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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执法多家委托(16篇)

发布时间:2023-01-03 21:10:03 来源:网友投稿

委托执法多家委托(16篇)委托执法多家委托  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受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  (名称)(姓名),职务:  (名称)(姓名),职务:  为规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执法多家委托(16篇),供大家参考。

委托执法多家委托(16篇)

篇一:委托执法多家委托

  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受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

  (名称)(姓名),职务:

  (名称)(姓名),职务:

  为规范

  (行政执法类别)

  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

  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法律依据名称)

  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

  (委托单位)委托(受委托单位)

  按下列要求行使

  行政执法权。

  、委托执法范围

  宁波市北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执法权限范围内以

  (委托单

  位)

  的名义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

  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

  行使行政

  检查权,收集相关证据,并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调查(询问)笔录》等文书。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

  进行现场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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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时,发现法行为的,有权要求立即改或个人有正或限期改正,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整改复查意见书》等文书,并向委托单位报告。必要时经委托单位批准,可采取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查封(扣押)等措施。

  (三)提请行政处罚权。受委托单位发现违法行为需要

  进行行政处罚的,有权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

  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

  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究。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

  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

  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相关的执

  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为其申办行政执法证件。

  5、委托单位为受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

  行为。

  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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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

  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

  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

  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7、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

  在的问题。

  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

  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四、委托期限从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_年月日止。本委托书经双

  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五、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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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另两份分送(委托单位的上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北仑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

  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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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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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委托执法多家委托

  摘要委托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因工作需要等原因委托其他组织以其名义进行执法活动,行为后果归属于该行政机关的法律制度。目前,委托行政执法越来越多,在带来许多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大量问题。本文试对其成因、出现的问题作以论述,并就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见解。一、委托行政执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一从我国目前行政管理体制看,立法工作过于强调条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权往往都要明确由政府某一个具体部门来实施。这样,制定一部法律、法规、规章,就要新设置一支执法队伍,造成执法部门林立,执法力量分散。由于各自为战,分兵把守,每个执法部门都感到执法力量单薄,人员不足,难以形成有效的经常性管理,执法任务难以到位。只能依靠突击执法、运动式执法维持局面。而编制经费的限制又加剧了这种状况。实行委托执法,可缓解执法力量不足这一问题,加强执法工作,也为社会参与行政管理提供了机会和途径。二由于计划体制下的部门分工过细,以部门职能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专业化行政执法队伍开始出现行政效率与效能不高的问题一是职能交叉、重叠,对同一违法事项,常常出现两支以上专业执法队伍重复执法,或者互相扯皮而放任不管的现象;二是行政管理分工太细,专业执法职能过窄,管道路的不管交通,管交通的不管经营,管经营

  的不管卫生,结果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了一顶小草帽。如选择某些领域如市场管理,城市管理等领域,将有交叉、有关联的行政执法权集中委托给一个组织实施,就可大大提高行政效率和效能。三一些专业性强、技术水平要求高的执法领域,如环境监理、卫生防疫、动植物检疫、金融证券管理、高新技术管理等,相应的行政执法部门由于技术装备、人员素质、经费等方面的限制,执法时常感到力不从心,难以完成担负的管理职责,实现执法目标。因此,将这些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委托给相关的组织,由其协助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是完成执法事责实现执法目标的需要。四目前,有关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进行执法活动是可行的。一是有法律法规规章作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行使行政执法权。一些部门规章也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如《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委托实施办法》等等。二是有大量符合委托执法条件的组织。

  随着公共需求的不断变化,公共事务日益呈现出多样性和阶段性的趋势,而政府的作用十分有限,大量的非营利性组织活跃于社会公共事务的各个角落、各个层面,以其机构精简、灵活多变和专业技术性较强来增补政府无法或没有能力触及的领域,实施有效的公共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只要对这些组织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使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完全有能力胜任行政执法工作。二、委托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委托行政执法,有助于减轻行政机关人手不足和经费紧张的压力,在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方面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委托行政执法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出现乱委托现象。有的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情况下随意委托其他组织实施执法活动,甚至委托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企业和个人执法,一些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加入了委托执法的行列。有的行政机关在实施委托执法时,与受委托的组织之间不办任何委托手续,仅作口头交待,或者以内部通知委托执法,有些委托手续存在委托事项和权限期限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致使执法的随意性增加,责任难以划分。二一些受委托组织不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而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执法活动,甚至滥用行政执法权,如某些执法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搞权钱交易,中饱私囊。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文明,态度冷、硬、横、冲,对法律法规掌

