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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19篇

发布时间:2022-12-27 08:15:04 来源:网友投稿

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19篇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碳达峰、碳中和下能源政策研究  摘要:2022年是立足“十四五”良好开局,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发展,确保“十四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19篇,供大家参考。

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19篇

篇一: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碳达峰、碳中和下能源政策研究

  摘要:2022年是立足“十四五”良好开局,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发展,确保“十四五”目标如期完成的攻坚年。

  关键词:转型;绿色;能源;环保

  一、能源政策

  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调整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发展风电、光电、氢能,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推动新型储能发展。抓好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改造,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推广大型活动碳中和做法和“绿宝碳汇”,广泛开展绿色创建行动。加快建设全国性生态产品与资源环境权益综合交易平台,推进碳汇、碳排放权、水权、用能权、绿色电力证书等交易。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再生利用,发展生物质能、氢能、合同能源管理等产业。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能耗统计监测体系,落实好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政策。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引导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序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碳达峰专项行动。

  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平稳有序落实“双碳”目标,防止“碳冲锋”和“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推动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空间结构优化调整,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氢能、核能等清洁能源发展,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煤电降耗减排,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促进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政策,坚决避免“一刀切”、运动式“减碳”。狠抓百个

  千亿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启动清洁火电、新型储能项目开工建设,积极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强化能源运行调度,确保能源安全保供。

  二、能源安全、能源保障

  以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着力稳产保供,促进优化升级,推动绿色发展。有序推进煤矿产能核增,依法合规释放先进产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进煤矿智能化改造,加快5G智慧矿山建设。支持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建设,推进光伏、风电基地化发展,加快建设垣曲、浑源抽水蓄能电站,再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开发利用地热能和生物质能。投运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加快能源互联网试点建设,积极拓展晋电外送市场。推动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加快管网互联互通。加大焦化、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力度,推广大机焦、干熄焦等先进装备技术,引导煤电材、煤焦化氢、钢焦化氢等一体化高效循环发展。

  能源保障网方面,加快建设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中国海上风电国际母港,。推进千万千瓦级核电基地建设,打造先进三代核能基地。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最大限度消纳清洁能源。增强天然气保供能力。切实做好能源电力保供。加强煤电油气运等调节,保证电力充足供应。抓好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储备能力建设,有效提升能源供给能力和抗风险水平,全力保障居民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

  坚持“稳控转”调优能源工业。狠抓优煤、扩油、增气各项工作,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强化稳产、保供、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为国家能源安全提供支撑。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加快煤电机组节煤减排改造,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积极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大力发展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新能源基地项目建设,推进抽水蓄能电站、氢能示范项目实施,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打造清洁能源基地。用好能耗弹性空间推进技术工艺先进、产品市场广阔的重大项目建设,新建项目严格执行能耗等最新技术标准,确保严控盲目上马“两高”项目的要求精准落地。优化金融、能源、交通、公用事业等行业涉企服务。

  三、基础设施、重大项目

  科学论证、适度超前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加大交通、能源、水利、管道特别是城镇燃气管道,以及市政、生态环境、防灾减灾等领域投资力度,加快建设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推动交通、物流、能源、市政等领域智慧化改造。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按照适度超前布局的要求,聚焦交通、能源、水利、防灾减灾、新基建等领域,滚动做好项目储备,加快推进在建工程。加快推进住宅小区、重要用户地下配电设施防涝迁移改造。推动受损学校、医院完成维修加固,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保证财政支出力度,优先投向重点工程,加大交通能源等领域支持力度。抓好5G基站、特高压、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7大领域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煤电机组改造,提升煤电机组运行水平和调峰能力。聚焦能源工业,深化央地合作建设“百年油田”,推进页岩油商业性开发取得实质性突破。围绕交通、能源、水利、防灾减灾、城市更新、管网改造、生态治理、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持续做好项目谋划储备。

  稳步发展资源密集型产业。推动能源、化学、建材、轻工、电力等传统产业改进工艺、提质增效,稳步发展石油石化、煤化工、硅基、有色金属等资源密集型产业。支持克拉玛依创建国家级资源富集地区转型创新试验区,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石油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石油炼化一体化发展。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抓好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推进能源建设。推动“疆电外送”第三通道、“西气东输”四线工程开工建设,提高“疆电外送”能力。建强完善750千伏主干网架,巩固提升农村电网。不断壮大兵团综合实力。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电力、通讯、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消除电网覆盖盲区。

  四、能源转型

  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氢能产业示范城市。推动新能源等新技术示范应用。推进清洁取暖通道城市应改尽改,非通道城市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努力打造新型电力和新能源装备、物联网、工程机械、高端新材料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程,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化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壮大绿色经济新优势,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建设国内领先的电动船舶研发制造基地,发展新能源工程机械,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支持发展海上风电、海底储油、海洋信息、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建设国家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检测基地。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利用地热资源。

  加快油田战略转型,形成“油、气、新能源”三足鼎立发展格局,稳步推进油气勘探开采、页岩油和天然气开发等项目建设。新能源产业加快建设国家级清洁能源生产基地,促进新能源生产、输送和消纳、高载能产业、装备制造协同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自带负荷绿电项目。加强智能电网建设,有序推进地热资源利用。加快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设备全产业链项目建设,谋划氢能制备、存储等项目。加快发展新能源和环保产业,推进重点企业发展新能源全产业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建设新能源产业集群。

  大力推进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优化升级。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聚焦“两率先”、“两超过”目标,加快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和抽水蓄能电站、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加快沙漠、戈壁地带大规模新能源开发规划布局,加快源网荷储、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应用示范,壮大风光氢储产业集群,建设安全、灵活、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积极筹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基金,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和运维服务业,集中建设千亿级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和氢能装备、储能设备产业基地。协同联动深化能源改革,建立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健全新能源项目管理办法,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

  五、结束语

  坚持“四水四定”要求,加快能源、产业、用水等结构调整步伐,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努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带动电子信息、新型材料、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增长。

篇二: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十四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更需要统筹绿色低碳与高质量发展协调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组织编制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研究制定更详细的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并动员全社会力量为将碳达峰碳中和的美好蓝图化为美丽现实不懈努力

  学习“碳达峰、碳中和”心得体会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我国为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是相辅相成的。从传统工业文明走向现代生态文明,是应对传统工业化模式不可持续危机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根本前提。

  从全球视角看,2020年可谓是“碳中和元年”,各国在更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同时纷纷提出碳中和目标,全球开启了迈向碳中和目标的国际进程,对未来世界经济和国际秩序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中国作为大国绝不能踯躅不前,必须积极投入其中,并努力发挥引领者的作用。

  碳达峰是具体的近期目标,碳中和是中长期的愿景目标,二者相辅相成。尽早实现碳达峰,努力“削峰”,可以为后续碳中和目标留下更大的空间和灵活性。而碳达峰时间越晚,峰值越高,则后续实现碳中和目标挑战和压力越大。如果说碳达峰需要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再加一把劲儿,那么实现碳中和目标,仅在现有技术和政策体系下努力还远不够,需要社会经济体系的全面深刻转型。

  一方面,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其根本前提是生态文明建设。碳中和意味着经济发展和碳排放必须在很大程度上脱钩。从根本上改变高碳发展模式,从过于强调工业财富的高碳生产和消费,转变到物质财富适度和满足人的全面需

  求的低碳新供给。这背后,又取决于价值观念或“美好生活”概念的深刻转变。

  “十四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更需要统筹绿色低碳与高质量发展,协调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组织编制“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研究制定更详细的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并动员全社会力量,为将碳达峰、碳中和的美好蓝图化为美丽现实不懈努力。

篇三: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碳中和时代1000字作文

  气候变化问题与人类的生存发展密切相关,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确实是一件大得不得了的事情。我们大家已经看到了,刚刚进入新的一年,极端天气状况就让人们措手不及。元旦之后,北京降了近50年来最大的一场雪,气温也冲破了近40年来的最低值,内蒙古、新疆的一些地方降雪厚度达到3米以上。距离我们很遥远的英国、德国和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也遭遇了四五十年来最大的降雪和严寒天气。这仅仅是气象的提醒和警示。从全球范围看,气候冷热变化反常,由极端天气造成的灾害频频暴发,人类与环境、人类与气候的矛盾似乎越来越尖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距离越来越变得难以丈量、遥不可及。眼看着气候变暖和极端天气带给人类的严峻挑战,我们建筑五金行业能做些什么呢?我们能做的就是积极迎接并加快建设低碳经济,就是努力推动低碳产业的发展与进步。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责任,我们应该勇敢地去担当,应当责无旁贷地行动起来。有关专家依据全球经济发展的几个阶段分析指出,如果说第一次经济革命是蒸汽机,第二次经济革命是电力,第三次经济革命是信息革命的话,那么低碳经济将催生第四次经济革命,这将是一次新能源革命,是人类以防止再生能源枯竭,防止地球变暖,从而拯救地球家园的行动。由此可见,低碳经济时代的到来已是不可逆转,低碳经济将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将成为重塑世界经济版图的强大力量。

  我们要真正认识到,低碳经济是经济转型的支柱,是人类走向未来的正确路线。近日,国内有一家主流媒体分年龄段作了一个主题为“生活中最大忧虑”的大范围调查。调查结果中有关于住房等多个“生活中最大忧虑”的选择,但选择最多的还是“气候与环境变化带来的身体健康状况恶化”。想一想,这些年来我们确实没有很好地善待我们生存的环境,没有善待我们饮用的水资源,没有善待我们呼吸的空气,甚至没有善待我们的食物。现在看来,代价确实很沉重。好在越来越多的人醒悟了,他们发出呼吁:我们不能住着新房、开着汽车、银行里放着存款,但却呼吸着有害的空气,喝着被污染的水,吃着不环保、不健康的食物,听着亲人和朋友在病榻上传来的呻吟。我们必须走发展低碳经济的路子,坚定不移地发展低碳建材产业。发展低碳建材五金产业路线图低碳建筑五金就是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追求绿色GDP的建材产业发展模式。发展低碳建筑五金产业对我国建材行业来说,确实蕴藏着巨大的机遇,有许多有利条件和有利因素,当然也有不少困难和挑战。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从传统模式之危中看到科学发展之机,奠定行业的发展能力和思想理论基础,迎接建材行业全面创新阶段的到来。先说发展低碳建筑五金显而易见的几个有利因素。一是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就是要快速提升先进生产力的比重,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尤其是已被国家列为产能过剩的水泥和平板玻璃产业,更要坚定不移地淘汰落后产能,抑制重复建设,

  推动产业升级。建筑五金走低碳经济发展道路,就是要通过一系列技术创新,推动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充分发挥建材业窑炉消纳固体工业废弃物和城市垃圾的优势。这些年来,我们建筑五金行业一直在为此而努力,从2000年至2009年,我国水泥吨能耗已降低了40%以上,但我们还有节能减排的巨大潜力,我们要抓住发展低碳建材产业的机遇,加快结构调整步子,用事实改变人们对建材行业的误解。二是有利于推进新型建材发展。低碳经济以能源的变革为中心,涉及的行业和领域十分广泛。国际上普遍公认的减碳经济产业体系包括低碳产品、低碳技术、建筑节能、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资源回收、环保设备和节能材料等。其中与建筑材料紧密相关的有建筑节能和节能材料等。一些发达国家针对建材行业的特点和发展现状制定出台多项调控政策,激励建材行业向低碳经济发展,我们可以积极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有效控制资源能源消耗,有效控制有害气体和温室气体的排放,大力推进新型建材、新型房屋和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材料的开发利用。三是有利于向低碳、节能方向构建高速发展的新型企业。据权威人士推测,到2020年左右,低碳经济将会形成大气候。为了迎接低碳经济时代,我国正在采取一系列调控措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大淘汰钢铁、建材等几个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促进行业向低碳、节能方向发展。我们知道,房地产是建材行业的主要市场,它的需求将直接影响建材行业的市场走向。随着国家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的出台,房地产行业也必将被列入减排调整名录中。一些房地产

  商在建房的高温中冷静思考,开始做房地产’量’向’质’转变的功课。业内人士表示,产业化的建筑方式已悄然成为趋势,而建材采购也将偏向新型的、合理的、高附加值的产品。房地产行业的这种选择将加快不节能的、高碳的建材退出市场的速度,同时推动建材行业向合理方向发展,催生一大批低碳、节能新型建材企业的诞生,整个建材行业将会迎来一个新的时代。再看我们面临的挑战。水泥、平板玻璃、陶瓷、传统墙体材料等建筑五金行业的重要产业都是矿业加窑业的传统生产模式,对能源的高依赖、高消耗,对环境的高污染、高排放是先天具有的特征。有关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建筑材料产业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使用煤炭总量约为3亿吨,约占国内煤炭总产量的10%。我国是一个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的国家,降低排放存在特殊困难,如何减少煤炭的消耗,从而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是我们面临的第一个挑战。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提速阶段,城市基础设施、道路、桥梁、铁路、地铁、机场、轻轨及房地产建设都处在上升阶段。正是这个历史进程推动了我国建材行业的长足发展。预计2009年我国水泥产量在16.5亿吨上下,平板玻璃在6亿重量箱左右,建筑陶瓷在65亿平方米左右,墙体材料在5000亿标准砖左右。包括石材加工和建筑涂料、卫生洁具等产业在内,我国的主要建材产业的产能和产量都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尤其是水泥工业,2009年产量增加了约1.5亿吨以上,增量超过了美国和印度当年产量的总和。我们如何在保证建设需求的前提下完成体量如此庞大的一个产业向低碳经济

  转型,是我们面临的第二个挑战。行业专家罗百辉认为,低碳产业将产生新的技术标准和贸易壁垒。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必将导致以低碳为代表的新技术、新标准及相关专利的出现,最先开发并掌握相关技术的国家将成为新的领先者、主导者乃至垄断者,其他国家将面临新的技术贸易壁垒。因此在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将会因新的低碳模式而再次拉开差距。从目前全球低碳产业发展及一些专家学者的研究来看,低碳经济将成为世界未来经济发展的新规则,《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可能成为第三个规制全球发展的总则,引领世界经济的未来发展。发达国家早已完成工业化,碳排放量呈下降趋势,在节能减排技术上拥有绝对领先优势,在根据全球气候谈判确定的世界新体系中必将进一步强化他们的主导地位。从长远看,碳交易市场及其碳金融市场不断扩大,发达国家因此增加了一个主导世界格局的新平台。这是我们面临的第三个挑战。

  历史常常以惊心动魄留下深刻印记,也常常以峰回路转写下绚丽篇章。本世纪围绕低碳经济和低碳技术的竞争将日益激烈,谁能抢先发展低碳经济、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谁就能在21世纪的竞争中抢占战略制高点。我们对金融危机狂风巨浪过后发展低碳建材产业充满着期待。我们真诚地希望,2010年能够成为中国低碳建材产业发展的一个新起点。罗百辉认为,低碳建筑五金产业发展的路线图应该是:调结构、降能耗、优能源、促循环、推交易、增碳汇。换言之,是一条减量化

