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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社区居委会在城市低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发布时间:2022-12-31 15:1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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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在城市低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社区居委会在城市低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社区居委会在城市低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作者:吉安市民政局低保处』

  『发布时间:2006-9-220:00:00』

  城市低保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对维护社会稳定、缩小贫富差距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组织,最贴近城市广大低保对象,承担着大量基础性工作,是城市低保工作的桥头堡。社区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低保对象切身日益,关系到城市低保工作的社会效益。城市低保制度建立近十年来,几乎伴随着对社区居委会责难的不断升级,近年全国不少地方甚至掀起了类似“城市低保能否让居委会走开”的讨论。本文从分析社区问题频出的原因入手,试图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社区在城市低保工作中问题频出的原因分析

  实际工作中,社区在履行城市低保工作职责时,有不少滥用职权、敷衍塞责的行为,关系保、人情保、金钱保等现象也屡见不鲜,遭到了广大低保对象和全社会的责难。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社区在城市低保操作中存在两大矛盾:

  (一)工作力量薄弱而工作任务繁重。

  一方面,社区低保工作力量非常薄弱。据笔者调查,一般规模的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大多在3-7人之间,却承担着方方面面繁重的社区工作,城市低保只是其中一块;低保专干往往身兼数职,且待遇较低,中西部非省会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平均月收入在400-800元之间。同时,社区

  民政部门和街办、乡镇政府都只负责业务指导,在行政隶属和福利待遇方面不发生关系。社区的日常监督更多地依靠社会,依靠群众。

  当社区履职不力问题频出时,群众监督就表现为群情激愤,上访不断,而民政部门和基层政府在追究社区责任时还面临许多操作上的困难。

  二、改进和完善社区低保工作的措施探讨

  社区在城市低保工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不仅影响了城市低保的公平、公正,损害了低保对象利益,而且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随着以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为主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城市低保的含金量越来越大,居委会的问题也将日益凸显。解决社区在低保工作中的两大矛盾,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简化低保操作程序,为居委会“减负”。

  1、改变城市低保申请受理程序。将社区受理申请的职责移交街道(乡镇),同时每个社区明确一名低保专干,由街道(乡镇)统一聘用,民政所统一进行业务指导和业绩考评。街道(乡镇)受理城市低保申请后,通知社区低保专干限时入户调查,杜绝社区干部索、拿、卡、要和故意拖延的现象。

  2、低保调查“减量保质”。低保对象的补助金额与家庭收入直接相关,因此入户调查尤为重要。对新申请对象,目前要求必须做到三级入户调查,即社区初审调查、街道复审调查、县级审批调查。实际操作中,社区三次调

  查都要参与,然而后两次调查一般并不能获得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因此,如果实行分类入户调查,即对家庭情况较简单对象(三无、孤幼、无劳动力、年老重病等),由县、乡、居三级同时进行一次调查;对家庭情况较复杂(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子女成年、做临工等)或第一次未调查清楚的对象,则可以进行第二次有针对性的调查。这样可以在不降低工作质量的基础上大大减少社区的工作量。

  (二)健全工作监督机制,为社区“塑型”。

  1、建立事前预防机制。一要出台低保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以政府名义或由民政、监察部门联合出台文件,从制度上保障城市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二要加大制度的宣传力度。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每个低保工作机构上墙,让低保工作者和低保对象都知道违规的代价,这样既可时刻提醒工作人员,又能警示广大工作对象。三要严把低保对象审核关。严格执行三级评议评审程序,避免不符合条件对象混入低保群体。

  2、加强事中监督力度。在事前预防的基础上,对可疑现象立即查实纠正,制止不良现象发生。一要加强工作督查。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定期对社区低保工作进行检查。二要充分发挥张榜公示作用。张榜公示只公布户主姓名,有时对不上号,不利于群众监督,要将户主照片同时公示,以更好地进行监督。三要做好信访工作。群众信访是业务工作的“晴雨表”,要通过信访,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妥善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危害。

  3、强化事后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对社区的违规行为,由业务指导部门责令整改和惩罚。如社区搭车收费,除责令退还款项,可采取要求公开道歉、取消年终评先资格等方式进行惩罚;对社区工作人员个人违规行为,由民政、监察部门联合调查处理,可采取辞退、取消专干补贴或奖金、垫付违规发放低保金等形式予以处罚;对低保对象出现的违规行为,如造假骗保的,应立即停发其低保金,并追回冒领款项,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三)建立素质提升机制,为社区“强身”。

  1.拓宽社区居委会进人渠道。随着各种政府职能进社区,社区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对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改社区干部来源的单一渠道为多元渠道,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企业下岗管理人员中招聘、引导大学毕业生基层锻炼等方式拓宽社区工作人员来源渠道,提升其整体素质。

  2.建立专干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由于城市低保政策性强,且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社区低保专干必须

  吃透政策,才能做好社区低保工作。首先,新上岗的低保专干,必须接受民政部门的上岗前培训,熟悉低保政策和工作程序后发给上岗证。其次,建立定期培训制度,针对新的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社区低保专干的业务能力。

  3.建立工作考评和激励机制。要建立健全街道对社区低保工作的年度考核制度,在百分制基础上加减分,对出现延时调查、关系保、人情保、骗保冒领以及越级上访等现象的相应减分,对动态管理、档案管理和介绍低保对象就业出色的给予加分。考评分数与社区荣誉和低保专干福利待遇挂钩,并对业绩优异者给予额外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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