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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3篇(完整)

发布时间:2023-03-15 15:05:07 来源:网友投稿

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1  为加强计算机及设备的管理,提高计算机及设备的.使用效益,保证办公用机和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计算机及设备的管理职责  1.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及设备的使用、维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3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3年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3篇(完整)

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1

  为加强计算机及设备的管理,提高计算机及设备的.使用效益,保证办公用机和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计算机及设备的管理职责

  1.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及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和报废归口管理工作,并检查、督促计算机各使用科室严格按计算机操作规程使用。

  2.计算机及设备各使用科室应要求使用者严格按计算机操作规程使用,并做好计算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3.信息中心为机关计算机及设备的维护维修责任人,各科室信息员为本所计算机及设备的维护维修责任人。

  二、计算机及设备的使用规定

  1.系统内各科室的计算机由使用科室负责定人定机管理,并报信息中心备案。

  2.计算机操作者必须加强学习,熟悉所使用计算机及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护知识。

  3.计算机开机时,应遵循电源插座、显示器、主机的顺序;每次的开、关机操作至少间隔一分钟,严禁连续进行多次的关机操作;电脑关机时,应遵循主机、显示器、电源插座的顺序;下班前,务必要关闭电源插座,节假日时,更应将电源插头从插座上拔下,彻底切断电源,以杜绝安全隐患。

  4.打印设备在使用时要注意电源线和打印线是否连接有效,当出现故障时注意检查有无卡纸,激光打印机注意硒鼓有无碳粉,喷墨打印机有无墨水,针式打印机是否有断针、是否有色带。当打印机工作时,不要人工强行阻止,否则很容易损坏打印机。

  三、计算机及设备的维护保养

  1.计算机及设备要尽量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计算机使用者应对计算机及设备进行日常清洁、保养,切实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晒工作。

  2.计算机使用者在操作的过程中,须熟悉所使用计算机及设备的操作规程,掌握其工作状况,经常保持设备的整洁。

  3.计算机使用者使用计算机时,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及时升级系统补丁,进行系统优化处理,并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计算机使用者应经常检查计算机是否有病毒,并采取措施进行杀毒,慎用外来的光盘、U盘,以防止病毒的入侵。

  5.计算机使用者不得有意破坏计算机及设备,要节约设备的墨盒、打印纸等材料,防止浪费。

  四、计算机及设备的维修管理

  1.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开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更换配置、随意搬离办公地点。检修人员拆装硬件设备时,须按顺序进行,不可野蛮操作。

  2.计算机及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本单位的维护维修责任人,维护维修责任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到现场检查故障原因,并做出故障鉴定。

  3.“三包”期内的计算机及设备出现故障,应当按照“三包”要求报修,不得违反“三包”规定私自拆机维修。

  4.一般零部件硬件损坏,由各科室购买,并及时更换;重大、关键零部件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各科室提出申请,并提出故障鉴定报告和维修方案建议,经领导批准后,由信息中心联系专业维修点维修。

  5.计算机及设备外出修理,应遵循先检查处理、后考虑外出修理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修理费用开支。送修电脑应当取得维修单回执,并注明固定设备主要关键部件。

  6.外来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工作时,须有管理人员陪同或认可。

  7.涉密计算机及设备不得外出送修,出现故障应当联系保密管理部门处理。计算机及设备外出修理及外来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工作时应做好资料备份,防止重要资料丢失,并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有关规定。

  8.计算机及设备修理完毕后,维护维修责任人需填写维修档案,记载维修设备名称、故障内容、维修点名称、维修情况、更换设备、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等。

  五、计算机及设备的报废管理

  1.计算机及设备的报废,由使用科室提出,信息中心根据计算机及设备的使用、升级情况,组织鉴定,同意报废处理的,报领导批准后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

  2.报废的计算机及设备残件由信息中心负责收回处理。

  3.计算机报废的条件:

  ①主要部件严重损坏,无升级和维修价值;

  ②修理或改装费用超过或接近同等效能价值的设备。

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2

  一、计算机网络教室由学校指定的计算机网络教室管理员负责管理。

  二、计算机网络教室管理员应熟练掌握机房内各种设备的性能、使用和维护方法。及时测试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并排除故障,并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三、每台电脑应编号,学生上、下课要有序出入,按编号就座,禁止喧哗、打闹,保持室内肃静。

  四、注意室内卫生,不准带零食进入室内,不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纸、杂物,不准乱刻乱画,要自觉爱护室内物品,不许随意挪动。

  五、爱护室内设备,不准随便改变设备位置,要按教师要求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在操作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教师。

