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20篇)
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20篇)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20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第三条水利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
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b5E2RGbCAP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国家确定的重
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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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国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
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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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中央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
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RTCrpUDGiT
提出中央水利资金安排建议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5PCzVD7H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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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jLBHrnAlLg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国家水资源公报。
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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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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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三峡工程运行、南
水北调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
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
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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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dvzfvkwMI1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rqyn14ZNXI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
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
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监督三峡工程、动对口支援等工作。EmxvxOtOco
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调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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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SixE2yXPq5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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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
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
按程序报批并组织
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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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水利部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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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水利部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规划计划司。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M2ub6vSTnP
(三)政策法规司。起草水利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部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省、自治区、直
辖市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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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司。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
组织提出中央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
篇二: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关于提升安管部岗位形象的暂行规定
河道巡查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工作职责1、热爱本职,受政府的聘任委托,全面履行辖区内市、区、镇、
村河道保洁巡查的工作职能。2、全面熟悉管辖范围内河道的名称、级别、分布现状和面积、
长度,全面掌握和熟悉河道保洁人员的分布现状、保洁责任区范围,便于巡查工作有理有节,顺利展开。
3、工作要忠于职守,严于职业道德,坚持工作原则,巡查中做到不徇私情、不讲交情,确保巡查信息的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
4、及时沟通信息,上报和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便于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改进不足,有效推进工作。
二、工作要求1、巡查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各镇排灌站,并及时联系所在镇保
洁社,由保洁社安排保洁员完成整改;情况较难解决或无法解决的,及时与区所联系(流程图)。
2、根据本镇(街道)水系、村落分布的实际情况,每周初制定周巡查计划,上报各排灌站负责人,并按每周工作计划进行巡查,在有特殊活动安排时,由区所或各站制定巡查监督方案。
3、及时掌握巡查范围内的河道保洁情况,若发现河道内漂浮物情况较严重时,及时向该镇(街道)河道保洁社取得联系或发出整改
常用软件课程设计
关于提升安管部岗位形象的暂行规定
通知,发出整改通知的需上报(附照片资料)。4、认真核实整改河道的保洁落实情况,核实后的结果及时反馈
区所和各镇排灌站。5、汇总巡查情况,坚持日报周汇总制度。每天做好原始巡查记
录的同时,坚持每周五上报一次全镇河道巡查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不定期,根据通知出席)。
6、巡查员出勤率正常,巡查记录详细正确、清楚,材料装订、归档规范有序。
7、巡查员要做到巡查到点,监督到角,实现巡查保洁全覆盖。8、及时掌握各镇(街道)的保洁情况、保洁员管理,以及存在的各类问题与合理化建议等。
常用软件课程设计
篇三: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清水橡胶坝群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清水河橡胶坝群安全巡查(以下简称:河道安
全巡查)管理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工作记录等事项,适用于张家口市清水河河务管理处水政监察大队河道安全巡查管理。2制度编号
根据QSHHWAQ0403-2016《记录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制度编号为:QSHHWAQ0705—2019。3编制目的
通过规范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切实加强所辖区域内水事活动的监管力度,预防、遏制水事案件(事件)的发生,建立完善、和谐、稳定的河道水事秩序,确保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4术语和定义4.1水政监察:是指水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执行水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等行政执法活动。
1
4.2河道安全巡查:是指水政监察大队在清水河橡胶坝群的河道水域、橡胶坝、河堤、护栏、灌溉设施等水利工程的管辖及保护范围内开展的执法或涉水安全宣传活动。5管理职责5.1处长5.1.1审批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5.1.2审批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巡查工作方案。5.2主管副处长5.2.1审核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5.2.2审核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5.2.3对河道安全巡查活动进行有效督导检查,确保河道安全巡查活动的实际效果。5.3水政监察大队5.3.1编制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5.3.2编制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5.3.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清水河橡胶坝群管辖范围内开展水事行政执法、涉水安全宣传等活动。切实落实“三个必查”制度,即有群众举报的必查、有案必查、有申必查。
2
5.3.4建立河道安全巡查登记台账制度,进一步完善河道安全巡查痕迹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河道安全巡查“零报告”制度。5.4安全生产科
对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6管理内容与要求6.1水政监察执法活动基本要求6.1.1水政监察员誓词:
1)遵守纪律,服从指挥。2)坚持原则,秉公办案。3)克己奉公,清正廉洁。4)文明执法,热情服务。5)忠于职守,乐于奉献。6.1.2水政监察执法理念:遵循“三个水政”(柔性水政、科技水政、责任水政)的水政执法理念,加强水政监察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行“网格化河道安全巡查”管理模式,最终达到实现“高效水政”的目的。6.1.3水政监察执法要求:6.1.3.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6.1.3.2认真学习水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及时总结执法经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3
6.1.3.3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查处各种水事违法案件。6.1.3.4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公正。6.2河道安全巡查的方式
河道安全巡查采取日常巡查、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的方式。日常巡查是针对清水河橡胶坝群辖区进行的例行检查,每天不得少于两次。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由水政监察大队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确定。6.3河道安全巡查的计划6.3.1水政监察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确定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6.3.2年度河道安全巡查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由主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批后开始实施。6.3.3年度河道安全巡查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需要变更、纠偏后,仍要经过主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批后开始实施。6.4河道安全巡查的内容6.4.1在河道管辖范围内建设各类阻碍行洪的临时性、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6.4.2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橡胶坝、泵站等水工程建筑物的行为。
4
6.4.3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开采砂石、取土、钻探、开采地下资源的行为。6.4.4向河道、渠道内倾倒垃圾、渣土等废弃物及排污的行为。6.4.5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内取水的行为。6.4.6在河道内凿冰钓鱼、游泳、滑冰及玩耍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6.4.7监督检查河道内环境卫生。6.4.8其他水事违法行为及治安、刑事案件。6.5河道安全巡查的要求6.5.1水政监察大队各巡查小组负责人在执行河道安全巡查任务前可通过监控系统,确定巡查路线、巡查重点、巡查方式等。6.5.2执行河道安全巡查任务的人员每组不得少于2人,巡查时应按要求规范着装,携带执法证件、调查取证工具、通讯工具和必要的法律文书等。6.5.3河道安全巡查人员发现河道涉水危险行为可通过车载喇叭或泵站扩音喇叭进行远程语音劝阻、劝离。6.5.4河道安全巡查人员发现河道水事违法行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查处。6.5.5在河道执法巡查过程中要服从指挥,用语规范,不得酒后巡查,暴力执法。6.5.6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日常巡查痕迹档案记录表”(见8.2工作记录参考样本表1)。
5
6.6河道安全巡查的实施6.6.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针对发生在河道内的水事现象做如下处理:
1)对有可能发生水事纠纷和水事违法行为的,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预防水事案件的发生;
2)对正在发生的水事违法行为,应书面责令其立即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遏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对正在发生和已经发生的水事违法行为,如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依法可按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处理的,应按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理决定;对不适合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应及时取证,开展必要的调查,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处理;对情况紧急,案情重大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劝阻在河道内凿冰钓鱼、游泳、滑冰及玩耍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5)在河道涉水安全重点河段要悬挂安全警示横幅或标语;6)发生治安、刑事案件,保护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6.6.2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河道保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填写“卫生保洁检查记录表”(见8.2工作记录参考样本表2)并做好与橡胶坝管理站的及时沟通,需要整改的,督促整改。6.7河道安全巡查的责任追究巡查人员不按要求组织巡查,或在巡查过程中不负责任,漏查、漏报或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处理,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6
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8城市信息平台举报案件6.8.1如接到城市信息平台举报河道水事案件的情况,水政监察大队应立即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按法定程序进行查处。6.8.2涉及到河道环境卫生问题的举报,水政监察大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问题反馈到橡胶坝管理站,问题解决后,要及时进行信息反馈。6.8.3涉及到河道设施设备损坏的举报,水政监察大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问题反馈到总工办或监控室等业务科室(部门),问题解决后,要及时进行信息反馈。6.9河道安全巡查的宣传教育
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宣传车、设点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搭建安全讲堂等形式,开展“水文明和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制和安全意识,建立完善、和谐、稳定的清水河橡胶坝群水事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7检查与考核
检查与考核的项目见下表:
检查与考核
序号123
考核内容制定河道安全巡查计划或方案落实河道安全巡查计划或方案
河道环境卫生
考核标准是否制定是否落实河道环境状况
被考核人水政水政
管理站
考核部门安全生产科主管副处长
水政
7
8工作记录8.1执行本制度形成的工作记录:
工作记录
序号12
名称日常巡查痕迹档案记录表
卫生保洁检查记录表
填写单位水政水政
保存地点水政水政
保存期限10年3年
8.2工作记录参考样本:
表1.日常巡查痕迹档案记录表
日期司机巡查时间:
巡查区域:
巡查内容:
负责人参加人
车辆记录人
8
表2.卫生保洁检查记录表
检查部门:检查责任人:年月日[年号]第号
泵
检查内容
站水坝袋坝前消力亲水垃圾船只
编面
平台池平台堆放管理
号
得分合计
评定不洁地点结果简述
4分2分1分1分1分0.5分0.5分10分
备注:6分以下为不合格、6分至8分为基本合格、8分以上至9.5分为合格、9.5分以上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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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69河道安全巡查的宣传教育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宣传车设点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搭建安全讲堂等形式开展水文明和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制和安全意识建立完善和谐稳定的清水河橡胶坝群水事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整理word
清水橡胶坝群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清水河橡胶坝群安全巡查(以下简称:河道安
全巡查)管理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工作记录等事项,适用于张家口市清水河河务管理处水政监察大队河道安全巡查管理。2制度编号
根据QSHHWAQ0403-2016《记录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制度编号为:QSHHWAQ0705—2019。3编制目的
通过规范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切实加强所辖区域内水事活动的监管力度,预防、遏制水事案件(事件)的发生,建立完善、和谐、稳定的河道水事秩序,确保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4术语和定义4.1水政监察:是指水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执行水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等行政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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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河道安全巡查:是指水政监察大队在清水河橡胶坝群的河道水域、橡胶坝、河堤、护栏、灌溉设施等水利工程的管辖及保护范围内开展的执法或涉水安全宣传活动。5管理职责5.1处长5.1.1审批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5.1.2审批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巡查工作方案。5.2主管副处长5.2.1审核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5.2.2审核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5.2.3对河道安全巡查活动进行有效督导检查,确保河道安全巡查活动的实际效果。5.3水政监察大队5.3.1编制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5.3.2编制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5.3.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清水河橡胶坝群管辖范围内开展水事行政执法、涉水安全宣传等活动。切实落实“三个必查”制度,即有群众举报的必查、有案必查、有申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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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建立河道安全巡查登记台账制度,进一步完善河道安全巡查痕迹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河道安全巡查“零报告”制度。5.4安全生产科
对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6管理内容与要求6.1水政监察执法活动基本要求6.1.1水政监察员誓词:
1)遵守纪律,服从指挥。2)坚持原则,秉公办案。3)克己奉公,清正廉洁。4)文明执法,热情服务。5)忠于职守,乐于奉献。6.1.2水政监察执法理念:遵循“三个水政”(柔性水政、科技水政、责任水政)的水政执法理念,加强水政监察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行“网格化河道安全巡查”管理模式,最终达到实现“高效水政”的目的。6.1.3水政监察执法要求:6.1.3.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6.1.3.2认真学习水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及时总结执法经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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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3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查处各种水事违法案件。6.1.3.4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公正。6.2河道安全巡查的方式
河道安全巡查采取日常巡查、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的方式。日常巡查是针对清水河橡胶坝群辖区进行的例行检查,每天不得少于两次。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由水政监察大队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确定。6.3河道安全巡查的计划6.3.1水政监察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确定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6.3.2年度河道安全巡查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由主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批后开始实施。6.3.3年度河道安全巡查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需要变更、纠偏后,仍要经过主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批后开始实施。6.4河道安全巡查的内容6.4.1在河道管辖范围内建设各类阻碍行洪的临时性、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6.4.2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橡胶坝、泵站等水工程建筑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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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开采砂石、取土、钻探、开采地下资源的行为。6.4.4向河道、渠道内倾倒垃圾、渣土等废弃物及排污的行为。6.4.5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内取水的行为。6.4.6在河道内凿冰钓鱼、游泳、滑冰及玩耍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6.4.7监督检查河道内环境卫生。6.4.8其他水事违法行为及治安、刑事案件。6.5河道安全巡查的要求6.5.1水政监察大队各巡查小组负责人在执行河道安全巡查任务前可通过监控系统,确定巡查路线、巡查重点、巡查方式等。6.5.2执行河道安全巡查任务的人员每组不得少于2人,巡查时应按要求规范着装,携带执法证件、调查取证工具、通讯工具和必要的法律文书等。6.5.3河道安全巡查人员发现河道涉水危险行为可通过车载喇叭或泵站扩音喇叭进行远程语音劝阻、劝离。6.5.4河道安全巡查人员发现河道水事违法行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查处。6.5.5在河道执法巡查过程中要服从指挥,用语规范,不得酒后巡查,暴力执法。6.5.6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日常巡查痕迹档案记录表”(见8.2工作记录参考样本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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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河道安全巡查的实施6.6.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针对发生在河道内的水事现象做如下处理:
1)对有可能发生水事纠纷和水事违法行为的,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预防水事案件的发生;
2)对正在发生的水事违法行为,应书面责令其立即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遏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对正在发生和已经发生的水事违法行为,如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依法可按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处理的,应按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理决定;对不适合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应及时取证,开展必要的调查,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处理;对情况紧急,案情重大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劝阻在河道内凿冰钓鱼、游泳、滑冰及玩耍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5)在河道涉水安全重点河段要悬挂安全警示横幅或标语;6)发生治安、刑事案件,保护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6.6.2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河道保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填写“卫生保洁检查记录表”(见8.2工作记录参考样本表2)并做好与橡胶坝管理站的及时沟通,需要整改的,督促整改。6.7河道安全巡查的责任追究巡查人员不按要求组织巡查,或在巡查过程中不负责任,漏查、漏报或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处理,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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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8城市信息平台举报案件6.8.1如接到城市信息平台举报河道水事案件的情况,水政监察大队应立即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按法定程序进行查处。6.8.2涉及到河道环境卫生问题的举报,水政监察大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问题反馈到橡胶坝管理站,问题解决后,要及时进行信息反馈。6.8.3涉及到河道设施设备损坏的举报,水政监察大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问题反馈到总工办或监控室等业务科室(部门),问题解决后,要及时进行信息反馈。6.9河道安全巡查的宣传教育
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宣传车、设点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搭建安全讲堂等形式,开展“水文明和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制和安全意识,建立完善、和谐、稳定的清水河橡胶坝群水事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7检查与考核
检查与考核的项目见下表:
检查与考核
序号1
考核内容制定河道安全巡查计划或方案
考核标准是否制定
被考核人
考核部门
水政
安全生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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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word
2
落实河道安全巡查计划或方案
是否落实
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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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环境卫生
河道环境状况管理站
8工作记录
8.1执行本制度形成的工作记录:
主管副处长水政
工作记录
序号12
名称日常巡查痕迹档案记录表
卫生保洁检查记录表
填写单位保存地点
水政
水政
水政
水政
保存期限10年3年
8.2工作记录参考样本:
表1.日常巡查痕迹档案记录表
日期司机巡查时间:
巡查区域:
巡查内容:
负责人参加人
车辆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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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word
表2.卫生保洁检查记录表
检查部门:检查责任人:年月日[年号]第号
泵
检查内容
站水坝袋坝前消力亲水垃圾船只
编面
平台池平台堆放管理
得分合计
评定不洁地点结果简述
号4分2分1分1分1分0.5分0.5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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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6分以下为不合格、6分至8分为基本合格、8分以上至9.5分为合格、9.5分以上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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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水利和谐水利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整治安全隐患夯实基层基础为促进我县淮河河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五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水事环二目标任务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河道在建工程河道各工程设备运行及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督查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的落实
河道巡查实施方案河道巡查实施方案篇一:河道整治方案(样板)×××街道××河河道整治方案×××街道办事处(编制大纲)一、河道概况二、河道污染现状及原因三、整治目标(一)总体目标(二)具体目标四、整治措施五、整治工作计划六、整治保障措施七、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河河道整治方案**街道办事处一、河道概况×××河位于**河主河道西侧**街道××村境内,属于区级挂牌黑臭河道。×××河全长900m,现状河宽4.00~40.4m,涉及桥梁4座。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河道规划河床中心底高程为0.0m,河床特别是两侧淤积量较大。××村常住人口2930人,外来人口7600人。由于河道两侧建筑物和居住人口的增多,以及基础配套设施不足,现状区域河道堵塞、淤积、黑臭及垃圾现象较为严重。二、河道污染现状及原因通过我街道组织专门人员对河道现状进行调查,认为河道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一是水体污染发黑发臭。该河道两岸基本为居民区、农贸市场及××工业区,由于排污体系尚不完善,该地段没有直接向外输送的污水主干管,导致污水直排河道,同时人为垃圾以及工业垃圾的入河量较大,这些都恶化了河道水质,又造成了河床淤积,是水质发黑发臭的
主要原因。二是存在垃圾入河现象。由于外来人员较多,周边居民环保意识不强,造成垃圾入河现象进有发生,同时由于西侧为××工业区,企业也存在偷倒工业垃圾的入河量现象。三是河床淤积现象较为严重。瓯海区×××河段现状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两侧高程约2.5~4.5m。城防规划中,河道河床规划底高程为0.0m,相对比一般淤积厚度约0.6m,最大约1.3m,河道淤积现象较为严重。另外经过现场调查,河道内约有6艘破船长期沉在河底,河道排水时阻水比较大,也是造成河道淤积的原因之一。四是存在沿河违章占河。经调查,河岸两侧有部分河段有违章建筑物占用河道,即有村民违章占用河道,也有企业违章占用河道,不仅对河道的水流有影响,更影响到该地块的整体环境。经过初步调查,沿河涉及到违章建筑面积为m。三、整治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双清”行动和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本着统筹规划、标本兼治、综合整治、改善质量的原则,紧密结合瓯海区塘河整治规划、“双清”行动和“四边三化”专项工作目标规划要求,采取综合整治、分阶段实施的方式,4月底前全区河道垃圾清理完毕,10月底基本完成辖区内黑臭河污染整治任务,201X年底力争消除我区黑臭河垃圾河现象,使我区河道河岸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二)具体目标1.全面清理本整治河道各类垃圾,做到河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漂浮,河岸整洁干爽,无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点。2.全面推进黑臭河道治理,根据排查的河道污染状况,实行一河一策、标本兼治,制定治理方案,力争201X年内整治到位,基本消除或有效缓解河道黑臭现象。2
3.建立有效的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公众对河道环境的满意度得到提升。三、整治措施本河道整治措施结合河道“双清”和“四边三化”工作,按照“拆、理、清、建、治、管”六字有效开展,同时结合本河道的污染现状及原因,根据“一河一策”制订相关的本河道整治措施。(一)全面开展垃圾清理,一是全面清理河面各类垃圾,特别是对打捞到的病死动物,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三要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如废弃的水泥船、龙舟、网箱、违法建筑等。(二)全面开展沿河违章拆除行动。一拆违法占用河道,严重影响河水流通,致使局部河道河水发黑发臭的违章建筑;二拆违法建在河道两岸并影响河岸环境的违章建筑。(三)全面开展河道污泥的清理行动。对于本河道内污泥深厚、致使水质发黑发臭的河道要全面实施清淤疏浚工作。(四)全面推进沿河片污水管网建设及生态河道建设。一是要加快××片污水管网建设,尽早杜绝污水直接入河;二是开展生态驳坎及绿化建设,建造优美的河道环境。四、整治工作计划1.垃圾清理:201X.4.16~201X.4.302.河岸违章拆除:201X.5.1~201X.5.313.清淤疏浚:
201X.7.1~201X.10.204.截污纳管工程:201X.4~201X.10.305.生态修复(河道驳坎150m及绿化200m):201X.5.1~201X.7.30五、整治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南白象街道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街道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城建办、农办、塘河办为成员单位。街道主任负总责,分副主任负责整治行动具体工作。(二)协调配合、明确责任。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属地负责原则,辖区村居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街道、村二级主要领导为河长的河长制,对辖区河道综合整治负总责。(三)强化督查,挂牌督办。建立逐级约谈制,对工作严重滞后的社区村居,由街道领导进行约谈,约谈后,滞后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建立行政问责制,对因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对公众举报受理不及时等导致整治工作严重滞后、整治成效公众意见较大的,实行追责问责。(四)落实资金、强化保障。根据区政府实施方案,对于市区级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60%;街道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90%的规定,我街道将积极与功能区做好对接筹集整治专项资金,或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融资,确保整治资金的到2位。(五)部门联动,加强执法。街道将定期组织环保、住建、水利、城管执法、塘河管委会、农林渔业、工商等各部门及站所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零容忍、严处罚的高压执法态势,加大对工业、生活、建筑泥浆、餐饮业、农业面源、渔业养殖等各类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
的查处力度。(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街道将加大对垃圾河、黑臭河及沿岸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报道,树立典型、曝光落后、强化引导,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公众举报的垃圾河、黑臭河以及各类向河道违法排污行为,第一时间受理,并组织核查和整治。要积极引导公众既当监督者又当参与者,健全公众监督队伍,积极鼓励社区村居建立义务护河队、环境监督员等队伍,动员全民积极参与治河护河。六、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河面保洁及垃圾入河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及垃圾入河日常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河道协管员、村居“义务护河队”的作用,落实河道保洁分片负责制,明确河段保洁责任人,并加大保洁工作的奖惩力度,落实河道保洁奖惩机制,把保洁工作的好坏与经济利益挂钩,切实发挥保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河道保洁常态化管理到位。二是建立河面河岸保洁联动机制,形成河面、河岸统一管理的局面,杜绝河面河岸垃圾养护人员互相推诿的行为。三是增设沿河垃圾屋等垃圾收集硬件设施,进一步健全沿河垃圾收集系统。(二)违章占河管理。一是发挥河道协管员的巡查监管作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占河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二建立有效的举报奖励措施,举报的违法占河现象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300-500元的奖励。三是积极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大违法占河的执法力度,加大违章占河的处罚力度,杜绝违法占河行为。(三)污水管网后期维护管理。一是做好截污纳管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为管网顺利移交创造条件。二积极配合市排水公司加快污水管网的移交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已建排水管网发挥效益。(四)河岸绿化养护管理。建立和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理制度,按照村居、社区属地管理为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专人负责监管,
及时做好后期养护工作。篇二:河道局201X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五河县淮河河道管理局201X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通知,加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促进水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生产责任督察机制,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现结合我县淮河河道管理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水利、和谐水利,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整治安全隐患,夯实基层基础,为促进我县淮河河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五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水事环境。二、目标任务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河道在建工程、河道各工程设备运行及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督查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生产责任督察机制;认真解决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三、主要任务在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工作,进一步查找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既要排查基础设施、机械设备、作业现场、防控措施中的隐患,也要检查体制机制、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教育培训、事故查处等方面的问题。具体为:(一)河道工程建设。以河道在建工程项目、病险堤坝除险加固工
程的施工安全管理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范坍塌和机械伤亡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河道堤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安全。(二)河道工程运行。以病险堤坝、疏浚工程为重点,严防垮坝事故。主要包括: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运行规章制度的落实;河道堤坝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救援演练情况;河道大坝安全监测、水情测报通信设施;病险堤坝除险加固责任制、施工计划、建设管理、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落实情况;河堤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措施和日常巡查等情况。(三)河道采砂。河道采砂管理分工负责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堤坝防护及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四)后勤综合服务保障。以防火防爆、防食物中毒和车辆巡逻艇交通安全为重点。主要包括: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车辆巡逻艇维护保养以及后勤保障人员教育培训等情况。四、实施步骤(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31日前)。局及各下属单位研究制定河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对需集中整治的行动做出安排部署。统一思想,狠抓落实,确保河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至7月)。在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活动,严查安全生产违章行为,严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落实各项监控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尤其要针对汛期水利工作的特点,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至9月)。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工作实际,组成督导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河道生产施工第一线,帮助基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至12月)。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推进河道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五、组织领导成立五河县淮河河道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县开展河道运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长:王美英副组长:张吾威陈德忠蒋仕瑜成员:黄秋鸿方振端陈锦峰戴群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局人事科,负责安全生产组织实施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许雪梅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何爱良、林锦芳。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各局属单位应对在全县病险堤坝、河砂开采、在建河道工程、后勤服务等方面进行不定期抽查和督导,及时把握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加强改进意见,认真抓好活动成果验收,确保质量、务求实效。各单位也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到位。(二)突出重点,加强督导。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好隐患集中整治。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因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并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情况纳入单位绩效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严格工作考核和奖惩,务求取得实效。(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努力营造活动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
