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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12篇)

发布时间:2023-01-06 21:45:03 来源:网友投稿

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12篇)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楼继伟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12篇),供大家参考。

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12篇)

篇一: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楼继伟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立足全局、面向未来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中央科学把握现代国家发展规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了改革开放的关键环节,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财政制度安排体现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制度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财税体制历经多次调整,大体上经历了从“统收统支”到“分灶吃饭"的包干制,再到“分税制"的沿革历程。其中,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是我国财政制度建设的里程碑,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建立及其后的调整、完善和稳健运行,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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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好的基础,充分调动了地方、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了政府财力增强与经济高速增长的双赢目标,增强了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对推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对外开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尤其是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有些还相当尖锐。比如,在经济领域,转变发展方式进展缓慢,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矛盾突出;在社会领域,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公共服务滞后、均等化程度不高,教育、医疗、社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在资源环保领域,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问题十分严重等。这些发展中出现的阶段性问题,从机制上看,都与现行财税体制改革不到位、不适应有一定关系。

  从财政自身看,随着国内外形势和我国发展阶段的变化,现行财税体制的制度优势正在削弱.主要表现为,一是预算管理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有效性和透明度不够,预算管理偏重收入,支出预算约束偏软,不利于依法治税和人大监督。二是税收制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改革、转型的新形势,特别是在解决产能过剩、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方面的功能较弱,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不利于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环境建设。三是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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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等问题,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项目过多,规模过大,资金分散,常有配套,不利于建设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加剧,加之支出结构固化僵化,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居高不下,财政赤字和债务风险加速积聚,财政中长期可持续面临严峻挑战。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健全现代国家治理结构、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我们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一重大任务,在中央统一指挥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以现行体制为基础,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建设公平统一市场、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税体制机制。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需要处理好以下关系:一是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既要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二是处理好推进改革与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关系,坚持以改革促发展,通过发展解决改革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三是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四是处理好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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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和分步实施的关系,在确定方向、增强协同性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各项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五是处理好财税改革与相关配套改革的关系,实现各项改革的全面协同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建立完整、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现代政府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及其三者的有机衔接、相互制衡是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当前要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和制度建设.(一)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根据现行预算法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预算审批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三个方面内容,但核心是收支平衡,而不是支出规模与政策,客观上容易带来预算执行“顺周期”问题.也就是说,当经济下行时,一些财税部门为了完成收入任务可能收“过头税”,造成经济“雪上加霜";而经济过热时,财税部门完成收入任务后又容易搞“藏富于民”,该收不收,造成经济“热上加热”,这既不利于依法治税,也会影响政府“逆周期"调控政策效果。因此,《决定》明确提出:“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与此同时,收入预算将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这是我国预算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必将有利于加强人大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也有利于改善政府宏观调控,促进依法治税.(二)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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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审核重点由财政收支平衡状态向支出政策拓展后,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为预期性,预算执行结果有别于预算预期的平衡状态将成常态,特别是年度预算赤字可能突破,要进一步严格规范超收收入的使用管理,原则上不安排当年支出。年度预算执行超赤字,要建立跨年度弥补机制。为确保财政的可持续,全国年度总赤字规模应设置一定的警戒线。为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还应抓紧研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可先编制财政三年滚动规划,实现逐年更新滚动管理,逐步强化三年滚动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三)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机制《决定》明确提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据统计,目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GDP挂钩的重点支出涉及7类、l5项规定.其中,由相关法律规定的支出挂钩机制包括教育、科技、农业3个领域,由国家中长期规划和中央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挂钩机制包括文化、医疗卫生、社保、计划生育等4个领域.2012年仅财政安排的上述7项与财政收支增速或生产总值挂钩的重点支出即占全国财政支出的48%.支出挂钩机制在特定发展阶段为促进上述领域的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不可避免地导致财政支出结构固化僵化,肢解了各级政府预算安排,加大了政府统筹安排财力的难度,而且不符合社会事业发展规律,容易引发攀比,部分领域甚至出现财政投入与事业发展“两张皮”“钱等项目"“敞口花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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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是造成专项转移支付过多,预算管理无法全面公开,资金投入重复低效的重要原因.清理规范一般不采取挂钩机制,有利于增强财政投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实事求是地推进清理规范工作,并继续把这些领域作为重点予以优先安排,确保有关事业发展正常投入。

  (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政府间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种形式。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专项转移支付主要解决外部性、中央地方共同支出责任以及实现中央特定目标等问题。当前我国转移支付制度不尽完善,尤其是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杂、资金分散、配套过多,影响政策目标实现与重大改革的实施效率.必须按照中央要求,下大力气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一是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更好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促进地区间财力均衡,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中央出台减收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二是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大幅度减少转移支付项目,归并重复交叉的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对保留的专项进行甄别,属于地方事务且数额相对固定的项目,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时清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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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由于长期存在储蓄率过高、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在发展转型期,地方政府性债务不断积聚,规模庞大,增长较快。国务院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取得一定效果,但仍有部分地方债务余额超过当地综合财力,并已出现债务逾期。为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决定》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这意味着建立起在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基础上,地方发债的管理体制.(六)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预算公开本质上是政府行为的透明,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需要,也是依法行政、防范财政风险的需要.推进预算公开,要借鉴国际经验,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注重顶层设计、明确实施步骤,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逐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对预算公开的监督检查,逐步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三、建设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税收是政府收入的基本形式,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现阶段,深化税制改革需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有利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调节社会财富分配、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二是坚持税费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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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增有减,保持宏观税负相对稳定。既要考虑保障国家事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正常需要,适当集中财力,也要充分考虑有关方面特别是企业和居民的承受能力。三是有利于培育地方主体税种,调动地方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和自主性.四是尽可能不开征新税种,适当简并现有税种与税率,税制设计尽可能简单透明,减少自由裁量权,降低征管成本。五是加快税收立法步伐,推进依法治税.

  (一)进一步发挥消费税的调节功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现行消费税制度仍存在征收范围较窄、课税环节单一且靠前、税基偏小、税率结构欠合理等问题,对消费行为调控作用总体偏弱,迫切需要进行改革.消费税改革的重点是,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适当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将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等纳入征税范围;调整征收环节,弱化政府对生产环节税收的依赖,促进解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问题,努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调整部分税目税率,进一步有效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二)加快房产税立法,推进房产税改革房产税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并已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推进房产税改革,不仅是实现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完善我国税收制度,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居民形成合理的住房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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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也有利于为地方政府提供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房产税改革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直受到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要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要求,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认真总结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立税清费,适当减轻建设、交易环节的税费负担,提高保有环节的税收。

  (三)加快资源税改革从经济发展角度考察,资源税从量计征,极易造成税负水平偏低,难以发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作用,改革迫在眉睫。重点是推进煤炭等重要矿产品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相关收费基金:适当提高其他仍实行从量计征的资源品目税额标准,进一步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四)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为发挥税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调控作用,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按照正税清费、循序渐进、合理负担、有利征管的原则,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税率设计要综合考虑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实际治理成本、环境损害成本和收费实际情况等因素,由全国人大立法后开征。(五)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改革的方向是,按照税收中性原则,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立符合产业发展规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消除重复征税问题,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激发企业活力,推进产业转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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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与商业模式创新。今后,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全面实行“营改增"的基础上,适时将其他服务行业分步纳人改革范围,实现“十二五”完成“营改增”的改革目标.同时,适当简化税率,逐步实现对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出口适用零税率。

  (六)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决定》明确提出:“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各种税收优惠区林立,已批准或正在申请待批的优惠政策几乎涵盖了全国所有省份;有些地方政府或财税部门执法不严或出台“土政策”,甚至通过税收返还等方式变相减免税收,制造政策“洼地”。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不利于实现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影响了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环境建设,不符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我们将认真贯彻《决定》要求,对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提出意见.四、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事权划分是现代财政制度有效运转的基础。只有在明晰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基础上,才能界定各级政府间的支出责任。明确划分政府间财政收入,再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调节上下级政府的财力余缺,补足地方政府履行事权存在的财力缺口,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一)完善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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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中央地方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制约市场统一、司法公正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表现为:一些应由中央负责的事务交给地方承担,如涉及国家安全的国际界河保护与跨流域大江大河治理、涉及市场公正统一的跨区域司法管理等;一些适宜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承担了较多的支出责任,如一些应由县乡承担的支出项目中央也安排了补助;中央和地方职责交叉重叠、共同管理的事项较多,包括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等.