  --利废化--结构优化--新型化的清晰轨迹。唯有这样,才能摘掉戴在我们行业头上的“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三顶“帽子”,才能促进建材行业在发展低碳经济过程中继续保持竞争力和影响力,从而实现科学发展,持续健康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四: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路径与政策框架研究

  摘要:为有效推进中国经济和能源系统的低碳转型,

  考虑减碳方案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完整性,提出了C02净排放

  量达峰及碳达峰、碳中和平台期的概念,阐明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基本思路以及经济、社会、技术低碳转型过程对目标实现路径的影响,研究了政策框架的调整建议,探讨了需重点关注的问题。提出宜根据行业特点采取产品的物理量碳强度指标、价值量碳强度指标,以及其他能够衡量碳减排成效的

  指标来设计碳减排路径;我国碳减排的总体趋势是在2030年前达峰后先是波动下降到稳中有降(至2035年左右),然后是平稳下降(至2040年左右),再后是接近线性下降(至2050年左右),最后是加速下降(至2060年),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提出应

  从理顺政府职能、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指标体系、科学核算排放等方面调整现有的政策框架,建立涵盖约束性和指导性指标的多级指标体系等建议。提出应重点关注能源低碳转型中电力系统的重大安全风险、转型系统成本、有序减煤等重点问题。

  0引言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

  般性辩论中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

  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12月12日,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宣布: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主席的宣

  示表明了中国根据《巴黎协定》应不断加大国家自主贡献

  (NationaIDeterminedContributions,NDC)力度的原则,并更新了NDC的主要内容(以下简称新NDC)。在新NDC中,碳中和愿景是总要求,C02排放量尽早达峰与单位GDP的C02排放量持续下降体现了中国未来10年内低碳发展主要特点;风电、

  太阳能发电装机加快发展及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体现了中国低碳转型的基本动力和核心内容;森林蓄积量增加则是体现了减

  碳与增汇同步推进的战略。2021年3月15日,主持召开中央

  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

  明建设整体布局。进一步深化对新NDC的理解,分析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路径及政策需求,对推进中国经济和能源系统的低碳转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概念

  有关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内涵,国际国内不同机构在发表的报告和文章中并没有统一说法,所以研究结论不论是否相同,难有可比性。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方案,必须厘清有关概念。

  1.1碳达峰、碳中和的“碳”的内涵

  应对气候变化,控制碳排放,源于《京都议定书》,该书中

  规定限排的温室气体为6种,即二氧化碳(C02)、甲烷(CH4)、氧化亚氮(N20)、六氟化硫(SF6)、氢氟碳化物(HFC)、全氟化碳(PFC);《京都议定书》多哈修正案中又增加了三氟化碳(CF3)。

  《巴黎协定》第二条之一第(一)款提出:“把全球平均气温

  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之内”。2.0℃目标对应的全球“C02净零排放(即碳中和)”时间约在2070〜2080年之间(标志年约2074年),温室气体的中和(净零排放)在2080—2090年之间(标志年约2085年);而将温升幅度努力限制在1.5℃之内时,碳中和的时间约在2050年左右,温室气体中和的时间是在2060〜2070年之间(标志年约2063年)。多数研究表明,现有的国家自主减排贡献很难实现2.0℃和1.5℃温控目标,但中国敢于做出承诺的碳中和时间在2060年前,与2.0℃温升幅度控制要求基本一致,并努力向1.5℃要求接近。

  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全球升温1.5C特别报告》术语表中的定义,“碳中和(Carbonneutral)”也称“C02净零排放(NetzeroC02emissions)”,即“在规定时期内,人为C02移除在全球范围抵消人为C02排放量时的状态”;“净零排放(Netzeroemission,又称温室气体中和)”是指“在规定时期内,人为移除抵消排入大气的GHG人为排量时的状态”。

  另外,为实现人类活动对气候系统没有“净影响”的“气候中

  性(Climateneutrality)”,则要采取比“净零排放”要求还要

  严格的其它措施(如人类活动会影响地表反照率或局地气候)。可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碳”是指人类活动排放到大

  气中的C02和从大气中移除的C02,不包括其他温室气体。

  C02净排放值应当是“排放”与“移除”相减后的差值,结合中国对“单位GDP的C02排放”指标所代表的价值意义的理解,可以认为中国C02排放达峰应是指排放的C02量与移除(如植树造林等)的C02量相减之后的C02净排放达峰。基于此,

  我国碳达峰目标中碳的内涵才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在制定国家和地方有关碳减排方案时才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完整性。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时间点应以多年度(平台期)统计值综合分析,避免采用单一年度。从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律看,低碳转型是能源、经济、社会系统的整体转型,具有巨大惯性

  并受自然因素和国际环境等重大因素影响,C02净排放值的“峰

  值”或者碳中和时的“零值”在一定年度间波动是正常的,应以多年度的统计值来评价碳达峰或者碳中和的标志年度,而不是单纯地看最大(小)值对应的那个年度。此外,世界气象组织

  (WMO)定义,描述气候的各变量均值一般按30年周期;IPCC所指的“全球变暖”,除非另有说明,也是指30年期间或者30年期间以特定的年份或者以10年为中心的估算值。对于温升控制在2.0℃及1.5℃所对应的碳中和年份,《巴黎协定》的用语

  是本世纪中期、下半叶中期、末期等。虽然碳达峰及碳中和的

  时间点不能简单类比,但也不必拘泥在1个年度之内。实际上,

  欧盟及一些国家的碳排放达峰值的时间区间,大致为数年甚至数十年。因此,中国目标的平台期可以考虑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如3〜5年。

  1.2《巴黎协定》对NDC的要求

  NDC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内容,但不是全部内容。应对

  气候变化包括了“减缓”和“适应”两个方面。“减缓”方案包括减少排放或增加碳汇的技术或做法;“适应”则包括了针对实际或预计的气候及影响进行调整的过程,以便缓解危害或利用各种有利机会。

  《巴黎协定》规定“各缔约方的连续NDC将比当前的NDC

  有所进步,并反映其尽可能大的力度”,缔约方“应该核算它们

  的NDC”“每5年通报一次NDC”,可“随时调整其现有的NDC,

  以加强其力度水平

  中国可根据技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变化适时加强NDC,在控制非C02温室气体方面也会采取更大力度,在应对气候变

  化“减缓”和“适应”两个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2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路径的思考

  2.1基本思路

  由于基础数据、技术、管理水平及发展变化等多方面原因,

  我国还难以普遍、准确采用C02排放总量指标来衡量减排路径,

  但应根据行业特点,采取产品的物理量碳强度指标、价值量碳强度指标,以及其他能够衡量碳减排成效的指标来设计碳减排路径。核心要义是要从全局角度看局部路径设计的合理性,而不是“一刀切”地要求所有经济活动主体采用同一个路径模式。

  这是因为,不同经济活动对C02排放的影响效应不尽相同(见图1),经济活动中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所引起的规模效应、技术效

  应和结构效应在不同的维度对碳减排产生的量化影响不完全相同但又彼此影响。同时,应当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阶段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解决问题的思路、方式和措施相结合的方法来描述路径。

  在碳减排总原则下,不同地方政府、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层面采用低碳发展的路径可以是不同的,而且存在着一定的上下游或区域耦合关系,只有发挥了各自优势,才能实现在全社会总成本最优条件下的理想国家减排路径。应允许一些经济活动主体在有利于全国或全局碳减排目标下,在总体效益提高情况下,碳排放量合理波动甚至阶段性上升。如尽快解决散烧煤的问题可以通过加大热电联产的能力或提高煤碳转换为电力的

  比重来实现,但却会增加电力行业C02排放量。

  2.1现代化水平与技术创新对目标路径的影响

  中国刚进入新发展阶段的起步阶段,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复杂局面,低碳技术成本效益还处于剧烈变化期,碳减排路径的预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

  续发展研究院项目组对中国2050年全社会用电量预测,在政策情景、强化政策情景、2℃情景、1.5℃情景下,电量总需求分别是11.38、11.9k13.00、14.27万亿kW・h;国网能源研究

  院的研究结果是,在加速电气化及深度电气化情景下分别为

  13.9.14.9万亿kW•h;笔者2013年预测是16万亿kW•h;全球能源互联网组织近日发布报告是16万亿kW•h,预测2030年到2050年间我国用电量增速的预测是2%。由于各自情景设

  计的内涵不同,即便数据接近也难以说明预测的相似性,但共性均认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持续推动力仍然离不开电力消费,电

  力消耗所涉及的低碳技术、路径选择以及电力生产对C02排放

  的贡献仍然巨大。

  当单纯考虑实现碳中和的压力时,C02排放达到峰值时的

  时间越早、峰值越低、达峰后峰值下降越快,则碳中和的压力就越小。但是从整体考虑,碳中和压力大小会与中国实现现代化进程和现代化水平高低有关,也有进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碳达峰越晚、达峰后碳排放量下降越慢,实现碳中和的压力越大,也会影响实现现代化水平。因此,碳中和路径设计必须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找出最佳路径。

  对最佳路径选择起决定作用的是科技创新。通过科技创新的乘数效应,会使全社会碳减排成本持续降低。可再生能源在地球上天然存在,之所以到近二三十年才有了大规模发展,依赖于技术显著进步和成本大幅度下降的双重作用。随着技术不

  断发展,能源转型成本将不断下降,如碳捕集与利用储存(CCUS)技术在2030年、2040年、2050年大规模应用的成本肯定会显著下降,相应的我国的C02捕集量将逐年上升(见图2)。科技

  创新对碳价格趋势的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碳价格会受碳减排要求强化而上涨,同时也会受碳减排技术的进步而下降,价格趋势不会是一根单边持续上涨的曲线,而会是有波动性、有峰

  值平台的倒U型线。

  2.2目标路径趋势分析

  受新能源、储能、电能替代、电网消纳新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技术生产力因素制约,受市场化改革和政府作用发挥等生产关系因素的制约,以及受高碳能源及高碳电力系统转型对经济社会带来的综合制约,笔者分析,中国降碳总体

  趋势是:在2030年前达峰后先是波动下降到稳中有降(至2035年左右),然后是平稳下降(至2040年左右),再后是接近线性下降(至2050年左右),最后是加速(指数型)下降(至2060年),

  到

  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该路径趋势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中国经济社会低碳转型的惯性巨大。中国是一个巨大经济体,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受传统理念、文化、技术、产品周期的“锁定”效应和国际产业分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即便在特殊情况下,如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如金融危机、新冠肺炎疫情),经济社会活动、能源活动等会短期快速降低,但总体上仍然受着中长期趋势支配。如长期以来,第二产业用电量作为全社会用电量的主体,虽然城乡居民

  生活用电快速提高,第二产业用电量占比由2005年的75.4%降至2020年的68.2%,下降了7.2个百分点;但第二产业用电量由2005年的1.87万亿kW时增长至5.12万亿kW时,增长了1.7倍(见图3)。根据笔者的预测,2050年第二产业用电量占

  比降至约40%,但仍是用电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是中国工业低碳转型技术发展的周期较长。从工业产业发展生命周期看,大规模、具有重大作用的低碳转型技术,即便从工业试验开始到成熟的商业应用、再到被更新的技术替代需要十数年甚至几十年的周期。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和新和平崛起的大国,正遇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转型的外部环境也很复杂。

  三是中国能源低碳转型的关键技术仍存在瓶颈。尽管光伏发电、风电等关键技术近年来发展较快,但低碳能源关键技术及设备、信息产业技术及设备、电力系统大规模接入可再生能

  源的安全稳定技术、CCUS及碳汇技术等方面,都还存在一些重

  大甚至瓶颈制约,并期待未来还有颠覆性低碳转型技术出现。中国还是世界上最大也是最年青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系统(如总

  规模10亿千瓦级燃煤电厂的运行年龄加权平均才12年左右),要在碳达峰之后用30年以内的时间完成发达国家60年左右完

  成碳中和的任务,需要选择越来越快的碳减排路径。

  3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政策框架研究

  3.1理顺政府职能

  3.1加强顶层设计

  建议出台高层级的顶层设计文件,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统领,重点体现出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具体指导。文件内容包括:应对气候变的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划定“红线”“底线”范围;经济结构调整,重点包括能源结构、工业结构、交通结构的低碳化和新业态发展,以及消费结构、技术结构的低碳化等;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以及各不同主体的责任;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等。总体上是在现有政府治理结构的基础上,采用缺什么补什么,什么不合理调整什么的思路完善体制机制。由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当务之急与长远之计相衔接,在具体实现时需要攻坚战与持久战相结合,不能一蹴而就。

  3.2完善指标体系

  在具体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时,应建立多级指标体系,在多级指标体系中有些是约束性的,有些是指导性的。一是要

  将NDC承诺中的指标之间建立关联性,分为目标性和措施性或者保障性指标;二是对NDC的指标进一步细化。具体指标划分

  为约束性还是指导性的,应因行业、因地而定。要对现有的节能减排降碳指标进行充分研究,有些指标可以由新设定的指标替代,或者重新整合后形成新的指标(如能源总量控制与碳总量

  控制指标应当整合),避免指标之间过度的关联性,以减少管理成本。以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为例,“十四五”期间,不再把发电利用率作为最优先衡量指标,而应建立综合评价体系

  (见图4),从多个细分维度进行评价,实现新能源“又好又快可

  持续”发展。

  指标体系实现的时间节点应考虑为2025年、2030年、2035年、2050年、2060年,且重在5年和10年目标。一是因为这

  些目标年对中国有特别的意义,如果不考虑全社会目标年,有

  些领域的规划或者研究工作缺少依据。二是NDC目标需与时俱

  进修正,对长期目标不宜过细。

  3.4科学核算排放

  确保C02排放量核算的科学性。在核算国家、地区或者行业、企业的C02是否达峰、是否中和或者是否满足碳排放强度

  要求时,都应核算人为排放量和清除量,以准确计算净排放值。由于碳排放有直接和间接排放的区别,因此在核算中要高度重视方法的权威性、科学性,既要避免漏算也要避免双重核算,还要避免在核算上由于实测参数不足而采用“惩罚性”缺省值,使数据造成显著的人为因素失真的做法。应力求做到《巴黎协定》提出的“完整性、透明性、精确性、完备性、可比性和一

  致性”核算要求。

  4需要关注的几个重点问题

  4.1能源安全问题

  能源低碳转型中要防范电力系统的重大安全风险。大规模可再生能源转换为电力,由于其随机性、波动性、不稳定性的特点,对电力系统造成的安全风险逐步增加。而当前及未来十年内优先解决的仍然是短周期大概率事件,但解决由大范围恶劣天气、极端天气引起的可再生能源比重不断提高条件下的电力系统安全供应问题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其原因有以下几个