用先进媒介,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要依靠和发动广大河道职工积极参与,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二〇一X年八月十八日篇三:联合巡查实施方案(最新)泰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盐锡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二大队宁靖盐高速公路养护巡检三大队联合巡查实施方案为确保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共同维护路产路权,进一步提升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经泰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盐锡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二大队、宁靖盐高速公路养护巡检三大队共同协商,决定在盐靖高速公路112K-168K段开展联合巡查工作,现制定联合巡查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优化交警、路政和养护部门的人力资源配置,不断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机制,采取联合巡查、交叉巡查和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联合执法和联合整治的力度,确保巡查时段的连续性和巡查路段的无缝对接,使高速路面得到全方位管控,以达到降低巡查成本、提高管理时效的目的。二、组织机构成立联合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泰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大队长肖勇、盐锡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二大队大队长仲国军、宁靖盐高速公路养护巡检三大队大队长张栋乐担任,副组长由泰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教导员陈文俊、盐锡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李剑、宁靖盐高速公路养护巡检三大队管理员担任,成员由参加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三、职责分工(一)泰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主要职责1、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2、负责辖区交通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3、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加大对高速公路客运车辆违停上下客、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力度,大力压降
交通事故;4、检查服务区车辆停车秩序、加油站的安全状况以及收费站、服务区的日常治安情况,积极构建文明、平安交通安全环境;5、排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反馈情况,提出整改建议;6、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二)盐锡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二大队主要职责1、宣传解释、贯彻执行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2、发现、制止和依法查处高速公路、公路用地、桥涵、边坡、建筑控制区内发生的各类损害路产路权的行为;3、对高速公路施工作业路段现场、路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现象;4、对高速公路路面、桥梁等部位和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等安全设施,是否存在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明显路面沉降、路基坍塌,以及安全设施损坏或者受损位移等现象实施监督检查;5、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执行特殊勤务和专项整治等工作任务;6、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巡查任务。(三)宁靖盐高速公路养护巡检三大队主要职责1、查看路基稳定性,边坡水毁情况,路肩是否有杂物堆积,排水设施是否齐全畅通,挡土墙等路基构造物是否发生位移变形等。2、查看路面有无影响交通安全的堆积物、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路面是否有新出现影响交通安全的坑槽、拥包等明显病害。3、观测桥面铺装有无损坏,伸缩缝、泄水孔有无堵塞,上下部结构有无破损、变形,桥梁栏杆、桥头示警桩、桥名牌、限载标志等是否齐全整洁完好,桥下河道是否有非法挖砂取土等现象。检查隧道有无明显渗水、灯光设施是否完好,隧道洞口上方边坡是否存在落石、积冰、积水,圬工体是否破损,吊顶及内装是否清洁、脱落,突起标志是否损坏或表面脏污影响使用功能。4、检查护栏等防护设施有无缺少损坏,各种交通标志标线(含凸起路标)有无残缺、变形、歪斜、污染、颜色不鲜明,可变信息板有无故障,里程碑(牌)、百米桩(牌)、轮廓标、防撞桶等设施有无缺
损、褪色、剥落和污染等情况。检查公路沿线绿化植物的抚育管理,记录新发现的缺株、死株、病虫害、妨碍视距、影响交通安全、遮挡标志牌等情况。四、巡查方式1、联合巡查。每周一至周五上、下各安排一次,由交警、路政和养护部门各指派一人负责盐靖高速112K-168K路段的巡查。巡查所用车辆由交警大队派遣,驾驶员由路政大队指派。2、交叉巡查。节假日和恶劣天气等时段,路政大队负责112K-142K路段的巡查,交警大队负责142K-168K路段的巡查,养护大队负责123K-157K路段的巡查。3、网上巡查。每日下午由交警、路政和养护部门各指派一人在梁徐收费站微机房分段察看路面监控录像,了解路面车辆通行情况以及事故现场发生情况。五、工作要求1、加强沟通协调。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合巡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研究并解决联合巡查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现联合巡查工作的常态化。2、实行统一指挥。每次联合巡查行动由领导小组组长指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本次行动的指挥、协调及各类矛盾的处理工作。3、强化责任落实。对联合巡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要明确专人负责,既做到相互支持配合,又做到分工不分家。领导小组应加强对联合巡查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联合巡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4、建立巡查日志。每日联合巡查过程中要对巡查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并将巡查日志复印交各大队留存,每月集中装订成册,年底汇总入档,以备上级检查。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篇四:局河道观测实施细则河道工程检查观测实施细则为加强我局河道工程管理,维护工程完整,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级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局直管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一、工程检查堤防工程检查,包括外部检查和内部探测检查。外
部检查分为经常检查、特别检查和定期检查。经常检查。包括日常巡查和经常性检查:日常巡查由各县河道站负责组织,按县域河道工程管理责任制要求,对责任范围内的工程、维修养护等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经常性检查有河务局机关负责组织,每月检查1-2次,重点检查险工、险段及其变化情况和堤防上有无雨淋沟、浪窝、洞穴、裂缝、渗漏、滑坡、塌岸以及堤基有无管涌及流土等渗流破坏现象;工程维修养护情况等。经常检查项目内容:堤身检查:堤顶:宽度和堤顶结构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堤顶是否坚实平整,堤肩线是否平顺。有无凹陷、裂缝、残缺,相邻两堤段之间有无错动。土质堤顶是否因沉降与硬化堤顶脱离,硬化路面是否磨损。堤坡:是否平顺,坡度是否符合设计标准。有无雨淋沟、滑坡、裂缝、塌坑、洞穴,有无害堤动物洞穴和活动痕迹,有无渗水散浸。排水沟是否完好、顺畅,排水孔是否正常,渗漏水量变化情况等。堤脚:有无冲刷、残缺、洞穴。混凝土有无溶蚀、侵蚀和冻害、老化等情况。砌石是否平整、完好、紧密,有无松动、塌陷、脱落、风化、架空等情况。护堤地和堤防工程保护范围:护堤地及堤防工程保护范围内有无违章建筑,有无取土、开渠、打井、挖窖、建窑、葬坟、开采地下资源、钻探等活动。护堤地及堤防工程保护范围内有无积水。堤岸防护工程:坡式护岸:坡面是否平整、完好,砌缝紧密及填料密实程度,砌体有无松动、塌陷、脱落、架空、垫层淘刷现象,护坡上有无杂草、杂树和杂物等。浆砌石或混凝土护坡变形缝和止水是否正常完好,坡面是否发生局部侵蚀剥落、裂缝或破碎老化,排水孔排水是否顺畅。坝式护岸:砌石护坡坡面是否平整、完好,有无松动、塌陷、脱落、架空等现象,砌缝是否紧密。散抛块石护坡坡面有无浮石,护坡有无损坏。土心顶部是否平整、土石结合是否严紧,有无陷坑脱缝、水沟、獾狐洞穴。墙式护岸:
混凝土墙体相邻段有无错动、伸缩缝开合和止水是否正常,墙顶、墙面有无裂缝、溶蚀,排水孔是否正常。浆砌石墙体变形缝内填料有无流失,坡面是否发生侵蚀剥落、裂缝或破碎,排水孔排水是否畅顺。护脚:护脚体表面有无凹陷、坍塌,护脚平台及坡度是否平顺,护脚体下部有无冲动、走失。河势流向有无较大改变。防渗加固及排水设施:防渗加固设施:保护层是否完整,有无断裂、损坏、失效。排水设施:排水沟进口有无孔洞暗沟、沟身有无沉陷、断裂、接头漏水、阻塞,出口有无冲坑悬空。减压井井口工程是否完好,有无积水流入井内。减压井、排渗沟排水是否畅通。排水体内有无淤泥、杂物及冰塞。穿堤、跨堤建筑物及其与堤防接合部:与堤防交叉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是否影响堤防的管理和防汛运用。当穿堤建筑物的底部高程在堤防设计洪水位以下时,其为防洪所设置的闸门或阀门是否能在防洪要求的时限内关闭。穿堤建筑物与堤防接合部的结合是否紧密。穿堤建筑物与土质堤防的接合部临水侧截水设施是否完好无损,背水侧反滤排水设施是否完好、无阻塞现象。跨堤建筑物支墩与堤防的接合部是否有不均匀沉陷、裂缝、空隙等。各种上堤道路及其排水设施与堤防的接合部有无裂缝、沉陷、冲沟。跨堤建筑物与堤顶之间的净空高度,能否满足堤防交通、防汛抢险、管理维修等方面的要求。各种穿堤闸涵有无损坏,能否安全运用。堤防工程管理设施:各种观测设施是否保持完好,能否正常进行观测。防汛抢险设施:险工或重点堤段是否储备有土料、砂石料、编织袋等防汛抢险料物。交通车辆、通信等各种防汛抢险设施是否处于完好待用状态。生物工程:各个水库大坝防浪设施、护堤林带的树木有无老化和缺损现象;是否有人为破坏、病虫害及缺水缺肥现象;草皮护坡是否被雨水冲刷损坏或干枯坏死。河道堤防和水库堤坝草皮护坡中,是否有茅草、艾蒿、霸王蔸等高杆杂草或灌木。其它管理设施:
堤防上的公里桩、百米桩、界牌、界标、警示牌、护路杆等是否有丢失或损坏;堤岸防护工程的标志牌有无损坏、丢失。定期检查。每年汛前、汛期、汛后,应对直管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一般情况下,汛前、汛后各检查一次,遇特殊情况增加检查次数。汛前检查。全面检查工程度汛准备情况,度汛存在问题及措施,防汛组织和防汛责任制、抢险预案的落实情况,防汛、维修养护等工程完成情况,防汛物料准备,通信、水文设施运行情况等;重点应检查堤身内部有无隐患,外部有无水沟、洞穴、裂缝、陷坑、堤身残缺以及影响防汛安全的违章建筑等。堤岸防护工程应通过汛前河势查勘,预估靠河着流部位,检查护脚、护坡完整情况,以及历次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汛期检查。汛期应对重要堤段,穿堤建筑物与堤防接合部,新建、改建及除险加固而未经洪水考验的堤段,及其他可疑性堤段进行重点检查;汛后检查。每年汛后,应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变化和损坏情况,险情记录和洪水水印标记保管及施测情况,检查观测设施有无损坏,堤岸防护工程应检查洪水后发生的沉陷、滑坡、崩坍、块石松动、护脚走失等情况。根据检查结果,编制年度防汛、维修养护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或建议计划。河务局办公室对检查结果应及时书面上报。各县河道站于当年三月上旬和十月上旬分别将汛前检查报告和汛后检查报告报市河务局,由市河务局机关将当年汛前检查情况和度汛存在的问题分别报送上级市水务局主管部门和有关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特别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台风、地震、非常运用和重大工程事故时,应及时进行特别检查。分为事前检查和事后检查。事前检查应对防洪、防雨、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堤防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出险的部位进行检查;事后检查是当特大洪水、大暴雨、台风、暴潮、地震、工程非常运用及发生重大事故后堤防工程及附属设施的损坏和防汛料物及设备动用情况。特别检查由是河务局组织,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检查。特别检查要编写专题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内部检查。根据维修养护经费情况,选择有资质的隐患探测单位,汛前有计划的对可疑堤段或重要堤段进行堤身、堤基隐患探测检查,并提交隐患探测成果分析报告。工程检查实行检查责任制,检查人员应对
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并签字,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二、工程观测是河务局机关工程科和资料档案室,应重视堤防工程观测工作,及时联系各县河道站和河道上水库管理部门,为工程安全运行积累资料。根据工程设计及运行管理情况,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开展工程观测工作;工程观测工作应按照有关规范和规定进行;工程观测工作应保持系统性、连续性;观测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工程观测成果要真实、准确,观测资料应及时进行整理、整编和分析,并及时归档。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篇五:河道采砂整治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长埠镇河道采砂整治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为科学、合理、有序开发砂石资源,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实现砂石利用、河道保护、防洪保安、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安府办字[201X]49号《关于印发安义县河道采砂整治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从201X年11月20日至201X年1月30日,依法严厉打击我镇镇域范围内违法、违规河道采砂及危害河道安全等行为,实现河道“河畅、水清、岸稳、景美”目标。二、整治范围本镇范围内的南潦河,上起上桥牌楼与石鼻交界处,下至车田石窝龚家与万埠交界处。三、整治内容
(一)、打击范围。一是严厉打击在河道范围内违法、违规采砂、采石、取土等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违反规定在河道内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等杂物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反规定占用河道滩地,在河道滩地存放砂石、废旧工具等物料的行为;四是严厉打击砂石运输对堤防道路、桥梁及设施等破坏的行为。
(二)、取缔范围。一是配合县相关部门依法取缔违规设立的砂场;二是配合县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舶、采砂机械和设备。
(三)、规范范围。一是规范不按规划超量、超界开采砂石的行为;二是规范乱堆乱放,对防洪安全以及堤防、桥梁、管线造成隐患的行为。四、高度重视为彻底整治我镇镇域内南潦河河道采砂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使南潦河实现“河畅、水清、岸稳、景美”目标,成立了长埠镇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徐志勇任组长,袁小华任常务副组长,魏信民、刘新保、何云涛任副组长,黎庆、杨伟、胡印水、凌正官、姜贤阳及各村(居)书记主任为成员。在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设立“一办两组”,即办公室、日常整治组、维稳执法组。黎庆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村(居)与领导小组的联络,同时协调配合县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日常整治组由袁小华、杨伟、胡印水、凌正官组成,主要负责配合县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整治及日常巡查监管。维稳执法组由魏信民、刘新保、乐建军、何云涛及各村书记主任组成,主要负责协调处理由河道采砂矛盾纠纷引发的信访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同时对非法采砂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工作。五、实施步骤本次整治执法行动为期70天,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排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1X年11月20日-12月5日)。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各村居全力配合县水务局对我镇所有河道采砂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根据摸底情况安排镇村干部分别到相关采砂点蹲点,对需要取缔或限期整改的,配合县水务局下达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或限期停产整顿通知书,收回采砂许可证;广泛宣传,在各砂场、有关河段、相关桥梁及各村居显著位置张帖整治通告,并发动群众力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采砂等行为。
(二)协调联动,整治执法阶段(201X年12月6日-12月30日)。抽调精干人员,全力配合县水务、公安、安监、监察、工商、交通、税务、供电等部门综合整治执法,对逾期未自行撤出或整顿不到位的采砂企业,采取查扣机具、捣毁临时建筑、经济处罚、停止供电等措施予以强制取缔。涉嫌犯罪的,积极配合公安、法院、查检机关予以严厉打击。(三)规范管理,完善机制阶段(201X年1月1日-1月30日)。组织我镇采砂企业负责人及采砂个人到县水务局集中培训,增强相关开采技术水平和提高其安全责任意识。同时要形成日常巡查制度,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到河道周边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处理,尽可能将非法采砂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新增的采砂企业进行严格把关,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坚决杜绝无证开采。六、工作要求(一)加强宣传。在集中整治前期,镇村干部要深入到群众中去,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讲座等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加大各项涉水法规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增强保护河道和水利工程设施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河道采砂长效管理舆论氛围。同时要对非法采砂行为予以重点打击,树立典型,形成河道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的社会氛围,切实遏制各种危及河道安全的势头,维护正常河道采砂生产和社会治安稳定。(二)积极配合。在集中整治中全镇上下要全力配合县相关部门依法行政,特别是要配合水务、公安、法院、检查机关对非法采砂、偷采超采、冲击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进行打击;同时镇相关部门与各村居要调处好因河道采砂引发的矛盾纠纷,预防因河道采砂产生的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河道安全及群众根本利益。(三)巩固成果。在集中整治之后,不能放松对河道采砂的管理,要形成镇村两级监管体系,使河道采砂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监管。对新增的采砂企业要进行严格审查,督促办理相关证照,杜绝无证开采。同时要设置举报电话,让广大群众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一经举报,坚决处置,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上报相关部门予以打击,巩固规范
治理整顿成果。篇六:新城街道沟河整治保洁工程实施方案新城街道沟河整治保洁工程实施方案根据《盐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工程”实施总体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制定的《新城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及《新城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工作部署,现特制定新城街道沟河整治保洁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根据市、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的工作部署,我街道河道整治范围为通榆河以东、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世纪大道以南这一区域,为了确保河道环境卫生顺利通过省、市、区各级组织的明查、暗访,我街道将重点整治区域以东环路向东、南环路向南各延伸500米。共计14条河道,累计长达约88000米。二、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加大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投入,定期开展核心辖区内河道的清捞保洁和管理,确保核心区内河道、沟河等水域水面清洁通畅,无臭味,无漂浮垃圾,无暗桩、暗坝,沟河岸坡清洁,无五乱(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三、工作内容(一)整治范围内的河道要做到常年保洁不间断;重点整治区域内的河道要明确专人进行日巡查、日保洁;(二)整治范围内的河道要做到河面无漂浮垃圾,无水草,无五乱(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要做到无暗桩、暗坝,沟河岸坡清洁无杂草,水体无臭味;(三)重点河道、重点区域要悬挂横幅标语、告示牌等。四、职责分工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查考核,各村(社区)为河道整治保洁工作责任主体,街道水利科、环卫站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密切配合各村(社区)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要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确保各项创卫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六、时间步骤
(一)突击整治阶段:(201X年5月30日—7月15日)各村(社区)明确专人,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按计划全面开展突击整治,确保完成80%以上的整治任务。(二)巩固提高阶段:(201X年7月15日—12月30日)按照整治方案,查漏补缺,全面完成辖区内的河道整治工作任务,确保通过省、市、区各级组织的检查验收。(三)长效管理阶段:(201X年1月—201X年12月)建立沟河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针对易反弹环节,认真组织排查整改,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最终顺利通过国家级评审。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街道环卫中心要协同配合各村(社区)做好街道辖区内河道水域保洁工作。(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工作成效。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街道辖区水域保洁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协调解决整治、保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街道辖区内河道保洁整治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三)加大执法,严格奖惩。加大街道辖区河道水域保洁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无故拖延,未按时完成河道水域保洁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加强宣传,营造气氛。把河道保洁宣传工作贯穿于街道创卫工作的始终,充分发挥广播、横幅、告示牌等宣传工具的作用,向广大村(居)民宣传河道水域保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从而为全面推进新城街道河道水域保洁工作,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篇七:201X年河道整治实施方案201X年河道整治实施方案我区河道水质差,污染严重,部分河道因城市建设而成为断头河,造成排水不畅,洪涝频发,水环境质量与城区面貌极不协调。为提升河道排涝能力,改善水环境,按照区政府水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201X年河道
整治实施方案。一、主要任务201X年全区计划完成河道整治总长度/公里,包括南官河、双水河、蔡於泾、邮亭泾部分河段(见附件)。整治主要是按河道规划宽度进行疏浚拓宽、河岸砌石,并在两岸留出10—15m宽的绿化带(其中蔡於泾因道路建设而使部分明河转为箱涵,计划首先寻找合适路径恢复明河,与南官河相连通,再进行整治)。二、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参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由项目建设单位(河道疏浚责任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建设实施。(一)规范工程建设报审制度列入整治计划的河道,申请立项时,无论河道大小必须由有关专业人员参与编制整治方案、填写呈报表、绘制施工图、编制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明确科学合理的整治方法、弃土场的选址和规模等内容;妥善处理相关利益关系,明确政策处理意见。区水利海洋渔业局接到申请后,应组织有关部门业务人员对整治方案进行指导会审。市、区级河道报市水利局审批后实施。镇(街道)级及村级河道报区水利海洋渔业局审批。涉及取土、堆置用地,还需经区国土资源分局审批。报批有关表格、要求由区水利海洋渔业局会同区财政、国土、农林等部门制订。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业务指导水平和办事效率,建立由区水利海洋渔业局牵头,区财政、国土、农林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办事制度,对项目较多的地方,可实行分批次审批验收。(二)规范工程招投标审查制度河道整治的招投标工作应根据整治特点和要求,择优选取具备施工设备和经验的施工单位,确保整治效果。凡是列入区财政补助的河道,招投标工作应报区水利海洋渔业局备案。(三)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整治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资金结算。区财政补助项目最终由区水利海洋渔业局牵头组织验收。区级组织实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按基本建设有关程序进行。三、实施主体和资金补助
(一)市、区级河道由区水利海洋渔业局组织实施,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负责投资。弃土场及沿河政策处理由所在地镇(街道)负责。(二)镇(街道)级、村级河道的整治由所在地镇(街道)组织实施,区水利海洋渔业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协助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建设资金区、镇(街道)两级财政负担。各镇(街道)要落实配套补助资金,特别是对贫困村的河道整治,经费补助上要充分体现扶贫帮困的优惠政策。土方量按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方量计算补助资金。四、标准和要求201X年河道整治要紧紧围绕以“改善水域环境、提高水体质量、实现清水河道”这一目标。河道整治方案要与路桥区河道规划相一致。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牢牢把握整治方案的论证关和验收质量关。切实加强前期技术指导、方案改造、中期监管和后期的质量认定。要高度重视淤泥、垃圾的清理,采用的施工手段、整治形式、机械作业方式要与具体河道相适应;严格按照河道整治的设计图纸施工;弃土场的选址、堆土不仅要充分考虑土地的复耕,更要重视做好水土流失、污泥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一)河道整治的建设单位在做好河道基本情况调研的基础上,要充分分析具体河道的实际情况,提出河道整治的年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具体实施工作人员,按照工程建设管理程序,落实河道测量、施工图设计,办理各项报审批手续,确保当年任务当年保质保量完成。(二)认真做好河道整治过程中的政策协调处理工作。河道整治工程面广、量大、战线长,涉及上下游、左右岸的相邻村、镇,不仅要做好整治淤泥弃土场的政策处理工作,也要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实际情况。整治跨村、镇河流要主动沟通、协调,相互支持,力争做到上下游联动,左右岸统一实施。(三)各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为提高水体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尽职尽责,相互支持,步调一致,扎扎实实、认真负责地做好河道整治工作。区政府已加大了河道整治的补助力度,其目的就是要将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水环境治理好,提高广大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河道整治的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必须要迅速行动,高度负责,按程序、按规范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水环境整治目标顺利实
现。篇八:青浦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巡查报告制度附件青浦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巡查报告制度为加强中小河道水面保洁和管理养护工作,贯彻落实《青浦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实施办法》,保持河道水面清洁、设施完好,充分发挥中小河道长效管理的效益,创造优美、整洁的水环境,特制订本制度。一、巡查体系及责任中小河道水面保洁和管理养护巡查“以块为主,分级负责”,构建“突出重点、网格化全覆盖”的三级管理体系:一是网格化全覆盖巡查;二是重点河道水上巡查;三是重要交通干线区域河道巡查。(一)网格化全覆盖巡查网格化全覆盖巡查就是以块为主,由各镇(街道)建立巡查队伍,以每行政村设立一名巡查员,对辖区内的市、区、镇、村四级河道进行巡查,并建立报告网络,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镇(街道)中小河道管理养护机构报告。镇(街道)中小河道管理养护机构落实巡查员对报告情况进行汇总、复核和抽测,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告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水利科。(二)重点河道水上巡查重点河道水上巡查由区河闸所建立四支水上巡查队伍,分片定期对全区市级、区级河道进行水上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和台帐,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向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报告。(三)重要交通干线区域河道巡查由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成立巡查组,按线路分组设点,定期对全区重要交通干线河道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市、区级河道由区河闸所整改落实,镇村河道由相应镇管理部门整改落实。巡查结果将计入各镇(街道)、区河闸所中小河道管理养护日常考核。二、巡查内容及巡查频率(一)巡查内容巡查中发现水面、陆域保洁达不到要求、河道设
施维修养护不到位,以及在河道上或养护管理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等有下列情况的应及时报告。1、水面出现成片漂浮物(包括绿萍、水葫芦)的;2、堤岸、护坡和防汛通道发现垃圾、渣土、废弃物堆积和违章搭建,没及时清理的;或造成垃圾、渣土入河,堵塞河道的;或堵塞防汛通道的;3、河道栏杆、亲水平台、绿地及铭牌、警示牌等设施受损毁或遗失,没及时修复或恢复的;4、堤防、护岸出现塌陷、裂缝,造成安全隐患的;5、因污水排放、沉船等造成河道严重污染的;或因船舶碰撞、下河游泳等造成堤防坍塌、人员伤亡突发事故的;6、其他影响河道河容河貌的。各级巡查机构在发现上述情况时,应及时、准确、逐级向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报告情况发生的地点、问题性质和程度、处理建议。(二)巡查频率1、全覆盖网格化巡查频率至少每日一次。2、市、区管河道水上巡查频率至少每周一次。3、主要交通干线巡查频率至少每月一次。三、报告方式和报告时间(一)报告方式各镇(街道)中小河道管理养护机构在报告上述情况时,应对镇村河道报告处理意见和措施,完成时间,报告内容汇总后经分管领导审核,由信息员通过专门设立的电子信箱报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办公室对镇(街道)和区河道水闸管理所上报内容汇总审核后,由信息员通过专门设立的电子信箱分别上报上海市水利管理处。对突发事件报告时,应同时报告应急措施。报告事项涉及水务执法、堤防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二)报告时间1、常态管理巡查报告时间。1)各村巡查员应于每日下午4:00时之前记好巡查台帐并电话报告镇(街道)中小河道管理养护机构,镇(街道)中小河道管理养护机构进行汇总、备案,并于每月20日前报告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2)区河闸所应每月做好
巡查记录台帐并于20日前报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3)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于每月25日前报市水利管理处。2、特殊情况巡查报告时间。巡查中如遇下列情况的必须立即报告上一级管理机构,并由镇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或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报告区相关管理部门。1)水污染事件。2)河道违法事件。3)发生河道设施突发损坏现象。3、特别时期巡查报告时间。蓝藻、水葫芦、绿萍或其他水生植物暴发期间需每天报告。四、保障措施及巡查考核(一)保障措施1、各镇(街道)组建巡查队伍,以行政村为单位(年龄小于50周岁)。区补标准:每村200~400元/月。(根据巡查监督考核结果,以优秀400元,良好300元,合格200元的相应补贴标准发放各镇街道)。2、区河闸所组建水上巡查队伍,巡查运行费用由市管河道、区管河道管理养护经费中列支。3、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组建主要交通干线巡查组,巡查组均为原在编人员,全额财政预算。(二)巡查考核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负责对巡查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考核,根据巡查工作的考核结果,对各镇(街道)巡查经费的区补标准将实行激励机制,同时将监督考核情况纳入各镇(街道)中小河道管理养护日常考核范围,并及时予以通报。二○一○年十二月篇九: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整治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上清溪流域,特制定上清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水土流失、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等治理,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流域生态系统修复,推进绿色屏障工程建设,有效遏制上清溪流域乱砍乱伐、
乱排乱倒、乱采砂等问题,及时发现、处置水环境事件。到2018年,上游植被覆盖率增加10%以上,含沙率减少30%以上,明显改善流域内水质、水环境和人居环境,基本实现流域内“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二、工作重点(一)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完善流域污水处理。进一步加快和完善流域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及日常运行维护,实现集镇中心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因地制宜,推进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X—201X年建设2座污水处理设施,逐步扩大流域治理范围。到2018年,流域内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50%。督促乡镇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及时修复受损设施,确保建成的环保设施正处运行,发挥效益。-12.加强流域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村级垃圾处理体系,配足保洁人员,保证资金投入,做到环境净化、村庄整洁。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活动,让环境保护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切实加大上清溪河道两岸及水面的保洁力度,全面清理堆积在河道两岸的生活垃圾、烟叶杆和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保证河道两岸及水面环境整洁。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环保局(二)加快流域生态系统修复1.加快上清溪河道疏浚及护岸绿化。严格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禁止随意采砂,及时清理乱堆沙现象。同时,加快护岸工程建设和护岸绿化,。牵头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国土局、住建局、2.加强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管理。严格依法申报流域内工程项目建设,制定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复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加强对工程弃土及建设垃圾的管控,严格限制毛竹、种茶叶
等产业的发展,有效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加大上游生态脆落区及道路两侧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工作,确实保护流域水质,减轻水土流失危害。牵头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住建局、(三)推进绿色屏障工程建设-21.加快上游森林资源培育。通过绿化造林、封山育林等营林措施,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林分质量,新造林阔叶树占60%以上,进一步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加大封山育林力度,对流域生态脆落山体、道路沿线、生态公益林以及风景名胜区进行封山育林管理,严格落实沿河一重山禁伐措施,限制流域内其他地区林木砍伐指标,防止因林木砍伐造成水土流失,加快对沿河一重山植树造林。严格实施“限柴改燃”“禁柴烤烟”管理措施,牵头单位:林业局责任单位:环保局、水利局2.上清溪旅游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加快对公路边坡、创面及沿线两侧一重山的造林绿化美化工作,建设景观丰富、层次分明、环境优美的绿色通道、绿色屏障。牵头单位:林业局责任单位:交通局、住建局、公路分局(四)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1.严格控制遗产地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遗产保护管理规定,禁止在遗产地核心区及沿河两岸区域畜禽养殖,严格控制遗产地缓冲区及流域周边其他地区畜禽养殖,加大巡查力度,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环保局、2.严格控制农药、化肥使用。在流域内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政策上鼓励农民-3-使用有机肥,逐步减少化肥使用量。大力推广运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
准施药等技术,引导农民使用生物素农药或高效、低毒等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质的影响。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水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按期实现各项整治任务,成立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管委会。(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要按照《泰宁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一岗双责”,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有关单位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方案实施;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三)实行部门联动。流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四)强化督查考核。县纪委、效能办及流域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各项工作任-4-务落实情况,将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情况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单位负责人年终考评、晋级、晋升依据。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01年月日-5-附件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6-
篇六: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河流水质安全巡查员聘用合ST同ANDA(R合DCO同NTR范ACT本SAM)PLE
(合同范本)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36930
合同书|YB-HT-036930聘用合同
河流水质安全巡查员聘用合同(合同范本)
说明:以下合同书内容主要作用是: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甲方:丹凤县丹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镇河段担任河道巡查员。聘用期限为一年,自201x年月日至201x年月日。二、乙方工作任务1、负责分管河段及其各主要支流的日常巡查,随时掌握水质的变化和所有排污口的污染物排放情况。2、分管河流段及其各支流沿岸所有工业企业、旅游业、畜禽养殖业、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采沙及其它可能影响河流水质的污染物堆存、排放等情况。3、对于有可能造成水污染的突发事件要在
成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合同书|YB-HT-036930聘用合同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负责按时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为人民币陆百元整。
(二)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
工作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不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工作敷衍了事、致使某河段污染问
题突出或发现问题不及时制止及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者造成严重
责任事故的;
2.乙方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
(二)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
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五、乙方在巡查过程中必须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个人安全,如因个人因
素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
证机关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年日年月日
合同书|YB-HT-036930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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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河道巡查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工作职责1、热爱本职,受政府的聘任委托,全面履行辖区内市、区、镇、
村河道保洁巡查的工作职能。2、全面熟悉管辖范围内河道的名称、级别、分布现状和面积、
长度,全面掌握和熟悉河道保洁人员的分布现状、保洁责任区范围,便于巡查工作有理有节,顺利展开。
3、工作要忠于职守,严于职业道德,坚持工作原则,巡查中做到不徇私情、不讲交情,确保巡查信息的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
4、及时沟通信息,上报和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便于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改进不足,有效推进工作。
二、工作要求1、巡查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各镇排灌站,并及时联系所在镇保洁
社,由保洁社安排保洁员完成整改;情况较难解决或无法解决的,及时与区所联系(流程图)。
2、根据本镇(街道)水系、村落分布的实际情况,每周初制定周巡查计划,上报各排灌站负责人,并按每周工作计划进行巡查,在有特殊活动安排时,由区所或各站制定巡查监督方案.
