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私立学校招生策划书3篇(范文推荐)
私立学校招生策划书1 一、市场背景: 南京作为我国的教育大市,是全国先进教育水*的代表,我市高校林立,各类民办院校、培训机构的规模也在不断壮大。这也预示着招生市场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对于很多私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私立学校招生策划书3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私立学校招生策划书1
一、市场背景:
南京作为我国的教育大市,是全国先进教育水*的代表,我市高校林立,各类民办院校、培训机构的规模也在不断壮大。这也预示着招生市场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对于很多私立、民办、大中专院校以及培训机构来说,招生工作是最为头疼的问题。生源是这些院校的生命线,直接关系着院校的生存与发展。招生策划也成为了这类院校最为关键的问题,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立足现实、面向市场,科学预测、精心策划才能够取得理想的招生效果。
二、招生商函介绍:
直邮招生信函是专为教育类机构招生宣传所用的一项新型商业信函业务,它以考生数据为支撑,以邮政网络为传播渠道,以邮件为传播载体,将各类教育机构概况、师资力量、就业前景等相关招生信息传递给目标生源。
三、合作形式:
1、高(中)考招生前各大专院校、中专、职校可以挂号信或*信的方式向学校和考生寄递学校简介、招生简章和招生宣传资料,可使用学校自有的数据库,也可使用函件局名址中心提供的全国学校和考生名址。
2、高(中)考后各大专院校、中专、职校可向考生寄递预录取通知书。
3、民办学校可向高考、中考的落榜生寄发招生简章、录取通知书等。
4、各种电脑、外语、艺术、会计、考试补习等培训学校及机构可利用邮政名址库寄递招生商函,寄发对象为相对应的有培训需求的人群。
四、目标客户:
全市所有大(中)专院校;私立、民办院校、职业技术学(院)校;各种电脑、外语、财会、公务员、艺术、驾驶培训机构、学龄前启蒙等培训学校及管理咨询机构等(具体见附件)。
五、可行性分析:
目前,院校招生宣传往往会选择登报、专业杂志投放等形式,其优点是覆盖面广,但毫无针对性的广告投放,换回的只能是资金的浪费。有些学校也会选择招生简章邮寄形式,但往往都是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应届毕业生或需要再深造的意向消费群名址,然后采用通过人工填写信封的形式交邮局发寄,不但消耗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这种没有统一形象、依靠手工作业的信函常常给人一种档次低、可信度差的印象。
我们邮政部门可以为各大院校、培训机构提供完整的名址检索、信封制作、封装发寄、投递等一条龙服务,将邮政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双方的经济优势,最终形成与学校合作达到双赢的局面。
六、数据支撑:
xx年我局通过与市招办合作,拥有南京市初中毕业生名址万多条,高中毕业生名址4万多条。同时,我局还拥有江苏省考生名址40万条左右,全国考生名址200万条左右,今年该数据将进一步递增。各类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私立、民办院校可有偿使用。我局还拥有南京市万条各企事业单位的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名址、5万条教师名址、3万条医生名址、万条金融系统员工名址、6万条公务员名址、10万条学龄前儿童名址、10万条时尚女性名址等、2万条it人群名址以及46万条个人收入名址等,可供各类电脑、外语、艺术培训、公务员培训、学龄前培训等机构及管理咨询机构使用。
七、形象策划:
形象是一所院校的门面,更是一所院校核心价值观的体现。通过招生宣传把学校的形象展示出来。比如宣传画册、招生资料等等。招生形象往往是社会、家长、学生等接触到的第一印象,是能够直接影响学生是否选择上某所院校的首要因素。
如院校有需要,我局专业的设计人员可以为其制作高质量的招生画册,供选择。在招生画册上可以印制包括办学理念、校园文化、校风校训、宣传口号等等。将学校的理念和特征视觉化、规范化、鲜明化,以提升学校在市场竞争中的识别度,进而实施有效的信息传播。
八、运作模式分析:
我局为“招生商函”项目特开设绿色通道,我们将根据招生院校需求,利用我局或院校自有名址,为院校提供招生简章优先名址检索、信封打印、寄发、投递等一条龙邮政商函制作、投递服务,以保证“招生商函”及时、有效到达。
1、客户名址数据管理:邮政可为招生部门设置专用大客户数据打印室,招生部门只需要提供含有考生姓名、地址、邮编内容的excel表格即可。我局会特设专人对该项目数据进行管理,严格保密招生部门数据,同时,招生部门也可派专人在制作现场进行数据监察。
2、项目“绿色通道”管理:邮政本着“优先处理,重点保护”的原则,为准考证挂号邮件开设“绿色通道”,并为该项目设计专用标识信封,在全国范围内做到优先制作、优先分拣、优先投递。
私立学校招生策划书2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确保圆满完成20__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任务,必须不断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根据华北科技学院4月14日研究生工作专题座谈会会议精神和本学期工作安排,结合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提升研究生整体生源质量,全面完成20__年校研究生招生计划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不断加大研究生招生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和整合学校的各种宣传*台,构建学校、二级学院和导师等多层面的研究生招生宣传体系。改进招生宣传方法,创新招生宣传模式,切实提高研究生招生宣传效果。
二、招生工作主体职责及分工
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研究生报考招生宣传,动员我校和其它高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第二阶段是研究生复试调剂阶段,主要是动员考分满足国家线要求但不满足一志愿高校的考生调剂到我校。如果经第一阶段动员,报考并达到我校招生线的考生有足够数量,就不必开展第二阶段动员。
(一)校级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研究生处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的统筹和组织工作。
(二)研究生处与相关处室