  七、未经同意,学生不得随意取用外部存储设备,更不准把非本室存储设备放入计算机内。

  八、本室设备借出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

  九、使用计算机网络,要加强指导,讲究道德规范,严禁进入“黄”、“毒”站点,严禁随意下载软件。

  十、学生用机完毕,要按规程关闭机器,整理设备。教师应检查室内设备状况,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3篇扩展阅读


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3篇(扩展1)

——信息化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篇

信息化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xx县xx医院信息化设备管理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中的信息处理设备包括计算机及打印机、刻录机、扫描仪等所有附属设备。

  第三条

  信息科是信息化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相关设备的计划、运维、日常管理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信息科负责信息化设备的.年度预算、选型、采购计划、验收、报废等事项的管理。

  第五条

  行政部门负责信息化设备的采购。

  第三章设备选型和采购 第六条

  信息科根据下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和各单位的设备现状与需求,与各单位对接的基础上,编制出设备需求计划。

  第七条

  设备的选型。桌面计算机等低端设备要选用性价比高、售后服务好的品牌产品。所选设备需配备软件的必须安装正版软件。

  第八条

  设备采购过程中,由信息科人员负责做好硬件

  验机及软件测试工作,确保设备的可行性。

  第四章设备发放和领用 第九条

  信息化设备管理部门为信息科,责任部门为各使用部门,责任人为所有设备使用人员。

  第十条

  未经信息科允许,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随意调用信息处理设备,如需调用,需由信息科审核。

  第五章设备维护及报修 第十一条

  信息科负责信息处理设备的使用维护。

  第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后仍不能排除故障的,应立即报告信息科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

  如信息科人员经过修理后仍不能排除故障,则联系设备生产厂家或相关外部维修人员上门进行修理,信息科安排人员全程监督其修理过程。

  第六章设备报废 第十四条

  报废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一)超出正常使用年限,且故障频发;

  (二)发生不可修复的故障;

  (三)故障的维修费用超过该设备的剩余使用价值;

  (四)设备严重老化且其性能满足不了工作需要。

  第十五条

  报废手续。由使用部门提出设备报废申请,信息科进行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报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核,xx县xx医院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报废。

  第十六条

  报废处理。同意报废的设备统一交回信息科,办理实物资产核销,报废处理前信息科要对设备的报废进行台账登记。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科负责解释与修订。


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3篇(扩展2)

——信息化设备使用管理制度3篇

信息化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

  一、办公室电子设备的日常养护

  1.1注重电子设备的使用环境。办公电子设备在合适的环境中使用能够大大降低设备出现故障的几率,保证使用效率。合适和环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要有适合的温度和湿度,根据电子设备的环境要求情况,在安装设备的房间内应该有空调对室内温度进行调解,同时,还应该有去湿或者是加湿的设备,让湿度和温度都能符合设备运行的要求;其次,电子设备运行要远离热源和磁场,因为磁场可能会扰乱电子设备本身的磁场,影响其正常使用,还有一些电子设备同时还要远离阳光直射和热源,例如复印机等,避免出现危险;然后,就是要保证环境清洁,避免尘埃。灰尘进入到设备中会导致设备原件的正常使用和老化,严重的直接影响到设备的连接情况,降低机器的使用寿命。所以,设备应该安装在尽量少灰尘污染的环境中;同时,还要保证电子设备的有效安放,布线合理,防止电子设备的电路交叉、缠绕在一块,避免相互干扰而影响电子设备的正常工作;最后,要采取防静电措施,减少静电对设备的危害,这就要求电子设备的机房要使用防静电地板等。

  1.2保持电子设备使用的电压稳定。对于电子设备的使用过程中,电压的稳定与否能够影响到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也能减少电压对机器的损害。目前,我国很多电子设备采用的都是集成电路,这种电路在使用中对电压的要求非常高,所以,选择使用稳压设备,是电子办公设备使用中必备的。

  1.3建立电子设备维修档案。办公室电子设备需要进行定期的维修,在维修的时候建立好维修档案,记录每一次设备发生故障的时间、位置以及解决故障的维修方法,还有对故障发生原因的分析,这样方便以后机器再出现同类故障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1.4注意日常保养。电子设备的日常养护也是非常重要的,能够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转,不仅要做好除尘工作,还要进行除潮。灰尘和潮湿是设备的两大致命弱点,使整个电路接触不良、造成元器件短路、生锈甚至烧毁。所以,如果*时注重好对机器的保养,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清理,可以有效提升电子设备的使用年限。

