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分管审计工作(4篇)
一把手分管审计工作(4篇)一把手分管审计工作 一把手分管审计工作范文(精选多篇) 一把手分管审计工作3篇一把手分管审计工作篇1“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一是“一把手”不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把手分管审计工作(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一把手分管审计工作
一把手分管审计工作范文(精选多篇)
一把手分管审计工作3篇一把手分管审计工作篇1“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一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财务,根据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限定分管领导的资金审批权,超过限定数额的支出须报告单位“一把手”或领导班子集体审批。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定期向“一把手”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对重大资金和资产的安排使用必须按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经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重大资金(资产)的开支使用及处置。二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工作。人事工作坚持分管领导具体操作负责,“一把手”监督审核把关,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凡涉及到本单位管理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流动及工资福利等干部人事工作都严格贯彻《公务员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一般岗位的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要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特殊岗位的可以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三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对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其他重大问题,要求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禁“一把手”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承发包活动。严禁违规操作工程项目费用的预、决算。
四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各部门、单位以减少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市政府政务中心并联审批,促进行政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五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要求对大额度、大批量的采购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个人不得直接决定和从事大宗物资采购事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要求必须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一把手分管审计工作篇2“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一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财务,根据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限定分管领导的资金审批权,超过限定数额的支出须报告单位“一把手”或领导班子集体审批。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定期向“一把手”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对重大资金和资产的安排使用必须按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经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重大资金(资产)的开支使用及处置。二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工作。人事工作坚持分管领导具体操作负责,“一把手”监督审核把关,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凡涉及到本单位管理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流动及工资福利等干部人事工作都严格贯彻《公务员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一般岗位的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要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特殊岗位的可以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对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其他重大问题,要求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禁“一把手”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承发包活动。严禁违规操作工程项目费用的预、决算。
四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各部门、单位以减少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市政府政务中心并联审批,促进行政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五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要求对大额度、大批量的采购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个人不得直接决定和从事大宗物资采购事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要求必须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一把手分管审计工作篇3“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实施办法为深入落实全省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部署和“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推进流程再造的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推动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取得成效,结合我地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工作目标各相关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个年度要把属地内或自己负责的政务服务大厅、业务职能科室主要事项流程全部走遍,主动体验
办事流程,深入查找突出问题,研究谋划流程再造,努力实现工作流程再优化、再升级。
二、主要任务(一)体验范围。体验办事流程要从实体大厅及网上办理两个方面进行,重点体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司法、行政执法等重要服务事项,着重关注热线服务、网站服务、自助查询、服务指南、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表格填写、中介服务、奇葩证明等。(二)工作方式。采取亲身办、代理办、陪同办等形式走遍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要从注册登录开始全流程体验,从中发现办事不便、程序繁琐等问题,促进服务工作提效。要以工作人员身份坐窗口直接受理审批服务事项,从中发现流程不优、运转不畅等问题,促进审批服务提速。要直接参与执法办案,从中发现执法司法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督促整改。针对走流程、坐窗口发现的问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站在服务企业、方便群众的角度牵头制定改进措施,立行立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事项,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逐一销号解决。要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发生。要把“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与“放管服”改革、与流程再造紧密结合,努力使流程更优化、服务更便捷。(四)时限要求。原则上每季度体验一批次本部门行政审批执法服务等流程,逐步覆盖全部事项。对于审批服务重要时间节点、群众投诉集中问题,要立即进行体验。对“放管服”等重点项目审批、权力下放等,实行跟踪体验。因事项较多,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验的,可委托分管副职
