情况和选举结果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准。

  10、做好党员大会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篇五:基层党委换届几年一次

  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党章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把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严格起来、执行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基层党组织是指在企业、农村、社区、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成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基层党的委员会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其中:市直机关基层党委任期为四年,县直机关基层党委任期为三年,乡镇党委任期为五年),总支部委员会任期一般为三年,支部委员会(含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任期一般为两至三年。

  第三条基层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每年初,上级党组织要对年内任期届满的党组织下达换届提示函,提示其按期换届;基层党组织要在任期届满前两个月向上级党组织提交换届请示报告,并在换届后1个月内报告换届情况。实行双重管理的单位,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基层党组织换届前要进行业务骨干培训,换届后要进行新任党组织书记培训,并做好建章立制和材料归档工作。

  第四条基层党委每年12月底前向上级党组织报换届情况书面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基本情况、上次换届时间、计划换届时间、换届工作安排、是否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理由等,并填报本年度换届完成情况统计表和下半年度换届计划安排表。

  1/2

  第五条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党(工)委、驻蚌各单位党委每年要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统筹制定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年度计划,认真审核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报告,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于次年1月底前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

  第六条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督促指导,帮助解决换届中存在的问题,为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创造有利条件。

  第七条对不按规定报告换届情况或在报告中弄虚作假的,上级党组织要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并作为基层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本制度由中共MM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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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基层党委换届几年一次

  第一章编辑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四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条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编辑

  代表的选举

  第七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其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第八条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第九条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条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编辑

  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第十二条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第十三条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四条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

  会委员的产生:

  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五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六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常委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二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第十八条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委、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四章编辑

  选举的实施

  第十九条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二十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委、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第二十一条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委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二十四条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二十五条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二十六条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第二十七条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二十八条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

  第二十九条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第五章编辑

  监督和处分

  第三十条本条例由上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

  第三十一条在选举中,凡有违反党章和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组织、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处理。

  第六章编辑

  附则

  第三十二条选举单位应根据本条例制定选举工作细则,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由中央军委根据本条例的精神制定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规定、办法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本条例执行。

  (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酝酿推荐候选人:不管是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都要实行差额选举。酝酿推荐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其推荐方法如下:①党的机关党委、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②新建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候选人的确定,由主管部门党组拟定候选人名单。

  2、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书面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一是时间;二是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三是选举办法及差额选举的比例;四是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换届的筹备事宜。进行换届选举的

  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筹备党员大会,起草并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和会议议程,进行选举工作的宣传教育、印制选票等等。

  4、准备就绪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党支部即可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会议议程如下:

  1、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全体起立,奏《国歌》。

  2、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同志做工作报告。

  3、选举新一届委员会

  (1)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会议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4/5,会议有效,否则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办法。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前,应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监票人名单。监票人必须经大会全体党员表决通过。

  (4)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情况。正式选举前,应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推荐过程和逐个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5)检查票箱,分发选票。选票只发给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多余的选票应封存。

  (6)填写选票。选举人应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中的规定填写选票。

  (7)投票和清点选票。首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坐席顺序依次投票。然后由监票人开票箱,当众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有效;如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无效。清点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报告清点结果。

  (8)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以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并按照规定确定支部委员会委员当选人的名单。被选举人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才能够当选。

  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在选举中非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当选。被选举人得票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

  (9)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首先向党员宣布收回的选票数、有效票数、废票数;公布候选人、另选人分别得赞成票数。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的支部委员名单,并说明当选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归文书档案保存。

  4、大会结束。通过支部党员大会关于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全体起立,唱(奏)《国际歌》;宣布大会结束。

  (三)会后工作

  1、支部党员大会选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后,由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召开第一次委员会,选举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并协商确定各支部委员的分工。

  2、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之后,应立即向机关工委(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大会情况和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选举报告要写明选举大会召开的情况,应到会人数,实到人数,选举结果及每个人得票数,报机关工委批准后向全体党员宣布。

  3、谈话。由机关工委(上级党组织)领导进行任职前谈话,加深对做好机关党的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工作职责要求,进一步掌握做好机关党的工作的基本知识(根据实际情况,一般省略)。