  1.5定期进行检测调试。定期检测设备各项功能是否工作正常,各项指标是否达到标准,需要在电子设备停工的时候调试检查,找到事故的隐患,把故障消灭在萌芽之中。

  二、强化办公室电子设备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2.1办公电子设备以及相关易耗材料的采买,由人事行政部门负责;

  2.2办公电子设备属于公司的固定资产,员工应该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并且对办公设备多加爱护,严禁出现暴力事件,或者是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电子设备损坏;

  2.3办公电子设备应该有专项的负责人员,谁使用谁负责,对于公共区间的办公电子设备,则由管理人员指定专门的负责人,如果在维护中发现问题,则应该第一时间报给人事行政中心部门,让其派专门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

  2.4如果是因为电子设备使用人员的使用和保管不当,造成了电子设备的损坏,必须要追求责任,公司有权向使用责任人追究对物品损害的经济赔偿;

  2.5办公室人员在正常的设备使用中,一定要遵守办公室电子设备的操作规则;

  2.6如果电子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一定要及时报给人事行政部门,让其找到专业的技术人员对其进行修理,同时,人事行政部门也要对修复时间进行反馈,让使用部门可以了解设备维修状态;

  2.7办公电子设备如果出现问题的话,一定要进行及时维修,严禁带病运作的状态,如果出现问题,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必要时可以进行经济赔偿;

  2.8在办公室长期休假、离人的时候,要保持电子设备关机、断电的状态,并且由人事行政部门进行定期抽查,如果有违反的人员,可以记责任人过时,并对其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进行经济处罚。总之,要想办公电子设备更好的为单位服务,就需要做好正常的保养和维修工作,让其在最适合的环境中工作,才能发挥其正常的功效,实现办公自动化。

信息化设备使用管理制度2

  为了加快我校“数字校园”建设的.步伐,加强“班班通”设备管理,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充分发挥教育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有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使用过程中,若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用,并报请网络中心及时检修,技术人员检修时写好检修记录交由网络中心存档。

  二、设备的硬件故障必须由网络中心指定专业人员负责修理,教师不可擅自拆解,私自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三、任课教师使用“班班通”教室多媒体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在维护设备时,不能在带电的情况下*任何与设备主机、外部设备相连的部件、插头、板卡等。

  五、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不能频繁地关闭和打开电源,不得随意移动、振动设备。如果电脑出现死机,应采用系统热启动和系统复位方式。如果必须关闭电脑电源,也需要至少关机30秒后再重新开启电脑电源。

  六、为确保安全,雷雨天气不得使用“班班通”教室多媒体设备,班级电教管理员要切断多媒体总电源。

  七、“班班通”教室多媒体设备必须做好防尘工作,注意环境清洁,及时清除设备上的灰尘等杂物,除尘时一定要拔掉电源,注意安全。设备不使用或使用后,要用防尘罩盖好。

  八、设备清洁不能使用有机溶剂擦拭,只能使用中性洗涤剂或清水。清洁机身时,要把(清洁柔软的)抹布拧干,防止液体(水)流入设备内。电脑显示器和电视机的表面有保护涂层,除非必要,不要擦拭;擦拭时只能用沾清水的脱脂棉等轻轻擦拭。

  九、如遇异常情况(如:火、水等)时,要及时做好设备的保护,必要时将设备及时转移至安全地带。


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3篇(扩展3)

——学校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3篇

学校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1

  班班通设备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常用设备,它的完好程度决定了课堂电化教学能否正常进行。现制定教室班班通设备的管理制度如下:

  一、管理人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二、管理制度

  1、班班通设备只能在教师上课时使用,不得用于其它活动。严禁学生私自开启班班通设备,更不允许学生利用班班通设备听音乐、看影碟、玩游戏、上网聊天等。

  2、任课教师应掌握各设备使用方法,严格按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然后通知管理人员进行检测或维修。

  3、如当堂不需使用班班通设备,一定要保证班班通设备处于非通电状态。绝对不允许出现该堂课不需要使用班班通设备,但所有班班通设备均处在开机状态,或学生都在室外上课,但教室所在设备却仍在开启。

  4、各班主任负责本班的班班通*台调配及钥匙发放与回收工作。

  5、各班班主任为保管教室班班通设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的班班通设备的保管和维护,认真做好本班设备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

  6、保持班班通设备的清洁。要对设备外表定期清洁,清洁时要小心细致,可用潮湿但不滴水干净抹布轻擦设备外壳,但切勿进水,以免损坏班班通设备。

  7、班班通设备出现故障,非专业人员,任何人不准擅自拆卸设备,任何人不准擅自把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8、因违章操作或学生私自使用班班通设备造*为损坏的,学校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损坏程度要求责任人照价赔偿,无法查明责任人的由该班集体赔偿。