  握得不牢不准,对违法行为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不当,不能按程序办事,存在畸轻畸重的问题。有些受委托组织坐收坐支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款项。三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执法活动监督指导不力。一些委托行政机关委托其他组织执法后,对受委托组织的执法活动不闻不问,放任不管,既不监督,也不进行业务指导,出现受委托组织滥用职权、不按委托规则办事以及执法水平不高的现象,影响了行政执法目的的实现,损害了委托行政机关的权威,实际上也是对委托行政机关合法权益的侵犯。四现行有关委托执法的规定不适应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一方面,《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委托行政处罚多数只作原则性规定,并且规定得也不一致,使委托行政机关委托和受委托组织执法时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极易造成乱委托、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也难以操作。另一方面,现有法律、法规、规章绝大多数只对委托处罚作出规定,极少对委托执法作出规定,致使行政机关因工作需要应当委托的执法事项缺乏法律依据。如政府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林权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时,由于人员不足,经常需委托土地、林业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土地证书、林权证书也由土地、林业部门办理,这就与现行规定不符。再之,《村民委员会自治法》规定村委会有义务协助乡镇政府的工作,《居民委员会自治法》也有类似规定,这里的协助应包含村委

  会、居委会受乡镇政府委托帮助其工作的意思,实际工作中,他们也经常受委托实施计生、建设管理等工作,而村委会、居委会属于非事业组织的群众性基层自治组织,这就与现行规定有冲突,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第三十九条规定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并对处罚后果负责,这种情况符合授权的特征,与行政处罚法有关委托处罚的规定不一致,因此,《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委托应是授权之意,而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讲的委托。由于用词不准,实践和理论中常常引起人们的误解,认为是行政处罚中的委托,产生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五委托行政执法本身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受委托组织不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仅是行为主体,委托行政机关仍保留行政主体资格,造成行政主体和行为主体的分离,不利于行政执法权的统一行使。单一委托执法,即某一个行政机关委托一个组织执法,虽然解决了行政机关人员不足的问题,但却对执法队伍过多过滥这一问题无能为力。综合委托执法在一些特殊地区或特定行业将相关部门的执法权

篇三:委托执法多家委托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1

  委托单位: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法定代表人:————————受委托单位:綦江县赶水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乡镇船舶管理办法》、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委托綦江县赶水人民政府按照委托的执法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水上安全行使行政执法权:一、委托执法范围负责本街道行政区域内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直接查处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二、委托执法权限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的名义对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乡镇船舶管理办法》、《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水上安全行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个人或生产经营单位有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违规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纠正,并向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报告。

  (三)部分行政处罚权。对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管,纠正违章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违法违章行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处罚金额在工作上500以上的必须报经委托单位审核后予以处罚,处罚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污得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四)提请行政处罚权。受托镇人民政府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其法定职权或者委托职权范围的,应当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对受委托单位因违法导致案件错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偿;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

  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市或区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为其申办市政府行政执法证件;

  5.委托单位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6.委托单位将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后,委托单位应当承担被委托单位在履行委托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实际费用。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7.每月底前按要求准确地向委托单位报送委托行政执法报表,定期汇报执法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8.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四、委托期限

  从20__年10月1日至20__年9月30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五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五、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二〇〇七年十月一日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2

  委托单位:__(行政机关全称)法定代表人:受委托单位:__区县(自治县、市)__乡(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为了进一步加强对__监督管理,规范__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法》、《__条例》和《重庆市__条例(决定)》的规定,__区县(自治县、市)__局委托__乡(镇)人民政府按下列要求行使__行政执法权。一、委托执法范围负责本乡(镇)行政区域内__监督管理工作,直接查处__违法行为。

