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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12篇)

发布时间:2023-01-05 16:55:06 来源:网友投稿

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12篇)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浙委办[2005]34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发布日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12篇),供大家参考。

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12篇)

篇一: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浙委办[2005]34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发布日期】2005.04.19【实施日期】2005.04.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浙委办[2005]34号2005年4月19日)

  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

  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村级班子的整体功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文件,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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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第二条

  村级组织体制和职责

  行政村设党组织(含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下同)、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

  作社、团组织(含团委、团总支、团支部,下同)、妇代会、民兵连等组织。

  第三条

  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

  领导核心。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的决议;(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四)搞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五)负责村组干部、财务人员及村集体(控股)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六)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法律,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村党员大会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

  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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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宣传贯彻宪法

  、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

  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三)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四)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五)兴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六)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七)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八)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九)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村经济合作社是村民在自愿互利原则基础上组织起来的集体所有的社区性合作

  经济组织,具有提供生产服务、协调管理、资源开发、兴办企业、资产积累等职能。主要任务是:(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维护村经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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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社和社员的合法权益;(二)加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滩涂、水面等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发展多种经营;(三)兴办、管理集体企业,发展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四)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维护农业基础设施,兴办社员生产经营所需的技术、信息、良种、植保、机耕、排灌和加工、贮运、销售等服务项目;(五)完善各业生产责任制,管理各业承包合同,按有关政策和合同的规定收取承包租金;(六)协调本社范围内各业、各队(组)、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关系;(七)维护社员家庭承包经营自主权,支持社员家庭或联户发展自营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社员家庭、联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八)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九)组织实施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

  第三章

  第六条

  村级组织议事规则

  村重大事务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实行民主决策。

  (一)重大事务主要包括:(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2)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3)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以及集体企业的改制方案;(4)兴修学校、道路、水利、电力、自来水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以及建设承包方案;(5)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租赁,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征用、征收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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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6)领取村干部误工报酬的人数及标准;(7)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8)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二)重大事务决策的一般程序:(1)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1/10以上村民联名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2)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召开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3)提交村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讨论,同时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4)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形成书面记录;(5)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对重大事务的表决结果及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三)实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除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情况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应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篇二: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村级组织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意见3篇

  村级组织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意见第1篇为加强和创新党的村级组织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农村干部服务群众的意识

  和水平,确保村级组织活动正常化、经常化、规范化开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大幅度提升群众满意度,街道党工委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问题导向,理清工作思路,细化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模式,强化责任落实,全力破解党建工作各项难题、各种瓶颈,形成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常抓在手,常抓不懈,建立党建工作新常态。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党工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书记抓,抓书记,把抓好党建作为街道党工委和村居党支部最大的主业、最大的任务、最大的政绩。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常态制、日常推进制、轮值坐班制、专职服务制、考核奖惩制等工作制度,建立便于操作、常态推进、约束有力、上下畅通的党建工作新机制。二、创立"三三制"党建工作新模式"三三制"即"三为主"、"三结合"。"三为主",即以抓党支部书记为主,以抓党员队伍管理为主,以抓活动开展为主;"三结合",即党建工作必须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社会稳定相结合,与民生服务相结合。通过这种模式把党建工作抓活、抓新、抓实,初步建立起全员抓党建、以党建工作统领其他各项工作开展的长效机制。三、推行"两议三落实"党建工作新体制"两议",即"党群议政"(党员议政、村民代表议政);"三落实",即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村干部轮值坐班和民生代办制度、专职党务工作者制度。(一)"党群议政"制度1、村"两委"联席会议。各村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村"两委"会议。但在每月24日或25日,必须召开一次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需要,可让村监委会成员列席。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月工作,提出下月工作计划,公布本月财务收支情况及村"两委"认为应该研究的其他工作,会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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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党群议政"活动日的通知。2、"党群议政"会议。每月26日或27日,由村"两委"召集党员和村民

  代表开会。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有关会议精神、文件政策和法律法规;汇报本月工作、财务收支情况;通报下月工作打算;需要党员和村民代表通过的重大事项;听取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两委"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就重大事项形成决议等。

  3、以上会议的召开,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参加,必要时包管区领导参加。(二)"三会一课"制度1、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前召开,无故不能推迟举行。党员大会的主要职能是:听取、讨论和审查党支部的工作,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监督;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2、党支部会议。根据各党支部工作需要,党支部书记随时提前通知,组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党支部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召开。3、党课。街道党工委每年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聘请有关专家教授对全体党员进行集中轮训;党工委书记给各党支部书记至少上一次党课;各党支部书记给本党支部全体党员至少上一次党课。(三)专职党务工作者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党组织建设,各管区党总支、各村党支部必须明确一名专职党务工作者。1、基本条件。专职党务工作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支部委员或村委会中的中共正式党员;二是必须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文字功底,能够进行基本的记录书写和归档整理;三是能够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党务基础知识;四是有强烈的党务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2、推荐程序。按照专职党务工作者条件,先由各党支部推荐,填写《街道专职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党工委组织专题党务工作知识培训,并进行基础党务知识测试。被推荐党员通过测试并经谈话批准后,确定为党支部专职党务工作者。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专职党务工作者可以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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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工作职责。各专职党务工作者在干好本职工作,履行好党员义务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下好党组织活动的通知,做好各项活动的文字和影像记录,填写或张贴村务公开栏内应当公示的信息,做好远程教育节目的收看记录,对党组织活动的各项材料进行归档整理,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本党支部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村干部轮值坐班和民生代办制度1、值班人员:轮值坐班人员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可以安排全部人员轮流排班,也可以相对固定几个人值班。值班人员同时作为本村当天的民生代办或协办员,为群众提供民事全程代办或协办、咨询服务,帮助村民解决实际问题。2、值班时间:每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周六、周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好值班。3、值班地点:各村办公室。4、工作职责: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为党员群众提供政策、村务等咨询服务,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代办各类行政事务。对群众提出的事实清楚、符合政策的证明出具、证照办理、新医保报销、补助领取等事项,根据群众意愿,提供全程式代办或协办、咨询服务。做好上传下达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宣传好上级的惠民政策,促进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注意了解社情民意。遇有重大紧急情况,要立即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做好村级其他工作。维护好村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公共财产安全,接待上级公务来访,做好上级或村"两委"交办的其他事项。5、保障措施:实行"四个一"工程,即各村都有一部电话、一个监控、一条宽带、一套制度,实行每日不定时考勤、每月统计后及时兑现坐班补贴。街道统一给各村安装一部值班电话,并向群众公开。通过监控摄像头,对各村值班情况进行监督,并建立值班管理专项台账,台账记录作为向村干部发放坐班补贴和奖惩的依据。街道统一制定《街道村干部轮值坐班和民生代办工作制度》、《街道村干部轮值坐班值班表》,以牌匾的形式将民生代办工作制度、代办事项、代办流程、工作要求及轮值坐班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方便党员群众与值班人员进行联系,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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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接受群众监督。各村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村干部轮值坐班和民生代办事项登记表》,对当日来访接待工作、办理事项和办理情况等及时进行登记,详细记录事务代办情况。轮值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坐班办公,不准擅离职守;严禁借机向群众索要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请销假制度,确需请假的,经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要负责人批准,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岗。

  四、突出抓好对村支部书记的管理一是更加突出"从严"要求。"严"字当头、越"严"越好已经成为组织工作最鲜明的新常态,各村支部书记是各村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树立主业意识,进一步增强严的意识,把严的标准、严的制度、严的纪律带头贯彻好、落实好、遵守好。二是更加突出"从实"导向。在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和各项具体工作的推动上,各村支部书记必须坚持务实为本、务求实效、不走过场,进一步提升工作标杆和工作质量。同时要立足村情,每年因村制宜地为村民办1到2件较大实事。三是更加突出"责任"建设。街道党工委拉出具体清晰的责任清单,明确支部书记的责任,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办法,与各村支部书记签订《20xx年党建工作重点指标责任书》,严格考核问责。进一步用责任传导压力,用考核夯实责任,增强支部书记的"主责、主角、主动"意识,协调各方形成齐抓共管、抓细抓常的党建工作大合唱。五、全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今年全部消除没有入党积极分子的村,消除20个以上连续三年不发展党员的村,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实行定期谈话和培训制度,全程审查发展党员材料,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抓好党员冬训和日常教育管理,通过街道集中轮训、"党群议政"、各支部开展活动、外出参观学习、年底民主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同时,在适当时机试行建立党员帮教中心制度,加强对"问题党员"的管理和处理。六、深化提升干部联户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区委部署,深入开展"群众工作提升年"活动,做好干部联户工作,提高干部联户质量。一是主动靠上,与市、区下派工作组、第一书记搞好联系和对接,定期召开干部联户工作联席会和座谈会,积极借助工作组和第一书记的力量,解决好帮扶村的稳定和集体经济发展问题。二是做好机关干部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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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联户工作,确保每名同志每年入户不少于7次,入户率达到100%,要掌握信息、了解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七、持续提高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水平一是规范村干部补贴发放,制定村干部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对发放范围和数额做出明确规定。二是街道财政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落实村干部轮值坐班、民生代办和专职党务工作者制度所需的各种费用、补贴。三是加强村级办公场所建设。借助区委对农业镇街新建、扩建150平方米以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补助的政策,街道对每个新建、扩建村级活动场所并且达标的村,再补贴3万元;今年上半年各村完成"一个场所两个牌、一个房间一个牌"的整治任务。四是管好用好村党组织运转经费。按照区委新修订完善的村党组织运转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规范管理、科学使用,确保经费发挥最大的撬动和引领作用。五是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清理、登记和管理工作,摸清家底,逐村建立"三资"台账。帮助村"两委"理清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思路,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村干部报酬与发展集体经济挂钩,增强干部干事创业、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力争今年再消除5个集体经济空壳村和6个集体经济薄弱村,新建不少于两处村级集体经营场所。进一步夯实村党支部支撑党建、服务群众的能力。八、加强领导,确保效果(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由街道党工委负责加强和创新党的村级组织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的开展,由组织办会同各管区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考核办法。包管区领导是本管区的第一责任人,各管区总支书记、主任是本管区的主要责任人,要督促各村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按照时间节点开好相关会议;按照规范化要求,整理完善相关工作资料。各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的直接责任人,要发挥好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明确直接责任人的意识,要抓好各项工作制度和会议的贯彻落实;绝不允许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思想,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割舍和变通行为。(二)明确工作制度,确保有章可依。要建立"党群议政"制度,专职党务工作者制度;明确"三会一课"制度;完善村干部轮值坐班和民生代办制度。确保各村对以上各种制度都熟悉掌握,了解透彻,真正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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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这些制度和做法成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切入点和总抓手。

  (三)强化督导落实,严格考核奖惩。要制定科学、严格、有效的考核奖惩办法,对各村执行有关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严格奖惩,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政治荣誉、经济待遇挂钩,确保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避免中梗阻和稻草人现象。

  各管区、村,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和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提前着手、早作打算,争取党建及各项工作都有一个明显的改进和变化。村级组织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意见第2篇

  今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浙委办[20xx]34号,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这是省委、省政府从我省实际出发,切实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精神,全面推进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贯彻落实《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贯彻落实《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是全面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对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增强村级班子的整体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深入贯彻落实《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利于推进"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水平。开展农村基层组织"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建设是一个有机整体,只有多数村党组织达到"五好"标准(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乡镇才能争创"五好"党委,县才能争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三级联创"基础在行政村,重点在行政村,难点也在行政村,抓好村级组织规范化运作,有利于促进"三级联创"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有力推进"先锋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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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深入贯彻落实《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村级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村级组织面临的最主要工作任务就是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就是要重点规范村级组织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变一个人或少数人的决策为集中群众智慧的集体决策,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实现决策的科学化、管理的规范化,减少工作中的盲目性、随意性,提高村级组织和农村干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管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3、深入贯彻落实《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农村。农村社会的稳定,事关全局的稳定;农村的和谐发展,事关全社会的和谐发展。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群众物质、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迫切需要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就是要用制度来保证、规范、约束村级组织和村组干部的行为;用制度来保证农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把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努力营造一种民主、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农村。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抓好《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的贯彻落实1、以落实"重大事项票决制"、"民主恳谈会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点落实好"重大事项票决制"和"民主恳谈会制度",进一步理顺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村两委关系,明确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委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党组织书记是村里的"一把手";明确村两委成员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两委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协调运作、规范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着力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办公会议、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村委会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和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实行党组织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以村党组织为主导的村级民主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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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以完善"村干部创业承诺"、"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管理培养。选人标准上,重素质、重能力、重实绩、重公论;选人途径上,思路要活,视野要宽,渠道要广,重视农村实用人才;选人方式上,推行村党组织"两推一选"和村委会直选,把思想好、作风正、文化高、本领强、年纪轻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加强对村干部的领导和管理,随时了解村干部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按照《关于在全县推行村级民主"三项制度"的通知》(德组通[20xx]7号)要求,重点落实好"村干部创业承诺"和"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双带"能力。完善村干部培训机制,强化培训力度,把村干部的培训纳入《德清县"十一五"基层干部培训规划》。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贯彻落实《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就业的意见》(德委发[20xx]44号),实行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乡镇干部制度,认真落实村干部有关待遇政策和村主要干部养老保险制度。通过组织评议、诫勉等方式,及时畅通"下"的渠道。创造条件,采取"一帮一、一带一"等方式,加强村级后备干部人才的培养。

  3、以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党员百分考核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切实按照《中共德清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德组[20xx]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履行程序,深入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后进村、班子年龄老化村、多年未发展党员村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全面实施以"一创两强三培养"为载体的"党员人才工程",注重从非党村委成员和农村实用人才中发展党员。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调整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党员百分考核制度",健全党员管理制度,抓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设岗定责、党员联系户、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制度的落实,继续深入推行便民服务代理制度,探索健全保持农村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4、以完善村务、党务公开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工作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作用,按照"四统一"(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程序)的要求,定期向党员和群众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村干部报酬、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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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党费收缴管理等内容,并按要求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规范运作,不断深化完善村务和党务公开。重点完善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开展任期和离任审计,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以民主促监督,以监督促规范。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和印章的管理。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努力开创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新局面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党委书记是深入贯彻落实《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全面抓;分管副书记和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系统抓;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是最直接的执行者和落实者,要带头学习执行《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切实将本村工作抓出成效。结合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建设,把《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的具体内容上墙公布。要切实发挥驻村指导员作用,推动所在村的规范化建设。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组织、纪检、宣传、政法、政研(农办)、民政、信访、国土、农业等有关部门和各群团组织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纪检、信访等单位要认真梳理有关信访案件,排查影响规则贯彻落实的主要矛盾;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为《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政法部门要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优化环境;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提高村委会班子的整体功能;政研(农办)、国土、农业等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好农村财务管理、土地管理等工作。3、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建立督查机制,把《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的贯彻落实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由组织部牵头,定期抓好监督检查,促使规则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班子,搞好专项督查,帮助行政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年终对各行政村的《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与村两委班子的年度考核奖惩挂钩,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村级组织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意见第3篇为进一步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杜绝重建设轻管理,有建设无用处的现象。绿春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绿春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办法》从场所产权归属、建设配套、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四方面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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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规定,为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安全与完整并发挥作用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明确产权归属:《办法》明确规定,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属国有资产,所有权归乡镇党委。县委政府委托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乡镇共同监管,使用权归村集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随意出售、出租、转让和抵押。

  统一建设配套:活动室建设配套"三做到":一是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活动室建设应与党员数相适应,一般不小于50平方米,有党组织牌子,配齐电视机、影碟机及20套以上的教材储备具有教育功能。室内有黑板、课桌椅,有党报、党刊、农村实用技术手册和学习资料,具有阅览室功能。二是做到规范办公。活动室有党旗、入党誓词,党员形象栏,党员设岗定责栏,党内公开栏,中央四个长效机制、省18项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党员承诺、"三会一课"和村务系列制度等,并制作上墙。三是做到整齐、美观、大方。条件具备的外围一般要有一定面积的活动场地(如球场),道路要及时硬化,环境要适当绿化。

  细化管理使用:一是建立公物台账。各乡镇、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固定资产、物资、档案、文件、图纸、相关证件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和物资、档案登记簿、场所使用登记簿,做到帐实相符。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指定乡镇专职副书记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第一责任人,村党总支书记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直接责任人。村党总支书记对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以及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防火防盗等工作负责,并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纳入对村党总支书记工作的考核范畴。有条件的可以聘请专人负责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签定管理协议。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乡镇党委每半年对活动场所管理使用情况集中检查一次,县委组织部每年核查一次。四是制定移交制度。在村级班子换届、管理人员调整或其它原因调整设施时,原管理负责人要及时向新调整的负责人移交手续,移交工作由所在地乡镇具体负责监督实施。

  村级活动场所的使用权归全体村民共享,场所要充分发挥"一室多用"功能,做到"五个中心"。一是组织议事的中心:村"两委会"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选举大会等各类会议都要在活动场所开展。二是为民服务的中心:场所要提

  10

  供为民办理审批、信息咨询、纠纷调解等方面的服务要求。三是党员活动的中心:要利用活动场所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纯洁党性、提高党员意识。四是农民培训的中心:从农民自身实际出发,场所要充分利用电教设备,对群众进行科技培训,发布致富信息,交流致富经验,提高群众致富本领。五是群众娱乐的中心:要利用活动场所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文艺活动,体育健身等文体活动,活跃精神文化,促进乡风文明。

  严肃责任追究:《办法》严肃申明,活动场所属公共财产,造成损坏的,应视情况由相关责任人原价赔偿,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场所管理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乡镇党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活动场所经常空置不用、使用不当和管理无序的,及时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损失严重的给予组织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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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浙江省村级组织换届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2017年3月1日第一条为加强村级组织换届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换届档案和村级档案的安全,使其更好地服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根据《档案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村级组织换届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对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等村级组织和机构在换届过程中产生的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以及换届前后各类村级档案的交接工作等。第三条村级组织换届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反映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真实历史面貌,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保障选举合法性,促进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换届后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必要措施。第四条各级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机构和有关工作人员,都有做好村级组织换届档案管理工作的义务。凡规定应归档的文件和应移交的档案,必须按照规定集中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或据为己有。第五条村级组织换届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模式,在县(市、区)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由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培训,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

  届工作指导机构和乡镇(街道)综合档案室负责组织实施。村级组织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本村换届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和指导机构应将换届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和村级档案的交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换届工作程序、工作计划,列入有关人员职责范围,与换届各项工作同时安排,同步进行。

  第七条凡是村级组织换届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反映换届工作历史面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录音、录像和电子文件等不同载体的文件都应归档。文件归档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表可参见附件1。

  第八条乡镇(街道)形成的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文件归入乡镇(街道)文书档案,由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并移交乡镇(街道)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村级组织形成的换届工作文件,由村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

  第九条收集归档的文件应真实有效、信息完整、字迹清楚、数字准确,签字盖章、日期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标识完整齐备,印制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长久保存的要求。

  第十条纸质档案的整理应根据档案保管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2008)标准执行。数码照片档案、电子档案的整理分别按《数码照片档案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2014)《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等有关标准执行。实物档案按件整理。

  第十一条村级组织换届前,各乡镇(街道)应指导监督辖区内各村对现存档案进行全面清点,做好档案数量统计和编目工作。原村级组织成员要将本人在执行村务活动中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全部移交给指定的人员进行整理归档。

  第十二条新一届村级组织产生后,原村级组织必须在10日内将档案全部移交给新一届村级组织,并履行交接手续。交接工作由村级组织选举委员会主持,乡镇(街道)负责监督。不能及时移交的应由村级组织选举委员会进行监管,严防散失。必要时可在选举前将档案暂存乡镇(街道)。

  第十三条新一届村级组织应明确档案工作责任人,确定具体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配置必要的档案保管场所和档案装具设备,确保本村换届档案和所移交的村级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四条换届工作结束后,乡镇(街道)应及时统计所辖村的换届档案管理情况,并在1个月内将有关情况报县(市、区)组织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换届档案的保管单位应建立村级组织换届档案查阅和借阅制度,严格履行查阅、借阅登记手续。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和擅自公开选举有关内容。

  第十六条封存的选票未经乡镇(街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开启。选票至少保留1届以上时间。销毁换届档案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销毁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七条对于在村级换届过程中涂改、损毁、丢失档案或拖延、

