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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制度与共同富裕关系研究——基于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视角

发布时间:2023-08-31 21:50:02 来源:网友投稿

陈建华,刘津璐

(1.中央财经大学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北京 100098;

2.全国政协委员会 办公厅,北京 100098)

民主是一种社会观念,是一国社会经济发展经历漫长的社会生产实践过程,留存于人民群众意识中的价值共识的社会意识公共背景,是人民群众在社会生产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对生产关系、生产过程、生产对象、生产成果的价值判断。民主与社会生产关系中个体生产活动相契合,是个体社会生产活动实践过程的需要,具有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两种属性。社会状态是对个体自然状态无限欲望产生相互作用形成的约束收敛,用来协调社会生产关系中基于个体之间相互承认的稳定性、动态性、互动性等的生产关系,以期扩大个体社会生产活动范围与效用。民主与个体的生产活动并不总是相契合。民主是建立在特定生产方式上反映阶段性生产关系的制度设计,既反映了过去积累的社会结构形成的经济基础决定的政治体制的结构、功能与效能,也反映了未来预期的积累的社会结构形成的经济基础对政治体制的影响。当积累的社会结构造成贫富差距后,民主的观念会与社会生产活动相分离,成为可塑造的社会观念。一国建立的民主制度绝不是“舶来品”,而是内生于本国社会实践发展过程,逐渐契合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演化而发生跃迁变化。

“从民主真谛出发,近代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打出自由、民主等口号,激动人心,但实现的只是少数人的民主。直到19世纪中叶轰轰烈烈的工人运动兴起,经过劳苦大众的奋斗,以追求平等与公正为核心的大众民主,才逐渐变成席卷世界的现代潮流,成为全人类共同价值。‘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国民主实践,是这个世界潮流的一部分”[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以人民为主体创造积累社会财富结构,形成共同富裕积累的社会结构,核心是在民主制度的保障下,人民参与事关切身利益的社会事务的能力,以及推动为解决社会事务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的集体决策所施加的影响。中国共产党从孕育建党之初,就将建立民主制度下的党政体系作为历史使命,推动中国民主制度建设符合中国社会经济积累发展的时代特征要求,推动中国人民群众全面发展,逐步构建新时代全新模式的民主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推动和实现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阐释清楚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保障对于凝聚共同富裕的共识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引领下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价值共识,有利于加快推进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

民主作为一种社会观念,存在国际国内差异,在社会经济发展路径上反映了积累的社会结构的质效,在共同富裕的路径下反映了人民群众获得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公平与质效。人类历史上未曾有过实现一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即使西方发达国家也不曾提出共同富裕的理念,反而贫富差距在逐渐扩大。在理想状态条件下,个体存在的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属性决定了民主制度的形式与内容。然而,生产的历史过程改变了积累的社会结构,主要体现在劳动创造价值并不以劳动者个体意志判断作为分配占有的依据,而是将各种潜在的隐匿性分配占有的形式嵌入生产全过程,形成了隐性分配占有的潜在规则,使得个体存在的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发生了改变,引致民主制度与共同富裕发生了分离性。为了矫正这种分离性,政府组织通过构建民主制度与共同富裕的融合性,可以保障劳动者个体意志判断与劳动创造价值的分配占有具有统一性,激发劳动者创造的潜力与活力。共同富裕是民主制度实践的结果,民主制度是共同富裕的前提与保障。

