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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奇案》读后感3篇【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3-03-18 09:15:19 来源:网友投稿

《洞穴奇案》读后感1  洞穴奇案是1949年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所提出的一个著名的虚拟案例,在当时引起了法学界的极大争议,而洞穴奇案这本书是1998年由萨伯再次提出并补充新的观点后所撰写的。  洞穴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洞穴奇案》读后感3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洞穴奇案》读后感3篇【优秀范文】

《洞穴奇案》读后感1

  洞穴奇案是1949年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所提出的一个著名的虚拟案例,在当时引起了法学界的极大争议,而洞穴奇案这本书是1998年由萨伯再次提出并补充新的观点后所撰写的。

  洞穴奇案的提出者富勒做出了一个假设:在公元4300年,发生了一起案件。这起案件讲述了五名探险队员因为山体崩塌被困在了一个洞穴之中。因为与组织者失去了联系,组织者立刻请求救援,但因为探险队员被困于深山之中,救援设备无法进入,救援的进度十分缓慢。探险队员仅仅带了勉强维持生命的食物。在被困后第二十天,探险队员与营救人员取得联系,并从救援人员处得知了至少十天之后他们才有可能获救。但是当时探险队员们所带的食物已经消耗殆尽,而洞穴中也不存在任何可以维持生命的食物,在咨询医疗专家后得知,他们不可能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坚持到营救队的到来。又过了八小时后,其中一名探险队员代表所有的五位被困人员询问营救队员,如果吃掉其中一人,是否可以再活十天,营救队长虽然不愿回答,但最后还是给出了肯定回答。于是被困者中一名名叫威特莫尔的队员提议抓阄决定吃谁,但在临抽签时反悔,但其他四人仍然要求继续抽签,由一名同伴替他抽签,而威特莫尔也未对此举表示反对。

  最后在事发第二十三天,洞中的石头被营救队员凿开,映入营救队员眼中的是四名奄奄一息的幸存者以及一名体无完肤的尸体,而这具尸体正是威特莫尔,他不幸被抽中,成为了其他四人的食物。于是一起案件被送至法院,一审法院以谋杀罪判处四人绞刑,四位被告不服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而这本书就是在写法院中十四位大法官的不同判决意见。

  这些法官所提出意见每一个都蕴含着十分浓厚的法理气息以及实证主义的理论。十四位大法官代表着十四种对于案件的情况以及不同法学思维的认知。其中富勒笔下的五名大法官,两名认为应当维持原判支持有罪判决,两名反对,一名法官选择弃权;萨伯笔下的九名大法官,四名支持有罪判决,四名支持无罪判决,而另一人请求回避。

  每一种想法细读下来都可以说是一环扣一环,十分流畅且有理有据,他们的观点之间有些却是互相对立的,而这本书最有意思的也就是这种思维之间的相互碰撞,细细品读其中观点,可以很好的增强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拓展自己对其他事情的认识方面,可以说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佳作。


《洞穴奇案》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洞穴奇案》读后感3篇(扩展1)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10篇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1

  今年暑假,在学校的推荐阅读书单中,我看到一本书《作文里的奇案》,马上就被书的名字吸引了。作文里有案件,写作文也能破案,太奇妙了!我马上要求爸爸帮我买这本书。一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阅读起来。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法语老师达莱纳女士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25个同学在早上九点至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的各个角落,去观察来往的行人,从而写出一篇作文,文体不限。主人公埃尔万和同班25位同学根据老师要求依时分布在小镇的"每个角落,把自已的所见所思所感记录下来。没想到与此同时,一向和*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一名疑似公证员的男子,被发现死在一辆车里。主人公埃尔万和他的同学们在作文里寻找蛛丝马迹,最终帮助警察将案子的罪犯——公证员自己以及他的同伙捉拿归案。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做个作文"小侦探"并不难,难的是要细心观察身边的点点滴滴,找出事物表面之下的联系,那些离奇的、丰富的想象力也会为写作的源泉。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发扬埃尔万和卡桑德拉那种坚持、善于思考的品质。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要退缩,而是应该坚持努力,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做到!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2

  《作文里的奇案》是一部视角独特的侦探推理小说,讲述一次特殊的作文课如何导致25篇作文变成啦破解谜案的关键线索。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孩埃尔万班上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啦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25个同学在早上9点至10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段,一向和*的小镇居然发生啦一起谋杀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25篇作文最终让25个同学都化身为侦探!这普通的学生作业里,究竟暗藏着什么蛛丝马迹,到底是谁无意中写下啦最为关键的线索……25篇作文风格各异,每一篇都附有老师辛辣的评论。这是一场不可思议的小镇探险游戏,只为啦解决一个侦探谜题。

  读完这本《作文里的奇案》,让我认识到写作文要学会观察,注重细节。找出事物的表面之下隐藏的联系。这就是推理的秘密,也是写好作文的秘密。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3

  《作文里的奇案》这本书有两个主角——埃尔万和卡桑德拉。在同学们写街头观察日记时,有一个公务员被杀了,埃尔万和卡桑德拉想协助警察,他俩竟从同学们的日记里找到了那个"凶手"。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个故事非常吸引人,我买了那几本书时,第一眼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这本书,我看第一页时,我就想一直看这本书。而且这本书非常容易懂。书中的主要人物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观察、善于思考的优点,很值得我去学习,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这本书,也都去学习学习。并像书中的主角一样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4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心想作文里会有奇案呢?我带着好奇心读完了这本书。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孩埃尔万班上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25个同学在早上9点至10点之间,散布到小镇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段,一向和*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25篇作文最终让25个同学都化身为侦探!这最普通的学生作业里,每个人都暗藏着蛛丝马迹。

  在最初谢作文的时候,这25个学生谁会想到自己的一篇作文,有一天会对破案有帮助呢。达莱纳老师也没想到,她布置的一次观察写作任务,会对谋杀案提供破案的证据。让25个学生变成了25个小侦探。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让我知道写作文就是要,多观察周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仔细观察、多多思考是写好作文的基础,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5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许多本有趣的书,但是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法国作家伊夫 勒韦的《作文里的奇案》。

  这件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本篇作品的男主角埃尔万G.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的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同学在早上9:00~10:30之间,散步的小镇的各个角落,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但是谁料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一向和*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 故事的的通过男女主角埃尔万·G.和卡桑德拉·K.和几个好朋友的帮助抓住了案子的主要线索,然而事实的真相并不是那么的简单,在他们所有的证据都正确的情况下凶手竟然指向了他们两个的同学克莱亚·C.的舅舅和表姐,但是他们相信克莱亚的舅舅和表姐不会干出这样的事情,更不具备*的条件,根据他们后期对同学们的作文归纳和总结,最后协助警察将真正的幕后凶手找到了。

  通过故事的男主角埃尔万G.和女主角卡桑德拉·K.,给我留下了一个很好很直观的》案:认真观察、仔细分析,不能见看表面现象,更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才有可能还原事件的真相。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6

  寒假里,我读了《作文里的奇案》这本小说,它是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的著作。《作文里的奇案》是一部视角独特的侦探小说,在法国荣获了包括拉图侓文学奖在内的6个奖项,是非常值得一读的课外文学作品!

