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委工作职责(13篇)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职责(13篇)国有企业党委工作职责 .. 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八项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经营,公平竞争。(2)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监督企业经营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企业党委工作职责(1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国有企业党委工作职责
..
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八项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经营,公平竞争。(2)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监督企业经营管理者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制度,保证监督企业决策者和经营者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保证国有资产与企业发展同步增值。(3)对企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法定程序参与董事会、监事会对企业重大问题决策。(4)在企业人事管理中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一定程序参与对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任免。(5)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6)领导并负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要求,建立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7)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领导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协调各组织之间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团结一致,共同办好企业。(8)生产经营中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两个效益一起要",实现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三丰收"。
纪检工作的四项基本职能
教育、保护、惩处、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四项基本职能
工会的四项基本职能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共青团的基本职能是: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权益。
一、维护维护是指工会组织,尤其是基层工会组织必须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工会成为职工合法权益代表者维护者的作用。二、参与参与是指工会组织应该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应该成为党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三、建设建设是指工会组织应该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改革和建设,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工人阶级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四、教育教育是指工会组织应该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
..
制度是职责的体现,职责通过制度落实。党群系统的制度共有67项制度,由以下几部分组织成,一、按照职能分类,一是党委工作制度二是纪委工作制度三是工会工作制度四是团委工作制度二、按照制度类别分类,大致九大类型一是学习制度,无论是领导干部,普通党员、职工都有理论学习的任务和职责,通过学习体现对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的教育引导二是组织工作制度:1、干部教育管理制度2、党员、发展、培养、教育、考核工作管理制度3、学习型党组织建设4、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宣传思想工作制度:1、宣传工作:对各单位的要求、稿件要求、重点报道内容要求等2、通讯员管理制度3、宣传媒体管理制度4、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制度三是党建工作制度:1、三会一课制度2、支部管理工作制度3、创先争优制度、党员承诺制度4、党对群众组织的领导制度:共青妇组织5、党内帮扶激励制度四是企业文化制度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六是统战工作制度:统战、民族团结进步七是工会工作制度八是共青团工作制度维稳工作、信访工作、和谐企业建设工作制度九是管理类制度:1、党委的管理职能、内容、2、纪律检查工作职工及内容3、工会组织管理职能及内容4、共青团工作职能及内容三、党群制度的特点1、主要是做人的工作2、具有全体性,包含党员、干部、一般职工;无党派人士、民主人士、和高级知识分子等专门划分为一类工作,叫统战工作。3、既体现严格的政治性,又具有鲜明的娱乐性、群众性,
'.
..
4、体现服务性特点5、一些制度涉及体制性和理论前沿性: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党管干部与经理层自主用人、市场选派的关系,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与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等问题,涉及这些方面的问题,有的按照我们以前的传统,有的按照靖煤集团的规定,各企业原则大体相同,但具体操作和流程不同。四、关于如何贯彻落实党群工作制度1、制度应该同行对待,同样敬畏;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3、制度重在执行,要以上率下;4、学习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
'.
篇二:国有企业党委工作职责
国有企业党委会的职责是对各位国有企业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完成上级有关单位交给的相关任务组织研讨交流组织调查研究等然后股东会的职责就是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预算方案包括其他公司的任何重大事项股东会都有全过问
Takeaction,andthengettoknowyourself.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
国有企业党委会和股东会的职责是什么
导读:国有企业党委会的职责是对各位国有企业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完成上级有关单位交给的相关任务,组织研讨交流,组织调查研究等,然后股东会的职责就是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预算方案,包括其他公司的任何重大事项,股东会都有全过问。
一、国有企业党委会和股东会的职责是什么?一)国有企业党委会的职责1、一是组织调查研究。组织各委员单位就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特别是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2、二是组织研讨交流。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供研究交流的平台,组织交流和研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根据需要组织对典型经验现场考察调研,总结推广。3、三是组织成果评选推广。对各委员单位国有企业党建调研成果进行收集、汇编、评选、表彰,并向全国党建研究会等提出表彰和推广建议。
4、四是完成上级交给的研究任务。主要是参与或单独完成全国党建研究会及国资委党委交办的专项调研及其他工作。
5、五是开展对国有企业党务工作人员培训。二)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方向性的指引);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国有企业有股东吗?
国有企业的大股东是政府。
国有企业由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国有企业党委会和股东会之间没有任何的可比性,因为国有企业党委会这种会议只可能发生在国有企业当中,而国有企业不存在股东国有企业的股东就是国家,因此股东会只单纯的在私人企业当中,这两种不同会议所形式的职责也都完全不一样。
篇三:国有企业党委工作职责
Takeaction,andthengettoknowyourself.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
国有企业党委会和股东会的职责是什么
导读:国有企业党委会的职责是对各位国有企业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完成上级有关单位交给的相关任务,组织研讨交流,组织调查研究等,然后股东会的职责就是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预算方案,包括其他公司的任何重大事项,股东会都有全过问。
一、国有企业党委会和股东会的职责是什么?一)国有企业党委会的职责1、一是组织调查研究。组织各委员单位就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特别是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2、二是组织研讨交流。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供研究交流的平台,组织交流和研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根据需要组织对典型经验现场考察调研,总结推广。3、三是组织成果评选推广。对各委员单位国有企业党建调研成果进行收集、汇编、评选、表彰,并向全国党建研究会等提出表彰和推广建议。
4、四是完成上级交给的研究任务。主要是参与或单独完成全国党建研究会及国资委党委交办的专项调研及其他工作。
5、五是开展对国有企业党务工作人员培训。二)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方向性的指引);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国有企业有股东吗?
国有企业的大股东是政府。
国有企业由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国有企业党委会和股东会之间没有任何的可比性,因为国有企业党委会这种会议只可能发生在国有企业当中,而国有企业不存在股东国有企业的股东就是国家,因此股东会只单纯的在私人企业当中,这两种不同会议所形式的职责也都完全不一样。
篇四:国有企业党委工作职责
trulyaccountablemassesdedicatedpublicservice泰安市国资公司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实际制定国资公司企业党建工作规范试行第二条企业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及生产经营实际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实现有地位有职责有活动有作为四有基础上按照看效益看增长看稳定看和谐四看标准
泰安市国资公司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实际,制定《国资公司企业党建工作规范(试行)》
第二条企业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及生产经营实际,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实现有地位、有职责、有活动、有作为“四有”基础上,按照看效益、看增长、看稳定、看和谐“四看”标准;国有企业党员要按照比爱岗、比技能、比创新、比绩效“四比”标准,争做创业先锋。
第二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实际,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职能,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深化党建“凝聚力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按照看组建、看规范、看活力、看成效“四看”标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要按照比学习、比创新、比效益、比奉献“四比”标准,争做兴业先锋。
第二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第三条企业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议事规则,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或党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讨论1次党建工作。研究制定企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企业党的建设纳入企业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企业党委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建立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检查考核制度,企业党委每年至少对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考核。
第四条企业党组织书记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主要精力用在党建工作上。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或厂长(经理)由一人兼任的,应明确一名熟悉党务工作的班子成员专职负责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委进行述职。
1/16
兼任党内行政职务的负责人坚持“一岗双责”,在抓好企业经营管一理工作的同时,对主管或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配合党组织其他成员抓好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围绕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创新党建工作体制和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每年至少开展一项创新性的党建主题活动。
第六条企业党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组织、宣传、纪检、办公室等工作部门,或设一个党的综合工作部门,职能部门合署办公的做到合并不缺失。党务工作机构和人员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职数配备,应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1%。第七条企业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日常工作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在财务单列,由党组织掌握使用。组织大型活动、开展专项工作应单独划拨经费。
第八条企业应根据党员人数,本着一室一用或一室多用的原则,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设立适量面积的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室标有标志牌,内部悬挂党旗,有党员电教设备、党员学习资料、党建工作制度版面等。
第三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九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有正式党员5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10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企业集团,一般应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企业进行改革或新建企业、破产重组企业,在建立或变更企业行政组织的同时,同步建立或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关闭破产终结企业,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完毕后,原企业上级党委负责做好企业党组织的撤并工作。
第十条在企业内部,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原则建立健全党的组织,一般以车间、部门为单位成立党支部或党总支,以班组、科室为单位成立党小组或党支部。企业内部党的组织设置,应随着企业组织结构和党员分布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第十一条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
2/16
的,其党组织领导关系不变。在本地区域内,集团公司所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党组织,一般由集团公司党组织领导;跨地区的,企业党组织一般由所在地党组织领导,需由集团公司党组织领导的,由集团公司党组织与下属企业所在地党组织协商提出意见,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定和办理。国有资本全部退出或退到参股地位的,企业党组织由所存地党组织领导,或由有关方面与原企业上级党组织协商确定。在领导关系未理顺前,企业党组织由原上级党组织领导。
第四章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第十二条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够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承担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积极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班子团结协调,廉洁公正,奋发有为。
组织开展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并认真执行。班子年度考核适应率在80%以上。
第十三条党组织书记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民主、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工作能力强,懂生产经营,能够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起来,抓党建促发展。选配党性强、威信高、懂生产、会管理的优秀党员担任企业下属党组织书记。
第十四条企业党组织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作出重大决策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和职工的意见建议。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应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企业各项重大决策,逐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应向党员和职工代表通报。
第十五条企业党委每届任期四年,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企业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党的组织关系归地
3/16
方管理的省属以上驻泰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任免,以集团公司党委(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任免前征求企业所在地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第十六条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党组织成员候选人一般应经过党员、职工或职工代表广泛推荐产生,并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差额选举的比例。有条件的企业,在下属党支部中探索实行“公推直选”等新的选举方式,让党员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及其书记、副书记,扩大选举工作中的民主。
第十七条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
第十八条企业及下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于每年“七一”前后或年底前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联系企业实际确定。
民主生活会应由专人做好记录。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五章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发展党员工作。企业党组织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企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下属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注重发展班组长、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和技术能手、生产经营线优秀青年职工入党,解决一些生产班组党员“空白,,问题,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有党员。
2.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落实“两推一公示”制度,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实行党员和职工代表推荐,确定为发展对象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落实新发展党员。票决制,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落实新发展党员政审制度。配合上级党委做好新发展党员预审、审批和组织员谈话等工作。
4/16
企业党委派员列席下属党支部召开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入党条件、积极分子推荐、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全部向党员、职工公开。
3.力口强宣传引导,增强广大职工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对积极要求入党的职工,指定本车间(班组)、部门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做好教育培养工作。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并经上级党委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共青团员入党一般经过团组织
第二十条党员教育培训
1.制定并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企业特点,围绕提高政治素质,对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教育;围绕激发创业热情,对党员进行形势,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企业文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围绕提高业务技能,对党员进行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贴近不同岗位党员实际,突出教育培训重点,有针对性增加教育培洲内容。
2.采取脱产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充分利用班前会、集中学习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进行学习。董事长(总经理、厂长)每年至少为党员作一次形势报告。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时间,累计不少于8天。
3.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党员、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针对党员、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和思想疏导工作,把说服教育和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内部环境。
第二十一条党员管理、服务、监督
1、企业建立党员信息库,及时更新党员流入、流出等信息。建立流动党员台账,对外出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企业新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企业党组织;企业党员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或离退休后回原籍居住等,按规定将组织关系接转至流入地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对下岗失业未实现再就业的党员,实行党支部成员联系党员制度,及时掌握党员流动情况,加强日常教育管理。
5/16
对关闭破产企业党员,企业及其上级党委要主动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下岗职工党员再就业单位建立党组织的,要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再就业单位党组织;下岗职工党员自谋职业或再就业单位来建立党组织的,组织关系应转入党员居住地党组织;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到本人居住地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不能转走的,可组建临时党支部,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2.落实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生产型企业设立科技创新、质量监督、营销能手、安全生产、企业文化、维护职工权益等岗位,服务型企业设置政策宣传、安全监督、咨询服务、卫生保洁、工作能手、职工维权等岗位,窗口服务企业还应设立“泰山先锋服务台(区)”、“泰山先锋岗”、“泰山先锋车”等岗位,组织引导企业无党内和行政职务的党员上岗履责。上岗党员一般应占无职党员总数的60%以上。结合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深化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岗位承诺、党员创新创效、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服务企业改革发展。
3.企业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1—2名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岗位技能。建立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职工制度,做好接待职工工作。企业党组织督促、引导党员积极参与企业所在地或本人所居住社区组织的共建活动,参加社区党员志愿者队伍。4.每年初党员根据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际,围绕提高效率、科技创新、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扶贫济困等容,自愿提出承诺事项,党组织审核把关后进行公示,向职工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建立承诺事项台账,采取销号制度督促承诺事项落实。