(一)民主制度与共同富裕的分离性

洛克在《政府论》中从个体判断意志与维护自由权利的角度将个体所处的状态分为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2]。在自然状态下,个体具有按照意志能力判断自己的权利并加以维护的自由。自然状态有利于个体按照意愿判断自由缔结协议,结成契约型的正式与非正式的组织。在社会状态下,个体按照协商的规程构建公民社会(政治社会)。社会状态是对自然状态中个体无限诉求产生的种种弊端形成的社会约束,是公民自愿放弃在自然状态下对危害他人行为所施加的裁判的自然权力,将裁判权力交给社会共同体,通过构建稳定的法规和裁判机构公平公正地实施裁量权。洛克首次提出“劳动创造价值”的理念[3],对后续学者研究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全新视角,但并未就此与民主形成的过程联系起来进行论述。随着社会状态的变迁,自然状态也会发生改变,主要体现在劳动创造价值的过程与结果,以及价值的分配占有形式。在自然状态下,个体意志的判断与维护需要社会状态赋予其更多的内涵,矫正劳动创造的价值分配占有与自然状态的偏离。也就是说,劳动创造的价值分配占有并不会依据自然状态下个体意志判断实现公平,也与脆弱性的社会状态无关,更多地体现在生产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生产关系,以及所建构起的分配占有制度的形式与内容。受社会生产的历史过程影响,民主制度就与劳动创造的价值的分配占有制度有了内在的联系,其分离性反映了积累的社会结构是偏向于多数人还是少数人,或者社会结构能否自发地调整这种分离性。随着社会生产的历史进程,在社会状态没有足够动力调整积累的社会结构所产生的社会矛盾,即民主被专制所代替时,社会状态会受到积累的社会结构的影响,其形成的社会制度就会偏向于拥有较多财富的少数人。这些少数人通过占有知识的形式来制定社会运行制度,形成更有利于他们的社会状态。如果社会结构没有足够动力调整这种只有利于少数人的社会制度时,所塑造的民主并不能遵从洛克所提倡的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而是两者同时发生了质变,自然状态变成了他们宣扬的“自然禀赋”,社会状态变成了西方社会宣扬的“民主”。人民群众劳动创造的价值分配占有形式与内容决定了民主的形式与内容。西方社会民主制度并不是建立在积累的社会结构基础上的。在西方社会中,积累的社会结构更有利于少数人的富裕,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占有少部分物质财富,少数资本家占有绝大多数物质财富。因而,在涉及个体切身利益的社会公共事务中,西方社会中的人民群众并不具有真正的评议权,也难以影响少数资本家的政治决策,如对他国发起战争的军事行动。因而,西方社会中的民主只是少数资本家的“民主”,人民群众不具有实质性民主的权力。

考察民主制度与共同富裕的关系,需要从考察以技术标准划分的生产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特征,对劳动创造价值分配占有的形式与内容作为逻辑起点,剖析近代以来技术进步推动的四次工业革命过程中民主制度与共同富裕互动演化所形成的作用机理。总的原理就是,科技创新越发展,越要求更高一级的民主制度与之相契合。然而,拥有科技创新能力的劳动者毕竟是少数,与普通劳动相比,创新劳动与专业知识的结合有能力要求社会状态赋予更多的自主选择决策的权力,以及要求更多的分配占有所创造的劳动价值。创新劳动的众多要求推动了基于民主制度产生的公平公正性的社会状态对赋权形式的满足感。虽然,社会状态赋权形成了新的民主制度安排,对所有劳动者都是有效的。但是,普通劳动与创新劳动所创造的劳动价值在价值量上存在巨大差异,价值分配占有更有利于创新劳动,而不利于普通劳动,就会产生系统性的贫富差距。如果社会状态不能够主动调整这种差距,积累的社会结构就会越来越有利于创新劳动,而不利于普通劳动。社会状态赋予的民主制度就会走向民主的反面,形成所谓的精英层面的威权制度。本文称之为技术进步主导的“民主悖论”,即技术进步本来是要推动民主制度的良序发展,反而因为积累的社会结构失衡造成劳动创造价值分配占有出现严重分化,导致民主的退步。技术进步所形成的社会语义结构有利于创新劳动,而不利于普通劳动。普通劳动丧失了参与社会事务的话语权,其自然状态需求的民主权利也随之丧失。如果没有广泛的基层政权组织来贯彻执行中央层面制定的政策,主动调整因技术进步造成的社会贫富差距,那么即使社会状态做出调整的姿态,也只是在延缓劳动者与价值分配占有之间分离产生的矛盾的爆发。这种系统性的社会矛盾爆发是不以人的意志而发生转移的,只有社会状态拥有统一形式的普遍的自组织与他组织的基层组织嵌入社会系统的各个层面,通过构建创新劳动自愿贡献多余的劳动价值,才能系统性地调整和消除社会矛盾。这与中国共产党一贯讲求的奉献精神是相吻合的。