篇七:基层党委换届几年一次

  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制度

  (20XX年11月)

  一、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机关党内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也是机关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制度化的重要标志。按期做好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换届工作,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增强机关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需要。二、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三、实施“提醒制”的程序(一)市级机关工委在每年3月份和9月份对年内任期届满的直属党组织下发书面提醒通知。(二)直属党组织接到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研究确定换届选举时间,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级机关工委备案。(三)直属党组织换届选举后一周内向市级机关工委报告选举结果。(四)市级机关工委接到选举结果请示后一周内予以批复。四、市级机关直属党组织任期届满后,应按期进行换届

  选举。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须经市级机关工委批准。五、提前换届选举的几种特殊情况(一)委员缺额较多,使党组织工作受到影响的;(二)委员会班子存在严重问题,党员强烈要求改选的;(三)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提前改选的。六、延期换届选举的几种特殊情况(一)多数委员被派遣临时外出工作,无法按期选举的;(二)任期届满时,正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紧迫任务难以改选的;(三)遇到某些突发性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党组织必须全力以赴去处理的;(四)党组织存在问题正在进行整顿,改选条件不具备的;(五)党员外出较多,大会达不到规定人数的;(六)新建立的单位,选举条件不成熟的;(七)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延期改选的。七、延长换届选举时间的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年。八、市级机关直属党组织需要延期换届的,应由党组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到届前一个月书面上报市级机关工委审批,研究批复后,方可延期换届。九、市级机关工委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目标管理、量化

  考核,对无故延期的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一)对无故延期三个月不换届的直属党组织,下发《限期换届通知书》。(二)对无故延期六个月不换届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三)对延期一年以上不换届的单位,取消其各类党内评先评优资格。十、按照党建工作分级管理的原则,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对下属党组织实行换届提醒,并参照以上要求和程序执行。十一、本制度由中共XX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八:基层党委换届几年一次

  《【集团公司党委换届总结一】党委换届几年一次》

  摘要:此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自11月xx日营业所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至11月x日上午结束,分公司x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历时4天半,时间紧,任务重,各党支部能够认真做好选举前的各项组织工作,认真落实好会场,张贴横幅,悬挂党旗,制作票箱等;并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议程》组织好党员大会,规范地执行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总之,整个换届选举过程是一个加强党建、增强党性、提高素养、凝聚人心、明确任务、提高战斗力的过程,充分调动了广大党员为全面完成分公司信息化建设的工作目标面努力奋斗

  集团公司党委换届总结一

  按照《党章》和中组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规定及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认真做好基层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集党20xx‟38号)精神要求,信息分公司党委对20xx年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并在两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现就此项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这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分公司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同时也是党组织在政治、思想、组织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能否在各党支部中造就和锤炼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扎实、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支部班子,关系到分公司精细管理、自主管理及管理转型等要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为此,分公司党委对这次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全面谋划;及时研究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信息20xx‟22号),对选举的时间、方法、步骤及支部委员会的设置、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基本条件、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责任人等作了详细规定。要求各党支部从10月中旬分四个阶段认真落实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筹备工作的同时,要切实以换届选举为契机,不断改进支部工作的方式方法,落实班组自主管理要求,促进安全、生产、稳定等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要认真组织,明确责任,注意分析换届选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发问、新问题,及时制定解决问题的预案,真正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广泛宣传,规范运作。此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中,各党支部能根据分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实施。及时召开了支委会、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对换届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认真落实。同时,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黑板报、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先后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集团公司构建和谐矿区等有关材料,对广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一次党性与党纪、权利与义务以及形势任务的党课教育,让广大党员了解掌握了选举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要求,提高了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能力。各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含不设委员会的书记候选人)的产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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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在广泛征求和听取了全体党员的意见,集中了全体党员的意志,采取了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办法产生的;同时分公司党委还统一了各支部换届选举的大会议程,制定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统一印制了选票,为进一步提高换届选举的可操作性奠定了基础。三、组织认真,纪律严明。此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自11月xx日营业所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至11月x日上午结束,分公司x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历时4天半,时间紧,任务重。各党支部能够认真做好选举前的各项组织工作,认真落实好会场,张贴横幅,悬挂党旗,制作票箱等;并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议程》组织好党员大会,规范地执行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分公司党委、党群工作部在全程指导监督的过程中,还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在全体党员中广泛开展了形势任务的教育,既谈到了集团公司第二轮大发展的广阔前景,又谈到了分公司今后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并要求新一届党支部及支部班子在充分学习、领悟、掌握十九大大精神的同时,深入贯彻到信息化建设的每一个环节;要不折不扣地执行、贯彻分公司的各项战略意图;要落实好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要求,带好党员、干部、职工队伍。通过形势的宣传,广大党员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和鼓舞。四、认真总结,积极谋划。分公司7个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历时一个多月积极筹备和4天半紧张有序的工作,获得了圆满成功。各党支部能够认真总结20xx年以来各项工作,并对今后三年党支部发展规划进行了展望。分公司现有正式党员x人,因下岗外出打工、生病等原因不能到会共x人,实际应到会正式党员x人,实到会正式党员x人,实到会正式党员占应到会正式党员的x﹪,较上次换届选举有大幅提高,说明党员的政治意识、关心支部建设的理念不断加强。各支部在换届选举结束后,设立支委会的支部都及时召开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对班子成员进行了明确分工,相关材料及时进行了上报。总之,整个换届选举过程是一个加强党建、增强党性、提高素养、凝聚人心、明确任务、提高战斗力的过程,充分调动了广大党员为全面完成分公司信息化建设的工作目标面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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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基层党委换届几年一次