5.每年结合纪念“七一”,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先锋岗。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
多方筹集资金,通过发放补贴、救助金等办法,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党员互助基金”,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度过难关。
6.企业党委统一安排部署,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基本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5年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对
6/16
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7.企业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及时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按规定足额、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费。留存党费的党委,应制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规定,单独设立账户,健全党费财务账目,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党费,并定期向企业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六章党建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企业下属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可分专业或分线划片组成授课单位,开设联合党课,由支部书记轮流备课授课。
第二十三条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企业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党内评先树优、干部奖惩任免、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引发不公的事项,都应进行公开。企业设立永久性固定公开栏,同时利用电子政务系统、互联网以及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公开形式,每月公开一次,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以党务公开带动厂务公开,健全厂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厂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提高厂务公开的实效。
第二十四条在企业建立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接访等制度,建立以“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重大决策票决、重大事项提议、质询监督落实、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及成员”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意愿表达机制,畅通党员意愿表达渠道。注意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征求党员、职工对企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建立党政领导协商沟通制度、党委会议把关定向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决策执行情况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确保党组织参与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营方针、财务预决算、资产重组、资本运作、重大改革、重要人事安排等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7/16
第二十六条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党组织对企业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党委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分别反映,使党组织的主张在企业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并把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结果反馈给党组织。
第二十七条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企业党组织按照“确定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严格组织考察、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履行职责,探索把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人才机制有效结合的方式。制定并实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坚持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制度,在企业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不断深化落实维权工作,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等活动。
第七章党建工作档案
第二十九条企业党建工作档案一般分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政联席会议、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等大类。企业下属党组织档案资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类,资料内容应齐全,充分反映各项工作情况。
第三十条统一使用A4标准塑料或纸质档案盒,档案盒正面、侧面标签统一。卷内目录使用规范格式,目录内容规范,卷内材料有页码。卷宗用纸质标准档案皮或塑料档案夹等装订。卷内材料标码与目录一致。第三十一条健全、落实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档案橱具,由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及时整理补充最新档案资料,每月对档案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整理,保证档案资料内容齐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本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
8/16
规定,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际,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第二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第三条党组织每年与上级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注重依托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建工作。制定企业党建工作任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年终进行检查、总结。企业党组织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
第四条企业党组织书记是企业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企业党建工作负总责。督促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一并抓好分工的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述职。
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车间或班组,经常到联系点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联系点党建工作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第五条围绕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创新企业党建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使企业党建工作为业主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项党建主题实践活动。
第六条企业应本着一室一用或一室多用的原则,整合办公用房资源,建立适量面积的党员活动室,保证企业党员参加集体活动的需要。党员活动室应设立标志牌,内部悬挂党旗、党建工作制度版面、有党员学习资料、党员电教设备等。
第七条党组织活动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据实在税前扣除。党组织活动经费每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根据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一般应按照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5%o列入企业财务计划。在计划范围内,日常开支由党组织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报销。遇有特殊情况需追加经费时,应经党组织会议讨论提出,由企业决策层决定。
9/16
活动经费确有困难的,有留成党费的企业上级党委可从留成党费中适当拨补。
第八条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工作时间活动与业余时间活动相结合,以业余时间为主,每月固定l天为“党建工作日”,开展党的活动,安排部署和落实党建工作。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活动,需占用工作时问的,企业应积极支持。第九条党委建制的企业,设立党务政工部门。每百名党员不少于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务工作者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党务工作、社会工作,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党小组长应是经营管理骨干或技术骨干,熟悉党务知识。选拔党务工作者,应坚持标准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双向选择、公开招聘等办法进行。党务工作者待遇不低于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水平。企业解聘党务工作者,事先应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解聘。
第三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十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企业,都应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10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企业,可采取联合组建、依托组建、挂靠组建、村企合建、区域(行业)统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同时,通过招聘党员员工、发展新党员等措施,尽快壮大企业党的力量,为单独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由于季节性生产等正常原因,企业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就近合并到其他单位党组织,或与其他单位建立联合党组织;如果在6个月内能增加党员,也可以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保留党支部,但党支部不能形成决议或决定重大问题。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者非有制经济组织进行内部组织结构调整时,要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同步改建和组建党组织。
10/16
第十一条对没有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上级党组织派驻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应切实负起责任,指导企业先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建立起来,依托群众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为在企业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第十二条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目前其党组织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的,其党组织领导关系可保持不变,其它的由所在县(市、区)委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党工委负责其党组织的组建并领导其工作;在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由县(市、区)委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党工委确定有关单位或部门党组织负责其党组织组建并领导其工作。由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改制的企业,其党组织隶属关系可保持不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第十三条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第十四条党组织书记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具备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强,既善于同业主合作共事,又能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内部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推荐或选派I临时负责人,也可与业主协商同意后进行公开招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由党员业主担任的,配备负责党务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党员业主兼任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的,其直系亲属不应在党组织内兼任其他职务。业主家族成员在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数量不超过50%。企业工会主席是党员的,可以同时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是党员的,可以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第十五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企业党组织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企业党组织重大决策、党内评先树优、考核奖惩、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以
11/16
及党员和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应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建议。对各项重大决策,逐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六条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企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企业党的支部委员会或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党组织领导班子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或任命临时党组织负责人,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应广泛听取党员、职工或职工代表的意见,采取“两推一选”、“两推直选”等选举方式进行换届选举,并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差额选举的比例。具备条件的企业,逐步推行“公推直选’’等新的选举方式,公开推荐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
第十八条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于每年“七一”,前后或年底前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联系企业实际确定。
委员会全体成员少于5人的,邀请部分党员、职工代表列席。民主生活会应由专人做好记录。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十九条实施“双向培养”工程,把企业中的党员培养成优秀经营管理者和生产经营技术骨干,把优秀经营管理者和生产经营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企业应保持2—3名党组织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常数。
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条企业应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重点在科技人员、重点岗位和关键岗位、经营管理骨干中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注重向生产一线、青年职工、高学历层次职工倾斜。群众组织负责
12/16
人不是党员的,应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具备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企业发展党员间隔一般不超过两年。注意调整新发展党员分布,规模较大的企业逐步做到班组有党员、车间建支部。
2.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坚持“两推一公示’’制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对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实行“票决制”,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实行政审、预审、审批制度,确定发展对象前,党组织进行政治审查;确定预备党员,要将有关材料报县级党委管理的基层党委预审;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基层党委审批。
入党条件、积极分子推荐、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全部向党员和职工公开。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3.通过民主推优、群团推优、公开选优等方式,壮大企业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百名职工中入党积极分子应不少于2人。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落实培养教育责任制。从业员工申请在企业入党的,一般应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并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共青团员入党一般经过团组织推荐,妇女入党注意听取妇女组织意见。
第二十一条研究制定本企业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教育计划,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6天。
1.重点对党员进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战略思想教育,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等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2.按照“小型、业余、灵活、实效’’的原则,采取召开党员会、组织专题研讨、知识竞赛、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等形式,进行教育培训。
13/16
深入开展争当“泰山先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探索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手段对党员进行教育。
第二十二条党员管理、服务、监督
1.企业建立党员台账,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党员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党员城乡一体动态管理机制。对外来务工党员,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在企业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企业党组织;企业暂未建立党组织的,可临时将党员组织关系挂靠至企业所在村(社区)或工业园区党组织。对在县域内流动到企业务工的党员,落实村企互联共管制度。党员离开企业流向外地,企业党组织应督促党员在离开企业的同时,将本人组织关系接转到新务工单位党组织。
2.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生产型企业设立科技创新、质量监督、营销能手、安全生产、企业文化、职工维权等岗位,服务型企业设置政策宣传、安全监督、咨询服务、卫生保洁、工作能手、职工维权等岗位,窗口服务企业还应设立“泰山先锋服务台(区)”、“泰山先锋岗”、“泰山先锋车’’等岗位,组织引导企业无党内和行政职务的党员上岗履责。上岗党员一般应占无职党员总数的80%以上。
3.企业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1--2名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岗位技能。
4.有条件的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每年承诺为职工办1--2件实事。承诺事项通过党务公开栏、发放明白纸、内部报纸刊物等形式公示。建立承诺事项台账和销号制度,对没有按时完成的及时提醒和督促。
5.企业党组织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在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时,及时上门走访慰问。采取献爱心等多种方式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救助,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建立“党员互助基金”。
6.在上级党委领导下,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基本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每五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
14/16
分析评议活动。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肯内有关规定处理。
7.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及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党组织及时、准确记录党员交纳党费情况。严格党费财务制度,明确专人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足额、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费。对上级下拨的专项党费,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开支。
第六章党建工作制度
第二十三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
第二十四条对党组织的各项重大决策、党员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务管理事项、党组织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等,采取利用公开栏、召开党内会议、下发文件或通报、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向党员和职工公开。常规性工作一般每月15日公开一次,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注重以党务公开带动企业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企业党组织采取党内情况通报、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接访或联系职工等形式,建立以“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重大决策票决、重大事项提议、质询监督落实、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及成员”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意愿表达机制,畅通党员意愿表达渠道。注意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十六条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的工作,在把握企业正确发展方向、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推进企第二十八条党群共建制度,企业党组织注重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指导他们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支持他们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七章党建工作档案资料
15/16
第二十九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档案资料一般分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党建工作制度、主题实践活动、党群共建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管理等大类。
第三十条档案资料装订统一使用A4标准塑料或纸质档案盒,档案盒正面、侧面标签统一。有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卷内目录,查阅方便。卷宗用纸质标准档案皮或塑料档案夹等装订。卷内目录使用规范格式,卷内材料有页码。
第三十一条档案资料用专用档案橱存放,有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对所有党建工作和活动做到当时记录、随后整理、及时归档,每月对档案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整理,保证档案资料内容齐全。在保存好文书档案资料的同时,注意保存照片、音像、实物、电子等各类档案。
16/16
篇五:国有企业党委工作职责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公司党委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规范党委工作,不断提高公司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以及中央组织部、湖北省委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司各级党委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和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贯穿企业党组织活动始终,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为企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和精神动力。