学校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2

  为做好教学设备、设施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杜绝损坏和丢失现象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充分认识加强教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教学仪器设备特别是现代化教学设备是学校的贵重财产,其安全问题关系到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整体形象,我校高度重视,设置教学仪器设备、设施使用管理人员,安排专人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及安全管理工作。

  二、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登记建档工作

  各学校要对所有教学仪器设备进行详细清点,分类建立教学仪器设备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一份交学校相应科室查对管理。

  三、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的管护

  根据教学的"需要,对分发到各实验室、仪器室、音体美教室、微机室、卫生室、图书室及办公室等科室的教学设备、器材,要按照部门归属由专人负责存放,对小型便携式仪器、设备、工具、贵重器材和物品、有毒及危险化学药品要做到及时入库、入橱,按各自的物品存放安全管理要求,使每件设备、物品都安全归位。

  四、加强教学设备存放地点及环境的安全检查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实验室及教学设备存放地点的水、电、暖等各种管路设施的日常检查,定期对电源线路、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防


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3篇(扩展4)

——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3篇

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促使全系统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重大项目管理与决策中的信息、咨询与监督作用,更好地为全县重大项目管理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上级机关关于统计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统计信息化建设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规划、建设和维护。

  第三条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统一安装防病毒软件并确保及时更新。

  第四条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硬件检查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可能出现的故障,应有防范、补救和排除等措施。

  第五条禁止在局域网设备上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软件。

  第六条严格执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网络上进行任何非法活动。

  第七条各科室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硬件和操作系统方面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并由局办公室与相关软、硬件维护单位联系,取得技术支持,及时排除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信息化培训应将统计内容列入年度专业培训计划,信息化管理员要钻研业务技能,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本部门及系统内统计人员开展一次信息化业务技能培训。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禁止上外网,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储存、处理涉密信息。

  第十条做好统计数据定期备份资料,保障统计资料的延续性和联贯性。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活动,减少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促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快速、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项目资金10万元以上构成系统的,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含楼宇综合布线和机房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网络设备购置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申报。

  第三条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化项目建设,需要区、镇财政资金配套的其他信息化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经信局”)。

  第五条区经信局是本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承担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区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初审、综合协调,组织可行性论证以及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区财政、发改、保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申报

  (一)每年7月底前(即制定年度预算之前)向区经信局报送下一年度*投资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填写《市吴中区*投资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区经信局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

  (三)初步评估合格,由申报单位提交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技术设计方案(报告大纲见附件2),如是设备或软件采购,需附采购明细,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复评;

  (四)经复评合格的项目由区经信局报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有关程序报经区*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区财政局将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八条未列入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财政资金。特殊需要(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实施的项目或应急项目)的需经区*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到区经信局办理相关手续,由区财政追加预算。

  第九条属于国家、省、市统筹安排并拨付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使用单位在向上级有关单位办理申报手续后,需将相关项目资料报送区经信局备案。需区财政配套资金的项目,按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区直各部门、单位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且不需要区财政资金配套进行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一次性购买办公自动化设备或单机版软件产品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章项目评审

  第十一条项目评审坚持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原则。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守被评审项目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未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将被评审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不得利用评审项目的非公开技术、商业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者造成项目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项目评审范围及方式

  (一)对于总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由经信局召集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会专家3~5人(应包括信息技术专家、监理专家、财务专家),由经信局通过专家数据库抽取确定。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派员参加评审会。

  (二)对于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下项目,由经信局召集,发改局、财政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进行会审。

  第十三条评审主要内容

  (一)符合我区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

  (二)采用的技术成果在国内本行业技术领域中具有较高水*,建设方案切实可行;

  (三)对相关产业发展或本领域信息化建设具有带动作用,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能解决信息化发展的实际问题;

  (五)项目建设单位明确,建设资金合理;

  (六)遵守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评审组给出评审建议、结论并确定是否要再次评审。项目建设单位须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的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报经信局备案。

  第十五条项目评审的费用,参照现行市经信部门标准实施,在区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五章项目建设

  第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按照公开、*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属于*采购范围的要实行*统一采购。

  第十七条为规范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凡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实行项目监理制。其余项目根据需要参照执行。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参与工程监理。

  第十八条从事信息化项目建设、设计开发、服务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国家或省、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相关资质认证,并经过区经信局(信息化办)确认备案。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本行政区域的单位优先。