技术进步既推动了四次工业革命的递进演化,也导致积累的社会结构发生了迁移。总的来说,每一次工业革命替代上一次工业革命是在劳动分工协作基础上发生的,从事体力劳动的普通劳动是分工协作的主体,积累的社会结构引致社会资本的集中。前三次工业革命仍处于机器为生产基础的社会化大工业生产时代,资本支配劳动服从于生产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技术发展的条件下,机器代替劳动成为生产的主角,并弱化了劳动在生产中的综合能力。在生产流水线上,劳动需要接受技术组合的分工,劳动只能从事全部技术中的某一局部技术过程的生产任务。“资本发展成为对劳动,即对发挥作用的劳动力或工人本身的指挥权。它并没有直接改变生产方式”[4]433。普通劳动从手工业时代掌握全部生产技术向大工业时代只掌握生产流水线上的局部技术,普通劳动之间存在高度替代性,体力劳动分工协作从属于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分工,普通劳动没有能力决定劳动创造的价值的分配占有形式,积累的社会结构促使社会资本向生产资料占有者集中。从事体力劳动的普通劳动不能均等地分配占有所创造的价值,造成了个体之间贫富悬殊的社会事实。然而,当以机器为基础的大工业生产进入后期,前三次工业革命也促进了智力同体力的分离。正如马克思所言,“生产过程的智力同体力相分离,智力变成资本支配的劳动的权力,是在以机器为基础的大工业中完成的”[4]359。智力变成一种劳动的权力并不是劳动的天然属性,而是一个人的剩余劳动转化为另一个人的生存条件成为普遍的事实关系时,才能完成这一分离。“机器把工人家庭的全体成员都抛到劳动市场上”[4]432,完成了以流动性的劳动市场为经济体系的基本制度的构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劳动条件和劳动产品具有与工人相独立、相异化的形态。随着机器工业的发展,机器与劳动成为完全对立的形态。当劳动具有了与生产资料相独立、相异化的形态,劳动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社会化,剩余劳动才能作为资本运动逻辑的起点与科技创新自发的起点,完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制度闭环的构建。马克思指出,“资本起初是在历史既有的技术条件下使劳动服从自己的”。流动性的劳动市场成为大工业生产中必要的制度安排,使得科技创新初次具有了独立的社会形态,为第四次工业革命创新劳动提供了社会场景基础保障。然而,前三次工业革命极大地丰富了社会资本,所形成的资本集中也必然导致民主制度的迟滞。

(二)民主制度与共同富裕的融合性

民主制度与共同富裕的融合性反映了更高等级的文明形态正在形成,或者是社会结构能动地调整分离性使其走向融合性,其蕴含的变革动力来自人民群众这一社会财富的创造主体,需要通过推动民主制度保障劳动价值分配占有的公平公正。

在积累的社会结构方面,第四次工业革命与前三次工业革命呈现出质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第四次工业革命是信息化、数据化与智能化主导社会生产,解放了普通劳动者的体力劳动,极大地促进了劳动分工协作,创新劳动脑力劳动的分工协作是主体,积累的社会结构呈现出社会资本追随创新劳动创造价值方向进行集中。在第四次工业革命中,创新劳动为了分散创新产生的风险,追求多元化价值创造发展方向,导致社会资本既要呈现集中,也要追随创新价值生成方向分散投入。在创新价值生成方面,需要分散化的社会资本投入,以降低创新风险。在创新成果转化方面,需要集中社会资本投入,形成“大集成”的社会生产体系。创新劳动最显著的特征是创新劳动与专业知识(生产资料)具有不可分离性,这一特征决定了社会状态需要赋予创新劳动决定其所创造价值的分配占有[5]。创新劳动创造新质使用价值的方式与传统的产品生产方式有本质的区别。创新价值生成需要构建“小型化”的创新网络,而产品生产需要超大规模型生产。创新网络与市场存在互补、替代关系,赋予创新劳动自主权可以有效构建流动性的创新劳动市场。创新劳动通过流动性获取创新能力的提升。创新成果转化需要构建“大集成”的社会化、智能化生产体系,建立起创新劳动创造的价值实现多次转化。创新价值生成与创新成果转化的分离性决定了,在前三次工业革命中,劳动价值分配占有更有利于掌握产品生产资料的个体,创新劳动还没拥有劳动价值分配占有的权力。在第四次工业革命初期,社会状态要适度赋予创新劳动根据创新价值生成贡献大小分配占有创新价值的权力,允许社会资本适度地向创新劳动创造价值方向的集聚。在第四次工业革命中后期,创新劳动较早地实现了满足个体生命周期维持全部正常生活的物质基础,可以通过自身创新能力极大地调动社会资本向创新价值方向投入。社会状态需要建立起鼓励创新劳动贡献出超出保障生命周期财富的制度,逐步实现全部劳动者均等化分配占有劳动创造的价值,实现真正的共同富裕。在第四次工业革命中,创新劳动的任务不只是满足实现自身创新价值的需要,还需要承担起将普通劳动转变成创新劳动的职能。否则,技术进步导致的“民主悖论”也会阻碍创新劳动自身创新价值的实现。中国共产党需要吸引更多的创新劳动成为党组织成员,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引领性和奉献性,推动积累的社会结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相适应。