  方面:一是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提高虽然很快,但目前只到10%

  左右,发生重大安全风险的内因还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二是电力系统安全防范要求是建立在传统的“源随荷动”的基础上,开展重大风险防范的法定依据不足;三是对能源低碳转型条件下的能源安全问题的系统性认识不足,对能源安全有利方面(如可降低能源的对外依存度)的优点考虑较多,而不利的方面考虑较少;四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电力供应及电力消费侧等在新能源安全上的责任不明确。

  解决路径包括:一是要构建多元、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并考虑重大备用电源的低碳能源供应体系。实现碳中和时,中国电力供需平衡机制应当是一个由新能源发电为主体,与水电、核电、火电、储能相融合的,源、网、荷、储高度耦合的电力供需平衡体系,同时充分考虑了重大备用电源的体系。二是要充分认识并发挥好大电网在防范重大新能源安全风险上的巨大作

  用,不断完善和优化电网功能,增强电网的灵活性和韧性,坚决防止仅将电网看成是电力输送通道的认识。三是要构建以省为主体并与区域电网防范为配合的重大风险防范格局,尽可能将重大风险控制在较小范围,并分散风险影响。

  能源转型过程中,除了需应对逐步增长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对电力系统的挑战,还需要考虑地缘政治对进口油气特别是直接与电力生产相关的油气资源波动性问题,因此,油气资源对外依存度也是未来我国电力系统起始端不容忽视的一个变量。

  5.2能源转型系统成本问题

  2010年以来,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显著下降(见图5),

  但以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与传统的能源化石能源发电成本直接比较高低,得出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已经低于化石能源发电成本的结论,对宏观决策易产生误导作用。主要问题是,当前衡量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依据主要是保障性收购政策下的电能生产成本或单纯的上网电量财务核算为基础的成本,并不是到达终端用户的电能总成本。即只考虑了发电企业的生产“电量”的成本,而未考虑为保障用户安全稳定供电而增加的辅助服务成本,如调频、调峰、备用等成本,更没有考虑全社会的能源

  转型系统成本。如中国燃煤电厂平均运行年龄在12年,而发达

  国家运行年龄在40〜50年,如果要加快淘汰这些还没有回收投

  资的燃煤电厂,或者过快减少还有重大经济价值的电力资产,则这些成本均应当计入全社会能源转型成本之中。

  对于与电网相连接的电源,只计算发电端的电量成本来估计电力整体转型成本的大小是不全面的,对防范电力转型中的风险防范也是不利的。同时,没有将电能全成本传导到终端用户,则不利于用户认识低碳发展的艰巨性,不利于强化节能意识,也会间接影响到碳价格,进而影响到碳市场的正常运行。因此,电价政策改革要以电能商品属性为依据逐步完善,并高度重视系统支撑和风险防范的成本传导。

  6.3煤炭与煤电转型问题

  进入“十三五”以来,煤电投资规模逐年下降,煤电年新

  增装机规模由“十一五”时期的平均6862万kW,降至“十二五”

  的4594万kW,“十三五”期间已降至3538万kW;煤电新增装机

  容量规模在2016年被新能源超越,如图6所示;2020年新能源发电年新增装机是煤电的近3倍,煤电装机容量比重历史性

  降至50%以下,但煤电发电量比重仍超过60%,如图7所示。

  “十四五”是我国能源清洁低碳绿色转型的关键窗口期,

  能源转型尤其是煤电转型应避免先建后拆、重复投资,应严控煤电总量、优化布局、大力开发风光等清洁能源。通过电能替代、优化用能等方式,煤电在从电力系统“主体电源”向“提供可靠容量、电量、和灵活性调节型电源”的转变过程中,应逐步承担更多的系统调峰、调频、调压和备用功能,并最终被其他新能源替代。

  对于能源转型中的煤炭与煤电问题,应处理好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关系、低碳转型与防范安全的关系。煤炭必减,但要减之有理、有序;煤电必降,但要因地制宜。杜绝一切以“平均”数据的比较来论证减煤、减煤电“合理性”的论证,防止“一刀切”行为。评价减煤路径的底线是保障能源安全、系统经济性和整体优化。煤电在能源转型过程中任务是兜底保供、灵活调节、提高资源综合效益(如促进热电联产、循环经济)以及安全备用。绝不能简单与欧美国家比煤电的功能定位,因为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经济结构都不相同。

  5结论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中国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标志着人类文明发展进入了生态文明新阶段。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理清概念,抓住本质,综合考虑各种社会、技术、经济因素,加强顶层设计,优化调整政府职能配置,完善现有的体制和政策框架,明晰减碳路径,同时在转型过程

  中还应重点关注能源安全、转型系统成本、减煤路径等问题。

篇五: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京都议定书与巴黎协定的制定初衷本为团结世界各国为抑制全球气候变暖作出奉献但随着近年来很多国家相继制定碳中和目标后碳减排在某种程度上演化为一种脱离客观现实的盲目攀比趋势如果各国间的绿色合作进一步演化为绿色竞争将对民众利益与整体碳中和目标造成负面影响也离国际经济碳中和的初心越来越远

  碳达峰碳中和专题评论文章汇编(5篇)

  目录

  1.碳中和进程要防激进......................................................22.碳中和时代ESG投资必将由“小众”走向“大众”.....53.先立后破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74.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115.有序推进碳中和防范运动式“减碳”..........................14

  碳中和进程要防激进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JeremyRifkin表示,“一个国家的活力取决于人民是否愿意牺牲部分收入和财富以确保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安全,从而提高人民的生产力、健康水平和福利。”这句话用以批判现今国际社会上碳中和进程呈现出的激进态势,显得恰如其分。如果一种经济发展是以不尊重人民社会生活幸福度、损害健康和生命权益的,那必将引发一定的社会震荡与矛盾。

  欧盟的承诺是,要在2030年完成自1990年基础上减排至少55%的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欧盟各成员国不断在绿色发展上提速,但过于激进同样是欧盟面临的一大问题。

  虽然欧盟的碳减排目标提出较早,碳交易市场相对完善,但欧盟目前缺乏碳减排的统一政策或法规。决策者们往往杀鸡取卵,不考虑民众实际生活,对人民健康与利益不做考量,为了迎合自己的经济发展目标与指数,往往激进地去对煤炭发电厂一关了之,这不仅使发电厂与投资商的利益受到损害,更为严重的后果是激化社会矛盾,引发民众的抗议情绪,使得碳中和进程反而阻力重重,使决策者离预期越来越远。

  碳中和进程激进会引发两大后果。一是国际化争端。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荷兰与德国的争端:2018年,荷兰政府为遵守《巴黎协定》提出将要在2030年前实现全国零煤炭

  的能源供给。为尽快完成此目标,荷兰政府自2018年起强制关停了大量煤电项目及设计煤炭发电的工厂,这样的做法引起利益相关方的强烈不满。2020年初,荷兰政府要求鹿特丹周边的Maasvlakte3煤电厂必须在2030年前关闭。Maasvlakte3由德国能源公司Uniper投资运营,2016年正式启动,服役年限40年,然而荷兰政府强制要求它在2030年关闭也就意味着这座煤电厂的实际运行年限仅有15年,这无疑对Uniper的投资回报造成了影响。因此,Uniper根据《能源宪章》的条令起诉荷兰政府,并要求10亿欧元的赔偿。但事与愿违,荷兰政府驳回了Uniper的请求,并表态关闭前的十年过渡期已经是很好的补偿。近期德国最大的电力供应商莱茵集团同样以违反《能源宪章》为由起诉了荷兰政府,因为荷兰政府同样强制要求荷兰境内于2015年完工的莱茵集团发电厂在2030年前关闭。

  第二个更值得警醒的后果来自于民生。碳中和的激进会极大干扰和影响民众的实际生活。《京都议定书》与《巴黎协定》的制定初衷本为团结世界各国为抑制全球气候变暖作出贡献,但随着近年来很多国家相继制定碳中和目标后,碳减排在某种程度上演化为一种脱离客观现实的盲目攀比趋势,如果各国间的绿色合作进一步演化为绿色竞争,将对民众利益与整体碳中和目标造成负面影响,也离国际经济碳中和的初心越来越远。一个国家或地区碳中和进程的顺利与成果,不能只看减排数据,更要从居民生活的基本需求和幸福度中寻求答案。政府应在碳减排行动中扮演重要角色,正确

  的发展理念将对减排规划起到积极作用。在全球碳中和背景下,相关产业正在快速转型升级,而

  政策与法规也应跟上产业转型的脚步,特别是要在保护居民基本需求的情况下逐步发展绿色产业。各个国家经济发展态势以及情况不尽相同,尽管碳中和是国际经济大势,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应该扎实稳健,以维护和尊重经济稳定和人民利益为根本,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路径,切不可盲目与他国做国际“数据”竞争。

  碳中和时代ESG投资必将由“小众”走向“大

  众”

  近年来,ESG投资逐步脱离“小众”,走进越来越多投资者的视野。

  当前全球最受关注的几大长期风险均与气候和环境有关,为此国际社会积极开展相关行动,我国也已承诺“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而ESG投资起源于可持续的社会责任投资,主要涵盖环境、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三个层面。其中“环境”包含低碳、气候变化等目标,涉及碳与温室气体排放等评价因素,与我国的绿色金融理念高度契合。在此背景下,我国也正在加码布局ESG投资支持绿色转型。

  投资者敏锐地捕捉到其中的投资机会。近年来,中国机构投资者愈发重视ESG投资策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国内机构投资者中接近九成对ESG投资策略有所关注,其中十分关注并且进行实践的占比接近20%。

  但我国目前可供投资者选择的ESG产品还比较“小众”。近年来,ESG产品布局明显提速,但存在明显的短板。比如公募基金方面,国内泛ESG基金布局主要围绕主题投资展开,真正ESG产品较少;银行理财子公司正发力布局ESG主题

  理财产品,以固收产品为主,覆盖节能环保、生态保护、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权益类产品有待创新。而券商资管旗下的ESG主题产品只有寥寥几只,同样以固定收益类为主,投资方式及产品数量均有待扩充。

  与产品发展进度相“匹配”的是,我国ESG投资同样处起步阶段,投资者入场节奏落后于海外发达市场。这一方面与当前A股市场的ESG评级体系发展仍不完善、ESG可投资性有待验证有关,另一方面也与ESG投资理念尚未普及有关。笔者认为,目前ESG投资有几个大的方面亟待完善。比如建立标准化的投资体系、包括投资工具、评价体系、信息披露的标准化等;ESG评级方面,应结合自身国情对差异化指标进行针对性更新,探索本土化ESG评级等等。

  同时也应看到,还处在“小众阶段”的ESG投资整体向上空间也较大。可以预见的是,未来随着ESG披露体系的完善、经济转型的深入、海外资金等中长线资金加速进场,中国的ESG投资将大有可为,也将逐步走向“大众”。

  先立后破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日前明确提出,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其中,“先立后破”意义深远,既着眼长远,也要立足当下,需遵循能源转型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合理安排、有序推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一是“先立”系统,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展可再生能源、提升能源效率和推进终端电气化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举措,对碳减排贡献度超过70%,其核心在于加速打造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指出,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新型电力系统核心特征体现为清洁低碳、安全可控、灵活高效、智能友好和开放互动,应推进新能源集中式和分散式发展,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开发;推进新能源发电跨省跨区优化配置,推进能源互联网建设;在发输配售用各环节系统性推进电力系统灵活性建设;推进数字化技术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作用,推进发输配售用一体化建设;推进综合能

  源服务、虚拟电厂、灵活性响应、电动汽车及充电桩、分布式能源等新业务、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进一步还原电力商品属性。

  二是“先立”市场,完善我国碳市场建设。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在立法建设和实务操作上均取得一定成效,逐步形成了全国和区域、一级和二级、现货和衍生品的多层次的碳交易市场体系。接下来将在碳配额分配机制、温室气体范围、市场覆盖行业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从全球成熟碳市场看,碳交易是碳金融的基础,碳金融是碳交易的方向,两者都是推进绿色技术应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工具。为充分发挥碳市场在碳达峰、碳中和中的作用,我国碳市场需要进一步推进碳市场金融属性建设,推进金融机构成为碳市场主体,推进碳期货、碳基金等碳金融创新产品示范,充分发挥碳金融在配额价格发现、降低碳市场风险、提高配额配置效率、推进绿色技术发展中的作用,发挥电网平台作用,完善碳配额成本传导机制,形成全社会共担共建共享绿色发展的局面。

  三是“先立”技术,推进绿色技术示范应用。绿色技术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我国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但相比化石能源竞争力仍不足。据测算,绿色溢价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仍将存在,电力行业在2030年左右实现绿色溢价转负,非电能源供应行业则需要更长时间。需要充分发挥碳金融、绿色金融等创新机制,推动

  绿色低碳技术、减污降碳技术等实现重大突破。进一步降低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度电成本,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在供热、制氢等领域创新应用,进一步提高风光灵活性与可靠性水平;进一步提高云大物移智链等数字技术在存量改造和增量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氢能、储能、特高压、碳捕集及利用等创新技术示范及推广;进一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电能替代示范,推进绿氢、绿氨应用示范;进一步推进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能源利用高效化、技术产品化、产业化应用节奏。

  四是“后破”传统化石能源,逐步打破煤电及化石能源主体地位。目前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化石能源占比仍然超过80%,煤炭占比超过55%,化石能源仍在稳定可靠能源供给、保持实体经济竞争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我国各区域逐步进入后工业化社会,全国能源消费逐步进入“总量增加,增速下降”的减速增长阶段,但仍处于碳排放上行阶段。“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我国电力供给端和需求侧负荷双向波动逐步加大,能源电力供应整体宽松,但局部地区季节性、阶段性偏紧趋势将越发凸显,电价波动也逐步成为常态。在储能、氢能等创新灵活性技术逐步具备竞争力的过程中,仍需煤电在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保障区域季节性阶段性电力供需安全中发挥重要作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煤电仍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支撑,一味地、一刀切地去煤化、去煤电化将对能源电力安全可靠稳

  定供应带来较大影响。

  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的会议提出,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这是中央对当前重点工作的最新部署。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地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积极行动,但是在“减碳”进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是一些地方“减碳”雷声大、雨点小,虚喊口号、蜂拥而上,抢风口、蹭热度、追热点;二是一些地方用力过猛,去煤电“一刀切”,超出了当前的发展阶段,采取的行动不切实际;三是一些地方借碳达峰来攀高峰、冲高峰,发展高耗能产业的冲动强烈。

  这些问题的出现,暴露出一些地方对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理解不深入不透彻,在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时出现了偏差,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会直接影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减碳”目标的实现,不在于口号喊得多响亮、造的声势多么轰轰烈烈,而是要踏踏实实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但是,目前一些地方没有充分调查研究,甚至在没有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没有协调好能源安全性和经济性的情况下,片面强

  调零碳方案或行动,或者不顾自身资源禀赋,就一哄而上实行能源替代,看似力度很大,实际上缺乏科学性、可操作性,不仅会影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而且会对经济增长和就业带来不利影响。