  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__区县(自治县、市)__局的名义对__行为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__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__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__行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__有__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纠正,并向__局报告。

  (三)部分行政处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法》、《__条例》、《__处罚办法》,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给予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__元以下或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__元以下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权。

  (四)提请行政处罚权。受托乡镇政府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其法定职权或者委托职权范围的,应当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对受委托单位因违法导致案件错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偿;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

  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市或区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为其申办市政府行政执法证件;

  5.委托单位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6.委托单位将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后,委托单位应当承担被委托单位在履行委托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实际费用。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7.每月底前按要求准确地向委托单位报送委托行政执法报表,定期汇报执法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8.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四、委托期限

  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__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五、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重庆市__局和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__年_月_日

篇四:委托执法多家委托

  执法委托书格式

  行政执法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所进行惩戒的统称。下面小雅WTT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执法委托书格式,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执法委托书格式篇一: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机关:受托机关:一、委托事项(权限)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权限。委托事项必须明确具体,切忌笼统的描述。例如一城区卫生局对镇卫生院的委托事项(权限):1、负责本地卫生法制宣传;

  2、协助城区卫生监督所开展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经营性监督检查及组织从业人员的体检、培训;

  3、协助城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服务、血液安全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

  4、协助城区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危害或

  可能危害人群健康的行为、物品或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城区卫生监督所。

  二、委托机关职权依据委托行政执法权限的,委托机关应提供其职权来源依据;需委托行政处罚权的,还须提供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三、委托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四、委托权限的管辖范围不能超过受托机关所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五、受委托方的义务受委托单位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项,定期向委托机关报告上述事项的办理情况,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受委托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第三者。委托权仅在委托期内有效。六、法律责任1、委托方对受委托方在委托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受委托方承担超越权限范围的行政执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七、本委托书经委托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八、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机关、受托机关各执一份,由委托

  机关报本级法制机构备案一份。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机关(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执法委托书格式篇二:行政执法委托书编号:20xx委托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东紫巷法

  定代表人: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被委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和怀政办函6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将(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对乡(镇)辖区内卫生院、药店、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学校(幼儿园)食堂、各类餐饮业的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委托权限:检查权、调查取证权、制做法律文书权、督促销毁过期产品、报告职责及其它职责。委托期限:自年8月11日起至年12月1日止。被委托单位应在委托权限内进行行政执法,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被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执法。委托机关:(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曰被委托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曰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给被委托单位,一份由委托机关存档,一份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执法委托书格式篇三:

  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机关:西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西吉县城政府街法定代表人:冯良斌职务:局长被委托单位:西吉县卫生监督所地址:西吉县城东街法定代表人:海永清职务:所长根据《关于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做好餐饮业服务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宁卫监督【20xx]221号}规定,西吉县卫生监督所职能是:(一)实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辖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开展日常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二)实施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的现场评查工作;(三)实滋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四)实施完成我县餐饮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五)积极推进餐饮企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六)实施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和审查;(六)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

  罚。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章第十八条、第

  十九条。委托事项:1、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2、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3、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4、对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必要时移交工商部门;委托期限:自20xx年2月2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被委托单位必须依法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不得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行为,未经委托机关同意,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委托权限在委托期限内有效。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XXX年二月二十一日

篇五:委托执法多家委托

  行政执法委托书

  (参考文本)

  委托单位:××(行政机关全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受委托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地址:

  为做好向镇(街道)下放行政执法权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佛山市南海区××局委托佛山市南海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要求行使××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执法范围受委托单位根据委托权限负责其所辖行政区域内××监督管理工作。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对××行为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行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有××行为,有权依法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纠正。

  (三)部分行政处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条例》、《××办法》,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给予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元以下或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元以下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权(具体处罚种类、幅度等权限范围,由各单位根据具体下放事项自行确定)。

  (四)提请行政处罚权。受委托单位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委托执法权限范围内的,应当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委托执法责任(一)委托单位责任1.指导、协调和督促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2.承担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委托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后,可以依法追究