第二章党委的设置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第三条公司所属单位,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根据工作需要,由直属党委报经公司党委审查批准后,可成立党委。党员人数超过50名但不足100名的,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查批准,可成立党总支。党员人数不足100名的,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公司党委批准,也可以成立党委。
党委设立、更名、撤并的程序另行规定。第四条公司新设立单位,应同时成立党组织。公司所属控股及参股子公司在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中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及党组织工作机构、人员编制、活动方式和经费保障等条款。在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中没有明确的,应以其他方式加以规范。第五条公司合资重组及新设立的单位由公司党委明确其党组织隶属关系。第六条党委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委对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七条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五年,公司所属各级党委每届任期四年。新成立党组织自上级党委批复其成立党组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第八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出现缺额时,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补选,并报上一级党委批复。
第三章党委的基本职责第九条公司及公司所属各级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具体职责是:1、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保证监督职能,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2、把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与董事会依法决策结合起来,健全党组织有效参与决策的体制机制,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3、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积极探索党组织在企业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坚持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实施人才兴企战略。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高素质为重点,抓紧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5、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先进企业文化,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6、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7、统筹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积极协调各种利益矛盾,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保持企业职工思想稳定,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第四章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第十条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一般指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以及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主要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委和国务院国资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等。
2、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事业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3、企业经营方针、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的确定。
4、企业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确定。5、重要人事任免及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方案的确定;6、企业基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7、企业内部机构、岗位的设置和重大调整。8、涉及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第十一条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司和中外合资公司党委,遵循“党委决议、程序表达、体现主张、依法决策”的方针,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一般程序为:1、决策前,董事长、总经理与党委书记充分沟通,形成共识;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进行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2、决策时,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认真履行职责,使党组织的意图得到尊重和体现。3、决策后,党员董事、监事、经理定期以个别或会议的形式向所在党委通报决策及落实情况;党组织要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各项决策顺利实施。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第十二条未设董事会的企业及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子公司,可采用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由党委成员和经营管理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如发现决策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或可能损害国有资产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时,党组织应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五章领导班子建设和高级管理人员队伍管理第十四条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
治、组织建设,以理论建设为根本、能力建设为重点、作风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证,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将领导班子培养成为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领导集体。
第十五条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推进企业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保证协调高效运转,增强整体合力;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企业和谐的素质水平。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司和中外合资公司,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中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未设董事会的企业,可以实行党委书记兼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的交叉任职模式。
第十七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落实董事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人用人权相结合,按照制订标准、规范流程、完善制度、集体决定的要求,确保党委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始终发挥主导作用。
第十八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切实落实组织选拔和市场化选聘的相关要求,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
第十九条坚持以业绩为导向、以任期目标为依据,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高管人员的年度业绩考评和任期(定期)综合考评,突出科学性和准确性,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条实行所属企业领导班子任期制,落实高管人员职务任期规定,畅通干部常态化交流通道,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始终充满竞争和活力。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审计、诫勉、辞职、函询回复、回避等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监督规定,以及干部信息沟通报告等制度。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年度收入申报制度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需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全委会委员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和对本级党委所提拔的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落实干部职工对干部选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第二十二条以培养职业化、国际化、忠诚东风的高管队伍为目标,充分利用各种培训资源,认真落实中长期培训规划,大力加强对在职高管和以高潜质人才为重点的后备干部的培养、培训。
第六章党建工作第二十三条公司各级党委要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加强改进党的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使党建工作贯穿于企业全价值链,成为企业发展的内在推动力量。第二十四条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首位,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
第二十五条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激发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改进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重视做好在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实施党代表任期制,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推进党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七个体系”(组织领导体系、服务群众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民主管理体系、和谐稳定体系、激励保障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第二十六条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在全公司范围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内进一步形成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知难而进、艰苦奋斗、拒腐防变的新风尚。
第二十七条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体制和机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效能监察,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
第二十八条开展党内主题实践活动。围绕科学发展大局,服务企业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党内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承诺、党员项目攻关等多种党内竞赛活动,以及争创“四强四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深化“强东风”党建工程建设。
第七章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第二十九条不断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党委要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把搞好改革、加快发展、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稳定员工队伍,作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企业改革发展的难点作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不断增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十条推进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主要内容是: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在全体员工中形成知荣辱、促和谐的新风尚;开展形势目标任务教育,统一思想,鼓舞士气;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始终发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树立良好的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防范和制止“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
第三十一条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干部员工以东风核心价值为主导,形成统一的价值取向和共同的行为准则,形成企业持续发展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推进中外企业文化融合,引导员工学习合作伙伴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以文化理念为指导,进一步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在企业全价值链导入优秀的管理文化,实现文化管理与制度管理并重,硬性约束与柔性导向互补,以文化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第三十二条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公司报纸、电视及其它内部媒体,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络、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视频、电视电话会议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传播效率。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和引导,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十三条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注重发现、培养、挖掘先进典型,运用报告会、图片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发挥示范效应,使干部员工学有榜样,干有目标。
第三十四条加强对外企业形象宣传。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把企业经营活动与外宣工作结合起来,把树立企业形象与展示企业品牌结合起来,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各种对外宣传活动,为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八章群团工作第三十五条党委对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实行领导,在方向、原则等重大问题上把关。支持工会、共青团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第三十六条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发挥党组织在厂务公开中的领导作用和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保证监督作用,全面推行厂务公开。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建带工建。支持工会围绕党委和企业中心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每半年听取工会工作汇报,保证工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协调解决工会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八条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建带团建。重视对团干部的选配和教育培养,积极为共青团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发挥共青团在经营、改革、发展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党委组织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共同做好“培优”、“推优”工作。
第三十九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充分调动统一战线人士的积极性,为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第九章党委工作运行机制第四十条公司党委遵循“统一设置、集中领导、区域管理、自主创新”方针,对公司所属各级党委的工作进行领导与管理。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第四十一条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公司党的工作,负责工作的规划、部署、指导、考核、评价;直属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党委和总部的各项决议、措施,对所属党委实行直接领导。各基层单位党委依据党委基本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党委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属地管理的党委,公司党委主要对领导班子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对其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指导。
第四十二条公司党委坚持“上面多一点指导性,下面多一点创造性”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行党委年度KPI考核,实行逐级考核评价。
1、每年年初,公司党委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同步部署安排,党群系统同步制定出本系统工作安排意见。
2、公司党委及其职能部门组织开展调研指导和交流研讨活动,推广经验,发现问题,促其整改。
3、相关直属党委负责人在公司每季度召开的党群办公会上进行工作汇报和交流。公司党委每半年适时召开直属党委工作汇报会或研讨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4、公司党委每年度组织对直属党委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公司直属党委也相应建立并实施党委KPI考核体系,对所属党委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十三条基层党委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党委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并制定党群工作计划。
2、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群工作例会(或党支部书记例会),总结布置阶段性党建工作,交流信息。加强对支部工作的日常检查考核,适时对基层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
3、每年度组织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评选表彰。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职工群众意见。
第四十四条保持日常信息渠道畅通。下级党委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党委报道本单位工作信息。
第四十五条党群部门必须围绕党委和企业中心开展工作,在党群办公会的统一协调下,加强横向协作,发挥整体功能,强化综合职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章党委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活动经费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第四十六条党委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二是从公司和本单位实际出发,服从企业中心工作的需要;三是精干、高效。
第四十七条公司各级党委的工作部门要与经营管理部门统筹考虑、同步设置,其中合资公司党委依照党章及与合作方达成的协议设置工作机构。工作机构设置和变动应及时上报上一级党委备案。
第四十八条全公司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员工总数的千分之四到千分之六配备。
第四十九条加强党群工作队伍建设,保持党群队伍稳定,提高党群工作人员素质,做好党群后备工作人员的培养,激发党群工作人员积极性。党群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要进行岗位交流。
第五十条公司各单位党组织活动经费应纳入本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由各单位党委审批使用。在合资公司中,党组织活动经费按公司合同、章程或协议执行,合同、章程或协议中未予明确的,应逐步完善、规范。
第十一章必须坚持的基本制度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第五十一条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各级党委应按《党章》及中央有关规定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向大会报告工作,按期换届选举。认真实施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
第五十二条党委议事制度。公司各级党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范党委会议决策规则与程序,充分发挥每位党委成员参政议事的作用,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第五十三条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制度。公司党委全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日常工作由公司党委常委会主持,党委常委会每月召开一次。
事业部(板块)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全委会。公司基层党委每月召开一次党委全委会(或党委扩大会)。
第五十四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公司各级党委领导班子都要以中心组的形式坚持开展学习,进一步健全学习组织、严格规范学习管理,保证每年集中学习研讨的时间不少于48学时。积极推进“四个一”学习工程,各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要读一本好书,做一次有准备的中心发言,为干部职工做一次学习辅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导,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做好学习成果转化工作。
第五十五条党群办公会制度。公司党群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公司党群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内容是研究工作,交流情况、沟通信息、推进落实。公司有关直属党委负责人列席会议,交流、汇报工作。
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党群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群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内容是研究工作,交流情况,党委书记对党群部门的工作进行部署、协调和点评。
第五十六条民主生活会制度。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认真执行学习研讨、征求意见、交心谈心、撰写发言提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订整改措施等程序,确保生活会质量。
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上一级党委要求或本单位实际情况,各级党的组织应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第五十七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第五十八条党员教育制度。党员的教育培训,由公司党委统一部署,公司所属党组织分层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书记分别不少于40学时和32学时。充分利用基层党校阵地和企业内部媒体资源,创新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十九条中、高级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党委组织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中层管理人员的学习,由各单位党委组织。
第十二章附则第六十条公司各直属党委可根据本条例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第六十一条以前所发文件凡与本条例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条例执行。第六十二条本条例由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篇六:国有企业党委工作职责
.