研究生处是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机构,相关处室根据工作职责,承担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应职责。
研究生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宣传的组织、校际宣传工作的协调、相关政策的制定、研究生招生宣传资料的准备,负责编制招生计划、招生指标分流、实际宣传效果的评价等工作。行政办公室负责文件发布,现代教育中心负责网络和网站维护,宣传部负责宣传材料审核。
(三)二级学院
我校涉及到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二级学院有安全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和建筑工程学院等六个二级学院。(以下统称“各相关二级学院”)
各相关二级学院及研究生导师是招生工作的主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宣传的组织和落实,包括宣传计划的制定、宣传人员的选派、具体宣传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宣传工作的建议与总结等工作。
三、招生工作实施
(一)第一阶段招生宣传工作
以各相关二级学院为单位,建立由学院领导、导师和管理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宣传队伍。导师宣传队伍应选择熟悉全院工作,学术水*较高,有热情,有责任心,有精力的导师担任。管理人员宣传队伍由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导师的研究生招生报名宣传工作,按照学校下发的名额,动员本二级学院学生报考。
(二)校外考生招生宣传工作
研究生处负责联系相关高校并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和导师代表现场走访相关高校,召开招生宣讲会、发放招生宣传材料,动员外校考生报考我校。倡导我校领导、全体教职工,特别是部门和二级单位的负责人、导师指导小组要主动与知名校友、可合作的高校相应院(系)的负责人、合作导师、毕业班辅导员和教学秘书等确立相对稳定的联系,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宣传协作队伍,以利于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四、积极利用各种媒体,扩大招生宣传工作范围和效果
研究生处加快设计和制定招生宣传资料清单和模板,组织制作风格统一规范、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图文并茂的招生宣传材料。校行政办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纸质及电子信息材料准确无误。
(一)网上宣传活动
1、委托*教育在线建立我校手机APP网络招生宣传系统,使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由网站转移到手机移动端,方便考生及时获取我校相关招生信息。对外的校级网上宣传活动主要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二级学院(部)的网上宣传和通知由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此项工作9月18日前完成。
2、与*考研招生网合作,在该网站和华北科技学院网站适时推出“华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专题”,全面介绍我校的各相关二级学院、学科专业、导师科研、研究生就业等情况。积极参与*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网络媒体组织的在线访谈和在线咨询活动。不断改进我校研究生处和各相关二级学院网站,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我校研究生导师主页,加强其对外宣传的功能。此项工作9月21日前完成。
(二)校内宣传活动
为努力挖掘本校优质生源,各相关二级学院在本通知下发后立即组织召开应届学生考研动员会,邀请有关硕士生导师参加,动员本校学生报考研究生,了解本学院考研学生的有关情况,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动员会内容包括:学校招生政策介绍,学科优势与研究方向介绍,指导小组组成及各个导师业绩及特色、毕业研究生介绍,本校学生考研经验等。重点对指导小组成员的学术水*、在相关领域同行所处地位成就和指导方式、所指导研究生的主要研究方向、毕业生的择业优势等予以客观展示。此项工作9月22日前完成。要求在学生报考前各个单位领导组织考生集中动员一次,有校领导、单位领导或学科带头人、导师指导组组长宣讲;此外,按照专业方向,由学科带头人及指导小组成员针对考生情况,采取形式多样的诸如专题宣讲、考生到实验室、课题组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导师们的研究环境、研究成果等,吸引更多的本专业学生报考本校研究生。
(三)校外宣传活动
为吸引优秀外校学生报考我校,必须加大力度赴外校进行招生宣传,并将现场咨询与优秀生源提前选拔结合起来。由校领导或学位委员会委员带队,研究生处根据历年外校考生分布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赴相关高校进行动员,由各相关二级学院根据业务情况赴相关高校进行动员。
五、招生工作相关说明
1、学校根据各相关二级学院导师人数、招生计划和历年一志愿上线人数与报考总人数比作为参考,进行各二级学院考生报考名额任务分配(见附表1)。
2、学校根据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动员考生人数,按照一定比例从研究生招生宣传费用中划拨部分经费给二级学院作为招生专用费用。费用包含招生差旅费、差旅补助、招待费、宣传材料印刷费和邮电费等,费用支出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3、研究生处或各相关二级学院组织本校教师去外校进行招生宣传时,宣传队伍中成员必须以学校导师组长为主,其他导师成员不得多于1人。
私立学校招生策划书3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3号)和*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xx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测试考试大纲以20xx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xx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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