  这种状况客观上造成地方承担了一些不适合承担的事务,而中央不得不通过设立大量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对地方给予补助。2012年,我国中央财政本级支出只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5%,这一指标在英国、美国和日本分别为73%、54%和42%,经合组织国家平均为46%。与世界上的经济大国相比,我国中央政府直接支出比重明显偏低,应由中央行使的事权过多下放由地方管理.这种格局不仅容易造成资金分配“跑部钱进”“撒胡椒面”现象,而且容易造成中央部门通过资金安排不适当干预地方事权,影响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还会造成地方承担中央事权与地方的积极性不一致,导致执政行为不当,影响市场统一、公正。

  贯彻落实《决定》要求,应立足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信息的复杂性和不对称性以及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一是适度加强中央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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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等关系全国政令统一、维护统一市场、促进区域协调、确保国家各领域安全的重大事务,集中到中央,减少委托事务,以加强国家的统一管理,提高全国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将具有地域管理信息优势但对其他区域影响较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如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没维护等作为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三是区域性公共服务为地方事权。将地域信息性强、外部性弱并主要与当地居民有关的事务放给地方,调动和发挥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区域公共服务的需要。四是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在明晰事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央承担中央事权的支出责任,地方承担地方事权的支出责任,中央和地方按规定分担共同事权的支出责任。中央可以通过安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的支出责任委托给地方承担。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在法规明确规定前提下,中央对财力困难的地区进行一般性转移支付,省级政府也要相应承担起均衡区域内财力差距的责任,建立健全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

  (二)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2003—2012年的l0年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年均为52%左右,最高年份曾达到56%。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以后,需要相应调整政府问收入划分.为此,《决定》提出,“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这一要求,综合考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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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地方政府承担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实际情况,既有利于保证中央履行职能和实施重大决策,又有利于保障地方既得利益,培育地方主体税种,调动地方积极性。这有利于形成改革共识,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贯彻落实《决定》要求,要根据税种属性特点,遵循公平、便利和效率等原则,合理划分税种,将收入周期性波动较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易转嫁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将其余具有明显受益性、区域性特征、对宏观经济运行不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税种划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以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为实现“五位一体”的全面小康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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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楼继伟《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立足全局、面向未来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中央科学把握现代国家发展规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了改革开放的关键环节,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财政制度安排体现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制度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财税体制历经多次调整,大体上经历了从“统收统支”到“分灶吃饭"的包干制,再到“分税制"的沿革历程.其中,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是我国财政制度建设的里程碑,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建立及其后的调整、完善和稳健运行,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充分调动了地方、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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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财力增强与经济高速增长的双赢目标,增强了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对推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对外开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尤其是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有些还相当尖锐.比如,在经济领域,转变发展方式进展缓慢,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矛盾突出;在社会领域,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公共服务滞后、均等化程度不高,教育、医疗、社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在资源环保领域,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问题十分严重等。这些发展中出现的阶段性问题,从机制上看,都与现行财税体制改革不到位、不适应有一定关系。从财政自身看,随着国内外形势和我国发展阶段的变化,现行财税体制的制度优势正在削弱。主要表现为,一是预算管理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有效性和透明度不够,预算管理偏重收入,支出预算约束偏软,不利于依法治税和人大监督.二是税收制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改革、转型的新形势,特别是在解决产能过剩、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方面的功能较弱,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不利于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环境建设.三是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项目过多,规模过大,资金分散,常有配套,不利于建设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和推进基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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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服务均等化.四是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加剧,加之支出结构固化僵化,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居高不下,财政赤字和债务风险加速积聚,财政中长期可持续面临严峻挑战.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健全现代国家治理结构、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我们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一重大任务,在中央统一指挥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以现行体制为基础,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建设公平统一市场、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税体制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需要处理好以下关系:一是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既要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二是处理好推进改革与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关系,坚持以改革促发展,通过发展解决改革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三是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四是处理好总体设计和分步实施的关系,在确定方向、增强协同性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各项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五是处理好财税改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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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配套改革的关系,实现各项改革的全面协同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建立完整、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现代政府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及其三者的有机衔接、相互制衡是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当前要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和制度建设.

  (一)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根据现行预算法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预算审批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三个方面内容,但核心是收支平衡,而不是支出规模与政策,客观上容易带来预算执行“顺周期"问题.也就是说,当经济下行时,一些财税部门为了完成收入任务可能收“过头税",造成经济“雪上加霜”;而经济过热时,财税部门完成收入任务后又容易搞“藏富于民",该收不收,造成经济“热上加热",这既不利于依法治税,也会影响政府“逆周期”调控政策效果。因此,《决定》明确提出:“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与此同时,收入预算将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这是我国预算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必将有利于加强人大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也有利于改善政府宏观调控,促进依法治税。(二)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预算审核重点由财政收支平衡状态向支出政策拓展后,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为预期性,预算执行结果有别于预算预期的平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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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成常态,特别是年度预算赤字可能突破,要进一步严格规范超收收入的使用管理,原则上不安排当年支出.年度预算执行超赤字,要建立跨年度弥补机制。为确保财政的可持续,全国年度总赤字规模应设置一定的警戒线.为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还应抓紧研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可先编制财政三年滚动规划,实现逐年更新滚动管理,逐步强化三年滚动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可持续性。(三)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机制

  《决定》明确提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据统计,目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GDP挂钩的重点支出涉及7类、l5项规定。其中,由相关法律规定的支出挂钩机制包括教育、科技、农业3个领域,由国家中长期规划和中央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挂钩机制包括文化、医疗卫生、社保、计划生育等4个领域。2012年仅财政安排的上述7项与财政收支增速或生产总值挂钩的重点支出即占全国财政支出的48%。支出挂钩机制在特定发展阶段为促进上述领域的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不可避免地导致财政支出结构固化僵化,肢解了各级政府预算安排,加大了政府统筹安排财力的难度,而且不符合社会事业发展规律,容易引发攀比,部分领域甚至出现财政投入与事业发展“两张皮”“钱等项目"“敞口花钱"等问题。这也是造成专项转移支付过多,预算管理无法全面公开,资金投入重复低效的重要原因.清理规范一般不采取挂钩机制,有利于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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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财政投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实事求是地推进清理规范工作,并继续把这些领域作为重点予以优先安排,确保有关事业发展正常投入。

  (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政府间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种形式.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专项转移支付主要解决外部性、中央地方共同支出责任以及实现中央特定目标等问题。当前我国转移支付制度不尽完善,尤其是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杂、资金分散、配套过多,影响政策目标实现与重大改革的实施效率.必须按照中央要求,下大力气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一是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更好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促进地区间财力均衡,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中央出台减收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二是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大幅度减少转移支付项目,归并重复交叉的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对保留的专项进行甄别,属于地方事务且数额相对固定的项目,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时清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五)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由于长期存在储蓄率过高、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在发展转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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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政府性债务不断积聚,规模庞大,增长较快。国务院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取得一定效果,但仍有部分地方债务余额超过当地综合财力,并已出现债务逾期.为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决定》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这意味着建立起在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基础上,地方发债的管理体制。

  (六)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预算公开本质上是政府行为的透明,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需要,也是依法行政、防范财政风险的需要.推进预算公开,要借鉴国际经验,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注重顶层设计、明确实施步骤,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逐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对预算公开的监督检查,逐步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

  三、建设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税收是政府收入的基本形式,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现阶段,深化税制改革需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有利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调节社会财富分配、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二是坚持税费联动,有增有减,保持宏观税负相对稳定.既要考虑保障国家事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正常需要,适当集中财力,也要充分考虑有关方面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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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企业和居民的承受能力。三是有利于培育地方主体税种,调动地方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和自主性。四是尽可能不开征新税种,适当简并现有税种与税率,税制设计尽可能简单透明,减少自由裁量权,降低征管成本。五是加快税收立法步伐,推进依法治税.(一)进一步发挥消费税的调节功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现行消费税制度仍存在征收范围较窄、课税环节单一且靠前、税基偏小、税率结构欠合理等问题,对消费行为调控作用总体偏弱,迫切需要进行改革。消费税改革的重点是,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适当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将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等纳入征税范围;调整征收环节,弱化政府对生产环节税收的依赖,促进解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问题,努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调整部分税目税率,进一步有效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二)加快房产税立法,推进房产税改革房产税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并已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推进房产税改革,不仅是实现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完善我国税收制度,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居民形成合理的住房消费,也有利于为地方政府提供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房产税改革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直受到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要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要求,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认真总结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立税清费,适当减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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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环节的税费负担,提高保有环节的税收。(三)加快资源税改革

  从经济发展角度考察,资源税从量计征,极易造成税负水平偏低,难以发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作用,改革迫在眉睫.重点是推进煤炭等重要矿产品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相关收费基金:适当提高其他仍实行从量计征的资源品目税额标准,进一步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四)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为发挥税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调控作用,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按照正税清费、循序渐进、合理负担、有利征管的原则,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税率设计要综合考虑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实际治理成本、环境损害成本和收费实际情况等因素,由全国人大立法后开征。(五)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改革的方向是,按照税收中性原则,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立符合产业发展规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消除重复征税问题,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激发企业活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与商业模式创新.今后,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全面实行“营改增”的基础上,适时将其他服务行业分步纳人改革范围,实现“十二五"完成“营改增"的改革目标。同时,适当简化税率,逐步实现对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出口适用零税率.(六)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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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明确提出:“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各种税收优惠区林立,已批准或正在申请待批的优惠政策几乎涵盖了全国所有省份;有些地方政府或财税部门执法不严或出台“土政策",甚至通过税收返还等方式变相减免税收,制造政策“洼地”。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不利于实现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影响了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环境建设,不符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我们将认真贯彻《决定》要求,对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提出意见.

  四、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事权划分是现代财政制度有效运转的基础.只有在明晰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基础上,才能界定各级政府间的支出责任。明确划分政府间财政收入,再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调节上下级政府的财力余缺,补足地方政府履行事权存在的财力缺口,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一)完善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目前,我国中央地方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制约市场统一、司法公正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表现为:一些应由中央负责的事务交给地方承担,如涉及国家安全的国际界河保护与跨流域大江大河治理、涉及市场公正统一的跨区域司法管理等;一些适宜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承担了较多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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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如一些应由县乡承担的支出项目中央也安排了补助;中央和地方职责交叉重叠、共同管理的事项较多,包括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等。这种状况客观上造成地方承担了一些不适合承担的事务,而中央不得不通过设立大量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对地方给予补助.2012年,我国中央财政本级支出只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5%,这一指标在英国、美国和日本分别为73%、54%和42%,经合组织国家平均为46%。与世界上的经济大国相比,我国中央政府直接支出比重明显偏低,应由中央行使的事权过多下放由地方管理。这种格局不仅容易造成资金分配“跑部钱进"“撒胡椒面”现象,而且容易造成中央部门通过资金安排不适当干预地方事权,影响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还会造成地方承担中央事权与地方的积极性不一致,导致执政行为不当,影响市场统一、公正。贯彻落实《决定》要求,应立足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信息的复杂性和不对称性以及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一是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等关系全国政令统一、维护统一市场、促进区域协调、确保国家各领域安全的重大事务,集中到中央,减少委托事务,以加强国家的统一管理,提高全国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将具有地域管理信息优势但对其他区域影响较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如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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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维护等作为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三是区域性公共服务为地方事权。将地域信息性强、外部性弱并主要与当地居民有关的事务放给地方,调动和发挥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区域公共服务的需要.四是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在明晰事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央承担中央事权的支出责任,地方承担地方事权的支出责任,中央和地方按规定分担共同事权的支出责任。中央可以通过安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的支出责任委托给地方承担.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在法规明确规定前提下,中央对财力困难的地区进行一般性转移支付,省级政府也要相应承担起均衡区域内财力差距的责任,建立健全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二)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2003-2012年的l0年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年均为52%左右,最高年份曾达到56%.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以后,需要相应调整政府问收入划分。为此,《决定》提出,“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这一要求,综合考虑了我国地方政府承担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实际情况,既有利于保证中央履行职能和实施重大决策,又有利于保障地方既得利益,培育地方主体税种,调动地方积极性.这有利于形成改革共识,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贯彻落实《决定》要求,要根据税种属性特点,遵循公平、便利和效率等原则,合理划分税种,将收入周期性波动较大、具有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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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易转嫁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将其余具有明显受益性、区域性特征、对宏观经济运行不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税种划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以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为实现“五位一体”的全面小康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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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目前我国中央财政的集中程度并不高国际上英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等国家中央财政收入比重都在70以上美国常规年份也在65左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主要是在保持中央与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变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遵循公平便利效率等原则考虑税种属性和功能将收入波动较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