  第十九条在进行信息化项目设计、建设时,必须同时进行信息化安全系统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必须保证和满足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

  第二十条信息化项目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符合信息化项目建设合同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实施方案进行,未经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技术标准。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一条信息化项目竣工后,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验收资料送区经信局备案,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视情况抽查。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联合进行验收。

  第二十二条验收应当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建设过程中有效的技术资料为依据。验收内容应包括系统建成后三个月的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

  第二十三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单位使用。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应按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经整改完善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直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财政预算的90%费用;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评价通过后,付清余款。

  第七章项目评价

  第二十五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后评价制度。区经信局制定年度新建信息化项目评价计划,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实施。

  第二十六条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可列入后评价项目。

  第二十七条信息化项目后评价主要的内容为:项目运行和维护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施工方售后服务情况、项目社会和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等。

  第二十八条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含300万)以上的专项支出,纳入财政绩效预算管理。

  第二十九条全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由区经信局向区*报告。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的,由区经信局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审定。

  第八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

  第三十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市涉密工程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以前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吴中区经信局负责解释、修订。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由吴中区机要*负责解释。

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3

  为规范我局信息化管理工作,使信息管理*台更好更安全的服务于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数据保密

  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数据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各科室应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已在局域网内公布的业务数据;

  各科室与因特网连接的计算机不得录入机密文件和涉密信息;

  2、数据备份

  各科室对本科室计算机内的重要数据应制作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

  数据备份不得更改;

  数据备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数据备份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3、操作规范

  ①计算机操作人员

  必须爱护电脑设备,经常保持办公室和电脑设备的清洁卫生;

  必须懂得正确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

  必须注意保护自己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己部门登录系统的口令要注意保密;

  不得让任何无关人员使用自己的计算机,不要擅自或让其他非专业技术人员修改自己计算机系统的重要设置;

  严禁利用计算机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和暴力信息;

  严禁利用计算机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②维护技术人员

  维修计算机和软件的部门或个人,在出门、销售、出租以前和维修以后,必须保证计算机和软件无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

  ③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网络,非法窃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信息资源;

  未经授权查阅他人电子邮箱,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故意干扰计算机信息网络畅通,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违反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干扰,对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复制,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刊登、出版、发行、销售、出租有关计算机病毒源程序的书刊资料和其他媒体;

  传播、制造、销售、运输、携带、邮寄含有计算机病毒及危害学校及社会公共安全的有害数据;

  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施工,从事其它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3篇(扩展5)

——信息化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制度3篇

信息化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局信息化建设工作,有效整合和配置局信息化资源,强化信息系统及网络设备安全和管理,保障局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升我局信息化整体服务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机关以及各下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中信息化硬件设备特指小型机、PC服务器、路由器、防火墙等单台价格超过2万元(含)的硬件设备。

  第二章信息化硬件设备管理

  第四条各单位根据业务需求,需配备信息化硬件设备时,须报各单位按程序批准后,并抄送局信息中心。局信息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现有设备中进行调配。

  第五条如需要购置新设备,各单位应根据具体运行业务需求,自行提出或委托局信息中心提出配置方案,经各单位按程序批准后,提交至局长办公会讨论。信息中心根据局信息化统一规划,提出采购意见,由采购单位会同办公室、财务处、监察室及信息中心按照相关程序组织采购。

  第六条对于新购置的信息化硬件设备,在使用前由信息中心进行计算机设备固定资产登记,填写计算机设备管理台帐,设备档案归档工作,档案必须注明设备的类别、名称、型号、配置、生产厂商、使用部门等信息。归档范围:计算机设备产品合格证、保修卡、设备驱动程序、设备购置请示、批复(复印件)、采购合同、设备档案等。各单位也要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进行财务登记和实物登记,并加强管理。

  第七条为确保数据及设备的可靠、安全、保密,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放置重要信息系统的小型机、PC服务器等各类服务器设备必须放置于信息中心机房,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标准,并采取相应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管理。

  第八条局信息中心负责局信息中心机房硬件设备及网络维护工作。各单位将各自的硬件设备存放于信息中心机房,并与信息中心签订托管维护协议,硬件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由信息中心统一负责。

  第九条信息中心组织各方技术人员每年对核心设备进行1—2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联系厂家或供应商进行巡检。各单位存放机房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异常现象时,信息中心及时对发生故障的设备进行检修并告知各单位相关负责信息化人员,可修复的零部件如在保修期内,要及时联系维保商进行维保;对超过保修期无法修复的零部件,报管理权限批准后再更换。