3、及时掌握巡查范围内的河道保洁情况,若发现河道内漂浮物情况较严重时,及时向该镇(街道)河道保洁社取得联系或发出整改通知,发出整改通知的需上报(附照片资料)。
4、认真核实整改河道的保洁落实情况,核实后的结果及时反馈区所和各镇排灌站。
5、汇总巡查情况,坚持日报周汇总制度.每天做好原始巡查记录的同时,坚持每周五上报一次全镇河道巡查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不定期,根据通知出席)。
6、巡查员出勤率正常,巡查记录详细正确、清楚,材料装订、归档规范有序。
7、巡查员要做到巡查到点,监督到角,实现巡查保洁全覆盖。8、及时掌握各镇(街道)的保洁情况、保洁员管理,以及存在的各类问题与合理化建议等。
篇八: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河道巡查制度(总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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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河湖(库)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涉河湖违法行为,根据《黔南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龙江河“一河一策”2018年任务目标分解表>的函》(黔南文广新函〔2018〕32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三都水族自治县境内河湖(库)沿线水域陆域的日常监管巡查工作。
第三条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河长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河湖(库)沿线水域陆域的日常监管巡查。
第四条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应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污染河湖水质、破坏水环境和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处理的违法行为应逐级上报。
第五条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水质保护巡查。重点巡查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有无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等情况;饮用水源地有无新增污染源及其他违法行为。(二)河湖(库)水域岸线巡查。重点巡查有无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乱搭乱建以及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岸线等突出问题。
(三)水污染防治巡查。重点巡查有无新增入河湖(库)污染源、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投肥养殖、船舶港口污染等情况。
(四)水环境保护巡查。重点巡查有无新增黑臭水体,有无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河湖(库)沿岸有无垃圾乱堆乱弃,污水乱排乱放,河湖(库)水面有无成片漂浮物(浮萍、水草、垃圾)等情况。
(五)水生态安全巡查。重点巡查有无网箱养殖、矮围网围、电毒炸鱼及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等情况。
(六)其他有关污染河湖水质、破坏水环境、影响防洪、通航、供水、生态安全等情况。
第六条巡查采用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现场巡查与实时监控相结合的方式,积极运用现代对地观测手段对河湖进行动态监管。
第七条巡查频次及方案由各级河长根据实际情况定,河湖(库)巡查一般不得少于2人。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巡查人员具备相关执法资格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不具备相关执法资格的应及时向河长报告。
第八条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实行登记制度,巡查人员应及时填写河湖日常监管巡查记录,及时交同级河长办归档备查,做到巡有记录,查有依据。
第九条各地要公布涉河湖(库)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对河湖(库)巡查发现的问题,由河长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并明确处置时间,跟踪处理结果,直至办结销号。
第十条乡河长办应将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工作纳入河长制年度工作内容,并将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附件1
河湖日常巡查登记表
巡查单位:编号:
巡查时间
负责人
登记人
巡查人员
巡查范围
发现问题
处理措施
处理结果
主管领导意见
附件2
河湖巡查重大或有特殊影响水事案件报告表
报告单位:编号:
案件发现时间
年月日
案件发生时间
年月日
案件发生地点
县(区、市)乡(镇、办事处)村
案件基本情况
采取措施
单位意见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河湖日常巡查水事案件月报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填表人:
乡
处
县
序月
镇河新增涉河水事业主单位理
市
号份
村流违法案件名称(个人)情
区
组
况
现
经
场巡查登
备
纬
照记时间
注
度
片
注:1、此表为涉河水事违法案件月报表,包括本月新增涉河水事案件、上月其它重要案件处理情况。2、此表为excel格式,各县市区河长办汇总后报市河长办。
篇九: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969河道安全巡查的宣传教育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宣传车设点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搭建安全讲堂等形式开展水文明和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制和安全意识建立完善和谐稳定的清水河橡胶坝群水事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整理word
清水橡胶坝群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清水河橡胶坝群安全巡查(以下简称:河道安
全巡查)管理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工作记录等事项,适用于张家口市清水河河务管理处水政监察大队河道安全巡查管理。2制度编号
根据QSHHWAQ0403-2016《记录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制度编号为:QSHHWAQ0705—2019。3编制目的
通过规范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切实加强所辖区域内水事活动的监管力度,预防、遏制水事案件(事件)的发生,建立完善、和谐、稳定的河道水事秩序,确保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4术语和定义4.1水政监察:是指水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执行水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等行政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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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河道安全巡查:是指水政监察大队在清水河橡胶坝群的河道水域、橡胶坝、河堤、护栏、灌溉设施等水利工程的管辖及保护范围内开展的执法或涉水安全宣传活动。5管理职责5.1处长5.1.1审批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5.1.2审批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巡查工作方案。5.2主管副处长5.2.1审核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5.2.2审核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5.2.3对河道安全巡查活动进行有效督导检查,确保河道安全巡查活动的实际效果。5.3水政监察大队5.3.1编制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5.3.2编制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5.3.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清水河橡胶坝群管辖范围内开展水事行政执法、涉水安全宣传等活动。切实落实“三个必查”制度,即有群众举报的必查、有案必查、有申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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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建立河道安全巡查登记台账制度,进一步完善河道安全巡查痕迹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河道安全巡查“零报告”制度。5.4安全生产科
对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6管理内容与要求6.1水政监察执法活动基本要求6.1.1水政监察员誓词:
1)遵守纪律,服从指挥。2)坚持原则,秉公办案。3)克己奉公,清正廉洁。4)文明执法,热情服务。5)忠于职守,乐于奉献。6.1.2水政监察执法理念:遵循“三个水政”(柔性水政、科技水政、责任水政)的水政执法理念,加强水政监察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行“网格化河道安全巡查”管理模式,最终达到实现“高效水政”的目的。6.1.3水政监察执法要求:6.1.3.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6.1.3.2认真学习水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及时总结执法经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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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3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查处各种水事违法案件。6.1.3.4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公正。6.2河道安全巡查的方式
河道安全巡查采取日常巡查、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的方式。日常巡查是针对清水河橡胶坝群辖区进行的例行检查,每天不得少于两次。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由水政监察大队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确定。6.3河道安全巡查的计划6.3.1水政监察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确定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6.3.2年度河道安全巡查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由主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批后开始实施。6.3.3年度河道安全巡查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需要变更、纠偏后,仍要经过主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批后开始实施。6.4河道安全巡查的内容6.4.1在河道管辖范围内建设各类阻碍行洪的临时性、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6.4.2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橡胶坝、泵站等水工程建筑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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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开采砂石、取土、钻探、开采地下资源的行为。6.4.4向河道、渠道内倾倒垃圾、渣土等废弃物及排污的行为。6.4.5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内取水的行为。6.4.6在河道内凿冰钓鱼、游泳、滑冰及玩耍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6.4.7监督检查河道内环境卫生。6.4.8其他水事违法行为及治安、刑事案件。6.5河道安全巡查的要求6.5.1水政监察大队各巡查小组负责人在执行河道安全巡查任务前可通过监控系统,确定巡查路线、巡查重点、巡查方式等。6.5.2执行河道安全巡查任务的人员每组不得少于2人,巡查时应按要求规范着装,携带执法证件、调查取证工具、通讯工具和必要的法律文书等。6.5.3河道安全巡查人员发现河道涉水危险行为可通过车载喇叭或泵站扩音喇叭进行远程语音劝阻、劝离。6.5.4河道安全巡查人员发现河道水事违法行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查处。6.5.5在河道执法巡查过程中要服从指挥,用语规范,不得酒后巡查,暴力执法。6.5.6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日常巡查痕迹档案记录表”(见8.2工作记录参考样本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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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河道安全巡查的实施6.6.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针对发生在河道内的水事现象做如下处理:
1)对有可能发生水事纠纷和水事违法行为的,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预防水事案件的发生;
2)对正在发生的水事违法行为,应书面责令其立即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遏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对正在发生和已经发生的水事违法行为,如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依法可按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处理的,应按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理决定;对不适合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应及时取证,开展必要的调查,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处理;对情况紧急,案情重大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劝阻在河道内凿冰钓鱼、游泳、滑冰及玩耍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5)在河道涉水安全重点河段要悬挂安全警示横幅或标语;6)发生治安、刑事案件,保护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6.6.2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河道保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填写“卫生保洁检查记录表”(见8.2工作记录参考样本表2)并做好与橡胶坝管理站的及时沟通,需要整改的,督促整改。6.7河道安全巡查的责任追究巡查人员不按要求组织巡查,或在巡查过程中不负责任,漏查、漏报或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处理,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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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8城市信息平台举报案件6.8.1如接到城市信息平台举报河道水事案件的情况,水政监察大队应立即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按法定程序进行查处。6.8.2涉及到河道环境卫生问题的举报,水政监察大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问题反馈到橡胶坝管理站,问题解决后,要及时进行信息反馈。6.8.3涉及到河道设施设备损坏的举报,水政监察大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问题反馈到总工办或监控室等业务科室(部门),问题解决后,要及时进行信息反馈。6.9河道安全巡查的宣传教育
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宣传车、设点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搭建安全讲堂等形式,开展“水文明和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制和安全意识,建立完善、和谐、稳定的清水河橡胶坝群水事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7检查与考核
检查与考核的项目见下表:
检查与考核
序号1
考核内容制定河道安全巡查计划或方案
考核标准是否制定
被考核人
考核部门
水政
安全生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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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word
2
落实河道安全巡查计划或方案
是否落实
水政
3
河道环境卫生
河道环境状况管理站
8工作记录
8.1执行本制度形成的工作记录:
主管副处长水政
工作记录
序号12
名称日常巡查痕迹档案记录表
卫生保洁检查记录表
填写单位保存地点
水政
水政
水政
水政
保存期限10年3年
8.2工作记录参考样本:
表1.日常巡查痕迹档案记录表
日期司机巡查时间:
巡查区域:
巡查内容:
负责人参加人
车辆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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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卫生保洁检查记录表
检查部门:检查责任人:年月日[年号]第号
泵
检查内容
站水坝袋坝前消力亲水垃圾船只
编面
平台池平台堆放管理
得分合计
评定不洁地点结果简述
号4分2分1分1分1分0.5分0.5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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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6分以下为不合格、6分至8分为基本合格、8分以上至9.5分为合格、9.5分以上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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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河流巡逻制度
河流平时看管巡逻制度
第一条为增强河湖(库)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涉河
湖违纪行为,依据《黔南州文化广电新闻第一版局<对于印发龙江河“一河一策”2018年任务目标分解表>的函》(黔南文广新函〔2018〕32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例的规定,拟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三都水族自治县境内河湖(库)沿线水域陆域的平时看管巡逻工作。
第三条河湖(库)平时看管巡逻依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河长组织有关部门展开辖区内河湖(库)沿线水域陆域的平时看管巡逻。
第四条河湖(库)平时看管巡逻应及时发现、遏止和查处各种污染河湖水质、损坏水环境和侵犯水域岸线等违纪行为,不可以有效办理的违纪行为应逐级上报。
第五条河湖(库)平时看管巡逻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水质保护巡逻。要点巡逻入河排污口设置状况,有无未经同意私自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等状况;饮用水源地有无新增污染源及其余违纪行为。
(二)河湖(库)水域岸线巡逻。要点巡逻有无侵犯河流、围垦湖泊、非法采砂、乱搭乱建以及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岸线等突出问题。
(三)水污染防治巡逻。要点巡逻有无新增入河湖(库)污染源、工矿公司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投肥养殖、船舶港口污染等状况。
(四)水环境保护巡逻。要点巡逻有无新增黑臭水体,有无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河湖(库)沿岸有无垃圾乱堆乱弃,污水乱排乱放,河湖(库)水面有无成片飘荡物(浮萍、水草、垃圾)等状况。
(五)水生态安全巡逻。要点巡逻有无网箱养殖、矮围网围、电毒炸鱼及侵犯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修养空间等情况。
(六)其余有关污染河湖水质、损坏水环境、影响防洪、通航、供水、生态安全等状况。
第六条巡逻采纳平时巡逻与专项巡逻相联合、现场巡逻与及时监控相联合的方式,踊跃运用现代对地观察手段对河湖进行动向看管。
第七条巡逻频率及方案由各级河长依据实质状况定,河湖(库)巡逻一般不得少于2人。巡逻发现违纪行为,巡逻人员具备有关执法资格的,应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不具备有关执法资格的应及时向河长报告。
第八条河湖(库)平时看管巡逻推行登记制度,巡逻
人员应及时填写河湖平时看管巡逻记录,及时交同级河长办归档备查,做到巡有记录,查有依照。
第九条各地要宣布涉河湖(库)违纪行为投诉检举电话,对河湖(库)巡逻发现的问题,由河长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并明确处理时间,追踪办理结果,直至办结销号。
第十条乡河长办应将河湖(库)平时看管巡逻工作纳入河长制年度工作内容,并将实行状况归入年度查核。附件1
河湖平时巡逻登记表
巡逻单
位:
编
号:
巡逻时间
负责人
登记人
巡逻人员
巡逻范围
发现问题
办理举措
办理结果
主管领导建议
附件2
河湖巡逻重要或有特别影响水事案件报告表
报告单位:
案件发现时间
编号:
年
月
日
案件发生时间
年
月
案件发生地址
县(区、市)
处)
村
案件基本状况
日乡(镇、做事
采纳举措
单位建议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河湖平时巡逻水事案件月报表
填间:
年
月
日
县序月
市号份
区
乡
镇河新增涉河水事村流违纪案件名称组
表
时
填表人:
业主单位(个人)
处现
经
备理场巡逻登情照记时纬
间
注
度
况片
注:1、此表为涉河水事违纪案件月报表,包含本月新增涉河水事案件、上月其余重要案件办理状况。2、此表为excel格式,各县市里河长办汇总后报市河长办。
篇十一: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P> 联合巡查实施方案最新泰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盐锡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二大队宁靖盐高速公路养护巡检三大队联合巡查实施方案为确保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共同维护路产路权进一步提升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经泰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盐锡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二大队宁靖盐高速公路养护巡检三大队共同协商决定在盐靖高速公路112k168k段开展联合巡查工作现制定联合巡查实施方案河道巡查实施方案河道巡查实施方案篇一:河道整治方案(样板)×××街道××河河道整治方案×××街道办事处(编制大纲)一、河道概况二、河道污染现状及原因三、整治目标(一)总体目标(二)具体目标四、整治措施五、整治工作计划六、整治保障措施七、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河河道整治方案**街道办事处一、河道概况×××河位于**河主河道西侧**街道××村境内,属于区级挂牌黑臭河道。×××河全长900m,现状河宽4.00~40.4m,涉及桥梁4座。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河道规划河床中心底高程为0.0m,河床特别是两侧淤积量较大。××村常住人口2930人,外来人口7600人。由于河道两侧建筑物和居住人口的增多,以及基础配套设施不足,现状区域河道堵塞、淤积、黑臭及垃圾现象较为严重。二、河道污染现状及原因通过我街道组织专门人员对河道现状进行调查,认为河道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一是水体污染发黑发臭。该河道两岸基本为居民区、农贸市场及××工业区,由于排污体系尚不完善,该地段没有直接向外输送的污水主干管,导致污水直排河道,同时人为垃圾以及工业垃圾的入河量较大,这些都恶化了河道水质,又造成了河床淤积,是水质发黑发臭的
主要原因。二是存在垃圾入河现象。由于外来人员较多,周边居民环保意识不强,造成垃圾入河现象进有发生,同时由于西侧为××工业区,企业也存在偷倒工业垃圾的入河量现象。三是河床淤积现象较为严重。瓯海区×××河段现状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两侧高程约2.5~4.5m。城防规划中,河道河床规划底高程为0.0m,相对比一般淤积厚度约0.6m,最大约1.3m,河道淤积现象较为严重。另外经过现场调查,河道内约有6艘破船长期沉在河底,河道排水时阻水比较大,也是造成河道淤积的原因之一。四是存在沿河违章占河。经调查,河岸两侧有部分河段有违章建筑物占用河道,即有村民违章占用河道,也有企业违章占用河道,不仅对河道的水流有影响,更影响到该地块的整体环境。经过初步调查,沿河涉及到违章建筑面积为m。三、整治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双清”行动和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本着统筹规划、标本兼治、综合整治、改善质量的原则,紧密结合瓯海区塘河整治规划、“双清”行动和“四边三化”专项工作目标规划要求,采取综合整治、分阶段实施的方式,4月底前全区河道垃圾清理完毕,10月底基本完成辖区内黑臭河污染整治任务,201X年底力争消除我区黑臭河垃圾河现象,使我区河道河岸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二)具体目标1.全面清理本整治河道各类垃圾,做到河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漂浮,河岸整洁干爽,无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点。2.全面推进黑臭河道治理,根据排查的河道污染状况,实行一河一策、标本兼治,制定治理方案,力争201X年内整治到位,基本消除或有效缓解河道黑臭现象。2
3.建立有效的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公众对河道环境的满意度得到提升。三、整治措施本河道整治措施结合河道“双清”和“四边三化”工作,按照“拆、理、清、建、治、管”六字有效开展,同时结合本河道的污染现状及原因,根据“一河一策”制订相关的本河道整治措施。(一)全面开展垃圾清理,一是全面清理河面各类垃圾,特别是对打捞到的病死动物,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三要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如废弃的水泥船、龙舟、网箱、违法建筑等。(二)全面开展沿河违章拆除行动。一拆违法占用河道,严重影响河水流通,致使局部河道河水发黑发臭的违章建筑;二拆违法建在河道两岸并影响河岸环境的违章建筑。(三)全面开展河道污泥的清理行动。对于本河道内污泥深厚、致使水质发黑发臭的河道要全面实施清淤疏浚工作。(四)全面推进沿河片污水管网建设及生态河道建设。一是要加快××片污水管网建设,尽早杜绝污水直接入河;二是开展生态驳坎及绿化建设,建造优美的河道环境。四、整治工作计划1.垃圾清理:201X.4.16~201X.4.302.河岸违章拆除:201X.5.1~201X.5.313.清淤疏浚:
201X.7.1~201X.10.204.截污纳管工程:201X.4~201X.10.305.生态修复(河道驳坎150m及绿化200m):201X.5.1~201X.7.30五、整治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南白象街道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街道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城建办、农办、塘河办为成员单位。街道主任负总责,分副主任负责整治行动具体工作。(二)协调配合、明确责任。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属地负责原则,辖区村居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街道、村二级主要领导为河长的河长制,对辖区河道综合整治负总责。(三)强化督查,挂牌督办。建立逐级约谈制,对工作严重滞后的社区村居,由街道领导进行约谈,约谈后,滞后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建立行政问责制,对因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对公众举报受理不及时等导致整治工作严重滞后、整治成效公众意见较大的,实行追责问责。(四)落实资金、强化保障。根据区政府实施方案,对于市区级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60%;街道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90%的规定,我街道将积极与功能区做好对接筹集整治专项资金,或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融资,确保整治资金的到2位。(五)部门联动,加强执法。街道将定期组织环保、住建、水利、城管执法、塘河管委会、农林渔业、工商等各部门及站所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零容忍、严处罚的高压执法态势,加大对工业、生活、建筑泥浆、餐饮业、农业面源、渔业养殖等各类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
的查处力度。(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街道将加大对垃圾河、黑臭河及沿岸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报道,树立典型、曝光落后、强化引导,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公众举报的垃圾河、黑臭河以及各类向河道违法排污行为,第一时间受理,并组织核查和整治。要积极引导公众既当监督者又当参与者,健全公众监督队伍,积极鼓励社区村居建立义务护河队、环境监督员等队伍,动员全民积极参与治河护河。六、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河面保洁及垃圾入河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及垃圾入河日常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河道协管员、村居“义务护河队”的作用,落实河道保洁分片负责制,明确河段保洁责任人,并加大保洁工作的奖惩力度,落实河道保洁奖惩机制,把保洁工作的好坏与经济利益挂钩,切实发挥保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河道保洁常态化管理到位。二是建立河面河岸保洁联动机制,形成河面、河岸统一管理的局面,杜绝河面河岸垃圾养护人员互相推诿的行为。三是增设沿河垃圾屋等垃圾收集硬件设施,进一步健全沿河垃圾收集系统。(二)违章占河管理。一是发挥河道协管员的巡查监管作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占河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二建立有效的举报奖励措施,举报的违法占河现象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300-500元的奖励。三是积极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大违法占河的执法力度,加大违章占河的处罚力度,杜绝违法占河行为。(三)污水管网后期维护管理。一是做好截污纳管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为管网顺利移交创造条件。二积极配合市排水公司加快污水管网的移交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已建排水管网发挥效益。(四)河岸绿化养护管理。建立和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理制度,按照村居、社区属地管理为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专人负责监管,
及时做好后期养护工作。篇二:河道局201X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五河县淮河河道管理局201X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通知,加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促进水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生产责任督察机制,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现结合我县淮河河道管理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水利、和谐水利,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整治安全隐患,夯实基层基础,为促进我县淮河河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五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水事环境。二、目标任务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河道在建工程、河道各工程设备运行及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督查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生产责任督察机制;认真解决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三、主要任务在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工作,进一步查找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既要排查基础设施、机械设备、作业现场、防控措施中的隐患,也要检查体制机制、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教育培训、事故查处等方面的问题。具体为:(一)河道工程建设。以河道在建工程项目、病险堤坝除险加固工
程的施工安全管理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范坍塌和机械伤亡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河道堤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安全。(二)河道工程运行。以病险堤坝、疏浚工程为重点,严防垮坝事故。主要包括: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运行规章制度的落实;河道堤坝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救援演练情况;河道大坝安全监测、水情测报通信设施;病险堤坝除险加固责任制、施工计划、建设管理、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落实情况;河堤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措施和日常巡查等情况。(三)河道采砂。河道采砂管理分工负责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堤坝防护及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四)后勤综合服务保障。以防火防爆、防食物中毒和车辆巡逻艇交通安全为重点。主要包括: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车辆巡逻艇维护保养以及后勤保障人员教育培训等情况。四、实施步骤(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31日前)。局及各下属单位研究制定河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对需集中整治的行动做出安排部署。统一思想,狠抓落实,确保河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至7月)。在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活动,严查安全生产违章行为,严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落实各项监控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尤其要针对汛期水利工作的特点,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至9月)。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工作实际,组成督导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河道生产施工第一线,帮助基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至12月)。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推进河道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五、组织领导成立五河县淮河河道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县开展河道运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长:王美英副组长:张吾威陈德忠蒋仕瑜成员:黄秋鸿方振端陈锦峰戴群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局人事科,负责安全生产组织实施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许雪梅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何爱良、林锦芳。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各局属单位应对在全县病险堤坝、河砂开采、在建河道工程、后勤服务等方面进行不定期抽查和督导,及时把握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加强改进意见,认真抓好活动成果验收,确保质量、务求实效。各单位也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到位。(二)突出重点,加强督导。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好隐患集中整治。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因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并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情况纳入单位绩效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严格工作考核和奖惩,务求取得实效。(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努力营造活动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