领导代为体验部分事项,但涉及核心职能的事项特别是高频事项要做到“一把手”亲身体验。
三、监督检查(一)建立报告制度。各地各单位要每半年向地区作风办作风评议组报告一次“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工作情况,接受审核监督。(二)强化结果运用。将“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作风评议内容,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评定考核意见和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重点考核年度体验是否全覆盖、是否及时、是否发现有价值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是否建立长效机制等。(三)宣传先进典型。地区作风办定期收集整理“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典型经验,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动作风整顿深入开展。(四)明确职责分工。地区作风办作风评议组牵头负责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实施办法的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承担综合汇总、组织考评工作;流程再造组配合指导具体问题整改;宣传报道组配合做好典型经验收集、宣传工作,各地各单位及时向宣传报道组提供典型经验材料。
篇二:一把手分管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
1基本要求
1.1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依据国家法规、公司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治理要求,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独立审查和客观评价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合规性、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的一种监督、确认和咨询活动。1.2公司内部审计实行“双重管理、一把手主管”,审计业务与审计管理适当分离的管理体制。1.2.1双重管理,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行政上接受董事会和高管层的双重领导,在业务上接受本公司和省市审计局的双重管理和指导。1.2.2一把手主管,是指公司审计工作由公司一把手直接分管,审计部门对公司一把手负责,独立行使审计职能,不受其他部门、单位或个人的干涉。1.2.3审计业务与审计管理适当分离,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需要将审计业务执行与审计工作管理适当分开,并体现在组织机构的设置上。1.3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打造一流”的方针,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加强审计文化建设,采用科学的审计监督和工作方法,努力实现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信息化、职业化。
1.4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坚持依法治企,自觉接受内部审计监督,积极配合审计监督工作,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1.5公司制定审计查出问题考核办法,建立审计问题责任追究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屡查屡犯问题要考核问责,落实到人。1.6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同时接受国资委和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与监督。
2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职责
2.1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2.1.1根据公司治理的需要,公司本着“精简、高效、独立、务实”的原则,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配备审计人员,构建科学的审计管理关系,对国有资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行审计全覆盖。2.1.2公司根据审计职责履行的需要,按照公司有关审计人员的定员批复或指导意见,配备相适应的审计力量,并建立审计人员岗位横向交流的长效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公司兼职审计专家库。2.1.2.1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审计队伍应满足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结构。2.1.2.2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审计、财务或其他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经验,并具有审计、会计、经济、工程等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任职资格。2.1.2.3公司选聘的兼职审计专家,应具备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规章制度,具
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2.1.2.4公司安排审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处级审计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5年参加脱产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他审计人员每5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2.1.3公司审计部门的设立、撤并和主要负责人的任免等重大事项,应事先征得省市审计局的同意。2.2审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2.2.1审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审计职责:
1)对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确认;2)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和确认;3)对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和确认;4)对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和确认;5)对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评价和咨询;6)对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7)对信息系统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8)对重大决策部署及执行以及财务管理异常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9)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监督事项。2.2.2审计部门具有下列权限:1)要求公司所属单位及时报送生产、经营、投资决策、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财务报告等各方面的文件、资料和电子文档数据;2)参加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有关会议,参与制定有关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3)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资产,查阅有关会议记录(纪要)、经济合同等文件、资料;
4)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相关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接口及相关数据的查询权限,对相关的电子信息和资料以及后台配置进行检查;
5)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进行现场观察、调查和记录;6)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其提供书面或电子证明材料;7)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损失浪费行为,做出临时制止的决定;8)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原始单据、合同、会议纪要等资料和可能被转移、隐匿的违法所得资产等予以暂时封存;9)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或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和建议;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依法依规认定相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并提出责任追究和处理处罚建议;根据审计结果提出改进管理、完善制度、防范风险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2.2.3审计部门作为公司审计业务的主管部门,除具有上述审计监督职责和权限外,对公司内部审计还具有以下管理职责:1)研究制定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加强公司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审计监督水平;3)对公司审计项目质量进行管控;4)推进公司审计队伍职业化建设和审计文化建设,持续提升