.
党委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制定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
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民政、司法、行政、计划
生育等行政工作。
3、推进农村改革,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带领群众走共同富
裕的道路,尽快实现小康目标。
4、领导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
照国家法律法规与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5、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6、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
提高全乡整体素质。
7、切实加强对土地的使用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全乡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8、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
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9、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11、办理上级组织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1/50
.
.
政府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
党委、政府、乡党委的指示、决定、决议。
2、负责全乡的经济建设、计划统筹、人事劳动、财政、统计、
乡镇企业管理、劳务管理和信访工作。
3、负责全乡的科学技术工作、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农村经济工
作、水利工作和林业工作。
4、负责全乡的民政、民族、老龄和残疾人等工作。
5、负责全乡的计划生育、文体、广播电视、劳动安全、乡村建
设管理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教育、卫生保健、国土资源、公安、司法、
工商、税务、金融、环保、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50
.
.
党建办岗位职责
1、协助乡党委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
2、负责发展党员的日常工作,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
结合本乡实际提出发展党员计划,与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
况,并负责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按发展程序具体办理有关手续。
3、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党费收缴和党年报统计工作。
5、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6、协助乡党委做好村级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考察、任免等
工作。
7、负责农村离职干部定补管理工作。
8、负责大学生村官的专项管理、考核工作。
9、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
10、完成好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和上级组织部门的其它工
作。
3/50
.
.
综合办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理论
水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助手作用、提供信息作
用、协调组织作用,为党委、政府献计献策。
3、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办法,与时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定、
承办、摧办、传阅、清退、立卷归档等工作。
4、保守秘密,认真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安排,会议记录、整理
和保存各种会议资料。
5、协调领导与领导、领导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督
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与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信息。
6、认真做好食堂、车辆、考勤、卫生、值班等后勤管理工作,
认真开展政务公开。
7、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50
.
.
经济发展办岗位职责
一、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1、做好本乡投资环境优势的宣传工作。2、加强对客商的联系和
服务,保证客商的投资信心,达到安商和以商引资的目的。3、督促
原有项目的上马,确保经济良性发展。4、引入新项目,发展本乡经
济。
二、负责企业日常管理
1、对企业进行规划、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2、引导企业努
力开拓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产品质量、安
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进行监督和管理。3、协助企业调处在生产过程中
发生的各种问题,保证企业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4、加强坚企业
的联系,与时掌握存在的各种问题,为当地政府的决策提供信息和资
料。5、协助投资商办理项目开发等有关手续。
三、负责全乡经济的统计工作
严格按有关统计规定,如实填报全乡经济情况,确保月、年报如
期上报。
5/50
.
.
社会事务办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社会保障政策,摸清各种优扶底数,与时发放
各项补助,搞好辖区的灾情普查上报与救灾款物的发放。
2、宣传、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制定人口与计划生
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与时检查考核。
3、负责制定综治、信访工作计划与目标,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4、负责全乡法制宣传、矛盾排查目标责任制,制定实施与考核,
督促规基层民事调解工作。
5、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6/50
.
.
阳村计划生育服务所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全乡育龄群众学习和宣传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普
与优生、优育与计划生育知识,利用人口学校、协会、资料贷等多种
形式使计生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落实并保证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计划生育任务,特别
是加强对“两无一优”创建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力度。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工作,今年尤其要在
流动人口的调查与管理上实现突破。
4、了解并掌握育龄妇女婚育节育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5、对所包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要加强指导,坚持以下乡为主,勤
于动脑,善于思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坚持“三为主”
,落实“三结合”
,切实解决育龄群众生产、
生活、生育中的困难与问题。
7、制定工作纪律,落实好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充分调动各
方面的积极因素,提高工作效率。
8、加强对全所人员的学习与业务管理,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政
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计生队伍。
7/50
.
.
会计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1、审核各村财务收支是否按制度规运行,是否按制度进行审批。
2、审核各村变更、处置核销集体资产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并
符合有关制度和政策,审核各核算单位对外投资、举债等,是否严格
按照制度运行,有无明显的欺诈和弄虚作假的问题。
3、审核各报账会计编制的登记凭证各村财务报表、财务公开底
薄。
4、对各村预支银行存款进行限额审批。
5、对各村报账会议进行进度,督促收入与时入账。
6、检查票据的使用核销情况,监督票据管理员、微机操作员、
总会计、总出纳定期对账。
乡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8/50
.
.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与乡党员代表大会
(党员大会)的决定。
篇七:国有企业党委工作职责
如何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党委的
作用
摘要: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国有企业的发展环境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国有企业需要从管理、服务、产品等.,以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有序发展。党委工作作为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变得非常重要,但当前的问题是如何将党委工作有效地融入国有企业管理。另外,目前国有企业所采用的现代管理理念对员工思想政治问题的培养不够重视。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做好领导工作,加强员工培训能力和思想建设,陪伴国有企业全面健康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发挥党委;作用
引言
当下的市场竞争如此激烈,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小国有企业,同时由于中小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模式的落后、管理理念的陈旧等,从根本上影响了其正常发展。近年来,中小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而针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提出完善的解决策略,不断优化中小国有企业运营管理体系,使其符合现代化市场的发展方向,能够发挥自身最大化的优势,最终推动中小国有企业的科学发展、高效发展。
1党委在国有企业党委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1.1承担党委工作责任
责任党委工作机制要求党委工作任务落实到岗位上、落实到群众上,通过问责机制要求负责人积极落实党委工作任务。党委是国有企业党委工作的承载者,应当对党委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负责。当前,国有企业要建立并落实主体责任追
究工作制度,开展以责任为导向的党委工作机制建设。其中,党委书记真正要担负起党委工作的主体责任。
1.2推动党委工作创新
国有企业要在党委工作中引入创新思维和方法,用创新手段解决国有企业党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当前,国有企业创新党委工作面临紧迫任务。要形成有特色、有品牌的新型党委工作机制,形成创新的党委工作成果,彰显公司业绩。在党委工作中。党委工作创新责任在党委。党委要以全新的眼光看待实际问题,善于抓住党委工作中的难点,创新方法提质增效。党委工作。同时,党委也要鼓励党员干部创新党委工作,特别是要鼓励基层党员干部提出创新理念。
2党委工作融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途径
2.1完善党委思想体制
(1)对党委思政运行机制进行完善。需要国有企业对党委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有正确的认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党委质量管理体系,不断进行改进完善。例如,贯彻落实好党员“进出”机制,建立党组织活动监督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等。(2)对党委思政领导体制进行健全。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在开展党委工作时要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并与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有效进行结合,实现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和党委思政工作的融合发展。想要顺利落实该项工作,如将“一岗双责”的领导体制建立起来。(3)对党委思政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在新的时代发展下,国有企业要对专职党务的人才补充起来,加大对党政工团的管理力度,整合相关资源,对各部门的合作要进行明确分析,尽可能减少党务工作内容重复的内容,实现同类工作的有效衔接。这样不但可以提高国有企业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还能够有效减少人工成本。例如,国有企业工会可以采取定期考核的方式,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也可以通过举办比赛活动加强员工的实践和理论思想。(4)对党委思政考核机制进行优化。国有企业实际在开展经营管理工作中,因为党委思政工作很多国有企业缺乏足够的认识,需要建立专业的部门进行管理。可以由党委制定科学的考核机制,并与员工福利联系起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国有企业管
理与党委工作的融合,需要有健全的党委绩效考核制度的支撑,并将责任制度贯彻落实下去,实现以管理促进生产,为国有企业和党组织的共同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2.2做好国有企业顶层设计,以党委引领国有企业发展
一要将党委工作要求写入国有企业章程。在国有企业章程中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国有企业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使党委工作成为国有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按照相关要求修订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规定,落实党组织议事前置程序,明确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过党组织研究讨论通过后再根据国有企业议事规则进行决策。二要完善“一岗双责”国有企业管理机制。在构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推行党组织书记与行政主要领导由一人兼任,使其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不偏不倚地统筹、协调、部署党委和经营工作。在领导班子中,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确保党组织意图能在董事会、经理层落地。三要创新“一责多岗”党委管理方式。国有企业可以通过采取“多人兼职”的方式保证党委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在日常工作中,党员在干好自己本职业务工作的同时,可以根据国有企业党组织需要参与完成一些具体的党务工作。通过具体、规范的党务工作磨砺,能够极大地提升党员的政治水平和思想境界,从而更加坚定地支持、参与党委工作,有效解决以往“党务干部不懂业务,业务干部不懂党务”的工作难题。四要积极探索党务工作前置程序。管理干部上岗前,必须经过一定的党务工作训练,具备一定的党务素养和能力后,再放手让其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或者在管理干部上岗时,同时担负起业务和党务双重工作。在此过程中,国有企业将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提升干部政治素养和综合能力的重要平台,使管理干部成为又红又专、两手都过硬的复合型经营管理者。
2.3从载体建设上创建队伍
(1)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了确保国有企业能够有序运行,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一定要加强重视,并对他们的综合素质不断进行强化。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重视员工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性发展、强化领导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以及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在新时代背景下,
确保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能够打造高效、团结的领导班子。(2)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对于党员思想来说需要他们进行正确引导,满足群众的实际愿望需求。通过创建优秀的党员队伍,并通过不断的学习培训,贯彻落实好责任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他们的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更加扎实。(3)加强国有企业文化建设。对国有企业员工行为和思想影响的主要因素就是国有企业文化,因此在建设国有企业文化的时候,要结合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现状和党委工作情况,树立舒适自身的品牌形象,搭建具有特色的国有企业文化体系。并且要将各部门的积极性激发出来,通过国有企业文化促进国有企业和党组织的有序发展。
结语
总而言之,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国有企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挑战,国有企业想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在发展的过程中加强党委工作的重视程度,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与党委有效融合起来。通过开展党委工作,激发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传统的管理理念、模式和方法积极进行深化改革,并充分发挥出党务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思想政治水平和组织能力,为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天义.数字经济时代下的国有企业运营与服务创新管理研究[J].商场现代化,2021(24):43-45.