  受委托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

  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

  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并提供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及其它相关资料。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实施委托行政执法行为,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2.受委托单位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3.受委托单位不得将委托的行政执法职权再委托给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行使,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受委托单位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5.受委托单位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6.受委托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关的案件报备、监督检查、评议考核、过错责任追究、执法档案管理等行政执法配套制度。

  四、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五、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一份送佛山市南海区法制办备案,一份送委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名):

  受委托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篇六:委托执法多家委托

  附件4: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示范文本)

  委托单位:XX(行政机关全称)法定代表人:受委托单位:XX区县(自治县、市)XX乡(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XX监督管理,规范XX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XX条例》和《重庆市XX条例(决定)》的规定,XX区县(自治县、市)XX局委托XX乡(镇)人民政府按下列要求行使XX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执法范围负责本乡(镇)行政区域内XX监督管理工作,直接查处X

  X违法行为。二、委托执法权限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XX区县(自治县、市)X

  X局的名义对XX行为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行政检查权。按照XX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本

  行政区域内的XX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XX行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XX有XX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纠正,并向XX局报告。

  (三)部分行政处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XX条例》、《XX处罚办法》,对违法行为人直接给予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XX元以下或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XX元以下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权。

  (四)提请行政处罚权。受托乡镇政府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其法定职权或者委托职权范围的,应当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

  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对受委托单位因违法导致案件错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

  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偿;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

  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

  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市或区县政府

  法制办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为其申办市政府行政执法证件;

  5.委托单位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

  格;

  6.委托单位将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后,委托单位应当承

  担被委托单位在履行委托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实际费用。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

  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

  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

  工作;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

  书;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7.每月底前按要求准确地向委托单位报送委托行政执法报

  表,定期汇报执法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8.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罚所

  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四、委托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

  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XX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

  条件的取消委托。五、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

  另两份分送重庆市XX局和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篇七:委托执法多家委托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范本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怎么写?以下是为大家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委托单位: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受委托单位: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

  为深入推进绿化工作,规范行政执法,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的权利义务,xxx城市管理局委托xxxxxx人民___按下列要求行使行政执法权。

  xxxxxxx人民___辖区范围。

  1.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2.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3.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4.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5.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处罚;

  6.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7.对在城市人民___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处罚;

  8.对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9.对未经城市人民___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___,影响市容的处罚;

  10.对未经城市人民___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11.对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___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城市人民___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___,影响市容的;

  2.未经城市人民___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3.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4.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罚;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处罚;2.对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处罚;3.对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处罚;4.对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处罚;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1.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2.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3.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4.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1.对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处罚;

  2.对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处罚;

  3.对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处罚;

  4.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___批准手续的处罚;

  5.对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处罚;

  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人民___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2.情节严重的,由城市人民___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文件,并可以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1.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2.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3.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4.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___批准手续的;

  5.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

  6.未按照批准的位置、___、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___位置、扩大___、延长时间,未提前___变更审批手续的。

  7.对未按照批准的位置、___、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___位置、扩大___、延长时间,未提前___变更审批手续的处罚;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对受委托单位因违法导致案件错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究。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4、委托单位应___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就委托事项的执法予以指导、帮助。

  5、委托单位为受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6、有权要求受托单位参加因受托执法事项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提出书面答复或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依法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受托行政执法事项,不得以自己管理或直属站所名义执法,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___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7、每月底前按要求准确地向委托单位报送委托行政执法报表,定期汇报执法情况,不得虚报、___、拒报、迟报。

  8、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委托事项出现执法过错责任给予赔偿的,委托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其赔偿费用由汪家寨镇人民___承担,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过错贵任,汪家寨镇人民___对内承担《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往追究办法》上的行政执法责任。

  从xx年9月10日至xx年9月9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一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和区___法制办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篇八:委托执法多家委托

  -

  4: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示文本〕委托单位:××〔行政机关全称〕法定代表人:受委托单位:××区县〔自治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监视管理,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分法?、?中华人民国××法?、?××条例?和?市××条例〔决定〕?的规定,××区县〔自治县、市〕××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按以下要求行使××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执法围负责本乡〔镇〕行政区域××监视管理工作,直接查处××行为。二、委托执法权限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围以××区县〔自治县、市〕××局的名义对××行为行使以下监视管理职权:〔一〕行政检查权。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本行政区域的××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二〕行为制止权。对××行为进展现场检查时,发现××有××行为,有权要求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纠正,并向××局

  .

  z.