  拒绝移交档案的,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城市社区组织换届档案管理工作可参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暂行规定由浙江省档案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暂行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文件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乡镇(街道)形成的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文件1.上级有关换届工作的文件;(30年)2.本级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组的文件,工作成员名单,下派指导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名单;(永久)3.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永久)4.换届工作有关会议材料、领导讲话、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等;(永久)5.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有关换届工作的请示、计划、方案等及上级部门的批复;(永久)6.试点工作文件选编;(30年)7.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文件;(10年)8.换届选举宣传工作中形成的文件;(10年)9.换届工作简报和情况通报;(10年)10.换届工作来信来访及调查、处理等材料;(永久)11.统一制作的换届工作文书样张,各类表格、选民证、选票、委托书样式等;(永久)12.各村呈报的换届选举请示,候选人名单等(永久)13.对候选人的审核、考察、批复文件;(永久)14.各村上报的选举结果报告单;(永久)15.对各村选举结果的批复、通知;(永久)

  16.换届工作统计表、登记表、名册;(永久)17.换届工作的预决算文件;(永久)18.换届工作的检查验收文件与总结;(永久)19.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照片、录音、录像、光盘及电子文件、实物等;(永久)

  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30年)二、村(社区)形成的村级组织换届文件

  (一)村党组织

  1.成立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永久)2.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永久)3.村务联席会会议材料及制定的三年发展目标、具体工作任务文件;(30年)4.向乡镇(街道)党委呈报的选举请示、工作报告;(永久)5.乡镇(街道)党委的批复、公示材料;(永久)6.民主测评会会议材料;(永久)7.乡镇(街道)党组织的推荐材料;(永久)8.党员群众的推荐材料;(永久)9.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及资格审查材料;(永久)10.乡镇(街道)党组织考察反馈材料;(永久)11.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单、公示材料;(永久)12.乡镇(街道)党组织对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文件;(永久)13.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的竞职承诺书、创业承诺书、辞职承诺书(“三项承诺书”);(30年)

  14.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永久)15.党员选举大会会议材料、选举结果统计材料、选举结果报告单;(永久)16.选票;(5年)17.乡镇(街道)党组织对选举结果的批复文件。(永久)

  (二)村民委员会

  1.村务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永久)2.现任村民代表会议会议材料及讨论通过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代表选举办法、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办法;(永久)3.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选民资格等公告;(永久)4.选民登记材料、选民名单及公告;(永久)5.村民委员会成员职位、“自荐”报名、委托等公告;(10年)6.正式选民名单,选区划分、村民代表名额分配等公告;(10年)7.委托投票登记材料;(10年)8.自荐人资格审查材料;(30年)9.选举公告;(永久)10.自荐人(候选人)名单、竞选职位、照片、身份证、“三项承诺书”等材料及相关公告;(30年)11.委托投票确认和公告,选民证、委托投票证样式;(30年)12.流动票箱投票、无效票认定规则、投票须知,唱票、计票、监票等工作安排;(10年)13.选举结果统计材料、选举结果报告单;(永久)

  14.选票;(5年)15.乡镇(街道)印发的选举结果通知。(永久)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

  1.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永久)2.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推选(自荐)公告;(30年)3.候选人资格审查材料及正式候选人名单;(永久)4.正式候选人签订的“三项承诺书”;(30年)5.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发布的选举公告;(永久)6.选举会议会议材料、选举结果统计材料、选举结果报告单、当选人名单;(永久)7.选票。(5年)

  (四)村经济合作社

  1.社员代表会议会议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永久)2.社员代表推选办法;(永久)3.社员选民(社员户)登记、公示材料,社员代表授权书;(30年)4.新一届社员代表大会会议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永久)5.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办法;(永久)6.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监督委员会候选人推选材料、资格审查材料;(30年)7.乡镇(街道)对候选人的批复;(永久)

  8.社员选民大会、社员代表大会会议材料,村经济合作社章程、选举结果统计材料、选举结果报告单;(永久)9.选票。(5年)

  (五)其他

  1.上级有关换届工作的文件;(永久)2.村级组织换届财务审计结果报告;(永久)3.换届选举宣传工作中形成的文件;(10年)4.换届选举期间形成的各类简报、信息;(10年)5.与换届选举工作有关的数据统计表,换届工作总结;(永久)6.新老村级组织的档案交接凭证、文据;(永久)7.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照片、录音、录像、光盘及电子文件、实物等;(永久)8.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30年)

  附件2

  档案交接文据

  移出单位名称交接性质

  档案名称(类别)

  接收单位名称

  载体形式

  数量

  卷

  件

  合计移出说明接收意见

  移出单位(印章)负责人:经办人:移出日期:

  接收单位(印章)负责人:经办人:接收日期:

篇四: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财务收支管理运行流程图发生支出业务发生收入业务经办人提供原始票据并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开据农经部门统一规定的收款收据经办人签字万元1万元以上由村三资出纳于当日或第二天管理负责人等个以上主要将现金缴入本村的银干部共同审批行专户由村三资管理负责人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在由村民代表会议集议纪要村经济合经村监委审核签字盖章通过作社社长书记主任资金审批共同签字审批数额小于备用金数额大于备用金村报账员填制大额提现转账审批单根据审批权限签字审核出纳支付及时到镇乡街道三资管理中心报帐按规定时间程序方法内容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廉政风险点排摸

  重大决策类权力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及中长期工作计划编制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村两委会研究制定初步方案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召集村四套班子全体成员并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对初步方案进行村务会商,充分讨论

  向上级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村党组织党员进行审议,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方案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列席)对方案进行表决

  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村委会组织进行方案实施

  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重新修订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不予采纳,请求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实施结果向群众公开

  ★廉政风险点排摸:1、为提高个人威望,不切实际搞政绩工程;2、为捞取项目建设好处,大量上马项目,超出村集体经济承受能力;3、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计划或规划,优亲厚友,赚取竞选资本。★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3、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1

  重大决策类权力

  2、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村庄建设规划意见

  村四套班子研究确定方案

  委托镇乡街道城建办实施

  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听取规划修改意见

  规划设计单位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镇乡街道城建办审批

  规划局审批

  县政府审批

  ★廉政风险点排摸:1、为提高个人威望,不切实际搞政绩工程;2、未经审批,违规编制规划,触犯国家法律法规;3、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规划,优亲厚友,赚取竞选资本。★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3、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2

  重大决策类权力

  3.村民自治、村规民约村经济合作社章程修订运行流程图

  村两委会研究制定初步方案

  村党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制定、修改内容

  邀请县、镇有关部门、相关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核

  村

  梳理、汇总意见,形成草案

  监

  委

  参

  召集村民小组长会议,解读、研究草案

  与

  监

  督

  各村民小组分别召开会议进行解读并征求意见建议

  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审议,形成正式方案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

  通过生效

  未通过,重新修改完善草案

  ★廉政风险点排摸:

  未

  1、独断专行,违反现行法律、法规;

  2、掺杂个人主观意见,激化社会矛盾。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

  2、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五议两公开”程序是否到位进行严格监督;

  3、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3

  重大决策类权力

  4.村级财务预决算编制运行流程图

  根据村年度及中长期计划,村两委会研究制定预算草案

  召集四套班子成员并邀请部分党员,群众参加,对预算草案进行村务会商

  根据会商意见,村两委会形成预算方案

  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审议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预算方案进行讨论、表决

  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实施

  根据实施结果,编制村级财务决算方案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不予采纳,请求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党员列席)

  决算方案公开

  ★廉政风险点排摸:1、为提高个人威望,搞政绩工程;2、为捞取项目建设好处,大量上马各种项目,超出村集体经济承受能力;3、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预算方案,优亲厚友,赚取竞选资本;4、违反财务规定,违法乱纪。★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五议两公开”程序是否到位进行严格监督;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实行三年一轮审;4、镇乡(街道)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4

  重大决策类权力

  5.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承包和招投标方案,集体资产处置及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村级收益分配、股份合作制改革,村集体企业的改制方案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村两委会研究制定初步方案

  召集村四套班子成员并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对初步方案进行村务会商,充分讨论

  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形成正式方案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方案进行表决

  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村委会或经济合作社组织进行方案实施

  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重新修订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不予采纳,请求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实施结果公开

  ★廉政风险点排摸:1、违规制定改制方案,捞取好处;2、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3、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以及耕地、山林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合同变更等经营活动中违规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严格执行招投标和“三资”管理制度;3、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严格监督指导。

  5

  重大决策类权力

  6.大额资金使用运行流程图

  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形成大额资金使用方案

  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召集四套班子成员及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对大额资金使用方案进行村务会商,形成决议

  5万元以上的(各镇乡街道可另行制定标准,但不得高于5万))

  按第5项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实施

  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实施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不予采纳,请求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廉政风险点排摸:1、未经批准或集体同意,用公款组织或参与外出考察学习、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2、

  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或者滥发奖金、补贴,用集体

  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3、搞政绩工程,或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项目,优

  亲厚友,赚取竞选资本;★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3、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严格监督指导。

  6

  重大决策类权力

  7.集体举债和利息标准方案,村干部误工报酬、招待费、通讯费等非生产性开支项目方案运行流程图

  村两委会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和乡镇街道指导性意见研究制定方案

  召集四套班子成员及部分党员群众对方案进行村务会商

  村党组织根据村务会商情况组织党员大会审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方案进行表决

  通过,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未通过,不予实施

  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实施

  实施结果公开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不予采纳,请求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廉政风险点排摸:1、未经集体同意擅自借入民间资金;2、擅自扩大误工补贴范围、标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3、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7

  重大决策类权力

  8.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征用、征收土地及其各项补偿费分配使用、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村两委会研究制定初步方案

  召集村四套班子成员并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对初步方案进行村务会商,充分讨论

  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形成正式方案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方案进行表决

  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村委会或经济合作社组织进行方案实施

  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重新修订。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不予采纳,请求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实施结果公开

  ★廉政风险点排摸:1、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2、在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侵占、挪用、截留、拖欠、克扣,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3、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用;4、在宅基地的的安排使用上,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廉政风险点排摸: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3、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8

  重大决策类权力

  9.其他重大事项运行流程图

  党员群众建议

  村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

  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表决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不予采纳,请求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政策依据:《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

  9

  日常管理类权力

  10.发展党员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根据村四套班子集体、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及上级党组织“三推荐”形式推优入库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镇乡街道组织办、联村干部、村党组织差额择优分批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村四套班子成员、党员对人选进行民主测评

  村党组织会议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公示7天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表格,落实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签订承诺书

  村党组织书记、委员有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近亲属要求入党的,需预先向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报告,并适当采取回避制度,不能担任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

  参加党员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报镇乡街道组织办通过1年以上定期考察,征求各方意见

  填写入党志愿书

  进行五审

  村党组织决定吸收为预备党员人选

  村党组织会议无记名表决通过

  公示7天

  镇乡街道组织办谈话、政审

  期满后,本人书面申请要求转正

  入党宣誓

  村党组织审查

  村党组织会议表决

  通过,公示7天

  镇乡街道组织办谈话

  镇乡街道党委审批取消资格延长预备期

  镇乡街道党委审批

  公布身份,档案归档

  ★廉政风险点排摸:1、排斥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2、搞小圈子和近亲繁殖;3、违规发展党员。★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教育;2、规范发展党员程序;3、镇乡(街道)组织和纪检部门加强监督指导。

  10

  日常管理类权力

  11.组织关系迁移流程图

  迁入

  迁出

  市内迁入(须经迁入地党组织同意)

  市外迁入(须经迁入地党组织同意)

  迁市内

  镇乡(街道)组织办或具有党员发展审批权的县级部门报到(持迁出地组织关系介绍信)

  迁入地支部接收

  县委组织部报到(持迁出地组织关系介绍信)

  镇乡(街道)组织办或具有党员发展审批权的县级部门报到(持县委组织部组织关系介绍信)

  镇乡(街道)组织办(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迁入地镇乡(街道)组织部门或具有党员发展审批权的县(市、区)直属部门报到

  迁入地党支部接收

  迁市外

  镇乡(街道)组织办(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县委组织部(持镇乡街道组织关系介绍信)

  迁入地县(市、区)级组织部门

  ★备注:高校、银行、部队系统党员组织关系迁移按照市外程序办理

  ★廉政风险点排摸:1、阻挠党员组织关系迁入、迁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加强对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教育;2、镇乡(街道)党(工)委加强对村党组织的领导。

  11

  日常管理类权力

  12.招聘人员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提议

  村两委会研究制定招聘方案,确定聘用人员岗位、条件、报酬和招聘方案

  召集村四套班子成员和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对招聘方案进行村务会商,形成决议

  发布招聘公告

  村党组织进行公开招聘

  结果公示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廉政风险点排摸:1、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影响班子团结和工作开展;2、违规操作,引发群众不满,影响社会稳定;3、收受好处;4、独断专行,直接聘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加强对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教育;2、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制度;3、镇乡(街道)党(工)委加强对村党组织的领导。

  12

  日常管理类权力

  13.临时用工运行流程图

  村四套班子商议,确定临时用工人数、报酬等内容

  形成会议记录落实专人负责工时记账等用工管理事务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组织实施

  ★廉政风险点排摸:1、优亲厚友;2、虚报冒领;3、管理人员弄虚作假。★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2、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制度。

  13

  日常管理类权力

  14.各类先进申报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或村委会提出建议党员或村民代表推选

  党支部或村四套班子讨论

  初评公示

  推荐上报

  ★廉政风险点排摸:1、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影响班子团结和工作开展;2、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3、以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4、人选把关不严;5、暗箱操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加强对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教育;2、加强党务、村务公开;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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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15.工程项目管理运行流程图

  1村03四.套招班子投提出标有管关工理程项目建设初步方案

  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2万元以下的,可以不招投标,进入村直接实施项目管理程序

  根据设计,进入招投标程序

  根据工程额度,8万元以上进入镇乡街道招投标中心或村自行招投标

  根据招投标,签订工程合同按合同施工,进行质量监督管理

  项目有变更的,进入项目变更程序

  根据项目进度,按合同规定拨付资金

  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决算

  注:所有资料需报“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廉政风险点排摸:1、村四套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家属直接或参与承包、分包本村集体经济投资和在本村实施的政府、企业投资的工程项目;2、违反工程管理制度、谋取不正当利益;3、不负责任,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2、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制度;3、村监委、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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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16.村重包工程招投标管理运行流程图

  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建设方案

  根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招投标方案,召集四套班子成员并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对招投标办法进行村务会商(8万元以下)

  张贴招投标公告

  根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或按规定(8万元以上)应进镇乡街道小型工程平台招投标

  根据镇乡街道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村直接实施项目(自建共享制)

  组建物资采购、出工记账等工作小组,加强管理

  组织招投标

  中标结果公告

  经济合作社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廉政风险点排摸:1、违反规定,直接发包;2、串标、围标、买标;3、村干部及直系亲属违规参与项目承包;4、收受好处,搭干股;5、吃拿卡要,阻挠项目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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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17.村重包工程项目变更管理运行流程图

  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

  村相关人员对变更项目进行查勘

  村四套班子集体讨论是否同意项目变更(单项变更所涉金额5万元以上且超出项目合同价30%以上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程序决议)

  对于变更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保存变更联系单,以便工程结算

  ★廉政风险点排摸:1、监管不严,导致施工方擅自变更;2、把关不严,导致不必要变更;3、审核不严,被施工方高估冒算;4、内外勾结,弄虚作假,收受好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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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18.村重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运行流程图

  重包工程

  村两委会研究确定监督小组组成成员

  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施工质量监督施工标准监督施工工艺监督

  监督小组按照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

  ★廉政风险点排摸:1、监管不到位,导致工程质量、施工工艺不过关;2、责任心不强,导致施工方材料以次充好;3、收受好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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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19.村重包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运行流程图

  村两委会研究确定验收小组成员,邀请村监委成员参加

  邀请镇乡街道有关科室,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进行实地验收

  验收小组提出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整改落实

  出具验收报告

  ★廉政风险点排摸:1、责任心不强,将不合格工程验收合格;2、以权谋私,收受好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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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20.村重包工程决算管理运行流程图

  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决算书

  村四套班子成员并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对决算书进行村务会商

  须整改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符合合同要求的,按合同执行

  村四套班子根据竣工验收情况结算

  ★廉政风险点排摸:1、以权谋私,收受好处;2、不负责任,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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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21.银行账户管理运行流程图

  银行账户管理

  银行账户设立

  每个经济合作社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家当地金融机构开立一个账户

  新开或变更账户的,须经四套班子会议通过

  报镇乡(街道)批准

  支票及财务印鉴管理

  支票由村经济合作社出纳保管,村、社财务专用章由镇乡会计服务所保管,法人章由法人保管

  报县“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廉政风险点排摸:1、随意变更账户,谋取个人好处;2、违规新开设账户;3、公款私存,挪用集体资金。★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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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22.财务收支管理运行流程图

  发生收入业务

  发生支出业务

  开据农经部门统一规定的收款收据,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提供原始票据,并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签字

  2千元以下2千—5千元5千—1万元1万元以上

  出纳于当日或第二天将现金缴入本村的银行专户

  由村“三资”管理负责人审批

  由村“三资”管理负责人等2个以上主要干部共同审批

  由村“三资”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在发票上共同签字

  由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

  经村监委审核签字盖章通过资金审批

  村经济合作社社长、书记、主任共同签字审批

  数额小于备用金

  数额大于备用金

  村报账员填制大额提现、转账审批单,根据审批权限签字审核

  出纳支付

  及时到镇乡街道三资管理中心报帐

  按规定时间、程序、方法、内容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廉政风险点排摸:1、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公款外存,私设小金库;2、截留、挪用集体收入资金,或用集体存单为他人担保。★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监督;3、镇乡(街道)会计服务中心加强日常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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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23.财产物资管理运行流程图

  村指定专人登记、保管财产物资

  财产物资进出库变动,由保管员做好登记,并及时报镇乡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做到账实相符

  年底,财产物资清查小组(有村监委成员参与)对现有财产物资进行一次清查

  清查有差异的,查明原因,落实责任追究

  清查无异的

  每年年初向村民代表大会通报并进行公示

  ★廉政风险点排摸:1、未经批准擅自借用集体款物;2、借用集体款物逾期不还;3、违反规定用集体公物操办个人婚丧喜庆事宜;4、责任心不强,造成村集体财物损失。★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财物保管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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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24.合同管理运行流程图

  签订合同后,3日内交村文书保管,并报镇乡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镇乡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和各村做好合同管理台账

  合同有变更、解除等情形的,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台账登记

  根据合同约定予以执行

  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追究合同相关方违约责任

  村监委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按合同档案管理要求及时进行归档

  ★廉政风险点排摸:1、责任心不强,造成合同损坏、灭失;2、对合同变更、到期续包、撤销等事宜管理不善,造成集体经济损失;3、擅自更改合同,违法犯罪。★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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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25.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运行流程图

  村通过一定程序决定采用村直接实施或清包工形式工程

  施工方或村拟定采购计划村两委会确定物资采购小组成员

  提出合理建议

  制定采购清单

  采购小组签字确认

  重要物资

  辅助物资

  一定范围内公开招标

  市场调查货比三家

  根据合同付款

  同质低价为原则确定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供货后质量验收合格

  现场购买直接付款

  现场物资管理

  物资领用

  备注:1、物资采购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由支委、村委和村民代表等人组成,村监委全程监督。2、重要物资:包括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木方、砂、石类、红砖、管材、施工用电线电缆、门窗等可以有固定供应商且较大采购量的。3、辅助物资:包括其他建筑材料、周转材料等临时用材或采购量较小的材料。★廉政风险点排摸:1、以权谋私,收受好处;2、不负责任,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3、以次充好,中饱私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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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26.设备采购运行流程图

  村务会商

  根据设备金额大小

  村两委会确定物资采购小组成员物资采购小组制定采购清单

  市场调查货比三家

  采购小组签字确认

  合同付款

  大宗设备

  零星设备

  签订购货合同

  物资采购直接付款

  物资保管

  物资领用

  ★廉政风险点排摸:1、以权谋私,收受好处;2、不负责任,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3、以次充好,中饱私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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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使用分配方案运行流程图

  村两委会研究制定初步分配方案

  村四套班子成员并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对方案进行村务会商

  根据村务会商意见,村党支部牵头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正式方案

  方案在村公开栏公示

  村委会组织实施

  群众有合理化建议,重新修订

  ★廉政风险点排摸:1、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侵占挪用、截留、拖欠、克扣;2、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村务会商制度;2、村监委、全体村民加强监督;3、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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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28.被征地养老保险办理运行流程图

  本人向村委会申请并提供材料

  村四套班子进行村务会商同意,由村主任签字

  不同意,退回

  村文书盖章提交镇乡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经办人签字盖章

  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受理条件:1、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寸照2张;2、户口本及复印件;3、本人信用社存折及复印件;4、退伍军人需民政部门认定书。★廉政风险点排摸:1、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村务会商”制度;2、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监督;3、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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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29.集中式居家养老入住申请运行流程图

  召开村四套班子会议,明确入住要求,制订入住标准,形成决议

  将商讨的事项在公开栏上公示

  本人申请

  提供咨询服务

  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

  登记在册村委会签署意见

  签署日托入住协议

  缴费入住

  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廉政风险点排摸:1、以权谋私,收受好处;2、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激化党群、干群矛盾。★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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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30.矛盾纠纷调处运行流程图