  培训课件: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

  基层党组织设置及换届选举制度

  颜泽平

  为加强我局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使基层党组织永葆生机与活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我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四章换届选举

  第十条党的机关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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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为了使选举工作及时得到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应事先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下一届委员组成和选举准备情况,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选举。

  第十二条委员的提名和产生程序一般为:(一)召开委员会确定下届委员会名额、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二)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三)将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及酝酿产生的情况,提请大会讨论或征求党员意见。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选举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四)将正式候选人名单及拟任书记、副书记人员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选举。第十三条选举前应实事求是地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情况(简历、工作实绩、主要优缺点等),让选举人了解候选人,使选举人投票时能够择优选举,避免盲目投票,以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第十四条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含五分之四)。第十五条应到会人数的计算。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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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四)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出的;(六)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殊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凡上述情况之外的党员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第十六条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和持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七条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第十八条选举程序主要是:(一)说明到会的党员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二)通过选举办法,宣布候选人名单;(三)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四)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时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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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票;(六)清点收回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七)计票;(八)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第十九条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第二十条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的票面除规定的项目外,不得编号或作任何记号,否则应视为废票。第二十一条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半数者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将这几人再提交大会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第二十二条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得赞成票少于半数(含半数)的,不能当选。在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时,也不得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补足,所缺名额可经过选举人进一步酝酿,在未超过半数的人选中重新进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征得多数党员同意,也可不再进行选举。第二十三条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对其他委员进行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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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党的机关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选出的委员会委员名单及职责分工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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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基层党委换届几年一次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精选物业管理文章。

  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办法第一条基本原则(一)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项目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二)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三)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四)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六)选举一律采用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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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党(总)支部选举(一)党(总)支部选举一般应在任期届满三个月内进行。(二)党(总)支部选举工作应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由所在党(总)支部具体组织实施。(三)要把向党员进行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和党内选举基本知识教育贯穿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增强党员民主意识,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四)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召开总支(支部)党员大会,对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明确分工抓落实。2、认真做好党(总)支部工作报告。对任期内党(总)支部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下届党(总)支部工作提出建议。要广泛听取党员和职工的意见,党(总)支部委员会认真讨论审议,形成正式报告。3、认真搞好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可在广泛酝酿推荐基础上进行集中,也可由本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先提出初步建议名单,再广泛听取意见。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产生候选人,都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中,报上级党组织批准。4、准备好选票和投票箱。选票名单应按姓氏笔划排列。(五)召开党(总)支部大会,大会应由党(总)支部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大会的主要议程:一是听取本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二是选举产生下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六)党(总)支部大会选举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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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负责党(总)支部大会选举工作的监票人、计票人,应从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荐,并经党(总)支部大会表决通过。