  现代财政制度

  一、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就是健全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科学的可持续的财政制度。总体来讲,体系上要统一规范,即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公平统一、调节有力的税收制度,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功能上要适应科学发展需要,更好地发挥财政稳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调节分配、保护环境、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职能;机制上要符合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包括权责对等、有效制衡、运行高效、可问责、可持续等一系列制度安排。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着眼全面深化改革全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大任务,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从逻辑看,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基础、要先行;收入划分改革需在相关税种税制改革基本完成后进行;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需要量化指标并形成有共识的方案。整体改革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2014、2015两年是关键。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取得决定性进展,税制改革在立法、推进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基本达成共识,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原则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的6句话、24个字展开:一是完善立法。树立法治理念,依法理财,将财政运行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是明确事权。合理调整并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促进各级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三是改革税制。优化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地方税体系,坚持清费立税,强化税收筹集财政收入主渠道作用。改进税收征管体制。四是稳定税负。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保持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基本稳定,合理控制税收负担。五是透明预算。逐步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推进民主理财,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六是提高效率。推进科学理财和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体实施时应坚持以下原则: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兼顾效率与公平、统筹当前与长远利益、坚持总体设计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坚持协同推进财税与其他改革。四、预算改革瞄准“七项任务”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主要从七方面推进:以推进预算公开为核心,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研究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五、把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放在预算改革首位预算公开本质上是政府行为的透明,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需要,也是依法行政、防范财政风险的需要。我们常说,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怎么让群众能看懂、社会能监督?提高透明度是最有效的途径。目前,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围绕建立透明预算制度,要完善全口径预算,增强预算的完整性,并推进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之间的统筹;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

  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和内容,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六、六大税种引领税制改革完善税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改革目标是按照税收中性原则,建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一步营改增范围将逐步扩大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各个领域,“十二五”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目标,相应废止营业税制度,适时完成增值税立法。完善消费税制度。调整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改进征收环节,增强消费税的调节功能。加快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水流、森林、草原、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按照重在调控、清费立税、循序渐进、合理负担、便利征管的原则,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进一步发挥税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由人大常委会牵头,加强调研,立法先行,扎实推进。探索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抓紧修订《税收征管法》等。七、明确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政府间事权划分是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制度安排。从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看,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是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的前提。目前我国中央财政的集中程度并不高,国际上英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等国家,中央财政收入比重都在70%以上,美国常规年份也在65%左右。

  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主要是在保持中央与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变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遵循公平、便利、效率等原则,考虑税种属性和功能,将收入波动较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将地方掌握信息比较充分、对本地资源配置影响较大、税基相对稳定的税种,划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收入划分调整后,地方形成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通过税收返还方式解决。此外,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要充分考虑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信息的复杂性和不对称性以及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根据这样的原则,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的事项集中到中央,减少委托事务,通过统一管理,提高全国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将区域性公共服务明确为地方事权;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在明晰事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中央可运用转移支付机制将部分事权的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

篇四: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考与实践

  摘要:财政是国家治理的根底和重要支柱。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要求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预算公开、加强预算执行、标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财政体系改革不断深人。本文针对政府会计制度的运行现状、存在的问题等做了分析,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以及行政事业单位面临的会计改革新形势和新需求,秉持战略思维和大局意识,运用新开展理念、矛盾论等理论,研究探索并提出四项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思考实践中图分类号:F810.6文献标识码:A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贯彻新开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财政体系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在新的形势下,立足国情,借鉴国际经验,需要加快推进财政改革。财政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预算标准化、透明化、标准化,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是财政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其重点是建立现代化政府会计体系。在推行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过程中,坚持以__经济思想为指导,最首要的是要坚持新开展理念对推行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价值引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开展理念,是__经济思想的“理论灵魂〞,是政府会计改革过程中的理论依据、集中表达了开展思路、方向和着力点。1我国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1.1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不系统__总书记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开展理念,是指导新时代我国经济开展和财政管理改革的核心理念。而现行行政事业单位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信息不开放、资源不共享,是制约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管理改革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因素。究其原因主要由于目前我国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主要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对于政府资产负债家底、政府运行本钱等无法准确、完整反映,难以满足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信息需求。另外,现行政府财务报告没有按经济分类披露费用信息,也没有披露本年预算结余和本年盈余的差异调节过程等,导致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不完整、内容不充分、缺乏透明度,不利于全面反映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情况,无法满足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决策有用性的要求。因此,需要建立科学、标准、透明、可理解、看得懂、可监督、可评价的会计标准体系,建立适度别离又相互衔接的会计标准体系。将反映政府预算执行的预算会计和决算报告功能,与反映政府财务信息的财务会计与财务报告功能分开。同时,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和财务会计要素、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又相互关联、相互补充,全面、清晰地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是政府会计改革的必然趋势。1.2政府所持资产家底不明晰国有资产是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保障政权运转及提供公共效劳的物质根底,也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资产管理是政府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但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权责发生制并未全面引入,资产核算范围不够全面,核算方法也不够科学,不能真实客观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消耗情况,资产规模和数量信息失真,不利于揭示各级政府的“家底〞。一段时期以来,在行政和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管理根底薄弱、监管手段缺乏、产权关系不清晰、产权管理意识薄弱等问题,不仅影响了财政资产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也不利于维护国有资产的平安完整。目前,我国经济开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存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因此,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成为十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表象来看,政府会计制度侧重会计实务操作改革,但改革深层次的目标是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反映全面、清晰的政府财

  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因此,只有抓住改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客观分析问题,正确解决问题。而完整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情况,准确反映政府的運行本钱与费用,准确考核部门公共效劳的本钱消耗和效率水平,准确反映政府资产的全面信息,实施绩效管理,客观准确地摸清“家底〞,才是改革的“牛鼻子〞。1.3核算根底落后于经济开展政府会计是中国经济体系的一局部,也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一个方面,政府会计每一次改革都有它的历史背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入,以收付实现制为根底的政府会计制度己远远不能满现实需求,如果继续执行,必然对财政制度改革乃至经济健康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目前来看,权责发生制真正超越了现金流概念,能够在全面受托责任根底上实施预算管理;真正以竞争方法去实现绩效目标的最大化,更有效地进行资源管理,更合理地评价运行绩效,更科学地进行长期战略决策,以增强政府的持续运营能力。纵观我党和我国的开展历史,但凡坚持了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就能取得革命和建设的胜利,反之就会犯大错误。科学标准的会计核算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根底,是信息透明、配置资源、绩效评价、监督和稳定可持续开展的数据支撑。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对现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进行改革,这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表达,也是毛泽东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开展规律的重要表达缺乏有效可比性现阶段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会计信息科学、完整、有效,为更好地发挥效劳型政府职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支撑。而现行政府会计领域多种会计制度并存,核算口径也不一致,缺乏统一、科学、标准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造成会计信息可比性不高,同样业务的行政和事业单位不同的会计标准,不同的会计政策,导致通过逐级汇总、调整编制的部门决算缺乏全面性、相关性和可比性。无法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标准、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提供根底支撑,更无法满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要求。2推行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举措相较于现行制度,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统一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建立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别离又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强化了政府财务会计功能,对政府资产负债范围重新界定等方面迈出了积极有益的一步。科学、稳步推行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是充分发挥新制度优越性和合理性的必要之举。2.1转变理念是前提,为改革提供思想支持事物是变化开展的,固步自封不能适应时代开展需要和国家整体改革形势。政府会计改革不仅是会计处理核算方式的变革,还会给行政事业单位带来全方位的变革。权责发生制的实行,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本钱管理,强化行政事业单位“本钱费用观〞,奠定了行政事业单位本钱费用核算的根底。因此,这项改革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情,还需要单位领导、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信息系统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工程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对外投资管理等〕共同参与,协同推进政府会计制度在本单位落地实施。有关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转变理念,形成共识,深刻领会政府会计改革的背景和意义,准确把握政府会计准那么制度的目标、任务、创新和突破,才能正确认识和理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才能有针对性地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催促检查。2.2摸清家底是关键,为改革提供根本支持以摸清资产家底作为推行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切入点,抓住改革的主要矛盾,逐渐开展,逐步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财政管理的重要根底和有机组成局部。产权管理、资产清查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是产权管理的一项根底性工作。通过产权