  排查申请

  调查

  矛

  村调委会

  盾

  纠

  纷

  调解

  未达

  达成

  成

  协

  归档

  回访

  协议

  议

  乡

  镇

  街

  调查

  道

  调

  委

  听证

  会

  登

  调解

  领

  继续调解

  记

  导

  受理审批

  涉法涉诉类

  达

  未

  小

  成

  达

  组

  协议

  成协议

  联席会

  议

  归档

  回访

  司

  派出所

  法

  所

  法院

  ★廉政风险点排摸:1、漠视群众的正当诉求,对矛盾纠纷久拖不决;2、对待群众工作粗暴、态度恶劣;3、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后果;4、厚此薄彼,引发村民不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民事纠纷调解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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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31.土地(林地)经营权管理运行流程图

  流出方委托村流转

  流入方

  第四方

  流入方可依法再次流转,但应取得原流出方同意

  选择流转方式

  不得改变农业用途,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流转双方签订书面协议

  流转合同鉴证(未委托村流转的由村经济合作鉴证,委托村流转的由镇乡街道鉴证)

  及时备案(镇乡街道、村、流转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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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32.安全生产管理运行流程图

  农产品质村级企业房屋质

  量安全

  生产安全量安全

  工程施工安全

  交通安消防安其他全生产全生产

  网格管理员日常巡查

  村干部现场踏看,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报告

  四套班子会议商讨对策,落实整改措施

  村级力量无法整改的,上报镇乡街道安监所或相关职能部门,请求帮助协调解决

  32

  日常管理类权力

  33.殡葬管理运行流程图

  村民自然死亡(医院治疗期间死亡、刑事案件死亡等特殊情况除外)

  村委会出具死亡证明

  镇乡街道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手续

  到镇乡街道政法民政办办理殡葬相关手续

  死者家属持死者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镇乡街道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遗体火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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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34.户口迁入,大中专毕业生、自理户口等对象回原籍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经迁入地村务会商同意后,由村委会签署意见

  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入受理条件:一、非农业户口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1、被投靠人身份证、户口簿;2、迁入地住房证明;3、投靠人身份证、户口簿;4、投靠人未婚证明;5、被投靠人与投靠人关系证明;6、村委会同意迁入意见书;7、投靠人户籍地以及象山县内无房证明(仅限成年未婚对象)。二、非农业户口的夫妻投靠: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2、夫妻双方结婚证;3、迁入地住房证明;4、村委会同意迁入意见书;5、投靠人户籍地无房证明(仅限非农业户口投靠农村对象);6、被投靠人户口性质为本乡镇非农业户口,投靠人为农业户口,经乡镇、村同意,可保留农业户口。★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受理条件:已婚大中专毕业生已落户县外,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确实住在农村父母处,要求迁入父母农业村。提供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迁移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村以及派出所核实其确实居住父母农业村证明;4、村委会同意迁入意见书;5、迁入地父母住房证明;6、迁移人婚姻状况证明书;7、迁移人户籍地以及象山县内无房证明。★自理户回原籍受理条件县内自理户口迁回农业村。提供1、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村委会同意迁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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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35.公民正常死亡注销户口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死亡人员户口注销村委会出具死亡证明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受理条件:提供1、申请人身份证;2、死亡人员户口簿;3、死亡人员身份证;4、村(居)委会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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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36.边境管理区通行证运行流程图

  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村委会出具审核意见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意见公安部门行政许可科审批

  ★受理条件:无工作单位的村民。提供1、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3、无工作单位的村民由村委会审核意见:4、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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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37.党务、村务、财务和依申请公开运行流程图

  根据公开制度要求,对需要公示的内容和方式经支委会(或村委会、社管会)讨论决定,并审核盖章

  即时公开类

  定期公开类

  依申请公开类

  按时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公示

  对群众有异议的事项,经核实或改正后再行公开,并向群众反馈

  将公开的内容,群众的意见、建议,改正的措施、反馈情况等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备注:1、党务公开过程中,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应报镇乡街道党组织审核,对只限在党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等形式进行;2、定期公开类村务,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查、补充,完善;3、财务公开内容,应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盖章后再报经镇乡街道农经站审核、盖章。★廉政风险点排摸:1、不按规定实施公开;2、阻挠、干扰公开实施;3、公开不宜公开内容,造成不良影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制度;2、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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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38.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运行流程图

  独生子女父母申请村委会核实并出具证明,盖章

  镇乡街道审核发放光荣证★受理条件: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一孩并落实节育措施,须提交申请表1份、近期孩子一寸照1张、承诺书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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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39.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户初审运行流程图

  奖(特)扶金对象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交村委会评议

  村委会评议结果公示10日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交镇乡街道计生办

  计生办实地核查初审并公示县计生局确认并公示

  奖(特)扶金对象到镇乡街道领取存折★受理条件:1、符合政策规定的奖励扶助条件;2、本人主动申请并经村民委员会核实评议;3、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户口本、收养证、子女死亡证明、一寸照片一张、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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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40.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女方户籍地镇乡街道领取和填写《浙江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鉴定书》

  女方户籍地村委会初审

  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镇乡街道社会事业办公室

  镇乡街道社会事业办公室复核

  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和必要的家系调查,并在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县人口计生局

  县人口计生局审核

  审查申请鉴定材料的完备和真实性,并于接到申请材料30个工作日内报市人口计生委

  市级作出鉴定

  结论

  宁波市人口计生委根据情况每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医学鉴定,出具鉴定结论通知书

  ★受理条件: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2、患儿在县、市级以上医院就诊病历、检查材料、结论报告及住院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3、夫妻双方及患儿二寸近期合影照1张、患儿近期二寸照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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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41.再生育申请运行流程图

  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村对申请人申请内容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本人的状况出具相关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

  镇乡街道对申请生育当事人的证明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进行审查并上报。

  向社会公示7天

  一次性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县级审核对上报的有关证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各种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生育条件进行审核,召集审批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审批小组成员部分或者全部审查生育审批手续,向主管机构提出异议或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生育,监督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1、《再生育申请表》3份;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3、夫妻近期二寸照三张;4、具有其他情况的夫妻,还应当附相关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收养登记证、子女或原配偶死亡证明、病残儿鉴定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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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42.再生吻合手术申请运行流程图

  个人申请

  村对申请人申请内容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本人的状况出具相关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

  镇乡街道对申请人的证明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进行审查,填写意见加盖公章上报县人口计生局

  一次性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县计生局审核申请人到县计生局开具输卵管吻合证明

  ★受理条件:1、接受绝育措施的夫妻,因特殊情况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并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二款条件的,可申请施行复通手术;2、已办理了再生育审批:3、提交相关资料:当事人提交的复通申请书(村居委会和镇乡街道计生办在申请书上加具意见)4、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死亡子女的户口注销登记或死亡证明各1份。申报材料:1、再生育申请表三张、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小孩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再生育证;3、象山县照顾已扎育龄妇女要求输卵管吻合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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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4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运行流程图

  村文书根据去年新农合参保名单到村排摸增加或减少人员,排摸后将村需参保汇总名单及所收保费(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或新生儿出生年月)统一上交至镇乡街道劳保中心。由镇乡街道劳保中心工作人员将各村参保名单统一录入电脑。录入电脑后的各村参保名单反馈给各村文书进行信息校对,确认后将名单及所收保费上交至县人社局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县人社局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根据上报信息统一制作医疗卡,制作完成后,将医疗卡发放至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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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4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运行流程图

  向村委会申请并提供材料,本人签字。

  村委会审核,填写《汇总表》及《申报表》,签字盖章。

  提交镇乡街道劳动保障所复审,签字盖章,将新增业务输入城乡居保系统。交县人力社保局核准,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核发养老保险手册。

  ★受理条件:1、身份证及复印件、1寸近照2张;2、户口本及复印件(非户主本人的要求复印户主页和本人姓名页);3、本人信用社存折及复印件;4、退伍军人,需带退伍证及复印件;5、残疾人,需带残疾证及复印件;6、低保户,需带低保证(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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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45.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申请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镇乡街道审核

  镇乡街道民政办网上办理提交县民政局核对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发证

  ★受理条件:填写宁波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象山县社会救助申请认定表、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信用社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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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46.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办理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务会商决议

  镇乡街道初审

  镇乡街道民政办网上办理、提交县民政局核准、公示、发证★受理条件:填写象山县农村五保对象申请表/象山县城镇三无对象申请表、象山县社会救助申请认定表,提供户口本、身份证、1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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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47.大病医疗救助流程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调查核实、签署意见

  镇乡街道民政办调查核实,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核并签署意见

  县人力社保局调查核实、公示

  作出审批报销决定

  ★受理条件:1、医院病历、出院记录、户口本等;2、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报销发票;3、填写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

  47

  便民服务类权力

  申请不符合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

  48.低保户申请运行流程图

  申请家庭直接或委托村(社区)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镇乡街道受理

  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齐

  报县民政局信息比对

  镇乡街道开展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

  镇乡街道在村(社区)协助下于5日内组织民主评议在5个工作日内

  镇乡街道提出审核意见

  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

  镇乡街道将申请材料、调查结果、民主评议、公示、审核意见等情况报县民政局

  核争实议

  较大的

  ,重新调

  查

  县民政局在5日内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抽查

  申不请予人批

  准的在

  日内通过乡镇(街道)书面告知

  3

  县民政局提出审批意见

  有异议,重新调查

  县民政局对拟批准低保家庭进行公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县民政局在3个工作日内发给低保证,并从批准之日起下月发放低保金。

  县民政局对低保对象、保障金额进行长期公示

  ★受理条件:申请报告、本人及户主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家庭成员全部收入证明(含子女)、残疾证复印件或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等证明。

  48

  便民服务类权力

  49.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向镇乡街道民政办提交退伍证、户口本、身份证、信用社存折填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书》、《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信息采集表》、《象山县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批表》,经村审核盖章

  镇乡街道民政办初审后提交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核发放

  49

  便民服务类权力

  50.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镇乡街道审核

  镇乡街道民政办网上办理、提交县民政局核对中心经济核对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发证

  ★受理条件: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信用社存折

  50

  便民服务类权力

  51.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审批运行流程图

  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救助申请村两委评议

  镇乡街道民政办审核

  符合条件:收集申请人户口簿、信用社帐号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公示

  无异议

  有异议

  村委会评议

  异议不成立

  异议成立,不报送

  不符合条件;予以解释说明

  上报民政局

  51

  便民服务类权力

  52.个人建房审批运行流程图

  建房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个人产权证及建房申请报告至镇乡街道城建办报批

  城建办联合规划所、国土所审核

  审核通过,发给规划许可申请表和建房用地审批表

  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不予审批

  建房户填写表格并经村委会盖章同意送规划所审批送国土所审批

  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规划局、国土局备案

  建房过程中出现邻里纠纷,到现场核实情况并调解处理。

  建房户拆房前,到现场实际丈量,红漆标注四至距离并绘制现场丈量图纸、标注尺寸留档。丈量时要求四至邻居到场。

  现场竣工验收

  52

  便民服务类权力

  53.临时用地审批运行流程图

  临时用地(占用林地)单位(个人)申请村经济合作社(村委会)同意镇乡街道讨论、审核

  讨论、审核通过,报国土部门审批(占用林地的,经农林部门审批)

  53

  便民服务类权力

  54.土地证更名、遗失补办登记运行流程图

  更名

  本人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土地证、房产证)

  补办

  登报声明作废

  出具更名证明(村委会盖章)

  报当地国土所受理

  上报当地国土所

  向社会公示15天

  县国土局审批(县政府核准)缮证、领证

  国土所初审县国土局审批(县政府核准)

  缮证、领证

  54

  便民服务类权力

  55.林木采伐、采挖和生态公益林、毛竹采伐证办理运行流程图

  当事人提出采伐林木书面申请

  行政村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

  镇乡街道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县农林局县农林局进行审核

  县农林局核发许可证镇乡街道将许可证发给当事人

  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镇乡林街业道站林业站

  ★受理条件:1、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需要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2、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提交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3、其他单位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4、个人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5、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55

  便民服务类权力

  56.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登记办理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等相关材料行政村审核后上报镇乡(街道)

  镇乡街道农经部门初审

  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回补正,补正时限:15个工作日

  不符合规

  县农林局经管科审核

  定的,告知

  。

  。

  镇乡街道

  农经站补

  县农林局核发证书

  正

  镇乡街道将权证发给承包方,工作时限:3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一、遗失补发:1、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复印件;2、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表;3、象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家庭承包.补发或换证)一式三份;4、村出具承包土地未征用证明,并经经济合作社社长签字盖章。注:户主变更另加变更后重新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及村同意变更决议。姓名书写错误要求变更的,村出具***与***系同一人证明,并出具户口本复印件。二、征地变更换发:1、交回承包地协议书一式三份;2、征地补偿协议书复印件;3、补偿款发放清单复印件;4、变更后新签订象山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式三份;5、象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家庭承包.补发或换证)一式三份;6、象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申请表(家庭承包方式)一式三份。注:如原证遗失要附上办理遗失补发所需整套资料三、分户、合并变更:1、村出具同意分户、合并的决议,并经双方签字同意;2、原证收回,如原证遗失提供遗失补发整套资料;3、新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4、象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家庭承包.补发或换证)一式三份;5、象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申请表(家庭承包方式)一式三份。

  56

  便民服务类权力

  57.土地(山林)流转补助经费申请运行流程图

  经营主体填写申请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清册经行政村审核后上报镇乡街道农办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

  镇乡街道农办审核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资料县农林局审核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在土地流出所属村公示一周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镇乡街道农经站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反馈表,县农林局会同县财政局予以确认并联合发文下拨经费

  57

  便民服务类权力

  58.山林权证登记办理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报告,填写申请登记表村经济合作社审核

  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回补正,补正时限:15个工作日

  镇乡街道审核

  县农林局法制与森林资源管理科受理

  初始、变更登记经村级公示,遗失补办需登报声明,无异议后,县农林局核发证书

  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镇乡街道林业站补正

  镇乡街道将权证发给申请人,工作时限:3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提供个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证明资料;遗失补办的提供遗失登报证明、权属证明相关材料。

  58

  便民服务类权力

  59.荒地复耕补贴申报运行流程图

  农户初报,村将初核后的复耕面积统一上报至镇乡街道农办镇乡街道将数据汇总上报至县农林局县农林局审核、踏勘后将数据下发至镇乡街道镇乡街道农办确认签字、盖章后再上报至县农林局县农林局发文并将补贴下发★受理条件:1、所开垦土地属于荒地范围内,且开垦面积达到标准,开垦后种植农作物种类符合要求;2、开垦前后照片,开垦面积证明,土地承包经营证。

  59

  便民服务类权力

  60.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申报运行流程图

  农户填写申请表格,确定申请补贴面积村委会初审核并签字盖章镇乡街道农办对种植面积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农林局县农林局登录后返还给镇乡街道镇乡街道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情况进行统一公示并盖章确认后上报县农林局

  县农林局审核并报送至县财政局

  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至申请农户

  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镇乡街道农办

  县财政局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并将数据发回至县农林局

  县农林局将数据下发至镇乡街道

  县财政局发文,县农林局将补贴下发至农户“一卡通”

  ★受理条件:1、有实际种植粮食面积,种植粮食种类属于浙江省农资综合补贴范围,种植区域位于象山县范围内;2、种植面积、身份证、农资直补一卡通、种粮大户还需提供土地承包协议书及承诺书。

  60

  便民服务类权力

  6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运行流程图

  本人申请

  集体土地性质房屋办理需村委会盖章

  房屋产权证明、租房协议及其他所需资料

  有许可的需提供许可资料

  工商部门办理

  ★受理条件:1、申请书;2、申请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3、申请人一寸照1张;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或土地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发票+购房协议、由镇乡街道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房屋权属及统一用于该生产经营的证明,以上任选一项);5、租赁房屋须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6、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应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61

  便民服务类权力

  62.分户手续办理运行流程图

  个人申请,相关表格到所在派出所领取村委会出具书面意见

  报镇乡街道城建国土部门审核盖章报镇乡街道派出所分户

  ★受理条件:1、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2、分家析产协议书;3、村委会书面报告;4、分户人的申请报告;5、房屋权属证明书;6、分户成员与户主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2

  便民服务类权力

  63.农家客栈营业执照审批运行流程图

  经营户向所在村报名村委会初审后,向镇乡街道提出申请

  镇乡街道审核后报县农旅办备案

  以村为单位,向县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预受理

  符

  合

  联合踏勘

  要

  求

  不符合要求告知整改意见

  正式受理,联合验收

  正式办理

  公安(村户结合)

  卫生(户)

  药监(户)

  环保(村户结合)

  工商(户)

  财税(户)

  经办人到综合窗口一次性领取审批结果

  63

  便民服务类权力

  64.农家客栈资金补助申请运行流程图

  意向农户向所在村报名并填写《农家客栈建设申请表》村委会初审后报镇乡街道审核同意后报县农旅办备案

  规定时间内建设完成,并经农旅办组织农办、财政等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下拨资金补助总额的50%,剩余50%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下拨

  注:经县农旅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农家客栈经营户验收合格后,联合县财政局发文,将补助资金下拨到相关镇乡街道,后者按不少于1:0.5的资金配套补助将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下拨至村,最后由村下拨至农户。

  64

  便民服务类权力

  65.法律援助申请运行流程图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法律援助咨询(接待)

  刑事申请法律援助

  刑事通知法律援助案件

  登记、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案件申请表及经济状况证明(村委会盖章、镇乡街道盖章)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援助

  申请人递交申请表及经济状况证明和案件相关材料

  司法局审批,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给予援助的决定

  不符合条件,决定不予援助

  符合条件,决定给予援助

  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刑事申请案件需函告案件承办部门

  通知受援人并指派援助人员,函告案件承办部门

  对不予援助有异议的可向司法局申请复查

  复查无效

  复查有效

  书面告知不予援助

  承办发放补贴材料归档

  监督结案审查

  ★需要提交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2、经济困难证明,即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救济金的有效证件或者由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出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3、与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对象范围:1、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公民;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确需法律服务的;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4、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法律援助受案范围;5、该案件属于象山县法院或象山县劳动仲裁院管辖的。★受案范围: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7、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8、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案件。

  65

  便民服务类权力

  66.慈善援助申请运行流程图

  个人向乡镇(街道)慈善分会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审核

  县慈善总会审批

  ★贫困家庭大学生申请慈善助学金受理条件:1、低收入或低保家庭大学生应提供市、县级低收入农户家庭的证明或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家庭证明;2、残疾人大学生或父母残疾的贫困家庭应提供县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又属低保户的,须同时提供低保证;3、新录取新生还须持有《高等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4、在读生须持有本人就读院校签发的上学期成绩报告单及本人身份证。备注: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申请流程为个人填写申请表后提交所在单位工会盖章,再交镇乡街道工会审核,然后交县总工会审批,最后交慈善总会审批。★慈善救助重大病患受理条件:农村“五保”、“低保”对象,以及因重大病患或其他病患影响基本生活,重大病患者手术当年个人负担医疗费4万元以上,其他疾病患者6万元以上的非医保对象,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诊患有以下病种之一的原发性患者:1、血液系统恶性疾病(即白血病)施行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及门诊化疗、放疗的;2、重症肝脏疾病施行肝脏移植手术的;3、重症尿毒症施行肾脏移植手术及透析治疗的;4、恶性肿瘤施行手术治疗的;5、心脏病(“慈惠童心“工程除外)患者施行手术的;6、脑血管破裂施行手术的;7、经县级卫生医疗机构认定的罕见病患者经过治疗的。车祸、斗殴、自杀所致手术的,暂不列入救助范围。救助对象在治疗后,凭医院出院小结(或记录)、住院有效医疗费用单据,先向县农保中心

  66

  结报费用。再凭救助对象的农村“五保”、“低保证”复印件,按流程申请救助(附前述证明材料及报销清单原件)。

  67

篇五: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法律援助申请运行流程图意向农户向所在村报名并填写农家客栈建设申请表村委会初审后报镇乡街道审核同意后报县农旅办备案规定时间内建设完成并经农旅办组织农办财政等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下拨资金补助总额的50剩余50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下便民服务类权力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刑事申请法律援助刑事通知法律援助案件登记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案件申请表及经济状况证明村委会盖章镇乡街道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援助申请人递交申请表及经济状况证明和案件相关材料司法局审批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给予援助的决定不符合条件决定不予援助符合条件决定给予援助通知受援人并指派援助人员函告案件承办部门承办监督结案审查发放补贴81需要提交材料

  重大决策类权力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及中长期工作计划编制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村两委会研究制定初步方案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召集村四套班子全体成员并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对初步方案进行村务会商,充分讨论