  (八)选举结果应从获得到会半数以上赞成票的人员以得票多者当选。(九)当选支部委员会成员应推荐一名同志主持第一次党(总)支部委员会议选举书记。充分协商,明确分工,并将党(总)支部大会选举结果和党(总)支部委员会分工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党委工作部审查,并提交党委批复。(十)党委批复应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宣布或张榜公示。第三条基层党组织党员大会选举程序(一)会议准备1、拟定选举大会议程;2、草拟选举办法;3、印制选票;4、准备票箱;5、选取工作人员(二)会议选举工作基本议程1、选举大会开始后,通过选举办法。2、大会主持人介绍候选人情况。3、通过监、计票人员。监、计票人员可由党员提名,也可由党(总)支部提名,但候选人不得担任。4、监、计票人员清点有选举权的党员数。预备党员和没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应另指定位置就坐。5、监、计票人员检查票箱落锁。6、监、计票人员发放选票。核对选票发放数和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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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是否相符,并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多余选票剪角作废。7、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要求,有选举权的党员填写选票。8、投票。9、选举工作人员开箱清点选票。核对收回票数与实发票数是否相符,

  并向大会主持人报告。10、大会主持人宣布收回票数情况和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票数少于或

  等于实发票数,则选举有效;若多于实发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清点人数,发放和填写选票、投票。

  11、监、计票人计票。计票结果按候选人得票多少排序,并填写书面报告,由监计票人签字,并向大会宣布选举计票结果。

  12、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委员当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

  13、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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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基层党委换届几年一次

P>  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届满前应提前1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宜确定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初步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等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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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直属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市直属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是指重庆市直属机关党的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支部委员会,包括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条。机关党的委员会任期为4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任期为4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任期为3年;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期为2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第四条。机关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9人,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人,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第五条。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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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六条。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原则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第二章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第七条。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届满前,应提前1至2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宜,确定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初步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等,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上级党组织原则上应在20个工作日之内对请示事项进行批复。第八条。上级党组织批准同意换届选举后,应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由上一届委员会进行考察,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由上级党组织进行考察;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后进行选举,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后进行选举。第九条。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第十条: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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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方为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本人同意不参加选举的;3、工作调动、下派锻炼、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而未转出,又不能参加选举的;4、其他经认定可不计入应到会人数的。第十一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第十二条。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委员会委员选举的监票人应从不是委员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书记、副书记选举的监票人应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第十三条。选举前,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向选举人进行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第十四条。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第十五条。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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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第十六条。投票结束后,应将发出选票数和收回选票数加以核对。

  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选举结果由监票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

  第十七条。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第十八条。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应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直接选举产生。

  设立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应将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一次全委会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的结果在机关党的委员会一次全委会上通过。

  第十九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补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出缺,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补选,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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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重庆市直属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由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工委”)组织部负责检查督促实施。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在规定时间内未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的,党工委组织部应督促其按期进行换届,指导其按规定程序进行选举。

  第三章换届选举的违纪处理第二十一条。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第二十二条。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若出现违内选举有关规定和程序,造成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党工委在调查核实后,应做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对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定所列程序性要求主要针对党员大会形式,党员代表大会有关程序性要求请按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内容仅供参考

篇十二:基层党委换届几年一次

P>  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测试题(170题)

  1.党的最根本的纲领性文件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章程》。

  2.《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员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3.入党誓词的内容是什么?

  答: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4.党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5.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6.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答: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7.党员在什么情况下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答: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8.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什么?

  答:实现共产主义。

  9.党的根本宗旨是什么?

  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0.党的一切工作要以什么为最高标准?

  答: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11.什么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

  答: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12.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是什么?

  答: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

  13.党的思想路线是什么?

  答: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14.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什么?

  答: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15.党的三大优良作风?

  答: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

  16.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什么?

  答:密切联系群众。

  17.我国的立国之本是什么?

  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18.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答: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根本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9.我国的强国之路是什么?

  答:改革开放。

  20.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的条件是什么?

  答: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21.党组织基本制度主要包括哪些?

  答: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22.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内容及要求是什么?

  答: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

  23.什么是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答: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是指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24.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哪些职务?