[2]李淼.大数据时代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创新对策探析[J].国有企业改革与管理,2021(22):36-37.
[3]王晓琳.大数据时代应用统计对国有企业管理的影响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21(34):50-51.
[4]朱保科.新时代工商管理对国有企业良性运营的促进作用研究[J].财会学习,2021(31):138-139.
篇八:国有企业党委工作职责
岗位名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岗位代码所在部门xxxx集团有限公司岗位定员直接上级董事长党委书记直接下级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部部长发展改革部部长二级公司经理党委书记岗位总体目标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1.工作标识:
岗位名称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所在部门
xxxx集团有限公司
直接上级
董事长、党委书记
岗位代码岗位定员
直接下级
1人
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部部长、发展改革部部长,二级公司经理、党委书记
2.岗位总体目标:主持公司经理层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发展改革部;分管xx置业(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发展与领导班子建设工作。3.工作职责:召集并主持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组织实施董事会及常务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代表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年度工作;代表公司向职代会作年度行政工作报告;抓好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与落实,建立综合业绩考核体系,加强对年度KPI指标和过程控制指标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
提出应用方案报董事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实施;组织编制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投资实施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公司机关组织机构、二级公司、境内外常设分支机构的设置方案,经董事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决定公司项
目经理部的设立与撤销;组织拟订应由董事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总经理批准的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及其他管理文件,并组织
实施、检查(内部审核)和持续改进;按人事任免程序和相关规定,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和三总师;按人事任免程序和相关规定,提出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公司机关行政部门负责人、二级公司行
政领导班子成员、由公司聘任的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方案,报董事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主持公司市场营销工作,建立市场开发体系,组织境内境外两个市场开发工作;
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面预算管理、资金集中管理及年度清欠工作;主持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公司年度人力资源开发计划,报董事会审批后实施;组织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
公司机关其他管理人员年度述职和业绩考核工作,提出考核结果应用和年度薪酬兑现方案,报董事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主持公司施工生产和项目管理工作,审批和组织实施公司季度、月度施工生产计划;主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运行和审核;组织施工项目的工程决算和债权回收;提出对项目终结考核兑现奖励超过公司年人均收入10倍以上的项目经理的奖励额,报公司董事常务委员会审核批准;主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主持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具体职责见公司《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主持公司科技创新和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并决定其重要事项;组织公司审定、颁发本企业技术标准、工法,评审与申报公司科技成果、优质工程、知识产权;主持公司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投资方案实施及各类资产的日常管理,拟订公司报废资产处置方案报董事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主持公司资质管理工作,适时对公司资质适用情况做出评估,并根据需要申办公司发展所需的各类资质;主持公司ERP信息化建设与推进工作,负责组织与督促系统的应用,解决系统推进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主持公司行政办公、信访、保卫、维稳、消防、卫生、计划生育、绿化、防汛、综合治理等管理工作;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部署公司生产经营等项行政工作;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审批二级公司(含境外公司)内设机构(含定员)设置与撤销;审批公司机关部门内设机构;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安排公司行政领导的具体工作;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审批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审批管理程序文件、项目经理部组织手册、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与网络管理、《xxxx预(结)算管理、合同管理、招标管理、保卫管理、行政事务管理、专业工程师岗位说明书、管理业务手册、知识产权等基础管理制度;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审批公司经营和施工生产活动中有关重大事项;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审批公司管理体系管理评审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决定;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审批对公司机关中层以下的管理人员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理、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经济处理方案;提出对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行政处分的建议,报公司董事会常务委员会做出决定;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审批对公司员工奖励;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审批100万元以下居间合同或协议的签订;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审批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技师;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审定社会招聘人员名单;审批主管级后备干部招录;审批项目经理部艰苦系数;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审批监察建议和决定;审核对债券、股票、股权等投资方面的资金支出;审核对各种学会、协会会费方面的资金支出;审核对外单位的捐赠、赞助等方面的资金支出;审核对境外(含香港、澳门)企业、团体和公司境外机构(不包括工程项目经理部)等方面的资金支出;审核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而发生的诉讼费用;审核公司报废资产处置方案;审批招标采购事项;审批2000万元以上工程分包或1000万元以上劳务分包;审批100万元以上的内部签证;审批1000万元以上材料采购;按规定权限审批资金支出事项,具体见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见公司《党建工作制度》;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公司党建、群众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董事会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4.工作联系:汇报对象:董事长、党委书记
督导对象: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部部
长、发展改革部部长,二级公司经理、党委书记
内部联系:董事长,公司高管,各二级公司,机关各部门,各项目经理部
外部联系:xx、政府相关机构、合作伙伴、重要客户等5.素质要求:
教育程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工程、经济、会计、管理类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验要求: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其中8年以上高层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签字
日期
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
日期
篇九:国有企业党委工作职责
国有企业党委的六项职责
作为企业政治核心的党组织,应当主动开拓企业文化建设的新领域,让广大“政工干部”成为
“文化使者”,全面履行党组织的职责。
党的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写入了党章,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领导集体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的发展要求,必将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不断推动发展的新飞跃,开拓发展的新境界。作为企业党委,如何将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企业党的建设、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中去呢,笔者认为,应认真履行好六项职责: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提升员工思想境界,是企业党委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首要任务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令全国人民精神振奋、满怀信心,落实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都有着具体的、明确的任务。科学发展观更是一种态度、一种行动,宏伟的事业,需要理想远大、精神昂扬的人来完成。工作实践中,我们也体会到当前企业员工队伍的思想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但同时也客观存在着一些与建设小康社会不相适应的思想桎梏。比如说,有的员工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对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信心不足;有的目光短浅,急功近利,在对待岗位竞争、利益分配的现实问题上,常常不能够舍小利,顾大局;有的受社会负面状态的影响,萎靡不振,对人、对事、对工作热情缺失;还有的随波逐流,人云亦云,立场偏位,有的甚至连入党入团的动机都令人怀疑。这些现象,虽然不是主流,但在相当一部分员工身上存在,时不时地就跳出来,给企业的思想文化建设带来负面消极的影响,不利于和谐企业文化建设的推进,影响企业整体工作的进展。作为企业党组织,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上,要率先抢占意识形态领域的阵地,首要的任务就是教育引导全体员工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让全体员工的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保持一致,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保持一致。
强化道德建设,增强员工的荣辱观念,是企业党委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仅是经济总量的全面提升,更是社会道德水平的全面提升,而且任务更艰巨,意义更深远。离开爱岗敬业、控本降耗的职业道德,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无从谈起;离开尊老爱幼、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愿望无从谈起。在企业中,员工与企业一同成长,不论是立人、立业,道德水平是衡量自身价值的重要尺度,是决定个人发展的重要基础。提升道德水平,就是要在思想上,树立立业先立人,立人先立德的观念;就是要在工作上,敬业爱岗,遵章守纪;就是要在生活中,作风检点,关注小节;就是要在经济交往中,诚实、诚信;就是要在社会交往中,不卑不亢;就是要在工作交往中,矜而不争,群而不党;就是要在生活交往中,宽容理解,与人为善。企业党委有责任为全体员工提供良好的道德教育环境,让员工们在新时代文明氛围中,健康成长。
推进经济发展,把握速度质量,是企业党委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使命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没有发展,谈不上科学。企业是社会的经济细胞,细胞运动要围绕经济中心来开展,企业党委工作应认真把握这一命题,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当前,在少数企业,党委工作失位、失为,甚至失职,政工部门形同虚设,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找到自身的立足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企业党委应认真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参与到位、保证到位、监督到位,把统一思想,引领方向,把握大局,谋划发展放在工作的首位。在谋划发展的问题时,应该强调速度与质量、效益相适应;企业发展与员工成长相适应;经济规模与经济结构相适应;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相适应;局部发展与全面发展相适应;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相适应。
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培育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党委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崭新舞台
“文化的进步反映社会的文明进步,文化的发展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企业是社会的缩影,企业文化的建设与发展,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途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企业文化由谁来抓存在众多争议。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谁是文化的代言人并不重要;企业行政?企业党务?谁是第一责任者,似乎也并不重要。关键在于,谁来保证文化的延续与传承。笔者认为,作为企业政治核心的党组织,应当主动开拓企业文化建设的新领域,让广大“政工干部”成为“文化使者”,以政工干部的敏感性、前瞻性、原则性和稳定性来确保企业文化建设的政策性、方向性、科学性和延续性。
关注人才培养,提高服务社会能力,是企业党委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各方面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项宏伟的事业。人才培养尤其重要。近些年来,企业的竞争更多的表现为人才的竞争。一大批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为企业的发展、产业的发展、社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环顾周边的企业,常常存在的问题是,困难时候引不来人才、留不住人才,发展壮大以后忽视人才、人才作用发挥的空间被限制。应认真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工作原则,建立一条完整的、系统的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机制。笔者认为,人才观要全面、正确,技术尖子、营销状元、管理精英是人才,埋头苦干、节约挖潜的一线工人也是人才,敢抓敢管、作风严谨的安监、保卫人员也是人才,甚至那些退休不退志、积极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的离退人员也同样是人才。
强化组织建设,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是企业党委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保证
随着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的不断改革,党的组织建设如何适应生产经营机制的转变;如何发挥组织优势,加强党员和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更好地调动积极性,这些都是当前企业党委应当认真思考、认真实践的现实问题。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也应当深刻地认识到,企业党委必须及时应对形势和环境的变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并将重点放在如何按照党章规定,规范组织生活;如何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更好地为党员成长成才服务;如何加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意识上下功夫,保证企业党委“三大作用”的正常发挥。
篇十:国有企业党委工作职责
泰安市国资公司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实际制定国资公司企业党建工作规范试行第二条企业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及生产经营实际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实现有地位有职责有活动有作为四有基础上按照看效益看增长看稳定看和谐四看标准
泰安市国资公司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实际,制定《国资公司企业党建工作规范(试行)》
第二条企业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及生产经营实际,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实现有地位、有职责、有活动、有作为“四有”基础上,按照看效益、看增长、看稳定、看和谐“四看”标准;国有企业党员要按照比爱岗、比技能、比创新、比绩效“四比”标准,争做创业先锋。
第二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实际,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职能,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深化党建“凝聚力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按照看组建、看规范、看活力、看成效“四看”标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要按照比学习、比创新、比效益、比奉献“四比”标准,争做兴业先锋。
第二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第三条企业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议事规则,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或党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讨论1次党建工作。研究制定企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企业党的建设纳入企业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企业党委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建立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检查考核制度,企业党委每年至少对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考核。
第四条企业党组织书记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主要精力用在党建工作上。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或厂长(经理)由一人兼任的,应明确一名熟悉党务工作的班子成员专职负责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委进行述职。
1/16
兼任党内行政职务的负责人坚持“一岗双责”,在抓好企业经营管一理工作的同时,对主管或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配合党组织其他成员抓好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围绕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创新党建工作体制和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每年至少开展一项创新性的党建主题活动。
第六条企业党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组织、宣传、纪检、办公室等工作部门,或设一个党的综合工作部门,职能部门合署办公的做到合并不缺失。党务工作机构和人员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职数配备,应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1%。第七条企业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日常工作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在财务单列,由党组织掌握使用。组织大型活动、开展专项工作应单独划拨经费。