  向上级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村党组织党员进行审议,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方案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列席)对方案进行表决

  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村委会组织进行方案实施

  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重新修订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不予采纳,请求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实施结果向群众公开

  ★廉政风险点排摸:1、为提高个人威望,不切实际搞政绩工程;2、为捞取项目建设好处,大量上马项目,超出村集体经济承受能力;3、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计划或规划,优亲厚友,赚取竞选资本。★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3、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1

  重大决策类权力

  2、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村庄建设规划意见

  村四套班子研究确定方案

  委托镇乡街道城建办实施

  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听取规划修改意见

  规划设计单位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镇乡街道城建办审批

  规划局审批

  县政府审批

  ★廉政风险点排摸:1、为提高个人威望,不切实际搞政绩工程;2、未经审批,违规编制规划,触犯国家法律法规;3、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规划,优亲厚友,赚取竞选资本。★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3、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2

  重大决策类权力

  3.村民自治、村规民约村经济合作社章程修订运行流程图

  村两委会研究制定初步方案

  村党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制定、修改内容

  邀请县、镇有关部门、相关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核

  村

  梳理、汇总意见,形成草案

  监

  委

  参

  召集村民小组长会议,解读、研究草案

  与

  监

  督

  各村民小组分别召开会议进行解读并征求意见建议

  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审议,形成正式方案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

  通过生效

  未通过,重新修改完善草案

  ★廉政风险点排摸:

  未

  1、独断专行,违反现行法律、法规;

  2、掺杂个人主观意见,激化社会矛盾。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

  2、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五议两公开”程序是否到位进行严格监督;

  3、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3

  重大决策类权力

  4.村级财务预决算编制运行流程图

  根据村年度及中长期计划,村两委会研究制定预算草案

  召集四套班子成员并邀请部分党员,群众参加,对预算草案进行村务会商

  根据会商意见,村两委会形成预算方案

  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审议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预算方案进行讨论、表决

  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实施

  根据实施结果,编制村级财务决算方案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不予采纳,请求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党员列席)

  决算方案公开

  ★廉政风险点排摸:1、为提高个人威望,搞政绩工程;2、为捞取项目建设好处,大量上马各种项目,超出村集体经济承受能力;3、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预算方案,优亲厚友,赚取竞选资本;4、违反财务规定,违法乱纪。★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五议两公开”程序是否到位进行严格监督;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实行三年一轮审;4、镇乡(街道)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4

  重大决策类权力

  5.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承包和招投标方案,集体资产处置及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村级收益分配、股份合作制改革,村集体企业的改制方案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村两委会研究制定初步方案

  召集村四套班子成员并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对初步方案进行村务会商,充分讨论

  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形成正式方案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方案进行表决

  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村委会或经济合作社组织进行方案实施

  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重新修订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不予采纳,请求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实施结果公开

  ★廉政风险点排摸:1、违规制定改制方案,捞取好处;2、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3、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以及耕地、山林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合同变更等经营活动中违规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严格执行招投标和“三资”管理制度;3、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严格监督指导。

  5

  重大决策类权力

  6.大额资金使用运行流程图

  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形成大额资金使用方案

  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召集四套班子成员及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对大额资金使用方案进行村务会商,形成决议

  5万元以上的(各镇乡街道可另行制定标准,但不得高于5万))

  按第5项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实施

  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实施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不予采纳,请求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廉政风险点排摸:1、未经批准或集体同意,用公款组织或参与外出考察学习、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2、

  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或者滥发奖金、补贴,用集体

  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3、搞政绩工程,或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项目,优

  亲厚友,赚取竞选资本;★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3、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严格监督指导。

  6

  重大决策类权力

  7.集体举债和利息标准方案,村干部误工报酬、招待费、通讯费等非生产性开支项目方案运行流程图

  村两委会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和乡镇街道指导性意见研究制定方案

  召集四套班子成员及部分党员群众对方案进行村务会商

  村党组织根据村务会商情况组织党员大会审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方案进行表决

  通过,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未通过,不予实施

  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实施

  实施结果公开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不予采纳,请求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廉政风险点排摸:1、未经集体同意擅自借入民间资金;2、擅自扩大误工补贴范围、标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3、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7

  重大决策类权力

  8.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征用、征收土地及其各项补偿费分配使用、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村两委会研究制定初步方案

  召集村四套班子成员并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对初步方案进行村务会商,充分讨论

  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形成正式方案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方案进行表决

  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村委会或经济合作社组织进行方案实施

  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重新修订。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不予采纳,请求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实施结果公开

  ★廉政风险点排摸:1、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2、在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侵占、挪用、截留、拖欠、克扣,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3、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用;4、在宅基地的的安排使用上,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廉政风险点排摸: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3、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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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决策类权力

  9.其他重大事项运行流程图

  党员群众建议

  村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

  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表决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不予采纳,请求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政策依据:《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

  9

  日常管理类权力

  10.发展党员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根据村四套班子集体、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及上级党组织“三推荐”形式推优入库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镇乡街道组织办、联村干部、村党组织差额择优分批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村四套班子成员、党员对人选进行民主测评

  村党组织会议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公示7天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表格,落实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签订承诺书

  村党组织书记、委员有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近亲属要求入党的,需预先向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报告,并适当采取回避制度,不能担任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

  参加党员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报镇乡街道组织办通过1年以上定期考察,征求各方意见

  填写入党志愿书

  进行五审

  村党组织决定吸收为预备党员人选

  村党组织会议无记名表决通过

  公示7天

  镇乡街道组织办谈话、政审

  期满后,本人书面申请要求转正

  入党宣誓

  村党组织审查

  村党组织会议表决

  通过,公示7天

  镇乡街道组织办谈话

  镇乡街道党委审批取消资格延长预备期

  镇乡街道党委审批

  公布身份,档案归档

  ★廉政风险点排摸:1、排斥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2、搞小圈子和近亲繁殖;3、违规发展党员。★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教育;2、规范发展党员程序;3、镇乡(街道)组织和纪检部门加强监督指导。

  10

  日常管理类权力

  11.组织关系迁移流程图

  迁入

  迁出

  市内迁入(须经迁入地党组织同意)

  市外迁入(须经迁入地党组织同意)

  迁市内

  镇乡(街道)组织办或具有党员发展审批权的县级部门报到(持迁出地组织关系介绍信)

  迁入地支部接收

  县委组织部报到(持迁出地组织关系介绍信)

  镇乡(街道)组织办或具有党员发展审批权的县级部门报到(持县委组织部组织关系介绍信)

  镇乡(街道)组织办(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迁入地镇乡(街道)组织部门或具有党员发展审批权的县(市、区)直属部门报到

  迁入地党支部接收

  迁市外

  镇乡(街道)组织办(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县委组织部(持镇乡街道组织关系介绍信)

  迁入地县(市、区)级组织部门

  ★备注:高校、银行、部队系统党员组织关系迁移按照市外程序办理

  ★廉政风险点排摸:1、阻挠党员组织关系迁入、迁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加强对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教育;2、镇乡(街道)党(工)委加强对村党组织的领导。

  11

  日常管理类权力

  12.招聘人员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提议

  村两委会研究制定招聘方案,确定聘用人员岗位、条件、报酬和招聘方案

  召集村四套班子成员和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对招聘方案进行村务会商,形成决议

  发布招聘公告

  村党组织进行公开招聘

  结果公示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廉政风险点排摸:1、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影响班子团结和工作开展;2、违规操作,引发群众不满,影响社会稳定;3、收受好处;4、独断专行,直接聘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加强对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教育;2、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制度;3、镇乡(街道)党(工)委加强对村党组织的领导。

  12

  日常管理类权力

  13.临时用工运行流程图

  村四套班子商议,确定临时用工人数、报酬等内容

  形成会议记录落实专人负责工时记账等用工管理事务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组织实施

  ★廉政风险点排摸:1、优亲厚友;2、虚报冒领;3、管理人员弄虚作假。★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2、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制度。

  13

  日常管理类权力

  14.各类先进申报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或村委会提出建议党员或村民代表推选

  党支部或村四套班子讨论

  初评公示

  推荐上报

  ★廉政风险点排摸:1、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影响班子团结和工作开展;2、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3、以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4、人选把关不严;5、暗箱操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加强对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教育;2、加强党务、村务公开;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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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15.工程项目管理运行流程图

  1村03四.套招班子投提出标有管关工理程项目建设初步方案

  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2万元以下的,可以不招投标,进入村直接实施项目管理程序

  根据设计,进入招投标程序

  根据工程额度,8万元以上进入镇乡街道招投标中心或村自行招投标

  根据招投标,签订工程合同按合同施工,进行质量监督管理

  项目有变更的,进入项目变更程序

  根据项目进度,按合同规定拨付资金

  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决算

  注:所有资料需报“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廉政风险点排摸:1、村四套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家属直接或参与承包、分包本村集体经济投资和在本村实施的政府、企业投资的工程项目;2、违反工程管理制度、谋取不正当利益;3、不负责任,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2、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制度;3、村监委、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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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16.村重包工程招投标管理运行流程图

  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建设方案

  根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招投标方案,召集四套班子成员并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对招投标办法进行村务会商(8万元以下)

  张贴招投标公告

  根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或按规定(8万元以上)应进镇乡街道小型工程平台招投标

  根据镇乡街道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村直接实施项目(自建共享制)

  组建物资采购、出工记账等工作小组,加强管理

  组织招投标

  中标结果公告

  经济合作社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廉政风险点排摸:1、违反规定,直接发包;2、串标、围标、买标;3、村干部及直系亲属违规参与项目承包;4、收受好处,搭干股;5、吃拿卡要,阻挠项目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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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17.村重包工程项目变更管理运行流程图

  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

  村相关人员对变更项目进行查勘

  村四套班子集体讨论是否同意项目变更(单项变更所涉金额5万元以上且超出项目合同价30%以上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程序决议)

  对于变更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保存变更联系单,以便工程结算

  ★廉政风险点排摸:1、监管不严,导致施工方擅自变更;2、把关不严,导致不必要变更;3、审核不严,被施工方高估冒算;4、内外勾结,弄虚作假,收受好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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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18.村重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运行流程图

  重包工程

  村两委会研究确定监督小组组成成员

  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施工质量监督施工标准监督施工工艺监督

  监督小组按照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

  ★廉政风险点排摸:1、监管不到位,导致工程质量、施工工艺不过关;2、责任心不强,导致施工方材料以次充好;3、收受好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18

  日常管理类权力

  19.村重包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运行流程图

  村两委会研究确定验收小组成员,邀请村监委成员参加

  邀请镇乡街道有关科室,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进行实地验收

  验收小组提出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整改落实

  出具验收报告

  ★廉政风险点排摸:1、责任心不强,将不合格工程验收合格;2、以权谋私,收受好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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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20.村重包工程决算管理运行流程图

  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决算书

  村四套班子成员并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对决算书进行村务会商

  须整改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符合合同要求的,按合同执行

  村四套班子根据竣工验收情况结算

  ★廉政风险点排摸:1、以权谋私,收受好处;2、不负责任,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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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21.银行账户管理运行流程图

  银行账户管理

  银行账户设立

  每个经济合作社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家当地金融机构开立一个账户

  新开或变更账户的,须经四套班子会议通过

  报镇乡(街道)批准

  支票及财务印鉴管理

  支票由村经济合作社出纳保管,村、社财务专用章由镇乡会计服务所保管,法人章由法人保管

  报县“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廉政风险点排摸:1、随意变更账户,谋取个人好处;2、违规新开设账户;3、公款私存,挪用集体资金。★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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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22.财务收支管理运行流程图

  发生收入业务

  发生支出业务

  开据农经部门统一规定的收款收据,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提供原始票据,并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签字

  2千元以下2千—5千元5千—1万元1万元以上

  出纳于当日或第二天将现金缴入本村的银行专户

  由村“三资”管理负责人审批

  由村“三资”管理负责人等2个以上主要干部共同审批

  由村“三资”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在发票上共同签字

  由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

  经村监委审核签字盖章通过资金审批

  村经济合作社社长、书记、主任共同签字审批

  数额小于备用金

  数额大于备用金

  村报账员填制大额提现、转账审批单,根据审批权限签字审核

  出纳支付

  及时到镇乡街道三资管理中心报帐

  按规定时间、程序、方法、内容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廉政风险点排摸:1、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公款外存,私设小金库;2、截留、挪用集体收入资金,或用集体存单为他人担保。★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监督;3、镇乡(街道)会计服务中心加强日常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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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23.财产物资管理运行流程图

  村指定专人登记、保管财产物资

  财产物资进出库变动,由保管员做好登记,并及时报镇乡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做到账实相符

  年底,财产物资清查小组(有村监委成员参与)对现有财产物资进行一次清查

  清查有差异的,查明原因,落实责任追究

  清查无异的

  每年年初向村民代表大会通报并进行公示

  ★廉政风险点排摸:1、未经批准擅自借用集体款物;2、借用集体款物逾期不还;3、违反规定用集体公物操办个人婚丧喜庆事宜;4、责任心不强,造成村集体财物损失。★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财物保管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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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24.合同管理运行流程图

  签订合同后,3日内交村文书保管,并报镇乡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镇乡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和各村做好合同管理台账

  合同有变更、解除等情形的,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台账登记

  根据合同约定予以执行

  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追究合同相关方违约责任

  村监委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按合同档案管理要求及时进行归档

  ★廉政风险点排摸:1、责任心不强,造成合同损坏、灭失;2、对合同变更、到期续包、撤销等事宜管理不善,造成集体经济损失;3、擅自更改合同,违法犯罪。★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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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25.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运行流程图

  村通过一定程序决定采用村直接实施或清包工形式工程

  施工方或村拟定采购计划村两委会确定物资采购小组成员

  提出合理建议

  制定采购清单

  采购小组签字确认

  重要物资

  辅助物资

  一定范围内公开招标

  市场调查货比三家

  根据合同付款

  同质低价为原则确定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供货后质量验收合格

  现场购买直接付款

  现场物资管理

  物资领用

  备注:1、物资采购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由支委、村委和村民代表等人组成,村监委全程监督。2、重要物资:包括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木方、砂、石类、红砖、管材、施工用电线电缆、门窗等可以有固定供应商且较大采购量的。3、辅助物资:包括其他建筑材料、周转材料等临时用材或采购量较小的材料。★廉政风险点排摸:1、以权谋私,收受好处;2、不负责任,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3、以次充好,中饱私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25

  日常管理类权力

  26.设备采购运行流程图

  村务会商

  根据设备金额大小

  村两委会确定物资采购小组成员物资采购小组制定采购清单

  市场调查货比三家

  采购小组签字确认

  合同付款

  大宗设备

  零星设备

  签订购货合同

  物资采购直接付款

  物资保管

  物资领用

  ★廉政风险点排摸:1、以权谋私,收受好处;2、不负责任,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3、以次充好,中饱私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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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使用分配方案运行流程图

  村两委会研究制定初步分配方案

  村四套班子成员并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对方案进行村务会商

  根据村务会商意见,村党支部牵头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正式方案

  方案在村公开栏公示

  村委会组织实施

  群众有合理化建议,重新修订

  ★廉政风险点排摸:1、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侵占挪用、截留、拖欠、克扣;2、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村务会商制度;2、村监委、全体村民加强监督;3、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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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28.被征地养老保险办理运行流程图

  本人向村委会申请并提供材料

  村四套班子进行村务会商同意,由村主任签字

  不同意,退回

  村文书盖章提交镇乡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经办人签字盖章

  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受理条件:1、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寸照2张;2、户口本及复印件;3、本人信用社存折及复印件;4、退伍军人需民政部门认定书。★廉政风险点排摸:1、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村务会商”制度;2、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监督;3、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

  28

  日常管理类权力

  29.集中式居家养老入住申请运行流程图

  召开村四套班子会议,明确入住要求,制订入住标准,形成决议

  将商讨的事项在公开栏上公示

  本人申请

  提供咨询服务

  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

  登记在册村委会签署意见

  签署日托入住协议

  缴费入住

  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廉政风险点排摸:1、以权谋私,收受好处;2、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激化党群、干群矛盾。★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29

  日常管理类权力

  30.矛盾纠纷调处运行流程图

  排查申请

  调查

  矛

  村调委会

  盾

  纠

  纷

  调解

  未达

  达成

  成

  协

  归档

  回访

  协议

  议

  乡

  镇

  街

  调查

  道

  调

  委

  听证

  会

  登

  调解

  领

  继续调解

  记

  导

  受理审批

  涉法涉诉类

  达

  未

  小

  成

  达

  组

  协议

  成协议

  联席会

  议

  归档

  回访

  司

  派出所

  法

  所

  法院

  ★廉政风险点排摸:1、漠视群众的正当诉求,对矛盾纠纷久拖不决;2、对待群众工作粗暴、态度恶劣;3、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后果;4、厚此薄彼,引发村民不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民事纠纷调解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

  30

  日常管理类权力

  民加强监督;4、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31.土地(林地)经营权管理运行流程图

  流出方委托村流转

  流入方

  第四方

  流入方可依法再次流转,但应取得原流出方同意

  选择流转方式

  不得改变农业用途,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流转双方签订书面协议

  流转合同鉴证(未委托村流转的由村经济合作鉴证,委托村流转的由镇乡街道鉴证)

  及时备案(镇乡街道、村、流转双方)

  31

  日常管理类权力

  32.安全生产管理运行流程图

  农产品质村级企业房屋质

  量安全

  生产安全量安全

  工程施工安全

  交通安消防安其他全生产全生产

  网格管理员日常巡查

  村干部现场踏看,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报告

  四套班子会议商讨对策,落实整改措施

  村级力量无法整改的,上报镇乡街道安监所或相关职能部门,请求帮助协调解决

  32

  日常管理类权力

  33.殡葬管理运行流程图

  村民自然死亡(医院治疗期间死亡、刑事案件死亡等特殊情况除外)

  村委会出具死亡证明

  镇乡街道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手续

  到镇乡街道政法民政办办理殡葬相关手续

  死者家属持死者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镇乡街道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遗体火化手续

  33

  日常管理类权力

  34.户口迁入,大中专毕业生、自理户口等对象回原籍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经迁入地村务会商同意后,由村委会签署意见

  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入受理条件:一、非农业户口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1、被投靠人身份证、户口簿;2、迁入地住房证明;3、投靠人身份证、户口簿;4、投靠人未婚证明;5、被投靠人与投靠人关系证明;6、村委会同意迁入意见书;7、投靠人户籍地以及象山县内无房证明(仅限成年未婚对象)。二、非农业户口的夫妻投靠: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2、夫妻双方结婚证;3、迁入地住房证明;4、村委会同意迁入意见书;5、投靠人户籍地无房证明(仅限非农业户口投靠农村对象);6、被投靠人户口性质为本乡镇非农业户口,投靠人为农业户口,经乡镇、村同意,可保留农业户口。★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受理条件:已婚大中专毕业生已落户县外,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确实住在农村父母处,要求迁入父母农业村。提供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迁移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村以及派出所核实其确实居住父母农业村证明;4、村委会同意迁入意见书;5、迁入地父母住房证明;6、迁移人婚姻状况证明书;7、迁移人户籍地以及象山县内无房证明。★自理户回原籍受理条件县内自理户口迁回农业村。提供1、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村委会同意迁入意见书。

  34

  日常管理类权力

  35.公民正常死亡注销户口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死亡人员户口注销村委会出具死亡证明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受理条件:提供1、申请人身份证;2、死亡人员户口簿;3、死亡人员身份证;4、村(居)委会死亡证明。

  35

  日常管理类权力

  36.边境管理区通行证运行流程图

  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村委会出具审核意见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意见公安部门行政许可科审批

  ★受理条件:无工作单位的村民。提供1、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3、无工作单位的村民由村委会审核意见:4、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审核意见。

  36

  日常管理类权力

  37.党务、村务、财务和依申请公开运行流程图

  根据公开制度要求,对需要公示的内容和方式经支委会(或村委会、社管会)讨论决定,并审核盖章

  即时公开类

  定期公开类

  依申请公开类

  按时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公示

  对群众有异议的事项,经核实或改正后再行公开,并向群众反馈

  将公开的内容,群众的意见、建议,改正的措施、反馈情况等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备注:1、党务公开过程中,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应报镇乡街道党组织审核,对只限在党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等形式进行;2、定期公开类村务,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查、补充,完善;3、财务公开内容,应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盖章后再报经镇乡街道农经站审核、盖章。★廉政风险点排摸:1、不按规定实施公开;2、阻挠、干扰公开实施;3、公开不宜公开内容,造成不良影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制度;2、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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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38.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运行流程图

  独生子女父母申请村委会核实并出具证明,盖章

  镇乡街道审核发放光荣证★受理条件: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一孩并落实节育措施,须提交申请表1份、近期孩子一寸照1张、承诺书一式二份。