  近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就发现,一些地方存在盲目上马“两高”项目的冲动,有“大上、快上、抢上、乱上”的势头。如果任由“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不但会影响我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而且会导致碳排放增加速率快,碳排放会在一个相当高的水平达峰,无疑会让后期碳中和承担更大的压力和代价。

  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仅是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庄严承诺,也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需要。这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是生产、消费和生活方式的重塑,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必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持全国一盘棋,处理好发展

  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

  “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我们要重点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倡导绿色低碳生活、

  提升生态碳汇能力等方面下功夫,也就是先立后破,先把“减碳”的基础工作做好,在保证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推进“减碳”。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硬仗,也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能力的一场大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扛起责任,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尊重规律、实事求是,科学把握工作节奏,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就一定能打赢这场硬仗。

  有序推进碳中和防范运动式“减碳”

  刚刚结束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对近期备受关注的碳达峰、碳中和有了新的指示:要求统筹有序做好相关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其中对运动式“减碳”及时制止的顺应民心之策,引发广泛关注。

  中国实现碳中和的意义不需赘述,而要有效促进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衔接与实现,政府和市场毫无疑问都会扮演各自的角色。各级政府在面对来自高层或上级政府带有考核性质的要求时,有些地方会采取比较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来推动目标的实现,有时甚至会过于简单粗暴,对经济社会生活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所谓运动式“减碳”,一种是虚喊口号、蜂拥而上,抢风口、蹭热度、追热点;另一种是过度行动,超出了目前的发展阶段而采取不切实际的行动。比如某些地区在没有协调好能源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前提下,片面强调零碳方案、打造零碳社区、大搞零碳行动计划,宣传所谓的投资潜力。更有甚者,粗暴关闭碳排放较多的传统企业,影响产业经济供应链。此外,因运动式“减碳”对居民生活碳排放进行行政性干预也时有出现,违背了以人民为出发点的高质量发展理念,值得警惕。

  换言之,实现碳中和需要制定详细的“减碳计划”和具体措施,既不盲目,也不激进,需要具备科学性与合理性。目前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占比还有70%左右,要实现碳中和目标,能源结构转型是绕不开的,要用绿色能源替代如此巨量的煤炭。就能源多元化的结构性思路考量,水电资源开发空间已不大,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等还有较大拓展空间,特别是光伏发电,技术进步空间较大,应成为未来发展重点。

  而从碳排放大户看,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大头,总体上是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排放占比在80%左右,且集中在能源、制造、交通和建筑领域。未来,能源领域核心就是推进绿能替代,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现代电力体系,在此基础上推进电气化和电动化。制造业要实现燃料或原料脱碳,交通要在绿电绿氢基础上推进电动化和氢动化,建筑要大力推广节能建筑。目前中国的能效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约40%的差距,减排空间不小。

  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需要做的是对所有相关的政策和制度进行梳理,对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矛盾的现行政策和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保持政府政策和制度与碳减排目标的一致性。同时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价格、税收、排放权交易,让绿色低碳价值能够通过市场进行表达和实现,并完善碳减排相关的基础设施、构建更好的绿色金融生态、加强绿色发展国家合作,等等。

  对于居民生活的碳排放,不应对居民用能采取限制性行

  政手段,特别是切忌干扰居民正常生活。可行的举措是,通过激励性的阶梯性电价政策等手段,更好激励居民节约用能,让节约用能更好的居民,能够通过用能权的交易获得补偿和奖励,一举两得。

  总体而言,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需要平衡好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的关系,有序推进,尽可能避免为完成目标采取过于简单粗暴的行政手段,对经济社会生活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应该相信,有了好的政策、制度和激励机制,市场主体就会在这个环境下主动作为,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篇六: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的思考与建议xxx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在此之前的z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作了安排部署。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引领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已成不可逆转之势。考虑到节能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节约和减少不可再生资源、能源的利用,减少污染物和碳排放,可再生能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清洁能源,“十四五”应大力鼓励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持续在扩大绿量、提高绿质、增强绿效上下功夫,为“碳达峰、碳中和”作出新的贡献。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重大战略决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实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GDP每年以近10%的平均速度增长。然而,我国过去在高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和廉价劳动力驱动下的经济高增长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国际形势和国内需求都要求中国寻求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和践行新的发展理念,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将全面推动我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首先,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经济竞争力。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影响下,高耗能、高排放、低附加值的传统产业正在努力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破局”,谋求绿色发展。同时,我国已逐渐成为全球新兴绿色技术的引领者,尤其是在人工智能和5G领域。这些新兴技术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也促进传统产业转型。传统产业的低碳转型

  和新兴产业的创新发展,都有助于推动国内产业转型并提高长期持续的经济竞争力。

  其次,促进就业和经济繁荣。我国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过程中,产业和经济转型会进一步扩大绿色经济领域的就业机会。我国在绿色能源经济领域的红利已经逐步显现。据测算,全球绿色经济规模与传统能源(石油、天然气)领域相差无几。而我国在这些关键绿色技术领域中的领导地位也将拉动强劲的就业增长。

  再次,改善空气质量,提高健康水平。温室气体和污染物的减排甚至净零排放,有助于减轻空气污染、改善自然环境和室内空气质量,提高健康水平。最后,优化能源结构,强化能源安全。很长时期内,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主要依赖于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绿色能源的占比来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进而减少对进口化石能源的依赖,提升国家能源安全水平。

  二、多元化、低碳化、清洁化是能源发展之路中国能源挑战来自能源结构的不平衡与碳排放。将更多的可再生资源能源纳入整个能源结构,有利于解决这个问题。从长远来看,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实现油气替代,是解决我国能源安全的有效途径。因此,要积极进行能源技术创新。多元化、低碳化、清洁化是能源发展趋势。作为能源应用大国,中国必须多能互补,煤、石油、天然气、水、风、光电热、生物质、核能并举。同时,能源技术创新在能源革命里起到决定性作用,必须摆在能源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在碳达峰之前,化石能源仍占主导地位,将与清洁能源多能互补,化石能源的清洁利用是主要方向;碳中和的目的

  是消减二氧化碳,因此要大力发展光能、电能等可再生能源,但是如果仅仅把光能、风能作为电能、热能使用,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作用有限,要将绿氢与二氧化碳结合起来。

  通过风能、光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再通过电解水得到的氢气被称为绿氢,被认为是未来氢能的主要获取方式。目前,氢能本身在存储、运输环节的瓶颈尚未解决。而将绿氢与二氧化碳结合制成液态甲醇,不仅可以解决储运问题,还可中和二氧化碳。这种方式得到的液态甲醇在使用后分解得到的二氧化碳和水成为下一轮循环的载体,是天然的太阳能运输者。经过长年努力,“液态阳光甲醇”科研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为今后绿色甲醇的使用奠定了很好基础。

  三、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的建议企业要充分利用国家现行政策,结合自身工作基础和优势,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上多下功夫,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工作。一是按照自上而下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试点实践的方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编制企业达峰路线图和碳中和行动方案,确定合理的中长期及分阶段目标,坚持和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将定量目标和定性目标相结合,层层分解至最小管理单元。在开展顶层设计之前,摸清家底,开展历史数据核算,对重点参数制定数据质量控制计划,请专业外部第三方核查机构对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确认,确保排放量数据准确,为管理层各项决策的制定提供精准的依据。从我国推进低碳发展的里程上看,自下而上的试点实践对于检验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具有重要意义。从创建低碳试点示范入手,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建立试点示范,及时总结和归纳经验推广复制,稳步推进双碳目标进程。

  二是健全绿电消纳保障,促进降碳减排激励。促进绿电消费是落实能源革命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顺利实现双碳目标的必要抓手。现阶段,我国风光发电作为推动能源和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主力军,已正式进入平价时代,如何进一步提高绿电使用比例,成为可再生能源行业乃至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

  对此,建议从政策端保障绿电的市场地位,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健全绿电消纳保障、激励和考核机制,确保绿电应发尽发,全额保量保价消纳;建立公平公开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以及绿电相关认证标准与认购机制,提高全社会绿电消费意识和积极性。此外,鼓励绿电企业使用安全自主可控的信息基础设施,充分使用、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碳中和示范工程,对现行碳排放认证机制进行优化,鼓励新能源基地周边直接发展循环经济产业集群,优化东西部产业布局。

  三是加快推进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应用,促进降碳减排。一是加快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立法先行,以较高层级的立法来保证碳市场的权威性,尽快出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为碳市场体系建设提供法律支撑。另外,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细则,指导企业开展碳交易工作。二是科学制定碳配额分配机制。用统一配额分配方法,体现企业碳排放和减排先进性,通过优化配额总量来有效调节碳价,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企业参与碳市场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更加科学高效实施减排方案,并利用CCER等相关机制推动节能降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三是增加碳交易品种。建议在全国碳市场成熟完善后,探索研究将碳期货、

篇七: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论碳达峰和碳中和内涵及我国政策措施

  分析

  摘要:在人们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问题的基础上,在全面分析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定义和内涵的基础上,重点从我国政策措施的角度分析了如何实现我国的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目标,希望对于今后全面践行我国的碳中和发展之路有所帮助。

  关键词: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支持,发展措施

  1引言

  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我们应积极迎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全面重视环境和发展的问题。在全球化的碳中和目标的指引下,正是人类面对环境问题恶化的积极思考,否则,忽视发展中的环境因素则是给人类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2碳达峰和碳中和内涵

  对于“碳达峰”来说,主要就是对于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来说,表明其在拐点基础上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主要就是意味着碳排放与经济的脱钩情况。结合相关能源数据统计资料,碳排放达峰并非呈现出某年具体情况,而是在一个平台期中进行上下的波动,随后往往满足于平稳下降环节。具体的达峰目标涉及到达峰年份和峰值。

  对于“碳中和”来说,则是意味着净零排放,主要就是经济活动中所涉及到CO2排放则是借助于森林碳汇,以及其他手段来实现有效的捕集利用或封存,这样有效满足相应的温室气体增量控制在不变的情况下。也就是,利用节能减排措施,有效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并能将其有效利用,从而满足碳中和的要求。

  从当前发达国家的实际情况来看,温室气体排放问题则是随着工业化进程发展而逐步严重的,当其满足于一定程度的情况下,而肯定意味着下降的趋势。从这个解释来看,碳达峰与碳中和则是具有相互紧密的关系,其各个因素有着不可

  分割的联系。具体来说,达峰时间和峰值数据则会对于碳中和实现的时间有着直接的影响。

  3做好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的政策措施

  3.1全面提升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的行动力

  在我国的十四五期间,我们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全面实现以碳排放总量为核心的低碳发展指标体系,并能配套落实好具体的制度内容,全面满足国家总体上进行减排的要求,特别从实际出发来针对重点行业、企业严控排放要求。

  当存在着碳生产力较高的地区的管理过程中,则应严控碳排放增量总量控制,并落实好五年规划的具体要求,全面积极推行新旧动能转化工作,积极刺进新动能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在诸多领域基于全面的支持,有利于实现满足协同产生的经济效益目标,实现中长期的碳排放目标。具体控制环节,可以借助于“自上而下”的方式来进行逐一分解,在处理碳排放达峰的过程中,坚持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能有效全面保障去产能、去库存与结构优化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满足GDP的碳排放强度下降的要求。从整体上综合考虑节能减排工作的相关影响因素,落实好分区域、分行业的总量控制方案。

  同时,从行政措施角度考虑,从实际出发来逐步保障碳排放强度、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考核体系的逐步完善,能有效全面保障排放数据统计监测水平的全面提升,落实好各项的核查制度内容,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内容来实现公平执法监管。从实际出发,有效保障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的合理化修订,逐步完善治理机制、管理体制的协调完善,实现我国当前的碳市场的有法可依,全面提供足够的法律方面的支持。最后,结合全国碳排放总量约束的要求,满足发电行业的碳配额的合理化配发,积极融入可再生电源的内容,借助全面推进新新能源的发展有效满足低碳经济的要求。在此环节中,重视财政方面的支持工作,以便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的增长情况,实现气候融资的创新发展。从地区的实际评估情况出发,合理化适当调整相应的碳总量指标要求。

  3.2加快制定科技创新支撑碳中和目标实现

  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从政策角度出发,则应明确碳中和目标下的科技创新发展总体规划,重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低碳转型发展,加强对于低碳/脱碳技术的研发,力求从整体上全面提升绿色产业的竞争力。在全面践行《中长期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科技专项规划》的基础上,一定要保障做好相应的技术支撑工作。

  可以保障从实际需求的角度出发,落实好非化石电力生产体系的建设比例,保障满足行业中的电气化率的全面提升,这样才能有效越来越接近碳中和的目标。同时,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以及利用,加强差异化、小型化、模块化的新型技术的研发活动,全面重视智能电网、储能技术等方面的研发,以及全面保障具有实现大规模配套应用的要求,实现非化石电力占总发电量比例能在2061年上升到90%以上。这样就能意味着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能实现社会整体的电气化率大幅度上升。

  加强对于氢能、生物燃料等作为燃料或原料的创新发展,重视开展相关的负排放技术的储备,要求技术研发一定要完全化创新固有思路,积极采用革命性的工艺技术。重点可以放在如何有效全面开展氢气炼钢、生物基塑料等革命性工艺的研发。在这样的背景下,可以积极开展抵消工业过程等难以减排的温室气体排放的负排放技术的研发储备工作,重点落实好如何将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落实到位,并积极开展诸多领域中的全面应用,并能在逐步应用的基础上开展大面积的推广。

  技术研发与创新的保障体系则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内容。主要结合低碳技术和革命性技术研发路线的合理布局,积极利用市场力量,合理化开展相应的低碳/脱碳技术推广,从而实现良好的积极创新驱动体系结构。从国家层面出发,借助于国家重点实验室,明确满足碳中和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并逐步推广成为低碳/脱碳技术大规模集成示范点。最后,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实现“南南合作”、“一带一路”等平台,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努力为实现低碳/脱碳技术快速发展而努力。

  4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们一定要全面重视如何保障满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在正视发展中存在着诸多困难和挑战的基础上,我们应要坚定信念,合理规划碳减排路径与方案,统筹全局,做好政策支持,全面保障满足高质量的中国碳达峰、碳中和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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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费伟良,李奕杰,张晓岚.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下工业园区减污降碳路径探析[J].环境保护,2021年第8期:61-63.

  [3]邓茗文,武曙红.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林业碳汇发展机遇与企业行动选择[J].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2021年第1期:26-29.