第八条企业应根据党员人数,本着一室一用或一室多用的原则,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设立适量面积的党员活动室。党员活动室标有标志牌,内部悬挂党旗,有党员电教设备、党员学习资料、党建工作制度版面等。
第三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九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有正式党员5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10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企业集团,一般应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企业进行改革或新建企业、破产重组企业,在建立或变更企业行政组织的同时,同步建立或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关闭破产终结企业,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完毕后,原企业上级党委负责做好企业党组织的撤并工作。
第十条在企业内部,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原则建立健全党的组织,一般以车间、部门为单位成立党支部或党总支,以班组、科室为单位成立党小组或党支部。企业内部党的组织设置,应随着企业组织结构和党员分布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第十一条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
2/16
的,其党组织领导关系不变。在本地区域内,集团公司所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党组织,一般由集团公司党组织领导;跨地区的,企业党组织一般由所在地党组织领导,需由集团公司党组织领导的,由集团公司党组织与下属企业所在地党组织协商提出意见,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定和办理。国有资本全部退出或退到参股地位的,企业党组织由所存地党组织领导,或由有关方面与原企业上级党组织协商确定。在领导关系未理顺前,企业党组织由原上级党组织领导。
第四章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第十二条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够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承担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积极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班子团结协调,廉洁公正,奋发有为。
组织开展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并认真执行。班子年度考核适应率在80%以上。
第十三条党组织书记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民主、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工作能力强,懂生产经营,能够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起来,抓党建促发展。选配党性强、威信高、懂生产、会管理的优秀党员担任企业下属党组织书记。
第十四条企业党组织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作出重大决策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和职工的意见建议。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应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企业各项重大决策,逐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应向党员和职工代表通报。
第十五条企业党委每届任期四年,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企业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党的组织关系归地
3/16
方管理的省属以上驻泰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任免,以集团公司党委(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任免前征求企业所在地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第十六条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党组织成员候选人一般应经过党员、职工或职工代表广泛推荐产生,并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差额选举的比例。有条件的企业,在下属党支部中探索实行“公推直选”等新的选举方式,让党员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及其书记、副书记,扩大选举工作中的民主。
第十七条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
第十八条企业及下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于每年“七一”前后或年底前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联系企业实际确定。
民主生活会应由专人做好记录。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五章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发展党员工作。企业党组织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企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下属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注重发展班组长、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和技术能手、生产经营线优秀青年职工入党,解决一些生产班组党员“空白,,问题,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有党员。
2.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落实“两推一公示”制度,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实行党员和职工代表推荐,确定为发展对象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落实新发展党员。票决制,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落实新发展党员政审制度。配合上级党委做好新发展党员预审、审批和组织员谈话等工作。
4/16
企业党委派员列席下属党支部召开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入党条件、积极分子推荐、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全部向党员、职工公开。
3.力口强宣传引导,增强广大职工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对积极要求入党的职工,指定本车间(班组)、部门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做好教育培养工作。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并经上级党委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共青团员入党一般经过团组织
第二十条党员教育培训
1.制定并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企业特点,围绕提高政治素质,对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教育;围绕激发创业热情,对党员进行形势,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企业文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围绕提高业务技能,对党员进行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培训。贴近不同岗位党员实际,突出教育培训重点,有针对性增加教育培洲内容。
2.采取脱产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充分利用班前会、集中学习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进行学习。董事长(总经理、厂长)每年至少为党员作一次形势报告。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时间,累计不少于8天。
3.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党员、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针对党员、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和思想疏导工作,把说服教育和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内部环境。
第二十一条党员管理、服务、监督
1、企业建立党员信息库,及时更新党员流入、流出等信息。建立流动党员台账,对外出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企业新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企业党组织;企业党员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或离退休后回原籍居住等,按规定将组织关系接转至流入地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对下岗失业未实现再就业的党员,实行党支部成员联系党员制度,及时掌握党员流动情况,加强日常教育管理。
5/16
对关闭破产企业党员,企业及其上级党委要主动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下岗职工党员再就业单位建立党组织的,要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再就业单位党组织;下岗职工党员自谋职业或再就业单位来建立党组织的,组织关系应转入党员居住地党组织;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到本人居住地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不能转走的,可组建临时党支部,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2.落实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生产型企业设立科技创新、质量监督、营销能手、安全生产、企业文化、维护职工权益等岗位,服务型企业设置政策宣传、安全监督、咨询服务、卫生保洁、工作能手、职工维权等岗位,窗口服务企业还应设立“泰山先锋服务台(区)”、“泰山先锋岗”、“泰山先锋车”等岗位,组织引导企业无党内和行政职务的党员上岗履责。上岗党员一般应占无职党员总数的60%以上。结合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深化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岗位承诺、党员创新创效、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服务企业改革发展。
3.企业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1—2名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岗位技能。建立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职工制度,做好接待职工工作。企业党组织督促、引导党员积极参与企业所在地或本人所居住社区组织的共建活动,参加社区党员志愿者队伍。4.每年初党员根据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际,围绕提高效率、科技创新、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扶贫济困等容,自愿提出承诺事项,党组织审核把关后进行公示,向职工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建立承诺事项台账,采取销号制度督促承诺事项落实。
5.每年结合纪念“七一”,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先锋岗。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
多方筹集资金,通过发放补贴、救助金等办法,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困难。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党员互助基金”,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度过难关。
6.企业党委统一安排部署,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基本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5年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对
6/16
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7.企业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及时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按规定足额、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费。留存党费的党委,应制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规定,单独设立账户,健全党费财务账目,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党费,并定期向企业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六章党建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企业下属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可分专业或分线划片组成授课单位,开设联合党课,由支部书记轮流备课授课。
第二十三条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企业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党内评先树优、干部奖惩任免、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引发不公的事项,都应进行公开。企业设立永久性固定公开栏,同时利用电子政务系统、互联网以及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公开形式,每月公开一次,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以党务公开带动厂务公开,健全厂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厂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提高厂务公开的实效。
第二十四条在企业建立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接访等制度,建立以“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重大决策票决、重大事项提议、质询监督落实、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及成员”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意愿表达机制,畅通党员意愿表达渠道。注意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征求党员、职工对企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建立党政领导协商沟通制度、党委会议把关定向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决策执行情况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确保党组织参与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营方针、财务预决算、资产重组、资本运作、重大改革、重要人事安排等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7/16
第二十六条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党组织对企业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党委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分别反映,使党组织的主张在企业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并把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结果反馈给党组织。
第二十七条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企业党组织按照“确定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严格组织考察、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履行职责,探索把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人才机制有效结合的方式。制定并实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坚持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制度,在企业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不断深化落实维权工作,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等活动。
第七章党建工作档案
第二十九条企业党建工作档案一般分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政联席会议、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等大类。企业下属党组织档案资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类,资料内容应齐全,充分反映各项工作情况。
第三十条统一使用A4标准塑料或纸质档案盒,档案盒正面、侧面标签统一。卷内目录使用规范格式,目录内容规范,卷内材料有页码。卷宗用纸质标准档案皮或塑料档案夹等装订。卷内材料标码与目录一致。第三十一条健全、落实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档案橱具,由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及时整理补充最新档案资料,每月对档案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整理,保证档案资料内容齐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本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
8/16
规定,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际,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第二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第三条党组织每年与上级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注重依托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建工作。制定企业党建工作任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年终进行检查、总结。企业党组织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
第四条企业党组织书记是企业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企业党建工作负总责。督促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一并抓好分工的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述职。
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车间或班组,经常到联系点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联系点党建工作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第五条围绕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创新企业党建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使企业党建工作为业主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项党建主题实践活动。
第六条企业应本着一室一用或一室多用的原则,整合办公用房资源,建立适量面积的党员活动室,保证企业党员参加集体活动的需要。党员活动室应设立标志牌,内部悬挂党旗、党建工作制度版面、有党员学习资料、党员电教设备等。
第七条党组织活动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据实在税前扣除。党组织活动经费每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根据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一般应按照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5%o列入企业财务计划。在计划范围内,日常开支由党组织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报销。遇有特殊情况需追加经费时,应经党组织会议讨论提出,由企业决策层决定。
9/16
活动经费确有困难的,有留成党费的企业上级党委可从留成党费中适当拨补。