在第四次工业革命中,民主制度与共同富裕统一于创新劳动自身创新价值实现的需要,创新劳动需要承担起所肩负的社会职能,才能实现洛克提出的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然而,资本主义社会并没有足够的动力来调整积累的社会结构导致的贫富差距。这是因为,资本一旦形成了支配劳动的绝对权力,掌握资本的资本家既不是普通劳动,也不是创新劳动,他们希望通过永久地控制劳动创造的价值,形成对资本的绝对占有,进一步形成对绝对权力的占有。普通劳动和创新劳动只是从属于资本价值增殖的需要,一旦积累的社会结构发生迁移,两者都会面临剧烈的社会结构变动,陷入竞争性恐慌中。这充分说明了,民主制度与共同富裕不可能同时出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甚至没有共同富裕的社会结构而广谈民主,则是资本主义社会有意塑造的意识形态,与劳动价值分配占有毫无关系。由于民主制度与共同富裕存在分离性的冲动,需要具有普遍的基层组织作为组织保障,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其融合性。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社会既不可能实现民主制度,也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完全实现两者的融合。中国共产党提出共同富裕理念,既反映了党的百年奋斗积累的社会结构为共同富裕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制度基础和文化基础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也反映了建党初心——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党的一大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指出,“社会阶级区分消除”,更多体现在社会生产与占有形式差别的消除。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中国建设符合国情发展的民主制度,既要形成对“西式民主”的比较优势,消除其预设的社会观念对青年的影响,避免陷入西方设计的盘剥全球社会劳动剩余的陷阱,在民主价值共识的社会意识公共背景基础上,也要形成平衡国内区域间积累的社会结构性差异,在共同富裕基础上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愿望。

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民主制度实践的阶段性、革命性重大社会成果。中国共产党建党的原则之一是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凝聚起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磅礴伟力。在不同时期,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国情制定革命和建设目标,中国民主制度建设也会主动契合这种变化的需要而发生变迁,基本原则是通过发展人民民主制度实现某一时期内人的全面均等发展,在此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人民民主制度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人民民主制度、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民主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三个阶段的人民民主制度逐步递进,形成有序的法制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其逻辑关系主要突出人民为主体与人民是第一性的民主要求。在这三个历史阶段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根据积累的社会结构提出革命和建设的具体任务,所推动的共同富裕理念也有较大不同。然而,其民主制度的核心没有发生改变,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方面,赋予人民群众公平公正地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力,建立起人人全面均等的发展机会。