  小说的主人公埃尔万G卡桑德拉K是一名面临中考的中学生,学习压力巨大。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和同学们接触到了一桩离奇的谋杀案。他们通过对25位同学的作文仔细阅读,反复推敲,提炼作文里的线索,走访案发现场寻找蛛丝马迹,还看了许许多多报纸,最终成功协助警察成功抓住*真凶。在侦探的过程中,埃尔万G卡桑德拉K和同学们增加了感情,学习的热情也越来越高了,成绩不但没有退步,反而进步了!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语言也很有趣,深深地吸引了我!

  读了这本小说,我懂得了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一定要仔细观察,认真思考,不能马虎。更重要的是我懂得了团结就是力量,协作才能成功!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7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心想作文里会有奇案呢?我带着好奇心读完啦这本书。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孩埃尔万班上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啦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25个同学在早上9点至10点之间,散布到小镇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料就在这个时间段,一向和*的小镇居然发生啦一起谋杀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25篇作文最终让25个同学都化身为侦探!这最普通的学生作业里,每个人都暗藏着蛛丝马迹。

  在最初谢作文的时候,这25个学生谁会想到自己的一篇作文,有一天会对破案有帮助呢。达莱纳老师也没想到,她布置的一次观察写作任务,会对谋杀案提供破案的证据。让25个学生变成啦25个小侦探。

  这本书给啦我很大的启发,让我知道写作文就是要,多观察周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仔细观察、多多思考是写好作文的基础,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8

  书名《作文里的奇案》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心想,作文里怎么会有奇案呢?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心读完了这本书。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25个同学在早上九点到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的各个角落,去观察来往的行人,从而写出一篇作文。谁知就在这个时间段,一向和*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25篇作文最终让25个同学都化身为“侦探”!在一篇篇普通的作文里竟暗藏着蛛丝马迹,秘密协助警察破获谋杀案。

  这本书的内容太吸引人了,处处留下悬念,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也很容易读懂,书中的埃尔万有着很大的好奇心,他观察事物十分仔细,每一点小细节也不会放过,虽然他们也遇到了许多挫折,但是他们没有放弃,最后成功了。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也让我受益匪浅,例如,这学期,我感觉英语单词难度加大,词汇量也多,我感觉总是记不住、背不过,这件事让我很苦恼,我每天都在想怎么解决这件事。

  有一天,我忽然发现汽车站牌上有我学过的英语单词,我就细心观察,发现很多地方都有我熟悉的英语单词,通过我的仔细观察,认真留意,我发现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记单词,我又去买了“单词本”放在口袋里,一有碎片时间就拿出来读几遍,记单词这个难题就迎刃而解了。以后无论在学习还是生活中,我都要养成细心观察的良好习惯。

  细心观察和认真积累是学好知识的前提,我要努力改掉自己身上的缺点,继续向书中的主人公和24名学生学习,做一个做事认真,遇事冷静的好学生。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9

  《作文里的奇案》一书是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的作品。在今年的暑假里,我用s三天的时间认真热情的读完啦这本书,因为我很喜欢这本书,所以感觉很轻松,印象很深刻。

  这是一部独特的推理小说,故事情节紧凑,推理慎密,环环相扣。能激发我们这些小读者的思考和阅读激情,的确是一本好书。

  故事起于法语老师达莱纳布置的一堂观察作文课,要求班上二十五位同学,用上午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分别到小镇里,把自己仔细观察的内容和各自的体会写成一篇作文。主人公埃尔万、卡桑德拉和同学们根据老师的要求分散在小镇的各个角落,把自己所见所思记录下来,没有想到就在同时,*静的小镇上发生啦一起谋杀案,同学们在观察的过程中,好像都变成啦一个个小侦探,最后在他们的作文里分别看到啦案件的蛛丝马迹,他们作文里的一些细节,成啦*重要的破案线索,最后终于找到啦凶手。

  小说的人物大多是小学、中学生,天性活泼,充满啦很强的好奇心,他们留心观察善于思考值得我学习。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啦深刻的印象,那就是仔细观察,认真思考,找出每个事物表面之下隐藏的相互联系,从而得出事物的真相。这就是推理的秘密。我以后要多看书,扩大视野,提高自己辨别能力。

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10

  《作文里的奇案》一书由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写的推理小说。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达莱纳女士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二十五个同学在早上九点至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上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往常*静的小镇正上演着一场离奇的谋杀案,小作者们的作文成了破案的重要线索。主人公埃尔万组织几个同学围绕作文展开对本案的调查,最后为*顺利破案提供了关键线索。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他们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观察、善于思考的优点,很值得我去学习,让我认识到写作文要学会观察,注重细节。找出事物的表面之下隐藏的联系。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将埃尔万和卡桑德拉那种坚持、勇敢的精神发扬起来。当你无助、彷徨时,坚持和勇敢是你人生道路上的指明灯,照亮你前行的道路;当你失落、沮丧时,坚持和勇敢就会像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温暖你呵护你,带给你力量和希望!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要退缩,而是应该迎头赶上,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到达胜利的顶峰!我们在学习中也应该保持着这份坚持和勇敢。当遇到难题时,不要想着我不会做,而是应该多读读题目、多翻翻书本、多查查资料。山穷水复疑无路之后,必定会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个故事非常吸引人。《作文里的奇案》是一部独特的推理小说,故事情节紧凑,推理慎密,环环相扣,能激发读者的思考。而且作者在描写25篇学生作文时,角度不同,体裁不一,有散文、诗歌、小说、科幻,文笔流畅又不失天真,对学生作文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老师的精彩点评也为故事增色不少。