用先进媒介,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要依靠和发动广大河道职工积极参与,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二〇一X年八月十八日篇三:联合巡查实施方案(最新)泰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盐锡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二大队宁靖盐高速公路养护巡检三大队联合巡查实施方案为确保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共同维护路产路权,进一步提升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经泰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盐锡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二大队、宁靖盐高速公路养护巡检三大队共同协商,决定在盐靖高速公路112K-168K段开展联合巡查工作,现制定联合巡查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优化交警、路政和养护部门的人力资源配置,不断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机制,采取联合巡查、交叉巡查和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联合执法和联合整治的力度,确保巡查时段的连续性和巡查路段的无缝对接,使高速路面得到全方位管控,以达到降低巡查成本、提高管理时效的目的。二、组织机构成立联合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泰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大队长肖勇、盐锡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二大队大队长仲国军、宁靖盐高速公路养护巡检三大队大队长张栋乐担任,副组长由泰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教导员陈文俊、盐锡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李剑、宁靖盐高速公路养护巡检三大队管理员担任,成员由参加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三、职责分工(一)泰州市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主要职责1、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2、负责辖区交通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3、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加大对高速公路客运车辆违停上下客、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力度,大力压降
交通事故;4、检查服务区车辆停车秩序、加油站的安全状况以及收费站、服务区的日常治安情况,积极构建文明、平安交通安全环境;5、排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反馈情况,提出整改建议;6、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二)盐锡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二大队主要职责1、宣传解释、贯彻执行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2、发现、制止和依法查处高速公路、公路用地、桥涵、边坡、建筑控制区内发生的各类损害路产路权的行为;3、对高速公路施工作业路段现场、路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现象;4、对高速公路路面、桥梁等部位和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等安全设施,是否存在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明显路面沉降、路基坍塌,以及安全设施损坏或者受损位移等现象实施监督检查;5、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执行特殊勤务和专项整治等工作任务;6、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巡查任务。(三)宁靖盐高速公路养护巡检三大队主要职责1、查看路基稳定性,边坡水毁情况,路肩是否有杂物堆积,排水设施是否齐全畅通,挡土墙等路基构造物是否发生位移变形等。2、查看路面有无影响交通安全的堆积物、抛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路面是否有新出现影响交通安全的坑槽、拥包等明显病害。3、观测桥面铺装有无损坏,伸缩缝、泄水孔有无堵塞,上下部结构有无破损、变形,桥梁栏杆、桥头示警桩、桥名牌、限载标志等是否齐全整洁完好,桥下河道是否有非法挖砂取土等现象。检查隧道有无明显渗水、灯光设施是否完好,隧道洞口上方边坡是否存在落石、积冰、积水,圬工体是否破损,吊顶及内装是否清洁、脱落,突起标志是否损坏或表面脏污影响使用功能。4、检查护栏等防护设施有无缺少损坏,各种交通标志标线(含凸起路标)有无残缺、变形、歪斜、污染、颜色不鲜明,可变信息板有无故障,里程碑(牌)、百米桩(牌)、轮廓标、防撞桶等设施有无缺
损、褪色、剥落和污染等情况。检查公路沿线绿化植物的抚育管理,记录新发现的缺株、死株、病虫害、妨碍视距、影响交通安全、遮挡标志牌等情况。四、巡查方式1、联合巡查。每周一至周五上、下各安排一次,由交警、路政和养护部门各指派一人负责盐靖高速112K-168K路段的巡查。巡查所用车辆由交警大队派遣,驾驶员由路政大队指派。2、交叉巡查。节假日和恶劣天气等时段,路政大队负责112K-142K路段的巡查,交警大队负责142K-168K路段的巡查,养护大队负责123K-157K路段的巡查。3、网上巡查。每日下午由交警、路政和养护部门各指派一人在梁徐收费站微机房分段察看路面监控录像,了解路面车辆通行情况以及事故现场发生情况。五、工作要求1、加强沟通协调。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合巡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研究并解决联合巡查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现联合巡查工作的常态化。2、实行统一指挥。每次联合巡查行动由领导小组组长指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本次行动的指挥、协调及各类矛盾的处理工作。3、强化责任落实。对联合巡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要明确专人负责,既做到相互支持配合,又做到分工不分家。领导小组应加强对联合巡查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联合巡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4、建立巡查日志。每日联合巡查过程中要对巡查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并将巡查日志复印交各大队留存,每月集中装订成册,年底汇总入档,以备上级检查。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篇四:局河道观测实施细则河道工程检查观测实施细则为加强我局河道工程管理,维护工程完整,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级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局直管工程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一、工程检查堤防工程检查,包括外部检查和内部探测检查。外
部检查分为经常检查、特别检查和定期检查。经常检查。包括日常巡查和经常性检查:日常巡查由各县河道站负责组织,按县域河道工程管理责任制要求,对责任范围内的工程、维修养护等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经常性检查有河务局机关负责组织,每月检查1-2次,重点检查险工、险段及其变化情况和堤防上有无雨淋沟、浪窝、洞穴、裂缝、渗漏、滑坡、塌岸以及堤基有无管涌及流土等渗流破坏现象;工程维修养护情况等。经常检查项目内容:堤身检查:堤顶:宽度和堤顶结构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堤顶是否坚实平整,堤肩线是否平顺。有无凹陷、裂缝、残缺,相邻两堤段之间有无错动。土质堤顶是否因沉降与硬化堤顶脱离,硬化路面是否磨损。堤坡:是否平顺,坡度是否符合设计标准。有无雨淋沟、滑坡、裂缝、塌坑、洞穴,有无害堤动物洞穴和活动痕迹,有无渗水散浸。排水沟是否完好、顺畅,排水孔是否正常,渗漏水量变化情况等。堤脚:有无冲刷、残缺、洞穴。混凝土有无溶蚀、侵蚀和冻害、老化等情况。砌石是否平整、完好、紧密,有无松动、塌陷、脱落、风化、架空等情况。护堤地和堤防工程保护范围:护堤地及堤防工程保护范围内有无违章建筑,有无取土、开渠、打井、挖窖、建窑、葬坟、开采地下资源、钻探等活动。护堤地及堤防工程保护范围内有无积水。堤岸防护工程:坡式护岸:坡面是否平整、完好,砌缝紧密及填料密实程度,砌体有无松动、塌陷、脱落、架空、垫层淘刷现象,护坡上有无杂草、杂树和杂物等。浆砌石或混凝土护坡变形缝和止水是否正常完好,坡面是否发生局部侵蚀剥落、裂缝或破碎老化,排水孔排水是否顺畅。坝式护岸:砌石护坡坡面是否平整、完好,有无松动、塌陷、脱落、架空等现象,砌缝是否紧密。散抛块石护坡坡面有无浮石,护坡有无损坏。土心顶部是否平整、土石结合是否严紧,有无陷坑脱缝、水沟、獾狐洞穴。墙式护岸:
混凝土墙体相邻段有无错动、伸缩缝开合和止水是否正常,墙顶、墙面有无裂缝、溶蚀,排水孔是否正常。浆砌石墙体变形缝内填料有无流失,坡面是否发生侵蚀剥落、裂缝或破碎,排水孔排水是否畅顺。护脚:护脚体表面有无凹陷、坍塌,护脚平台及坡度是否平顺,护脚体下部有无冲动、走失。河势流向有无较大改变。防渗加固及排水设施:防渗加固设施:保护层是否完整,有无断裂、损坏、失效。排水设施:排水沟进口有无孔洞暗沟、沟身有无沉陷、断裂、接头漏水、阻塞,出口有无冲坑悬空。减压井井口工程是否完好,有无积水流入井内。减压井、排渗沟排水是否畅通。排水体内有无淤泥、杂物及冰塞。穿堤、跨堤建筑物及其与堤防接合部:与堤防交叉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是否影响堤防的管理和防汛运用。当穿堤建筑物的底部高程在堤防设计洪水位以下时,其为防洪所设置的闸门或阀门是否能在防洪要求的时限内关闭。穿堤建筑物与堤防接合部的结合是否紧密。穿堤建筑物与土质堤防的接合部临水侧截水设施是否完好无损,背水侧反滤排水设施是否完好、无阻塞现象。跨堤建筑物支墩与堤防的接合部是否有不均匀沉陷、裂缝、空隙等。各种上堤道路及其排水设施与堤防的接合部有无裂缝、沉陷、冲沟。跨堤建筑物与堤顶之间的净空高度,能否满足堤防交通、防汛抢险、管理维修等方面的要求。各种穿堤闸涵有无损坏,能否安全运用。堤防工程管理设施:各种观测设施是否保持完好,能否正常进行观测。防汛抢险设施:险工或重点堤段是否储备有土料、砂石料、编织袋等防汛抢险料物。交通车辆、通信等各种防汛抢险设施是否处于完好待用状态。生物工程:各个水库大坝防浪设施、护堤林带的树木有无老化和缺损现象;是否有人为破坏、病虫害及缺水缺肥现象;草皮护坡是否被雨水冲刷损坏或干枯坏死。河道堤防和水库堤坝草皮护坡中,是否有茅草、艾蒿、霸王蔸等高杆杂草或灌木。其它管理设施:
堤防上的公里桩、百米桩、界牌、界标、警示牌、护路杆等是否有丢失或损坏;堤岸防护工程的标志牌有无损坏、丢失。定期检查。每年汛前、汛期、汛后,应对直管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一般情况下,汛前、汛后各检查一次,遇特殊情况增加检查次数。汛前检查。全面检查工程度汛准备情况,度汛存在问题及措施,防汛组织和防汛责任制、抢险预案的落实情况,防汛、维修养护等工程完成情况,防汛物料准备,通信、水文设施运行情况等;重点应检查堤身内部有无隐患,外部有无水沟、洞穴、裂缝、陷坑、堤身残缺以及影响防汛安全的违章建筑等。堤岸防护工程应通过汛前河势查勘,预估靠河着流部位,检查护脚、护坡完整情况,以及历次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汛期检查。汛期应对重要堤段,穿堤建筑物与堤防接合部,新建、改建及除险加固而未经洪水考验的堤段,及其他可疑性堤段进行重点检查;汛后检查。每年汛后,应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变化和损坏情况,险情记录和洪水水印标记保管及施测情况,检查观测设施有无损坏,堤岸防护工程应检查洪水后发生的沉陷、滑坡、崩坍、块石松动、护脚走失等情况。根据检查结果,编制年度防汛、维修养护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或建议计划。河务局办公室对检查结果应及时书面上报。各县河道站于当年三月上旬和十月上旬分别将汛前检查报告和汛后检查报告报市河务局,由市河务局机关将当年汛前检查情况和度汛存在的问题分别报送上级市水务局主管部门和有关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特别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台风、地震、非常运用和重大工程事故时,应及时进行特别检查。分为事前检查和事后检查。事前检查应对防洪、防雨、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堤防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出险的部位进行检查;事后检查是当特大洪水、大暴雨、台风、暴潮、地震、工程非常运用及发生重大事故后堤防工程及附属设施的损坏和防汛料物及设备动用情况。特别检查由是河务局组织,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检查。特别检查要编写专题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内部检查。根据维修养护经费情况,选择有资质的隐患探测单位,汛前有计划的对可疑堤段或重要堤段进行堤身、堤基隐患探测检查,并提交隐患探测成果分析报告。工程检查实行检查责任制,检查人员应对
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并签字,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二、工程观测是河务局机关工程科和资料档案室,应重视堤防工程观测工作,及时联系各县河道站和河道上水库管理部门,为工程安全运行积累资料。根据工程设计及运行管理情况,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开展工程观测工作;工程观测工作应按照有关规范和规定进行;工程观测工作应保持系统性、连续性;观测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工程观测成果要真实、准确,观测资料应及时进行整理、整编和分析,并及时归档。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篇五:河道采砂整治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长埠镇河道采砂整治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为科学、合理、有序开发砂石资源,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实现砂石利用、河道保护、防洪保安、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安府办字[201X]49号《关于印发安义县河道采砂整治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从201X年11月20日至201X年1月30日,依法严厉打击我镇镇域范围内违法、违规河道采砂及危害河道安全等行为,实现河道“河畅、水清、岸稳、景美”目标。二、整治范围本镇范围内的南潦河,上起上桥牌楼与石鼻交界处,下至车田石窝龚家与万埠交界处。三、整治内容
(一)、打击范围。一是严厉打击在河道范围内违法、违规采砂、采石、取土等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违反规定在河道内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等杂物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反规定占用河道滩地,在河道滩地存放砂石、废旧工具等物料的行为;四是严厉打击砂石运输对堤防道路、桥梁及设施等破坏的行为。
(二)、取缔范围。一是配合县相关部门依法取缔违规设立的砂场;二是配合县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舶、采砂机械和设备。
(三)、规范范围。一是规范不按规划超量、超界开采砂石的行为;二是规范乱堆乱放,对防洪安全以及堤防、桥梁、管线造成隐患的行为。四、高度重视为彻底整治我镇镇域内南潦河河道采砂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使南潦河实现“河畅、水清、岸稳、景美”目标,成立了长埠镇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徐志勇任组长,袁小华任常务副组长,魏信民、刘新保、何云涛任副组长,黎庆、杨伟、胡印水、凌正官、姜贤阳及各村(居)书记主任为成员。在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设立“一办两组”,即办公室、日常整治组、维稳执法组。黎庆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村(居)与领导小组的联络,同时协调配合县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日常整治组由袁小华、杨伟、胡印水、凌正官组成,主要负责配合县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整治及日常巡查监管。维稳执法组由魏信民、刘新保、乐建军、何云涛及各村书记主任组成,主要负责协调处理由河道采砂矛盾纠纷引发的信访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同时对非法采砂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工作。五、实施步骤本次整治执法行动为期70天,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排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1X年11月20日-12月5日)。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各村居全力配合县水务局对我镇所有河道采砂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根据摸底情况安排镇村干部分别到相关采砂点蹲点,对需要取缔或限期整改的,配合县水务局下达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或限期停产整顿通知书,收回采砂许可证;广泛宣传,在各砂场、有关河段、相关桥梁及各村居显著位置张帖整治通告,并发动群众力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采砂等行为。
(二)协调联动,整治执法阶段(201X年12月6日-12月30日)。抽调精干人员,全力配合县水务、公安、安监、监察、工商、交通、税务、供电等部门综合整治执法,对逾期未自行撤出或整顿不到位的采砂企业,采取查扣机具、捣毁临时建筑、经济处罚、停止供电等措施予以强制取缔。涉嫌犯罪的,积极配合公安、法院、查检机关予以严厉打击。(三)规范管理,完善机制阶段(201X年1月1日-1月30日)。组织我镇采砂企业负责人及采砂个人到县水务局集中培训,增强相关开采技术水平和提高其安全责任意识。同时要形成日常巡查制度,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到河道周边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处理,尽可能将非法采砂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新增的采砂企业进行严格把关,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坚决杜绝无证开采。六、工作要求(一)加强宣传。在集中整治前期,镇村干部要深入到群众中去,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讲座等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加大各项涉水法规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增强保护河道和水利工程设施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河道采砂长效管理舆论氛围。同时要对非法采砂行为予以重点打击,树立典型,形成河道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的社会氛围,切实遏制各种危及河道安全的势头,维护正常河道采砂生产和社会治安稳定。(二)积极配合。在集中整治中全镇上下要全力配合县相关部门依法行政,特别是要配合水务、公安、法院、检查机关对非法采砂、偷采超采、冲击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进行打击;同时镇相关部门与各村居要调处好因河道采砂引发的矛盾纠纷,预防因河道采砂产生的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河道安全及群众根本利益。(三)巩固成果。在集中整治之后,不能放松对河道采砂的管理,要形成镇村两级监管体系,使河道采砂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监管。对新增的采砂企业要进行严格审查,督促办理相关证照,杜绝无证开采。同时要设置举报电话,让广大群众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一经举报,坚决处置,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要上报相关部门予以打击,巩固规范
治理整顿成果。篇六:新城街道沟河整治保洁工程实施方案新城街道沟河整治保洁工程实施方案根据《盐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工程”实施总体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制定的《新城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及《新城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工作部署,现特制定新城街道沟河整治保洁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根据市、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的工作部署,我街道河道整治范围为通榆河以东、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世纪大道以南这一区域,为了确保河道环境卫生顺利通过省、市、区各级组织的明查、暗访,我街道将重点整治区域以东环路向东、南环路向南各延伸500米。共计14条河道,累计长达约88000米。二、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加大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投入,定期开展核心辖区内河道的清捞保洁和管理,确保核心区内河道、沟河等水域水面清洁通畅,无臭味,无漂浮垃圾,无暗桩、暗坝,沟河岸坡清洁,无五乱(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三、工作内容(一)整治范围内的河道要做到常年保洁不间断;重点整治区域内的河道要明确专人进行日巡查、日保洁;(二)整治范围内的河道要做到河面无漂浮垃圾,无水草,无五乱(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要做到无暗桩、暗坝,沟河岸坡清洁无杂草,水体无臭味;(三)重点河道、重点区域要悬挂横幅标语、告示牌等。四、职责分工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查考核,各村(社区)为河道整治保洁工作责任主体,街道水利科、环卫站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密切配合各村(社区)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要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确保各项创卫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六、时间步骤
(一)突击整治阶段:(201X年5月30日—7月15日)各村(社区)明确专人,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按计划全面开展突击整治,确保完成80%以上的整治任务。(二)巩固提高阶段:(201X年7月15日—12月30日)按照整治方案,查漏补缺,全面完成辖区内的河道整治工作任务,确保通过省、市、区各级组织的检查验收。(三)长效管理阶段:(201X年1月—201X年12月)建立沟河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针对易反弹环节,认真组织排查整改,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最终顺利通过国家级评审。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街道环卫中心要协同配合各村(社区)做好街道辖区内河道水域保洁工作。(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工作成效。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街道辖区水域保洁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协调解决整治、保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街道辖区内河道保洁整治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三)加大执法,严格奖惩。加大街道辖区河道水域保洁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无故拖延,未按时完成河道水域保洁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加强宣传,营造气氛。把河道保洁宣传工作贯穿于街道创卫工作的始终,充分发挥广播、横幅、告示牌等宣传工具的作用,向广大村(居)民宣传河道水域保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从而为全面推进新城街道河道水域保洁工作,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篇七:201X年河道整治实施方案201X年河道整治实施方案我区河道水质差,污染严重,部分河道因城市建设而成为断头河,造成排水不畅,洪涝频发,水环境质量与城区面貌极不协调。为提升河道排涝能力,改善水环境,按照区政府水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201X年河道
整治实施方案。一、主要任务201X年全区计划完成河道整治总长度/公里,包括南官河、双水河、蔡於泾、邮亭泾部分河段(见附件)。整治主要是按河道规划宽度进行疏浚拓宽、河岸砌石,并在两岸留出10—15m宽的绿化带(其中蔡於泾因道路建设而使部分明河转为箱涵,计划首先寻找合适路径恢复明河,与南官河相连通,再进行整治)。二、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参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由项目建设单位(河道疏浚责任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建设实施。(一)规范工程建设报审制度列入整治计划的河道,申请立项时,无论河道大小必须由有关专业人员参与编制整治方案、填写呈报表、绘制施工图、编制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明确科学合理的整治方法、弃土场的选址和规模等内容;妥善处理相关利益关系,明确政策处理意见。区水利海洋渔业局接到申请后,应组织有关部门业务人员对整治方案进行指导会审。市、区级河道报市水利局审批后实施。镇(街道)级及村级河道报区水利海洋渔业局审批。涉及取土、堆置用地,还需经区国土资源分局审批。报批有关表格、要求由区水利海洋渔业局会同区财政、国土、农林等部门制订。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业务指导水平和办事效率,建立由区水利海洋渔业局牵头,区财政、国土、农林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办事制度,对项目较多的地方,可实行分批次审批验收。(二)规范工程招投标审查制度河道整治的招投标工作应根据整治特点和要求,择优选取具备施工设备和经验的施工单位,确保整治效果。凡是列入区财政补助的河道,招投标工作应报区水利海洋渔业局备案。(三)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整治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资金结算。区财政补助项目最终由区水利海洋渔业局牵头组织验收。区级组织实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按基本建设有关程序进行。三、实施主体和资金补助
(一)市、区级河道由区水利海洋渔业局组织实施,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负责投资。弃土场及沿河政策处理由所在地镇(街道)负责。(二)镇(街道)级、村级河道的整治由所在地镇(街道)组织实施,区水利海洋渔业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协助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建设资金区、镇(街道)两级财政负担。各镇(街道)要落实配套补助资金,特别是对贫困村的河道整治,经费补助上要充分体现扶贫帮困的优惠政策。土方量按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方量计算补助资金。四、标准和要求201X年河道整治要紧紧围绕以“改善水域环境、提高水体质量、实现清水河道”这一目标。河道整治方案要与路桥区河道规划相一致。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牢牢把握整治方案的论证关和验收质量关。切实加强前期技术指导、方案改造、中期监管和后期的质量认定。要高度重视淤泥、垃圾的清理,采用的施工手段、整治形式、机械作业方式要与具体河道相适应;严格按照河道整治的设计图纸施工;弃土场的选址、堆土不仅要充分考虑土地的复耕,更要重视做好水土流失、污泥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一)河道整治的建设单位在做好河道基本情况调研的基础上,要充分分析具体河道的实际情况,提出河道整治的年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具体实施工作人员,按照工程建设管理程序,落实河道测量、施工图设计,办理各项报审批手续,确保当年任务当年保质保量完成。(二)认真做好河道整治过程中的政策协调处理工作。河道整治工程面广、量大、战线长,涉及上下游、左右岸的相邻村、镇,不仅要做好整治淤泥弃土场的政策处理工作,也要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实际情况。整治跨村、镇河流要主动沟通、协调,相互支持,力争做到上下游联动,左右岸统一实施。(三)各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为提高水体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尽职尽责,相互支持,步调一致,扎扎实实、认真负责地做好河道整治工作。区政府已加大了河道整治的补助力度,其目的就是要将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水环境治理好,提高广大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河道整治的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必须要迅速行动,高度负责,按程序、按规范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水环境整治目标顺利实
现。篇八:青浦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巡查报告制度附件青浦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巡查报告制度为加强中小河道水面保洁和管理养护工作,贯彻落实《青浦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实施办法》,保持河道水面清洁、设施完好,充分发挥中小河道长效管理的效益,创造优美、整洁的水环境,特制订本制度。一、巡查体系及责任中小河道水面保洁和管理养护巡查“以块为主,分级负责”,构建“突出重点、网格化全覆盖”的三级管理体系:一是网格化全覆盖巡查;二是重点河道水上巡查;三是重要交通干线区域河道巡查。(一)网格化全覆盖巡查网格化全覆盖巡查就是以块为主,由各镇(街道)建立巡查队伍,以每行政村设立一名巡查员,对辖区内的市、区、镇、村四级河道进行巡查,并建立报告网络,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镇(街道)中小河道管理养护机构报告。镇(街道)中小河道管理养护机构落实巡查员对报告情况进行汇总、复核和抽测,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告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水利科。(二)重点河道水上巡查重点河道水上巡查由区河闸所建立四支水上巡查队伍,分片定期对全区市级、区级河道进行水上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和台帐,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向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报告。(三)重要交通干线区域河道巡查由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成立巡查组,按线路分组设点,定期对全区重要交通干线河道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市、区级河道由区河闸所整改落实,镇村河道由相应镇管理部门整改落实。巡查结果将计入各镇(街道)、区河闸所中小河道管理养护日常考核。二、巡查内容及巡查频率(一)巡查内容巡查中发现水面、陆域保洁达不到要求、河道设
施维修养护不到位,以及在河道上或养护管理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等有下列情况的应及时报告。1、水面出现成片漂浮物(包括绿萍、水葫芦)的;2、堤岸、护坡和防汛通道发现垃圾、渣土、废弃物堆积和违章搭建,没及时清理的;或造成垃圾、渣土入河,堵塞河道的;或堵塞防汛通道的;3、河道栏杆、亲水平台、绿地及铭牌、警示牌等设施受损毁或遗失,没及时修复或恢复的;4、堤防、护岸出现塌陷、裂缝,造成安全隐患的;5、因污水排放、沉船等造成河道严重污染的;或因船舶碰撞、下河游泳等造成堤防坍塌、人员伤亡突发事故的;6、其他影响河道河容河貌的。各级巡查机构在发现上述情况时,应及时、准确、逐级向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报告情况发生的地点、问题性质和程度、处理建议。(二)巡查频率1、全覆盖网格化巡查频率至少每日一次。2、市、区管河道水上巡查频率至少每周一次。3、主要交通干线巡查频率至少每月一次。三、报告方式和报告时间(一)报告方式各镇(街道)中小河道管理养护机构在报告上述情况时,应对镇村河道报告处理意见和措施,完成时间,报告内容汇总后经分管领导审核,由信息员通过专门设立的电子信箱报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办公室对镇(街道)和区河道水闸管理所上报内容汇总审核后,由信息员通过专门设立的电子信箱分别上报上海市水利管理处。对突发事件报告时,应同时报告应急措施。报告事项涉及水务执法、堤防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二)报告时间1、常态管理巡查报告时间。1)各村巡查员应于每日下午4:00时之前记好巡查台帐并电话报告镇(街道)中小河道管理养护机构,镇(街道)中小河道管理养护机构进行汇总、备案,并于每月20日前报告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2)区河闸所应每月做好
巡查记录台帐并于20日前报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3)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于每月25日前报市水利管理处。2、特殊情况巡查报告时间。巡查中如遇下列情况的必须立即报告上一级管理机构,并由镇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或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报告区相关管理部门。1)水污染事件。2)河道违法事件。3)发生河道设施突发损坏现象。3、特别时期巡查报告时间。蓝藻、水葫芦、绿萍或其他水生植物暴发期间需每天报告。四、保障措施及巡查考核(一)保障措施1、各镇(街道)组建巡查队伍,以行政村为单位(年龄小于50周岁)。区补标准:每村200~400元/月。(根据巡查监督考核结果,以优秀400元,良好300元,合格200元的相应补贴标准发放各镇街道)。2、区河闸所组建水上巡查队伍,巡查运行费用由市管河道、区管河道管理养护经费中列支。3、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组建主要交通干线巡查组,巡查组均为原在编人员,全额财政预算。(二)巡查考核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办公室负责对巡查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考核,根据巡查工作的考核结果,对各镇(街道)巡查经费的区补标准将实行激励机制,同时将监督考核情况纳入各镇(街道)中小河道管理养护日常考核范围,并及时予以通报。二○一○年十二月篇九: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整治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上清溪流域,特制定上清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水土流失、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等治理,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流域生态系统修复,推进绿色屏障工程建设,有效遏制上清溪流域乱砍乱伐、
乱排乱倒、乱采砂等问题,及时发现、处置水环境事件。到2018年,上游植被覆盖率增加10%以上,含沙率减少30%以上,明显改善流域内水质、水环境和人居环境,基本实现流域内“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二、工作重点(一)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完善流域污水处理。进一步加快和完善流域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及日常运行维护,实现集镇中心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因地制宜,推进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X—201X年建设2座污水处理设施,逐步扩大流域治理范围。到2018年,流域内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50%。督促乡镇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及时修复受损设施,确保建成的环保设施正处运行,发挥效益。-12.加强流域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村级垃圾处理体系,配足保洁人员,保证资金投入,做到环境净化、村庄整洁。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活动,让环境保护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切实加大上清溪河道两岸及水面的保洁力度,全面清理堆积在河道两岸的生活垃圾、烟叶杆和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保证河道两岸及水面环境整洁。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环保局(二)加快流域生态系统修复1.加快上清溪河道疏浚及护岸绿化。严格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禁止随意采砂,及时清理乱堆沙现象。同时,加快护岸工程建设和护岸绿化,。牵头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国土局、住建局、2.加强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管理。严格依法申报流域内工程项目建设,制定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复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加强对工程弃土及建设垃圾的管控,严格限制毛竹、种茶叶