(一)新民主主义时期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的共同富裕

社会事务由既相互独立又内在联系的事件构成,可以根据事件的性质、内容、联系等进行系统化分层归类,自发地形成社会网络结构,并根据网络节点决定参与个体的受益。如果社会网络结构属于自发性的自组织网络结构,没有较强的他组织公权力约束,就会形成具有网络节点中心位置的个体获益要远远大于网络边缘位置的个体,出现较广泛的系统性的社会贫富差距。在旧中国乡村社会中,地主阶级拥有绝大部分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民阶级几乎无土地,农民阶级租赁地主阶级土地看似是建立在两者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然而,没有公权力约束,高息地租和其他形式的高利贷成为盘剥农民劳动剩余的隐形制度。同时,乡绅治理模式形成的社会网络结构统治了乡村事务话语权。农民阶级无任何评议公共事务的话语权,即使在个人切身利益受损时,也因为没有参与评议事务的权力而难以得到保障。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革命的任务是反帝反封建。革命的主要力量是深受压榨和剥削的农民阶级。革命的主要任务是在乡村建立人民民主代表制的乡苏政权,发展乡村民主,在制度上保障农民阶级公平公正地分配到土地,以及在获得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形成参与社会事务民主评议的话语权。毛泽东同志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指出,中国历来革命斗争成效甚少,有领导核心而无团结的本领,在道路与方向上错误[6]。中国革命的真正目标是打翻封建势力,依靠的是乡村的民主势力。毛泽东同志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农民在乡里造反……乃是广大的农民群众起来完成他们的历史使命,乃是乡村的民主势力起来打翻乡村的封建势力。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阶级,是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打翻这个封建势力,乃是国民革命的真正目标”[9]。中国共产党用构建乡村民主政治语义结构的方法推翻地主阶级的乡村封建专制政治语义结构,通过推动发展农民阶级民主运动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武装上彻底推翻封建制度,塑造了人民民主代表制度的乡苏政权。毛泽东同志在《长冈乡调查》中指出长冈乡选举中存在的缺点是,“宣传中没有指出,苏维埃是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生活的政权,选举苏维埃代表是群众最重要的权利”[10]。过去中国农民运动成效甚微,主要原因在于初期农民是盲动地革命运动的主力,但在运动后期政权被地主阶级为代表的专制封建势力窃取。这一切源于农民阶级没有正确的理论作指导,不能正确地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建立自己的政权来管理自己的生活。乡苏民主代表选举制度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通过广大人民群众民主选举的方式来保卫、巩固和发展革命政权。《长冈乡调查》提到,乡苏政权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民主代表选举程序和制度,各级代表的政治表现被纳入考察代表先进性最主要的内容,代表们的政治表现完全受人民群众监督,成为能否当选为代表的主要依据。乡苏地区系统性地构建了民主选举代表制度,指导建立乡苏革命政权。乡苏革命政权是通过民主选举代表,各代表领导执行苏维埃党的各项工作,确保了中国革命方向和性质不会发生动摇和改变。为了抵御帝国主义商品经济对乡苏地区的经济冲击和掠夺,在党的领导下,乡苏地区自发地建立了人民群众自愿参与的各类合作社,如贩卖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粮食合作社等。这些合作社呈现的是集体生产的经济形态,主要是通过集体形成的议价权力抵消敌对势力的经济封锁,以及帝国主义垄断倾销商品对乡苏生产和经济活动的冲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政权发展公有制经济是基于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比较得出的最优选择。一方面,中国在诸多生产领域还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松散的私有化生产体系很难经受住西方全球垄断性的跨国金融、工业产业倾销政策对个体小规模私有化生产经营的冲击和掠夺,必然会发展成附庸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生产经济体系。另一方面,如果缺少公有制经济基础作为保障,在短期内,受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私有化生产体系必然会导致首先在乡村出现贫富差距,乡村民主形势就会发生逆转,基层人民群众自治管理就会沦为空谈。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经济制度,其本质是人民民主制度与社会经济制度高度融合发展的结果,具有多重社会效应。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用发展民主的方式推翻封建势力和帝国主义势力,其实质是通过赋予广大人民群众均等分配土地的方式,推翻旧社会积累的社会结构,通过集体经济形式重新构建基于人的全面均等发展的新的社会结构,推动了革命时期经济、政治与军事融合发展,凝聚了以人民群众为基础的强大的革命力量。

(二)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的共同富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政治基础是人民民主主义,建立起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体。无论是改革开放前还是改革开放后,都是通过民主的形式改变积累的社会结构,建立起人人全面均等的发展机会,推动个体与国家协同发展进步。