第八条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工作时间活动与业余时间活动相结合,以业余时间为主,每月固定l天为“党建工作日”,开展党的活动,安排部署和落实党建工作。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活动,需占用工作时问的,企业应积极支持。第九条党委建制的企业,设立党务政工部门。每百名党员不少于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务工作者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党务工作、社会工作,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党小组长应是经营管理骨干或技术骨干,熟悉党务知识。选拔党务工作者,应坚持标准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双向选择、公开招聘等办法进行。党务工作者待遇不低于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水平。企业解聘党务工作者,事先应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解聘。
第三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十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企业,都应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成立党的支部,其中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100人以上的,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企业,可采取联合组建、依托组建、挂靠组建、村企合建、区域(行业)统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同时,通过招聘党员员工、发展新党员等措施,尽快壮大企业党的力量,为单独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由于季节性生产等正常原因,企业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就近合并到其他单位党组织,或与其他单位建立联合党组织;如果在6个月内能增加党员,也可以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保留党支部,但党支部不能形成决议或决定重大问题。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者非有制经济组织进行内部组织结构调整时,要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同步改建和组建党组织。
10/16
第十一条对没有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上级党组织派驻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应切实负起责任,指导企业先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建立起来,依托群众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为在企业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第十二条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目前其党组织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的,其党组织领导关系可保持不变,其它的由所在县(市、区)委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党工委负责其党组织的组建并领导其工作;在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由县(市、区)委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党工委确定有关单位或部门党组织负责其党组织组建并领导其工作。由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改制的企业,其党组织隶属关系可保持不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第十三条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第十四条党组织书记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具备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强,既善于同业主合作共事,又能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内部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推荐或选派I临时负责人,也可与业主协商同意后进行公开招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由党员业主担任的,配备负责党务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党员业主兼任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的,其直系亲属不应在党组织内兼任其他职务。业主家族成员在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数量不超过50%。企业工会主席是党员的,可以同时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是党员的,可以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第十五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企业党组织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企业党组织重大决策、党内评先树优、考核奖惩、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以
11/16
及党员和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应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建议。对各项重大决策,逐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六条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企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企业党的支部委员会或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党组织领导班子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或任命临时党组织负责人,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应广泛听取党员、职工或职工代表的意见,采取“两推一选”、“两推直选”等选举方式进行换届选举,并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差额选举的比例。具备条件的企业,逐步推行“公推直选’’等新的选举方式,公开推荐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
第十八条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于每年“七一”,前后或年底前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联系企业实际确定。
委员会全体成员少于5人的,邀请部分党员、职工代表列席。民主生活会应由专人做好记录。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十九条实施“双向培养”工程,把企业中的党员培养成优秀经营管理者和生产经营技术骨干,把优秀经营管理者和生产经营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企业应保持2—3名党组织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常数。
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条企业应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重点在科技人员、重点岗位和关键岗位、经营管理骨干中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注重向生产一线、青年职工、高学历层次职工倾斜。群众组织负责
12/16
人不是党员的,应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具备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企业发展党员间隔一般不超过两年。注意调整新发展党员分布,规模较大的企业逐步做到班组有党员、车间建支部。
2.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坚持“两推一公示’’制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对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实行“票决制”,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实行政审、预审、审批制度,确定发展对象前,党组织进行政治审查;确定预备党员,要将有关材料报县级党委管理的基层党委预审;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基层党委审批。
入党条件、积极分子推荐、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全部向党员和职工公开。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3.通过民主推优、群团推优、公开选优等方式,壮大企业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百名职工中入党积极分子应不少于2人。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落实培养教育责任制。从业员工申请在企业入党的,一般应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并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共青团员入党一般经过团组织推荐,妇女入党注意听取妇女组织意见。
第二十一条研究制定本企业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教育计划,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6天。
1.重点对党员进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战略思想教育,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等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2.按照“小型、业余、灵活、实效’’的原则,采取召开党员会、组织专题研讨、知识竞赛、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等形式,进行教育培训。
13/16
深入开展争当“泰山先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探索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手段对党员进行教育。
第二十二条党员管理、服务、监督
1.企业建立党员台账,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党员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党员城乡一体动态管理机制。对外来务工党员,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在企业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企业党组织;企业暂未建立党组织的,可临时将党员组织关系挂靠至企业所在村(社区)或工业园区党组织。对在县域内流动到企业务工的党员,落实村企互联共管制度。党员离开企业流向外地,企业党组织应督促党员在离开企业的同时,将本人组织关系接转到新务工单位党组织。
2.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生产型企业设立科技创新、质量监督、营销能手、安全生产、企业文化、职工维权等岗位,服务型企业设置政策宣传、安全监督、咨询服务、卫生保洁、工作能手、职工维权等岗位,窗口服务企业还应设立“泰山先锋服务台(区)”、“泰山先锋岗”、“泰山先锋车’’等岗位,组织引导企业无党内和行政职务的党员上岗履责。上岗党员一般应占无职党员总数的80%以上。
3.企业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每人联系1--2名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岗位技能。
4.有条件的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每年承诺为职工办1--2件实事。承诺事项通过党务公开栏、发放明白纸、内部报纸刊物等形式公示。建立承诺事项台账和销号制度,对没有按时完成的及时提醒和督促。
5.企业党组织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在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时,及时上门走访慰问。采取献爱心等多种方式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救助,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建立“党员互助基金”。
6.在上级党委领导下,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基本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每五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
14/16
分析评议活动。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章和肯内有关规定处理。
7.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及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党组织及时、准确记录党员交纳党费情况。严格党费财务制度,明确专人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足额、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费。对上级下拨的专项党费,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开支。
第六章党建工作制度
第二十三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
第二十四条对党组织的各项重大决策、党员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务管理事项、党组织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等,采取利用公开栏、召开党内会议、下发文件或通报、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向党员和职工公开。常规性工作一般每月15日公开一次,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注重以党务公开带动企业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企业党组织采取党内情况通报、党组织负责人定期接访或联系职工等形式,建立以“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重大决策票决、重大事项提议、质询监督落实、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及成员”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意愿表达机制,畅通党员意愿表达渠道。注意发挥党代表联系党员、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十六条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的工作,在把握企业正确发展方向、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推进企第二十八条党群共建制度,企业党组织注重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指导他们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支持他们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七章党建工作档案资料
15/16
第二十九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档案资料一般分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党建工作制度、主题实践活动、党群共建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管理等大类。
第三十条档案资料装订统一使用A4标准塑料或纸质档案盒,档案盒正面、侧面标签统一。有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卷内目录,查阅方便。卷宗用纸质标准档案皮或塑料档案夹等装订。卷内目录使用规范格式,卷内材料有页码。
第三十一条档案资料用专用档案橱存放,有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对所有党建工作和活动做到当时记录、随后整理、及时归档,每月对档案资料进行一次集中整理,保证档案资料内容齐全。在保存好文书档案资料的同时,注意保存照片、音像、实物、电子等各类档案。
16/16
篇十一:国有企业党委工作职责
P>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党的建设,实现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xx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公司法》、《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党委和隶属于集团公司的二级公司党委。不设党委的二级公司党总支、党支部遵照执行。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党委履行《党章》第五章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和《决定》、《通知》以及《公司法》中规定的有关职能,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和支持职代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四有”职工队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搞好党性党风教育,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集团公司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集团公司党委、子公司党委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xx观为统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围绕集团改革、管理、xx,资产保值增值和做强做大目标的实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五条集团公司党委在国资委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京内子公司党委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京外子公司党委接受集团公司党委和属地党组织双重领导,干部管理以集团公司党委为主,党建工作以属地党组织为主。
第二章党组织设置
第六条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子公司,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委。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子公司,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不足100名或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商属地党组织同意,集团公司党委批准,也可成立党委或党总支;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子公司,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支部。党委一般设委员5-9人,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人,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人。设立党委的子公司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3-5人。设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子公司配备一名兼职纪检委员。
第七条党委、纪委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两委”换届改选原则上在经营班子换届后半年内举行,每届任期4年,如需延期或提前,应报集团公司党委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党委对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条件。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熟悉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懂业务,会管理,坚持原则、严守纪律、求真务实、秉公办事、作风民主、廉洁奉公,广泛团结同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好的党务工作经验,党龄一般不少于5年。
第九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的模式,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体制。根据“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党委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和工会中的党员负责人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原则上由一人担任,配备一名副书记。纪委书记原则上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大型企业可以配备一名专职纪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分设。未设董事会的企业,可实行党委书记兼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的交叉任职模式;根据实际情况,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厂长)也可由一人担任。