  这么精彩的一本书,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这本书,也都去学习。并像书中的主角一样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洞穴奇案》读后感3篇(扩展2)

——洞穴奇案读后感 (菁选3篇)

洞穴奇案读后感1

  上个周末我去*美术馆附近的三联书店买了一本6月新出版的《洞穴奇案》,带回宿舍,刚拿起便放不下了,但读这本书的过程并不轻松——由于是法律专业的通识读本,书中充斥着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且句子的长度和逻辑结构有些让人难以忍受,但经过仔细而又沉重地将书读完之后发现这些并未阻碍我对本书所阐述的观点的理解;相反,我对作者的论证感到由衷赞叹,这本书无疑引发我对法律、哲学以及正义、情感以及它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进行了重新的思考,并使我深切感受到逻辑思辨的伟大力量。后得知本书是香港*推行通识教育的过程中被极端推崇的好书之一,难怪这本书这样深深吸引了我。

  大家乍一看书名,也许会认为这是一本侦探小说——其实不然,这是一本关于法哲学的经典著作。本书主要讨论的案例是由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Lon Fuller)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发表了一个假想公案: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并且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他四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本书中作者富勒围绕这个虚构的案例进一步虚构了最高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1998年,法学家萨伯(Peter Suber)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针对这个案子各自发表了判决意见。本书便是十四位法官的判决书的集合。

  本书对案例的讨论充斥着各种思想观念的矛盾,充分体现了法律的政治取向和时代特点。人在社会生活中,法律、道德、正义、人情等等作为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几个维度,在这些维度里面思考问题,由于每个人的经验,判断各不相同,因此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现就书中的话题仅举两例以说明几位大法官的主要观点以及其中精妙的论证技巧:

  第一个例子,首席法官表达了其主要思想:法典规定,任何人故意剥夺了他人的生命都必须判处死刑。根据这一条,我们基本可以断定其"不仅公正明智,而且是法律所允许的唯一方案"。然而另一位福斯特法官以"探究立法精神"为题,用两个新观点巧妙地绕过了首席法官的论点。福斯特法官认为:首先,实定法是建立在人在社会中可以共存的基础上的,一旦失去了这个基础,实定法便不再适用,而应适用所谓的"自然法",因此本案案发时"不在联邦法律的管辖下";其次,法律的规定应该根据它显而易见的目的来合理解释,为了说明问题,他举了另外一个案例:在某一案中,根据把汽车停放在特定区域超过两个小时构成犯罪的规定,被告有罪,但由于当时街道被*所占据而使得车辆无法移动,因此有罪判决最终被法庭撤消,因为在判案时要"明智地解读实定法",因此,福斯特法官认为,综合两个观点,本案被告应该被判无罪。

  第二个例子,在讨论饥饿是否构成紧急避难的问题上,认为饥饿不是*理由的唐丁法官举了另外一个例子,在这个例子中,被告沃尔金由于盗窃一个面包而被指控,被告的答辩理由是当时正处于接近饥饿的状态中,法庭没有接受他的答辩理由。因此唐丁法官认为:"如果饥饿不能成为盗窃食物的正当理由,怎么能成为*并以之为食物的正当理由呢?"而另一方,赞成构成积极避难的斯普林汉姆法官却认为沃尔金案与本案有着很多区别:首先,沃尔金可能并不是一直在挨饿,我们不知道其挨饿的程度;其次,除了犯罪,沃尔金还可以有许多其他的选择,比如找一份工作,甚至乞讨等等,然而在本案中山洞中的探险者却没有这样的选择,*只能成为唯一选择。这样精彩的辩论让我拍案叫绝。

  从以上列举的两例,我深刻地体会到思维推理的逻辑性和多元性,这样的例子书中还有很多。然而问题出现了:每个法官说的都有道理,而结论却千差万别,难道法律条文终将成为一场玩弄思维游戏的文字工具吗?经过思考,我想这是不会的,因为法律是具有其时代性的,在某个时代,从宏观上看,主流意识虽然不会左右法律,但其所导致的公众道德会不自觉地融入到立法和审判中去,因此,处在某个时代的法律规定是具有严肃性的且是真理的代言人。本书作者萨伯告诫我们不要"对号入座",道理应该就在于此了。

  读这本书,我认真思考了很多问题,例如法律与公众观点的协调,制度与真理之间的矛盾,同情心对法律的影响以及生命的绝对价值等;同时,我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第一,任何事物都有多方面的属性,我们*时思考问题的时候要多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要从总体上把握,多维度、多层次分析,并且注意细节之间的关系,利用关系进行严谨的推理,这样才能得到正确的结论;

  第二,在*时的学习与科研工作中,要多交流,多讨论,这样会更使知识积累地更加扎实,研究技巧也同样会越来越高明。俗话说真理会越辩越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另外,生活中对各种问题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思考问题时不随波逐流,不偏激固执,不被他人的观点蛊惑,而应该利用自己的经验和常识进行推理判断,自主得出结论与评价,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我们在读书中不断积累知识,在思辨中不断升华内心。让我们在生活中常读书、读好书,在读书的过程中勤思考、多辩论,在思想的世界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独特之路。愿读书和思考伴随我们的一生。

洞穴奇案读后感2

  《洞穴奇案》一读,我大概只看懂了书里的百分之十吧。可能都没有。基本上每一句话都得反复几遍,才能看懂一些发言者想表达的意思(更别说将之连贯起来,形成完整的框架了)。

  千万别把这本书当法学的入门书。没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概念,就没办法理解书里法律和道德的思辨,也没办法看透涵盖了各种法学范畴的判决。

  但是全文的论述真的是非常精彩——像我这种思辨能力弱又没啥法学基础知识的小白不停的被说服,被推倒,再被另一种说服……

  贴一段看到很喜欢的话吧:“我希望在审判我的过程中,唯一的审判者是闪耀着人类伟大理性光辉的真正的法律,有一群充满智慧的人能不为政治所左右地运用它,他们理解并且始终追求,没有什么比捍卫公民个体的意志和权利更能实现社会的法治与公正。”