改革开放前,在经济基础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全面施行土地改革,均等地给农民分配土地,“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逐步建立起城市工业为基础的公有制经济与乡村农业为基础的集体经济,建立新的积累的社会结构——公有制经济。通过公有制经济扩大社会生产剩余,积累社会资本,约束个体资本,目的是积累社会生产剩余向工业化投入,实现从农业生产向工业生产时代跨越。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体制,其主要形式是建立各级人民代表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并使其形成稳定的政治体制。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最高的权力机关,通过普遍地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消除了特权,消灭了剥削,赋予中国人民群众最广泛的公平公正的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广泛的民主协商评议参与社会事务的制度,实行民主协商与集中统一领导的组织过程,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生产积极性。由于民主的实践过程相对较短,缺乏法制化建设的过程,相对来说走过一些弯路。如民主的形式单一,无产阶级斗争扩大化;
民主的程序处于探索中;
民主的法治化建设偏弱等。

受技术进步的惯性影响,集体经济社会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后,会限制劳动者主观能动性与社会资本积累率。为了增加社会资本增殖活力,需要通过改革开放鼓励发挥个体社会生产主观能动性,改变积累的社会结构,逐步扩大产权属性赋予个体激励效应。然而,在实行全面改革开放过程中,民主的自然状态会逐步扩大,民主的社会状态受到抑制,导致了受西方“民主”“自由”观念影响呈现“泛西方化”的民主表达。在社会状态还没有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民主制度情况下,个体在追逐自然状态下的财富积累时,会呈现盲目自发地以个体利益最大化,弱化甚至激化脆弱的社会生产关系,阻碍社会状态的良序发展。在出现了一系列违背社会主义建设的突发性事件后,民主与法治建设进入加速期,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化建设。这一时期积累的社会结构借鉴吸收了西方市场经济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即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市场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保证了在相对较弱的经济体中通过集体经济的形式形成国际经济议价的博弈能力。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的存在,彰显了中国市场经济规模的深度与广度,能够包容各种形式的市场主体创造的活力与动力。这一时期,积累的社会结构呈现出公有制经济主体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生动活力,极大地激励了全社会创造社会财富的效应,促使部分地区、部分个体先富起来的发展现实,为“先富带动后富”创造了社会条件。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总结概括了中国民主政治的根本特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主要是领导建立民主的制度框架与内容,先后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三统一’‘四制度’的中国式民主理论体系,全面概括总结了民主的中国经验和民主政治模式的理论架构,构成了中国民主的独特话语体系,标志着中国民主理论的成熟”[7]。

改革开放前与改革开放后民主的制度与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改革开放前,民主的形式更多地强调基层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的直接表达,通过群众性会议与运动清理残留的敌对阶级隐性分配占有劳动剩余的权力,直至其消灭。然而,这一时期的民主形式具有局部的盲动性。消灭了敌对阶级后,在集体经济形成的过程中也呈现了阶级斗争扩大化,挫伤了基层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导致后期社会资本积累停止。虽然体现了积累的社会结构的公平公正,但在缺乏必要的物质保障下,民主的发展也受到抑制。改革开放后,通过民主与积累的社会结构同时改进的方法,突出强调劳动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消除贫困,实现全面小康,人民民主建设逐步实现制度化,成为这一时期最伟大的建设成就。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的共同富裕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积累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下的共同富裕提供了基础保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深化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并大力推进,民主价值和理念进一步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全面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同推进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人民依法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扩大,人民的民主生活丰富多彩。坚持党内民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带动和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中国的民主是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民主的本质和核心。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8]。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理顺了民主表达过程的关键环节: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将民主选举与协商民主作为制度设计的主要形式和内容,突出民主制度的人民性,也展现了人民群众参与事关切身利益的社会事务的法理依据和理性表达。在宏观方面,通过继续实施改革开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社会经济平衡充分发展;
在中观方面,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生产组织方式;
在微观方面,通过实施共同富裕快速促进全体人民全面发展,加快普通劳动向创新劳动的转变。积累的社会结构快速发生变迁也需要建立全过程人民民主来契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这一时期,中国社会经济需要从社会资本的积累向创新价值的积累转变。当创新劳动成为社会主体时,就需要通过党的基层组织吸引创新劳动成为党内工作的主体,通过党组织的自组织性构建起“小核心”的创新网络,使创新要素围绕创新价值进行配置;
通过党组织的他组织形式构建起创新劳动自愿贡献所创造的创新价值,扩大全体人民群众享有社会中创新自然禀赋带来的赋能效应,激励普通劳动发挥主观能动性,掌握创新技能和知识,使全社会形成良好的以乘数增长的创新自然禀赋。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更加赋能创新劳动在创新过程的自主选择权,前期要更多赋予创新劳动分配占有创新价值的权力,后期要构建基于党组织的创新劳动自愿贡献创新价值的党内制度法规,通过党组织的强有力引领与约束,为全社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这一时期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保障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真正推动实现马克思提出的“劳动是人的第一需要”愿景。