第十条党委书记、副书记原则上按一正一副配备,其职级待遇和奖惩分别与本单位经营班子成员相对应。
第十一条党委换届改选的报批程序
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的换届改选,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规定执行。子公司党委换届改选,经集团公司党委同意后,按以下程序办理:京外子公司党委提出换届改选报告,报属地党组织批复;子公司按照《党章》规定,提出党委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名单,集团公司党委会同属地党组织对“两委”书记、副书记人选进行考核,由集团公司党委批复。换届选举后,“两委”委员报属地党组织备案,两委书记、副书记报属地党组织批准,选举结果同时抄报集团公司党委。选举结果如与集团公司党委批准的候选人不一致,由属地党组织与集团公司党委协商后批复。京内子公司党委换届改选,由集团公司党委按规定直接批复。两委书记、副书记任期内变动的审批程序是:集团公司党委会同属地党组织共同考核后,按照干部任免程序,由集团公司党委直接任免。任免通知抄送属地党组织。第十二条党委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干部的配备党委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可以分设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也可以设立一个党委综合部门,实行内部分工,还可以与工作性质相近的行政管理部门合署办公。根据《党章》规定设立纪委及工作机构。按照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梯次合理、善于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的复合型党务工作队伍。党委工作机构和人员必须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党务工作人员纳入企业管理人员责任考核体系,其待遇和奖惩与同一层次经营管理人员一视同仁。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岗位交流。
第三章党组织和书记职责第十三条党委主要职责(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保证企业社会主义方向。(二)紧密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对关系企业改革、管理、xx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法定程序参与和监督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保证监督企业决策者
篇十二:国有企业党委工作职责
P>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组织的任务在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的基础上,承担以下任务;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2.支持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3.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4.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基层党组织的设立1.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建立党支部。2.正式党员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下设若干党支部。3.正式党员超过100人的,设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党总支或党支部。基层党员人数不足50人或100人的,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相应设立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党委。成立党的支部、总支部、基层委员会,均需要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务干部必须具备的素质1.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强的党性原则;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群众路线、根本宗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2.思想素质: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者主义理论水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3.业务素质:熟悉党的历史,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4.作风素质:具有求真务实、廉洁从业、艰苦奋斗、联系群众、勇担责任的工作作风。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1、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2、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学习情况,督促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抓好党课教育。4、经常与本单位工会、团组织干部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经常与行政保持沟通,及时向他们反映党员、职工群众的愿望和合理化建议。6、经常与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职工群众谈心,了解他们的其思想动态和生活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7、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沟通思想,增强团结。8、做好支部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及支部委员增补工作。9、开展党内“争选创优”活动,协助行政策划和开展好本单位“争先创优“活动;做好本单位各种评选表彰的发动和申报工作。10、组织支部成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各项集体活动。11、积极引导本单位行政、职工、党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12、按要求认真填写《党支部活动手册》,及时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职责。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支部书记交托的各项任务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组织上好党课,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3、负责掌握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评选优秀党员,做好党员鉴定,填写党员名册,接转党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5、做好与党员、群众的谈心活动,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按照党章6、按标准发展新党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本单位党建工作、支部建设、职工队伍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7、积极参加和组织本支部党员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8、支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宣传委员职责1、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
见,拟定和提出宣传教育计划,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支委会的要求,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计划,经支委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2、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围绕中心工作,提出党员学习计划,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3、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带领群众学习科技和文化知识,开展有益健康的文娱和体育活动。
4、支部委托的其他工作。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1、维护党规党法,抓好党风整顿工作。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的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守党规党法的自觉性。
2、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同党内各种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3、认真调查党员违反党章、违犯党纪的案件,按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
4、受理党员的群众检举、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6、对本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
7、支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篇十三:国有企业党委工作职责
P> 党委工作部职责一、负责落实公司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及其规章制度建设。
二、负责对基层党支部《党的工作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奖惩、通报。
三、负责公司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公司中层干部的培养、考察,对其选拔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公司党委文件、报告、计划、总结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做好对基层党建、民主管理、群众工作和理想信念、形势任务教育等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和考核。
五、负责做好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管理。建立公司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做好党员、干部建档、管理及党组织年报工作。
六、负责公司党代会、党委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会议的筹备及会务工作,起草会议文件、作好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或决议,负责宣贯公司党委决议、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
七、根据公司党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和推进包括企业文化建设在内的精神文明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八、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干部队伍状况和职工思想动态,为公司党委加强和改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企业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提高民主决策水平,提供依据。
九、负责公司新闻宣传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委和公司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岗位职责
1.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党委工作部的工作。2.主抓党建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作风教育、创先争优活动,深化落实党的工作目标责任。3.负责对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四好”班子建设、创先争优等工作的开展及检查督导,做好其调查研究工作,并向党委提交调研报告;为公司党委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及改革创新建议。4.具体负责党员干部管理、中层干部的任免考察和考核。5.协助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处理党建日常工作。6.负责党委各种会议精神、主题活动的宣贯、落实和总结工作。7.完成上级党委安排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工作,在主任出差及休假期间,代行主任职责。
2.负责公司党委年度工作要点、总结、各种文件、上报文字材料的起草、呈报和下发。
3.主管对外新闻宣传、《华北西部之声》月刊的组稿、编审及发行工作。
4.协助主任做好政研会、文明单位创建和其他日常工作;制定其年度工作计划。
5.做好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及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
6.履行部门HSE管理岗位职责。7.完成党委领导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党委文件、工作计划、会议报告或纪要、重要决议、调研提纲和信函、通知等的起草。
2.列席参加党委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参与各项主题活动的筹备工作,做好会议、活动记录。
3.根据党委要求制定党委中心学习组理论学习计划。4.根据党委要求,编发党建政工简报、信息参考资料。5.负责党内文件、简报的收发、登记、传阅、借阅、保管、归档工作。6.负责公司党委印章的管理和使用。7.完成公司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帮助基层党支部按时换届改选。
2.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督促基层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3.帮助基层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并按组织程序履行新党员发展手续。
4.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5.负责党员信息库的维护和党内年报的统计及呈报工作。6.负责发展党员材料的归集、整理、造册和归档移交工作。7.负责党员民主评议材料、党支部(总支)工作手册、党组织重大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8.检查和考核基层党支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9.参与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和政工职称材料的审核。10.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干事岗位职责
1.协助党委工作部负责人和组织主管做好干部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
2.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党员发展规划并予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基层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
3.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督促基层党支部按照《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开展活动。
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新发展党员的考察、谈话、入党材料的审核。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5.协助主管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及党员信息库的维护和党内年报的统计及呈报。
6.参与中层干部的考察、任免、考核、培训和管理。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主管岗位职责
1.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宣传党中央、中石化党组、华北局党委精神,传达西部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要求。
2.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做好不同时段的重点工作、先进典型宣传报道。
3.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征集企业月刊稿件,承担重要宣传文稿的撰写。
4.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配合公司领导,接待、安排有关新闻单位的采访。多方调动基层兼职通讯员的积极性,培训、提高通讯员的写作能力和水平。
5.做好对公司重大活动和生产经营、科技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成果、先进典型的摄影、录相和宣传报道工作。
6.负责公司三个文明建设重要文字资料、新闻图片的收集管理、归档。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干事岗位职责
1.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宣传党中央、中石化党组、华北局党委精神,贯彻西部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要求。
2.做好对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进展、成就和突出事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
3.做好重要新闻图片和视听资料的收集管理、内外新闻上稿统计、稿酬发放等工作。
4.配合主管领导、做好通联工作、每年组织1-2期通讯员培训班,扎实推进专(兼)职宣传报道队伍建设。
5.负责党报及各种相关书刊杂志的订购、发放工作。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层党支部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落实公司党委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生产经营中心、服务全体干部职工,为企业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增添力量。
二、努力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团结带领本单位职工,高标准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全力抓好“三基”工作,持续推进HSE管理,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施工作业水平。
四、在深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同时,努力健全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六、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坚持党建带团建、带工建,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积极作用。
八、抓好各种主题活动,注重实际工作创新。要紧紧围绕公司和本单位工作中心及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好形势任务政策教育;每年开展一项基层党建主题活动,抓好先进典型选树,推动党支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九、持之以恒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政治免疫力。
十、完成公司党委临时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基层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党委领导下,以生产经营为中心,抓好所在单位(机关)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2.根据党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分析掌握党内外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确保队伍和谐稳定、战斗力强。4.抓好党务公开、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5.积极推进“四好”班子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6.负责所在单位包括党建工作、“三基”、HSE工作在内的规章制度建设,以期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体制机制。7.参与所在单位生产经营等重大问题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单位行政领导正确行使职权。8.经常听取同级工会、共青团支部的工作汇报,帮助、指导、支持其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积极作用。9.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轮休或出差时,代行其职责,主持单位全面工作。10.负责做好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分工的具体工作。11.完成公司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栏目最新:
- 农村留守儿童社交焦虑的影响机制研究2024-09-18
- 扫码时代,让法治为老人留个慢窗口2024-09-18
- 心守一抹暖阳,静待一树花开2024-09-18
- 什么是低空经济2024-09-18
- 大数据环境下基于职住地识别的公交通勤...2024-09-18
- 外耳道恶性增生性外毛根鞘瘤1例2024-09-18
- 纳米金刚石及其衍生物在烃类转化中的研...2024-09-18
- 云南茂租铅锌矿床地质地球化学特征及成...2024-09-18
- 公路用胶粘剂制备与工程造价应用研究2024-09-18
- T淋巴细胞亚群检测,帮助了解你的免疫力202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