篇八: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中国是一个巨大经济体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受传统理念文化技术产品周期的锁定效应和国际产业分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即便在特殊情况下如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如金融危机新冠肺炎疫情经济社会活动能源活动等会短期快速降低但总体上仍然受着中长期趋势支配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路径与政策框架研究

  摘要:为有效推进中国经济和能源系统的低碳转型,

  考虑减碳方案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完整性,提出了C02净排放

  量达峰及碳达峰、碳中和平台期的概念,阐明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基本思路以及经济、社会、技术低碳转型过程对目标实现路径的影响,研究了政策框架的调整建议,探讨了需重点关注的问题。提出宜根据行业特点采取产品的物理量碳强度指标、价值量碳强度指标,以及其他能够衡量碳减排成效的

  指标来设计碳减排路径;我国碳减排的总体趋势是在2030年前达峰后先是波动下降到稳中有降(至2035年左右),然后是平稳下降(至2040年左右),再后是接近线性下降(至2050年左右),最后是加速下降(至2060年),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提出应

  从理顺政府职能、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指标体系、科学核算排放等方面调整现有的政策框架,建立涵盖约束性和指导性指标的多级指标体系等建议。提出应重点关注能源低碳转型中电力系统的重大安全风险、转型系统成本、有序减煤等重点问题。

  0引言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

  般性辩论中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

  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12月12日,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宣布: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主席的宣

  示表明了中国根据《巴黎协定》应不断加大国家自主贡献

  (NationaIDeterminedContributions,NDC)力度的原则,并更新了NDC的主要内容(以下简称新NDC)。在新NDC中,碳中和愿景是总要求,C02排放量尽早达峰与单位GDP的C02排放量持续下降体现了中国未来10年内低碳发展主要特点;风电、

  太阳能发电装机加快发展及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体现了中国低碳转型的基本动力和核心内容;森林蓄积量增加则是体现了减

  碳与增汇同步推进的战略。2021年3月15日,主持召开中央

  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

  明建设整体布局。进一步深化对新NDC的理解,分析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路径及政策需求,对推进中国经济和能源系统的低碳转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概念

  有关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内涵,国际国内不同机构在发表的报告和文章中并没有统一说法,所以研究结论不论是否相同,难有可比性。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方案,必须厘清有关概念。

  1.1碳达峰、碳中和的“碳”的内涵

  应对气候变化,控制碳排放,源于《京都议定书》,该书中

  规定限排的温室气体为6种,即二氧化碳(C02)、甲烷(CH4)、氧化亚氮(N20)、六氟化硫(SF6)、氢氟碳化物(HFC)、全氟化碳(PFC);《京都议定书》多哈修正案中又增加了三氟化碳(CF3)。

  《巴黎协定》第二条之一第(一)款提出:“把全球平均气温

  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之内”。2.0℃目标对应的全球“C02净零排放(即碳中和)”时间约在2070〜2080年之间(标志年约2074年),温室气体的中和(净零排放)在2080—2090年之间(标志年约2085年);而将温升幅度努力限制在1.5℃之内时,碳中和的时间约在2050年左右,温室气体中和的时间是在2060〜2070年之间(标志年约2063年)。多数研究表明,现有的国家自主减排贡献很难实现2.0℃和1.5℃温控目标,但中国敢于做出承诺的碳中和时间在2060年前,与2.0℃温升幅度控制要求基本一致,并努力向1.5℃要求接近。

  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全球升温1.5C特别报告》术语表中的定义,“碳中和(Carbonneutral)”也称“C02净零排放(NetzeroC02emissions)”,即“在规定时期内,人为C02移除在全球范围抵消人为C02排放量时的状态”;“净零排放(Netzeroemission,又称温室气体中和)”是指“在规定时期内,人为移除抵消排入大气的GHG人为排量时的状态”。

  另外,为实现人类活动对气候系统没有“净影响”的“气候中

  性(Climateneutrality)”,则要采取比“净零排放”要求还要

  严格的其它措施(如人类活动会影响地表反照率或局地气候)。可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碳”是指人类活动排放到大

  气中的C02和从大气中移除的C02,不包括其他温室气体。

  C02净排放值应当是“排放”与“移除”相减后的差值,结合中国对“单位GDP的C02排放”指标所代表的价值意义的理解,可以认为中国C02排放达峰应是指排放的C02量与移除(如植树造林等)的C02量相减之后的C02净排放达峰。基于此,

  我国碳达峰目标中碳的内涵才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在制定国家和地方有关碳减排方案时才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完整性。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时间点应以多年度(平台期)统计值综合分析,避免采用单一年度。从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律看,低碳转型是能源、经济、社会系统的整体转型,具有巨大惯性

  并受自然因素和国际环境等重大因素影响,C02净排放值的“峰

  值”或者碳中和时的“零值”在一定年度间波动是正常的,应以多年度的统计值来评价碳达峰或者碳中和的标志年度,而不是单纯地看最大(小)值对应的那个年度。此外,世界气象组织

  (WMO)定义,描述气候的各变量均值一般按30年周期;IPCC所指的“全球变暖”,除非另有说明,也是指30年期间或者30年期间以特定的年份或者以10年为中心的估算值。对于温升控制在2.0℃及1.5℃所对应的碳中和年份,《巴黎协定》的用语

  是本世纪中期、下半叶中期、末期等。虽然碳达峰及碳中和的

  时间点不能简单类比,但也不必拘泥在1个年度之内。实际上,

  欧盟及一些国家的碳排放达峰值的时间区间,大致为数年甚至数十年。因此,中国目标的平台期可以考虑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如3〜5年。

  1.2《巴黎协定》对NDC的要求

  NDC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内容,但不是全部内容。应对

  气候变化包括了“减缓”和“适应”两个方面。“减缓”方案包括减少排放或增加碳汇的技术或做法;“适应”则包括了针对实际或预计的气候及影响进行调整的过程,以便缓解危害或利用各种有利机会。

  《巴黎协定》规定“各缔约方的连续NDC将比当前的NDC

  有所进步,并反映其尽可能大的力度”,缔约方“应该核算它们

  的NDC”“每5年通报一次NDC”,可“随时调整其现有的NDC,

  以加强其力度水平

  中国可根据技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变化适时加强NDC,在控制非C02温室气体方面也会采取更大力度,在应对气候变

  化“减缓”和“适应”两个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2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路径的思考

  2.1基本思路

  由于基础数据、技术、管理水平及发展变化等多方面原因,

  我国还难以普遍、准确采用C02排放总量指标来衡量减排路径,

  但应根据行业特点,采取产品的物理量碳强度指标、价值量碳强度指标,以及其他能够衡量碳减排成效的指标来设计碳减排路径。核心要义是要从全局角度看局部路径设计的合理性,而不是“一刀切”地要求所有经济活动主体采用同一个路径模式。

  这是因为,不同经济活动对C02排放的影响效应不尽相同(见图1),经济活动中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所引起的规模效应、技术效

  应和结构效应在不同的维度对碳减排产生的量化影响不完全相同但又彼此影响。同时,应当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阶段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解决问题的思路、方式和措施相结合的方法来描述路径。

  在碳减排总原则下,不同地方政府、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层面采用低碳发展的路径可以是不同的,而且存在着一定的上下游或区域耦合关系,只有发挥了各自优势,才能实现在全社会总成本最优条件下的理想国家减排路径。应允许一些经济活动主体在有利于全国或全局碳减排目标下,在总体效益提高情况下,碳排放量合理波动甚至阶段性上升。如尽快解决散烧煤的问题可以通过加大热电联产的能力或提高煤碳转换为电力的

  比重来实现,但却会增加电力行业C02排放量。

  2.1现代化水平与技术创新对目标路径的影响

  中国刚进入新发展阶段的起步阶段,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复杂局面,低碳技术成本效益还处于剧烈变化期,碳减排路径的预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

  续发展研究院项目组对中国2050年全社会用电量预测,在政策情景、强化政策情景、2℃情景、1.5℃情景下,电量总需求分别是11.38、11.9k13.00、14.27万亿kW・h;国网能源研究

  院的研究结果是,在加速电气化及深度电气化情景下分别为

  13.9.14.9万亿kW•h;笔者2013年预测是16万亿kW•h;全球能源互联网组织近日发布报告是16万亿kW•h,预测2030年到2050年间我国用电量增速的预测是2%。由于各自情景设

  计的内涵不同,即便数据接近也难以说明预测的相似性,但共性均认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持续推动力仍然离不开电力消费,电

  力消耗所涉及的低碳技术、路径选择以及电力生产对C02排放

  的贡献仍然巨大。

  当单纯考虑实现碳中和的压力时,C02排放达到峰值时的

  时间越早、峰值越低、达峰后峰值下降越快,则碳中和的压力就越小。但是从整体考虑,碳中和压力大小会与中国实现现代化进程和现代化水平高低有关,也有进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碳达峰越晚、达峰后碳排放量下降越慢,实现碳中和的压力越大,也会影响实现现代化水平。因此,碳中和路径设计必须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找出最佳路径。

  对最佳路径选择起决定作用的是科技创新。通过科技创新的乘数效应,会使全社会碳减排成本持续降低。可再生能源在地球上天然存在,之所以到近二三十年才有了大规模发展,依赖于技术显著进步和成本大幅度下降的双重作用。随着技术不

  断发展,能源转型成本将不断下降,如碳捕集与利用储存(CCUS)技术在2030年、2040年、2050年大规模应用的成本肯定会显著下降,相应的我国的C02捕集量将逐年上升(见图2)。科技

  创新对碳价格趋势的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碳价格会受碳减排要求强化而上涨,同时也会受碳减排技术的进步而下降,价格趋势不会是一根单边持续上涨的曲线,而会是有波动性、有峰

  值平台的倒U型线。

  2.2目标路径趋势分析

  受新能源、储能、电能替代、电网消纳新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技术生产力因素制约,受市场化改革和政府作用发挥等生产关系因素的制约,以及受高碳能源及高碳电力系统转型对经济社会带来的综合制约,笔者分析,中国降碳总体

  趋势是:在2030年前达峰后先是波动下降到稳中有降(至2035年左右),然后是平稳下降(至2040年左右),再后是接近线性下降(至2050年左右),最后是加速(指数型)下降(至2060年),

  到

  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该路径趋势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中国经济社会低碳转型的惯性巨大。中国是一个巨大经济体,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受传统理念、文化、技术、产品周期的“锁定”效应和国际产业分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即便在特殊情况下,如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如金融危机、新冠肺炎疫情),经济社会活动、能源活动等会短期快速降低,但总体上仍然受着中长期趋势支配。如长期以来,第二产业用电量作为全社会用电量的主体,虽然城乡居民

  生活用电快速提高,第二产业用电量占比由2005年的75.4%降至2020年的68.2%,下降了7.2个百分点;但第二产业用电量由2005年的1.87万亿kW时增长至5.12万亿kW时,增长了1.7倍(见图3)。根据笔者的预测,2050年第二产业用电量占

  比降至约40%,但仍是用电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是中国工业低碳转型技术发展的周期较长。从工业产业发展生命周期看,大规模、具有重大作用的低碳转型技术,即便从工业试验开始到成熟的商业应用、再到被更新的技术替代需要十数年甚至几十年的周期。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和新和平崛起的大国,正遇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转型的外部环境也很复杂。

  三是中国能源低碳转型的关键技术仍存在瓶颈。尽管光伏发电、风电等关键技术近年来发展较快,但低碳能源关键技术及设备、信息产业技术及设备、电力系统大规模接入可再生能

  源的安全稳定技术、CCUS及碳汇技术等方面,都还存在一些重

  大甚至瓶颈制约,并期待未来还有颠覆性低碳转型技术出现。中国还是世界上最大也是最年青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系统(如总

  规模10亿千瓦级燃煤电厂的运行年龄加权平均才12年左右),要在碳达峰之后用30年以内的时间完成发达国家60年左右完

  成碳中和的任务,需要选择越来越快的碳减排路径。

  3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政策框架研究

  3.1理顺政府职能

  3.1加强顶层设计

  建议出台高层级的顶层设计文件,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统领,重点体现出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具体指导。文件内容包括:应对气候变的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划定“红线”“底线”范围;经济结构调整,重点包括能源结构、工业结构、交通结构的低碳化和新业态发展,以及消费结构、技术结构的低碳化等;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以及各不同主体的责任;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等。总体上是在现有政府治理结构的基础上,采用缺什么补什么,什么不合理调整什么的思路完善体制机制。由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当务之急与长远之计相衔接,在具体实现时需要攻坚战与持久战相结合,不能一蹴而就。

  3.2完善指标体系

  在具体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时,应建立多级指标体系,在多级指标体系中有些是约束性的,有些是指导性的。一是要

  将NDC承诺中的指标之间建立关联性,分为目标性和措施性或者保障性指标;二是对NDC的指标进一步细化。具体指标划分

  为约束性还是指导性的,应因行业、因地而定。要对现有的节能减排降碳指标进行充分研究,有些指标可以由新设定的指标替代,或者重新整合后形成新的指标(如能源总量控制与碳总量

  控制指标应当整合),避免指标之间过度的关联性,以减少管理成本。以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为例,“十四五”期间,不再把发电利用率作为最优先衡量指标,而应建立综合评价体系

  (见图4),从多个细分维度进行评价,实现新能源“又好又快可

  持续”发展。

  指标体系实现的时间节点应考虑为2025年、2030年、2035年、2050年、2060年,且重在5年和10年目标。一是因为这

  些目标年对中国有特别的意义,如果不考虑全社会目标年,有

  些领域的规划或者研究工作缺少依据。二是NDC目标需与时俱

  进修正,对长期目标不宜过细。

  3.4科学核算排放

  确保C02排放量核算的科学性。在核算国家、地区或者行业、企业的C02是否达峰、是否中和或者是否满足碳排放强度

  要求时,都应核算人为排放量和清除量,以准确计算净排放值。由于碳排放有直接和间接排放的区别,因此在核算中要高度重视方法的权威性、科学性,既要避免漏算也要避免双重核算,还要避免在核算上由于实测参数不足而采用“惩罚性”缺省值,使数据造成显著的人为因素失真的做法。应力求做到《巴黎协定》提出的“完整性、透明性、精确性、完备性、可比性和一

  致性”核算要求。

  4需要关注的几个重点问题

  4.1能源安全问题

  能源低碳转型中要防范电力系统的重大安全风险。大规模可再生能源转换为电力,由于其随机性、波动性、不稳定性的特点,对电力系统造成的安全风险逐步增加。而当前及未来十年内优先解决的仍然是短周期大概率事件,但解决由大范围恶劣天气、极端天气引起的可再生能源比重不断提高条件下的电力系统安全供应问题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其原因有以下几个

  方面:一是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提高虽然很快,但目前只到10%

  左右,发生重大安全风险的内因还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二是电力系统安全防范要求是建立在传统的“源随荷动”的基础上,开展重大风险防范的法定依据不足;三是对能源低碳转型条件下的能源安全问题的系统性认识不足,对能源安全有利方面(如可降低能源的对外依存度)的优点考虑较多,而不利的方面考虑较少;四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电力供应及电力消费侧等在新能源安全上的责任不明确。