  而这样看来,这本书的每一个论述,每一种观点,其实都是人类向着这个方向前进的努力尝试。期望终有一天,这些伟大的人心中念想的理想,可以达成吧。

洞穴奇案读后感3

  这个假期我阅读了法律著作《洞穴奇案》,引发了我对于法律问题的深思。

  “五名洞穴探险者受困山洞,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决定抽签吃掉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莫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恰好选中了威特莫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罪被起诉并被判处绞刑。”这就是我所读的,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2012年4月版《洞穴奇案》,书封上写的著名假想公案——洞穴奇案的简要案情。

  立法至上原则极其重要,从该原则引申出来法官有义务忠实适用法律条文。根据法律的*实含义来解释法律,不能参考个人的意愿或个人的正义观念。我非常怀疑谋杀是犯罪的法律条文是否确实有一种通常意义上的“目的”,最主要的是这样的法律规定反映了人们内心的确信,即谋杀是错误的,应惩罚犯有谋杀罪的人。人民不允许法官们适用自己的道德观点,法官的任务是解释立法机关的语词,这些语词反映了立法机关的道德观点,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道德观点。不能以正义之名,而置法律于不顾。

  我认为虽然法律的完善可能更重要,但因为法律的局限性,适当的自由裁量权必定是合理的,否则让法律僵化且不具可操作性。我们不可能忽略以“转发”500次为例,此标准体现了可操作性,若无此种标准,则赋予裁决者的自由裁量权范围未免太宽泛。当然人们可以批评此标准是僵化的,正因为如此,制定标准应当做到科学、合理而免受质疑。

  既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必须的,所以我认为不能限制法官仅使用*义解释。我也不同意最后一句话,因为没有一致的结论说明法官在本案的法律解释中,应当采用何种解释方法才是正确的。假如采用客观目的解释,又何谓客观目的呢?定然是谁也无法说服谁,此时自然会有人会去批判对方加入了自己道德上的观点,同时,绝对的、不抛弃情感的理性是不存在的。同理,我们无法说清楚何谓本案中的“正义“,因此上文所谓的“以正义之名”判无罪,不一定是置法律于不顾。

  不同的人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些法官坚持法律的条文,认为属于故意*,觉得应该按照法律条文,受到该受的惩罚,有些法官认为法律是建立在所有人都承认的道德基础之上的,他们在洞里,所处的环境与法律所适用的环境完全不同,因此,法律对他们是没有约束力的,还有法官认为应该跟随自己的内心,他们*也是处于迫不得已,这不同于现在生活中普遍的饥饿,因为在现在这样的生活中,人们可以去选择其他的方式,比如打工等,但是*是他们获得食物的唯一选择,但是,接着又有法官提出不同的看法,他们可以等到有人无法承受而死去的时候再吃死掉的人,接着就有另一个法官提出了一个想法,便是最开始提出这个想法的人可能就是觉得自己会最先死掉的那个人,那个人后来的退出,是不想参与这个活动,最后来通过别人对他的同情而获得食物,但是只要一个人退出,每个人被杀掉的概率会增加很多,这对其他人来讲,都是绝对不可能同意的。

  这本书很小,篇幅不长,但是你在书中可以看到许多的人对这一个事件的众多看法,而且,你可以看到后面的法官对前面法官的一些看法的批判,我个人觉得这是一本很有意义值得去细细品读的一本书。


《洞穴奇案》读后感3篇(扩展3)

——洞穴奇案读后感示例 (荟萃2篇)

洞穴奇案读后感示例1

  (一):在读书中慎思明辨

  上个周末我去*美术馆附近的三联书店买了一本6月新出版的《洞穴奇案》(此为简体中文版,相应的繁体中文版由台湾商务印书馆于2006年出版),带回宿舍,刚拿起便放不下了,但读这本书的过程并不轻松——由于是法律专业的通识读本,书中充斥着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且句子的长度和逻辑结构有些让人难以忍受,但经过仔细而又沉重地将书读完之后发现这些并未阻碍我对本书所阐述的观点的理解;相反,我对作者的论证感到由衷赞叹,这本书无疑引发我对法律、哲学以及正义、情感以及它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进行了重新的思考,并使我深切感受到逻辑思辨的伟大力量。后得知本书是香港*推行通识教育的过程中被极端推崇的好书之一,难怪这本书这样深深吸引了我。

  大家乍一看书名,也许会认为这是一本侦探小说——其实不然,这是一本关于法哲学的经典著作。本书主要讨论的案例是由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Lon Fuller)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发表了一个假想公案: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并且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他四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了绞刑。本书中作者富勒围绕这个虚构的案例进一步虚构了最高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1998年,法学家萨伯(Peter Suber)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针对这个案子各自发表了判决意见。本书便是十四位法官的判决书的集合。

  本书对案例的讨论充斥着各种思想观念的矛盾,充分体现了法律的政治取向和时代特点。人在社会生活中,法律、道德、正义、人情等等作为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几个维度,在这些维度里面思考问题,由于每个人的经验,判断各不相同,因此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现就书中的话题仅举两例以说明几位大法官的主要观点以及其中精妙的论证技巧:

  第一个例子,首席法官表达了其主要思想:法典规定,任何人故意剥夺了他人的生命都必须判处了死刑。根据这一条,我们基本可以断定其"不仅公正明智,而且是法律所允许的唯一方案".然而另一位福斯特法官以"探究立法精神"为题,用两个新观点巧妙地绕过了首席法官的论点。福斯特法官认为:首先,实定法是建立在人在社会中可以共存的基础上的,一旦失去了这个基础,实定法便不再适用,而应适用所谓的"自然法",因此本案案发时"不在联邦法律的管辖下";其次,法律的规定应该根据它显而易见的目的来合理解释,为了说明问题,他举了另外一个案例: 在某一案中,根据把汽车停放在特定区域超过两个小时构成犯罪的规定,被告有罪,但由于当时街道被*所占据而使得车辆无法移动,因此有罪判决最终被法庭撤消,因为在判案时要"明智地解读实定法",因此,福斯特法官认为,综合两个观点,本案被告应该被判无罪。