篇五: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根底和重要支柱。以此为改革目标,未来财税体制改革的战略方向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具体包括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现代税收制度以及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通过财税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公民与公权的关系,从而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关键词财税改革;现代财政制度;国家治理能力一、财政是国家治理的根底和重要支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财政进行了重新定位。由过去把财政看作是政府治理经济的重要手段,转变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根底和重要支柱。这是对财政职能作用的重要论断,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一〕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和保障国家治理体系作为一个制度体系,包括了经济治理、政治治理、社会治理、文化治理、生态治理、政党治理等多个领域,以及基层、地方、全国乃至区域与全球治理中的国家参与等多个层次的制度体系。任何国家治理活动都离不开财政的支持,因此,斯密在?国富论?中称财政为“庶政之母〞。同时国家治理的所有活动也都反映到财政改革开展过程中,稳固、平衡、强大的财政是强国富民的基石和保障。〔二〕财政制度安排直接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我国目前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这也是市场经济的一个永恒话题。无论从西方成熟市场经济的开展历程看,还是从重商主义、古典学派、凯恩斯学派到新自由主义学派和新凯恩斯学派等经济理论开展来看,其开展的主线就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我国从十四大确立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来,一直在探索的也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财政制度正是政府作用于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要想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又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就必须制定科学的财政制度。〔三〕财政制度设计影响国家治理的效果财政制度设计直接关系到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这些关系处理得是否恰当,直接决定着国家治理的效果。一方面,科学的财政制度设计可以缓解收入差距过大的矛盾,可以促进落后地区的社会经济开展,可以提供更加符合社会公众需求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效劳。另一方面,科学的财政制度设计可以通过合理分配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与事权,提高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从而提高国家治理的效率。〔四〕财政政策是实现国家治理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宏观调控是中央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而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是经济的和法律的。就经济手段来说,主要有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两种,但结合我国国情,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远不如财政政策有效。国家通过预算、税收、公债、补贴等手段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确保我国经济健康平稳开展。因此科学的财政政策有助于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二、财税体制改革的战略方向——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未来财税体制改革的战略方向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包括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建立现代税收制度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一〕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根底。2021年,我国全口径决算的4类主要政府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突破了20万亿元,到达21.8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8%,预计2021年将到达22.6万亿元。这么庞大的政府收入没有一个科学的预算制度显然不行。未来建立现代预算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构建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机制,包括建立跨年度弥补超预算赤字的机制和中长期重大事项科学论证机制。目前我国的预算制度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预算,其核心是收支平衡,而且是年度内的收支平衡。在

  预算执行过程中直接带来一些问题。如顺经济周期的问题,即在经济状况好的年份,税源充足,但收入预算不会改变,因此会出现应收不收的情况。相反在经济形势不好的年份,为了完善收入预算,却出现了收过头税的现象。这种现象显然和财政作为经济开展的自动稳定器的作用是相背离的。再如年底突击花钱的问题。因为实行的是年度预算,财政节余也不能归所在地区和单位,因此年底突击花钱的问题非常突出。针对这些问题,今后改革的方向,一是要建立跨年度的收支平衡预算,关键是要硬化支出预算约束,而收入预算那么要从约束性转为预期性。二是要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2.延伸预算管理环节。当前在预算管理环节上存在着重“编制〞,轻“执行〞的问题,因此需要延伸预算管理环节,对预算实行全过程管理。3.清理现有“支出挂钩〞规定。目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GDP挂钩的重点支出涉及7类15项规定,主要包括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医疗卫生、社保和方案生育。2021年财政安排的这7类重点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48%。支出挂钩机制在特定开展阶段,促进了农业、教育、文化、社保等领域的开展,但不可防止导致财政支出结构固化僵化,肢解了各级政府预算安排,加大了政府统筹安排财力的难度,出现局部领域财政投入与事业开展“两张皮〞“钱等工程〞“敞口花钱〞等问题,也是造成专项转移支付过多、资金投入重复低效的重要原因。4.实行全面标准、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目前我国的预算包括一般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局部,但只有一般收支预算较为标准,而其他三局部的预算还有不标准的地方。而就公开、透明来看,目前也做得不够。一方面,目前的公开还只是结果的公开,还没有做到过程的公开,公开应包括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审计〕、决算结果等全过程的公开。另一方面,目前公开的明细程度也还不够。目前我国的政府预算科目设置了4个级别的指标,分别是“类〞“款〞“项〞“目〞。目前有些预算支出工程按三中全会要求到达了“项〞,但也还有不少预算支出工程只明细到“款〞,使预算进一步透明化势在必行。〔二〕建立现代税收制度未来推进税制改革应根据“五位一体〞总布局、总要求,在保持宏观税负总体稳定的根底上,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的职能作用,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开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具体来说,包括四个方面。1.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目前我国间接税与直接税比重大约为70∶30,而OECD国家大约是45∶55,间接税比重高的现象非常明显。由于间接税的税赋是可以转嫁的,因此,间接税比重高削弱了政府调控经济运行和收入分配的能力。2.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培育地方主体税种。要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合理划分税种,将收入周期性波动较大、易转嫁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将其余区域性特征明显,对宏观经济运行不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税种划分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以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过去营业税是地方的主体税种,“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就存在地方主体税种缺失的问题,仅靠中央税对地方的分成和中央的转移支付显然不是方法。目前国家正在进行消费税改革,要使消费税成为地方的主要税种,从税收理论和国际经验来看,资源税和财产税更适合作为地方主体税种,但其培育的过程将是长期的。3.清理税收优惠。现行税收优惠尤其是区域性优惠政策过多,严重影响国家税制标准和市场公平。因此要清理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带有试点性质且具有推广价值的应尽快转化为普惠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原那么上不再出台新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4.依法治税。现有18个税种,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通过人大立法,其他15

篇六: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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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

  作者:徐孟洲来源:《中国经济报告》2018年第05期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客观要求,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为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实现财税体制改革目标,中共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什么是现代财政制度?目前学界对此没有统一的定义,但笔者认为,抓住“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四个关键词,就可以理解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内涵。国家为履行其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借助公共权力并依法定程序进行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部分社会资源的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引领、促进和保障财政活动能够按照国家统一意志运行,国家就必须建立财政制度。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其中,首要关键词是“统一完整”。因此,现代财政制度,是一种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统一完整的财政制度。

  从保障国家意志运行逻辑分析,现代财政制度具有统一性和完整性。所谓统一性是该制度寻求财政活动之间内在联系的系统化。只有现代财政制度的统一,才能够保证所有的财政收支活动遵循国家意志有序运行。统一性又需要法律的权威性加以保障。中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加以规定。这条规定从国家立法上保障财政和税收的集中统一性和权威性。在实际社会经济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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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违反税法规定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向企业许诺,只要前来投资,就可以享受最优惠的税收政策。这种政策倾斜造成的“税收洼地”危害很大,不利于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营商环境建设,阻碍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就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税制度的统一性与权威性。完整性是指现代财政制度在内容和适用范围上,要实现规范财政活动的全覆盖。例如,作为财政制度之一的预算制度的完整性,要求实行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所有的政府财政收支活动都要纳入预算管理。中国现代财政制度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现代财政制度是法治规范的制度,正是从法治经济逻辑上来理解的,即现代财政制度实质上是一种财政法律制度。基于法治的要求,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加强财政税收立法。”目前,中国宪法对国家财政税收基本活动原则未有专题规定,因此,将要制定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在内的财政税收法律,缺乏充分的直接的宪法依据。为实现中共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财税改革的目标,需要推动财税修宪,在现行宪法中增加规定国家财政税收基本制度的宪法条文。“法制统一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准。”要实现法制统一,就必须消除目前立法工作中的部门化现象,消除财税法律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的矛盾与冲突,解决财税法体系内部存在的分散与碎片化问题。在现行《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等财税法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资金支付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众多财税行政法规的基础上,推进财税法规的系统化,编纂财政法典。中国现行财政法律尚未对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之法律地位、公共财政体制、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税收法定原则等现代财政制度涉及的基本问题作出统一完整的明确规定,这不利于巩固中国财税改革40年来,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的改革成果。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无论从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考虑,还是从解决目前一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而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政府非税收入流失等突出的现实问题出发,都必须加快编纂财政法典,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以统率现行数以千计的财政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法律规范性文件,提高财税法律的科学性、统一性、完整性和权威性,落实财政法治、税收法定原则。公开透明是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联系的特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求,必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政府要依法充分披露信息,人民享有监督权力,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的财政预算,必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程序,向社会公布。例如,2018年中央部门预算情况,在4月13日集中向社会公开,其中“三公”经费缩水,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一些部门对“三公”经费预算的增减作出了详细说明。如,“国家体育总局在说明中指出,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了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平昌冬奥会和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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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亚运会参赛相关预算。”一个国家的财政制度是否公开透明,是判断该国财政制度是否属于现代财政制度的主要标志。现代财政制度作为一种法律制度,不仅具有统一性、强制性、规范性的属性,而且还具有普遍适用性。法的普遍适用性可引申出法的公开性,所以公开透明又是与法治社会相联系的特征。现代财政制度的公开透明一般体现在五个方面的标准上。一是公开载体的标准,必须是通过有知名度的媒体发布。一个媒体的知名度越高,其宣传覆盖面就越广,信息公开的程度也就越高。二是公开措施的标准较高,即必须要有足够的保障力度。要从制度要求上对财政信息的公开制定出具体的保障措施,以确保信息公开。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搞变相的信息封锁,或者不完全甚至于不对外公开信息的行为,要制定相应的处罚制裁措施。三是公开内容的标准,即所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完整与具体,不得借口属于例外情况而不公开或不完全公开。四是公开时间的标准。例如,中国现行《预算法》第14条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20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五是公开方式的标准,即必须做到全面周到。现代财政制度相较于旧有财政制度的最大优势就是运行高效。现代财政制度运行高效,一般包括财政制度本身运行高效和财政资金运行高效两个方面。财政制度本身运行高效,是指制度本身运行成本低,产出的成果多。例如,税收成本低(指征纳双方在征税和纳税过程中所付出代价的总和低,具体包括征税成本、纳税成本及课税负效应三个部分),征收税款多而花费时间短,就是高效的税收征管制度。衡量现代财政制度本身运行高效的一般标准有:一是制度设计科学合理,运行或操作规则规范化、标准化和智能化;二是机构精简,岗位职责权限明确,人员素质高;三是当事人完全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四是监督、管控和约束机制健全;五是有适当的奖惩机制。财政资金运行高效,即通过现代财政制度促进和保障财政资金高效率地周转运行和使用。财政资金运行高效也包括两个方面:财政资金运行经济高效和财政资金运行社会高效。财政资金运行经济高效,要求优化资源配置的高效,实现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例如,通过现代预算制度安排,可以使政府配置资源作用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相适应,在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的同时,还需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弥补市场失灵。目前中国预算审批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三方面,但核心是收支平衡,而不是支出规模与政策掛勾——这样容易造成“顺周期”问题。也就是说,经济下行时,为完成任务可能收“过头税”,造成经济“雪上加霜”;而经济过热时,又容易收不该收的税,造成“热上加热”,影响政府逆周期调控措施的效果。又例如,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严格按照国库支付业务流�

篇七: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支出挂钩机制在特定发展阶段促进了农业教育文化社保等领域的发展但不可避免导致财政支出结构固化僵化肢解了各级政府预算安排加大了政府统筹安排财力的难度出现部分领域财政投入与事业发展两张皮钱等项目敞口花钱等问题也是造成专项转移支付过多资金投入重复低效的重要原因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根底和重要支柱。以此为改革目标,未来财税体制改革的战略方向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具体包括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现代税收制度以及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通过财税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公民与公权的关系,从而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关键词财税改革;现代财政制度;国家治理能力一、财政是国家治理的根底和重要支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财政进行了重新定位。由过去把财政看作是政府治理经济的重要手段,转变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根底和重要支柱。这是对财政职能作用的重要论断,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一〕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和保障国家治理体系作为一个制度体系,包括了经济治理、政治治理、社会治理、文化治理、生态治理、政党治理等多个领域,以及基层、地方、全国乃至区域与全球治理中的国家参与等多个层次的制度体系。任何国家治理活动都离不开财政的支持,因此,斯密在?国富论?中称财政为“庶政之母〞。同时国家治理的所有活动也都反映到财政改革开展过程中,稳固、平衡、强大的财政是强国富民的基石和保障。〔二〕财政制度安排直接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我国目前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这也是市场经济的一个永恒话题。无论从西方成熟市场经济的开展历程看,还是从重商主义、古典学派、凯恩斯学派到新自由主义学派和新凯恩斯学派等经济理论开展来看,其开展的主线就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我国从十四大确立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来,一直在探索的也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财政制度正是政府作用于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要想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又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就必须制定科学的财政制度。〔三〕财政制度设计影响国家治理的效果财政制度设计直接关系到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这些关系处理得是否恰当,直接决定着国家治理的效果。一方面,科学的财政制度设计可以缓解收入差距过大的矛盾,可以促进落后地区的社会经济开展,可以提供更加符合社会公众需求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效劳。另一方面,科学的财政制度设计可以通过合理分配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与事权,提高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从而提高国家治理的效率。〔四〕财政政策是实现国家治理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宏观调控是中央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而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是经济的和法律的。就经济手段来说,主要有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两种,但结合我国国情,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远不如财政政策有效。国家通过预算、税收、公债、补贴等手段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确保我国经济健康平稳开展。因此科学的财政政策有助于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二、财税体制改革的战略方向——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未来财税体制改革的战略方向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包括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建立现代税收制度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一〕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根底。2021年,我国全口径决算的4类主要政府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突破了20万亿元,到达21.8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8%,预计2021年将到达22.6万亿元。这么庞大的政府收入没有一个科学的预算制度显然不行。未来建立现代预算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构建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机制,包括建立跨年度弥补超预算赤字的机制和中长期重大事项科学论证机制。目前我国的预算制度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预算,其核心是收支平衡,而且是年度内的收支平衡。在

  预算执行过程中直接带来一些问题。如顺经济周期的问题,即在经济状况好的年份,税源充足,但收入预算不会改变,因此会出现应收不收的情况。相反在经济形势不好的年份,为了完善收入预算,却出现了收过头税的现象。这种现象显然和财政作为经济开展的自动稳定器的作用是相背离的。再如年底突击花钱的问题。因为实行的是年度预算,财政节余也不能归所在地区和单位,因此年底突击花钱的问题非常突出。针对这些问题,今后改革的方向,一是要建立跨年度的收支平衡预算,关键是要硬化支出预算约束,而收入预算那么要从约束性转为预期性。二是要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2.延伸预算管理环节。当前在预算管理环节上存在着重“编制〞,轻“执行〞的问题,因此需要延伸预算管理环节,对预算实行全过程管理。3.清理现有“支出挂钩〞规定。目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GDP挂钩的重点支出涉及7类15项规定,主要包括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医疗卫生、社保和方案生育。2021年财政安排的这7类重点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48%。支出挂钩机制在特定开展阶段,促进了农业、教育、文化、社保等领域的开展,但不可防止导致财政支出结构固化僵化,肢解了各级政府预算安排,加大了政府统筹安排财力的难度,出现局部领域财政投入与事业开展“两张皮〞“钱等工程〞“敞口花钱〞等问题,也是造成专项转移支付过多、资金投入重复低效的重要原因。4.实行全面标准、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目前我国的预算包括一般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局部,但只有一般收支预算较为标准,而其他三局部的预算还有不标准的地方。而就公开、透明来看,目前也做得不够。一方面,目前的公开还只是结果的公开,还没有做到过程的公开,公开应包括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审计〕、决算结果等全过程的公开。另一方面,目前公开的明细程度也还不够。目前我国的政府预算科目设置了4个级别的指标,分别是“类〞“款〞“项〞“目〞。目前有些预算支出工程按三中全会要求到达了“项〞,但也还有不少预算支出工程只明细到“款〞,使预算进一步透明化势在必行。〔二〕建立现代税收制度未来推进税制改革应根据“五位一体〞总布局、总要求,在保持宏观税负总体稳定的根底上,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的职能作用,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开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具体来说,包括四个方面。1.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目前我国间接税与直接税比重大约为70∶30,而OECD国家大约是45∶55,间接税比重高的现象非常明显。由于间接税的税赋是可以转嫁的,因此,间接税比重高削弱了政府调控经济运行和收入分配的能力。2.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培育地方主体税种。要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合理划分税种,将收入周期性波动较大、易转嫁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将其余区域性特征明显,对宏观经济运行不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税种划分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以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过去营业税是地方的主体税种,“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就存在地方主体税种缺失的问题,仅靠中央税对地方的分成和中央的转移支付显然不是方法。目前国家正在进行消费税改革,要使消费税成为地方的主要税种,从税收理论和国际经验来看,资源税和财产税更适合作为地方主体税种,但其培育的过程将是长期的。3.清理税收优惠。现行税收优惠尤其是区域性优惠政策过多,严重影响国家税制标准和市场公平。因此要清理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带有试点性质且具有推广价值的应尽快转化为普惠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原那么上不再出台新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4.依法治税。现有18个税种,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通过人大立法,其他15

  个税种都是通过国务院制定条例开征的,加快税收立法势在必行。另外,我国目前税收立法权在中央政府,未来人大要不要收回税收立法权也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三〕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未来应根据外部性原那么、信息处理的复杂性和鼓励相容原那么三个标准,合理进行中央与地方间的职能和财力分配,把国家应该管理的事务管起来,从而大量减少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具体来说包括两个方面。1.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减少委托事务,中央和地方按规定分担支出责任。中央应集中一局部社会保障职能、公共卫生职能、教育职能、跨区域重大工程的建设和维护职能,以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公平正义,又涉及全国市场统一标准的管理职能等。2.标准转移支付。一是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稳定增长机制,增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更好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促进地区间财力均衡;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二是清理、整合、标准专项转移支付工程。大幅减少转移支付工程,归并重复交叉工程,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对保存的专项进行甄别,属于地方事务且数额相对固定的工程,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并根据经济社会开展及时清理专项转移支付工程。三、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国家治理能力提升财政是国家治理的根底和重要支柱,通过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具体来说表达在以下三个方面。〔一〕理顺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奠定了根底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不仅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市场经济的永恒话题。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市场的这种决定性作用是否能够实现,关键不在市场,而是要看政府能否在市场中准确定位。而财税体制改革一方面界定了各级政府的事权,另一方面通过税制改革为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创造了根底条件。〔二〕理顺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政府间财政关系应该按照外部性、信息复杂性和鼓励相容的原那么处理。十八届三中全会正是按照这些原那么,提出要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现代税收制度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强化中央政府的财政责任,中央把应当管理的事务管起来,并做到财力责任与人员配置相统一,从而大量减少中央对地方政府行为的干预。在事权和支出责任明晰的根底上,合理划分财权,给地方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和安排财政支出方面一定的自主权,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提升各级政府的治理能力。〔三〕理顺了公权与公民的关系,使国家治理根底更加稳固一方面征税权是国家公权力的重要组成局部,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另一方面税收应该充分表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那么,因此财税体制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到公权与公民的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各项内容充分考虑到收入分配调节、公共效劳均等化、加强对民生领域投入以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等关系公民切身利益等问题,使公权与公民的关系更趋合理,国家治理根底更加稳固。参考文献【1】楼继伟.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再思考.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1(第一版).【2】陈抗,AryeL.Hillman,顾清扬.财政集权与地方政府行为变化.经济学,2021,(1).【3】邓子基等.我国财税改革与“顶层设计〞——省以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财政研究,2021,(2)【.4】贾康等.“土地财政〞论析——在深化财税改革中构建合理、标准、可持续的地方“土地生财〞机制.经济学动态,2021,(1).【5】邓子基等.“土地财政〞与我国地方财政收入的平稳转型.福建论坛,2021,(5).

