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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制度的内容4篇

发布时间:2022-12-22 18:20:05 来源:网友投稿

燃气安全制度的内容4篇燃气安全制度的内容  燃气安全使用制度  一、安全使用燃气“七对策”  1、使用时要近距离看护。在使用灶具过程中,人不能远离,防止因沸汤溢出或风吹引起灶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燃气安全制度的内容4篇,供大家参考。

燃气安全制度的内容4篇

篇一:燃气安全制度的内容

  燃气安全使用制度

  一、安全使用燃气“七对策”

  1、使用时要近距离看护。在使用灶具过程中,人不能远离,防止因沸汤溢出或风吹引起灶具熄火引发燃气泄漏。

  2、使用后关阀断气。使用燃气后,应当关好灶具开关、灶前阀,防止燃气泄漏,特别家中有老人的,一定要提示老人注意。如果市民长时间外出(外出旅游、出差等)还需关闭表前阀。

  3、平时勤检查。经常检查胶管连接处,是否用卡子固定及胶管是否老化、开裂。燃气管路最容易发生漏气的部位有燃气表外壳、燃气管线上的各个连接点、气嘴旋塞、胶管等部位。

  4、注意通风换气。如果长时间使用燃气,一定要注意通风换气。如果厨房通风不好,在使用燃气灶后就会使厨房中氧气不足,易造成一氧化碳中毒。

  5、灶具符合标准。一定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具。不合格燃气具会因燃烧不充分产生有害气体,极易造成室内人员中毒。市民切勿图便宜,购买不合格产品。

  6、定期更换胶管。胶管应18个月更换一次,防止出现龟裂、老化、发硬发脆。胶管不宜超过2米,两端要用管箍卡紧。胶管不能高出灶台,以免被炉火烘烤引发事故。

  7、建议选用金属波纹管。金属波纹管具有安装方便,连接可靠,防鼠咬、耐腐蚀、柔软性好、使用寿命长、可以任意弯曲而不变形、不阻气等优点,可以减少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户内爆燃事故。

  二、检查燃气泄漏“四技巧”

  一抹:家中可以用刷子沾肥皂水涂抹可能漏气的位置,如果涂抹位置起泡则说明有漏气情况。二听:一般燃气泄漏时,会发出轻微的“丝丝”声,如果家中听到类似声音一定要留意,及时进行检查。

  三闻:如果市民在家中闻到了类似臭鸡蛋的味道,则可能是燃气泄漏了。这是因为天然气中加入了臭剂来提醒市民漏气发生。四看:家中不使用燃气的情况下,观察燃气表,如果表内数字发生变化,则可能发生漏气的情况。

  三、使用燃气“十严禁”

  1、使用管道气的用户,厨房内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或生煤球火。

  2、在厨房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谨防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3、燃气设施周边严禁燃放烟花鞭炮,切勿在燃气设施上栓绑绳索、电线或吊挂物品,4、燃气用户严禁擅自增、改、迁、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5、严禁占压、覆盖燃气管道设施。6、设有燃气管道、燃气器具的房间严禁改做卧室、客厅和卫生间。7、燃气管道、阀门、燃气器具等燃气设施严禁密封或暗设安装。8、严禁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毁坏、拆除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9、严禁非法使用燃气设施和盗用、转供燃气。10、严禁擅自开启或关闭阀门箱和燃气表箱,破坏燃气设施。

  

  

篇二:燃气安全制度的内容

  燃气平安管理制度

  燃气是气体燃料的总称,它能燃烧而放出热量,供城市居民和工业企业使用。燃气的种类很多,主要有天然气、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和沼气。下面是给大家介绍的燃气平安管理,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理,标准燃气市场,保障燃气的正常供应和平安使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燃气工程的建立,燃气的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燃气设施的保护,燃气器具的经营、安装、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是本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等城六区以外的区、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规划、建立、公安、消防、工商、质量技术监视、平安生产监视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燃气管理工作。第四条燃气开展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开展、公平竞争、方便用户的原那么。燃气经营坚持特许经营、平安第一、保障供应、诚信效劳的原那么。第五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燃气的开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编制本市燃气管网、站点规划,并征求建立、消防、平安生产监视、环境保护等部门,按法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第六条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燃气管网、站点规划,配套建立相应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立用地,预留的燃气设施配套建立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第七条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工程,应当符合本市燃气管网、站点规划,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建立审批手续。

  经批准的燃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燃气工程的消防及平安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第八条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依法承揽燃气工程。燃气工程建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标准和规定,确保燃气工程质量。第九条燃气工程竣工后,建立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未经历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二十日内,建立单位应当将竣工验收和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文件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燃气工程竣工后,建立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燃气工程工程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燃气工程工程档案,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和有关部门移交燃气工程工程档案。第十一条本市对燃气特许经营权实行平安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西安市燃气平安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站点设置符合燃气管网、站点规划;(二)有固定的、符合平安规定的经营场所;(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四)有符合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五)有具备国家规定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六)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平安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必须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燃气平安经营许可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批准;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燃气特许经营权可以通过公开招投标、拍卖的方式取得,详细由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十四条燃气平安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燃气平安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期的,应当于经营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向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第十五条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建筑耐火要求不低于二级,不得用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照明设施按防爆要求设置;(二)瓶库为相对独立的非住宅建筑,与居民住宅的间隔不少于十米,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间隔不少于二十米;