  解决路径包括:一是要构建多元、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并考虑重大备用电源的低碳能源供应体系。实现碳中和时,中国电力供需平衡机制应当是一个由新能源发电为主体,与水电、核电、火电、储能相融合的,源、网、荷、储高度耦合的电力供需平衡体系,同时充分考虑了重大备用电源的体系。二是要充分认识并发挥好大电网在防范重大新能源安全风险上的巨大作

  用,不断完善和优化电网功能,增强电网的灵活性和韧性,坚决防止仅将电网看成是电力输送通道的认识。三是要构建以省为主体并与区域电网防范为配合的重大风险防范格局,尽可能将重大风险控制在较小范围,并分散风险影响。

  能源转型过程中,除了需应对逐步增长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对电力系统的挑战,还需要考虑地缘政治对进口油气特别是直接与电力生产相关的油气资源波动性问题,因此,油气资源对外依存度也是未来我国电力系统起始端不容忽视的一个变量。

  5.2能源转型系统成本问题

  2010年以来,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显著下降(见图5),

  但以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与传统的能源化石能源发电成本直接比较高低,得出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已经低于化石能源发电成本的结论,对宏观决策易产生误导作用。主要问题是,当前衡量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依据主要是保障性收购政策下的电能生产成本或单纯的上网电量财务核算为基础的成本,并不是到达终端用户的电能总成本。即只考虑了发电企业的生产“电量”的成本,而未考虑为保障用户安全稳定供电而增加的辅助服务成本,如调频、调峰、备用等成本,更没有考虑全社会的能源

  转型系统成本。如中国燃煤电厂平均运行年龄在12年,而发达

  国家运行年龄在40〜50年,如果要加快淘汰这些还没有回收投

  资的燃煤电厂,或者过快减少还有重大经济价值的电力资产,则这些成本均应当计入全社会能源转型成本之中。

  对于与电网相连接的电源,只计算发电端的电量成本来估计电力整体转型成本的大小是不全面的,对防范电力转型中的风险防范也是不利的。同时,没有将电能全成本传导到终端用户,则不利于用户认识低碳发展的艰巨性,不利于强化节能意识,也会间接影响到碳价格,进而影响到碳市场的正常运行。因此,电价政策改革要以电能商品属性为依据逐步完善,并高度重视系统支撑和风险防范的成本传导。

  6.3煤炭与煤电转型问题

  进入“十三五”以来,煤电投资规模逐年下降,煤电年新

  增装机规模由“十一五”时期的平均6862万kW,降至“十二五”

  的4594万kW,“十三五”期间已降至3538万kW;煤电新增装机

  容量规模在2016年被新能源超越,如图6所示;2020年新能源发电年新增装机是煤电的近3倍,煤电装机容量比重历史性

  降至50%以下,但煤电发电量比重仍超过60%,如图7所示。

  “十四五”是我国能源清洁低碳绿色转型的关键窗口期,

  能源转型尤其是煤电转型应避免先建后拆、重复投资,应严控煤电总量、优化布局、大力开发风光等清洁能源。通过电能替代、优化用能等方式,煤电在从电力系统“主体电源”向“提供可靠容量、电量、和灵活性调节型电源”的转变过程中,应逐步承担更多的系统调峰、调频、调压和备用功能,并最终被其他新能源替代。

  对于能源转型中的煤炭与煤电问题,应处理好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关系、低碳转型与防范安全的关系。煤炭必减,但要减之有理、有序;煤电必降,但要因地制宜。杜绝一切以“平均”数据的比较来论证减煤、减煤电“合理性”的论证,防止“一刀切”行为。评价减煤路径的底线是保障能源安全、系统经济性和整体优化。煤电在能源转型过程中任务是兜底保供、灵活调节、提高资源综合效益(如促进热电联产、循环经济)以及安全备用。绝不能简单与欧美国家比煤电的功能定位,因为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经济结构都不相同。

  5结论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中国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标志着人类文明发展进入了生态文明新阶段。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理清概念,抓住本质,综合考虑各种社会、技术、经济因素,加强顶层设计,优化调整政府职能配置,完善现有的体制和政策框架,明晰减碳路径,同时在转型过程

  中还应重点关注能源安全、转型系统成本、减煤路径等问题。

篇九: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这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是生产消费和生活方式的重塑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必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持全国一盘棋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

  碳达峰碳中和专题评论文章汇编(5篇)

  目录

  1.碳中和进程要防激进......................................................22.碳中和时代ESG投资必将由“小众”走向“大众”.....53.先立后破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74.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115.有序推进碳中和防范运动式“减碳”..........................14

  碳中和进程要防激进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JeremyRifkin表示,“一个国家的活力取决于人民是否愿意牺牲部分收入和财富以确保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安全,从而提高人民的生产力、健康水平和福利。”这句话用以批判现今国际社会上碳中和进程呈现出的激进态势,显得恰如其分。如果一种经济发展是以不尊重人民社会生活幸福度、损害健康和生命权益的,那必将引发一定的社会震荡与矛盾。

  欧盟的承诺是,要在2030年完成自1990年基础上减排至少55%的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欧盟各成员国不断在绿色发展上提速,但过于激进同样是欧盟面临的一大问题。

  虽然欧盟的碳减排目标提出较早,碳交易市场相对完善,但欧盟目前缺乏碳减排的统一政策或法规。决策者们往往杀鸡取卵,不考虑民众实际生活,对人民健康与利益不做考量,为了迎合自己的经济发展目标与指数,往往激进地去对煤炭发电厂一关了之,这不仅使发电厂与投资商的利益受到损害,更为严重的后果是激化社会矛盾,引发民众的抗议情绪,使得碳中和进程反而阻力重重,使决策者离预期越来越远。

  碳中和进程激进会引发两大后果。一是国际化争端。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荷兰与德国的争端:2018年,荷兰政府为遵守《巴黎协定》提出将要在2030年前实现全国零煤炭

  的能源供给。为尽快完成此目标,荷兰政府自2018年起强制关停了大量煤电项目及设计煤炭发电的工厂,这样的做法引起利益相关方的强烈不满。2020年初,荷兰政府要求鹿特丹周边的Maasvlakte3煤电厂必须在2030年前关闭。Maasvlakte3由德国能源公司Uniper投资运营,2016年正式启动,服役年限40年,然而荷兰政府强制要求它在2030年关闭也就意味着这座煤电厂的实际运行年限仅有15年,这无疑对Uniper的投资回报造成了影响。因此,Uniper根据《能源宪章》的条令起诉荷兰政府,并要求10亿欧元的赔偿。但事与愿违,荷兰政府驳回了Uniper的请求,并表态关闭前的十年过渡期已经是很好的补偿。近期德国最大的电力供应商莱茵集团同样以违反《能源宪章》为由起诉了荷兰政府,因为荷兰政府同样强制要求荷兰境内于2015年完工的莱茵集团发电厂在2030年前关闭。

  第二个更值得警醒的后果来自于民生。碳中和的激进会极大干扰和影响民众的实际生活。《京都议定书》与《巴黎协定》的制定初衷本为团结世界各国为抑制全球气候变暖作出贡献,但随着近年来很多国家相继制定碳中和目标后,碳减排在某种程度上演化为一种脱离客观现实的盲目攀比趋势,如果各国间的绿色合作进一步演化为绿色竞争,将对民众利益与整体碳中和目标造成负面影响,也离国际经济碳中和的初心越来越远。一个国家或地区碳中和进程的顺利与成果,不能只看减排数据,更要从居民生活的基本需求和幸福度中寻求答案。政府应在碳减排行动中扮演重要角色,正确

  的发展理念将对减排规划起到积极作用。在全球碳中和背景下,相关产业正在快速转型升级,而

  政策与法规也应跟上产业转型的脚步,特别是要在保护居民基本需求的情况下逐步发展绿色产业。各个国家经济发展态势以及情况不尽相同,尽管碳中和是国际经济大势,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应该扎实稳健,以维护和尊重经济稳定和人民利益为根本,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路径,切不可盲目与他国做国际“数据”竞争。

  碳中和时代ESG投资必将由“小众”走向“大

  众”

  近年来,ESG投资逐步脱离“小众”,走进越来越多投资者的视野。

  当前全球最受关注的几大长期风险均与气候和环境有关,为此国际社会积极开展相关行动,我国也已承诺“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而ESG投资起源于可持续的社会责任投资,主要涵盖环境、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三个层面。其中“环境”包含低碳、气候变化等目标,涉及碳与温室气体排放等评价因素,与我国的绿色金融理念高度契合。在此背景下,我国也正在加码布局ESG投资支持绿色转型。

  投资者敏锐地捕捉到其中的投资机会。近年来,中国机构投资者愈发重视ESG投资策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国内机构投资者中接近九成对ESG投资策略有所关注,其中十分关注并且进行实践的占比接近20%。

  但我国目前可供投资者选择的ESG产品还比较“小众”。近年来,ESG产品布局明显提速,但存在明显的短板。比如公募基金方面,国内泛ESG基金布局主要围绕主题投资展开,真正ESG产品较少;银行理财子公司正发力布局ESG主题

  理财产品,以固收产品为主,覆盖节能环保、生态保护、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权益类产品有待创新。而券商资管旗下的ESG主题产品只有寥寥几只,同样以固定收益类为主,投资方式及产品数量均有待扩充。

  与产品发展进度相“匹配”的是,我国ESG投资同样处起步阶段,投资者入场节奏落后于海外发达市场。这一方面与当前A股市场的ESG评级体系发展仍不完善、ESG可投资性有待验证有关,另一方面也与ESG投资理念尚未普及有关。笔者认为,目前ESG投资有几个大的方面亟待完善。比如建立标准化的投资体系、包括投资工具、评价体系、信息披露的标准化等;ESG评级方面,应结合自身国情对差异化指标进行针对性更新,探索本土化ESG评级等等。

  同时也应看到,还处在“小众阶段”的ESG投资整体向上空间也较大。可以预见的是,未来随着ESG披露体系的完善、经济转型的深入、海外资金等中长线资金加速进场,中国的ESG投资将大有可为,也将逐步走向“大众”。

  先立后破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日前明确提出,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其中,“先立后破”意义深远,既着眼长远,也要立足当下,需遵循能源转型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合理安排、有序推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一是“先立”系统,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展可再生能源、提升能源效率和推进终端电气化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举措,对碳减排贡献度超过70%,其核心在于加速打造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指出,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新型电力系统核心特征体现为清洁低碳、安全可控、灵活高效、智能友好和开放互动,应推进新能源集中式和分散式发展,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开发;推进新能源发电跨省跨区优化配置,推进能源互联网建设;在发输配售用各环节系统性推进电力系统灵活性建设;推进数字化技术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作用,推进发输配售用一体化建设;推进综合能

  源服务、虚拟电厂、灵活性响应、电动汽车及充电桩、分布式能源等新业务、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进一步还原电力商品属性。

  二是“先立”市场,完善我国碳市场建设。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在立法建设和实务操作上均取得一定成效,逐步形成了全国和区域、一级和二级、现货和衍生品的多层次的碳交易市场体系。接下来将在碳配额分配机制、温室气体范围、市场覆盖行业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从全球成熟碳市场看,碳交易是碳金融的基础,碳金融是碳交易的方向,两者都是推进绿色技术应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工具。为充分发挥碳市场在碳达峰、碳中和中的作用,我国碳市场需要进一步推进碳市场金融属性建设,推进金融机构成为碳市场主体,推进碳期货、碳基金等碳金融创新产品示范,充分发挥碳金融在配额价格发现、降低碳市场风险、提高配额配置效率、推进绿色技术发展中的作用,发挥电网平台作用,完善碳配额成本传导机制,形成全社会共担共建共享绿色发展的局面。

  三是“先立”技术,推进绿色技术示范应用。绿色技术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我国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但相比化石能源竞争力仍不足。据测算,绿色溢价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仍将存在,电力行业在2030年左右实现绿色溢价转负,非电能源供应行业则需要更长时间。需要充分发挥碳金融、绿色金融等创新机制,推动

  绿色低碳技术、减污降碳技术等实现重大突破。进一步降低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度电成本,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在供热、制氢等领域创新应用,进一步提高风光灵活性与可靠性水平;进一步提高云大物移智链等数字技术在存量改造和增量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氢能、储能、特高压、碳捕集及利用等创新技术示范及推广;进一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电能替代示范,推进绿氢、绿氨应用示范;进一步推进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能源利用高效化、技术产品化、产业化应用节奏。

  四是“后破”传统化石能源,逐步打破煤电及化石能源主体地位。目前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化石能源占比仍然超过80%,煤炭占比超过55%,化石能源仍在稳定可靠能源供给、保持实体经济竞争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我国各区域逐步进入后工业化社会,全国能源消费逐步进入“总量增加,增速下降”的减速增长阶段,但仍处于碳排放上行阶段。“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我国电力供给端和需求侧负荷双向波动逐步加大,能源电力供应整体宽松,但局部地区季节性、阶段性偏紧趋势将越发凸显,电价波动也逐步成为常态。在储能、氢能等创新灵活性技术逐步具备竞争力的过程中,仍需煤电在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保障区域季节性阶段性电力供需安全中发挥重要作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煤电仍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支撑,一味地、一刀切地去煤化、去煤电化将对能源电力安全可靠稳

  定供应带来较大影响。

  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的会议提出,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这是中央对当前重点工作的最新部署。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地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积极行动,但是在“减碳”进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是一些地方“减碳”雷声大、雨点小,虚喊口号、蜂拥而上,抢风口、蹭热度、追热点;二是一些地方用力过猛,去煤电“一刀切”,超出了当前的发展阶段,采取的行动不切实际;三是一些地方借碳达峰来攀高峰、冲高峰,发展高耗能产业的冲动强烈。

  这些问题的出现,暴露出一些地方对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理解不深入不透彻,在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时出现了偏差,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会直接影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减碳”目标的实现,不在于口号喊得多响亮、造的声势多么轰轰烈烈,而是要踏踏实实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但是,目前一些地方没有充分调查研究,甚至在没有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没有协调好能源安全性和经济性的情况下,片面强

  调零碳方案或行动,或者不顾自身资源禀赋,就一哄而上实行能源替代,看似力度很大,实际上缺乏科学性、可操作性,不仅会影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而且会对经济增长和就业带来不利影响。

  近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就发现,一些地方存在盲目上马“两高”项目的冲动,有“大上、快上、抢上、乱上”的势头。如果任由“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不但会影响我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而且会导致碳排放增加速率快,碳排放会在一个相当高的水平达峰,无疑会让后期碳中和承担更大的压力和代价。

  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仅是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庄严承诺,也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需要。这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是生产、消费和生活方式的重塑,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必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持全国一盘棋,处理好发展

  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

  “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我们要重点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倡导绿色低碳生活、

  提升生态碳汇能力等方面下功夫,也就是先立后破,先把“减碳”的基础工作做好,在保证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推进“减碳”。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硬仗,也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能力的一场大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扛起责任,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尊重规律、实事求是,科学把握工作节奏,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就一定能打赢这场硬仗。

  有序推进碳中和防范运动式“减碳”