在两个百年交汇之际,西方发达国家仍然奉行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制造反全球化的国际贸易摩擦并实施科技封锁政策,加剧全球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
在国内,前期积累的社会结构造成了区域性发展不平衡与不充分,亟须通过党的各级组织调整社会结构演进路径,形成符合第四次工业革命的社会制度安排。西方发达国家为满足金融资本价值增殖需求,塑造了自认为具有比较优势的“西式民主”,强行向全球输出,有意识地影响塑造他国民主的社会观念。实质上,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军事、经济、金融霸权垄断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与价值链,为维持对全球其他国家生产剩余价值掠夺的“合理性”“正当性”,通过塑造“西式民主”的社会观念,特别是借助于所掌控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向全球其他国家代际更替青年群体输出“西式民主”,造成他国青年对符合本国国情发展的民主制度产生质疑;
更有甚者,西方发达国家为了掠夺他国丰富的资源,用“西式民主”借助于武力加持的方法颠覆已有政权,或是通过煽动、诱骗、武装扶持等方法,刺激接受“西式民主”的青年制造“颜色革命”。由于在这些国家中出现了两种或多种民主社会观念的冲突,民众就会借助于所谓“民主”的名义形成政治割据势力,造成国家割据分裂,社会持久动乱,社会经济逆历史潮流倒退,民众生活不仅得不到改善,而且会持续恶化,更加剧了在多种民主观念影响下的公民群体的冲突。

民主与社会生产关系中个体的社会生产活动相契合,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生产发展演化。积累的社会结构并不总是使民主契合个体社会生产活动,其在社会生产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展现的分离性,直接表现为构建基于劳动剩余隐性分配占有的社会制度与风俗,使得劳动者并不能在劳动过程中得到全面发展。在四次工业革命中,社会资本积累是社会生产活动的主要驱动力,资本主义社会中系统性的逐渐扩大的贫富差距造成了诸多社会矛盾。虽然科技创新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巨大进步,有可能在局部地区缓和贫富差距,但其积累的社会结构没有发生本质改变,科技创新反而会加重其他地区的贫富差距。以现时国际社会矛盾为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没有也不可能构建起广泛的自组织与他组织形式的党组织进行革命性变革,来主动改变积累的社会结构消除隐性的有利于资本家的劳动剩余分配占有制度,其国内解决不了的矛盾必然会转嫁于国外,使得经济全球化出现倒退,全球科技创新合作趋于停滞,地缘政治复杂的地区武装冲突凸显,增加了世界人民群众的焦虑和担心。

党中央在第十次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研究部署促进共同富裕专题会议时,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地将建设人民民主专政与共同富裕作为同等重要的内容,在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其实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握了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通过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经济体系与国家创新体系,革命性地改革积累的社会结构向更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分配占有劳动剩余方向发展,始终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建设超越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新的文明形态。一是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实施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是要充分认清民主与社会生产关系中个体社会生产活动的契合性,努力探索构建民主与共同富裕的融合发展模式;
三是要以更大的勇气向社会“深水区”改革,推动社会发展呈现出革命性变革,即积累的社会结构更加有利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是要充分利用党组织的自组织与他组织优势,通过党的凝聚力与领导力促使创新劳动自觉成为社会创新价值的创造者与贡献者,带动普通劳动向创新劳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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