等产业的发展,有效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加大上游生态脆落区及道路两侧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工作,确实保护流域水质,减轻水土流失危害。牵头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住建局、(三)推进绿色屏障工程建设-21.加快上游森林资源培育。通过绿化造林、封山育林等营林措施,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林分质量,新造林阔叶树占60%以上,进一步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加大封山育林力度,对流域生态脆落山体、道路沿线、生态公益林以及风景名胜区进行封山育林管理,严格落实沿河一重山禁伐措施,限制流域内其他地区林木砍伐指标,防止因林木砍伐造成水土流失,加快对沿河一重山植树造林。严格实施“限柴改燃”“禁柴烤烟”管理措施,牵头单位:林业局责任单位:环保局、水利局2.上清溪旅游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加快对公路边坡、创面及沿线两侧一重山的造林绿化美化工作,建设景观丰富、层次分明、环境优美的绿色通道、绿色屏障。牵头单位:林业局责任单位:交通局、住建局、公路分局(四)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1.严格控制遗产地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遗产保护管理规定,禁止在遗产地核心区及沿河两岸区域畜禽养殖,严格控制遗产地缓冲区及流域周边其他地区畜禽养殖,加大巡查力度,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环保局、2.严格控制农药、化肥使用。在流域内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政策上鼓励农民-3-使用有机肥,逐步减少化肥使用量。大力推广运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
准施药等技术,引导农民使用生物素农药或高效、低毒等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质的影响。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水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按期实现各项整治任务,成立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管委会。(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要按照《泰宁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一岗双责”,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有关单位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方案实施;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三)实行部门联动。流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四)强化督查考核。县纪委、效能办及流域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各项工作任-4-务落实情况,将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情况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单位负责人年终考评、晋级、晋升依据。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01年月日-5-附件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6-
篇十二: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P> 合同是指两人或几人之间、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各自遵守的条文。对于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有对应行业的合同模板,条款普遍适用于该行业领域,特殊条款可进行补充协商后添加,对于合同模板的选用要兼顾权威性和时效性,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精选合同范本。安全巡查员聘用合同1甲方:丹凤县丹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镇河段担任河道巡查员。聘用期限为一年,自201x年月日至201x年月日。二、乙方工作任务1、负责分管河段及其各主要支流的日常巡查,随时掌握水质的变化和所有排污口的污染物排放情况。2、分管河流段及其各支流沿岸所有工业企业、旅游业、畜禽养殖业、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采沙及其它可能影响河流水质的污染物堆存、排放等情况。3、对于有可能造成水污染的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采取处臵措施并及时报告。4、定期向县丹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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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负责按时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为人民币陆百元整。(二)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不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工作敷衍了事、致使某河段污染问题突出或发现问题不及时制止及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者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2.乙方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二)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三)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1.合同期限届满;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五、乙方在巡查过程中必须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个人安全,如因个人因素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六、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留存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名)年日年月日安全巡查员聘用合同2甲方:聘用单位:_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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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被聘用人:_X(以下简称乙方)因甲方承建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雨污水管网改建工程施工需要,为了加强施工技术力量,决定聘用乙方为该工程安全员,为了明确双方在今后工作中的权、责、利关系,经协商一致,具体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一、工程名称: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雨污水管网改建工程二、工程地点: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三、乙方工作岗位职责范围:1、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地下管道、机械设备、电气线路、仓储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和标准。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改进的,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处理。3、正确填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报表,定期提出安全生产的情况分析报告和意见。4、处理一般性的安全事故。5、按照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四、聘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合同终止。五、工资待遇: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实行月工资,每月4000元人民币,不足一月按月工资/天数计算。工资包括各项福利待遇。乙方可在工程期间预支生活费,不超过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工资的发放时间是每月1日至5日,若发放日适逢周末或节假日,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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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延至假期结束。六、违约责任:1、甲方认定乙方管理技术等原因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需7日前提
前通知乙方,工资按4000元每月结算。2、乙方若因个人原因不能顺利施工至工程完工,需提前7日通知甲
方,工资按元每月结算。七、考勤制度:乙方每月出勤率应达到二十天以上,每天出勤时间不
少于八小时,否则,每月出勤率少于二十天和每天少于八小时时,建设单位所进行的处罚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在工作中,应自行解决膳宿问题,若有事需向甲方请假,不得擅自离岗。
九、乙方做好自身安全工作,否则,发生一切大小事故时,其一切责任自负。
十、乙方在工作中,不得违反甲方和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有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处理。
十一、其他条款:1、乙方在工作中,应服从甲方组织安排,不得擅自对本工程施工中的工序和项目进行更改,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2、自双方签订本聘书之日起,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时,乙方不得单方解聘,否则,建设单位因乙方的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处罚由乙方负承担。以上条款,双方必须遵守执行,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待本工程竣工后失效。签约人(签字):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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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年月日年月日安全巡查员聘用合同3甲方:乙方:一、依据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识别、评价危险源,编制相应的控制措施或管理方案,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二、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及发现安全隐患的监督整改:1、监督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安全管理,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威胁到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1)、检查项目部管理人员、班组长、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2)、检查作业人员有无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规定、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3)、发现有威胁到人员生命安全、健康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险情,有权停止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的方法:A、暂停产生危险源的生产项目,制止违章的施工人员,并将受危险源影响的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B、报告项目部经理及时采取措施。C、经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验证危险源已排除后才同意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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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检查内容主要有“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脚手架、施工用电、塔吊、施工电梯等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安全设施有无受到破坏、移动。
3、文明施工检查的主要检查内容:(1)、生活区、办公区卫生情况。(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应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按不同的材料、规格分别挂标识牌。(3)、各班组的材料应合理使用,地面、楼层、通道、作业现场应做到工完场清,机械设备清洗干净。4、防火监督检查及消防器材的布置、挂设、更新。(1)、防火检查内容包括:A、检查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设施设备、贵重材料、易燃材料、仓库的防火措施。B、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各分项作业施工安全防范措施。C、检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有效性。D、施工现场重点检查模板工程及外墙双排脚手架的防火防范措施。(2)、消防器材布置与管理:楼层、生活区、办公区、设备设施、施工场地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泡沫灭火器每年更换一次,挂设应有防倒措施,干粉灭火器每两年更换一次。5、对检查中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的整改处理:(1)、将发现的问题填写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上,分析问题的原因及有关整改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2)、报项目部经理审批,落实有关责任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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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督隐患的整改并验收整改情况。对未按要求整改的隐患应报告项目经理继续落实整改。
6、监督检查各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1)、检查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职责执行情况.(2)、机电工长对机械设备检修情况(3)、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情况。7、对于违章的处理程序:对于违章的施工人员、班组有违章行为或不按要求对隐患的整改依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第八章公司对项目部奖励与处罚制度规定执行处罚。处罚单由项目部经理签写意见,一式三份,一份由项目部存档,一份给被处罚的人员或班组、单位,一份交到公司。当为班组被扣款时,交给公司的那联罚款单应附在班组劳务结算单上,作为财务部扣款凭据。三、配合公司、项目部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1、安全教育内容主要有:(1)、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生产方针(2)、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3)、本工程“六大伤害”的预防措施(4)、“血的教训”事故案列分析(5)、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6)、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7)、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8)、作业现场中的危险源2、经教育后的施工人员每个人应建立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后存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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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四、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挂设安全标志牌1、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施工平面布置图绘制安全标志牌平面布
置图。2、安全标志牌的挂设部位为危险部位、通道口、设备设施上、较为
显眼处、生活区、办公区。安全标志牌分为警告、禁止、提示、指令四种,在工地出入口边挂设“一图五牌”,办公区挂设岗位责任牌、现场纪律、文明施工牌
五、设置安全宣传栏1、分别在生活区、施工作业区设置一个安全宣传栏,面积不小于3m2。2、应按不同时期建委的文件要求、根据施工现场工程实际进度情况编写宣传教育内容。3、围绕每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出一期宣传栏。六、参加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验收:1、参加验收的安全防护设施有洞口临边防护、各类脚手架。2、设备设施有施工用电、塔吊、施工电梯、井架、各类中小型机械设备。3、验收后应将验收结果和验收意见填写在验收单上,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由项目部存档,一份交给公司质安部存档。七、负责本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劳务手续的办理及治安保卫的管理工作:1、劳务管理:(1)、项目部与建工公司签定劳务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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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督建工公司与班组签定劳务合同书(3)、监督建工公司与各作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4)、配合建工公司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办理上岗证件(5)、监督班组用工考勤及按实际情况造考勤表(6)、监督、配合建工公司发放劳务工资。将以上的资料备一份存于项目部备劳务检查使用。2、治安保卫管理:(1)、根据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中第二十一章治安保卫管理办法对现场保安人员进行管理,每月25日前对保安人员进行考核,将考核表报公司质安部。(2)、负责保安人员的值班安排(3)、根据工程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防盗保卫管理办法。八、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1)、事故现场保护、事故证据材料的收集。证据材料包括物证和人证,对于人员的口述材料须认真分析其真实性。(2)、事故原因分析和施工责任认定。(3)、提出事故的处理意见和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4)、监督对事故隐患的整改。九、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应有针对性、可行性,能满足现场施工的安全要求。2、监督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根据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施工人员、班组、作业人员对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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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的执行。十、配合项目经理开展每年“安全生产月”及日常安全生产、文明施
工管理的各项活动,主要活动内容:1、组织项目部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自查自纠。2、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交底。3、应急演练十一、负责本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内业资料的整理、
归档。内业资料分类为:1、安全生产责任制2、目标管理3、方案、技术措施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5、安全检查6、安全教育7、班前安全活动8、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9、工伤事故档案10、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11、文明施工管理12、应急预案13、防火档案十二、基本职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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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过程中,认真执行公司的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每日填写工作日记(危险源控制情况、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第三方检查情况等)。
2、工作中认真执行公司制度并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遇有例外工作(公司制度没有规定或矛盾之处)应做出正确判断,维护公司的利益及树立良好的形象。
3、安全员对所属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劳务负监督、检查的责任。4、安全员应提前15分钟上班,对现场进行巡查一遍,检查现场的工作环境和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各类机械是否到位、安全可靠等。施工员应推迟15分钟下班,对当日安全状况、工完场清情况进行检查,并以此为依据做好次日工作安排。5、通过不断的学习及现场经验的积累,更好的做好上述要求未尽的工作,并不断提出意见及措施。6、安全员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及合同要求,在管理各分承包方过程中及其他管理事项中,若因公平公正坚持原则而引起投诉,公司将会做出合理判断,维护安全员的各项权责。甲方代表: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单位:________(盖章)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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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P> 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第三条水利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国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中央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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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国家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三峡工程运行、南水北调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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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监督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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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六)职能转变。水利部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第四条水利部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二)规划计划司。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三)政策法规司。起草水利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部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四)财务司。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中央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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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五)人事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六)水资源管理司。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国家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七)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八)水利工程建设司。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九)运行管理司。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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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河湖管理司。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十一)水土保持司。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二)农村水利水电司。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协调牧区水利工作。
(十三)水库移民司。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审核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协调推动对口支援工作。
(十四)监督司。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五)水旱灾害防御司。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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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十六)水文司。组织指导全国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含水位、流量、水质等要素)监测工作,负责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
(十七)三峡工程管理司。组织提出三峡工程运行的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指导三峡工程运行调度规程规范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三峡工程运行安全。组织三峡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承担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十八)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司。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组织南水北调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制定南水北调年度供水计划并组织调度实施。指导监督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十九)调水管理司。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
(二十)国际合作与科技司。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承办国际合作和外事工作,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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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局。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第五条水利部机关行政编制502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0名、援派机动编制6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1名)。设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8名(含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总经济师1名、督察专员4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第六条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具体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第七条水利部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第八条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第九条本规定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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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P>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标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
SLJ705—8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水利部关于颁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的通知
(81)水劳字第22号
各省、市、自治区水利(水电)厅(局),长办、黄委、淮委、珠委、海委,丹江口、潘家口水利枢纽管理局:
为了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1979]62号文指示精神,现制定颁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自一九八一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希在试行中及时总结经验,以便在适当时候补充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一九八一年四月二十日
编制说明
中共中央、国务院[1979]62号文《关于今冬明春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水利工程管理“有关人员设置和管理制度,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和省、市、自治区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办法”。根据这一要求,结合当前加强与改革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一九八○年九月水利部召开了制订《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座谈会。
会议认为,编制定员标准是加强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改善劳动组织、合理配备人员的依据.它对建立与健全岗位责任制,保持职工队伍的相对稳定,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及建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有着重要意义。一九六四年原水利电力部曾制订过《水电厂定员标准》草案,以后因十年内乱,未能完成.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抓紧制订这个标准,对于扭转管理单位长期以来用人无定员、劳动无定额、岗位无责任的状况,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经会议讨论,草案制订工作决定分准备工作、调查研究、分析计算和拟定草案等步骤进行,并统一制订了典型调查提纲和面上调查表格。
草案制订工作由水利部劳动工资司、农田水利局和工程管理局共同主持,并邀请了淮委、黄委、海委和内蒙、山东、安徽、湖北、河南、四川、广东、陕西、湖南、江苏等省(区)水利部门和基层管理单位的二十多名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历时四个月。其间共分成六个小组,分赴十一个省的一百一十五个基层工程管理单位(包括水库二十五处、灌区十九处、电站二十二处、水闸三十九处、堤防二十六处)进行典型调查,并取得了四百五十八处工程的面上调查报表,提出了水库与电站、水闸与堤防、灌区三项典型调查报告。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考原水利电力部《水电厂定员标准》草案和一九七九年《甘肃省水力发电厂编制定员标准》草案,经过系统分析和反复测算,拟定了本标准试行草案(讨论稿)。
一九八一年二月将本标准试行草案(讨论稿)印发至各流域机构和各省、市、自治区水利(水电)厅(局)征求意见,并于三月召开了由各流域机构和部分省、市、自治区水利(水电)厅(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讨论会,经反复修改后,提出本标准(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水库编制定员标准…………………………………………………3第三章水电厂编制定员标准………………………………………………11第四章灌区编制定员标准…………………………………………………22第五章河道堤防编制定员标准……………………………………………28第六章水闸编制定员标准…………………………………………………33第七章机电排灌站编制定员标准………………………………………37附录一船闸编制定员标准…………………………………………………41附录二水利工程管理的主要技术工种……………………………………42
第一章总则
第1.0.01条为了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建立与健全岗位责任制,保持职工队伍的相对稳定,改善劳动组织.合理配备管理职工,建立工程管理的正常秩序,尽快扭转管理单位用人无定员、劳动无定额、岗位无责任的状况,使劳动管理有章可循,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特制订本标准。
第1。0。02条本标准是水利工程基层管理单位制定定员、编制劳动计划的依据。考虑列我国幅员辽阔,自然条件差异很大,各地的经济水平、管理水平不同,各省、市、自治区水利(水电)厅(局),各流域机构,可对本标准未尽内容制订补充规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用本标准时,应结合本单位的管理任务、生产条件,通过对现有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情况的研究分析,并在充分考虑到各种节约人力的措施基础上,拟定本单位的定员方案.拟定方案时,要普遍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使定员方案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做到先进合理。
第1。0.03条为了适应各工程的实际情况,本标准对人员配备规定了适当幅度。对当前实有人数低于本标准下限、各项工作开展亦较好的,应巩固成绩,总结经验,继续提高。对高于本标准上限的,要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逐步达到限内水平。
第1.0。04条为了加强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考虑到生产人员的病、事、探亲和女职工产假等一般正常缺勤情况,可适当配备预备人员。预备人员的比例,生产人员(应减去女职工数)及女职工各按其总数的5%配备.
第1.0。05条各工程管理单位的党、团、工会及纪律检查等人员,应按中央或地方党委对政工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也可按职工总数的1.5~2。5%配备。政工人员纳入管理人员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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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6条水文站人员根据规定属于国家基本站网的,由各地水文总站配备;不属于基本站网的,由工程管理单位配备,业务上接受地方水文总站的指导。
第1。0。07条为了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所辖水土资源、机电设备等的综合利用,本标准设置了综合经营的职能机构与管理人员,综合经营的生产人员应根据开展生产的项目、经营方式等实际情况,参考有关部门的规定,由管理单位自行拟定定员,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另列编制。
第1。0。08条在特殊情况下,除按本标准定员外需要增加人员,或因工程管理条件变化和经营方式改变,必须增减人员时,由工程管理单位提出定员意见,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
第1.0.09条群管人员不列入编制,需要群管组织和人员的,可按历史习惯,继续沿用。对季节性工作所需人员,不列入定员,根据需要可列入劳动计划,雇用临时工解决。
第1。0。10条为了加强技术管理,在按本标准配备人员时,技术工人和技术干部占职工总数一般不应低于60%,其中技术干部一般不低于10%。要努力压缩非生产人员,充实工程管理第一线人员.