  第二个例子,在讨论饥饿是否构成紧急避难的问题上,认为饥饿不是*理由的唐丁法官举了另外一个例子,在这个例子中,被告沃尔金由于盗窃一个面包而被指控,被告的答辩理由是当时正处于接近饥饿的状态中,法庭没有接受他的答辩理由。因此唐丁法官认为:"如果饥饿不能成为盗窃食物的正当理由,怎么能成为*并以之为食物的正当理由呢?"而另一方,赞成构成积极避难的斯普林汉姆法官却认为沃尔金案与本案有着很多区别:首先,沃尔金可能并不是一直在挨饿,我们不知道其挨饿的程度;()其次,除了犯罪,沃尔金还可以有许多其他的选择,比如找一份工作,甚至乞讨等等,然而在本案中山洞中的探险者却没有这样的选择,*只能成为唯一选择。这样精彩的辩论让我拍案叫绝。

  从以上列举的两例,我深刻地体会到思维推理的逻辑性和多元性,这样的例子书中还有很多。然而问题出现了:每个法官说的都有道理,而结论却千差万别,难道法律条文终将成为一场玩弄思维游戏的文字工具吗?经过思考,我想这是不会的,因为法律是具有其时代性的,在某个时代,从宏观上看,主流意识虽然不会左右法律,但其所导致的公众道德会不自觉地融入到立法和审判中去,因此,处在某个时代的法律规定是具有严肃性的.且是真理的代言人。本书作者萨伯告诫我们不要"对号入座",道理应该就在于此了。

  读这本书,我认真思考了很多问题,例如法律与公众观点的协调,制度与真理之间的矛盾,同情心对法律的影响以及生命的绝对价值等;同时,我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第一,任何事物都有多方面的属性,我们*时思考问题的时候要多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要从总体上把握,多维度、多层次分析,并且注意细节之间的关系,利用关系进行严谨的推理,这样才能得到正确的结论;第二,在*时的学习与科研工作中,要多交流,多讨论,这样会更使知识积累地更加扎实,研究技巧也同样会越来越高明。俗话说真理会越辩越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另外,生活中对各种问题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思考问题时不随波逐流,不偏激固执,不被他人的观点蛊惑,而应该利用自己的经验和常识进行推理判断,自主得出结论与评价,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我们在读书中不断积累知识,在思辨中不断升华内心。让我们在生活中常读书、读好书,在读书的过程中勤思考、多辩论,在思想的世界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独特之路。愿读书和思考伴随我们的一生。

洞穴奇案读后感示例2

  不得不承认,这本书能够让读者从对一个案件的理解中见识到十四种不同的、完整的观点。几乎每一种观点的逻辑都十分缜密,每个法官都能自圆其说,以至于读者无法从这十四种观点中得到一个正确答案,或者说是最合适的答案。

  而我想,阅读这本著作的最终目的,或许并不是从中选取一个标准答案,而是在开拓思维的同时,形成自己的观点。

  我印象最深的大概是福斯特法官的观点,十分有趣,可我并不认同。他提出案发时他们不在联邦的管辖下,即当时他们所处的是"非文明社会的状态",也是"自然状态",因此适用的不该是文明社会中形成的法律。他由一句"当法律存在的理由停止时,法律也随之停止"的谚语得出这个观点,但不难看出,这一观点能够立足的前提是福斯特法官所理解的刑法的目的:"促进和改善人的共存状态,调节共存状态下相互间关系的公*正义。"而一旦这个前提不存在——也就是说,当人们对刑法目的的理解不同时,这个观点其实也就站不住脚了。

  目前对于刑法的目的,学界中有多种不同的解释。我更倾向于这样一种说法:"刑法被用来维护社会的秩序,它是一套体系,用以统一地惩治犯罪和预防犯罪,以避免个人或团体为达到惩治犯罪、预防犯罪的目的而扰乱社会秩序。"

  在这个案件中,虽然被困在洞穴中的六个人就如福斯特法官所说,因其处境而处于"自然状态",但我个人认为福斯特法官得出这个结论时,已经彻底将洞穴中的五人与社会的联系割裂,而把他们看做了孤立的五人。我们都知道,人类具有社会性,哪怕是海难中被困于孤岛,也无法完全割裂自己与社会的联系。更何况在此案件中,被困于山洞的六个人还能够通过电话与外界联系;不论他们是否被救出,由其家人、生活圈而扩散的对社会的影响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认为,在此案件里,被困于洞穴的六人并不完全处于"自然状态",他们依然存在于社会的整体之中。如果得出了他们处于"自然状态"的结论,那么未免也就犯下了局部化而非整体化的认识错误。

  其次,在这六人依然处于社会整体之中的前提下,再来看看他们之间所达成的协议。

  按照福斯特法官的观点来看,食物不充足的情况下,六个遇难者之间达成了一种掷骰子决定被食之人的协议,这种协议是在自然状态下形成在六人之间的社会契约。而在这之前,我否定了"这六人处于自然状态"的这一说法,得出了"他们依然处于社会整体之中"的结论。因此,六人之间的协议不再是新的社会契约,而是一种现有社会状态下的合约。

  既然是现有社会状态下的合约,那么这一合约的违法性也就一目了然了。实施剥夺他人生命的合约当然是一种犯罪。也就是说,按照这种逻辑来理解,五位生还者有罪的事实已成定局。

  当然,说到这里,我得承认海伦法官的观点能够推翻我的上述言论。

  通过妇女的被强案,海伦法官推理出了一套非常有趣的逻辑:"妇女在强中被迫同意被强,并不意味着妇女同意强。妇女有意思并不代表妇女故意。因此,人们可以有意识做某种行为(顺服强者),但同时又违背自己的意愿(没有故意)。"同理可知,洞穴中的五位生还者*的行为时有意识的,但它实质上却是违背他们的意愿的。

  从情理的角度上来说,这种观点简直无懈可击。试想:有共同爱好的六个人一同去洞穴探险,这难道不能证明他们之间存在一定的情谊吗?对于一个身心正常的人来说,即便是杀死一个陌生人,也会感到非常痛苦。更何况五名生还者所杀害的,是个算得上是他们朋友的人呢?即使退一步来说,当时他们身心俱疲已经失去理智,但一旦他们恢复了正常的身心状态,也会深受杀死自己的同伴这一事实带来的折磨。