篇八: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四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为发挥税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调控作用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按照正税清费循序渐进合理负担有利征管的原则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税率设计要综合考虑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实际治理成本环境损害成本和收费实际情况等因素由全国人大立法后开五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改革的方向是按照税收中性原则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立符合产业发展规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消除重精品复征税问题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激发企业活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与商业模式创新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楼继伟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立足全局、面向未来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中央科学把握现代国家发展规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了改革开放的关键环节,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财政制度安排体现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制度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财税体制历经多次调整,大体上经历了从“统收统支”到“分灶吃饭"的包干制,再到“分税制”的沿革历程。其中,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是我国财政制度建设的里程碑,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建立及其后的调整、完善和稳健运行,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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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良好的基础,充分调动了地方、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了政府财力增强与经济高速增长的双赢目标,增强了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对推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对外开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尤其是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有些还相当尖锐。比如,在经济领域,转变发展方式进展缓慢,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矛盾突出;在社会领域,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公共服务滞后、均等化程度不高,教育、医疗、社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在资源环保领域,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问题十分严重等。这些发展中出现的阶段性问题,从机制上看,都与现行财税体制改革不到位、不适应有一定关系。

  从财政自身看,随着国内外形势和我国发展阶段的变化,现行财税体制的制度优势正在削弱。主要表现为,一是预算管理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有效性和透明度不够,预算管理偏重收入,支出预算约束偏软,不利于依法治税和人大监督。二是税收制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改革、转型的新形势,特别是在解决产能过剩、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方面的功能较弱,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不利于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环境建设。三是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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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等问题,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项目过多,规模过大,资金分散,常有配套,不利于建设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加剧,加之支出结构固化僵化,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居高不下,财政赤字和债务风险加速积聚,财政中长期可持续面临严峻挑战。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健全现代国家治理结构、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我们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一重大任务,在中央统一指挥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以现行体制为基础,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建设公平统一市场、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税体制机制。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需要处理好以下关系:一是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既要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二是处理好推进改革与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关系,坚持以改革促发展,通过发展解决改革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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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四是处理好总体设计和分步实施的关系,在确定方向、增强协同性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各项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五是处理好财税改革与相关配套改革的关系,实现各项改革的全面协同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建立完整、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现代政府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及其三者的有机衔接、相互制衡是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当前要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和制度建设。(一)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根据现行预算法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预算审批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三个方面内容,但核心是收支平衡,而不是支出规模与政策,客观上容易带来预算执行“顺周期”问题。也就是说,当经济下行时,一些财税部门为了完成收入任务可能收“过头税”,造成经济“雪上加霜”;而经济过热时,财税部门完成收入任务后又容易搞“藏富于民",该收不收,造成经济“热上加热",这既不利于依法治税,也会影响政府“逆周期”调控政策效果。因此,《决定》明确提出:“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与此同时,收入预算将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这是我国预算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必将有利于加强人大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也有利于改善政府宏观调控,促进依法治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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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预算审核重点由财政收支平衡状态向支出政策拓展后,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为预期性,预算执行结果有别于预算预期的平衡状态将成常态,特别是年度预算赤字可能突破,要进一步严格规范超收收入的使用管理,原则上不安排当年支出。年度预算执行超赤字,要建立跨年度弥补机制。为确保财政的可持续,全国年度总赤字规模应设置一定的警戒线。为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还应抓紧研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可先编制财政三年滚动规划,实现逐年更新滚动管理,逐步强化三年滚动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可持续性。(三)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机制《决定》明确提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据统计,目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GDP挂钩的重点支出涉及7类、l5项规定。其中,由相关法律规定的支出挂钩机制包括教育、科技、农业3个领域,由国家中长期规划和中央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挂钩机制包括文化、医疗卫生、社保、计划生育等4个领域。2012年仅财政安排的上述7项与财政收支增速或生产总值挂钩的重点支出即占全国财政支出的48%。支出挂钩机制在特定发展阶段为促进上述领域的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不可避免地导致财政支出结构固化僵化,肢解了各级政府预算安排,加大了政府统筹安排财力的难度,而且不符合社会事业发展规律,容易引发攀比,部分领域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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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现财政投入与事业发展“两张皮”“钱等项目"“敞口花钱”等问题。这也是造成专项转移支付过多,预算管理无法全面公开,资金投入重复低效的重要原因。清理规范一般不采取挂钩机制,有利于增强财政投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实事求是地推进清理规范工作,并继续把这些领域作为重点予以优先安排,确保有关事业发展正常投入。

  (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政府间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种形式。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专项转移支付主要解决外部性、中央地方共同支出责任以及实现中央特定目标等问题。当前我国转移支付制度不尽完善,尤其是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杂、资金分散、配套过多,影响政策目标实现与重大改革的实施效率。必须按照中央要求,下大力气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一是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更好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促进地区间财力均衡,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中央出台减收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二是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大幅度减少转移支付项目,归并重复交叉的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对保留的专项进行甄别,属于地方事务且数额相对固定的项目,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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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五)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由于长期存在储蓄率过高、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在发展转

  型期,地方政府性债务不断积聚,规模庞大,增长较快。国务院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取得一定效果,但仍有部分地方债务余额超过当地综合财力,并已出现债务逾期。为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决定》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这意味着建立起在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基础上,地方发债的管理体制。

  (六)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预算公开本质上是政府行为的透明,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需要,也是依法行政、防范财政风险的需要。推进预算公开,要借鉴国际经验,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注重顶层设计、明确实施步骤,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逐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对预算公开的监督检查,逐步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三、建设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税收是政府收入的基本形式,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现阶段,深化税制改革需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有利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调节社会财富分配、节约能源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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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和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二是坚持税费联动,有增有减,保持宏观税负相对稳定。既要考虑保障国家事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正常需要,适当集中财力,也要充分考虑有关方面特别是企业和居民的承受能力。三是有利于培育地方主体税种,调动地方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和自主性。四是尽可能不开征新税种,适当简并现有税种与税率,税制设计尽可能简单透明,减少自由裁量权,降低征管成本。五是加快税收立法步伐,推进依法治税。

  (一)进一步发挥消费税的调节功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现行消费税制度仍存在征收范围较窄、课税环节单一且靠前、税基偏小、税率结构欠合理等问题,对消费行为调控作用总体偏弱,迫切需要进行改革。消费税改革的重点是,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适当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将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等纳入征税范围;调整征收环节,弱化政府对生产环节税收的依赖,促进解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问题,努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调整部分税目税率,进一步有效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二)加快房产税立法,推进房产税改革房产税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并已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推进房产税改革,不仅是实现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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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我国税收制度,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居民形成合理的住房消费,也有利于为地方政府提供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房产税改革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直受到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要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要求,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认真总结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立税清费,适当减轻建设、交易环节的税费负担,提高保有环节的税收。

  (三)加快资源税改革从经济发展角度考察,资源税从量计征,极易造成税负水平偏低,难以发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作用,改革迫在眉睫。重点是推进煤炭等重要矿产品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相关收费基金:适当提高其他仍实行从量计征的资源品目税额标准,进一步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四)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为发挥税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调控作用,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按照正税清费、循序渐进、合理负担、有利征管的原则,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税率设计要综合考虑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实际治理成本、环境损害成本和收费实际情况等因素,由全国人大立法后开征。(五)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改革的方向是,按照税收中性原则,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立符合产业发展规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消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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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征税问题,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激发企业活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与商业模式创新。今后,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全面实行“营改增"的基础上,适时将其他服务行业分步纳人改革范围,实现“十二五”完成“营改增”的改革目标。同时,适当简化税率,逐步实现对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出口适用零税率。

  (六)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决定》明确提出:“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各种税收优惠区林立,已批准或正在申请待批的优惠政策几乎涵盖了全国所有省份;有些地方政府或财税部门执法不严或出台“土政策”,甚至通过税收返还等方式变相减免税收,制造政策“洼地”。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不利于实现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影响了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环境建设,不符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我们将认真贯彻《决定》要求,对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提出意见。四、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事权划分是现代财政制度有效运转的基础。只有在明晰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基础上,才能界定各级政府间的支出责任。明确划分政府间财政收入,再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调节上下级政府的财力余缺,补足地方政府履行事权存在的财力缺口,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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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完善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目前,我国中央地方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制约市场统一、司法公正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表现为:一些应由中央负责的事务交给地方承担,如涉及国家安全的国际界河保护与跨流域大江大河治理、涉及市场公正统一的跨区域司法管理等;一些适宜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承担了较多的支出责任,如一些应由县乡承担的支出项目中央也安排了补助;中央和地方职责交叉重叠、共同管理的事项较多,包括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等。这种状况客观上造成地方承担了一些不适合承担的事务,而中央不得不通过设立大量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对地方给予补助。2012年,我国中央财政本级支出只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5%,这一指标在英国、美国和日本分别为73%、54%和42%,经合组织国家平均为46%。与世界上的经济大国相比,我国中央政府直接支出比重明显偏低,应由中央行使的事权过多下放由地方管理。这种格局不仅容易造成资金分配“跑部钱进”“撒胡椒面"现象,而且容易造成中央部门通过资金安排不适当干预地方事权,影响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还会造成地方承担中央事权与地方的积极性不一致,导致执政行为不当,影响市场统一、公正。贯彻落实《决定》要求,应立足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信息的复杂性和不对称性以及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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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一是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等关系全国政令统一、维护统一市场、促进区域协调、确保国家各领域安全的重大事务,集中到中央,减少委托事务,以加强国家的统一管理,提高全国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将具有地域管理信息优势但对其他区域影响较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如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没维护等作为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三是区域性公共服务为地方事权。将地域信息性强、外部性弱并主要与当地居民有关的事务放给地方,调动和发挥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区域公共服务的需要。四是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在明晰事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央承担中央事权的支出责任,地方承担地方事权的支出责任,中央和地方按规定分担共同事权的支出责任。中央可以通过安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的支出责任委托给地方承担。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在法规明确规定前提下,中央对财力困难的地区进行一般性转移支付,省级政府也要相应承担起均衡区域内财力差距的责任,建立健全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