  答: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等,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

  25.支部、总支、基层党委几年换届一次?

  答: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到三年。

  26.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几年一届?

  答: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27.党组织议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28.过硬党支部的标准是什么?

  答:1.思想过硬。2.组织过硬。3.班子过硬。4.业务过硬。5.作风过硬。6.保障过硬。

  29.什么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答:“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论证,实行科学决策。

  30.党的根本组织制度是什么?

  答:民主集中制。

  31.党的领导主要是哪几方面领导?

  答: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32.党的群众路线是什么?

  答: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33.党纪和国法的关系是什么?

  答: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

  34.什么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

  答:党的基本路线。

  35.“三大历史规律”指的是什么?

  答: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

  36.十九大召开的时间什么?

  答:2017年10月18日至24日。

  37.十九大是在什么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

  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

  38.十九大报告的主题是什么?

  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39.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什么?

  答: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40.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是什么?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41.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什么?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42.十九大报告强调的“四个伟大”是什么?哪个伟大起决定性作用?

  答: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43.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包括哪些?

  答: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44.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三个始终”是什么?

  答:我们党要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始终成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身必须始终过硬。

  45.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个必须”是什么?

  答:必须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必须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先进社会制度;必须合乎时代潮流、顺应人民意愿,勇于改革开放,让党和人民事业始终充满奋勇前进的强大动力。

  46.十九大报告对反腐败成效是如何定性的?

  答: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47.如何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

  答: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五年来的成就是全方位的、开创性的,五年来的变革是深层次的、根本性的。”

  48.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内外形势变化和我国各项事业发展提出的一个重大时代课题是什么?

  答:必须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49.十八大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哪些历史性成就?

  答: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思想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强军兴军开创新局面,港澳台工作取得新进展,全方位外交布局深入展开,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

  50.过去五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情况如何?

  答:国内生产总值从五十四万亿元增长到八十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

  51.十九大报告中,对“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如何生动描述的?

  答: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52.我们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中总结的“两个只有、才能”是什么?

  答: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

  53.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是?

  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54.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55.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是什么?

  答:文化自信。

  56.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什么?

  答: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57.什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

  答:农业农村农民问题。

  58.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树立怎样的法治理念?

  答: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59.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做到什么?

  答: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60.最大的民生是什么?

  答:就业。

  61.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保障体系?

  答: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62.“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是什么?

  答: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63.“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指的是什么?

  答:从十九大到二十大。

  64.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指的是什么?

  答:从现在到二?二?年。

  65.二?二?年我国扶贫目标是什么?

  答:在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66.打赢脱贫攻坚战,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是什么?

  答: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67.社会治理的“三共”“四化”指的是什么?

  答:共建、共治、共享;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

  68.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必须树立和践行的理念是什么?

  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69.十九大报告中,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六个任何”是什么?

  答: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

  70.十九大报告强调我们党面临的的“四个考验”是什么?

  答: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71.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三个坚持、一个坚决”是什么?

  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

  72.全党同志的根本政治担当是什么?

  答: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

  73.十九大报告强调在人才建设上形成什么样的局面?

  答: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

  74.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是什么?

  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75.十九大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工作的特点是什么?

  答: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是党中央确定的这次修改党章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这次修改党章工作的一个鲜明特点。

  76.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进行了哪些修改?

  答:1、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的指导思想。2、增写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位的内容。3、充实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的内容。4、调整充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方面的内容。5、充实完善党的基本路线方面的内容。6、充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内容。7、充实国防和军队建设、民族关系、统一战线、外交方面的内容。8、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9、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领导的重要思想写进党章。10、对条文部分作了适当修改。

  77.习近平在发表2018年新年贺词中提出民生工作是如何要求的?

  答:我们伟大的发展成就由人民创造,应该由人民共享。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78.党面临的“四大危险”是什么?

  答: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79.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布局是什么?

  答:“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80.“两学一做”具体指的是什么?

  答: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8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象是谁?

  答:全体党员。

  8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础和关键是什么?

  答:基础在学,关键在做。

  8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抓住“关键少数”,抓实基层支部。

  84.合格党员的“四讲四有”内容是什么?