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5)统筹组织公司审计力量,对兼职审计专家库进行管理和维护。
2.2.4审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授权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委托费用达到招标条件的,应采用招投标方式。2.2.5公司保护审计人员依法依规履行审计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碍审计人员开展工作,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2.2.6审计部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给予保证,并纳入公司预算管理。
3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内容与方法
3.1规范审计程序3.1.1审计部门根据公司审计工作规划及年度审计计划的编制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及公司治理要求,编制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定后组织实施,同时报公司审计局备案。3.1.2审计部门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时合理确定各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主审及其他审计成员,成立各项目的审计组,并组织审计组做好审计准备工作,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工作目标。3.1.3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领导交办的紧急或特殊任务,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3.1.4审计组按照审计方案和相关业务规范,采用信息化手段和
篇三:一把手分管审计工作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街道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党纪法规和区委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文件精神着力加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以下简称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落实制度情况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街道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党纪法规和区委《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文件精神,着力加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以下简称“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落实制度情况。一、指导思想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强化腐败风险防范机制为重点,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立由一把手监管小组:组长:xxxxxx镇党委书记、人大主任xxx纪工委书记
纪检组长:xxx
监督成员:xxx镇党委成员二、主要内容(一)“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1、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审批财务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制度,数额较小的由分管财务领导的审批,数额较大的开支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审批。定期向全体班子成员报告单位财务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财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2、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组织人事工作由分管领导具
体负责,机关中层干部提拨任用、干部人事调动及重要岗位人员变动和下属党组织班子领导的任免等,要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机关中层干部提拨任用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按照《嘉善县乡镇、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进行。3、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按规定应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依法进入有形建筑市场,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实行公开、公平竞争,任何人不得插手和干预招投标活动。不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工程,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不允许个人内定施工单位。工程建设、招投标及竞价承包等一些重大问题要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招投标及竞价承包的方法、程序、结果要及时向班子和干部职工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工程建设及招标组织工作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把手”要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确定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把手”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但不干涉行政审批的具体业务工作。5、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小额度的物资采购,由各部门提出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党政办负责采购。较大额度的物资采购,分管领导应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凡采购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资,要经班子集体研究后,由街道或县采购中心实行集中采购。“一把手”不得直接决定和从事任何大宗物资采购事宜。三、落实情况1.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确定由分管领导负责。经费支出在壹万元(含壹万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领导直接审批;超过壹万元的,经分管领导审批
后,由主要领导会签审批;超过伍万元(含伍万元)的大额开支(资产处置)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副职领导根据承担的职责权限负直接责任。建立分管副职领导定期向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报告财务工作制度,实行财务公开等制度。2.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确定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干部提拔任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标准、程序进行,重要岗位人事变动,要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一把手对整个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4.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确定由分管领导负责。一般行政审批事项由审批科室负责审批,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审批流程和权限;重大疑难事项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负责审批。一把手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但不得干涉行政审批的具体业务工作。5.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确定由分管领导负责。对伍仟元(含伍仟元)以下的物资采购,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计划,分管领导审批;对伍仟元以上壹万元(含壹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由分管领导审批后,主要领导会签审批;大批量的采购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直接决定和从事大宗物资采购。一把手对物资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中共xx镇委员会2013年10月30日