  (二)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2003—2012年的l0年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年均为52%左右,最高年份曾达到56%。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以后,需要相应调整政府问收入划分。为此,《决定》提出,“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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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这一要求,综合考虑了我国地方政府承担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实际情况,既有利于保证中央履行职能和实施重大决策,又有利于保障地方既得利益,培育地方主体税种,调动地方积极性。这有利于形成改革共识,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贯彻落实《决定》要求,要根据税种属性特点,遵循公平、便利和效率等原则,合理划分税种,将收入周期性波动较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易转嫁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将其余具有明显受益性、区域性特征、对宏观经济运行不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税种划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以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为实现“五位一体”的全面小康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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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场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变革--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详解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2014年07月03日20:29:07来源:新华网分享到:0

  新华网北京7月3日电(记者韩洁、高立、何雨欣)近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吹响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进军号。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是政策上的修修补补,更不是扬汤止沸,而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是一次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制度创新和系统性重构。”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那么,究竟将如何推进这样一场深刻变革,楼继伟进行了详解。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着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问:此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是什么?答: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就是健全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科学的可持续的财政制度。总体来讲,体系上要统一规范,即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公平统一、调节有力的税收制度,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功能上要适应科学发展需要,更好地发挥财政稳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调节分配、保护环境、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职能;机制上要符合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包括权责对等、有效制衡、运行高效、可问责、可持续等一系列制度安排。改革时间表明确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没有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答: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着眼全面深化改革全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大任务,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从逻辑看,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基础、要先行;收入划分改革需在相关税种税制改革基本完成后进行;而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需要量化指标并形成有共识的方案。整体改革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今明两年是关键。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取得决定性进展,税制改革在立法、推进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基本达成共识,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原则是什么?答: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的6句话、24个字展开:一是完善立法。树立法治理念,依法理财,将财政运行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明确事权。合理调整并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促进各级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三是改革税制。优化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地方税体系,坚持清费立税,强化税收筹集财政收入主渠道作用。改进税收征管体制。

  四是稳定税负。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保持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基本稳定,合理控制税收负担。

  五是透明预算。逐步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推进民主理财,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六是提高效率。推进科学理财和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体实施时应坚持以下原则: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兼顾效率与公平、统筹当前与长远利益、坚持总体设计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坚持协同推进财税与其他改革。预算改革瞄准“七项任务”问:下一步将从哪些方面改进预算管理制度?答: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主要从七方面推进:以推进预算公开为核心,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研究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问:为何把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放在预算改革首位?答:预算公开本质上是政府行为的透明,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需要,也是依法行政、防范财政风险的需要。我们常说,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怎么让群众能看懂、社会能监督?提高透明度是最有效的途径。目前,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围绕建立透明预算制度,要完善全口径预算,增强预算的完整性,并推进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之间的统筹;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和内容,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问: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已经启动,下一步规范地方债管理方向是什么?答: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还将继续扩大,同时要做好两项基础性工作。一是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即政府的“资产负债表”,向社会公开政府家底;二是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探索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倒逼政府珍惜自己的信誉,自觉规范举债行为。目前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风险隐患,全面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是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改革总的要求是,疏堵结合,开明渠、堵暗道,加快建立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问:这次深化改革在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有些什么考虑?答: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区域优惠政策过多,已出台实施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约50项,几乎囊括了全国所有省(区、市)。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和财税部门执法不严或者出台“土政策”,通过税收返还等方式变

  相减免税收,侵蚀税基、转移利润,制造税收“洼地”,不利于实现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影响了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环境建设,不符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

  今后,除专门的税收法律、法规外,起草其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都不得突破国家统一财税制度、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不能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清理规范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律停止执行;没有法律法规障碍且具有推广价值的,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有明确时限的到期停止执行,未明确时限的设定政策终结时间点。建立税收优惠政策备案审查、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强考核问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六大税种引领税制改革

  问:下一步税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答:完善税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改革目标是按照税收中性原则,建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一步营改增范围将逐步扩大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各个领域,“十二五”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目标,相应废止营业税制度,适时完成增值税立法。完善消费税制度。调整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改进征收环节,增强消费税的调节功能。加快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水流、森林、草原、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按照重在调控、清费立税、循序渐进、合理负担、便利征管的原则,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进一步发挥税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由人大常委会牵头,加强调研,立法先行,扎实推进。探索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抓紧修订《税收征管法》等。明确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如何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答:政府间事权划分是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制度安排。从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看,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是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的前提。目前我国中央财政的集中程度并不高,国际上英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等国家,中央财政收入比重都在70%以上,美国常规年份也在65%左右。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主要是在保持中央与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变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遵循公平、便利、效率等原则,考虑税种属性和功能,将收入波动较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将地方掌握信息比较充分、对本地资源配置影响较大、税基相对稳定的税种,划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收入划分调整后,地方形成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通过税收返还方式解决。此外,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要充分考虑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信息的复杂性和不对称性以及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根据这样的原则,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的事项集中到中央,减少委托事务,通过统一管理,提高全国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将区域性公共服务明确为地方事权;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在明晰事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中央可运用转移支付机制将部分事权的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

篇十: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发展改革委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现就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2014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改革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要紧紧抓住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中的难题,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优先推出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有直接效果的改革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理解其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全局和局部的关系、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和推进方式,正确、准确、有序、协调地推进改革,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抓好简政放权的先手棋,进一步完善放管结合的体制机制。今年,要重点取消对投资创业就业影响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明显的行政审批事项,更大限度地向市场放权、给企业松绑,更大程度地让人民群众受益。该下放的事项要坚决下放,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和便民服务的优势。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确属需要且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事项,要依法履行程序。加快清理各类变相行政审批,该取消的一律取消。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快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方式,逐步做到负面清单之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行决定,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在全国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落实认缴登记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由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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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让市场主体不断迸发新的活力。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坚持权力

  和责任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应当取消的审批事项,要真正放给市场和社会,不能避重就轻、放小留大。已经下放的审批事项,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基层和社会组织要联动配合,接住管好,切实解决好“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严厉惩处坑蒙拐骗、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蓄意污染环境、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建立科学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重点监控问题企业和违法违规经营者。

  三、着力推进财税金融价格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建设阳光政府,让人民群众看明白、能监督。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继续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促进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消费,合理引导高档消费品和高端服务消费,鼓励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坚持正税清费,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和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抓紧研究调整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充分考虑公共事项的责任性质和受益范围,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结合税制改革,厘清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科学设定财政转移支付的因素及权重,使转移支付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开明渠、堵暗道,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和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金融体制改革要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有序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大市场决定汇率的力度,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有序放宽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和融资中介服务机构。针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多层次、多样化融资需求,注重发展熟悉当地情况、特色鲜明的地方法人银行。推进政策性金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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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改革,健全可持续运营机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保护存款人利益。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保险定价机制,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和巨灾保险制度。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加快建立统一、全面、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制订金融统计管理条例。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秩序、加强监管、坚守底线,切实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

  抓住当前物价水平总体稳定的时间窗口,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和交通、电信、医药、医疗服务等价格改革,促进能源等重点行业改革和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项目,凡是能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要坚决交给市场。暂不具备放开条件的,要探索建立更加符合市场导向、更好反映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对居民生活用电、用气、用水等,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不断完善兼顾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资源要素节约利用的阶梯价格制度。价格改革要注意全面评估改革对资源配置、物价水平、人民生活、生态环境的影响,处理好推进改革与防通胀、保民生、改善环境之间的关系。

  四、深化国有企业、科技体制等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入研究和准确定位国有企业的功能性质,区分提供公益性产品或服务、自然垄断环节、一般竞争性行业等类型,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办法,推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的市场活力和国际竞争力。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技术经济规律,有序推进电信、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行业改革。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除少数涉及国家安全的企业和投资运营公司可采用国有独资形式外,其他行业和领域国有资本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经营。加快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和进入特许经营领域。放开包括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在内的所有竞争性领域,为民间资本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依法合规、规范运作,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快科技体制改革要突出以创新支撑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促进产业由价值链低端向中高端跃升。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牵头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加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体制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性作用。抓紧清理各类优惠政策,强化环保、安全、能耗、用地等标准,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促进落后、过剩产能退出,推动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完善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建设创新平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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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让人民群众像选择商品一样有更多的服务可选择。依靠改革推动和开放倒逼机制,加快健康服务业、养老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消费、物联网和互联网等服务业发展。