  -

  报告。〔三〕局部行政处分权。根据?中华人民国××法?、?××条

  例?、?××处分方法?,对行为人直接给予行政警告、对个人处以××元以下或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元以下行政罚款等行政处分权。

  〔四〕提请行政处分权。受托乡镇政府发现行为不属于其法定职权或者委托职权围的,应当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行为人作出行政处分。

  三、委托执法责任〔一〕委托单位责任1.指导和监视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围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2.对受委托单位因导致案件错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当,委托单位承当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偿;3.对受委托单位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市或区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为其申办市政府行政执法证件;5.委托单位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的行政执法文

  .

  z.

  -

  书、表格;6.委托单位将局部行政执法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后,委托单

  位应当承当被委托单位在履行委托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实际费用。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围实施行政执法行为;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4.主动承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视,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6.建立相关的监视检查实施方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7.每月底前按要求准确地向委托单位报送委托行政执法报表,定期汇报执法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8.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分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当。四、委托期限

  .

  z.

  -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委托书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

  生效。之后,每××年由委托单位进展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

  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五、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

  另两份分送市××局和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

  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

  z.

篇九:委托执法多家委托

  行政执法委托书

  编号:2009

  委托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东紫巷

  法定代表人: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被委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和怀政办函6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将(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对乡(镇)辖区内卫生院、药店、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学校(幼儿园)食堂、各类餐饮业的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实施。

  委托权限:检查权、调查取证权、制做法律文书权、督促销毁过期产品、报告职责及其它职责。

  委托期限:自年8月11日起至年12月1日止。

  被委托单位应在委托权限内进行行政执法,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被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执法。

  委托机关:(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被委托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给被委托单位,一份由委托机关存档,一份

  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篇十:委托执法多家委托

  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行政执法授权委托书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为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经研究,决定将农业行政执法中的以下执法权,委托给××县×××单位办理。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根据《农业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法》和《水土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全县肥料的登记管理及监督检测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及监测。

  二、依法配合司法部门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案件,主持或配合有关部门调解农业民事争议案件。

  三、负责执法案件的`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

  四、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委托期限:20××年月日201年月日。在××县行政管理辖区内,受委托组织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项,并接受委托机关监督,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给等三人。委托权仅在委托期限内有效。

  委托机关名称:(盖章)受委托组织名称:(盖章)

篇十一:委托执法多家委托

P>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范本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范本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怎么写?以下是为大家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

  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委托单位: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受委托单位: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为深化推进绿化工作,标准行政执法,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

  机关与受委托机关的权利义务,xxx城市管理局委托xxxxxx人民政府按以下要求行使行政执法权。

  xxxxxxx人民政府辖区范围。1.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分;2.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分;3.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分;4.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并作必要覆盖或者开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分;5.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处分;6.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分;7.对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处分;

  8.对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分;9.对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分;10.对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分;11.对未经批准擅自撤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展拆迁的处分;法律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1.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2.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3.未经批准擅自撤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展拆迁的。4.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处分;法律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处分;2.对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处分;3.对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处分;

  4.对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处分;法律根据:《城市绿化条例》1.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2.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3.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4.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1.对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处分;2.对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平安防围设施的处分;3.对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处分;4.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立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处分;5.对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处分;法律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效劳摊点,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受权的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分款;2.情节严重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文件,并可以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消营业执照。1.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2.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平安防围设施的;3.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4.依附于城市道路建立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5.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6.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挪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早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7.对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挪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早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处分;(一)委托单位责任1、指导和监视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施行行政执法行为。2、对受委托单位因违法导致案件错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究。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施行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就委托事项的执法予以指导、帮助。5、委托单位为受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标准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6、有权要求受托单位参加因受托执法事项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提出书面答复或提交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证据、根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施行行政执法行为。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施行行政执法行为。3、依法以委托单位名义施行受托行政执法事项,不得以自己管理或直属站所名义执法,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施行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4、主动承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视。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6、建立相关的监视检查施行方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7、每月底前按要求准确地向委托单位报送委托行政执法报表,定期汇报执法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8、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分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委托事项出现执法过错责任给予赔偿的,委托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其赔偿费用由汪家寨镇人民政府承担,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过错贵任,汪家寨镇人民政府对内承担《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往追究方法》上的行政执法责任。