  38

  便民服务类权力

  39.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户初审运行流程图

  奖(特)扶金对象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交村委会评议

  村委会评议结果公示10日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交镇乡街道计生办

  计生办实地核查初审并公示县计生局确认并公示

  奖(特)扶金对象到镇乡街道领取存折★受理条件:1、符合政策规定的奖励扶助条件;2、本人主动申请并经村民委员会核实评议;3、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户口本、收养证、子女死亡证明、一寸照片一张、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复印件。

  39

  便民服务类权力

  40.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女方户籍地镇乡街道领取和填写《浙江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鉴定书》

  女方户籍地村委会初审

  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镇乡街道社会事业办公室

  镇乡街道社会事业办公室复核

  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和必要的家系调查,并在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县人口计生局

  县人口计生局审核

  审查申请鉴定材料的完备和真实性,并于接到申请材料30个工作日内报市人口计生委

  市级作出鉴定

  结论

  宁波市人口计生委根据情况每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医学鉴定,出具鉴定结论通知书

  ★受理条件: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2、患儿在县、市级以上医院就诊病历、检查材料、结论报告及住院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3、夫妻双方及患儿二寸近期合影照1张、患儿近期二寸照1张。

  40

  便民服务类权力

  41.再生育申请运行流程图

  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村对申请人申请内容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本人的状况出具相关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

  镇乡街道对申请生育当事人的证明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进行审查并上报。

  向社会公示7天

  一次性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县级审核对上报的有关证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各种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生育条件进行审核,召集审批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审批小组成员部分或者全部审查生育审批手续,向主管机构提出异议或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生育,监督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1、《再生育申请表》3份;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3、夫妻近期二寸照三张;4、具有其他情况的夫妻,还应当附相关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收养登记证、子女或原配偶死亡证明、病残儿鉴定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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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42.再生吻合手术申请运行流程图

  个人申请

  村对申请人申请内容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本人的状况出具相关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

  镇乡街道对申请人的证明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进行审查,填写意见加盖公章上报县人口计生局

  一次性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县计生局审核申请人到县计生局开具输卵管吻合证明

  ★受理条件:1、接受绝育措施的夫妻,因特殊情况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并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二款条件的,可申请施行复通手术;2、已办理了再生育审批:3、提交相关资料:当事人提交的复通申请书(村居委会和镇乡街道计生办在申请书上加具意见)4、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死亡子女的户口注销登记或死亡证明各1份。申报材料:1、再生育申请表三张、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小孩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再生育证;3、象山县照顾已扎育龄妇女要求输卵管吻合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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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4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运行流程图

  村文书根据去年新农合参保名单到村排摸增加或减少人员,排摸后将村需参保汇总名单及所收保费(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或新生儿出生年月)统一上交至镇乡街道劳保中心。由镇乡街道劳保中心工作人员将各村参保名单统一录入电脑。录入电脑后的各村参保名单反馈给各村文书进行信息校对,确认后将名单及所收保费上交至县人社局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县人社局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根据上报信息统一制作医疗卡,制作完成后,将医疗卡发放至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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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4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运行流程图

  向村委会申请并提供材料,本人签字。

  村委会审核,填写《汇总表》及《申报表》,签字盖章。

  提交镇乡街道劳动保障所复审,签字盖章,将新增业务输入城乡居保系统。交县人力社保局核准,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核发养老保险手册。

  ★受理条件:1、身份证及复印件、1寸近照2张;2、户口本及复印件(非户主本人的要求复印户主页和本人姓名页);3、本人信用社存折及复印件;4、退伍军人,需带退伍证及复印件;5、残疾人,需带残疾证及复印件;6、低保户,需带低保证(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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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45.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申请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镇乡街道审核

  镇乡街道民政办网上办理提交县民政局核对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发证

  ★受理条件:填写宁波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象山县社会救助申请认定表、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信用社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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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46.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办理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务会商决议

  镇乡街道初审

  镇乡街道民政办网上办理、提交县民政局核准、公示、发证★受理条件:填写象山县农村五保对象申请表/象山县城镇三无对象申请表、象山县社会救助申请认定表,提供户口本、身份证、1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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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47.大病医疗救助流程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调查核实、签署意见

  镇乡街道民政办调查核实,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核并签署意见

  县人力社保局调查核实、公示

  作出审批报销决定

  ★受理条件:1、医院病历、出院记录、户口本等;2、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报销发票;3、填写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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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申请不符合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

  48.低保户申请运行流程图

  申请家庭直接或委托村(社区)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镇乡街道受理

  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齐

  报县民政局信息比对

  镇乡街道开展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

  镇乡街道在村(社区)协助下于5日内组织民主评议在5个工作日内

  镇乡街道提出审核意见

  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

  镇乡街道将申请材料、调查结果、民主评议、公示、审核意见等情况报县民政局

  核争实议

  较大的

  ,重新调

  查

  县民政局在5日内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抽查

  申不请予人批

  准的在

  日内通过乡镇(街道)书面告知

  3

  县民政局提出审批意见

  有异议,重新调查

  县民政局对拟批准低保家庭进行公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县民政局在3个工作日内发给低保证,并从批准之日起下月发放低保金。

  县民政局对低保对象、保障金额进行长期公示

  ★受理条件:申请报告、本人及户主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家庭成员全部收入证明(含子女)、残疾证复印件或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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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49.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向镇乡街道民政办提交退伍证、户口本、身份证、信用社存折填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书》、《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信息采集表》、《象山县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批表》,经村审核盖章

  镇乡街道民政办初审后提交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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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镇乡街道审核

  镇乡街道民政办网上办理、提交县民政局核对中心经济核对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发证

  ★受理条件: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信用社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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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审批运行流程图

  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救助申请村两委评议

  镇乡街道民政办审核

  符合条件:收集申请人户口簿、信用社帐号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公示

  无异议

  有异议

  村委会评议

  异议不成立

  异议成立,不报送

  不符合条件;予以解释说明

  上报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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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52.个人建房审批运行流程图

  建房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个人产权证及建房申请报告至镇乡街道城建办报批

  城建办联合规划所、国土所审核

  审核通过,发给规划许可申请表和建房用地审批表

  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不予审批

  建房户填写表格并经村委会盖章同意送规划所审批送国土所审批

  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规划局、国土局备案

  建房过程中出现邻里纠纷,到现场核实情况并调解处理。

  建房户拆房前,到现场实际丈量,红漆标注四至距离并绘制现场丈量图纸、标注尺寸留档。丈量时要求四至邻居到场。

  现场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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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53.临时用地审批运行流程图

  临时用地(占用林地)单位(个人)申请村经济合作社(村委会)同意镇乡街道讨论、审核

  讨论、审核通过,报国土部门审批(占用林地的,经农林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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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54.土地证更名、遗失补办登记运行流程图

  更名

  本人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土地证、房产证)

  补办

  登报声明作废

  出具更名证明(村委会盖章)

  报当地国土所受理

  上报当地国土所

  向社会公示15天

  县国土局审批(县政府核准)缮证、领证

  国土所初审县国土局审批(县政府核准)

  缮证、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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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55.林木采伐、采挖和生态公益林、毛竹采伐证办理运行流程图

  当事人提出采伐林木书面申请

  行政村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

  镇乡街道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县农林局县农林局进行审核

  县农林局核发许可证镇乡街道将许可证发给当事人

  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镇乡林街业道站林业站

  ★受理条件:1、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需要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2、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提交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3、其他单位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4、个人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5、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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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登记办理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等相关材料行政村审核后上报镇乡(街道)

  镇乡街道农经部门初审

  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回补正,补正时限:15个工作日

  不符合规

  县农林局经管科审核

  定的,告知

  。

  。

  镇乡街道

  农经站补

  县农林局核发证书

  正

  镇乡街道将权证发给承包方,工作时限:3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一、遗失补发:1、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复印件;2、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表;3、象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家庭承包.补发或换证)一式三份;4、村出具承包土地未征用证明,并经经济合作社社长签字盖章。注:户主变更另加变更后重新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及村同意变更决议。姓名书写错误要求变更的,村出具***与***系同一人证明,并出具户口本复印件。二、征地变更换发:1、交回承包地协议书一式三份;2、征地补偿协议书复印件;3、补偿款发放清单复印件;4、变更后新签订象山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式三份;5、象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家庭承包.补发或换证)一式三份;6、象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申请表(家庭承包方式)一式三份。注:如原证遗失要附上办理遗失补发所需整套资料三、分户、合并变更:1、村出具同意分户、合并的决议,并经双方签字同意;2、原证收回,如原证遗失提供遗失补发整套资料;3、新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4、象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家庭承包.补发或换证)一式三份;5、象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申请表(家庭承包方式)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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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57.土地(山林)流转补助经费申请运行流程图

  经营主体填写申请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清册经行政村审核后上报镇乡街道农办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

  镇乡街道农办审核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资料县农林局审核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在土地流出所属村公示一周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镇乡街道农经站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反馈表,县农林局会同县财政局予以确认并联合发文下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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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58.山林权证登记办理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报告,填写申请登记表村经济合作社审核

  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回补正,补正时限:15个工作日

  镇乡街道审核

  县农林局法制与森林资源管理科受理

  初始、变更登记经村级公示,遗失补办需登报声明,无异议后,县农林局核发证书

  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镇乡街道林业站补正

  镇乡街道将权证发给申请人,工作时限:3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提供个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证明资料;遗失补办的提供遗失登报证明、权属证明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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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59.荒地复耕补贴申报运行流程图

  农户初报,村将初核后的复耕面积统一上报至镇乡街道农办镇乡街道将数据汇总上报至县农林局县农林局审核、踏勘后将数据下发至镇乡街道镇乡街道农办确认签字、盖章后再上报至县农林局县农林局发文并将补贴下发★受理条件:1、所开垦土地属于荒地范围内,且开垦面积达到标准,开垦后种植农作物种类符合要求;2、开垦前后照片,开垦面积证明,土地承包经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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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60.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申报运行流程图

  农户填写申请表格,确定申请补贴面积村委会初审核并签字盖章镇乡街道农办对种植面积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农林局县农林局登录后返还给镇乡街道镇乡街道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情况进行统一公示并盖章确认后上报县农林局

  县农林局审核并报送至县财政局

  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至申请农户

  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镇乡街道农办

  县财政局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并将数据发回至县农林局

  县农林局将数据下发至镇乡街道

  县财政局发文,县农林局将补贴下发至农户“一卡通”

  ★受理条件:1、有实际种植粮食面积,种植粮食种类属于浙江省农资综合补贴范围,种植区域位于象山县范围内;2、种植面积、身份证、农资直补一卡通、种粮大户还需提供土地承包协议书及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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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6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运行流程图

  本人申请

  集体土地性质房屋办理需村委会盖章

  房屋产权证明、租房协议及其他所需资料

  有许可的需提供许可资料

  工商部门办理

  ★受理条件:1、申请书;2、申请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3、申请人一寸照1张;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或土地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发票+购房协议、由镇乡街道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房屋权属及统一用于该生产经营的证明,以上任选一项);5、租赁房屋须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6、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应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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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62.分户手续办理运行流程图

  个人申请,相关表格到所在派出所领取村委会出具书面意见

  报镇乡街道城建国土部门审核盖章报镇乡街道派出所分户

  ★受理条件:1、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2、分家析产协议书;3、村委会书面报告;4、分户人的申请报告;5、房屋权属证明书;6、分户成员与户主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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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63.农家客栈营业执照审批运行流程图

  经营户向所在村报名村委会初审后,向镇乡街道提出申请

  镇乡街道审核后报县农旅办备案

  以村为单位,向县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预受理

  符

  合

  联合踏勘

  要

  求

  不符合要求告知整改意见

  正式受理,联合验收

  正式办理

  公安(村户结合)

  卫生(户)

  药监(户)

  环保(村户结合)

  工商(户)

  财税(户)

  经办人到综合窗口一次性领取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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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64.农家客栈资金补助申请运行流程图

  意向农户向所在村报名并填写《农家客栈建设申请表》村委会初审后报镇乡街道审核同意后报县农旅办备案

  规定时间内建设完成,并经农旅办组织农办、财政等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下拨资金补助总额的50%,剩余50%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下拨

  注:经县农旅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农家客栈经营户验收合格后,联合县财政局发文,将补助资金下拨到相关镇乡街道,后者按不少于1:0.5的资金配套补助将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下拨至村,最后由村下拨至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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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65.法律援助申请运行流程图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法律援助咨询(接待)

  刑事申请法律援助

  刑事通知法律援助案件

  登记、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案件申请表及经济状况证明(村委会盖章、镇乡街道盖章)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援助

  申请人递交申请表及经济状况证明和案件相关材料

  司法局审批,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给予援助的决定

  不符合条件,决定不予援助

  符合条件,决定给予援助

  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刑事申请案件需函告案件承办部门

  通知受援人并指派援助人员,函告案件承办部门

  对不予援助有异议的可向司法局申请复查

  复查无效

  复查有效

  书面告知不予援助

  承办发放补贴材料归档

  监督结案审查

  ★需要提交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2、经济困难证明,即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救济金的有效证件或者由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出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3、与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对象范围:1、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公民;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确需法律服务的;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4、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法律援助受案范围;5、该案件属于象山县法院或象山县劳动仲裁院管辖的。★受案范围: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7、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8、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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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66.慈善援助申请运行流程图

  个人向乡镇(街道)慈善分会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审核

  县慈善总会审批

  ★贫困家庭大学生申请慈善助学金受理条件:1、低收入或低保家庭大学生应提供市、县级低收入农户家庭的证明或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家庭证明;2、残疾人大学生或父母残疾的贫困家庭应提供县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又属低保户的,须同时提供低保证;3、新录取新生还须持有《高等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4、在读生须持有本人就读院校签发的上学期成绩报告单及本人身份证。备注: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申请流程为个人填写申请表后提交所在单位工会盖章,再交镇乡街道工会审核,然后交县总工会审批,最后交慈善总会审批。★慈善救助重大病患受理条件:农村“五保”、“低保”对象,以及因重大病患或其他病患影响基本生活,重大病患者手术当年个人负担医疗费4万元以上,其他疾病患者6万元以上的非医保对象,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诊患有以下病种之一的原发性患者:1、血液系统恶性疾病(即白血病)施行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及门诊化疗、放疗的;2、重症肝脏疾病施行肝脏移植手术的;3、重症尿毒症施行肾脏移植手术及透析治疗的;4、恶性肿瘤施行手术治疗的;5、心脏病(“慈惠童心“工程除外)患者施行手术的;6、脑血管破裂施行手术的;7、经县级卫生医疗机构认定的罕见病患者经过治疗的。车祸、斗殴、自杀所致手术的,暂不列入救助范围。救助对象在治疗后,凭医院出院小结(或记录)、住院有效医疗费用单据,先向县农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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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报费用。再凭救助对象的农村“五保”、“低保证”复印件,按流程申请救助(附前述证明材料及报销清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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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2007年11月21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1992月25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7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维护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

  【政策文件】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8号《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已于2007年9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1992年7月25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维护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村经济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村经济合作社设立、分立、合并、运行、终止活动,适用本条例。第四条村经济合作社依法代表全体社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尚未设立村经济合作社的,村集体财产所有权由村民委员会行使。村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集体所有财产。第五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尊重和维护社员、村内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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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辖有村的街道办事处,下同)的监督,协助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工作,为村级组织履职提供必要的经费,合理安排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村经济合作社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保障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第七条村经济合作社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的职能。村经济合作社依法履行下列具体职责:(一)保护管理村集体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二)经营管理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组织各业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拓展物业经营;(三)提供社员生产经营和生活所需的服务;(四)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民主理财、收益分配和产权制度。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村经济合作社发展,在资金、用地、交通、供水、供电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予以扶持,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依法、自愿、民主、公正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村经济合作社进行股份制改革。第九条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经济合作社的业务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负责做好村经济合作社设立、选举、运行、终止的具体指导和服务工作。财政、金融、工商、质监、国土、建设、水利、交通、林业、科技、电力、供水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扶持和服务工作。第二章设立和终止第十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社员;(二)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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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有集体资产。第十一条设立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召开设立大会。设立大会应当有十八周岁以上具有选举权的社员过半数参加或者有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应到社员或者户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设立大会通过本社章程,选举产生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管会)成员、村经济合作社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监会)成员,审议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村经济合作社章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名称和住所;(二)职责范围;(三)社员资格取得、保留及丧失条件;(四)社员的权利和义务;(五)组织机构及其选举和罢免、辞职的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六)财务管理、资产和收益分配;(七)章程修改程序;(八)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九)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免费向村经济合作社颁发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证明书颁发、审验、变更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证明书主要记载村经济合作社名称、住所、社长、集体资产、组织机构、社员等基本情况。村经济合作社凭证明书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开立账户、领购票据等。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四条村经济合作社以其资产为限,对合作社债务承担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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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村经济合作社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体登记注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制定。第十六条村经济合作社合并、分立、终止的,应当经社员大会应到社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村经济合作社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时,应当依法清理债权债务,并办理相关的变更、注销手续。第三章社员第十七条户籍在本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遵守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的农村居民,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一)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二)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的;(三)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四)因社员依法收养落户的;(五)政策性移民落户的;(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第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户籍关系迁出本村或者被注销的,应当保留社员资格:(一)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初级士官;(二)全日制大、中专学校的在校学生;(三)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第十九条除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以外的人员,履行村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义务,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可以成为本社社员或者保留本社社员资格。社管会可以根据社员与本社集体财产关系提出收益分配的具体方案,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后实施。第二十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编制社员名册,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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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社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十八周岁以上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享有对本社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的权利;(三)享有本社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决定的生产生活服务、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宅基地使用和各项福利的权利;(四)享有民主监督管理的权利;(五)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二条社员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二)执行本社各项决议;(三)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四)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二十三条社员大会是村经济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本社十八周岁以上的社员组成,依照本条例和章程行使职权。社管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社管会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社长可以由社管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社长或者其他代表合作社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社监会是社员大会的监督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社监会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社监会主任可以由社监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第二十四条村经济合作社可以设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经社员大会授权行使职权。社员代表由社员大会在十八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社员代表可以与村民代表交叉任职。第二十五条社管会成员、社监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社管会成员可以与其他村级组织领导成员交叉任职,但不得与社监会成员交叉任职。第二十六条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提议或者社管会、社监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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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社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通过、修改章程;(二)讨论决定章程未明确的社员资格条件及保留、丧失社员资格的有关事项;(三)选举、罢免社管会成员和社监会成员;(四)听取、审查社管会和社监会工作报告;(五)讨论决定经济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和各业承包方案;(六)讨论决定集体资产处置方案;(七)监督财务管理工作;(八)讨论审议本社的分立、合并、终止事项;(九)讨论决定其他有关事项。第二十八条社管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主持社员(代表)大会;(二)拟订本社经济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三)组织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并提出投资决策方案;(四)拟订本社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收益分配方案和资产经营责任考核方案;(五)执行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六)负责日常社务管理工作。第二十九条社监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本社章程的执行;(二)监督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三)监督社管会的职责履行及日常工作;(四)审查本社财务并向社员公布审查情况。社监会主任或者社监会成员代表有权列席社管会会议。第三十条社员大会选举、罢免社管会、社监会成员和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所作决定,须经应到社员过半数通过。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员大会授权的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参加会议方为有效。所作决定,须经应到会社员代表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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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员(代表)大会表决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事项,须经应到社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三十一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社员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经济合作社选举的,社员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第三十二条本社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联名,可以要求罢免社管会、社监会成员。罢免社管会成员由社监会负责召集并主持社员大会投票表决,罢免社监会成员由社管会负责召集并主持社员大会投票表决。罢免要求应当书面向社管会、社监会提出,写明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社管会、社监会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召集并主持社员(代表)大会投票表决,社管会、社监会不召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帮助组织召集。第三十三条社员大会有权撤销或者改变社员代表大会和社管会作出的不适当决定。社员代表大会有权撤销或者改变社管会作出的不适当决定。第三十四条社员(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社员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的财产权利。社员(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及时向社员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三十五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并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第三十六条村经济合作社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村经济合作社可以委托乡镇(街道)会计代理机构代理会计业务,但不得改变其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村内其他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应当纳入村经济合作社管理,但不得改变其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第三十七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按章程规定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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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对村经济合作社财务进行审计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村经济合作社社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处理;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村经济合作社社员认为村经济合作社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四十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村经济合作社收费、集资、罚款或者摊派的,由县级以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第四十一条村经济合作社管理人员及会计委托代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损害村经济合作社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会同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经济合作社财产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村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四十四条其他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内集体经济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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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

  为切实加强和改良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不断增强村级班子的整体功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假设干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方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本规则。