  这就是说,对于五位生还者来说,杀死威特莫尔是他们有意识的行为,但同时又是违背他们意愿的行为。那么,他们犯罪的主客观事实不相符,不应该被认定为有罪。

  可海伦法官的这一观点也存在一个漏洞。她将五位生还者比作强案中的受害者,然而事实上,这五位生还者却是一项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因此这是一种逻辑的倒置。在这方面,我同意戈德法官的反驳观点:他们不该是妇女,而是强犯。

  而脱离这个案子来说,海伦法官得出的观点的新颖性在于,她将一种违背自己意愿而又不得不为的行为进行了主客观的分析,并试图把这种行为推向一种类似于紧急避险结果的处理方式。但实际上,这种行为针对的应该是一种"准犯罪行为",而她所举的例子当中,妇女被迫顺从强犯的行为并非"准犯罪行为".因此从形成这种观点的根源案例来看,它也并不是十分合理的。

  至于这个案子当中的另一个争论焦点——对于生命价值的衡量,我并不愿意多加思考。关于这个问题,每一种观点都有它的合理性,但于我而言,任何一种取舍都是残忍至极的。我更倾向于在现有的刑法规则内谈论我对这个案子的认识,而不是超越刑法,讨论生命的绝对价值或者一个生命与多个生命的可比性。

  最后稍微做一点总结。我学识浅薄,也并没有十四位法官的专业精神和丰富的经验,因此还不足以形成第十五种观点。但我想,任何一个法官都不会否认,这个案件始终是需要一个结果的,不论这个结果是否在所有人眼里都具有合理性。

  而在我看来,庭审的最后,法官判决被告谋杀威特莫尔的罪名成立并判处了绞刑,而后又由陪审团成员和初审法官向首席行政长官*将刑罚减至六个月的监禁,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它既遵守了刑法的严厉性,又展现了刑法宽容而人道的一面。


《洞穴奇案》读后感3篇(扩展4)

——《论语》读后感_读后感3篇

《论语》读后感_读后感1

  《论语》是一部给人以启迪的经典之作。它好似一株瑰丽奇葩,馨香扑鼻,意味悠长;又好似一颗璀璨之星,耀眼夺目,光照千秋……这不,就连我这个初碰《论语》的小字辈在拜读一番后也明白了许多……

  通过读《论语》,我明白了交友之道。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是啊,益友就像厚厚的百科辞典,你总能从与他的交往过程中,得到有益的帮助:当你犹豫彷徨、难以决断时,益友的广博多识可助你做出正确选择;当你取得成绩、获得成功时,益友的逆耳良言可使你保持头脑清醒;当你有了缺点、犯了错误时,益友的直言不讳可教你补漏改邪……而损友就如同污浊的沼泽泥潭,与他们交往,会让你不知不觉陷入其中且愈陷愈深,贻害多多。《论语》让我明白的交友之道就是慎重交友,善交益友,乐交诤友,不交损友。

  通过读《论语》,我明白了心灵之道。《论语》中有这样一段对白:“司马牛忧曰:‘人皆有兄弟,我独无。’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细细品位这句话,我顿捂了一个道理:人生首先要能够正确面对人生的遗憾,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接受下来,不要纠缠其中,一遍一遍地问天问地,这样只能加重痛苦;而且我们要尽可能地用自己所能去弥补这个遗憾。承认现实生活中的不足之处,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弥补这种不足,这就是《论语》告诉我的生活之道。

  通过读《论语》,我明白了人生之道。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啊,哲人眼中滚滚奔流的江河水,它不只是一种自然的存在,其中流淌的还有挽不回、留不住的光阴。就在孔子看着流水兴叹的同时,他也对自己、对他的学生、对千年万代的后人描述了这样一种人生轨迹:“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也许这一种人生轨迹并不适用于我们每一个人,但我们却能够以其为借鉴,设计我们自己的人生之道,那就是要认准人生目标,惜时苦干,当下的我要走出自己的人生轨迹,首先就得惜时勤学,只争朝夕。

  当然,《论语》让我明白的还有很多很多,譬如君子之道、理想之道、仁义之道……只是纸短墨浅,小小的我怎能几句话就说得清啊?!

《论语》读后感_读后感2

  论语,是记录圣人孔子的言行的书。读了之后,你能够感受到孔子的政治思想和抱负,他的很多高尚品德是当今很少人有的。他不仅仅教会人们应当如何接物待事,并且十分严谨的规范自我,以行动来做出表率。他之所以被后人成为圣人,就是因为他在*常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累积成了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给我们的思想带来了无穷的宝藏。

  读了论语通译,虽然不能看了古文就明白如何翻译成现代文,可是在注释的帮忙下也能明白孔子所想告诉我们的。觉得十分感慨,孔子在那时就能明白的这些道理,为什么那么多的人到此刻都还不明白。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学而篇第一》了。“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不担心别人不了解自我,只忧虑自我不理解别人。是啊,现实生活中,人人都需要理解,个个都渴望理解。人们视理解为沟通感情的纽带和联系心灵的桥梁。大家都期望人与人的相处应当多一点宽容和尊重,多一点容忍和谅解。可是,世界何其大,人生何其复杂。若时时都想得到别人的理解,恐怕是不可能吧。因为,人生没有相同的路,每个人都不一样,两个思想志趣不一样的人对待同一件事,两种价值取向相异的人看待同一个问题,要彼此理解不是强人所难吗?人不是从一个模子里造就出来的,你有另人头痛的事,我也有。我们彼此都渴望理解,可又用自我的"要求去看别人,去苛求别人,于是我们之间有了“墙”,于是你苦恼,我也苦恼。可是,人们有没有想过,许许多多的小事,为什么必须要他人明白,必须要他人理解?其实,应对种种的不理解,只要我们给他一个微笑,用宽阔的胸怀去应对,不被理解又何妨?