  (三)瓶库面积不少于十五平方米,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保持通风;

  (四)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缔。第十六条进展瓶装燃气充装的,不得有以下行为:(一)未按规定的质量、计量和压力标准充装燃气;(二)向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三)向超过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四)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燃气。第十七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质量、计量和压力标准向用户供气。管道燃气设施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降压或者停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三日前用户,并按规定的时间恢复供应;因突发事故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在六十日前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第十八条燃气价格及效劳收费工程和标准,应当按照价格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燃气价格确实定与调整,应当实行听证制度。第十九条燃气计量表及计量表前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或者产权所属单位负责维护和更新,用户应当给予配合;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和更新。

  第二十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用户平安用气给予技术指导,每两年对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展一次平安检查,对检查出的平安隐患应当书面通知用户。

  第二十一条用户应当依照平安用气规定使用用气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燃气经营企业发现用户违反平安用气规定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提出改正意见。对严重危及公共平安的用气行为或者存在严重平安隐患未按要求改正的,燃气经营企业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采取暂停供气的平安保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建立工程开工前,建立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建立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平安的,建立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平安保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监视下施工。

  

篇三:燃气安全制度的内容

  第一章安全生产方针、原则和基本工作要求

  1安全生产与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指公司管理者对安全生产工作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

  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其目的是保证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安全,保证公司顺利发展和维护企业社会信誉。

  2安全生产方针与原则

  2.1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2安全生产原则

  2.2.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和生产是辨证统一的关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安全寓于生产之中,科技工作者和生产组织者在生产技术实施过程中应当主动承当安全生产的责任,要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到每个职工的职权岗位责任中去,从组织上、制度上固定下来,以保证这一原则的实施。

  2.2.2“一把手负责”原则,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2.3“一票否决”原则,各项工作成绩再好,只要出现重大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取消一切个人和集体先进奖励资格。

  2.2.4必须坚持“三同时”、“四不放过”原则,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

  在处理事故时,对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2.5坚持生产和安全工作“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3安全管理工作要求3.1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2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实行“一把手安全责任制”。3.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例会等制度。3.4制订安全管理手册,并组织宣贯和执行。3.5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含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和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对安全目标认真考核,奖惩兑现。3.6确定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保证该部位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3.7建立安全管理基础台帐及安全事故档案。

  3.8建立通讯网络,完善安全监控体系。3.9广泛深入地开展员工及用户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10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高全员安全素质。3.11建立事故应急抢险机制,开展事故应急抢险演练。3.12认真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是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技术质量安全部、各职能及业务部门组成。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架构图

  2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2.1安委会是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机构。2.2公司安委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领导、技术质量安全部、办公室、工程部、运营部、市场开发部、经营管理部、物资供应部、财务部、设计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主管安全领导担任.执行部门为技术质量安全部及下设的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

  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安委会架构图

  2.3公司安委会的人员组成或变动应由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及时备案。2.4公司安委会需开展日常安全工作,行使规定的管理职责。2.5公司安委会的职责2.5.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2.5.2制订和审定本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含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和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审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费用;2.5.3安排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并组织安全大检查;2.5.4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听取本公司安全运营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和措施;2.5.5按权限审批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5.6按事故等级制定或签批安全事故处理和人员奖惩的意见。2.6公司安委会应每月召开安全会议,可与每月的生产经营会并会,遇重大安全问题可临时召开紧急安全会议。

  2.7公司安委会应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由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督促整改。

  3安全管理部门

  3.1公司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公司应按组织机构设置备

  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3.2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在公司安委会、分管安全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与评比;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负责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检查、考核与评比,对基层安全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3.3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的职责

  3.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指令,在安委会和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公司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3.2会同培训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组织对新员工和转岗员工的“三级教育”,组织对特种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

  3.3.3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设备操作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3.4组织公司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规定,协助和督促相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整改与防范措施,并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3.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大修项目及技术措施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运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3.6负责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装、使用、检验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3.7组织日常性的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运营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技术质量安全部部门负责人和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处理;

  3.3.8按权限审核动火作业申请,负责现场安全监督,并检查安全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篇四:燃气安全制度的内容

  燃气安全使用制度

  1、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平安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平安隐患,发觉损坏、锈蚀马上实行报修和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准时上报平安部直至隐患消退。

  2、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部门对其进行燃气平安操作培训,做到二知三会。

  一知:燃气平安使用规定二知:燃气具构造一会:燃气平安操作使用二会:保养修理燃气具三会:发觉隐患,处理意外险情3、使用燃气的部门,须设有当班平安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4、燃气具必需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任何与燃气操作无关或与其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操作燃气具。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需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6、使用燃气具必需严格根据操作程序进行,特殊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挨次操作。7、每日清洗燃气具,每周清洗燃气排烟道,避开因排烟道积油、积污过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8、燃气操作间必需保持良好的通风,发觉燃气外泄时,要实行

  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9、每日班前、班后燃气使用部门要对燃气操作间进行平安检查、

  交接,并保留一月的文字交接记录。10、对平安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当保管、

  平安检查,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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