  第一章工作职责和工作体制第一条村级组织主要是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含股份经济合作社,下同〕及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第二条村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党章要求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以及其他村级组织依法行使职权。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节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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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级各项收支、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村经济合作社是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的职能。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以及其他村级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具体职责。

  第三条建立健全村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和商议本村日常工作,对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具体方案。联席会议有村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参加,不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列席,参加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涉及村集体经济事项的,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应当参加。

  联席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决定方为有效。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第四条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向村党组织定期汇报制度。村民委员会对落实村务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情况和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应定期向村党组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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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要时应随时汇报。村党组织根据汇报情况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第五条提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交叉兼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可由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村党组织班子中负责纪检工作的成员兼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一般应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交叉兼职应履行规定程序。

  村共青团、妇女组织成员人选由村党组织审查后分别报乡镇团委、妇联批准。民兵组织负责人人选由村党组织提出,报乡镇党委审批。村文书、报账员、出纳等人选,由村党组织提出,村务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后,提出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通过,并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成员之间没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村报账员、出纳还应具有相关的任职资格,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及村集体〔控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由村党组织提出建议方案,村务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章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第六条村级重大事务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村级重大事务主要包括:〔一〕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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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的修订;

  〔三〕村级财务预决算,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招投标方案,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级收益分配,股份合作制改革和集体企业的改制方案;

  〔四〕兴修道理、桥梁、水利等村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

  〔五〕村集体土地、房屋、林地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租赁,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

  〔六〕领取村干部工作报酬和误工补贴的人数及标准;〔七〕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七条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实行“五议两公开”,一般程序是:〔一〕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积极发挥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作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二〕村党组织提议。根据群众意见建议,村党组织研究提出议案。议案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符合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群众意愿。〔三〕村务联席会议商议。召开村务联席会议,对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和论证。形成商议意见。〔四〕党员大会审议。村党组织通过民主恳谈会〔听证会〕、说事会等途径,充分了解和征求群众和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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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议案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审议,提出修订完善意见。审议后,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五〕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审议事项。对涉及村集体经济事项的,召开社员〔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审议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列席会议。

  〔六〕表决结果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形成书面决议,并通过村务公开栏和其他公开方式进行公告。

  〔七〕实施情况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实施,实施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社员〕公开,公开内容要真实、准确、全面。

篇八: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scientificdelimitationwaterfunctionzonekeepingwaterribbonlimitedquantitywateruseefficiencywater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有关工作制定本规程

  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有关工作,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组织设置和任职条件第一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

  第二条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

  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成员或党员担任。

  第三条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纳入村务监督委员会。

  根据实际需要,村务监督委员会下设村务公开、“三资(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下同)”管理、工程项目等若干监督小组。

  第四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三)热心本村公共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四)能正常履职。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熟悉财务管理的人员。

  第五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除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村党组织成员本人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村文书、村报账员不得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其下设机构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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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成员资格终止,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有关程序补选新的成员:

  (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测评中信任票数达不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二)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三)存在其他不宜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情形的。

  第二章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第七条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情况,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正确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工作;(三)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第八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依法依规对村务活动进行监督,享有以下权利:(一)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二)质询权。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要求村干部作出解释;(三)审核权。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四)建议权。围绕村务事项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对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时,可建议提请村党组织或乡镇(街道)协助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第九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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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二)认真完成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监督的事项;(三)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等组织的有关活动;(四)带头遵守村规民约。

  第三章监督内容和程序第十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一)村务决策的监督。主要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及时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工)委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二)村务公开的监督。对村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主要审查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公开内容上签署意见或盖章。对公开事项存有疑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三)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支出事项,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按月或按季进行审查。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票据,乡镇(街道)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或“三资”服务中心不得入账。对有争议的票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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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资源处臵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村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工程从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主要监督项目立项是否科学、民主;是否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有无随意变更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合格;资金管理和支付是否规范等。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若发现有村干部违规违纪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工)委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第十一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村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工)委的要求,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议事日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二)调查分析。围绕监督事项开展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将工作建议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三)监督落实。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监督意见,明确分工,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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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通报反馈。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第四章工作制度和实施第十二条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第十三条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第十四条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应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工)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通过调查核实、工作片会、集体会审等形式,协调和帮助解决村务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第十五条建立考评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民主评议可与对村干部述职评议和考核等一起进行,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第十六条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开展工作,都应认真、如实记录,以备查阅。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列为村务档案。第十七条建立申诉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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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受到无理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可以向村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工)委反映情况,村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工)委应及时协调和处理。

  第十八条建立保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做到牌子、印章齐全,制度张贴公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享有一定的误工补贴和报酬,具体标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根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考核情况,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程所指的村包含行政村、农村社区。各地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具体的工作细则。第二十条本规程由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浙江省监察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备注:《工作规程》于2010年7月20日,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文件号浙委办[2010]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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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一、权力清单篇

  xx乡(镇)xx村农村小微权力清单(1)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规划编制

  章程修订

  重大决策类权力清单

  三资决策

  其他决策

  组织人事

  工程管理

  财务管理

  日常管理类权力清单

  物资采购民政社保

  社会管理

  户籍管理其他

  序号1234

  5

  6

  7

  8

  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

  三级目录

  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及中长期工作计划村庄建设规划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和村经济合作社章程修订村级财务预决算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承包和招投标方案,资产处置及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村级收益分配,股份合作制改革,村集体企业的改制方案大额资金使用集体举债和利息标准,村干部误工报酬、招待费、通讯费等非生产性开支项目方案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征用、征收土地及其各项补偿费分配使用,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其他重大事项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迁移招聘人员点工用工各类先进申报工程项目管理村重包工程招投标管理村重包工程项目变更管理村重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村重包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村重包工程决算管理银行账户管理财务收支管理财产物资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设备采购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使用分配被征地养老保险集中式居家养老入住申请矛盾纠纷调处土地(林地)经营权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殡葬管理户口迁入、大中专毕生、自理户口等对象回原籍公民正常死亡注销户口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印章管理

  党务、村务、财务公开

  1

  xx乡(镇)xx村农村小微权力清单(2)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计划生育

  社会保障

  国土城建便民服务类权力清单

  农林牧渔

  其他服务

  序号

  394041424344454647

  4849505152535455

  565758596061626364656667

  三级目录

  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户初审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再生育申请再生吻合手术申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办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办理

  大病医疗救助办理低保户申请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审批个人建房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土地证更名、遗失补办登记

  林木采伐、采挖和生态公益林、毛竹采伐证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登记办理土地(山林)流转补助经费申请山林权证登记办理荒地复耕补贴申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申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分户手续办理农家客栈营业执照审批农家客栈资金补助申请法律援助申请

  慈善援助申请

  2

  重大决策类权力

  二、运行流程篇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及中长期工作计划编制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村两委会研究制定初步方案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召集村四套班子全体成员并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对初步方案进行村务会商,充分讨论

  向上级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村党组织党员进行审议,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方案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列席)对方案进行表决

  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村委会组织进行方案实施

  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重新修订

  实施结果向群众公开

  不予采纳,请求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廉政风险点排摸:1、为提高个人威望,不切实际搞政绩工程;2、为捞取项目建设好处,大量上马项目,超出村集体经济承受能力;3、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计划或规划,优亲厚友,赚取竞选资本。★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3、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3

  重大决策类权力

  2、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村庄建设规划意见

  村四套班子研究确定方案

  委托乡(镇)乡街道城建办实施

  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听取规划修改意见

  规划设计单位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乡(镇)乡街道城建办审批

  规划局审批

  县政府审批

  ★廉政风险点排摸:1、为提高个人威望,不切实际搞政绩工程;2、未经审批,违规编制规划,触犯国家法律法规;3、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规划,优亲厚友,赚取竞选资本.★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3、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

  重大决策类权力

  3。村民自治、村规民约村经济合作社章程修订运行流程图

  村两委会研究制定初步方案

  村党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制定、修改内容

  邀请县、乡(镇)有关部门、相关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核

  村

  梳理、汇总意见,形成草案

  监

  委

  参

  召集村民小组长会议,解读、研究草案

  与

  监

  督

  各村民小组分别召开会议进行解读并征求意见建议

  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审议,形成正式方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

  通过生效

  未通过,重新修改完善草案

  ★廉政风险点排摸:

  未

  1、独断专行,违反现行法律、法规;

  2、掺杂个人主观意见,激化社会矛盾。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

  重2大、村决务策监类督委权员力会对“五议两公开”程序是否到位进行严格监督;

  3、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4.村级财务预决算编制运行流程图

  5

  根据村年度及中长期计划,村两委会研究制定预算草案

  召集四套班子成员并邀请部分党员,群众参加,对预算草案进行村务会商

  根据会商意见,村两委会形成预算方案

  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审议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预算方案进行讨论、表决

  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实施

  根据实施结果,编制村级财务决算方案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不予采纳,请求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党员列席)

  决算方案公开

  ★廉政风险点排摸:1、为提高个人威望,搞政绩工程;2、为捞取项目建设好处,大量上马各种项目,超出村集体经济承受能力;3、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预算方案,优亲厚友,赚取竞选资本;4、违反财务规定,违法乱纪。★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

  重2大、村决务策监类督委权员力会对“五议两公开”程序是否到位进行严格监督;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实行三年一轮审;4、乡(镇)乡(街道)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5。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承包和招投标方案,

  6

  集体资产处置及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村级收益分配、股份合作制改革,村集体企业的改制方案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村两委会研究制定初步方案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召集村四套班子成员并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对初步方案进行村务会商,充分讨论

  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形成正式方案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方案进行表决

  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村委会或经济合作社组织进行方案实施

  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重新修订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不予采纳,请求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实施结果公开

  ★廉政风险点排摸:1、违规制定改制方案,捞取好处;2、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3、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以及耕地、山林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合同变更等经营活动中违规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严格执行招投标和“三资”管理制度;3、村务监督

  重委大员决会、策全类体权村民力加强监督;4、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严格监督指导.

  6。大额资金使用运行流程图

  7

  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形成大额资金使用方案

  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召集四套班子成员及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对大额资金使用方案进行村务会商,形成决议

  5万元以上的(各乡(镇)乡街道可另行制定标准,但不得高于5万))

  按第5项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实施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实施

  不予采纳,请求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廉政风险点排摸:1、未经批准或集体同意,用公款组织或参与外出考察学习、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2、

  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或者滥发奖金、补贴,用集体

  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3、搞政绩工程,或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项目,优亲

  厚友,赚取竞选资本;★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3、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严格监督指导。

  8

  重大决策类权力

  7.集体举债和利息标准方案,村干部误工报酬、招待费、通讯费等非生产性开支项目方案运行流程图

  村两委会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和乡乡(镇)街道指导性意见研究制定方案

  召集四套班子成员及部分党员群众对方案进行村务会商

  村党组织根据村务会商情况组织党员大会审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方案进行表决

  通过,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未通过,不予实施

  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实施

  实施结果公开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不予采纳,请求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廉政风险点排摸:1、未经集体同意擅自借入民间资金;2、擅自扩大误工补贴范围、标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3、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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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决策类权力

  8。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征用、征收土地及其各项补偿费分配使用、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村两委会研究制定初步方案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召集村四套班子成员并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对初步方案进行村务会商,充分讨论

  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形成正式方案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方案进行表决

  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村委会或经济合作社组织进行方案实施

  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重新修订。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不予采纳,请求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实施结果公开

  ★廉政风险点排摸:1、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2、在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侵占、挪用、截留、拖欠、克扣,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3、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用;4、在宅基地的的安排使用上,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廉政风险点排摸: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2、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3、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10

  重大决策类权力

  9。其他重大事项运行流程图

  党员群众建议

  村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

  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表决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符合程序转入下一环节

  不符合程序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不予采纳,请求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协助监督

  政策依据:《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

  11

  日常管理类权力

  10.发展党员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根据村四套班子集体、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及上级党组织“三推荐”形式推优入库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乡(镇)乡街道组织办、联村干部、村党组织差额择优分批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村四套班子成员、党员对人选进行民主测评

  村党组织会议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公示7天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表格,落实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签订承诺书

  村党组织书记、委员有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近亲属要求入党的,需预先向乡(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报告,并适当采取回避制度,不能担任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

  参加党员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报乡(镇)乡街道组织办通过1年以上定期考察,征求各方意见

  填写入党志愿书

  进行五审

  村党组织决定吸收为预备党员人选

  村党组织会议无记名表决通过

  公示7天

  乡(镇)乡街道组织办谈话、政审

  期满后,本人书面申请要求转正

  入党宣誓

  村党组织审查

  村党组织会议表决

  通过,公示7天

  乡(镇)乡街道组织办谈话

  乡(镇)乡街道党委审批取消资格

  延长预备期

  乡(镇)乡街道党委审批

  公布身份,档案归档

  ★廉政风险点排摸:1、排斥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2、搞小圈子和近亲繁殖;3、违规发展党员。★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教育;2、规范发展党员程序;3、乡(镇)乡(街道)组织和纪检部门加强监督指导。

  12

  日常管理类权力

  11.组织关系迁移流程图

  迁入

  迁出

  市内迁入(须经迁入地党组织同意)

  市外迁入(须经迁入地党组织同意)

  迁市内

  乡(镇)乡(街道)组织办或具有党员发展审批权的县级部门报到(持迁出地组织关系介绍信)

  迁入地支部接收

  县委组织部报到(持迁出地组织关系介绍信)

  乡(镇)乡(街道)组织办或具有党员发展审批权的县级部门报到(持县委组织部组织关系介绍信)

  乡(镇)乡(街道)组织办(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迁入地乡(镇)乡(街道)组织部门或具有党员发展审批权的县(市、区)直属部门报到

  迁入地党支部接收

  迁市外

  乡(镇)乡(街道)组织办(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县委组织部(持乡(镇)乡街道组织关系介绍信)

  迁入地县(市、区)级组织部门

  ★备注:高校、银行、部队系统党员组织关系迁移按照市外程序办理

  ★廉政风险点排摸:1、阻挠党员组织关系迁入、迁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加强对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教育;2、乡(镇)乡(街道)党(工)委加强对村党组织的领导.

  13

  日常管理类权力

  12。招聘人员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提议

  村两委会研究制定招聘方案,确定聘用人员岗位、条件、报酬和招聘方案

  召集村四套班子成员和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对招聘方案进行村务会商,形成决议

  发布招聘公告

  村党组织进行公开招聘

  结果公示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廉政风险点排摸:1、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影响班子团结和工作开展;2、违规操作,引发群众不满,影响社会稳定;3、收受好处;4、独断专行,直接聘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加强对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教育;2、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制度;3、乡(镇)乡(街道)党(工)委加强对村党组织的领导。

  14

  日常管理类权力

  13。点工用工运行流程图

  村四套班子商议,确定点工用工人数、报酬等内容

  形成会议记录落实专人负责工时记账等用工管理事务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组织实施

  ★廉政风险点排摸:1、优亲厚友;2、虚报冒领;3、管理人员弄虚作假。★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2、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制度.

  15

  日常管理类权力

  14。各类先进申报运行流程图

  村党组织或村委会提出建议党员或村民代表推选

  党支部或村四套班子讨论

  初评公示

  推荐上报

  ★廉政风险点排摸:1、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影响班子团结和工作开展;2、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3、以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4、人选把关不严;5、暗箱操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加强对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教育;2、加强党务、村务公开;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

  16

  日常管理类权力

  15.工程项目管理运行流程图

  1村03四.套招班子投提出标有管关工理程项目建设初步方案

  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2万元以下的,可以不招投标,进入村直接实施项目管理程序

  根据设计,进入招投标程序根据招投标,签订工程合同按合同施工,进行质量监督管理

  根据工程额度,8万元以上进入乡(镇)乡街道招投标中心或村自行招投标

  项目有变更的,进入项目变更程序

  根据项目进度,按合同规定拨付资金

  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决算

  注:所有资料需报“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廉政风险点排摸:1、村四套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家属直接或参与承包、分包本村集体经济投资和在本村实施的政府、企业投资的工程项目;2、违反工程管理制度、谋取不正当利益;3、不负责任,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7

  日1常、加管强理对类村干权部力的廉政教育;2、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制度;3、村监委、全体村民加强监督;

  4、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16。村重包工程招投标管理运行流程图

  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建设方案

  根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招投标方案,召集四套班子成员并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对招投标办法进行村务会商(8万元以下)

  张贴招投标公告

  根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或按规定(8万元以上)应进乡(镇)乡街道小型工程平台招投标

  根据乡(镇)乡街道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村直接实施项目(自建共享制)

  组建物资采购、出工记账等工作小组,加强管理

  组织招投标

  中标结果公告

  经济合作社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廉政风险点排摸:1、违反规定,直接发包;2、串标、围标、买标;3、村干部及直系亲属违规参与项目承包;4、收受好处,搭干股;5、吃拿卡要,阻挠项目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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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17.村重包工程项目变更管理运行流程图

  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

  村相关人员对变更项目进行查勘

  村四套班子集体讨论是否同意项目变更(单项变更所涉金额5万元以上且超出项目合同价30%以上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程序决议)

  对于变更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保存变更联系单,以便工程结算

  ★廉政风险点排摸:1、监管不严,导致施工方擅自变更;2、把关不严,导致不必要变更;3、审核不严,被施工方高估冒算;4、内外勾结,弄虚作假,收受好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19

  日常管理类权力

  18。村重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运行流程图

  重包工程

  村两委会研究确定监督小组组成成员

  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施工质量监督施工标准监督施工工艺监督

  监督小组按照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

  ★廉政风险点排摸:1、监管不到位,导致工程质量、施工工艺不过关;2、责任心不强,导致施工方材料以次充好;3、收受好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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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19.村重包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运行流程图

  村两委会研究确定验收小组成员,邀请村监委成员参加

  邀请乡(镇)乡街道有关科室,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进行实地验收

  验收小组提出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整改落实

  出具验收报告

  ★廉政风险点排摸:1、责任心不强,将不合格工程验收合格;2、以权谋私,收受好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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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20。村重包工程决算管理运行流程图

  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决算书

  村四套班子成员并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对决算书进行村务会商

  须整改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符合合同要求的,按合同执行

  村四套班子根据竣工验收情况结算

  ★廉政风险点排摸:1、以权谋私,收受好处;2、不负责任,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22

  日常管理类权力

  21。银行账户管理运行流程图

  银行账户管理

  银行账户设立

  支票及财务印鉴管理

  每个经济合作社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家当地金融机构开立一个账户

  新开或变更账户的,须经四套班子会议通过

  支票由村经济合作社出纳保管,村、社财务专用章由乡(镇)乡会计服务所保管,法人章由法人保管

  报乡(镇)乡(街道)批准

  报县“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廉政风险点排摸:1、随意变更账户,谋取个人好处;2、违规新开设账户;3、公款私存,挪用集体资金。★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23

  日常管理类权力

  22.财务收支管理运行流程图

  发生收入业务

  发生支出业务

  开据农经部门统一规定的收款收据,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提供原始票据,并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签字

  2千元以下2千—5千元5千—1万元1万元以上

  出纳于当日或第二天将现金缴入本村的银行专户

  由村“三资”管理负责人审批

  由村“三资”管理负责人等2个以上主要干部共同审批

  由村“三资”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在发票上共同签字

  由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

  经村监委审核签字盖章通过资金审批

  村经济合作社社长、书记、主任共同签字审批

  数额小于备用金

  数额大于备用金

  村报账员填制大额提现、转账审批单,根据审批权限签字审核

  出纳支付

  及时到乡(镇)乡街道三资管理中心报帐

  按规定时间、程序、方法、内容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廉政风险点排摸:1、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公款外存,私设小金库;2、截留、挪用集体收入资金,或用集体存单为他人担保。★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监督;3、乡(镇)乡(街道)会计服务中心加强日常监督;4、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24

  日常管理类权力

  23.财产物资管理运行流程图

  村指定专人登记、保管财产物资

  财产物资进出库变动,由保管员做好登记,并及时报乡(镇)乡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做到账实相符

  年底,财产物资清查小组(有村监委成员参与)对现有财产物资进行一次清查

  清查有差异的,查明原因,落实责任追究

  清查无异的

  每年年初向村民代表大会通报并进行公示

  ★廉政风险点排摸:1、未经批准擅自借用集体款物;2、借用集体款物逾期不还;3、违反规定用集体公物操办个人婚丧喜庆事宜;4、责任心不强,造成村集体财物损失。★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财物保管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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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管理类权力

  24。合同管理运行流程图

  签订合同后,3日内交村文书保管,并报乡(镇)乡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乡(镇)乡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和各村做好合同管理台账

  合同有变更、解除等情形的,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台账登记

  根据合同约定予以执行

  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追究合同相关方违约责任

  村监委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按合同档案管理要求及时进行归档

  ★廉政风险点排摸:1、责任心不强,造成合同损坏、灭失;2、对合同变更、到期续包、撤销等事宜管理不善,造成集体经济损失;3、擅自更改合同,违法犯罪。★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26