  商鞅是行变法,落得“五马*”的结局;达尔文在说物种进化的时候被人们骂成疯子;助人为乐的雷峰经常被人嘲笑,他们这些举动,又有谁能理解?如果他们一味的追求理解,又怎样I卫真理?他们最初不被理解,是因为他们的追求走在了时代的前列;他们最终名垂青史,是因为他们敢于在不理解的目光中昂首向前。在现实中,有多少人能明白“理解”这个东西。他们能够追求别人的理解,以别人的议论为自我的主题,以别人的言谈作为自我追求的目标,以别人的反应来调整自我的行为方式,甚至要去讨好别人,为了所谓的理解,写了一些优柔寡断毫无逐渐的可笑人生。他们真的明白理解吗,他们觉得他们真的是在理解别人,并换取别人的理解吗,不是这样的。

《论语》读后感_读后感3

  《论语》由孔子弟子编写而成,主要记录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集中地反映了孔子伦理思想、道德观念等,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它与《孟子》、《大学》、《中庸》并称“四书”。

  “学而时习之……”随着开篇这句脍炙人口的“子曰”,让我们打开《论语》这本国学经典,走进2500多年前孔子的世界。孔子在《论语》中主要讲了仁、礼、德、学这四方面,其中关于礼,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八佾篇首孔子谓季氏的那段话,“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以季氏的官职,只有用四佾的资格,但他却用了天子才能用的八佾,这对孔子来说就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了。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孔子对礼的尊崇和信仰。他对礼所持的这个态度,在《论语》中常常可以看到。孔子会哀叹“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孔子会为难地边赞管仲大仁,边说他器小,“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那么礼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孔子在这里剥去“礼”复杂的外衣,道出了本质:与其奢侈,不如节俭。我觉得具体的有关礼的规矩、仪式都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为什么需要礼,明白了这个道理,才能自觉守礼。

  《论语》中,孔子在学、仁、德等方面的意见是比较统一的,但在礼的叙述上,让我有些迷糊。类似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的话,不由令我疑惑起来。一会儿说宁俭,一会儿却又不愿省去祭祖的活羊。到底是形式重要呢,还是本质重要?“圣人年纪大了,说话有反复也是正常”我心里这么想。直到在做春节小报时,我突然明白了。春节有很多习俗,比如贴春联、吃饺子或汤圆、祭灶、迎财神……

  这些都是形式,都是用来表达人们追求团圆、*安、幸福等美好心愿的,而本质就是由这许多形式体现了出来。就像子贡觉得既然在礼崩乐坏的鲁国,一切都只剩下有名无实的形式了,那为什么还要每月浪费一只羊呢?但孔子在意的就是这个形式,它是古礼!如果没有了这个形式,礼就真的不存在了!我又想起在国学班上,大家一起学揖手礼见师长、见同学,现在这种礼仪只能在古装片中看到,现实生活中哪还有啊。可与人见礼的本质还在呀,只是变成了鞠躬握手您好,点头抬手说嗨了。

  在反复细读《论语》后,我发现对于现在仍有很多意义,比如有关于学的,有关于如何做君子的、有关于富与贫的,甚至还有关于孔子那些个性鲜明的弟子们的。让我不禁由衷感叹,《论语》不愧是一部流传至今的国学经典!


《洞穴奇案》读后感3篇(扩展5)

——《丑小鸭》读后感_读后感3篇

《丑小鸭》读后感_读后感1

  《丑小鸭》是安徒生童话作品中的名篇,读完这篇作品我受益良多,掩卷深思记下点滴感受。从丑小鸭的成长经历中,我们不难看出变成白天鹅是其不懈追求、奋斗不止的结果。出生时,因相貌丑陋处处挨啄,被排挤,被讪笑,被猎人追杀,在寒冷的冬天孤独挨冻,鸡、猫排挤他,兄弟姊妹们嘲笑他,连妈妈也希望他走远些。在经历种种挫折打击,而无立足之地的情况下,他独自流浪,努力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拼死也要飞向高贵的天鹅,那是因为在他心底一直有一个梦——一份恒久的梦想:向往美好,不懈追求,相信自己会有美好的未来。

  终于,春天来了,丑小鸭的翅膀有力了,他在自己不懈的努力下终于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所有人都赞扬他的美丽与青春,而丑小鸭并没有过分的享受这种“安逸”,他感到很难为情,因为——他拥有一颗善良的、美好的、永远追求、永不放弃的心。只有他自己清楚,他还是原来的他,只是环境不同了。他并未得过且过,不思进取,我想这也是将来我需要警醒自己的。

  我还小,但我想人生的经历应该是丰富多彩的,积极乐观的,各种经历都是宝贵的人生财富,每一段不同的经历都会谱写下一段人生的新篇章,回过头来,当捧起记忆中的佳酿,想请它喝时,却先醉了自己……

  我很*凡,但我准备拒绝*庸;我无法控制生命的长度,但我却去拓宽生命的厚度;我不能在梦想中沉睡,应该在现实中清醒。叩开人生的大门需要付出汗水,毕竟青春并不永恒。过海的船只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湛蓝的天空不可能总是阳光明媚,生活中难免经历困难与挫折,最终我不会因为幸福的"到来而改变本性,也不会因为由丑陋变美丽而盲目骄傲。

  我是一只丑小鸭,我愿做一只丑小鸭。


《洞穴奇案》读后感3篇(扩展6)

——《灯光》读后感_读后感3篇

《灯光》读后感_读后感1

  每当夜幕降临,在你下班或放学回家的路上,是否有人在家为你点燃了一盏桔黄色的小灯?每当走到家附近,看到那一束柔光从窗口透出来,你是否会有一股暖潮涌到胸口,令人慰藉?那一缕清辉就在前方,似在心间指引着前进的方向,让我们的内心不再彷徨,充满力量。

  “那盏柔和的灯光,在黑沉沉的夜幕下,在涛涛的海浪声中,就像亲人的眼睛一样关切地注视着我;‘你回来啦!’令我觉得慰藉温暖。”独自一人晚归时,远远瞅见自家窗口亮着的一盏灯光,有人在等你回家!多幸福的一种感觉,如微风拂过湖面,荡漾起的微微涟漪那般的心动,如燕子穿过树林,低声吟唱那般的思念。靠近灯光脚步也会变得轻松起来,心情也好似从低沉缓慢的交响乐转变为轻快的打击乐。

  在弘毅南湖小学上学期间,每天晚自习结束,我最期盼的就是学校大门口亮起的路灯,在昏黄的灯光下,我总会看见那个胖胖的、有着最熟悉温暖怀抱的身影——我的外婆。没有特殊情况下,无论春夏秋冬,她总是会准时站在路灯下,痴痴地期盼着我从学校里走出来,等我一起回家。教室到校门口的这一段路没有路灯,于我而言,校门口路灯那晕黄的灯光就像是漫漫长夜中的那一星曙光,那儿有最爱我的人,那儿有最温暖的依靠,看到灯光下的身影,我的脚步也会变得轻快,一天的学习疲劳就消失殆尽了。