篇四:一把手分管审计工作
国有施工企业纪检监督检查与审计协同
作用发挥研究
摘要:当前,国有施工企业二级单位审计监督和纪检监督作为专责监督部门,协同构成“大监督”格局,共同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从当前组织架构看,部分国有施工企业二级单位纪检与审计同属于一个部门,既纪检审计部。以国有施工企业二级单位为例,审计工作均划归党政部门分管,纪检与审计工作深入融合,二者在工作内容上既有各自侧重点,但又各自优势互补。基于此,本文着重就审计与纪检监督协同配合发挥作用开展研究。关键词:国有施工企业;内部审计;纪检监督;协作配合
一、纪检与内部审计协同监督的重要意义
(一)内部审计全覆盖发现问题移交问题线索
通过整合经营、财务、物资、工程等生产经营重要部门骨干力量,建立专兼职审计人才库,深入项目开展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内部审计工作,在针对国有企业运营管理审计中,通过对业务数据、财务数据以及相关三重一大决策资料等取得客观审计证据,发现审计问题,并将审计报告中发现的违规行为移交纪检监督部门,纪检监督部门利用好企业内部审计结果,能够直接将审计结果变办案线索,对违规行为人进行核实问责。这样的协作方式不仅加强了内部审计部门与纪检监督部门之间的融合度,还能降低重复抽调人员开展巡察、审计产生的成本。
(二)建立信息互通机制降低国企监督成本
目前,国有企业大力倡导构建“大监督”格局,积极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各职能部门业务监督和纪检审计综合监督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有效降低监督成本。同时,抽调职能部门人员成立审计小组开展审计监督,内部审计的审计结果,又为纪检部门提供
切实有效的证据,通过缩减纪检工作周期降低工作成本。在实际工作开展中,通过内部审计与纪检监督工作的协作合作,让审计人员针对被审计对象开展履职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移交纪委及时问责处理。在两个部门的协作配合下,纪检部门可以把审计部门所整理的相关信息构建为廉洁档案,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估提供客观、完整的依据。在这样的协作配合工作模式下,提高了相关信息的可靠性,提高了监督管理工作实效性。通过内审和纪检各自的协同配合,更好地发现线索并进行突破,有利于降低工作成本。
(三)优势互补推动监督效果事半功倍
目前,国有施工企业三级单位内部审计和纪检专职人员少,但内部审计和项目巡察的任务却很大,如何发挥内部审计与纪检监督优势互补协同发挥作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尤为重要。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业务涉及内容具有相对独立性,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突显出审计主要对事的特点,又需要表现出纪检主要对人的特点,让两者形成区别又存在联系。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两个部门均需配备较多专业人员,以小组形式开展工作,人员配备双重造成人力资源浪费。
二、内部审计与纪检监督工作的协作配合方法途径
(一)制定健全的工作机制
1)建立人才库。加强审计人才、纪检人才队伍培养,配备经验丰富的专职审计人员和纪检人员全面负责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考虑施工企业特殊情况,在整个企业范围内抽调经营结算管理、分包合同管理、物资采购管理、施工技术管理、财务业务管理等业务骨干组成审计、纪检人才库,定期进行更新,发挥“以干带培”的作用,通过在干中学习、干中领悟、干中提升,打造一支忠诚担当、懂管理、善经营、会审计、敢监督的人才队伍。
2)及时进行信息共享与沟通。国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会通过审计报告反馈出许多审计问题和建议,这些审计问题同样在纪检监督工作中非常重要。但是,两个部门开展工作的方式以及信息获取途径和侧重点有所区别。通过协作配合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通过对企业开展的各项工作全覆盖,收集到更多的信息,
并开展相应的审计工作。这些相关信息能够为纪检监督部门开展实际工作提供有效帮助。
(二)合理抽调专业人员
在内部审计和巡察工作中,均要抽调经营、财务、物资等业务骨干,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不同形式的检查,内部审计主要针对内部管理控制、经济责任、绩效、以及其他工程项目专项等方面开展审计,而巡察重点在于巡察发现是否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或对相关举报收集相关证据以及谈话询问等工作。为此,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工作时,需要根据工作发展需要,整合两个业务领域人才库专业人员力量,以优势互补的工作模式形成合力,确保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明确领导分工
当前,施工企业大多采取经理负责制,审计工作由总经理分管,纪检工作由党委书记分管,行政“一把手”和党委“一把手”协同发挥作用,针对生产经营和党的建设提出专业要求,共同促进监督管理。但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党政“一把手”任务工作繁忙,除了负责各项目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质量管控等工作外,还要负责市场营销对接。因此,像某国有企业施工三级单位均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协助分管审计和纪检工作,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向党政“一把手”汇报,既可以达到统一协调两个监督的人员力量形成合力,又可以有效掌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及时处理,降低管理成本。
(四)进一步明确两项工作职能
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管理的要求改变,要想充分利用企业部门职能作用,应需要根据企业环境来适当调整,确保相关工作与当前企业发展需要相符。审计与纪监督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同样会受到环境影响,需要对审计与纪检监督工作的融合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需要明确纪检工作发挥其反腐倡廉、促进企业作风建设的职能。而监督工作则需要通过控制流程,提高岗位工作效率和防范廉洁风险等作用,对企业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审计是对企业经济活动及管理进行审查,保障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三、保障纪检和审计监督协同作用发挥的手段
(一)树立风险管控意识。鉴于施工企业兼职审计、纪检人员较多,一定要在企业帮助全体管理人员树立风险管控意识,强调“纪检监督既是对干部的严管也是对干部的保护”“巡察是对项目的一次全身体检”“内部审计做总经理想做但没时间做的事,提供总经理想知道但没能知道或没能想到的事”“一个组织最大的危险就是组织内部审计忽视的风险”;通过提高风险管控意识,为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铺平道路,从而为党政“一把手”科学决策、正确决策、合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监督通报机制。通过定期组织召开通报会、印发典型问题通报等,持续构建和丰富通报机制,促使其他具体业务分管领导及机关各部门发现和掌握各自业务领域出现的典型问题,共同协商研究解决办法,从完善体制机制和管理流程等方面协同推进监督检查结果整改,促进企业各项业务规范管理。
(三)强化监督“回头看”。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的目的都是为了营造企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生产经营环境、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能让监督结果一发了之、监督小组会议一开了之、被监督项目文件一签了之,专职纪检和审计人员要对照巡察组、审计组发现的问题,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巡察组、审计组成员,提出相关修改意见,促进项目管理规范、经营创效;同时,对整改不到位、贯彻落实企业监督检查意见打折扣的项目,坚决予以问责处理。
四
、
结
语
在保障国有施工企业良好生产经营环境过程中离不开监督作用的发挥,内部审
计通过监督企业分包管理、工程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控、前期策划执行、经
济效益等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能有效掌握所管理项目真实生产经营状况和管理
现状;为了促进国有施工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还要加大审计和纪检的监督融合
力度,以达到实现监督的全面性,为施工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大力保障。
参考文献:
[1]彭笳玲.国企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J].财会学习,2018.12,13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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