  刚刚结束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对近期备受关注的碳达峰、碳中和有了新的指示:要求统筹有序做好相关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其中对运动式“减碳”及时制止的顺应民心之策,引发广泛关注。

  中国实现碳中和的意义不需赘述,而要有效促进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衔接与实现,政府和市场毫无疑问都会扮演各自的角色。各级政府在面对来自高层或上级政府带有考核性质的要求时,有些地方会采取比较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来推动目标的实现,有时甚至会过于简单粗暴,对经济社会生活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所谓运动式“减碳”,一种是虚喊口号、蜂拥而上,抢风口、蹭热度、追热点;另一种是过度行动,超出了目前的发展阶段而采取不切实际的行动。比如某些地区在没有协调好能源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前提下,片面强调零碳方案、打造零碳社区、大搞零碳行动计划,宣传所谓的投资潜力。更有甚者,粗暴关闭碳排放较多的传统企业,影响产业经济供应链。此外,因运动式“减碳”对居民生活碳排放进行行政性干预也时有出现,违背了以人民为出发点的高质量发展理念,值得警惕。

  换言之,实现碳中和需要制定详细的“减碳计划”和具体措施,既不盲目,也不激进,需要具备科学性与合理性。目前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占比还有70%左右,要实现碳中和目标,能源结构转型是绕不开的,要用绿色能源替代如此巨量的煤炭。就能源多元化的结构性思路考量,水电资源开发空间已不大,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等还有较大拓展空间,特别是光伏发电,技术进步空间较大,应成为未来发展重点。

  而从碳排放大户看,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大头,总体上是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排放占比在80%左右,且集中在能源、制造、交通和建筑领域。未来,能源领域核心就是推进绿能替代,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现代电力体系,在此基础上推进电气化和电动化。制造业要实现燃料或原料脱碳,交通要在绿电绿氢基础上推进电动化和氢动化,建筑要大力推广节能建筑。目前中国的能效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约40%的差距,减排空间不小。

  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需要做的是对所有相关的政策和制度进行梳理,对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矛盾的现行政策和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保持政府政策和制度与碳减排目标的一致性。同时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价格、税收、排放权交易,让绿色低碳价值能够通过市场进行表达和实现,并完善碳减排相关的基础设施、构建更好的绿色金融生态、加强绿色发展国家合作,等等。

  对于居民生活的碳排放,不应对居民用能采取限制性行

  政手段,特别是切忌干扰居民正常生活。可行的举措是,通过激励性的阶梯性电价政策等手段,更好激励居民节约用能,让节约用能更好的居民,能够通过用能权的交易获得补偿和奖励,一举两得。

  总体而言,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需要平衡好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的关系,有序推进,尽可能避免为完成目标采取过于简单粗暴的行政手段,对经济社会生活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应该相信,有了好的政策、制度和激励机制,市场主体就会在这个环境下主动作为,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篇十: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碳达峰和碳中和背景下的现状与对策

  摘要:通过分析我国碳排放的基本特征,并基于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背景,发现我国碳中和进程中主要现状有四方面。基于我国的国情以及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面临的现状,通过查阅分析提出了有利于我国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进程的五条对策。

  关键词:碳排放;碳达峰;碳中和一、我国碳中和现状

  碳中和指的是国家或者企业通过使用节能减排、低碳能源取代化石燃料、植树造林等形式,以抵消自身在一定时间内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当前,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必然会给能源基础设施和环境带来更大压力。为了克服这些挑战,中国制定了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2060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到[1](p52)2030年我国国内生产单位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将比2005年减少65%;非化石能源约占一次能源消费的25%,比2005年森林蓄积量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时。为了实现“碳峰值”和“碳中和”的目标,我国需要应对庞大且仍在增长的二氧化碳排放基数带来的挑战。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以节能提效为抓手,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推动能源转型升级,是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关键举措。[2](p165)

  事实上,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许多缓解碳排放的政策。2007年,我国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推出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提出了降低能源强度和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的目标。紧随其后的是在NAMA基金会和中国住建部的支持下,“中国城市生活垃圾领域国家适当减缓行动项目”,以及2015年中国的国家自主贡

  献计划(INDCs),后者的目标是到2030年实现碳强度降低60-65%(与2005年水平相比),并在2030年左右达到排放峰值。基于这些举措分析评估我国碳排放的现状和减排计划的进展,为未来的减碳工作提供基础。

  二、当前我国碳排放主要特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的碳排放随之相应增加。20世纪70年代以前,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小于9亿吨,人均排放量不到全球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0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二氧化碳排放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快速攀升。数据表明,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世纪70年代平均每年增长10%,80年代平均每年增长5%,90年代平均每年增长3%,2000年代平均每年增长9%,2010年代平均每年增长3%。与此同时,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也有所增加,2000-2013年快速增长,之后趋于稳定。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主要归因于以化石燃料为基础的能源构成和以制造业为基础的工业体系。煤炭作为一种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重要能源,[3]占我国碳排放总量的75%。从产业结构来看,发电和制造业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贡献者,分别占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44%和38%。相比之下,交通行业、住宅行业和其他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占我国总排放量的8%、5%和6%。随着技术、能源和经济结构的区域差异,这种二氧化碳排放的行业分布不均,也影响了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省际分布不均。如位于产业集群内的省份,如山东和河北,制造业,尤其是在非金属和金属的生产和冶炼中,二氧化碳排放比例更高。化石资源丰富的内陆省份也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然而区域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与经济发展并不一定具有很强的耦合性。如粤港澳大湾区的城市分别占2016年全国GDP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的13%和4%。但同年他们的碳强度和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9%和73%。相比之下,一些欠发达地区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更高。如宁夏

  2017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26吨。这些不发达地区的高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可能与两个因素有关。首先,东部沿海省份通过消耗其提供的电力和工业原料,将二氧化碳排放外包给中西部地区。如内蒙古大约一半的GDP来自出口产品,而超过30%的发电量出口到其他省份。[4]因此,由于出口产品所包含的碳排放,中西部地区已经成为净碳出口省份。研究表明,二氧化碳排放量和经济增长呈现明显的正相关性。自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到201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30多倍,从上世纪80年代到2000年,年均增长10%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量有了显著的提高。自2011年以来,由于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因此二氧化碳排放增长速度同时放缓,特别是在2013年至2016年期间,排放量暂时下降。现下我国经济进入了创新驱动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保持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

  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出口成为我国碳排放增长的主要贡献者,在2002年至2005年的年度排放增长中占了近一半的比重。2001年,24%的国家生产二氧化碳排放归因于出口,并在2008年达到峰值。由于我国在2009年开始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国,以及相应的国际消费,所以贸易引起的排放仍占全国总量的相当大的比例。在我国的贸易排放在2008年左右达到顶峰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也在迅速增加,特别是在劳动力和能源密集型行业。我国在全球贸易网络中扮演着制成品需求“管道”的角色,特别是在不断增长的南南贸易(发展中经济体之间的贸易)中。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经常从其他发展中国家进口原材料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但主要出口机械等制成品。此外,贸易冲突可能导致西方国家在全球高技术产业链上的封锁,这也可能会增加我国向低碳经济转型的难度。

  虽然在21世纪初贸易主导了排放,但此后工业、房地产等投资成为碳排放增长的主要因素。固定资产的资本投资(包括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经济)增长迅速,工业材料(钢铁和水泥)和化石能源(来自煤炭和火电)的消耗也相应增加。[5](p2)2005-2007年和2007-2010

  年,从全球来看,投资对排放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61%和71%。这种增长和变化可以部分归因于政府的刺激计划和干预措施。以我国为例,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我国推出了4万亿元的刺激计划,以鼓励全国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因此,2009年粗钢产量、水泥产量和能源消耗分别增长了14%、15%和5%,而2008年分别增长了3%、5%和3%。因此,2009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了8.5%,大大高于2008年的3.3%。

  三、我国碳中和现状面临的问题我国碳中和面临的挑战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一、从我国工业国情来看,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相比发达国家,我国从碳达峰到实现碳中和之间只有不到三十年的时间,不仅任务紧迫,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从人均用电量来看,我国人均用电量仍处于较低水平。2019年,我国人均一次能源消费量约为经合组织国家的一半,人均用电量约为经合组织国家的60%。二、从我国能源国情来看,我国能源特征为多煤、贫油和少气,发电结构以火电为主,而火力发电中尤以燃烧煤炭的比重突出。根据中国电力发展协会的数据,2019年,火电占中国发电量的72%,电力行业碳排放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30%以上。三、清洁能源发展相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是依然不足以弥补常规能源。随着煤电等化石能源的逐步退出,水电在确保电网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主要的水电资源已经开发了一半以上,只有雅鲁藏布江流域还有更多的资源有待开发。2010年以来,我国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大幅增长,超过2亿千瓦,占全球的30%以上。然而,我国能源系统中风能和光伏的补贴份额逐渐降低,至2019年分别为2.9%和5.4%。由此导致补贴资金缺口和“弃风弃光”率高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四、我国低碳脱碳技术发展迅猛,但商业化不足。荷兰大型学术出版社爱思唯尔(Elsevier)表示,在与脱碳技术相关的论文数量方面,我国处于该领域的领先地位。而在和新能源相关的学科数中,我国在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风力发电、水力发电、氨燃料、二氧化碳回收和封存、纯

  电动汽车、节能半导体等16个学科中排名第一。但是,脱碳技术在我国的发展依然举步维艰。

  四、基于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现状的五点对策为了改善国内的碳排放现状,实现减排目标,我国承诺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碳中和是指国家、企业或个人等组织形式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CO2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使用低碳能源取代化石燃料、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CO2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6](p16-17)达到相对“零排放”。要达成碳中和一般有三种做法:一是透过碳补偿机制,使产生的碳排放量与在其它地方减少的碳排放量相当。如植树造林、购买再生能源凭证。二是使用低碳或零碳排的技术(参见低碳经济)。例如使用再生能源(如风能和太阳能),以避免因燃烧化石燃料而排放二氧化碳到大气中,最终目标是仅使用低碳能源,而非化石燃料,使碳的释放与吸收回地球的量达到平衡而不增加。三是透过碳交易付钱给其他国家或地区以换取其二氧化碳排放权,这可以在减排目标不变的情况下节省碳减排的成本。基于我国的国情以及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现状,提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五点对策:一是提高能源的利用率,重点提高产业部门低碳减排意识和产业清洁技术,提升能源的利用效率,为碳中和提供技术保障;从能源供给结构上,要向更绿色、更低碳方向转型,从能源使用方式上,向更节约、更高效方向转型;二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不仅是向纵深推进能源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践行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承诺的主导力量。努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7]三是不断优化碳排放核算体系,完善碳会计方法,充分利用经济政策和金融工具促进我国碳中和相关产业发展,建立健全碳排放交

  易系统,为碳中和提供金融支撑,并不断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四是创新管理方法,在治理客体上从资源治理向“资源-环境”复合型治理转变,在治理方法上从“行业切割”式转变为“跨界整合”式。[8]五是加强国际碳交流与合作,加强能源外交的顶层设计,协调大国间碳中和相关的竞合博弈。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是“隐含碳”的净出口国,承担了大量的转移排放,而同时作为负责人的大国,我国应利用“一带一路”倡议等战略机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构建全球产业生态系统,致力于成为全球能源治理和低碳减排的引领者,推动构建更具包容性、普惠性、低碳性、环境友好型的国际能源新体系。

篇十一: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P>  碳达峰和碳中和背景下的现状与对策

  摘要:通过分析我国碳排放的基本特征,并基于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背景,发现我国碳中和进程中主要现状有四方面。基于我国的国情以及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面临的现状,通过查阅分析提出了有利于我国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进程的五条对策。

  关键词:碳排放;碳达峰;碳中和

  一、我国碳中和现状

  碳中和指的是国家或者企业通过使用节能减排、低碳能源取代化石燃料、植树造林等形式,以抵消自身在一定时间内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当前,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必然会给能源基础设施和环境带来更大压力。为了克服这些挑战,中国制定了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2060实现碳中和的目标。[1](p52)到2030年我国国内生产单位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将比2005年减少65%;非化石能源约占一次能源消费的25%,比2005年森林蓄积量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时。为了实现“碳峰值”和“碳中和”的目标,我国需要应对庞大且仍在增长的二氧化碳排放基数带来的挑战。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以节能提效为抓手,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推动能源转型升级,是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关键举措。[2](p165)

  事实上,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许多缓解碳排放的政策。2007年,我国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推出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提出了降低能源强度和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的目标。紧随其后的是在NAMA基金会和中国住建部的支持下,“中国城市生活垃圾领域国家适当减缓行动项目”,以及2015年中国的国家自主贡献计划(INDCs),后者的目标是到2030年实现碳强度降低60-65%(与2005年水平相比),并在2030年左右达到排放峰值。

  基于这些举措分析评估我国碳排放的现状和减排计划的进展,为未来的减碳工作提供基础。

  二、当前我国碳排放主要特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的碳排放随之相应增加。20世纪70年代以前,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小于9亿吨,人均排放量不到全球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0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二氧化碳排放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快速攀升。数据表明,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世纪70年代平均每年增长10%,80年代平均每年增长5%,90年代平均每年增长3%,2000年代平均每年增长9%,2010年代平均每年增长3%。与此同时,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也有所增加,2000-2013年快速增长,之后趋于稳定。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主要归因于以化石燃料为基础的能源构成和以制造业为基础的工业体系。煤炭作为一种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重要能源,[3]占我国碳排放总量的75%。

  从产业结构来看,发电和制造业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贡献者,分别占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44%和38%。相比之下,交通行业、住宅行业和其他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占我国总排放量的8%、5%和6%。随着技术、能源和经济结构的区域差异,这种二氧化碳排放的行业分布不均,也影响了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省际分布不均。如位于产业集群内的省份,如山东和河北,制造业,尤其是在非金属和金属的生产和冶炼中,二氧化碳排放比例更高。化石资源丰富的内陆省份也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然而区域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与经济发展并不一定具有很强的耦合性。如粤港澳大湾区的城市分别占2016年全国GDP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的13%和4%。但同年他们的碳强度和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9%和73%。相比之下,一些欠发达地区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更高。如宁夏2017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26吨。这些不发达地区的高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可能与两个因素有关。首先,东部沿海省份通过消耗其提供的电力和工业原料,将二氧化碳排放外包给中西部地区。如内蒙古大约一半的GDP来自出口产品,而超过30%的发电量出口到其他省份。[4]因此,由于出口产品所包含的碳排放,中西部地区已经成为净碳出口省份。研究表明,二氧化碳排放量和经济增长呈现明显的正相关性。自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到201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

  增长了30多倍,从上世纪80年代到2000年,年均增长10%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量有了显著的提高。自2011年以来,由于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因此二氧化碳排放增长速度同时放缓,特别是在2013年至2016年期间,排放量暂时下降。现下我国经济进入了创新驱动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保持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