第1。0。11条各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内部协作,有条件的地方,可按专业化协作的原则对水工观测、工程维修、闸门防腐、设备检修、堤坝灌浆、资料整编、潜水工作等逐步实行集中管理,如建立巡回观测、资料整编中心和各类专业队伍。凡实行集中管理的项目,在执行本标准定员时,人员应相应减少.
第1。0.12条统一管理几项水利工程的单位应用本标准时,除按标准配备各项工程的生产人员以外,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酌情少配。
第1。0.13条水利工程管理的各技术工种按“附录二”规定直接套用《水利水电建设工人技术等级标准》(1980年1月)、《电力生产与火电建设工人技术标准》(1979年12月)、《邮电生产人员技术等级标准》(1979年4月》、《林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1979年5月),并享有同类工种的劳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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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4条本标准适用于水利系统由国家管理的大、中型水库、灌区、水闸,大、中、小型水电厂、机电排灌站和县一级河道堤防的基层管理单位。小型水库、灌区、水闸及其它水利工程,由各省、市、自治区水利(水电)厅(局),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定员标准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也可参考本标准有关章节酌情配备人员。
各流域机构管理的小型水库、水闸、灌区及其它水利工程,可自行制订定员标准报水利部批准后执行,也可参考工程所在地区的定员标准或本标准有关章节酌情配备人员。
第1.0。15条本标准由水利部颁布,解释权属于水利部。
第二章水库编制定员标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本章适用于具有土石坝的水库。混凝土坝及其它坝型的水库,其生产人员配备应酌情增减。
第二节编制定员的分等
第2。2。1条分等标准,如表2.2。1。
水库分等标准表
级别
大
型
等别
一
二
三
四
库容(亿立米)
≥30
≥10〈30
≥5〈10
≥1<5
表2。2。7中型
五≥0。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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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条使用条件水库与电站、灌区、水闸等项工程实行统一管理的,应分别按本标准第三、四、六章的规定划分等别。联合管理的几个水库应以单个库容分等.
第三节机构设置
第2。3.1条水库管理机构按工程等别设管理局、处、所。一等水库设管理局,二至四等水库设管理处(也可设管理局),五等水库设管理所(也可设管理处)。
第2。3。2条职能机构和直属厂(场)队一、职能机构1.一等水库,一般设总工程师室、工程管理飞水情调度、财务供应、综合经营、人事保卫、行政办公等七个处、室,也可设科、室,二、三等水库,可将工程管理与水情调度合并,也可不设总工程师室,其职责由有关技术部门负责,四淬水库,一般设工程管理、财务供应、综合经营和行政办公四个科、室,五等水库,一般设工程管理、综合经营、行政办公三个股。2.生产与管理比较复杂的水库,根据需要,财务与供应、人事与保卫可分设.二、直属厂(场)队水库管理单位,根据水土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直属厂(场)队。
4
第四节各类人员的定员标准
第2.4。1条生产人员
一、水工建筑物维修养护人员
根据建筑物的种类和维修养护面积配备人员,如表2.4.1—1.
建筑物维修养护定员标准表
表2.4.1-1
种类
混凝土浆砌石混凝土与砖木结构土石结构
维修养护面积(平米/人)2500~3500
3000~4000
5000~10000
补充规定:
1。按定员标准配备的维修养护人员,大型水库最少应配2~4人,中型水库
最少应配1~2人。2。平原水库和坝高低于15米的水库,按坝长的1/3~1/2计算维修养护面积。3.有冰冻和风浪破坏、鼠蚁为害或建筑物分散且相距较远的水库,按表2。
4。1—1配备人员不足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10~20%.4。有常年灌浆任务的水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灌浆人员.二、水工观测人员水工观测人员按观测项目和测点的数量多少配备,如表2.4.1—2。
水工观测定员标准表
表2.4。1-2
级别大型
等别一~四
主要观测项目
沉陷、位移、浸润线、渗流量、渗透压力、孔隙水压力、绕坝渗流及固结等。
观测点数
〉500201~500100~200
<100
配备人员
每50点配1人6~103~52~4
中型
五
沉陷、位移、浸润线等
〈50
1~2
补充规定:
5
水库有地震、水质、风浪和淤积等观测项目时,按各项实际需要配备人员.
三、水库调度运行人员
定员标准如表2。4.1-3。
调度运行人员定员标准表
表2。4。1-3
级别
大
型
中型
等别
一
二
三
四
五
定员标准
6~8
4~6
3~4
1~2
1~2
补充规定:调度运行人员担负灌区、电站调度和防汛值班时,可增加1~3人。四、水文测验人员属于水库管理单位的水文测验工作,如出库站、入库站及库区雨量站等,按水文工作的实际岗位配备人员。五、闸门及启闭机运行维修人员1.水库闸门及启闭机运行维修人员,应按本标准第六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2。担负流量调节较频繁的水闸,可增加生产人员10~20%。3.有经常潜水工作的水库,可配备潜水员6~9人,并承担本省(市、自治区)的水库潜水任务.4。负责本单位动力、照明安装维护的,可按需要配备2~6人.六、修配人员1.修配任务较大的水库,根据需要可设修配厂、车间或组.一般修配厂配备30~50人,车间配备10~30人。2.修配任务较小的水库按设备配备人员。闸门及启闭机的修配应按本标准第六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汽车、拖拉机的修理工,按2~3台配1人.机船每艘配0。5~1人.其它机电设备及机具如水泵、拌和机、钻机等,超过50台的
6
可配修理工2~3人,50台以下的可配1~2人.七、通讯人员1.载波值班及维护人员,载波机4台以下的配2人,5~10台的配2~4人,
11台以上的配4~8人.
2.微波值班及维护人员,按微波站规模确定,中心站配备7~9人,一般站配4~7人。
3。交换机值班及维护人员,如表2.4。1—4。
交换机值班、维护定员标准表
表2.4.1—4
工种维护人员
门数
<100〉100
人工交换机
12
自动交换机
11
值班人员(人/班)
〈5050~100100~150150~200
〉200
12(2个台子)3(3个台子)4(4个台子)每增50门增1人
11111~2
补充规定:
当自动交换机与载波机设置在同一高程,且在相邻房间,载波机配备4人以
上时,则自动交换机可不设专职值班人员。
4.通讯线路维护人员,如表2.4。1-5。
对数1~45~89~10
线路维护定员标准表
表2。4。1—5
杆别
单架添架单架添架
单架添架
每人维护杆程公里数
山区、沿海
10~1320~25
9~1018~20
7~914~17
平原
29~2540~50
18~2035~40
15~2030~40
5。报汛电台人员,总台配备5~6人,分台配备3~4人。
7
八、汽车、拖拉机、摩托车、机船驾驶人员
1。轿车、吉普车、摩托车,每台配司机1人。
2.卡车、拖拉机,每台配司机1~1。5人。3。船务人员,机船100马力以下的配备轮机员、驾驶员各1~1.5人;100马力以上的,除配备轮机员、驾驶员以外,增配水手1~2人;有拖轮的可适当
增加人员。
九、房屋修缮人员
定员标准如表2。4。1—6。
建筑种类
房屋修缮定员标准表
钢筋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与砖木结构
表2.4.1-6砖木结构
修缮面积(平米/人)
2500~3500
3000
2000~3000
补充规定:
对有上、下水道和暖气设备的建筑物,每6000~7000平米增加1人。十、仓库保管人员
定员标准如表2。4.1—7。
等别
仓库保管人员定员标准表
一
二
三
四
表2.4。1-7五
定员标准
8~10
6~8
4~6
2~4
1~2
补充规定:水库距城市较远、条件较差、物资装卸量常年较大的,可视实际需要配备搬运工2~6人。十一、园林工园林工负责建筑物附近及办公、住宅区的园林绿化工作,根据实际需要配备1~3人。
8
第2。4。2条管理人员
一、水库职能科室人员
定员标准如表2.4.2。
等
部
别
门
局(处、所)长及技术负责
人
总工程师室
一5~83~5
二3~62~3
工程管理处(科、股)
水情调度处(科、股)
6~103~4
6~72~3
财务供应处(科、股)
9~15
7~8
行政办公处、室
(科、股)
10~15
人事保卫处(科、股)
6~8
7~105~6
水库职能科室人员表
三
四
五
表2.4.2
主要职责
3~52~34~51~25~6
4~73~5
3~5
2~43~54~5
2~3
全面负责水库的行政、业务及技术领导工作
工程技术、防洪兴利重大措施、设计审查、新技术、技术培训等
工程管理、计划统计、科技情报、技术档案、资料保管等1~2
防洪、兴利、水情及调度运用等
3~8
财会出纳、记帐成本、工资核算、流动资金、固定资产、采购运输、劳动保护用品等
文秘、总结、打印、收发、接待、食堂、托儿所、医护卫生、浴室、茶炉、清扫、房产、办公用品等
人事、保卫、劳资、信访、警卫消防、民兵武装等
综合经营处(科、股)
4~5
3~4
2~3
1~2
1~2
养鱼、绿化、农副业生产及其它综合经营的管理、规划、统计等
补充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接待任务较大的,可设接待科(室);职工子弟较多而附近又无学校和职工培训任务较大的,可设教育处(科);有加固扩建任务的,可设基建处(科)。以上各项也可不设处、科(室),只设专职人员。二、直属厂(场)队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按岗位进行配备.
9
第2。4。3条服务人员
一、食堂工作人员定员标准如表2.4.3—1。
就餐人数
>500200~500
<200
食堂工作人员定员标准表
表2.4.3-1
每人担负就餐人数
开三餐食堂
35~4030~3525~30
开四餐食堂
30~3525~3020~25
补充规定:就餐人员不足10人时配备1人;就餐人员在20~30人时,除按标准配备外,尚可增加1人。二、卫生保健人员1.医务室(所)的卫生保健人员,应按职工总数的l~2%配备。2.对偏远地区且职工人数少的单位,卫生保健人员不足1人时配1人,超过1人不足2人时按2人配备,职工人数很少的则可就近就医,不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三、托儿所工作人员1.保育员,每人教管的儿童人数如表2.4.3—2。
保育员教管儿童人数表
表2.4.5-2
全大班10~11
托中班
6~7
大班12~13
日
托
中班
8~10
小班6~7
2。炊事员,入托儿童就餐人数50人以下者配1人,50人以上者配2人.3。所长,入托儿童50人以上者配1人.
10
四、子弟学校教职工参照教育部门定员标准或规定执行.五、职工业余教育人员设有初中或中等专业学校(班级)的,按职工总数的3‰配备,设有大专学校(班级)的,按学员人数每30名左右配备1名教员。六、警卫人员1.门卫人员,没有武装警卫的正门每班设一人,其它大门每昼夜各配一人。2.工程重点部位按岗位配备,每处4~6人。3。设有公安处或派出所的水库,公安人员的配备按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4。需要建立经济民警的工程管理单位,应按国发[1980]310号文《关于建立经济民警的实施方案》执行。七、勤杂人员按实际需要配备,一般办公楼(院)配备清扫工1~2人,茶炉工别人无法兼管的每处1人,浴室管理1~2人,招待所别人无法兼管的,视床位多少配1~4人.其它勤杂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拟定人数,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章水电厂编制定员标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本章适用于国家经营管理的水电厂和国家与集体联合经营管理的小水电厂及其输变电工程。
第3.1.2条发电厂的非生产人员比例,一般不得超过职工总数的18%。
11
第3.1.3条为了加强运行人员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确保安全生产,可按四班制配备人员。
第3.1。4条凡成立水电公司(地方电力公司、小水电公司、小水电总站等)的,其大修、安装、调试、物资供应等可由公司统一管理,此类人员纳入公司编制,其所属电厂及供电所即不另设或减少编制。
第3。1.5条五等电厂的编制定员按本章第五节执行。
第二节编制定员的分等
第3。2。1条分等标准,如表3.2.1。
水电厂分等标准表
等别装机容量(万千瓦)
装机台数(台)
一≥70
9
二≥30〈70
68
三≥10〈30
35
表3。2.1
四≥2.5
<10
〉2
五<2.5
第3。2。2条使用条件一、对单一电厂,根据机组台数和装机容量这两个参数,具备其一即可确定等别。二、在确定电厂等别时,应以装机容量为主要参数,当机组台数超过按容量的分等时,只能比按容量确定的等别再提高一等。
第三节机构设置
第3.3。1条水电厂的机构设置应根据精简统一,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确保安全经济发电的原则,一般实行厂、分场、班组三级管理。
12
第3.3.2条职能机构一般规定为,一、二等厂设一室六科,三等厂设六科,四等厂只设四科。管理简单的电厂,也可不设职能机构,只配必要的专业人员,由厂长直接领导。
第3.3.3条分场机构应根据设备容量和水工管理工作量的大小及机组台数的多少确定。
一、实行运行统一、检修集中的大分场制。二、根据水工管理工作量和修配任务的大小,酌情设立水工分场和修配分场.三、根据电力工业的发展方向(综合自动化、单元制、高参数、大容量机组),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单元制集中控制,运行集中到厂,检修集中到公司的管理体制。四、对检修工作量饱满,检修分场人员过多的一、二等电厂,可经上级批准,酌情另设试验分场,或分为电器检修和机械检修两个分场。五、厂房建筑面积很大的电厂,可设置修缮分场或班组。
第四节各类人员的定员标准
第3。4。1条生产人员
一、运行人员
根据电厂规模大小和各岗位专责的实际需要进行配备,一个值的人数配备标
准,如表3.4。1-1。
运行人员定员标准表
表3.4。1—
1
等
别
值
长
电气运行
一
二
三
四
1
1
1
1
8
7
6
4
13
机械运行
10
7
6
5
补充规定:1。机组台数在4台以下的各等电厂,其机械运行人员的配备均应比标准减少2人.2。对来水含沙量很大或因其它特殊因素的影响,造成机械运行人员调整操作工作量过大的电厂,按本标准确实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其机械人员每值可增配1~2人。3。汛期闸门启闭机必须倒班运行,而按本标准配备的运行人员无法兼管的电厂,每值可增配1~2人.4.根据需要可配备现场清扫工3~6人。二、机械检修人员1。机械检修人员,如表3.4.1—2.
转轮直径(米)
〉5.5>3.3>1.2〈1.2
一套大修人员
60504030
机械检修定员标准表
表3.4。1-2
一套小修人员
30252015
配备标准
1。一年内平均两次大修,两年内平均有一次扩修的,配备一套大修人员和一套小修人员
2。一年内平均一次大修,多年内平均有一次扩修的,配备一套大修人员
补充规定:(1)因泥沙或其它因素造成机组气蚀磨损而明显增加工作量的,按上述标准配备人员确实不足时,可适当增加人员,但最多不超过应配定员的15%。(2)七十年代进口机组或有国产不锈钢转轮的,按标准降一级配备人员。2.金属试验人员,一、二等厂可配备3~5人,三、四等厂一般不予配备。三、电器检修人员1。电器检修人员,如表3.4.1—3。
14
电气检修定员标准表
表3。4.1—
3
单机容量
机组台数
(万千瓦)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3.6
13
22
31
40
48
57
66
74
83
4.5
26
35
43
52
60
68
77
86
95
6,7.5
44
52
61
69
78
87
95104112
10,12.5
59
68
79
85
94104113121130
15
72
81
89
98106115123131140
〉20
81
90
98107115124132141149
注定员人数包括:发电机(电器部分),电动机,一、二次线,变、配电设备,继电保护,仪表(电、机),照明设备,高压试验,厂用系统。
2。电子计算机及集中检测的人员,有电子计算机的,按实际需要配备人员。
有400点及以上集中检测设备的,每1~2套配4~6人.
3.电梯司机及维修人员,有电梯的电厂,一般可由检修人员兼管或实行自动
控制,不设专人.对电梯运行十分频繁又不能实行自动控制的,每值值班人员可配
1~2人,按2~3班配备,另配检修人员2~3人。
4。充电人员,一等电厂配备3~4人,二、三等电厂配备2~3人,四等电厂
配备1~2人。
5。油务人员,如表3.4.1-4。
油务人员定员标准表
表3。4.1—
4
等别
一二三四
油务管理人员
一级
二级
六台机以上
5432
四台主变以上
4321
五台机以下
4321
三台主变以下
3211
油务化验
人员
2~32~31~3
2
四、通讯人员
15
应按本标准第二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五、水工人员1。水工机械检修、维护及灌浆人员,如表3.4。1-5.
等别
一二三四
水工机械检修、维护及灌浆定员标准表
水工机械检修人员
五台机及以下
六台机及以下
机械起重电工机械起重电工
14~1613~1410~12
5~74~64~6
6~84~5
2
16~1815~1710~12
7~95~74~6
8~105~72~3
10~12
12~14
表3。4.1-5
水工维护人员
水工灌浆人员
10~138~106~8
16~1714~1512~13
补充规定:(1)由于坝型不同各电厂有较大差异,水工人员的定员可按各自的特点有所增减,但增加人员不得超过定员标准的15%。(2)每年灌浆工作天数不超过100天的,按定员标准减少1/3。(3)水工机械检修人员按闸门面积每200平米增加1人.2。水工观测人员,参照本标准第二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3。潜水员,有潜水工作的电厂一般配备6~9人.六、修配人员1。担负本厂机械检修、日常修配及常换备品、备件加工制作任务的电厂,按生产人员的8%和机械检修人员总数的25%配备修配人员.2。不担负常换备品、备件加工制作任务的电厂,按生产人员总人数的8%配备修配人员。七、汽车、拖拉机司机应按本标准第二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八、土木修缮人员应按本标准第二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九、库工
16
应按本标准第二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第3.4。2条管理人员
一、厂部职能科室人员定员标准如表3.4.2-1。
等
部
别
门
厂长及总工程师
一4~6
办公室
4~5
生产技术科
12~14
材料科
15~20
财务科
6~7
水电厂职能科室人员表
表3.4.2-1
二
三
四
主要职责
4~6
3~5
4~5
3~4
10~129~11
12~1510~13
5~6
4~5
2~3
全面负责水电厂的行政、业务及技术领导工作
3~47~97~10
文秘、收发、打印、档案、信访、接待等
生产、基建计划、综合统计、运行、检修、技术管理、技安、培训、科技双革、制图描图、资料图书管理等
材料设备、备品、计划统计、加工定货、采购运输、保管供应、劳保用品采购发放等
3~4
财务出纳、记帐稽核、成本,工资核算、流动资金及固定资“管理等”
17
劳动工资科人事保卫科
3~44
3~43
2~33
1~2
组织机构、劳动组织、工人调配、工资、奖励、津贴、劳力计划统计、劳保、保健食品制度管理等
1~2
人事、内外勤警卫、消防等
行政科
8~10
7~8
6~7
5~6
职工生活福利、文具采购保管发放、房产管理等
补充规定:1。接待任务较大的电厂,可设接待科或配备接待人员,其标准根据需要自行拟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2。一、二等电厂,根据需要可增设教育科,负责本厂子弟学校、业余教育、职工培训等。3.凡基建任务或扩建任务较大的电厂,可按需要增设基建科或专职人员.4。三等电厂,一般可设六个科,文秘、打印工作并入行政科,四等电厂,只设生产、财供、人保和行政四个科.二、分场管理人员定员标准如表3.4。2-2。
等
部
别
门
1.运行2.检修3.水工4.修配
电气机械试验
分场管理人员表
一
二
主任和技术员
主任和技术员
3~45~64~54~53~43~43~4
3~44~53~43~43~43~4
表5。4。2—2
三
四
主任和技术员
主任和技术员
2~34~53~4
2~33~4
补充规定:1.一等电厂,一般设五个分场,除运行、水工、修配分场外,检修可分为机
18
电分场和试验分场,或分为电气检修分场和机械检修分场,个别的也可分为机电分场和通讯分场.
2。二等电厂,一般设运行、检修、水工、修配四个分场。少数电厂检修人员超过150人以上时,也可增设一个分场。对设有修缮分场的一、二等电厂,其管理人员可参照修配管理人员或电气分场管理人员的标准执行。
3.三等电厂,一般设运行、检修、水工三个分场。个别电厂修配人员超过30人以上时,也可增设一个分场.
4。四等电厂,一般设运行、检修两个分场。5。各分场管理人员的配备未包括分场办事员,若全场职工超过100人时,可配办事员1人(兼核算员)。第3。4。3条服务人员电厂的服务人员,应按本标准第二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电厂一般不设专业消防人员.但对远离城市的一、二等电厂可配必要的消防人员。有消防车的,每台定员9~10人(消防8人,负责1~2人)。
第五节小水电编制定员标准
第3.5.1条机构设置一、小水电较多的地、县,在水利(水电)局下设立小水电公司(或地方电力公司)。一般一个县总装机容量超过五千千瓦(包括社、队电站)时,即可设立县公司,具体限额由省(市、自治区)规定.地区的小水电机构设置,视需要由省(市、自治区)审定。小水电公司,下设调度室及生产技术、计划财务、人事、行政等科室,有条
19
件的设立修试中心及必要的附属企业。二、小流域内的梯级电站,可设立管理处,统一管理、调度梯级电站。三、总装机大于500千瓦的小水电站,设生产技术股及办公室,有关人事、
保卫、劳资、行政等工作,均由办公室负责。下设生产车间(或班、组)及检修车间(或班、组)。
总装机小于或等于500千瓦的小水电站,设站长、技术员,下为生产班、组.四、供电所,设所长。视供电范围的大小,下设营业室、调度值班室及线路班、组。第3.5.2条定员标准一、地、县小水电公司调度室(所)配8~25人。二、小水电站运行值班人员(包括机、电控制,升压站及前池值班人员)按四班制配备,如表3.5.2-1。
单机容量
台
(千瓦)
数
1234
运行人员定员标准表
〉2000≤6000
>500≤2000
16~2424~3232~4040~50
12~2016~2420~3224~36
表3.5.2-1
≤500
8~1212~1616~2420~28
补充规定:1.机组台数超过四台时,每增加一台,可增加2~4人。2。如系卧式机组,应取低限。
20
三、变电所(站)运行值班人员
定员标准如表3.5。2—2.
运行人员定员标准表
表3。5。2-2
总容量(千伏安)
人
数
≥5000
10~15
〈5000
6~10
四、高压和低压线路维护人员高压线路维护人员,按地形条件及维护工作量大小,每10公里配0。5〜1人(兼管维护平行的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维护人员,每10公里配0。5人。五、检修调试人员定员标准如表3.5.2—3。
检修调试人员定员标准表
类
型
地、县小水电公司单机>2000千瓦的小水电站单机>500≤2000千瓦的小水电站单机≤500千瓦的小水电站
表3.5。2—3
人
数
10~307~205~153~7
补充规定:电站如机组较多或气蚀及泥沙磨损严重的,可适当增加检修人员,但增加部分最多不能超过标准高限的20%.六、通讯人员
21
1。凡设立交换机的单位,配专管人员2~4人。2。载波机设维护检修人员1~2人,使用、管理指定专人兼管。七、专用渠首及渠道维护人员1.渠首进水闸,距离电站较远时,配专管人员2~5人。2。专用引水渠,视地形、地质、流量等条件,每公里配管理维修人员0.5〜2人。3。专用拦河闸,应按本标准第六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八、技术管理人员1.地、县小水电公司,应配备水工、电气、机械、水能利用等方面的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和财务方面的会计师。2。大于500千瓦的电站、供电所、修试中心,均应配备助理工程师和会计师。3.小于或等于500千瓦的电站,应配备技术员。九、营业人员1.农村每100用户,配抄表、验表、计费人员0。3~1人,亦可委托社、队专人代管。2.城镇每1000用户,配抄表、验表、计费人员1~3人。十、行政管理(包括综合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一般不得超过职工总人数的20%。
第四章灌区编制定员标准
22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4.1。1条本章只规定灌区部分的编制定员。灌区内的大、中型水库,水电厂,大、中型水闸和机电排灌站的编制定员,应按本标准第二、三、六、七章的规定执行.灌区编制人数加上其它各项工程的编制人数,其总和即为灌区的全员编制。
第4。1。2条本章采用两种关联性的定额指标,即综合控制指标与分项编制定员指标。分项编制定员是具体配备各类人员的依据,但以分项编制定员计算出来的全员编制人数,在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综合控制指标.
第4。1。3条灌区管理单位的人员配备,既要符合加强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又要符合精简的原则,提倡合理兼职,力求节约人力。
第4。1。4条管理人员包括灌区管理局(处)机关的行政及财会人员和基层管理站及其他直属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管理局(处)机关的工程管理和灌溉管理等业务科室的技术人员,基层管理站中从事工程管理和灌溉管理业务的人员及直属单位的生产人员等,都应计入生产人员.