  从xx年9月10日至xx年9月9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一年由委托单位进展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和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

篇十二:委托执法多家委托

P>  执法委托书格式

  执法委托书格式

  执法委托书格式篇一: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机关:受托机关:一、委托事项(权限)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

  等行政执法权限。委托事项必须明确具体,切忌笼统的描述。例如一城区卫生局对镇卫生院的委托事项(权限):1、负责本地卫生法制宣传;2、协助城区卫生监督所开展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

  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经营性监督检查及组织从业人员的体检、培训;3、协助城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服务、血液安全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4、协助城区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危害或可能危害

  人群健康的行为、物品或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城区卫生监督所。

  二、委托机关职权依据委托行政执法权限的,委托机关应提供其职权来源依据;需委托行政处罚权的,还须提供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三、委托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四、委托权限的管辖范围不能超过受托机关所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五、受委托方的义务受委托单位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项,定期向委托机关报告上述事项的办理情况,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受委托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

  执法委托书格式

  2、受委托方承担超越权限范围的行政执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七、本委托书经委托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机关、受托机关各执一份,由委托机关报本级

  法制机构备案一份。

  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机关(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执法委托书格式篇二:行政执法委托书

  编号:2021

  委托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东紫巷法定代表

  人: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被委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行政处罚法》

  执法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海永清职务:所长

  根据《关于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做好餐饮业服务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宁

  卫监督【2021】221号}规定,西吉县卫生监督所职能是:

  (一)实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辖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

  健食品、化妆品开展日常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实施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的现场评查工作;

  (三)实施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实施完成我县餐饮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

  (五)积极推进餐饮企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六)实施保健食品广告

  监测和审查;

  (六)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篇十三:委托执法多家委托

P>  根据行政处罚法

  4、协助城区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危害或可能危害人群健康的行为、物品或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城区卫生监督所。

  -二、委托机关职权依据委托行政执法权限的,委托机关应提供其职权来源依据;需委托行政处罚权的,还须提供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三、委托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四、委托权限的管辖范围不能超过受托机关所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五、受委托方的义务受委托单位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项,定期向委托机关报告上述事项的办理情况,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受委托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

  八、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机关、受托机关各执一份,由委托机关报本级法制机构备案一份。

  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机关(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执法委托书格式篇二:行政执法委托书编号:20xx委托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东紫巷法定代表人: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被委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行政处罚法》

  年月日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给被委托单位,一份由委托机关存档,一份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执法委托书格式篇三: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机关:西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西吉县城政府街法定代表人:冯良斌职务:局长被委托单位:西吉县卫生监督所地址:西吉县城东街法定代表人:海永清职务:所长根据《关于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做好餐饮业服务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宁卫监督【20xx】221号}规定,西吉县卫生监督所职能是:(一)实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辖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开展日常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二)实施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的现场评查工作;(三)实施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实施完成我县餐饮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

  (五)积极推进餐饮企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六)实施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和审查;

  (六)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篇十四:委托执法多家委托

P>  行政执法委托书

  行政执法委托书行政执法委托书1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受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某某市市场与安全监管局委托某某市某某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行政职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辖范围:某某市某某镇行政区域二、委托权限: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监察三、法律责任:(一)委托单位的责任1、对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二)受委托单位的责任1、受委托单位必须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在委托的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2、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3、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四、委托期限:本委托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三年。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某某市法制局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行政执法委托书2(一)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二)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三)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四)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五)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六)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七)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八)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九)林业行政处罚罚没实物收据(十)暂扣木材通知单(十一)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十二)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十三)林业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笔录(十四)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十五)听证通知书(十六)林业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一)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林当罚书字[]

  问:答:(笔录可附页)(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行政执法委托书3委托机关:某某卫生局法定代表人:被委托单位: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法定代表人:为加强我县卫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现将