  日常管理类权力

  25.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运行流程图

  村通过一定程序决定采用村直接实施或清包工形式工程

  施工方或村拟定采购计划村两委会确定物资采购小组成员

  提出合理建议

  制定采购清单

  采购小组签字确认

  重要物资

  辅助物资

  一定范围内公开招标

  市场调查货比三家

  根据合同付款

  同质低价为原则确定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供货后质量验收合格

  现场购买直接付款

  现场物资管理

  物资领用

  备注:1、物资采购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由支委、村委和村民代表等人组成,村监委全程监督.2、重要物资:包括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木方、砂、石类、红砖、管材、施工用电线电缆、门窗等可以有固定供应商且较大采购量的.3、辅助物资:包括其他建筑材料、周转材料等临时用材或采购量较小的材料。★廉政风险点排摸:1、以权谋私,收受好处;2、不负责任,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3、以次充好,中饱私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27

  日常管理类权力

  26.设备采购运行流程图

  村务会商

  根据设备金额大小

  村两委会确定物资采购小组成员物资采购小组制定采购清单

  市场调查货比三家

  采购小组签字确认

  合同付款

  大宗设备

  零星设备

  签订购货合同

  物资采购直接付款

  物资保管

  物资领用

  ★廉政风险点排摸:1、以权谋私,收受好处;2、不负责任,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3、以次充好,中饱私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28

  日常管理类权力

  27。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使用分配方案运行流程图

  村两委会研究制定初步分配方案

  村四套班子成员并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对方案进行村务会商

  根据村务会商意见,村党支部牵头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正式方案

  方案在村公开栏公示

  村委会组织实施

  群众有合理化建议,重新修订

  ★廉政风险点排摸:1、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侵占挪用、截留、拖欠、克扣;2、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村务会商制度;2、村监委、全体村民加强监督;3、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制度。

  29

  日常管理类权力

  28.被征地养老保险办理运行流程图

  本人向村委会申请并提供材料

  村四套班子进行村务会商同意,由村主任签字

  不同意,退回

  村文书盖章提交乡(镇)乡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经办人签字盖章

  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受理条件:1、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寸照2张;2、户口本及复印件;3、本人信用社存折及复印件;4、退伍军人需民政部门认定书.★廉政风险点排摸:1、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村务会商”制度;2、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监督;3、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

  日常管理类权力

  30

  29.集中式居家养老入住申请运行流程图

  召开村四套班子会议,明确入住要求,制订入住标准,形成决议

  将商讨的事项在公开栏上公示

  本人申请

  提供咨询服务

  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

  登记在册村委会签署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签署日托入住协议

  缴费入住

  ★廉政风险点排摸:1、以权谋私,收受好处;2、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激化党群、干群矛盾.★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31

  日常管理类权力

  30。矛盾纠纷调处运行流程图

  调查

  排查申请

  矛

  村调委会

  盾

  纠

  纷

  调解

  未达

  达成

  成

  协

  归档

  回访

  协议

  议

  乡

  乡

  (

  调查

  镇

  )

  街

  听证

  道

  登

  调委

  调解

  领

  继续调解

  记

  会

  导

  受理审批

  涉法涉诉类

  达成

  未达

  小组

  协

  成

  联

  议

  协议

  席会

  议

  归档

  回访

  司

  派出所

  法

  所

  法院

  ★廉政风险点排摸:1、漠视群众的正当诉求,对矛盾纠纷久拖不决;2、对待群众工作粗暴、态度恶劣;3、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后果;4、厚此薄彼,引发村民不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民事纠纷调解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村务监督委员、全体村民加强监督;4、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32

  日常管理类权力

  31。土地(林地)经营权管理运行流程图

  流出方委托村流转

  流入方

  第四方

  流入方可依法再次流转,但应取得原流出方同意

  选择流转方式

  不得改变农业用途,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流转双方签订书面协议

  流转合同鉴证(未委托村流转的由村经济合作鉴证,委托村流转的由乡(镇)乡街道鉴证)

  及时备案(乡(镇)乡街道、村、流转双方)

  33

  日常管理类权力

  32.安全生产管理运行流程图

  农产品质村级企业房屋质

  量安全

  生产安全量安全

  工程施工安全

  交通安消防安其他全生产全生产

  网格管理员日常巡查

  村干部现场踏看,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报告

  四套班子会议商讨对策,落实整改措施

  村级力量无法整改的,上报乡(镇)乡街道安监所或相关职能部门,请求帮助协调解决

  34

  日常管理类权力

  33。殡葬管理运行流程图

  村民自然死亡(医院治疗期间死亡、刑事案件死亡等特殊情况除外)

  村委会出具死亡证明

  乡(镇)乡街道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手续

  到乡(镇)乡街道政法民政办办理殡葬相关手续

  死者家属持死者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乡(镇)乡街道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遗体火化手续

  35

  日常管理类权力

  34。户口迁入,大中专毕业生、自理户口等对象回原籍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经迁入地村务会商同意后,由村委会签署意见

  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入受理条件:一、非农业户口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1、被投靠人身份证、户口簿;2、迁入地住房证明;3、投靠人身份证、户口簿;4、投靠人未婚证明;5、被投靠人与投靠人关系证明;6、村委会同意迁入意见书;7、投靠人户籍地以及象山县内无房证明(仅限成年未婚对象)。二、非农业户口的夫妻投靠: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2、夫妻双方结婚证;3、迁入地住房证明;4、村委会同意迁入意见书;5、投靠人户籍地无房证明(仅限非农业户口投靠农村对象);6、被投靠人户口性质为本乡乡(镇)非农业户口,投靠人为农业户口,经乡乡(镇)、村同意,可保留农业户口.★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受理条件:已婚大中专毕业生已落户县外,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确实住在农村父母处,要求迁入父母农业村.提供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迁移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村以及派出所核实其确实居住父母农业村证明;4、村委会同意迁入意见书;5、迁入地父母住房证明;6、迁移人婚姻状况证明书;7、迁移人户籍地以及象山县内无房证明。★自理户回原籍受理条件县内自理户口迁回农业村。提供1、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村委会同意迁入意见书.

  36

  日常管理类权力

  35。公民正常死亡注销户口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死亡人员户口注销村委会出具死亡证明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受理条件:提供1、申请人身份证;2、死亡人员户口簿;3、死亡人员身份证;4、村(居)委会死亡证明。

  37

  日常管理类权力

  36.边境管理区通行证运行流程图

  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村委会出具审核意见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意见公安部门行政许可科审批

  ★受理条件:无工作单位的村民。提供1、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3、无工作单位的村民由村委会审核意见:4、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审核意见。

  38

  日常管理类权力

  37。印章管理运行流程图

  个人申请或上级要求及其他事项根据权限

  一般性事项,党组织(村委会、村监会、社管会)商议

  属重要事项,应经村务会商决议

  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委、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签字

  村组织委员(或文书、村监会成员)盖章

  逐件登记存档

  ★村党支部印章管理:,使用范围为村级重大事务、组织人事管理、党务相关事宜。★村委会印章管理:由村文书(报账员、出纳)管理,使用范围为村级重大事务,村级管理、服务事务,各类证明,公益事业,民间纠纷调解.★村经济合作社印章管理:村经济合作社财务专用章统一由乡(镇)乡街道会计代理机构管理,法人章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管理。使用范围为有关村级经济类管理,经济合同、工程合同等签订。★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管理:使用范围为监督村级重大事务、重大决策,财务收支,发票报销,村务、财务公开。★廉政风险点排摸:1、保管不善,印章丢失,造成不良后果;2、未经正常程序,擅自用章;3、违反印章管理规定,主要负责人保管印章。★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2、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3、乡(镇)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39

  日常管理类权力

  38。党务、村务、财务和依申请公开运行流程图

  根据公开制度要求,对需要公示的内容和方式经支委会(或村委会、社管会)讨论决定,并审核盖章

  即时公开类

  定期公开类

  依申请公开类

  按时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公示

  对群众有异议的事项,经核实或改正后再行公开,并向群众反馈

  将公开的内容,群众的意见、建议,改正的措施、反馈情况等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备注:1、党务公开过程中,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应报乡(镇)乡街道党组织审核,对只限在党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等形式进行;2、定期公开类村务,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查、补充,完善;3、财务公开内容,应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盖章后再报经乡(镇)乡街道农经站审核、盖章。★廉政风险点排摸:1、不按规定实施公开;2、阻挠、干扰公开实施;3、公开不宜公开内容,造成不良影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制度;2、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40

  三、服务指南篇

  41

  便民服务类权力

  39.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运行流程图

  独生子女父母申请村委会核实并出具证明,盖章

  乡(镇)乡街道审核发放光荣证

  ★受理条件: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一孩并落实节育措施,须提交申请表1份、近期孩子一寸照1张、承诺书一式二份。

  42

  便民服务类权力

  40.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户初审运行流程图

  奖(特)扶金对象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交村委会评议

  村委会评议结果公示10日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交乡(镇)乡街道计生办

  计生办实地核查初审并公示县计生局确认并公示

  奖(特)扶金对象到乡(镇)乡街道领取存折★受理条件:1、符合政策规定的奖励扶助条件;2、本人主动申请并经村民委员会核实评议;3、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户口本、收养证、子女死亡证明、一寸照片一张、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复印件.

  43

  便民服务类权力

  41。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女方户籍地乡(镇)乡街道领取和填写《浙江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鉴定书》

  女方户籍地村委会初审

  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签署意见盖章后报乡(镇)乡街道社会事业办公室

  乡(镇)乡街道社会事业办公室复核

  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和必要的家系调查,并在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县人口计生局

  县人口计生局审核

  审查申请鉴定材料的完备和真实性,并于接到申请材料30个工作日内报市人口计生委

  市级作出鉴定

  结论

  宁波市人口计生委根据情况每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医学鉴定,出具鉴定结论通知书

  ★受理条件: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2、患儿在县、市级以上医院就诊病历、检查材料、结论报告及住院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3、夫妻双方及患儿二寸近期合影照1张、患儿近期二寸照1张。

  44

  便民服务类权力

  42.再生育申请运行流程图

  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村对申请人申请内容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本人的状况出具相关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

  乡(镇)乡街道对申请生育当事人的证明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进行审查并上报。

  向社会公示7天

  一次性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县级审核对上报的有关证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各种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生育条件进行审核,召集审批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审批小组成员部分或者全部审查生育审批手续,向主管机构提出异议或审查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生育,监督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1、《再生育申请表》3份;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3、夫妻近期二寸照三张;4、具有其他情况的夫妻,还应当附相关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收养登记证、子女或原配偶死亡证明、病残儿鉴定等证明.

  45

  便民服务类权力

  43.再生吻合手术申请运行流程图

  个人申请

  村对申请人申请内容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本人的状况出具相关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

  乡(镇)乡街道对申请人的证明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进行审查,填写意见加盖公章上报县人口计生局

  一次性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县计生局审核申请人到县计生局开具输卵管吻合证明

  ★受理条件:1、接受绝育措施的夫妻,因特殊情况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并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二款条件的,可申请施行复通手术;2、已办理了再生育审批:3、提交相关资料:当事人提交的复通申请书(村居委会和乡(镇)乡街道计生办在申请书上加具意见)4、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死亡子女的户口注销登记或死亡证明各1份。申报材料:1、再生育申请表三张、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小孩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再生育证;3、象山县照顾已扎育龄妇女要求输卵管吻合调查表。

  46

  便民服务类权力

  4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运行流程图

  村文书根据去年新农合参保名单到村排摸增加或减少人员,排摸后将村需参保汇总名单及所收保费(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或新生儿出生年月)统一上交至乡(镇)乡街道劳保中心。由乡(镇)乡街道劳保中心工作人员将各村参保名单统一录入电脑。录入电脑后的各村参保名单反馈给各村文书进行信息校对,确认后将名单及所收保费上交至县人社局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县人社局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根据上报信息统一制作医疗卡,制作完成后,将医疗卡发放至各村。

  47

  便民服务类权力

  4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运行流程图

  向村委会申请并提供材料,本人签字。

  村委会审核,填写《汇总表》及《申报表》,签字盖章。

  提交乡(镇)乡街道劳动保障所复审,签字盖章,将新增业务输入城乡居保系统。交县人力社保局核准,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核发养老保险手册。

  ★受理条件:1、身份证及复印件、1寸近照2张;2、户口本及复印件(非户主本人的要求复印户主页和本人姓名页);3、本人信用社存折及复印件;4、退伍军人,需带退伍证及复印件;5、残疾人,需带残疾证及复印件;6、低保户,需带低保证(当年)。

  48

  便民服务类权力

  46.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申请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乡(镇)乡街道审核

  乡(镇)乡街道民政办网上办理提交县民政局核对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发证

  ★受理条件:填写宁波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象山县社会救助申请认定表、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信用社存折

  49

  便民服务类权力

  47.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办理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务会商决议

  乡(镇)乡街道初审

  乡(镇)乡街道民政办网上办理、提交县民政局核准、公示、发证

  ★受理条件:填写象山县农村五保对象申请表/象山县城乡(镇)三无对象申请表、象山县社会救助申请认定表,提供户口本、身份证、1寸照片

  50

  便民服务类权力

  48.大病医疗救助流程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调查核实、签署意见

  乡(镇)乡街道民政办调查核实,乡(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核并签署意见

  县人力社保局调查核实、公示

  作出审批报销决定

  ★受理条件:1、医院病历、出院记录、户口本等;2、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报销发票;3、填写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

  51

  便民服务类权力

  申请不符合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

  49.低保户申请运行流程图

  申请家庭直接或委托村(社区)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乡(镇)乡街道受理

  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齐

  报县民政局信息比对

  乡(镇)乡街道开展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

  乡(镇)乡街道在村(社区)协助下于5日内组织民主评议在5个工作日内

  乡(镇)乡街道提出审核意见

  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

  乡(镇)乡街道将申请材料、调查结果、民主评议、公示、审核意见等情况报县民政局

  县民政局在5日内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抽查

  核争实议

  较大的

  ,重新调

  查

  面不告予知批申准请的人在

  日内通过乡乡(镇()街道)书

  3

  县民政局提出审批意见

  有异议,重新调查

  县民政局对拟批准低保家庭进行公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县民政局在3个工作日内发给低保证,并从批准之日起下月发放低保金。

  县民政局对低保对象、保障金额进行长期公示

  ★受理条件:申请报告、本人及户主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家庭成员全部收入证明(含子女)、残疾证复印件或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等证明。

  52

  便民服务类权力

  50.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向乡(镇)乡街道民政办提交退伍证、户口本、身份证、信用社存折填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书》、《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信息采集表》、《象山县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批表》,经村审核盖章

  乡(镇)乡街道民政办初审后提交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核发放

  53

  便民服务类权力

  51.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乡(镇)乡街道审核

  乡(镇)乡街道民政办网上办理、提交县民政局核对中心经济核对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发证

  ★受理条件: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信用社存折

  54

  便民服务类权力

  52.自然灾害救助对象审批运行流程图

  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救助申请村两委评议

  乡(镇)乡街道民政办审核

  符合条件:收集申请人户口簿、信用社帐号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公示

  无异议

  有异议

  村委会评议

  异议不成立

  异议成立,不报送

  不符合条件;予以解释说明

  上报民政局

  55

  便民服务类权力

  53.个人建房审批运行流程图

  建房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个人产权证及建房申请报告至乡(镇)乡街道城建办报批

  城建办联合规划所、国土所审核

  审核通过,发给规划许可申请表和建房用地审批表

  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不予审批

  建房户填写表格并经村委会盖章同意送规划所审批送国土所审批

  乡(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规划局、国土局备案

  建房过程中出现邻里纠纷,到现场核实情况并调解处理。

  建房户拆房前,到现场实际丈量,红漆标注四至距离并绘制现场丈量图纸、标注尺寸留档。丈量时要求四至邻居到场。

  现场竣工验收

  56

  便民服务类权力

  54.临时用地审批运行流程图

  临时用地(占用林地)单位(个人)申请村经济合作社(村委会)同意乡(镇)乡街道讨论、审核

  讨论、审核通过,报国土部门审批(占用林地的,经农林部门审批)

  57

  便民服务类权力

  55.土地证更名、遗失补办登记运行流程图

  更名

  本人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土地证、房产证)

  补办

  登报声明作废

  出具更名证明(村委会盖章)

  报当地国土所受理

  上报当地国土所

  向社会公示15天

  县国土局审批(县政府核准)缮证、领证

  国土所初审县国土局审批(县政府核准)

  缮证、领证

  58

  便民服务类权力

  56.林木采伐、采挖和生态公益林、毛竹采伐证办理运行流程图

  当事人提出采伐林木书面申请

  行政村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

  乡(镇)乡街道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县农林局

  县农林局进行审核

  县农林局核发许可证

  乡(镇)乡街道将许可证发给当事人

  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乡(镇)林乡业街站道林业站

  ★受理条件:1、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需要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2、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提交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3、其他单位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4、个人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5、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59

  便民服务类权力

  57。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登记办理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等相关材料行政村审核后上报乡(镇)乡(街道)

  乡(镇)乡街道农经部门初审

  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回补正,补正时限:15个工作日

  不符合规

  。

  县农林局经管科审核

  定的,告知

  。

  乡(镇)乡

  街道农经

  县农林局核发证书

  站补正

  乡(镇)乡街道将权证发给承包方,工作时限:3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一、遗失补发:1、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复印件;2、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表;3、象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家庭承包.补发或换证)一式三份;4、村出具承包土地未征用证明,并经经济合作社社长签字盖章.注:户主变更另加变更后重新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及村同意变更决议.姓名书写错误要求变更的,村出具***与***系同一人证明,并出具户口本复印件。二、征地变更换发:1、交回承包地协议书一式三份;2、征地补偿协议书复印件;3、补偿款发放清单复印件;4、变更后新签订象山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式三份;5、象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家庭承包。补发或换证)一式三份;6、象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申请表(家庭承包方式)一式三份。注:如原证遗失要附上办理遗失补发所需整套资料三、分户、合并变更:1、村出具同意分户、合并的决议,并经双方签字同意;2、原证收回,如原证遗失提供遗失补发整套资料;3、新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4、象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家庭承包.补发或换证)一式三份;5、象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申请表(家庭承包方式)一式三份.

  60

  便民服务类权力

  58.土地(山林)流转补助经费申请运行流程图

  经营主体填写申请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清册经行政村审核后上报乡(镇)乡街道农办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

  乡(镇)乡街道农办审核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资料

  县农林局审核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在土地流出所属村公示一周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乡(镇)乡街道农经站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反馈表,县农林局会同县财政局予以确认并联合发文下拨经费

  61

  便民服务类权力

  59。山林权证登记办理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报告,填写申请登记表村经济合作社审核

  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回补正,补正时限:15个工作日

  乡(镇)乡街道审核

  县农林局法制与森林资源管理科受理

  初始、变更登记经村级公示,遗失补办需登报声明,无异议后,县农林局核发证书

  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乡街道林业站补正

  乡(镇)乡街道将权证发给申请人,工作时限:3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提供个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证明资料;遗失补办的提供遗失登报证明、权属证明相关材料.