  答: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85.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党员进一步增强哪“四个意识”?

  答: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86.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党员进一步坚定哪“四个自信”?

  答: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87.“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什么?

  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88.四个“铁一般”的内容是什么?

  答: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

  89.我们党能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基本能力是什么?

  答: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90.“三老四严”指的是什么?

  答:对待革命事业,要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对待工作,要有严格的要求,严密的组织,严肃的态度,严明的纪律。

  91.“五个好作风”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勤于学习好作风、严谨细致好作风、勤勉高效好作风、务实担当好作风、严格自律好作风。

  92.“三个好把式”指的是什么?

  答:追求卓越的好把式、雷厉风行的快把式、埋头苦干的真把式。

  93.“三严三实”的具体内容?

  答: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94.“四风”是指的是什么?

  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95.“四个合格”党员内容是什么?

  答: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96.“三个不为”指的是什么?

  答: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

  97.“五个坏作风”指的是什么?

  答:思想僵化、标准不高、效率低下、担当不足、纪律松弛。

  98.“三个坏把式”指的是什么?

  答:坐而论道假把式、拖拖拉拉软把式、弄虚作假歪把式。

  99.“五零”承诺服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

  100.“三率”指的是什么?

  答:机关工作人员出勤率、在岗率、专注率。

  10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答: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10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答: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103.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哪些?

  答: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0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哪“六大纪律”?

  答: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105.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怎么处分?

  答: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

  106.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是什么?

  答:改组、解散。

  107.留党察看处分的期限是怎么确定的?

  答: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108.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什么权利?

  答: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09.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多长时间不得重新入党?

  答:五年内。

  110.《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区分为哪几种?

  答: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111.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什么样的处理?

  答:终止其代表资格。

  11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是什么?

  答:坚定理想信念。

  113.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条例》规定给予什么处理?

  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114.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什么处分的?

  答:开除党籍。

  115.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哪个职务?

  答:最高职务。

  116.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怎么处理?

  答:予以除名。

  117.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18.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几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答:二年内。

  119.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开除党籍处分。

  120.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几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

  答:一个月内。

  121.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几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

  答:一个月内。

  122.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答: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123.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答: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124.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答: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125.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什么党员权利?

  答: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126.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答: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

  127.党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多长时间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答: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128.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129.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是什么?

  答:监督。

  130.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什么?

  答: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131.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和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什么?

  答:纪律严明。

  13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13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问责工作的核心思想是什么?

  答: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134.问责的主体是什么?

  答: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35.问责的对象是什么?

  答: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136.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包括什么?

  答: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

  137.诫勉包括什么?

  答:诫勉既包括谈话诫勉,也包括书面诫勉。

  138.监督主体有哪四类?

  答:党的中央组织监督;党委(党组)的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139.党内监督的任务是什么?

  答: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

  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140.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是什么?

  答: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

  14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的内容是什么?

  答: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4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143.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答:撤销党内职务。

  144.依规依纪重点审查的是哪几种干部?

  答: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145.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点是什么?

  答: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

  146.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是什么?

  答: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

  147.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履行那些监督职责?

  答:(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二)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148.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由谁承担?

  答: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

  149.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什么?

  答:检查、通报、改组。

  150.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什么?

  答: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151.“五大发展理念”是指什么?

  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15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什么?

  答:全面依法治国。

  153.什么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必须长期坚持?

  答:统一战线。

  154.十九大报告对文化自信是如何描述的?

  答: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

  155.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总任务是什么?

  答: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156.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的什么?

  答:意识形态。

  157.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三个事关”是什么?

  答: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

  158.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59.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三有”是什么?

  答: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

  160.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是什么?

  答:建设教育强国

  161.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是什么?

  答:建设生态文明。

  162.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理想,实现的基础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

  163.党的中心工作是什么?

  答:经济建设。

  164.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什么?

  答:发展。

  165.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时代主题仍然是什么?

  答:和平与发展。

  166.要引导职工树立哪“三观”?

  答: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167.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什么?

  答:思想道德建设。

  168.“一带一路”的内容是什么?

  答:“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

  169.“中国梦”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伟大的梦想,称之为“中国梦”,其基本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17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是什么?

  答: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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