  第十条中心机房硬件设备管理部分维护及故障设备修理工作由信息中心牵头,如根据工作需要,需委托第三方电脑公司进行维护的,须经一定程序确定外包方。

  第十一条信息中心机房硬件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信息中心先行支付,并做详细记录,于每年年底根据故障设备的产权归属,与各单位结算。

  第三章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信息中心机房由局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其他单位信息技术人员需要进出机房的,可向信息中心申请配发门禁卡。

  第十三条非信息中心机房工作人员及信息中心授权人员进出机房及重要区域,须实行登记备案制。经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确需进入的,相关机房值班人员必须全程跟踪,严禁从事非业务范围内的其它任何操作。

  第十四条因工作需要进出机房及重要区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应根据操作内容,确定进入人员,选择进出时间,填写《机房及重要区域出入审批登记表》,并经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重大操作原则上应放在业务数据录入或备份之后进行。

  第十五条外部参观人员出入机房及重要区域,经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由相关领导或负责人陪同进行参观,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需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十六条相关业务人员进入机房,原则上须两人同时进出,并按规定进行相关业务操作,严禁随意对设备进行操作,严禁接触与业务无关的设备,如违规造成网络和业务系统事故的,将追究操作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进入机房的人员要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机房、档案室内吵闹、吸烟、吃零食,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进入,避免对机房设备和馆藏档案构成威胁。

  第十八条进入机房人员在机房内完成相关工作时,需保证机房正常的运行秩序,认真填写工作内容后方可退出。

  第十九条信息中心机房设备的常规操作必须遵循下列要求:

  (一)操作必须规范化。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信息化部门,不得擅自作主,随意操作;

  (二)操作人员须熟悉了解设备运行情况。若有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工作。;

  (三)必须使用自己的操作账号及密码进入系统,并根据所分配的工作,在规定操作范围内办理各项业务,对所使用的密码,应注意保密。

  (四)操作人员不得将已登陆或进入工作状态的信息设备交给他人操作。在操作过程中需离开岗位时,应立即退出操作系统,以保证密码的可靠性。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注意业务数据的安全、保密,不得泄露有关保密资料。

  (六)做好设备的清洁、保养,保证业务的正常运行。


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3篇(扩展6)

——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3篇

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1

  一、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硬件检查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可能出现的故障,应有防范、补救和排除等措施。

  二、上机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工作日志;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

  三、建立信息工作人员考核奖惩机制,保持信息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信息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信息管理工作。

  四、人口计生部门把信息化培训作为年度计划中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落实。

  五、信息工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省级信息管理部门认可的任职资格,持证上岗。

  六、信息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旗级以上计生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

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2

  质量是企业生命,质量信息则是维持企业生命的血液,质量信息工作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我厂质量信息畅通和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的管理机构

  1、供销科为企业质量信息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各种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2、各车间、科室的质量信息工作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从而组成我厂质量信息的管理网络,保证我厂质量信息的畅通。

  二、质量信息管理

  (一)质量信息管理的主要任务

  1、全面、及时、准确地收集各种质量信息。

  2、对质量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加工、整理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传递的反馈。

  3、利用各种质量信息,准确地反映和预测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供领导决策。

  4、掌握用户使用产品的情况,收集国内外同类产品的质量水*和发展动态。

  (二)质量信息的处理

  1、供销科按照质量信息管理规定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汇总到质检科,对反馈来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剔除不真实部分,以保证质量信息的准确性。为做好这项工作各科室要设专职或兼职质量信息员并建立质量信息台帐。

  2、质检科经过对质量信息分析后,确定由责任部门进厂处理,责任部门要填写信息记录单,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质检科并结案归档。

  3、为了促进质量信息的正常运运行和有效利用,对开展质量信息处理不当,耽误信息传递的给予批评和处罚。

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3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息管理,加快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结合集团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集团公司系统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

  2、市场信息:集团公司业务销售的客户文件、来往传真、电话、客户档案;集团公司业务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投标书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客户沟通、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企业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企业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第四条、信息管理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全资下属集团公司(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机构的信息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信息管理机构与相关人员

  第六条、集团公司设立集团信息中心,集团公司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信息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人员。

  第七条各企业行政部依据《行政管理条例》负责相关行政信息的日常管理;实业公司销售中心办公室独立负责市场信息管理。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参照集团公司设立信息经理或专门信息管理的人员。

  信息管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脑技术人员、文员。

  第八条、集团信息中心负责集团公司整个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所有信息的汇总和档案管理。对全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