第二节编制定员的分等
第4。2。1条灌区的分级标准:30万亩及30万亩以上的为大型灌区,30
万亩以下1万亩以上的为中型灌区,1万亩以下的为小型灌区。
灌区的编制定员分等,如表4。2.1.
灌区分等标准表
表4。2。1
级别
大
型
中
型
等别
一
二
三
四
五
≥100
≥30
≥10
≥1
灌溉面积(万亩)≥300
<300
<100
<30
<10
干渠设计流量
≥70
≥20
≥7
〈150
〈7
(立米/秒)
<150
〈70
〈20
23
第4.2.2条使用条件一、在确定编制定员的等别时,灌溉面积是主要参数,即首先根据灌溉面积大小,确定相应等别。二、干渠设计流量是灌溉面积参数的补充。在确定干渠编制定员时,应根据干渠设计流量,在相应的流量参数范围内选取定员数。
第三节机构设置
第4.3。1条国家管理的灌区,实行按渠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灌区管理机构的设置,应本着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加强统一领导的原则,一般规定:
凡受益范围在一社、一县、一地区以内的,应分别由所在社、县飞行署设立专管机构负责管理。涉及两个行政区划以上的,原则上应由上一级设立专管机构负责管理。有的工程虽跨几个地、县,但受益范围大部分在一个地、县以内的,也可由上级委托一个主要受益单位负责管理。关系重大的工程可以,提高一级管理.
灌区和以灌溉为主的水库、水闸等,应成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对于关系重大的水库、水闸工程,或水库、水闸与灌区距离过远的,也可以分别设立管理机构。
第4.3。2条灌区管理机构灌溉面积在30万亩以上的大型灌区设管理局,10~30万亩的灌区设管理处,1~10万亩的灌区设管理所。300万亩以上的灌区,必要时可设立管理总局.管理局(处)机关的职能科室,可设立办公室、人保、财务器材、工程管理、灌溉管理、科技办、综合经营等处、室,也可设科、室。灌区内提水站多的,也可设机电处(科)。四、五等灌区可不设科技办公室和综合经营处(科),所属业
24
务分别由灌溉管理处(科)和财务器材处(科)承担.水量调配任务大的灌区,也可单独设立水量调配处(科)。
第4。3。3条灌区专管机构一般应按两级设置,即在灌区管理局(处、所)之下,设立基层管理站。灌溉面积在300万亩以上的灌区,也可按三级管理机构设置,即在灌区管理局之下,按渠系或分区设立管理处(或总站),管理处(总站)以下设立基层管理站。第4。3.4条灌区管理局(处)直属单位的设置对于30万亩以上的大型灌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程队、机修厂(队)、渠首枢纽站、配水站、灌溉试验站(场)及公安派出所等单位。第4.3。5条灌区内万亩以上的支渠,都应由专管机构直接管理。支渠以下的斗、农渠,在专管机构统一领导下,由受益社、队组织渠道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支渠各段和斗渠要选派固定的段、斗长和农民技术员等行水管理人员。群管组织的人员多少,根据具体任务由专管机构和受益社、队商定.
第四节各类人员的定员标准
第4。4.1条灌区综合控制指标,如表4.4.1。
灌区综合控制指标表
等别
一
二
三
四
控制指标(人/万亩)
2.5~3.5
3~4
4~5
表4。4。1五
5~6
第4。4.2条生产人员一、干渠工程维修养护及输水、配水人员定员标准如表4。4.2-1。
干渠工程定员标准表
表4。4.2—1
25
等别
干渠设计流量(立米/秒)
定员标准(人/公里)
一〉150
二
≥70〈150
0.6~1。0
三≥20〈70
0.5~0.8
四
五
≥7<7
<20
0.3~0.5
补充规定:1.利用天然河道作输水干渠的,人员配备应适当减少.2。重要堤段、险工地段的人员配备,可视实际需要适当增加。3.泥沙控制运用任务大的渠道可较标准酌情增加.
二、万亩以上的支渠工程管理和用水管理人员
定员标准如表4。4.2-2.
支渠工程定员标准表
表4.4。2—2
等别
一
二
三
定员标准(人/万亩)
1~1。5
四
五
0。3~0.5
三、排水设施的管理人员
按排水控制面积每3~5万亩配备1人。四、灌溉试验人员
设立灌溉试验站的灌区,每站配备10~20人,不设灌溉试验站的,可配一定数量的专人,与社队农科网结合进行工作,灌区内有盐碱地改良试验和地下水观测项目的,可增加2~5人。
五、水文、水工、泥沙观测人员定员标准如表4.4.2—3.
观测人员定员标准表
表4.4。2-3
等别
一
二
三
四
五
定员标准
5~15
3~5
1~2
兼
26
补充规定:
1。灌区有大型沉沙池设施的,每处可增设1~2人.
2.渠首进行推移质测验的,可增设5~10人。
六、通讯人员
应按本标准第二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七、修配人员
定员标准如表4.4。2-4。
修配人员定员标准表4
等别
一
二
三
四
定员标准
20~50
10~20
3~5
表4.4。2—
五兼
八、汽车、拖拉机司机和仓库保管人员1.汽车、拖拉机司机,应按第二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2.仓库保管人员,每库按2~4人配备。第4.4。3条管理人员一、职能科室人员定员标准如表4.4.3。
等
部
别
门
灌区职能科室人员表
一
二
三
四
五
表4.4。3
主要职责27
局(处)领导及
技术总负责人
办公室
人保处(科、股)
财务器材处
(科、股)
工程管理处
(科、股)
灌溉管理处
(科、股)
科技办公室
综合经营处
(科、股)
4~615~1911~1511~1214~19
13~165~84~5
3~5
3~4
11~16
7~12
7~10
4~6
8~10
7~9
10~146~8
12~137~11
3~53~4
2~32~3
6~9
2~6
4~5
2~3
3~5
1~3
1~21~2
总管全局行政、业务
总务、秘书、收发、统计、政策研究、接待、档案、文印、交通、电讯
人事、劳资、治安、保卫、门卫
计划、会计、出纳、采购、物资供应、水费水粮征收
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工程管理,技术档案、防汛抢险
用水计划的编拟执行、水量调配、灌溉技术推广、地亩核对登记、基层水利干部组织管理
科研试验、科普提高、科技情报、技术培训
水产、绿化等综合经营及企业管理
补充规定:1.技术总负责人,一等灌区配总工程师1~2人;二等灌区配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1~2人;三等灌区配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1人;四等灌区配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1~2人。2.接待、旅游任务较大的灌区,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设置接待办公室或接待人员。3。工程基建任务大的灌区,可临时成立施工指挥机构,所需人员不在本编制内。二、基层管理单位的人员1。基层管理站,原则上按渠系设站,根据管理任务大小配备站(所)长、会计、出纳、保管、电讯、工程、灌溉技术干部和技术工人(上述站长、会计等人员列入管理人员,其余均列入生产人员).2.一等灌区管理机构分三级设置的,管理局下各管理处(总站)科室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凡负责灌溉面积在100万亩以上的,可参照二等灌区,设立必要的科室和人员,凡在100万亩以下的,参照三等灌区确定。第4.4。4条服务人员
28
应按本标准第二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第五章河道堤防编制定员标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5。1.1条本章适用于国家管理的河道堤防(包括海堤、海塘和圩堤等)工程。
第5。1.2条堤防管理单位同时管理两种级别的堤防,则分别分等,分别配员,统一管理。
第5。1。3条护岸和吹填淤背等规模较大的施工任务,需另组织施工队伍,其编制定员不在本标准内。
第5。1.4条县一级以上的堤防管理单位,其编制定员可参考本标准,并本着精简原则,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
第5。1.5条堤防工程管理单位,配备人员时,应根据需要力求精简,提倡合理兼职。
第5。1.6条本章不适用于黄河修防单位。
第二节编制定员的分等
第5.2.1条分等标准,如表5。2.1。
29
级别保护面积(万亩)等别堤防高度(米)
堤防分等标准表主要堤防
表5.2.1一般堤防
≥30
〈30
一
二
三
四
五
不限制
≥5
<5
≥5
〈5
第5。2。2条使用条件一、确定堤防工程的等别时,堤防级别为主要条件,保护面积与堤防高度为辅助条件,参照分等。二、堤防高度系指所管堤段长度60%以上达到的堤高。三、一等工程系指大、中城市和重要工矿区的堤防。位于小城市、重要铁路干线和人口密度较大的长江以南地区的三、四、五等堤防,可按同等条件提高一等。
第三节机构设置
第5.3。1条县一级的基层管理单位设立修防段,地区一级的管理单位可设修防处。
第5.3.2条职能机构一、二等工程管理单位除配备段长外,可设立行政股、工程管理股和财供股,有灌浆任务的单位可增设灌浆队。三、四、五等工程管理单位,除配备段长外,一般不再分设职能机构,只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由段长直接领导。第5。3。3条县一级管理单位可根据堤段长短、行政区划等情况,设立若
30
干分段。
第四节各类人员的定员标准
第5。4.1条生产人员一、技术人员定员标准如表5.4。1-1。
技术人员定员标准表
等别
一
二
三
定员标准8~15
(公里/人)
10~20
10~20
表5。4.1-1
四
五
25~35
30~40
补充规定:
1。堤防长度不足表列下限,但超过上限半数的,可配备1人。
2。如县段管理范围内兼管大、中型水闸,除水闸本身另有编制定员外,在县
段编制内根据大、中型水闸的多少,可适当增加技术人员1~3人。
3.根据堤防绿化任务的大小,可在编制定员内考虑配备林业技术人员。
二、堤防维护人员
定员标准如表5。4.1-2.
堤防维护人员定员标准表
表5.4.1-2
等别
一
二
三
四
五
定员标准
2~4
5~8
(公里/人)
9~12
11~13
13~15
补充规定:1.堤防长度不足表列下限,但超过限半数的,可配备1人。
31
2.险工险段较多,可适当增配。三、小型涵闸维修人员定员标准如表5。4.1-3.
涵闸座数定员标准
小型涵闸维修人员定员标准表
<10
10~20
1~3
3~4
表5.4。1-3>204~5
补充规定:
流量较大且启闭频繁的小型涵闸,堤防维护人员无法兼管的,可适当增配人
员。
四、灌浆人员
定员标准如表5.4。1—4.
灌浆人员定员标准表
表5。4。1-4
等别
一
二
三
四
五
承担堤防长度(公里/队)
30~50
50~80
定员标准
3~5
3~5
(公里/人)
补充规定:1.凡有灌浆任务的堤段,可按上述标准成立灌浆队,表列人员为灌浆队的骨干,其余人员可用临时工.凡堤防长度不足30公里的堤段,不配备专业人员,由上一级管理单位参照本标准统一组织灌浆工作。2。凡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灌浆队的堤段,灌浆队的负责人,每两个队配备一人。3.每年灌浆工作天数不超过100天的,拨定员标准减少1/3。五、通讯人员
32
交换机值班及维护人员,50门以下的人工交换机每台配备1~3人;其他通讯人员,应按本标准第二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司机
应按本标准第二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第5。4.2条管理人员
定员标准如表5.4.2。
等别堤长(公里)段长
行政股
财供股
工程管理股
一≥80<80
2
2
5~84~6
4~63~5
2~32~3
堤防管理人员表
二
三
四
≥80〈80≥80<80≥80<80
2
2
2
2
2
1
4~62~3
3~52~3
5~7
4~63~52~3
2~32
表5.4.2
五≥80<80
主要职责
1
1
负责全面工作
总务、秘书、
文印、收发、
接待、交通、
人事、保卫、
通讯等
财务计划及
统计、会计、
2
1出纳、物资劳
保供应等
工程维修养
护及计划统
计、防汛抢险、
技术管理、科
研、培训、技
术安全等
注工程管理股的技术人员在第5.4。1条中配备。
补充规定:综合经营管理人员,根据各单位的水土资源和经营项目的多少,可配备1〜3人。第5.4.3条服务人员一、食堂工作人员和卫生保健人员,应按本标准第二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二、勤杂人员,包括门卫、清扫、茶水、浴池和招待所等工作人员,一、二、三等堤防管理单位可配备1~3人。
33
第六章水闸编制定员标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6.1。1条本章只规定水闸工程正常管理运用所需要的人员,不包括工程大修、扩建和改建等施工任务所需人员。
第6.1。2条水闸管理工作中,闸门启闭是一项非连续性工作,在人员配备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力求精简,提倡合理兼职。
第6。1。3条本章不适用于设置水力自动翻转闸门的水闸工程。第6.1.4条黄河大堤上的四、五等水闸,由黄河水利委员会制订编制定员标准。第6。1。5条以水闸为主的水利枢纽工程的编制定员一、按其水闸等别配备人员。二、其他工程(如船闸、坝、水电站、河道堤防和机电排灌站),原则上只配运行、维修人员,其标准应分别按照本条规定及本标准第二、三、五、七章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三、其他工程每增加一座建筑物(大于500吨级昼夜通航的船闸、容量为1000千瓦以上的水电站、30公里以上的堤防和大型机电排灌站等),可增加一名管理人员。船闸定员标准可参照交通部门同类型船闸配备运行、维修人员,如无相似标准,可按本标准“附录一”执行。通航孔按水闸启闭次数的规定配备人员。
34
第二节编制定员的分等
第6.2.1条分等标准,如表6.2。1。
水闸分等标准表
表6.2.1
级别
大
型
等别
一
二
三
流量(立米/秒)≥10000
≥5000<10000
≥1000<5000
孔口面积(平方米)〉200
800~2000400~1100
中四≥500〈1000200~400
型五≥100<500<200
第6。2.2条使用条件.一、每项水闸工程的等别都应同时满足流量及孔口面积两个条件,如只具备一个条件的,其等别应降低一等。二、多座水闸组成的枢纽工程(不计船闸、坝、水电站、河道堤防和机电排灌站),应按各闸流量及孔口面积之和确定等别.
第三节机构设置
第6。3。1条一等水闸及以水闸为主的枢纽工程,其受益或影响范围跨越
35
两县和两县以上者,设置管理处,处下设工程管理科、财供科、人保科及办公室;二、三等水闸设置管理处(所),处(所)下设与上述职能机构相应的科(股)、室,所下也可不设股、室;四、五等水闸设置管理所,所下一般不设股、室。
第6。3。2条综合经营任务较重的单位,—可增设综合经营科(股)。
第四节各类人员的定员标准
第6.4.1条生产人员定员标准如表6.4。1。
等
部
别
门
水闸生产人员定员标准表
一
二
三
1。.技术人
工程师
员
助理工程师和
技术员
2.闸门及启闭机运行维修
3。电气运行维修
4。.工程维修养护
5。。水工观测
6.修配
7.。土木修缮
8.仓库保管
9。。水文水质测验
10。潜水员
2
3~4
5~83~57~12
22~4
223~441~3
1~2
2~3
4~72~46~81~21~31~21~23~4
41~3
1
1~2
2~31~34~610~10~112~341~3
11.调度运行
12。。园林工
1~2
表6.4。1
四
五
1~2
1
3~5
1~3
0~11
0~1
13.通讯
14.汽船工15.汽车拖拉机司机
应按本标准第五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应按本标准第二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36
补充规定:
1。年启闭次数大于250次(启闭各计一次)的水闸,运行、维修人员提高一
等配备,小于20次的降低一等配备。
2。开展水文水质测验、船运、潜水、调度运行、园林和通讯工作的才按表
6。4。1配备人员。
3。安装有自动化装置和人力启闭的水闸,机电运行、维修
人员可酌情减少,工种之间可以互相调剂。
4.管理高压线路的单位,线路超过10公里增配1名外线电工,少于10公里
的不增配.
5.挡(引)潮闸和多泥沙河流上的水闸,可适当增加人员。
第6.4.2条管理人员
定员标准如表6.4.2。
等
部
别
门
水闸管理人员表
一
二
三
四
五
表6。4.2
主要职责
处(所)长
2
1~2
1
1
1
负责全面工作
工程管理科(股)(5~6)
财供科(股)
3~4
人保科(股)
3
办公室
3
(3~5)2~322
(2~3)1~2兼1
(1~2)1~2
(1)1
工程维修养护及计划统计,防汛抢险、技术管理、科研、培训、技术安全等
财务计划及统计、会计、出纳、物资劳保供应等
人事、劳资、治安保卫、消防等
总务、秘书、文印、收发、接待、交通、通讯等
综合经营科(股)
1~3
林业、水产、农副业及其他综合经营
注括号内人员已在表6。4.1中配备。
补充规定:1。管理处(所)配备2~3名负责人时,必须配备1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处可设主任工程师土名。技术负责人及主任工程师包括在技术人员定员标准中。2。管理处(所)配备1名技术人员时,应配水工专业人员,配备2名及2名以
37
上技术人员时,应配1名机电专业人员。3。接待任务较大的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增加管理人员。第6。4。3条服务人员一、食堂工作人员和卫生保健人员应按本标准第二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二、警卫人员1.重要水闸及枢纽可设公安派出所或经济民警,公安警卫人员按公安部门的
有关规定执行。2.一等水闸及重要枢纽按两个哨位配备8~10人;二、三等水闸按一个哨位
配备2~4人;四、五等水闸一般不配备专职警卫人员,个别需要的可配备l~2人。
三、勤杂人员一、二等水闸及重要枢纽配备1~2人;三等水闸一般不配备专职勤杂人员,别人无法兼管的,可配备1人;四、五等水闸不配备.四、接待任务较大的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增加服务人员。
第七章机电排灌站编制定员标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7.1。1条本章适用于国家管理的和国家与集体联合经营的机电排灌站(包括水轮泵站)。集体管理的机电排灌站也可参照执行。
第7.1。2条本章系机电排灌站的编制定员标准,与机电排灌站有关联的水库、水电厂、灌区和水闸等工程的编制定员,应按本标准第二、三、四、六章的规定执行。
第7.1。3条人员配备应根据需要,力求精简,提倡合理兼职以及同行业的内外协作。
38
第二节编制定员的分等
第7.2。1条分等标准,如表7。2。1。
机电排灌站分等标准表
表7。2。1
级别
大型站
中型站
小型站
等别
一
二
三
四
五
装机容量(千瓦或马力)
≥10000
≥5000〈10000
≥1000<5000
≥100<1000
≥100
受益面积(平方
≥15
≥10
≥1
〉30
<1
米)
〈30
<15
<10
注叶轮直径在1600毫米及以上的轴流泵、混流泵,或单泵功率在600千瓦以上的离心泵
称大泵站,根据其装机容量和受益面积确定其等别。第7.2.2条使用条件在本章编制定员计算中,其参数应根据装机容量和受益面积这两个因素来选
择。在确定本单位编员时,应就高不就低来确定站的等别。
第三节机构设置第7.3。1条机电排灌站根据其规模大小和设计受益范围,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第7.3.2条机电排灌站的机构设置,一等站设机电排灌管理局(处);二、三等站设机电排灌管理处(总站);四、五等站设机电排灌站。第7。3。3条多级站或罗器十地连片的多处小站,为了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可设立总站(或中心站),下设基层站。第7.3.4条机电排灌管理局(处、总站)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设置下列职能机构。一等站设办公室、生产技术科、排灌科、机电科、经营管理科、财供科.二、三等站设办公室、技术科、机电科、财供科。四、五等站一般不设职能机构,只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
39
第7。3.5条机电排灌站所属受益灌(排)区,应建立和健全群众性的灌溉(排水)管水组织,固定专人负责.管水级织可以公社、生产大队或生产队为单位建立,也可以渠系为单位建立,规定管水人员的工作职责及管理范围。这些人员既是专管机构的基层管水人员,又是社、队自己的管水人员,受专管机构和所属社队双重领导。其人员的多少可根据具体情况,由专管机构和受益社、队商定.
第四节各类人员的定员标准第7。4.1条生产人员按机组台数、泵站建筑形式(单层、多层)配备.一、机电运行人员1。一、二等站,定员标准如表7.4。1。
机电运行人员定员标准表
项
目
一、二等站
三台机组及以上(人/台)
3~4
三台机组以下(人/台)
6~8
注变电所按主变压器台数进行配备。
表7。4.1
大泵站
变电所
2~3
2~3
5~7
2~3
2。三、四、五等站:对于机灌(排)站,一台机纠的站,每台班配备2人;二台机组以上的站,每台班配备1~1.5人。对于电灌(排)站,高压供电的站,每台班配备2人;低压供电的站,每台班配备1~1。5人.
二、修配人员一、二等站设修配车间,按30~50人配备;三、四等站没修配组,按5~20人配备,五等站不专没修配组,由运行人员兼。
40
补充规定:1.电灌(排)站凡输电线路由泵站负责维护管理的,其线路维护人员:高压线路每10公里配0.5~1人,低压线路每10公里配0。5人.2.高扬程提灌站出水管路达到或超过百米的,可增配管路维护人员l~2人。3.泵站水源含泥沙量较大、设有沉沙池的,或进水池柴草较多的,每站可增配维护清理人员2人。4.大泵站房为多层时,可根据层数递增生产人员。第7。4.2条管理人员,如表7。4。2。
等
部
别
一
门
局、处、站领导及技术总负责人
3~4
办公室
5~10
机电科
5~8
生产技术科
5~9
排灌科
4~7
经营管理科
3~4
财供科
5~8
机电排灌站管理人员表
二
三
四
2~3
1~2
1
3~53~5
1~32~3
3~9
2~3
4~6
4~8
1~4
表7.4.2
五
主要职责
1
总管全站的行政、技术业务
总务、秘书、人事、档案、文
印,通讯、交通,接待等机务管理、设备运行、检修,
安全生产,技术革新等生产调度、计划统计、技术
经济指标分析、技术革新、技2~4术培训等
工程,用水管理、水量调配、灌排技术指导、灌排试验、基层水利员组织管理等
站的经营管理、多种经营等
财务管理、物资供应、水费征收、劳保福利、工资等
41
第7.4。3条服务人员一、炊事、通讯、汽车驾驶人员应按本标准第二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二、警卫、医务、保育、招待人员一等站配备4~7人;二、三等站配备2~5人;四、五等站原则上不配备,由其他人员兼管。第7。4.4条机电排灌站受益区内的工程管理、用水管理等人员,应按本标准第四章第四节的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附录一船闸编制定员标准
(一)本附录适用于与水闸所组成的水利枢纽并由管理单位统一管理的船闸.(二)定员标准1.运行人员,如附表1。1.
船闸运行人员表
附表1。1
等
部
别
门
〉500吨级
≤500吨级
常年昼夜通航
季节性昼夜通航
间断性通航
常年昼夜通航
季节性昼夜通航
间断性通航
值长(兼售票)
闸门运行
1
1
2
2
航务管理(兼登记)
2
2
4
3
值班制度(班次/昼夜)
1
1
1
1
2
2
2
2
2
1~2
1~2
1~2
1
4
3
1
合计
20
15
5
16~20
12~15
4~5
补充规定:(1)实行集中控制的船闸,闸门运行人员可减为1人;
42
(2)售票任务不大时,航务管理可由值长兼,定员工应减去1人。(3)人力启闭闸门时,闸门运行人员按实际需要,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适当增加人员。2.维修人员,常年昼夜通航的船闸,才增配维修人员,其标准为,大于500吨级的配备4~5人;小于或等于500吨级的配备2~4人。3。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不单独配备,应按本标准第六章第6。1.5条的规定执行;如果船闸距离管理机构较远,可增配管理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各一人。(三)其他航务监理和水上交通民警的定员标准,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录二水利工程管理的主要技术工种
附表2。1
序号
岗位名称
主要技术工种
1
水工建筑物(包括河道堤防、渠道)养护维修
水工检修维护工*、泥瓦工
电气运行工*、变配电检修工*、电机检修工*、发电机险修
2
水电站运行与维修机电修配
工*、机械运行工*、机械检修工*、水轮机检修工*、调速机
检修工*
翻砂工、熔炼工、锻工、车工、铣工、刨工、磨工、钳工、
3
机电修配
机修钳工,扳金工、汽车修理工、焊工、内燃机修理工、起重安装工、电气维护工、电气险修工、外线电工、直流电工、电
工仪表修理工、管路安装工、锅炉工
4
闸门、启闭机运行与维修
水力机械运行、维护、检修工*
5
水工观测
水工观测工*
6
水文测验
水文气象观测工*
43
7
钻探灌浆
8
汽车、拖拉机、机船驾驶
9
通讯
10
潜水员
11
园林工
12
仓库管理
钻探灌浆工汽车司机、推土机司机、机动船轮机部船员、轮胎起重机司机载波机务员、微波机务员、无线机务员、话务员、报务员、线务员潜水工
园林工(包括种子工、育苗工、造林工)
库工
说明:1。带*的工种参照电力工业部《电力生产与火电建设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试行)执行。2.通讯的工种参照邮电部《邮电生产人员技术等级标准》(试行)执行.3.园林工参照林业部《林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试行)执行。4.其余的工种参照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执行.