  部分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委托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利。

  一、委托项目及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上述法律、法规如有修改和补充或转变执法主体,依据最新规定执行)。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某某月31日止委托你所执行。二、委托权限:1、履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行政监督职责。2、对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5万元以上罚款和移送案件应由卫生局审批)。3、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审查。三、有关要求:1、监督执法工作必须由本所在册卫生监督员承担。2、你所必须接受我局的监督,如有问题、差错事故须及时向我局汇报,每年底应将全年执法情况书面呈报我局。3、你所不得超越职权范围执法或再行委托。

  4、委托权限仅在委托期内有效。5、本委托书自2022年6月1日起生效。委托机关:盂县卫生局法定代表人:被委托单位: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法定代表人:盂县卫生局二零某某年五月三十日行政执法委托书4委托机关:地址:法定代表人:受委托组织:乡、(镇、管委会、办事处)地址:法定代表人: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中和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和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规范、规章的规定,委托机关将部分法定行政执法权委托受委托组织行使,为明确双方在委托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签订本委托书。一、委托执法权限(一)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三)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四)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二、委托执法期限

  从年11月1日起至年10月31日止三、委托机关的职责委托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政执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执法。(二)定期组织受委托组织的执法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三)提供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四)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组织实施的不适当或者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解除与不再具备条件的受委托组织的委托执法关系。(五)报请有关部门吊销具有违反执法纪律、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情形的受委托机关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移送监察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受委托组织的'职责受委托组织应当自觉接受委托机关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依法实施行政执法,配合委托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二)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内实施行政执法,并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三)实施委托执法时,应当由2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并主动出示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规范使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四)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委托机关备案;在当月的24日前,向委托机关报送本月委托执法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迟报。(五)应当将实施委托执法之中发现的无权处理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

篇十五:委托执法多家委托

P>  行政执法委托书

  行政执法委托书1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受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xx市市场与安全监管局委托xx市xx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行政职权,具体内容如下:一、管辖范围:xx市xx镇行政区域二、委托权限: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监察三、法律责任:(一)委托单位的责任1、对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二)受委托单位的责任1、受委托单位必须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在委托的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2、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3、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四、委托期限:本委托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三年。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送xx市法制局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行政执法委托书2

  (一)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二)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三)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四)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五)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六)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七)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八)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九)林业行政处罚罚没实物收据(十)暂扣木材通知单(十一)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

  (十二)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十三)林业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笔录(十四)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十五)听证通知书(十六)林业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一)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林当罚书字[]第[]号注:(1)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附卷,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三联交收款银行。(2)本决定书当场处罚笔录。(二)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三)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注:本通知单一式二联,第一联为存根附卷,第二联交被登记保存人。(四)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

  (共页)

  询问地点: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开始至时分止询问机关: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问:答:

  (笔录可附页)(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行政执法委托书3

  委托机关:xx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xxx

  被委托单位:xxx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xxx

  为加强我县卫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委托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行政执法权利。

  一、委托项目及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上述法律、法规如有修改和补充或转变执法主体,依据最新规定执行)。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xx月31日止委托你所执行。

  二、委托权限:

  1、履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行政监督职责。

  2、对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5万元以上罚款和移送案件应由卫生局审批)。

  3、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审查。

  三、有关要求:

  1、监督执法工作必须由本所在册卫生监督员承担。

  2、你所必须接受我局的监督,如有问题、差错事故须及时向我局汇报,每年底应将全年执法情况书面呈报我局。

  3、你所不得超越职权范围执法或再行委托。4、委托权限仅在委托期内有效。5、本委托书自20xx年6月1日起生效。委托机关:盂县卫生局法定代表人:被委托单位:盂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法定代表人:盂县卫生局二零xx年五月三十日

  行政执法委托书4

  委托机关:地址:法定代表人:受委托组织:乡、(镇、管委会、办事处)地址:法定代表人: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中和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和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规范、规章的规定,委托机关将部分法定行政执法权委托受委托组织行使,为明确双方在委托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签订本委托书。一、委托执法权限(一)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