  62

  便民服务类权力

  60。荒地复耕补贴申报运行流程图

  农户初报,村将初核后的复耕面积统一上报至乡(镇)乡街道农办乡(镇)乡街道将数据汇总上报至县农林局县农林局审核、踏勘后将数据下发至乡(镇)乡街道乡(镇)乡街道农办确认签字、盖章后再上报至县农林局县农林局发文并将补贴下发★受理条件:1、所开垦土地属于荒地范围内,且开垦面积达到标准,开垦后种植农作物种类符合要求;2、开垦前后照片,开垦面积证明,土地承包经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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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服务类权力

  61。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申报运行流程图

  农户填写申请表格,确定申请补贴面积

  村委会初审核并签字盖章

  乡(镇)乡街道农办对种植面积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农林局

  县农林局登录后返还给乡(镇)乡街道乡(镇)乡街道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情况进行统一公示并盖章确认后上报县农林局

  县农林局审核并报送至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并将数据发回至县农林局

  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至申请农户

  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乡街道农办

  县农林局将数据下发至乡(镇)乡

  街道县财政局发文,县农林局将补贴下发至农户“一卡通”

  ★受理条件:1、有实际种植粮食面积,种植粮食种类属于浙江省农资综合补贴范围,种植区域位于象山县范围内;2、种植面积、身份证、农资直补一卡通、种粮大户还需提供土地承包协议书及承诺书。

  64

  便民服务类权力

  6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运行流程图

  本人申请

  集体土地性质房屋办理需村委会盖章

  房屋产权证明、租房协议及其他所需资料

  有许可的需提供许可资料

  工商部门办理

  ★受理条件:1、申请书;2、申请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3、申请人一寸照1张;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或土地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发票+购房协议、由乡(镇)乡街道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房屋权属及统一用于该生产经营的证明,以上任选一项);5、租赁房屋须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6、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应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65

  便民服务类权力

  63。分户手续办理运行流程图

  个人申请,相关表格到所在派出所领取村委会出具书面意见

  报乡(镇)乡街道城建国土部门审核盖章

  报乡(镇)乡街道派出所分户

  ★受理条件:1、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2、分家析产协议书;3、村委会书面报告;4、分户人的申请报告;5、房屋权属证明书;6、分户成员与户主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6

  便民服务类权力

  64。农家客栈营业执照审批运行流程图

  经营户向所在村报名村委会初审后,向乡(镇)乡街道提出申请

  乡(镇)乡街道审核后报县农旅办备案

  以村为单位,向县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预受理

  符

  合

  联合踏勘

  要

  求

  不符合要求告知整改意见

  正式受理,联合验收

  正式办理

  公安(村户结合)

  卫生(户)

  药监(户)

  环保(村户结合)

  工商(户)

  财税(户)

  经办人到综合窗口一次性领取审批结果

  67

  便民服务类权力

  65.农家客栈资金补助申请运行流程图

  意向农户向所在村报名并填写《农家客栈建设申请表》村委会初审后报乡(镇)乡街道审核同意后报县农旅办备案

  规定时间内建设完成,并经农旅办组织农办、财政等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下拨资金补助总额的50%,剩余50%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下拨

  注:经县农旅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农家客栈经营户验收合格后,联合县财政局发文,将补助资金下拨到相关乡(镇)乡街道,后者按不少于1:0.5的资金配套补助将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下拨至村,最后由村下拨至农户.

  68

  便民服务类权力

  66.法律援助申请运行流程图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法律援助咨询(接待)

  刑事申请法律援助

  刑事通知法律援助案件

  登记、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案件申请表及经济状况证明(村委会盖章、乡(镇)乡街道盖章)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援助

  申请人递交申请表及经济状况证明和案件相关材料

  司法局审批,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给予援助的决定

  不符合条件,决定不予援助

  符合条件,决定给予援助

  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刑事申请案件需函告案件承办部门

  通知受援人并指派援助人员,函告案件承办部门

  对不予援助有异议的可向司法局申请复查

  复查无效

  复查有效

  书面告知不予援助

  承办发放补贴材料归档

  监督结案审查

  ★需要提交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2、经济困难证明,即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救济金的有效证件或者由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出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3、与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对象范围:1、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公民;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确需法律服务的;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4、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法律援助受案范围;5、该案件属于象山县法院或象山县劳动仲裁院管辖的。★受案范围: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7、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8、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案件。

  69

  便民服务类权力

  67.慈善援助申请运行流程图

  个人向乡乡(镇)(街道)慈善分会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乡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审核

  县慈善总会审批

  70

  ★贫困家庭大学生申请慈善助学金受理条件:1、低收入或低保家庭大学生应提供市、县级低收入农户家庭的证明或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家庭证明;2、残疾人大学生或父母残疾的贫困家庭应提供县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又属低保户的,须同时提供低保证;3、新录取新生还须持有《高等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4、在读生须持有本人就读院校签发的上学期成绩报告单及本人身份证.备注: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申请流程为个人填写申请表后提交所在单位工会盖章,再交乡(镇)乡街道工会审核,然后交县总工会审批,最后交慈善总会审批。★慈善救助重大病患受理条件:农村“五保”、“低保”对象,以及因重大病患或其他病患影响基本生活,重大病患者手术当年个人负担医疗费4万元以上,其他疾病患者6万元以上的非医保对象,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诊患有以下病种之一的原发性患者:1、血液系统恶性疾病(即白血病)施行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及门诊化疗、放疗的;2、重症肝脏疾病施行肝脏移植手术的;3、重症尿毒症施行肾脏移植手术及透析治疗的;4、恶性肿瘤施行手术治疗的;5、心脏病(“慈惠童心“工程除外)患者施行手术的;6、脑血管破裂施行手术的;7、经县级卫生医疗机构认定的罕见病患者经过治疗的。车祸、斗殴、自杀所致手术的,暂不列入救助范围。救助对象在治疗后,凭医院出院小结(或记录)、住院有效医疗费用单据,先向县农保中心结报费用.再凭救助对象的农村“五保"、“低保证"复印件,按流程申请救助(附前述证明材料及报销清单原件).

  71

篇十: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在平时的工作中我能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向会计核对现金与帐目发现现金金额不符做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根据会计提供的凭证及时发放工资和其它应发放的经费坚持财务手续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单据不符要求的一律不付款严格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库存现金的完整及安全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月末关帐后盘点现金流量及银行存款明细并认真装订当月原始凭证每月及时传递银行原始单据和各收付单据配合会计做好各项帐务处理及各地市资金下拨款严格控制专款专用和银行帐户的使用

  中共东阳市委办公室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东阳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市委办〔2010〕150号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东阳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东阳市委办公室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2月13日

  东阳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东阳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在镇乡(街道)纪(工)委的指导和村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因故未能选举产生的,由村级党的纪检组织(委员)临时代行村务监督职能。第三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保障基层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第四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能应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监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依靠群众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成员中的纪检委员担任。第六条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以及"三资(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程项目等若干监督小组纳入村务监督委员会。第七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一)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三)热心本村公共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四)能正常履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熟悉财务管理的人员;第八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除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外,其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文书、村报账员不得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其下设机构的人员。

  第九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由村党组织推荐,村两委审核后及时上报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和市纪检、组织、人大法工委、民政、公安、计生等部门联审,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第十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成员资格终止,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有关程序补选新的成员:(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测评中信任票数达不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二)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三)存在其他不宜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情形的。第十一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罢免和补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情况,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履行创业承诺、辞职承诺等情况进行监督;(三)支持和配合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的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四)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五)及时向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工)委反映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村级事务管理违纪违规问题等。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依法依规对村务活动进行监督,享有以下权利:(一)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列席村党组织召开的涉及村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开支以及其它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有关会议;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二)质询权。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要求村干部作出解释;(三)审核权。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全程跟踪审核;(四)调查权。根据村民意见建议或工作需要,对村务事项开展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五)建议权。围绕村务事项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建议村民委员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第十四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认真履行本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各项监督职责,积极完成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监督的其他事项;(二)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正确行使职责,不直接参与村务的决策、管理和执行,不干涉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正常工作;(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公道正派,不假公济私,不滥用监督权力;(四)积极参加村党组织、镇乡(街道)、上级有关部门等组织的有关活动;(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遵守村规民约。

  第五章辞职承诺

  第十五条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时,候选人应作出辞职承诺,当选者逐一签订《辞职承诺书》,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承诺任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辞去现任职务。(一)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支持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的;(二)不能正确履行监督职责,严重影响村级班子、村民团结或村级工作的;(三)不能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村级事务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四)煽动、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无理上访的;(五)长期外出或身体状况不佳,严重影响工作的;

  (六)其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第十六条辞职承诺制度的基本程序参照《东阳市村干部辞职承诺暂行办法(试行)》执行。

  第六章监督内容和程序

  第十七条对村务决策的监督。(一)对村务决策的监督内容主要是: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五议"工作规定程序进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是否公平合理。(二)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违反决策程序、违背公平合理的决策,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指出并监督纠正。(三)对村民委员会的决策、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时,村务监督委员会可建议提请村党组织或镇乡(街道)协助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四)对依法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或应按"五议"工作法规定程序进行的有关事项,村民委员会不召集或不按程序擅自作出决定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以及规定程序,讨论表决。(五)对村党组织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违反决策程序、违背公平合理的决策,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镇乡(街道)党(工)委和纪(工)委反映并协助纠正。(六)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要把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针对本村实际监督村两委会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参与监督各相关制度的贯彻与落实。第十八条对村务公开的监督。(一)监督村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村干部工作分工、职责、任务和报酬补贴情况,财务收支情况,集体资产状况,固定资产租赁和企业承包情况,集体资产处置情况,征用、占用土地补偿及使用情况,土地确权情况,村内工程、投资项目及大额开支情况,村内"一事一议"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情况,上级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帮扶、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使用情况,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村干部联系困难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增文明户等情况,集体机动地的发包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种粮直接补贴情况,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等。实行点题公开制度,对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久拖不决的难点问题、权力制约的重点问题以及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可根据村民的要求和申请实行公开。(二)监督村务公开时间是否及时。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公开上季度村务事项;涉及集体财务来往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在下月10日前公开;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应及时公开。(三)监督村务公开形式是否科学。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通过村务公开栏、广播、网络、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等有效形式公开。(四)监督村务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政策和村规民约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或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具体方案或事项进行审查确定无误后在公开内容上签署意见或盖章,重大或有争议的事项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五)对公开事项存有疑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第十九条对资金管理的监督。(一)对资金管理的监督内容主要是:监督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备用金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订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二)对财务支出的审核。对小额支出的审核:小额支出由经手人在票据上写明用途与证明人共同签字后,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由村审批人签字,报镇乡(街道)会计代理机构审核入账报销。对大额支出的审核:大额支出项目实施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决策,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本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监督。大额支出由经手人在票据上写明用途与证明人共同

  签字后,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由村审批人签字,报镇乡(街道)会计代理机构审核入账报销。(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审核票据时,对手续不完备的票据应退回整改,手续完备后方可签字盖章;对确认不合理的开支可以拒签。对有争议的票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党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字盖章的票据,镇乡(街道)会计代理机构不得入账报销。村务监督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予审核签字盖章的,经党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可报销的,镇乡(街道)会计代理机构可凭有关决议予以入账报销。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应按照《浙江省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二十条对资产资源管理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资源处置实行全过程监督。(一)监督资产资源处置决策。资产资源处置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二)监督资产资源处置程序。按规定应实行招投标的资产资源处置项目应进行招投标。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监督资产资源处置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程序的应及时向镇乡(街道)(工)党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工)委反映违规违纪行为,并协助进行调查。(三)监督资产资源处置后的财务收支、租赁合同、协议的管理。资产资源处置完成后,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按照本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对资产资源处置的收支,租赁合同、协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督促及时纳入镇乡(街道)会计代理机构统一管理。第二十一条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工程从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一)监督项目立项是否科学、民主。工程建设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应科学、民主,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本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监督。(二)监督项目是否按规定实行招投标。对按规定应实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监督招投标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或程序的,应及时向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工)委反映招投标违规违纪行为,并协助进行调查。(三)监督标后管理是否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禁止随意变更工程设计。(四)监督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合格。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参与工程建设质量验收,监督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合格。(五)监督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和支付是否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本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和支付进行监督。第二十二条对村干部的监督。(一)督促村干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完成村级创业承诺。(二)督促村干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村规民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三)发现村干部在村务管理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工)委反映。(四)协助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工)委开展对村干部的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考核测评等工作。第二十三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和村务决策管理"五议"工作法决议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村党组织、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工)委的要求,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议事日、民情恳谈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二)调查分析。围绕监督事项开展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将工作建议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三)监督落实。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监督意见,明确分工,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

  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四)通报反馈。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第七章工作制度第二十四条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开展集中学习,积极参加村党组织、镇乡(街道)和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市级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应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监督能力,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开展工作。第二十五条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决定事项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镇乡(街道)应定期召开辖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会议,及时掌握和指导辖区村务监督工作。第二十六条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应向镇乡(街道)纪(工)委、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或重要事项应随时报告。第二十七条建立考评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民主评议可与对村干部的述职评议和考核等一起进行,结果应向全体村民公布。第二十八条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基本情况、例会记录、监督项目记录、工作报告记录、考评记录等工作台账,每次开展工作都应认真、如实记录,以备查阅。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列为村务档案。第二十九条建立申诉救助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受到无理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可以向村党组织、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工)委反映情况,村党组织、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工)委应及时协调和处理。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工)委应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及时协调和帮助解决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第三十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有违反本细则规定行为的,(街道)(工)镇乡党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工)委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存在问题的,应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五条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终止资格、辞职或进行罢免;有其他违纪违规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第三十一条建立保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做到牌子、印章等齐全,制度张贴公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享有一定的误工补贴和报酬,具体标准按村务民主决策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讨论决定。有条件的镇乡(街道)可根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考核情况,对监督作用发挥明显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细则所指的村包括行政村、农村社区(小区)。对生产队、自然村的监督管理工作参照本细则执行。第三十三条各地村务监督机构名称统一为村务监督委员会。第三十四条本细则由中共东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东阳市监察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篇十一: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P>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1992月25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维护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8号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已于2007年9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1992年7月25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维护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村经济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村经济合作社设立、分立、合并、运行、终止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村经济合作社依法代表全体社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尚未设立村经济合作社的,村集体财产所有权由村民委员会行使。

  村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集体所有财产。

  第五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尊重和维护社员、村内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可编辑修改-

  。

  第六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辖有村的街道办事处,下同)的监督,协助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工作,为村级组织履职提供必要的经费,合理安排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村经济合作社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保障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村经济合作社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的职能。

  村经济合作社依法履行下列具体职责:(一)保护管理村集体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二)经营管理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组织各业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拓展物业经营;(三)提供社员生产经营和生活所需的服务;(四)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民主理财、收益分配和产权制度。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村经济合作社发展,在资金、用地、交通、供水、供电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予以扶持,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依法、自愿、民主、公正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村经济合作社进行股份制改革。第九条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经济合作社的业务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负责做好村经济合作社设立、选举、运行、终止的具体指导和服务工作。财政、金融、工商、质监、国土、建设、水利、交通、林业、科技、电力、供水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扶持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设立和终止

  第十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社员;(二)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集体资产。

  -可编辑修改-

  。

  第十一条设立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召开设立大会。设立大会应当有十八周岁以上具有选举权的社员过半数参加或者有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应到社员或者户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设立大会通过本社章程,选举产生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管会)成员、村经济合作社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监会)成员,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村经济合作社章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和住所;(二)职责范围;(三)社员资格取得、保留及丧失条件;(四)社员的权利和义务;(五)组织机构及其选举和罢免、辞职的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六)财务管理、资产和收益分配;(七)章程修改程序;(八)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九)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免费向村经济合作社颁发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证明书颁发、审验、变更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证明书主要记载村经济合作社名称、住所、社长、集体资产、组织机构、社员等基本情况。村经济合作社凭证明书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开立账户、领购票据等。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四条村经济合作社以其资产为限,对合作社债务承担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村经济合作社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体登记注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制定。第十六条村经济合作社合并、分立、终止的,应当经社员大会应到社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可编辑修改-

  。

  村经济合作社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时,应当依法清理债权债务,并办理相关的变更、注销手续。

  第三章社员

  第十七条户籍在本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遵守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的农村居民,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

  (一)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二)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的;(三)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四)因社员依法收养落户的;(五)政策性移民落户的;(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第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户籍关系迁出本村或者被注销的,应当保留社员资格:(一)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初级士官;(二)全日制大、中专学校的在校学生;(三)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第十九条除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以外的人员,履行村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义务,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可以成为本社社员或者保留本社社员资格。社管会可以根据社员与本社集体财产关系提出收益分配的具体方案,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后实施。第二十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编制社员名册,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一条社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十八周岁以上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享有对本社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的权利;(三)享有本社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决定的生产生活服务、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宅基地使用和各项福利的权利;(四)享有民主监督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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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二条社员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二)执行本社各项决议;(三)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四)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三条社员大会是村经济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本社十八周岁以上的社员组成,依照本条例和章程行使职权。

  社管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社管会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社长可以由社管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社长或者其他代表合作社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

  社监会是社员大会的监督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社监会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社监会主任可以由社监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村经济合作社可以设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经社员大会授权行使职权。

  社员代表由社员大会在十八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社员代表可以与村民代表交叉任职。第二十五条社管会成员、社监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社管会成员可以与其他村级组织领导成员交叉任职,但不得与社监会成员交叉任职。第二十六条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提议或者社管会、社监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第二十七条社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通过、修改章程;(二)讨论决定章程未明确的社员资格条件及保留、丧失社员资格的有关事项;(三)选举、罢免社管会成员和社监会成员;(四)听取、审查社管会和社监会工作报告;(五)讨论决定经济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和各业承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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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讨论决定集体资产处置方案;(七)监督财务管理工作;(八)讨论审议本社的分立、合并、终止事项;(九)讨论决定其他有关事项。第二十八条社管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主持社员(代表)大会;(二)拟订本社经济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三)组织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并提出投资决策方案;(四)拟订本社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收益分配方案和资产经营责任考核方案;(五)执行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六)负责日常社务管理工作。第二十九条社监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本社章程的执行;(二)监督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三)监督社管会的职责履行及日常工作;(四)审查本社财务并向社员公布审查情况。社监会主任或者社监会成员代表有权列席社管会会议。第三十条社员大会选举、罢免社管会、社监会成员和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所作决定,须经应到社员过半数通过。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员大会授权的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参加会议方为有效。所作决定,须经应到会社员代表过半数通过。社员(代表)大会表决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事项,须经应到社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三十一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社员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经济合作社选举的,社员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第三十二条本社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联名,可以要求罢免社管会、社监会成员。罢免社管会成员由社监会负责召集并主持社员大会投票表决,罢免社监会成员由社管会负责召集并主持社员大会投票表决。罢免要求应当书面向社管会、社监会提出,写明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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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管会、社监会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召集并主持社员(代表)大会投票表决,社管会、社监会不召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帮助组织召集。

  第三十三条社员大会有权撤销或者改变社员代表大会和社管会作出的不适当决定。社员代表大会有权撤销或者改变社管会作出的不适当决定。

  第三十四条社员(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社员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的财产权利。

  社员(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及时向社员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三十五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并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第三十六条村经济合作社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村经济合作社可以委托乡镇(街道)会计代理机构代理会计业务,但不得改变其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

  村内其他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应当纳入村经济合作社管理,但不得改变其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

  第三十七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按章程规定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对村经济合作社财务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村经济合作社社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处理;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

  村经济合作社社员认为村经济合作社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四十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村经济合作社收费、集资、罚款或者摊派的,由县级以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十一条村经济合作社管理人员及会计委托代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损害村经济合作社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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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会同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经济合作社财产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村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四十四条其他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内集体经济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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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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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维护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村经济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村经济合作社设立、分立、合并、运行、终止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村经济合作社依法代表全体社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尚未设立村经济合作社的,村集体财产所有权由村民委员会行使。

  村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集体所有财产。

  第五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尊重和维护社员、村内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辖有村的街道办事处,下同)的监督,协助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工作,为村级组织履职提供必要的经费,合理安排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村经济合作社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保障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村经济合作社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的职能。

  村经济合作社依法履行下列具体职责:

  (一)保护管理村集体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

  (二)经营管理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组织各业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拓展物业经营;

  (三)提供社员生产经营和生活所需的服务;

  (四)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民主理财、收益分配和产权制度。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村经济合作社发展,在资金、用地、交通、供水、供电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予以扶持,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依法、自愿、民主、公正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村经济合作社进行股份制改革

  第九条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经济合作社的业务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负责做好村经济合作社设立、选举、运行、终止的具体指导和服务工作。

  财政、金融、工商、质监、国土、建设、水利、交通、林业、科技、电力、供水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扶持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设立和终止

  第十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社员;(二)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集体资产。第十一条设立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召开设立大会。设立大会应当有十八周岁以上具有选举权的社员过半数参加或者有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应到社员或者户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设立大会通过本社章程,选举产生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管会)成员、村经济合作社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监会)成员,审议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村经济合作社章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名称和住所;(二)职责范围;(三)社员资格取得、保留及丧失条件;(四)社员的权利和义务;(五)组织机构及其选举和罢免、辞职的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六)财务管理、资产和收益分配;(七)章程修改程序;

  (八)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

  (九)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免费向村经济合作社颁发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证明书颁发、审验、变更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证明书主要记载村经济合作社名称、住所、社长、集体资产、组织机构、社员等基本情况

  村经济合作社凭证明书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开立账户、领购票据等。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村经济合作社以其资产为限,对合作社债务承担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村经济合作社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体登记注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制定。

  第十六条村经济合作社合并、分立、终止的,应当经社员大会应到社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村经济合作社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时,应当依法清理债权债务,并办理相关的变更、注销手续。

  第三章社员

  第十七条户籍在本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遵守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的农村居民,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

  (一)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二)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的;(三)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四)因社员依法收养落户的;(五)政策性移民落户的;(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第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户籍关系迁出本村或者被注销的,应当保留社员资格:

  (一)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初级士官;

  (二)全日制大、中专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九条除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以外的人员,履行村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义务,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可以成为本社社员或者保留本社社员资格。

  社管会可以根据社员与本社集体财产关系提出收益分配的具体方案,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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