  五、深化户籍、土地等体制改革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紧紧围绕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城市规模标准。根据各类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从各地实际出发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镇全部常住人口的时间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要按照集体所有权不能变、耕地红线不能动、农民利益不能损的原则,慎重稳妥地推进。在授权范围内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征地制度等改革试点。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赋予承包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扩大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范围。加强城镇化管理创新和机制建设。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开展市县空间规划改革试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围绕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和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设区模式等,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六、以开放促进改革通过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通过扩大开放倒逼国内深层次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以改革开放的相互促进,推动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符合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坚持利用外资与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相结合。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发挥利用外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和综合带动效应。建立统一、公平、透明的投资准入体制,将逐案审批和产业指导目录式的外资管理方式,逐步改革为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放宽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建立健全对外投资贸易便利化体制。推进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实行以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方式,缩小核准范围,确立企业和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健全金融、法律、中介、领事等服务,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到海外整合和延伸产业链,支持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和国际营销网络,提高其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要素的能力。加大部门间管理协同力度,加快通关便利化改革,培育出口贸易新优势。统筹多双边和区域开放合作,加快内陆沿边开放,积极推动自贸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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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推进关系民生改善的各项体制改革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为核心,深化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领域改革,构建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体系。以农村为重点,以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为重要抓手,统筹推进城乡基层公共资源共建共享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为目标,以资源配置方式、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为重点,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增加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比例,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更多惠及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不断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的要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目标,完善住房保障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过程监管机制、社会共治制度和可追溯体系。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兜住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底线。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社会救助制度,使救助体系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保障遭遇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让突遇不测者得周急之助,因病因灾者去生存之虞,创新创业者无后顾之忧。推进就业创业、收入分配、社会治理等制度改革,促进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和社会稳定。优化就业创业环境,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就业工作。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缩小收入差距,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使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协调推进经济改革和社会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通过市场引导、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健全基层民主法治制度,发挥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作用,促进人民安居乐业。八、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加大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力度,研究制定国家主体功能区制度的综合政策体系。严格生态空间保护制度,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大对自然价值较高的国土空间的保护力度,改变自然资源的粗放利用状态。推动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形成综合补偿与分类补偿相结合,转移支付、横向补偿和市场交易互为补充的生态补偿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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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体系,健全评价考核、行为奖惩、责任追究等机制,加强资源环境领域法制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坚持铁腕治污、铁规治污。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以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治理为突破口,抓住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扬尘管控等关键环节,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治污新机制。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继续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推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节能减排,加快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研究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和分解落实机制,研究制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健全碳强度下降和节能目标责任制及评价考核体系。出台更为严格的节水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

  九、确保责任落实和任务完成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健全改革机构,加强改革力量,完善推进机制。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对任务落实负总责,立足全局制定改革方案,扩大征求意见的参与面,切实防止“部门化”倾向。参加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牵头或参加的改革任务,各部门要明确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落实改革任务。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制定改革方案,要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库的决策咨询作用,重视发挥各类改革试点、试验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的辩证统一,协调推进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坚持分类有序推进改革。对已有共识、基础条件较好的改革事项,要加快推进实施。对方向已经明确、但实施条件尚不成熟的改革事项,要抓紧研究制定方案,适时启动。对利益关系复杂、意见分歧较大的改革事项,要选择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开展试点。对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改革任务,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常抓不懈。加强改革宣传和舆论引导。对拟出台的重大改革方案或政策,要通过专题宣传、专家解读等多种方式,进行充分解读、释疑解惑,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消除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避免不必要的炒作,最大程度凝聚各方共识。要及时发布改革信息、解答改革难题、宣传改革经验、回应社会关切,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绩效考核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改革工作的绩效考核,搞好重点任务的督查督办。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要加强跟踪落实,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完善政策。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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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P>  可以期待,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的改革,很快就会启动。改革不是“拔鸡毛”,而是让央地政府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财政关系更加通畅。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离不开财政制度的现代化。全会公报也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并两次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一重要命题。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点明了目前的财税体制中还存在许多无法与社会、经济发展适应的陈旧弊端。实际上,这些弊端也早已显露。比如,由于预算体制不够科学化专业化,导致国家财政资源的部分错配,一些吃得过饱的部门单位,为了保持下一财年的财政额度,一到年底就突击花钱,不仅助长了奢靡之风,制造了寻租黑洞,还使政府公信力受损;又如,税收不能完全体现公平税负和调节贫富的功能,中间群体、中小微企业税负过高,而富裕群体和个别行业税负过轻,导致群体与群体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收入差别过大,中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无法真正实现“国民待遇”的平等;再如,地方事权和财权的不统一,刺激了一些地方政府征收“过头税”和乱收费的冲动,打乱了宏观调控应有的一致性。这些问题都曾引起决策层的高度重视,曾三令五申加以禁止。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制度层面寻找弊病源头,否则,抑制经济增长和激发社会矛盾的因素就无法剔除。三中全会报告对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有较为详尽的论述,即“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这也为今后将要实施的具体改革措施指出了方向。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需要通过预算编制和审议的专业化,以及三公消费的透明化,为公共财政的善用提供机制保障。可以预期,预算编制的改革将随之而来,而三公消费也有望得到更刚性的约束。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需要尽快实现地方事权和财权的统一。从财政角度而言,这就要求一方面改革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其效率,另一方面,需要培养地方稳定可靠的税源,以此调整其施政惯性,克服重视财政税费来源不重视民生需求,重视短期效益不重视长远利益的弊端,实现与中央调控的进一步协调。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需要降低总体税负水平,以此营造出普遍的创业创新氛围,增强社会的普遍活力。当然,税制的改革,并非税负的全部下降,而是通过有升有降,达到总体税负的优化。可以期待,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的改革,很快就会启动。改革不是“拔鸡毛”,而是让央地政府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财政关系更加通畅。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和社会都将得到更多的养育,而公平与正义也将获得更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兑现机会。相关报道见今天A03—A05版

篇十二: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P>  关于现代财政制度的几点思考

  作者:王猛来源:《理论导刊》2015年第3期

  王猛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0872)

  摘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既涉及政府与市场、社会、公民以及政府之间关系的调整和改革,也涉及财政制度各具体领域制度的科学建构和完善,还涉及对公共财政基本理念、假设和文化的革新。因此,它是充满系统性、动态性和长期性的复杂工程。在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和民主政治制度安排下,财政是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究其根本而言是对各种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打破和重组。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建构新型的财政关系是推进现代财政制度的关键。财政关系的调整是当前中国社会总体改革的重要部分,亦是改革的难点。

  关键词:现代财政制度;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制度框架;利益关系;利益格局重组

  中图分类号:F81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5)03-0087-04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经济理性、制度结构与乡土逻辑:农村政策执行中的‘共谋’现象研究”(15XNH025);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专项(98514121)的成果。

  作者简介:王猛(1989-),男,四川南充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组织、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之后,关于现代财政制度的研究文章迅速增加,我国财政制度建设或者说财政制度的现代化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又一次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这对于完善我国财政制度、推动财政学研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有关讨论主要停留在对官方文件的延伸解读上,尚未深入思考如何建立系统性的现代财政制度问题。基于此,本文提出关于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几点浅见,以供批评讨论。

  一、关于“现代财政制度”

  国内“现代财政制度”的提法最早出现于王绍光与王有强发表的《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兼谈农村‘费改税’的思路》一文中。文章提到“税费改革目标应是建立一个民主、公平、统一、规范、高效的现代财政制度”,“只有正税收入才符合现代财政制度公正、统一、规范的原则”。[1]显然,两位学者关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提法和思考是在费改税的时代背景下,亦是服务于费改税的学术思考。2004年9月4日,中国财经报发表了时任河北省财政厅厅长齐守印的《现代财政制度的三个支点》一文,文中提出“推进民主理财,推进依法理财,推进科学理财,”[2]即提出了现代财政制度的民主化、法治化和科学化要求。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调整财政支出向公共服务领域倾斜;明确中央和地方事权;加大转移支付,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增加财政投资规模,增强公共产品供给

  能力。[3]此番关于公共财政制度的讨论则主要在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念下进行,强调财政制度在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中的重要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现代财政制度”,则指明了现代财政制度与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紧密关系,亦提出从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和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方面完善财政制度。

  “现代财政制度”的提法在官方文件中出现尚属首次,因此也给人们更多的思考空间和期许。在学界热烈讨论现代财政制度之时,我们有必要审慎思考。现代财政制度是“新瓶装旧酒”吗?或仅仅是一种政治宣示?我们发现,在“现代财政制度”这一新名词下提出的诸多改革举措如完善预算管理、税收制度和转移支付制度,都是学界和实践界长期呼吁的改革举措。因此,现代财政制度也不免给人以“新瓶装旧酒”之嫌。但如果将其置于目前的新背景下,便能理解现代财政制度的新内涵。现代财政制度的提出是执政者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背景下,将公共财政提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进行的系统思索,反映了执政者思维模式的变化。[4]结合我国财政制度的发展和改革的历程,可得出以下启示:从分税制开始,我国财政制度一直在朝着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方向努力。20年来,财政制度改革在预算管理、税收制度等方面均取得了诸多进展,但亦需认识到现代财政制度建立的渐进过程,即我们不可能一蹴而就地搭起现代财政制度框架,改革的进程也必然是循序渐进的。因此,也就可以理解为何要重提若干长期呼吁的改革举措。另一方面,也需认识到财政关系调整的动态特性,即我们不可能建立一劳永逸的财政制度。财政制度应随着财政关系及其反映的权力关系、利益关系、政府关系、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而不断调整和适应。另外,财政制度涉及广泛的权力、利益关系,财政制度改革必定是对既有利益关系的触碰和对既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因此,财政制度改革注定是个艰难的过程。

  二、中国特色现代财政制度与西方财政制度

  有学者指出,《决定》对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安排其实是就建立中国特色现代财政制度基本框架的描绘。[5]就现代财政制度而言,学界尚无统一界定。我们知道,从某种意义上讲,一切制度都是地方性知识,因此,我们建立的现代财政制度必然是带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的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相适应的。然而,对财政制度特殊性与具体性的强调并不意味着要忽视财政制度具有的一般共性和汲取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财政制度成熟经验的必要性。财政制度的共性主要体现在:首先,财政制度的一般职能包括规范公共财政活动,提供财政活动的方向和路径框架;界定财政主体的地位及关系,保证财政效率;为政府履行经济社会职能、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调整提供法律保障和物质基础。其次,财政制度一般都包括财政组织制度、财政收入制度、财政支出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和财政调控制度等内容。最后,现代财政制度都要求法治化、民主监督、透明、分权管理、分层组织、绩效和公平等一般性原则。同时,中国财政制度的现代化表现出与其他现代化国家趋同的方向。[6]因此西方财政制度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是建立我国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参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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