  (四)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处罚。

  二、委托执法期限

  从XXX年11月1日起至XXX年10月31日止

  三、委托机关的职责

  委托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政执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执法。

  (二)定期组织受委托组织的执法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提供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所需要的法律文书。

  (四)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组织实施的不适当或者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解除与不再具备条件的受委托组织的委托执法关系。

  (五)报请有关部门吊销具有违反执法纪律、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情形的受委托机关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移送监察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受委托组织的'职责

  受委托组织应当自觉接受委托机关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依法实施行政执法,配合委托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内实施行政执法,并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

  (三)实施委托执法时,应当由2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并主动出示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规范使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四)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委托机关备案;在当月的24日前,向委托机关报送本月委托执法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迟报。

  (五)应当将实施委托执法之中发现的无权处理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报请委托机关依法处理。

  (六)保持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对稳定,及时收回不再从事委托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并交回发证机关。

  (七)安全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参加各类专业学习和业务培训。

  五、其余事项

  (一)本委托书所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本委托书发生法律效力的程序进行修改。

  (二)本委托书所载委托执法权限,在委托期限内,除因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上级部门明文指令外,委托机关不得擅自收回或缩小范围。

  (三)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各执一份,另两份分别报送黑河市安监局和五大连池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委托机关:(盖章)受委托组织:(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行政执法委托书5

  委托机关:林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法定代表人:

  委托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十九条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委托依照《林西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实施办法(试行)》(林政发[20xx]104号)履行委托权限内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和行政处罚权。

  一、委托执法权限:

  (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整改;

  (四)紧急情况下,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并及时上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处罚依据的行为实施简易程序行政处罚。

  (六)临时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机关的职责:

  (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执法;

  (二)定期组织受委托组织的执法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提供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所需要的法律文书;

  (四)及时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组织实施的不适当或者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解除与不再具备条件的受委托组织的委托执法关系;

  (五)报请有关部门吊销具有违反执法纪律、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情形的受委托组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移送监察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受委托组织职责:

  (一)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依法实施行政执法,配合委托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并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

  (三)实施委托执法时,应当由2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并主动出示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或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发的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证,规范使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四)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委托机关备案;在次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向委托机关报送上个月委托执法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迟报;

  (五)应当将实施委托执法中发现的无权处理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报请委托机关依法处理;

  (六)保持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对稳定,及时收回不再从事委托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并交回发证机关;

  (七)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参加各类专业学习和业务培训。

  三、委托期限:自2xx年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组织:(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xx年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一份。

篇十六:委托执法多家委托

P>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范本委托单位: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受委托单位: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

  为深入推进绿化工作,规范行政执法,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的权利义务,xxx城市管理局委托xxxxxx人民政府按下列要求行使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执法范围:

  xxxxxxx人民政府辖区范围。二、委托执法事项:

  1.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2.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3.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4.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5.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处罚;

  6.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7.对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处罚;

  8.对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9.对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罚;

  10.对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11.对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2.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3.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4.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罚;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四、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可以并处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处罚;

  2.对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处罚;

  3.对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处罚;

  4.对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处罚;

  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

  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2.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3.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4.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六、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1.对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处罚;

  2.对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处罚;

  3.对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处罚;

  4.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处罚;

  5.对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处罚;

  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七.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迁出或者拆除,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1.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2.情节严重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文件,并可以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八.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2.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3.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4.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5.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

  6.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

  7.对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处罚;

  九、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对受委托单位因违法导致案件错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究。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就委托事项的执法予以指导、帮助。

  5、委托单位为受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6、有权要求受托单位参加因受托执法事项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提出书面答复或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依法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受托行政执法事项,不得以自己管理或直属站所名义执法,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作。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

  书。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7、每月底前按要求准确地向委托单位报送委托行政执法报表,定期汇报执法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8、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十、法律责任

  委托事项出现执法过错责任给予赔偿的,委托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其赔偿费用由汪家寨镇人民政府承担,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过错贵任,汪家寨镇人民政府对内承担《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往追究办法》上的行政执法责任。

  十一、委托期限

  从2016年9月10日至2017年9月9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一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十一、其它

  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和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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