  第九条、依据《行政管理条例》,各企业行政负责人主要负责行政信息的管理。

  第十条、集团信息中心设企业信息专员,主要负责市场信息的系统化、专业化管理。企业信息专员分为行政信息和市场信息两个岗位。

  企业信息专员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议,参与编制总经理办公室主持的信息管理制度。(行政信息专员)

  2、在销售中心总监指挥下,负责市场经营中各类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市场信息专员)

  3、与行政部联合处理日常工作中关联到业务机构的行政工作。(行政信息专员)

  4、辅助指导集团公司其他各部门业务的信息统筹处理。(行政信息专员、市场信息专员)

  5、对集团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6、集团信息中心日常负责监察集团全系统的业务信息管理和活动;负责搞好全系统业务人员关于市场经营信息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

  第十一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信息中心人员依照本办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信息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接受指示后执行具体处理。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支持信息管理人员坚持原则,按信息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集团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四条、信息管理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信息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有关工作。被撤销、合并单位的信息管理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信息文件资料移交清单和造册,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行政信息管理

  第十五条、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集团公司行政活动中。

  第十六条、行政信息管理主要依据集团公司《行政管理纲要》中下列规定进行: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信息管理中心管理规定;

  4、集团公司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5、集团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6、保密制度。

  第十七条、考虑集团公司业务竞争的特殊性质,行政信息管理不再涉及集团公司营销类(客户)信息、技术类信息和财务类信息。

  第四节、市场信息管理

  第十八条、依照市场信息的定义,市场信息主要产生、传达、应用在市场业务经营管理中。

  第十九条、市场信息来源分类:业务(客户)信息、非业务市场信息。

  1、业务(客户)信息:客户购买公司产品的电话、传真、函件、电子邮件;公司、客户之间业务沟通电话、传真、文件、函件、电子邮件;客户公司公开的资料;市场人员收集的客户秘密资料;销售中心情报人员传呈的报告、资料;针对客户的分析报告等。

  2、非业务市场信息:网络、报刊、杂志和各种信息渠道收集的行业性文章、资料;竞争对手资料、文件、报告;公开的技术性资料;外围媒体、机构传送到集团公司的电子邮件、函件、资料;公司内部业务分析文件、报告;其他与市场业务经营和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二十条、信息中心市场信息专员直接在销售中心总监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集团网站的建设、维护、更新和对外信息发布,并开展网络商务系列工作。

  2、负责业务(客户)信息的接受、整理、初步分析和传呈销售中心总监,建立、保管客户档案并不断维护;

  3、在销售中心总监的指挥下,负责与客户的电话、电子邮件的信息交流,负责与客户文件资料函件的撰写、整理、内部报批、外部发送;

  4、负责按照《区域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导、协助各市场机构对业务信息的收集,督促各市场机构将业务信息及时、准确呈报到集团公司,整理、分析各市场机构业务信息形成客户分类档案,并及时将重要的信息报告给销售中心总监;

  5、负责定期撰写公司业务市场分析报告,协助公司销售决策;

  6、监察、收集、整理竞争对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行业性文章、资料;

  7、负责直接业务情报、业务信息的整理。

  8、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行政信息专员在各级行政负责人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非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日常打印、复印等文字文件电脑处理工作和负责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负责公司非市场事务的洽谈和管理、日常信息交流;

  3、接收、整理、呈报、发送非直接业务单位(如媒体机构)的信息文件资料;

  4、集团公司内部一般性业务管理文件的拟稿;

  5、各种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信息资料工作;

  6、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信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制度中下列具体规定: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信息中心管理规定;

  4、安全保密制度。

  第五节、其它

  第二十三条、信息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没有脱离具体行政活动、业务活动而独立的信息工作,所以信息管理的最终目的,检验信息管理工作的成效标准,是业务工作、行政工作的效果和执行效率。

  第二十四条、本信息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董事会颁布、解释、修改,集团信息中心和各级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3篇(扩展7)

——车间现场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现场设备管理制度1

  一、目的

  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为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内容包括设备润滑管理职责,油品的贮存与保管,润滑用具的管理使用与过滤标准,润滑油品的使用,设备润滑油(脂)标准和废油品的回收。

  2、本制度适用于硫磺车间设备的润滑管理。

  三、职责

  1、车间职责

  1.1车间设备员负责全车间的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润滑相关台账。

  1.2 负责组织本车间职工认真学习设备润滑手册,贯彻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提高操作人员的润滑管理水*,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人员对润滑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1.3 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润滑油品消耗定额,按时提出年、季、月润滑油品的使用计划。