  对于世界而言,我们不过是一粒小小的尘埃,但对于爱我们的人,我们却是那样的珍贵。我们要对爱我们的人心怀感激,也要为他们点起一盏小灯,让他们在彷徨无依时,能够永远靠近灯光,感受到亲情和友情的温暖。

《灯光》读后感_读后感2

  我们看书、学习和工作大都离不开灯光,提到灯光,我不犹得想起了大作家王愿坚写的一篇课文——《灯光》。这篇课文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主要讲了八路军突击的事情,让部队找到突破口,为了今后的孩子能在电灯下读书,他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本篇文章有两处地方,使我又感动又深有体会。

  第一处就是:“赴明儿胜利了,咱也能用上电灯,让孩子们都那样亮的灯光底下学习,该多好啊!”我读了这句话,我知道郝营长对胜利充满了无限的信心,同时也期望自己用上电灯,孩子们也用上电灯,在明亮的灯下学习、读书。我感到了郝营长他很关心下一代,为了让孩子在灯下学习,他要在战争中取得胜利。郝副营长和我比,我则显得很渺小,因为我不懂得关爱他人,自从“见了”郝副营长,我就要学习他关爱他人的品质。第二处就是:“这位年轻的战士不惜自己的生命,为了让孩子们能够在电灯底下学习,他自己却没有来得及见一见电灯。”

  我读到这里很感动。郝营长牺牲了,可他的牺牲是为了孩子,为了让他们用上电灯,在灯下学习,所以他的牺牲是光荣和伟大的。他在牺牲前想的还是孩子,关心的还是他人,这种高尚的精神深深的将我折服。同时我又觉得很惭愧,以至一时说不出话来。郝副营长牺牲前还没见过电灯,真实有点遗憾。我见过电灯,所以一点也不遗憾。

  但我也要珍惜美好的时光,不留一点伤感。

《灯光》读后感_读后感3

  我已经上六年级了。在六个春夏秋冬中,我不知学过了多少篇使我感动的课文,而最使我感动的还是《灯光》。

  《灯光》这篇课文最使我受感动的是:在突击队和后续总部队失去联系的危急时刻,是郝副营长点燃了那本破书,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突击队和后续部队消灭了全部敌人,可是也因为这亮光,郝副营长暴露了自己,被敌人的机枪打中了。我读到这里,热泪簌簌地顺着面颊滚落下来。

  郝副营长之所以献出他宝贵的生命,是为了什么?不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人民能得到光明,能得到温暖吗?

  我们现在坐在这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难道还不应该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为祖国而献身的先烈们吗?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玩,老师叫我把一桶脏水倒掉,我撇撇嘴,很不情愿地去拎桶。这时,老师好像看出我的"心思,拍拍我的头,和蔼地对我说:“那些先烈们为了战斗的胜利,为了国家的富强,他们宁愿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你是一名少先队员,连这么一点小事都不想去做,应该吗?”听了老师的话,我感到脸上一阵阵发烧,赶忙拎起桶跑了。一路上我想,老师说得对,我连这么一点小事都不想做,太不应该了。这时郝副营长举起那本点燃了的破书的情景,又浮现在我的眼前。人家为了人民能过上好日子而不怕牺牲,我连这点小事都怕去做!唉!……我悔恨,悔恨自己的行为。

  从那以后,我决心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报答郝副营长和为祖国献身的先烈们,是他们给了我勇气和力量。我要好好学习,助人为乐,做一名合格的少先队员。

  学习《灯光》这篇课文,我深受感动,也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每当我做一件事时,郝副营长举着燃烧的破书的一幕,便浮现在我的眼前,那火光为我指明了正确的道路。


《洞穴奇案》读后感3篇(扩展7)

——《牧犬兄弟》读后感-读后感3篇

《牧犬兄弟》读后感-读后感1

  牧犬三部曲包含着《兄弟情仇》《独占苍穹》《欲火重生》这三本书,为我们呈现了两只牧犬出生长大的故事。

  “灰灰”和“黑头”,原本是亲密无间的兄弟,但由于人为的因素,两兄弟反目成仇,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灰灰经历了牧犬———恶犬————野犬的变化,从牧场来到城市,最后又回到牧场。在这过程中我们看到了牧犬兄弟历经苦难但不屈不饶的灵魂。

  作品呼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牧犬只有在原生态的自然环境中才能重归物性,找回自然本色。字里行间大呼回归人性。有时,人性的丑恶让人性不如犬性。动物与人一样,同样是生命,同属于大自然。作为万物之灵长得人类应该尊重其他的生命!

  我们还应学到的一点是,在这个功利化的时代,不能只追利,而忘了或是抛弃了心中的真情真爱。牧铃可以为了自己的兴趣爱好,放弃了城市,而你呢,当你面对这样的"情况你会选择哪条路?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猎人和一条跟随他多年的猎犬迷失在森林中,他俩开始相依为命,寻找出路。几天之后,猎人和狗都饿得瘫软了,这时猎人有两个选择,一:和狗一起饿死,二:把狗杀死,吃了它的肉,然后继续寻找出路。他可能找的到。也可能找不到。

《牧犬兄弟》读后感-读后感2

  作者不愧是一位讲故事的高手,这套“牧犬三部曲”,情节波澜起伏,主人公灰灰和黑头的命运云谲波诡,让人一读起来便无法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我们看到了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听到了一曲高亢嘹亮的男子汉之歌。

  这本书讲述了灰灰逃入山林,沦落为一条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也被-迫出逃。城市,黑头遭人诱捕,加入了一个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成了一条宠物狗。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偷猎者布下的天罗地网……

  最终,灰灰从偷猎者手下逃脱,继续它的丛林生活;黑头则带着它的新朋友白丑,回到了牧常。

  此书是一本非常非常好的少儿读物,故事情节生动有引人入胜,令人意犹未尽,一看便不会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能我们看到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被它们所震撼。真不愧是"牧犬三部曲",真不愧是继《艰难的归程》与《丛林守护神》后又一本关于牧犬的书。

  一本让所有喜爱动物的孩子们爱不释手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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