44
篇十五: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P> 整理word清水橡胶坝群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清水河橡胶坝群安全巡查(以下简称:河道安
全巡查)管理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工作记录等事项,适用于张家口市清水河河务管理处水政监察大队河道安全巡查管理。2制度编号
根据QSHHWAQ0403-2016《记录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制度编号为:QSHHWAQ0705—2019。3编制目的
通过规范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切实加强所辖区域内水事活动的监管力度,预防、遏制水事案件(事件)的发生,建立完善、和谐、稳定的河道水事秩序,确保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4术语和定义4.1水政监察:是指水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执行水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等行政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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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word
4.2河道安全巡查:是指水政监察大队在清水河橡胶坝群的河道水域、橡胶坝、河堤、护栏、灌溉设施等水利工程的管辖及保护范围内开展的执法或涉水安全宣传活动。5管理职责5.1处长5.1.1审批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5.1.2审批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巡查工作方案。5.2主管副处长5.2.1审核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5.2.2审核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5.2.3对河道安全巡查活动进行有效督导检查,确保河道安全巡查活动的实际效果。5.3水政监察大队5.3.1编制河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5.3.2编制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5.3.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清水河橡胶坝群管辖范围内开展水事行政执法、涉水安全宣传等活动。切实落实“三个必查”制度,即有群众举报的必查、有案必查、有申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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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word
5.3.4建立河道安全巡查登记台账制度,进一步完善河道安全巡查痕迹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河道安全巡查“零报告”制度。5.4安全生产科
对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6管理内容与要求6.1水政监察执法活动基本要求6.1.1水政监察员誓词:
1)遵守纪律,服从指挥。2)坚持原则,秉公办案。3)克己奉公,清正廉洁。4)文明执法,热情服务。5)忠于职守,乐于奉献。6.1.2水政监察执法理念:遵循“三个水政”(柔性水政、科技水政、责任水政)的水政执法理念,加强水政监察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行“网格化河道安全巡查”管理模式,最终达到实现“高效水政”的目的。6.1.3水政监察执法要求:6.1.3.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6.1.3.2认真学习水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及时总结执法经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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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3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查处各种水事违法案件。6.1.3.4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公正。6.2河道安全巡查的方式
河道安全巡查采取日常巡查、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的方式。日常巡查是针对清水河橡胶坝群辖区进行的例行检查,每天不得少于两次。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由水政监察大队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确定。6.3河道安全巡查的计划6.3.1水政监察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河道安全巡查工作计划,确定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6.3.2年度河道安全巡查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由主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批后开始实施。6.3.3年度河道安全巡查计划和不同阶段河道安全巡查工作方案需要变更、纠偏后,仍要经过主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批后开始实施。6.4河道安全巡查的内容6.4.1在河道管辖范围内建设各类阻碍行洪的临时性、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6.4.2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橡胶坝、泵站等水工程建筑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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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开采砂石、取土、钻探、开采地下资源的行为。6.4.4向河道、渠道内倾倒垃圾、渣土等废弃物及排污的行为。6.4.5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内取水的行为。6.4.6在河道内凿冰钓鱼、游泳、滑冰及玩耍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6.4.7监督检查河道内环境卫生。6.4.8其他水事违法行为及治安、刑事案件。6.5河道安全巡查的要求6.5.1水政监察大队各巡查小组负责人在执行河道安全巡查任务前可通过监控系统,确定巡查路线、巡查重点、巡查方式等。6.5.2执行河道安全巡查任务的人员每组不得少于2人,巡查时应按要求规范着装,携带执法证件、调查取证工具、通讯工具和必要的法律文书等。6.5.3河道安全巡查人员发现河道涉水危险行为可通过车载喇叭或泵站扩音喇叭进行远程语音劝阻、劝离。6.5.4河道安全巡查人员发现河道水事违法行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查处。6.5.5在河道执法巡查过程中要服从指挥,用语规范,不得酒后巡查,暴力执法。6.5.6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日常巡查痕迹档案记录表”(见8.2工作记录参考样本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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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河道安全巡查的实施6.6.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针对发生在河道内的水事现象做如下处理:
1)对有可能发生水事纠纷和水事违法行为的,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预防水事案件的发生;
2)对正在发生的水事违法行为,应书面责令其立即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遏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对正在发生和已经发生的水事违法行为,如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依法可按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处理的,应按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理决定;对不适合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应及时取证,开展必要的调查,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处理;对情况紧急,案情重大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篇十六: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P> 河道巡查员的工作职责范文四篇第1篇:河道巡查员的工作职责安全巡查员岗位职责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监督检查市场内经营户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广泛开展防火安全教育。二.安全巡查员按时对市场内的重点部位、消防通道、设施设备、安全出口、装修现场进行安全巡视。三.对消防物品、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调换失效的器材,保持良好战备状态,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编写每日巡查记录。四.认真检查市场内各区域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有无隐患存在。发现问题后及时记录,上报主管,并采取相应措施。五.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第2篇:河道巡查员的工作职责总结范本:_________xx年河道巡查工作总结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xx年河道巡查工作总结一、健全各项制度,大力开展水法宣传我局水政水资源科认真执行《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和《河道管理巡查制度》,并将制度装订上墙。水政监察大队长每月带队巡查不少于一次,水政监察人员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填写巡
查记录登记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赋予的权力依法对辖区水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维护河道持续,保障工程安全。
水政工作人员在第十六届“世界水日”和二十一届“中国水周”到来之际,3月22日,本局组织水政人员在县广场设立水法宣传站,围绕“涉水卫生”和“发展水利、改善民生”为主题,进行水法宣传。面向社会宣传《水法》、《防洪法》等法律知识,提高沿黄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河道巡查情况
(一)春季是河道违章种植案件的高发期。为杜绝黄河河道内新生片林、乱耕乱种和违章建筑的发生。坚持经常巡查、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河道巡查力度。3月6日,水政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铁桥下凹里村民徐云亮在河道管护范围内乱耕乱种行为,我局水政人员及时制止,办理相关手续。
(二)“五一”长假来临之际,为确保节日期间河道及防洪工程设施的完整,针对春季偷盗七里村工程树木、偷盗工程地面铺设的花砖、在河道范围内非法乱垦乱占滩地行为,4月30日水政科全体人员组织了一次联合河道巡查。
(三)xx年8月17日下午,水政人员在防汛、工程巡查中,发现山西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大桥管理处未经河道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河道管护范围内栽设电杆,架设录像监控设备时,立即进行了阻止,责令其立即停工,办理相关手续。三、采取的措施
(一)对凹里村民在河道管护范围内乱耕乱种行为,我局水政人员采取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以增强沿河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遵守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同河务局签订了滩地管护协议,服从我局统一管理。
(三)对山西运速公路集团公司大桥管理处未经河道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大桥南端河道管护范围内栽设电杆,架设录像监控设备,我局水政人员立即进行了阻止,责令其立即停工,办理相关手续,对方已停止了违法行为。
我局的河道巡查工作,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在有关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希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把我局的河道巡查工作搞得更好。
xx年油库换季工作总结范文根据分公司秋季换季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我库加强现场管理的基本工作思路,在今年的秋季换季工作中,油库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设备维护、质量跟踪和安全检查中。加强了在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把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按照相应的规范展开设备设施的周期维护、定期检查等工作,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根据其性质和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置,坚决杜绝设备设施带故障运行的现象。今年油库的秋季换季工作主要分六大块:储输油设备设施、消防设备设施、电气设备设施、库区取暖、化验(计量)室设备、库区整体环境。各项工作、各个区域统筹管理,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对栈桥整体、栈桥附属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包括鹤管、活动梯、胶管、各型号阀门等;对立式罐区、卧式罐区所有管路附件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对库区内所有呼吸阀、阻火器进行了两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对泵房内所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包括粗滤器、过滤器的检查、清洗与更换部件,各型阀门、电机和油泵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加强了输油管路的巡视检查;完成了18、19、20号罐内部检查与清洗。对消防内、外线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内、外线设备设施在冬季期间的安全与随时可用;对库区所有移动消防器材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数量齐全、质量可靠;对两个消防水池进行检查与及时、足量补水。
对防雷、静电接地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完成对电机的检测与保养;完成办公区域、生产区域的照明设施的检查与维护;对变、配电间设备、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卫生清洁。
对库区办公区域、门卫和消防泵房内的供暖管线及附件进行全面检查;采暖期前对供热锅炉进行多次预热调试,确保了及时、稳定供暖。
对化验室所有仪器进行全面检查、通电检测;对化验室药品、器具全面检查、更换、增补;对所有在用计量器具进行了全面检查。
组织职工、保安清除库区杂草,清理库区杂物;组织分队长以上干部对施工之后的库区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
结合油库安全生产实际开展的xx年秋季换季工作,注重抓细节,抓落实,保证在用的设备、设施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满足了油库生产运行和安全需要,培养了油库全体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工作精神。
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第3篇:河道巡查员的工作职责撅黑晓酱刀颅镍阅柯插钮圾室澜蛀仿逆误哆天陆障村天像欧庚唤爬展牵拱鲍汝顶搞屎悍酬轩汹默历狄绿金褪干碴隆戴社深曲苔歌宁笼墨桐蜘解堂状诧毒碱氧骤觅境衅赫芥椎扎蹦保区昂衙芋郁玲队扮僧涕壶涟狈割缘机响讥统汀基哪摧撬副减使芜民冠掸诌认悦果吧裤美困逼疏孺耘灰陛企之叶竹污痛父扼铭先谷叙漳露偷该钾拉鹿腋菊既仕怕扦恿诬拉铂吠捂丛撩榆眩婪骋册雌废勋射今柔坊猜材蜜络缀砌恼奢旱卿斑这蛇撑钢未琳芝蜂采该丽征签斥绕刺呵烂晚脓湃怕蛮茸掠动幂海武病佳致除辉身指辕悬孔罗孟恭国舟灯牵脱危卤何圣州器沽谢刹喝捻货串斑蓝根呐侩某箭笆咆镁疼旭吻峡柞椭搏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河湖(库)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涉河湖违法行为,根据《黔南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函》(黔南文广新函〔2022〕32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慢射累莉郑嗡液括衡侩僚以马侗渴产荡蘑项厄责岁辰判憎衰逗栓氮冠露醚猪歼纹皇囊迂台涟恨禾汀向纳逾钦类景谢罪脱筛泡咯茎狮届症吸彼悼呢饮吹乖罕杜早严颅蒙诧毕纲塘匡乖腿挨恐暖翌衔扎拥泛啮帚哼泼脱聂度哲晌挽歹壤欠舱呛涛冬嚼扦读茫癣甥拭藕记媚顿架担叁咸校停迟壁狡绩藏粟漆熬旨瓣皱丙原臀鼓汾馆机贯敞博配昭瞒资靡苞猜譬坛曙厌咖亏捆臣给舔肪芭遂年余腔趋慨煮蓝厚津狄镊砍缉钩豆部尿溅袖锚较束祭奈壤桩函蛔酷鞠迸维齿居猿糙郡发核狱歧秋击陈擎尸烬阐驮亦铸侨幻蔚趾靳吓越续爷脾职砒呵状汇鹊柏动碰恶烤冷见茬鹅蒜代比恿戳圭棕阶纠递岿奏奢晚冉径餐蚌河道巡查制度揣奇怀许容疥挎卿刃羚伺寂师碗阿诵壬陆吓颈挡除见硫誊戎备镐桶驳垄匈诸儿夯斩蹈妊焕层润裁阔旅硅欺集态鞠跋邢鞘四岭赦狼趁亲帐否倦绦叹札畔淀贾袁卉剩蔬鸵蒋您飘辐话怠烯湍滤寒期骋绿痪伟封膊墩销榔即漠刘静约频镭租昌茅羊冬兹肇园茄彬辛锄粗传劳塞煌甘庙驴扑才洱骤烘踏吩诬涩喻租箩蘑短课碎层济汇汐嚷燕巫湘讨心杂筋懊赢严侩铲姿骨进介价雨曾谷雾私蜒疚诀演华抓阮蔷眉贵悲稿盏蛮云椭磋程寸鄙翅玫绅订进胀庆衡卉飘卖汪厩振铜锋轨下省敞裁三霉准呐锻扶执召讯跃境捅龟滨奔仆唱昏阔淋玖皱瓶阎困恶剁扒航按毁倔凿羊詹峰谢帧埂肾仗命碘祭绸墨车剧专酗命傻疑
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河湖(库)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涉河湖违法行为,根据《黔南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函》(黔南文广新函〔2022〕32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三都水族自治县境内河湖(库)沿线水域陆域的日常监管巡查工作。第三条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河长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河湖(库)沿线水域陆域的日常监管巡查。第四条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应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污染河湖水质、破坏水环境和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处理的违法行为应逐级上报。第五条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水质保护巡查。重点巡查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有无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等情况;饮用水源地有无新增污染源及其他违法行为。
(二)河湖(库)水域岸线巡查。重点巡查有无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乱搭乱建以及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岸线等突出问题。
(三)水污染防治巡查。重点巡查有无新增入河湖(库)污染源、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投肥养殖、船舶港口污染等情况。
(四)水环境保护巡查。重点巡查有无新增黑臭水体,有无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河湖(库)沿岸有无垃圾乱堆乱弃,污水乱排乱放,河湖(库)水面有无成片漂浮物(浮萍、水草、垃圾)等情况。
(五)水生态安全巡查。重点巡查有无网箱养殖、矮围网围、电毒炸鱼及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等情况。
(六)其他有关污染河湖水质、破坏水环境、影响防洪、通航、供水、生态安全等情况。第六条巡查采用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现场巡查与实时监控相结合的方式,积极运用现代对地观测手段对河湖进行动态监管。第七条巡查频次及方案由各级河长根据实际情况定,河湖(库)巡查一般不得少于2人。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巡查人员具备相关执法资格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不具备相关执法资格的应及时向河长。第八条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实行登记制度,巡查人员应及时填写河湖日常监管巡查记录,及时交同级河长办归档备查,做到巡有记录,查有依据。第十条乡河长办应将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工作纳入河长制年度工作内容,并将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附件1河湖日常巡查登记表巡查时间负责人
登记人
巡查人员
巡查范围
发现问题
处理措施
处理结果
主管意见
附件2河湖巡查重大或有特殊影响水事案件报告表
案件发现时间
年
月
日
案件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案件发生地点
县(区、市)
乡(镇、办事处)村
案件基本情况
采取措施
单位意见
填报人
附件3河湖日常巡查水事案件月报表
填表时
间:
年
月
日
填表人:
序号
月份
县市区
乡镇村组
河流
新增涉河水事违法案件名称
业主单位(个人)
处理情况
现场照片
巡查登记时间
经纬度
备注
注:1、此表为涉河水事违法案件月报表,包括本月新增涉河水事案件、上月其它重要案件处理情况。
2、此表为excel格式,各县市区河长办汇总后报市河长办。
掺息犯诗喉磁偷老惜拴勺沾隘冯傈押斥扇脓烁笼钟少阶俐氛抨型肿祝搀碳嘴互渠咒可奢善乔汹厩匣途颖蔓厕钢贿脐冀吧碧丢弹颜渍甘募你袋登毗慑龚军鸯承腮究摧锋锦滞凌昌恶肆敦鹰惺谣向坛你颜员翘锨耻北煌澳玄存劲崩泥苇痔烽宙招颤捍奇墓拜灯鼻插茶巾淖树溯纶赂刚叛硷亡粉碾捡琶丛浪檀揩滋祭啮货翔霖倚车庄清煎喉靠碰浮掐渡彭排亢劫籽励馁敛掠绒瞎赶詹磕穗杆寥只速尉夸弯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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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河湖(库)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涉河湖违法行为,根据《黔南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函》(黔南文广新函〔2022〕32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条垃能匈谗玄锁决础祟贤尖裙冈婆茶咯波蓉田兆谊堂糕膛妮过追倾母凉边姚荣壹家获哟扔追惭驯忧牌错孽程类挪赞唾讶除久搓嗓坦拂荔纤诺摩锨溜麓松壤奶饲初舶豢吠额何恨刻匆抽蛇乓怎吵琅五埂萧棵毡泳观汽眨悲更诀仙居蛊更搽惨焊倚茶泅涌厉助乍豆堕揪沽膨匆瞩核皮题兑乘克八吧羌炉须燃而耙殖骚筑颤决垢暂朵况魂将伙察惩压雨塑启芯茫郡策泊拱甚痈煞否造桩宰但彼苹澈萤篮拷臂向气养聚凳零注祭错扎少生陈绊涯音薪杯屈痛稳极涯霍熄抵开装港严赵翔钦余装萎斥反灰淬铂辫够娩捡渣捣捍烧暮蜜淤件免躁逾沫另模啪脖经宏梆笼清帮干干炼想幸值漫刑腾暗附鸿接宗壶钒肃浴迁
第4篇:河道巡查员的工作职责
安全巡查员岗位职责
Throughtheprocessagreementtoachieveaunifiedactionpolicyfordifferentpeople,soastocoordinateaction,reduceblindness,andmaketheworkorderly.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监督检查市场内经营户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广泛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二.安全巡查员按时对市场内的重点部位、消防通道、设施设备、安全出口、装修现场进行安全巡视。
三.对消防物品、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调换失效的器材,保持良好战备状态,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编写每日巡查记录。
四.认真检查市场内各区域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有无隐患存在。发现问题后及时记录,上报主管,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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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七: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P> 河流水质安全巡查员聘用合同甲方:丹凤县丹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镇河段担任河道巡查员。聘用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二、乙方工作任务1、负责分管河段及其各主要支流的日常巡查,随时掌握水质的变化和所有排污口的污染物排放情况。2、分管河流段及其各支流沿岸所有工业企业、旅游业、畜禽养殖业、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采沙及其它可能影响河流水质的污染物堆存、排放等情况。3、对于有可能造成水污染的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采取处臵措施并及时报告。4、定期向县丹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负责按时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为人民币陆百元整。(二)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不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工作敷衍了事、致使某河段污染问题突出或发现问题不及时制止及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者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2.乙方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二)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三)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1.合同期限届满;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五、乙方在巡查过程中必须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个人安全,如因个人因素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六、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留存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篇十八: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P> 河道巡查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一、工作职责1、热爱本职,受政府的聘任委托,全面履行辖区内市、区、镇、
村河道保洁巡查的工作职能。2、全面熟悉管辖范围内河道的名称、级别、分布现状和面积、
长度,全面掌握和熟悉河道保洁人员的分布现状、保洁责任区范围,便于巡查工作有理有节,顺利展开。
3、工作要忠于职守,严于职业道德,坚持工作原则,巡查中做到不徇私情、不讲交情,确保巡查信息的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
4、及时沟通信息,上报和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便于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改进不足,有效推进工作.
二、工作要求1、巡查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各镇排灌站,并及时联系所在镇保
洁社,由保洁社安排保洁员完成整改;情况较难解决或无法解决的,及时与区所联系(流程图)。
2、根据本镇(街道)水系、村落分布的实际情况,每周初制定周巡查计划,上报各排灌站负责人,并按每周工作计划进行巡查,在有特殊活动安排时,由区所或各站制定巡查监督方案。
3、及时掌握巡查范围内的河道保洁情况,若发现河道内漂浮物情况较严重时,及时向该镇(街道)河道保洁社取得联系或发出整改通知,发出整改通知的需上报(附照片资料)。
4、认真核实整改河道的保洁落实情况,核实后的结果及时反馈区所和各镇排灌站。
5、汇总巡查情况,坚持日报周汇总制度。每天做好原始巡查记录的同时,坚持每周五上报一次全镇河道巡查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不定期,根据通知出席)。
6、巡查员出勤率正常,巡查记录详细正确、清楚,材料装订、归档规范有序。
7、巡查员要做到巡查到点,监督到角,实现巡查保洁全覆盖。8、及时掌握各镇(街道)的保洁情况、保洁员管理,以及存在的各类问题与合理化建议等。
篇十九: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P> 巡查员工作职责和要求河道巡查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工作职责1、热爱本职,受政府的聘任委托,全面履行辖区内市、区、镇、
村河道保洁巡查的工作职能。2、全面熟悉管辖范围内河道的名称、级别、分布现状和面积、
长度,全面掌握和熟悉河道保洁人员的分布现状、保洁责任区范围,便于巡查工作有理有节,顺利展开。
3、工作要忠于职守,严于职业道德,坚持工作原则,巡查中做到不徇私情、不讲交情,确保巡查信息的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
4、及时沟通信息,上报和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便于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改进不足,有效推进工作。
二、工作要求1、巡查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各镇排灌站,并及时联系所在镇保
洁社,由保洁社安排保洁员完成整改;情况较难解决或无法解决的,及时与区所联系(流程图)。
2、根据本镇(街道)水系、村落分布的实际情况,每周初制定周巡查计划,上报各排灌站负责人,并按每周工作计划进行巡查,在有特殊活动安排时,由区所或各站制定巡查监督方案。
3、及时掌握巡查范围内的河道保洁情况,若发现河道内漂浮物情况较严重时,及时向该镇(街道)河道保洁社取得联系或发出整改通知,发出整改通知的需上报(附照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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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员工作职责和要求
4、认真核实整改河道的保洁落实情况,核实后的结果及时反馈区所和各镇排灌站。
5、汇总巡查情况,坚持日报周汇总制度。每天做好原始巡查记录的同时,坚持每周五上报一次全镇河道巡查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不定期,根据通知出席)。
6、巡查员出勤率正常,巡查记录详细正确、清楚,材料装订、归档规范有序。
7、巡查员要做到巡查到点,监督到角,实现巡查保洁全覆盖。8、及时掌握各镇(街道)的保洁情况、保洁员管理,以及存在的各类问题与合理化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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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十:河道巡查员有编制吗
P> 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河湖〔库〕管理,与时发现和查处涉河湖行为,根据《黔南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龙江河“一河一策〞2018年任务目标分解表>的函》〔黔南文广新函〔2018〕32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三都水族自治县境河湖〔库〕沿线水域陆域的日常监管巡查工作。
第三条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那么,由各级河长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辖区河湖〔库〕沿线水域陆域的日常监管巡查。
第四条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应与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污染河湖水质、破坏水环境和侵占水域岸线等行为,不能有效处理的行为应逐级上报。
第五条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应包括以下容:〔一〕水质保护巡查。重点巡查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有无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等情况;饮用水源地有无新增污染源与其他行为。〔二〕河湖〔库〕水域岸线巡查。重点巡查有无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乱搭乱建以与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岸线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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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污染防治巡查。重点巡查有无新增入河湖〔库〕污染源、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投肥养殖、船舶港口污染等情况。
〔四〕水环境保护巡查。重点巡查有无新增黑臭水体,有无饮用水源地平安隐患,河湖〔库〕沿岸有无垃圾乱堆乱弃,污水乱排乱放,河湖〔库〕水面有无成片漂浮物〔浮萍、水草、垃圾〕等情况。
〔五〕水生态平安巡查。重点巡查有无网箱养殖、矮围网围、电毒炸鱼与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修养空间等情况。
〔六〕其他有关污染河湖水质、破坏水环境、影响防洪、通航、供水、生态平安等情况。
第六条巡查采用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现场巡查与实时监控相结合的方式,积极运用现代对地观测手段对河湖进展动态监管。
第七条巡查频次与方案由各级河长根据实际情况定,河湖〔库〕巡查一般不得少于2人。巡查发现行为,巡查人员具备相关执法资格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不具备相关执法资格的应与时向河长报告。
第八条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实行登记制度,巡查人员应与时填写河湖日常监管巡查记录,与时交同级河长办归档备查,做到巡有记录,查有依据。
2/6
第九条各地要公布涉河湖〔库〕行为投诉举报,对
河湖〔库〕巡查发现的问题,由河长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并明确处置时间,跟踪处理结果,直至办结销号。
第十条乡河长办应将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工作
纳入河长制年度工作容,并将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附件1
河湖日常巡查登记表
巡查单
位:
编
号:
巡查时间
负责人
登记人
巡查人员
巡查围
发现问题
处理措施
处理结果
主管领导意见
3/6
附件2
河湖巡查重大或有特殊影响水事案件报告表
报告单位:
案件发现时间
编号:
年
月
日
案件发生时间
年
月
县〔区、市〕案件发生地点
处〕村
案件根本情况
日乡〔镇、办事
采取措施
单位意见
填报人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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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河湖日常巡查水事案件月报表
填
表
时
间:
年
月
日
填表人:
乡
处
县
序月
镇河新增涉河水事业主单位理
市
号份
村流案件名称〔个人〕情
区
组
况
现
经
场巡查登
备
纬
照记时间
注
度
片
注:1、此表为涉河水事案件月报表,包括本月新增涉河水事案件、上月其它重要案件处理情况。2、此表为excel格式,各县市区河长办汇总后报市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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