  1.4 认真填写设备润滑档案和“五定”,负责提出有关润滑油方面的改造措施和革新方案。经设备部审核后组织落实。

  1.5 严格执行“三级过滤”和润滑“五定”,负责本单位润滑油品及用具的管理和使用,按规定时间对在用油品提出检验分析申请。本装置的润滑必须有专人管理。

  1.6 经常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1.7 负责本单位不合格油品的回收工作。

  2、班组长职责

  2.1认真组织班组成员学习车间润滑管理制度,提高班组人员的设备润滑管理水*。

  2.2检查督促本班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润滑及润滑器具的.保管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2.3保证本班一级过滤润滑油桶油位在1/2以上并做好交接班。

  3、操作人员职责

  3.1 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做到“三级过滤”和润滑“五定”。

  3.2妥善保管并认真维护好润滑器具,做到经常检查,严格做到专油专具,定期清扫,并纳入交接班内容。

  3.3按规定定期补加或更换润滑油(脂),认真做好加、换油记录,做到无油不启动、低油位不开车。

  3.4 按时检查滤网、油位、油压、油温和油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3.5 经常检查润滑部位的温度情况,轴承温度应保持在规定指标内。

  3.6 对自存自用油品要定时检查,认真交接,对固定式油桶(箱)应按时脱水。

  3.7 常用阀门丝杆螺母之间,要定期注油〔脂)润滑,不常用的要用油脂封闭。

  3.8 按规定将废油回收到指定位置的指定容器,认真做好废油回收工作。

  四、润滑油(脂)储存和保管

  1、车间下设润滑站,润滑油站由当班保证润滑器具和地面的卫生清洁

  2、润滑油站要采取通风措施,冬季做好保温

  3、润滑油站内严禁动火,润滑油站附近要有消防器材并做好标示

  4、入库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库存三个月以上时应检验,不合格油品应及时进行处理,直到再次检验合格为止。对车间入库的油(脂)要及时建立台账,注明名称、代号、入库时间,并作好分类、分组保管。

  五、润滑器具管理与过滤标准

  1、车间按照各岗位用油实际情况配齐应有的润滑油具,基本用具有: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捅(箱)、抽油器、提油桶、油壶、接油盘、过滤漏斗、油脂桶、油脂铲、油脂枪等。

  2、各润滑用具应标记清晰,专油专用,定期清扫。一般情况下,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捅(箱)每三个月清扫一次;其余各用具每周清洗一次;用具各部的过滤网要班班检查,及时清洗。各用具使用或清洗后,应按指定地点放置整齐,严禁随意放置,以免丢失或损坏。

  3、各岗位的润滑油具由当班班长及使用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交接班时做好交接

  4、在用的润滑器具一定要保护好过滤网,由车间定期每月指定当班清洗过滤网

  5、设备润滑的润滑油(脂)必须符合装置的润滑工工艺条件要求,不得乱用、混用;容器换装不同种类、不同牌号的油品时,必须按规定彻底冲洗干净,方可改装别的油品。

  6、润滑油的滤网要符合规定:压缩机油、机械油所用过滤网,一级过滤网为60目,二级过滤网为80目,三级过滤网为100目。

  六、润滑油使用

  1 设备必须按规定要求用油,不得任意滥用和混用,不合格油品不准使用。设备润滑用油见附录A(补充件)或设备说明书。设备所用润滑油的规格、数量、润滑点、加油时间及加油周期等,必须严格按照“三滤五定规定”执行

  2 因操作条件改变或规定油品缺乏,需变更油品时,应报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车间不得随意更改。

  3 润滑油品代用必须符合同等质量或以优代劣的原则,规定油品得到供应后应停止代用。

  4 如需要更换不同型号的润滑油品或油品经检验不合格需要更换时,应先将原油品清除干净,然后再加入新油品。

  5 新安装设备第一次(跑合期)投入运转的一般设备,应在15~30天内更换一次新油;正常运转时,换油周期应根据工作条件、润滑油检验报告而定。

  6 具有独立润滑油系统的大型机组检修后,润滑油循环一定时间,经检验合格,方可试车或投入运行。

  7 运行中的大型机组润滑油应每月检验一次,条件恶劣或运行后期应适当增加检验频次,应化验黏度、水分、机械杂质、闪点、酸质,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应及时处理。润滑油的检验报告要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8、发现漏油、跑油时要及时查出原因,上报车间,立即消除并作好记录,禁止跑油、漏油

  9、主要、大型运转设备换油时,应该在车间设备管理人员监督下进行,并按规定记录在设备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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