  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出口成为我国碳排放增长的主要贡献者,在2002年至2005年的年度排放增长中占了近一半的比重。2001年,24%的国家生产二氧化碳排放归因于出口,并在2008年达到峰值。由于我国在2009年开始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国,以及相应的国际消费,所以贸易引起的排放仍占全国总量的相当大的比例。在我国的贸易排放在2008年左右达到顶峰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也在迅速增加,特别是在劳动力和能源密集型行业。我国在全球贸易网络中扮演着制成品需求“管道”的角色,特别是在不断增长的南南贸易(发展中经济体之间的贸易)中。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经常从其他发展中国家进口原材料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但主要出口机械等制成品。此外,贸易冲突可能导致西方国家在全球高技术产业链上的封锁,这也可能会增加我国向低碳经济转型的难度。

  虽然在21世纪初贸易主导了排放,但此后工业、房地产等投资成为碳排放增长的主要因素。固定资产的资本投资(包括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经济)增长迅速,工业材料(钢铁和水泥)和化石能源(来自煤炭和火电)的消耗也相应增加。[5](p2)2005-2007年和2007-2010年,从全球来看,投资对排放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61%和71%。这种增长和变化可以部分归因于政府的刺激计划和干预措施。以我国为例,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我国推出了4万亿元的刺激计划,以鼓励全国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因此,2009年粗钢产量、水泥产量和能源消耗分别增长了14%、15%和5%,而2008年分别增长了3%、5%和3%。因此,2009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了8.5%,大大高于2008年的3.3%。

  三、我国碳中和现状面临的问题

  我国碳中和面临的挑战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一、从我国工业国情来看,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相比发达国家,我国从碳达峰到实现碳中和之间只有不到三十年的时间,不仅任务紧迫,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从人均用电量来看,

  我国人均用电量仍处于较低水平。2019年,我国人均一次能源消费量约为经合组织国家的一半,人均用电量约为经合组织国家的60%。二、从我国能源国情来看,我国能源特征为多煤、贫油和少气,发电结构以火电为主,而火力发电中尤以燃烧煤炭的比重突出。根据中国电力发展协会的数据,2019年,火电占中国发电量的72%,电力行业碳排放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30%以上。三、清洁能源发展相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是依然不足以弥补常规能源。随着煤电等化石能源的逐步退出,水电在确保电网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主要的水电资源已经开发了一半以上,只有雅鲁藏布江流域还有更多的资源有待开发。2010年以来,我国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大幅增长,超过2亿千瓦,占全球的30%以上。然而,我国能源系统中风能和光伏的补贴份额逐渐降低,至2019年分别为2.9%和5.4%。由此导致补贴资金缺口和“弃风弃光”率高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四、我国低碳脱碳技术发展迅猛,但商业化不足。荷兰大型学术出版社爱思唯尔(Elsevier)表示,在与脱碳技术相关的论文数量方面,我国处于该领域的领先地位。而在和新能源相关的学科数中,我国在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风力发电、水力发电、氨燃料、二氧化碳回收和封存、纯电动汽车、节能半导体等16个学科中排名第一。但是,脱碳技术在我国的发展依然举步维艰。

  四、基于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现状的五点对策

  为了改善国内的碳排放现状,实现减排目标,我国承诺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碳中和是指国家、企业或个人等组织形式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CO2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使用低碳能源取代化石燃料、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CO2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6](p16-17)达到相对“零排放”。要达成碳中和一般有三种做法:一是透过碳补偿机制,使产生的碳排放量与在其它地方减少的碳排放量相当。如植树造林、购买再生能源凭证。二是使用低碳或零碳排的技术(参见低碳经济)。例如使用再生能源(如风能和太阳能),以避免因燃烧化石燃料而排放二氧化碳到大气中,最终目标是仅使用低碳能源,而非化石燃料,使碳的释放与吸收回地球的量达到平衡而不增加。三是透过碳交易付钱给其他国家或地区以换取其二氧化碳排放权,这可以在减排目标不变的情况下节省碳减排的成本。

  基于我国的国情以及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现状,提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五点对策:一是提高能源的利用率,重点提高产业部门低碳减排意识和产业清洁技术,提升能源的利用效率,为碳中和提供技术保障;从能源供给结构上,要向更绿色、更低碳方向转型,从能源使用方式上,向更节约、更高效方向转型;二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不仅是向纵深推进能源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践行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承诺的主导力量。努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7]三是不断优化碳排放核算体系,完善碳会计方法,充分利用经济政策和金融工具促进我国碳中和相关产业发展,建立健全碳排放交易系统,为碳中和提供金融支撑,并不断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四是创新管理方法,在治理客体上从资源治理向“资源-环境”复合型治理转变,在治理方法上从“行业切割”式转变为“跨界整合”式。[8]五是加强国际碳交流与合作,加强能源外交的顶层设计,协调大国间碳中和相关的竞合博弈。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是“隐含碳”的净出口国,承担了大量的转移排放,而同时作为负责人的大国,我国应利用“一带一路”倡议等战略机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构建全球产业生态系统,致力于成为全球能源治理和低碳减排的引领者,推动构建更具包容性、普惠性、低碳性、环境友好型的国际能源新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锡林郭勒盟中心支行联合课题组,白莹,尹雪娜.碳达峰、碳中和愿景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碳汇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持路径研究[J].北方金融,2022,(03):50-57.

  [2]刘军会,张鸿雁,付涵,等.碳达峰碳中和下河南省节能提效路径研究与建议[A].刘军会.河南能源发展报告(2020)[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161-174.

  [3]张凡,王树众,李艳辉,杨健乔,孙圣翰.中国制造业碳排放问题分析与减排对策建议[J].化工进展,2022,41(03):1645-1653.

  [4]孟凡杰,修长百,安旭涛.民族地区产业结构变迁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来自内蒙古的经验证据[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46(05):136-145.

  [5]安国俊.碳中和目标下的绿色金融创新路径探讨[J].南方金融,2021,(02):3-12.

  [6]赵志耘,曾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科技情报服务问题解析[J].中国软科学,2022,(1):1-6.

  [7]张锐.碳中和背景下的全球能源治理:范式转换、议题革新与合作阻碍[J].学术论坛,2022,(2):16-27.

  [8]赵荣钦.黄贤金.郧文聚.吴克宁.陈银蓉.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的关键问题[J].自然资源学报,2022,37(5):1123-1136.

  作者简介:张潇文(1994-),男,河北沧州人,韩国延世大学政经大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20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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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P>  打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文

  谈到“环保创新”,我最先想到的就是习爷爷在2020年9月提出的“碳中和,碳达峰”了。据统计,中国是目前碳排放量最大的国家,占世界的30.7%,这个数字时刻提醒着我们应该减少碳用量,实现“碳中和,碳达峰”。不过,实现“碳中和,碳达峰”对我们国家来说也是一场硬仗。最近,我在图书馆的书架上看到许多关于低碳生活的文章,回到家后,我想更深入地了解“低碳”,于是,我打开电脑搜索有关“低碳”的知识。所谓的低碳生活,就是在生活中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采取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的生活方式,它是一种经济、健康、幸福的生活方式。了解了这些知识后,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当你在夏天的一个夜晚舒服地吹着空调时,是否想过要节约用电?当你在洗完手后,看见还在“涓涓细流”的水龙头,你是否想过要节约用水……同学们,以前夏天的时候,我们一放学回家就把空调打开,当我们洗完手时总是习惯性的不关水龙头……可是,自从我真正了解了低碳生活以后,我就决心开始改掉了这些坏习惯。现在,当我感到酷暑难耐的时候就用电风扇代替空调;当我洗完手时,就会随手关掉水龙头,水龙头被我关的紧紧的,生怕有一滴水从里面漏出来……为了让小河清澈见底,为了让空气更加清鲜,全国14亿人都在为“双碳”而努力:节水,节电,节气,节油……关于低碳还不只这些。比如:尽量避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盒,塑料袋等;出门可乘坐公交车或骑自行车、步行,省油又锻炼身体……绿色环境是健康自然的一种象

  征,绿色能带给我们生机,带给我们活力。郁郁葱葱的树木,鲜艳夺目的花卉,漫步在优美的环境下,会为我们带来身心的愉悦和无限的乐趣。“明月松涧照,清泉石上流”,让我们感受到清幽;“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让我们感受到壮丽;“流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让我们聆听大自然的情趣;“春水碧如天,画船听雨眠”,让我们享受悠闲的时光……我们生活的家园只有一个,我们应该保护人类的母亲——地球。如果我们滥用资源、随意砍伐树木、浪费水资源,生物资源、大气资源等大量缺失,泥石流、沙尘暴等自然灾害会接踵而来,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我们应该节约使用各类资源,不浪费一滴水,不多用一度电,不挥霍一张纸……同学们,现在的环境越来越糟糕,周围的空气质量越来越差,难道你们甘心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吗?所以,让我们行动起来吧,从现在做起,从日常点滴小事做起,倡导低碳生活,呵护绿色家园吧!

篇十三: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P>  2022碳达峰碳中和形势与政策1000字

  2022年是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全面铺开的第二年,如何促进今年双碳工作更进一步发展?代表委员们两会提案聚焦“碳税”、“可再生能源”、“碳期货”,为实现双碳目标献计献策。

  一、碳税纳入环境保护税加强“碳核查”提升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

  健全完善碳税政策法规体系是实现双碳目标不可或缺的一环,而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是全国碳排放管理以及碳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将碳税作为环境保护税的一个税目是现阶段可以考虑的税制设计方向。碳税政策属于环保政策,因此将碳税作为环境保护税的一个税目具有合理性。而且从碳税立法效率看,我国已有完整的环境保护税法体系,将碳税纳入环境保护税,难度低于为碳税单独立法。在提升中国碳数据质量方面,碳核查是提升数据质量的有效手段,但目前核查机构的专业性相对欠缺,能力参差不齐。因此加强核查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是非常必要的。

  二、“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亟需财税政策进一步扶持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促进双碳目标实现的路径之一。针对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支持政策,如:增值税即征即退、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等,引导调控作用显著。进一步优化可再生能源发展财税政策,在可再生能源行业

  率先试点贷款利息增值税抵扣,将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临时占用耕地税调整为建成后根据实际占地及复垦情况征收。

  三、推出“碳期货”对碳市场“意义深远”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但目前,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参与主体仅限于电力行业的2000多家企业,只允许现货交易。由于覆盖范围较小、参与主体受限等原因,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所发挥的减排效果有限。碳交易具有较强的金融属性,碳期货的推出将对提高碳市场流动性、平抑碳价格波动、加快我国碳市场的建设进程具有深远意义。并且,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可以形成有效合理的碳排放权市场交易价格。开展期货交易,还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还可以扩大碳市场的边界和容量,促进碳金融产品的多样化。

  现阶段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供应相对充足,影响了碳市场交易的价格和流动性,造成碳排放权价格整体偏低且具波动性以及交易活跃程度不高等问题,难以对企业减排形成有效激励。建议尽快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提升碳交易市场立法层级与效力;有序扩大全国碳市场交易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进一步健全碳排放监测核查体系的政策法规,并推动完善第三方核查机构资格标准;建立绿电与碳排放权联动体系、碳税与碳交易联动的碳定价政策机制以及国际碳关税互认机制等。

篇十四: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P>  智慧城市“碳达峰”“碳中和”对策与

  建议(全文)

  智慧城市“碳达峰”“碳中和”的对策与建议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正在进行的全球范围的系统性社会大变革。今年8月25日是中国低碳日,“低碳生活,绿建未来”是今年的主题。众所周知,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在于企业转变生产方式,走绿色发展之路,但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衣食住行产生的二氧化碳也会给地球留下“足迹”。尽管对很多人而言,“低碳”已经不是个新概念,但是从认识到行动,还需要每个人付出更多努力。笔者在长期研究基础上,结合我国现代化建设总体目标以及阶段性任务,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路径问题,从能源系统转型、行业节能减排、重点技术规划、固碳项目布局等方面提出具体对策。结合我国政策情况,我国现如今已经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二零三零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二零六零年前实现“碳中和”。因此,我们在未来发展中,稳步推进实现“碳中和”,并从法律法规、激励机制、能源革命、科技创新、固碳能力、全民加入等方面,提出了落实“碳达峰”以及“碳中和”路径的政策建议。

  今天,我们也围绕智慧城市的“碳达峰”“碳中和”,谈谈我们的想法!

  ——科学助力“碳达峰”超前发展,为实现“碳中和”赢得时间以及信心

  一是适度加快进度、略留余地,避免在二零三零年出现被动“达峰”局面。按照适度超前、略留余地、提升信心的要求部署达峰行动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达峰。若全国年均经济增速低于5.5%,碳排放量有望在2025年达到峰值,峰值规模约为108亿吨。在经济增速较高情形下,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有望在“十五五”期间进入平台期,峰值超过111亿吨,给“碳中和”工作带来更大压力。二零三零年全国单位GDP碳排放较2005年降低67%以上,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8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占比不超过45%。二是提前规划重点领域排放限额以及“碳达峰”时间表,引导以及强化市场预期。瞄准二零三零年前“碳达峰”目标,尽早确定行业碳排放限额以及达峰时间表,并向全社会公布,以引导排放主体及时采取行动。考虑到后疫情时代可能的经济复苏进程及我国新发展格局的建设要求,未来十年累计二氧化碳排放量不超过1100亿吨。另外,水泥、钢铁、电力行业碳排放率先达峰。水泥行业仍处于震荡期,谨防其碳排放出现反弹。

  三是持续推动能源供给革命,进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以及储运设施部署。加快向清洁能源转型,到二零三零年风电、太

  阳能发电量占比提升至20%。进一步完善清洁电力消纳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西部以及北部的风、光资源优势,推动多能互补,加快储能技术以及设施部署,形成更大范围、更大规模的清洁电力智能调度新格局。加速淘汰落后燃煤机组,结合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需求以及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要求,适度发展灵活调节的超超临界以及煤气化联合循环等先进燃煤发电技术,以及核电技术。

  四是加快先进节能减排技术推广,继续大力挖掘节能增效潜力。推进钢铁、水泥、化工、建筑、交通等能源密集型部门的低碳技术应用。钢铁行业短期加速低碳烧结、高炉喷煤、轧钢加热炉蓄热式燃烧等技术推广,争取“十五五”前实现100%普及;

  进一步提高烧结余热回收利用、干式高炉炉顶余压余热发电等能量再利用技术,争取二零三零年实现大规模渗透。

  ——全面推动低碳转型以及固碳布局双轮驱动,稳步推进实现“碳中和”

  一是继续强力推进能源系统低碳转型,有序部署固碳技术。统筹能源系统低碳转型以及多种固碳技术有序布局,形成合力,低成本实现“碳中和”。我国在二零三一至二零六零年的30年内需要实现净碳排放从108-111亿吨至0吨,其中能源系统低碳转型仍然是重点,这不仅影响“碳中和”的实现,也影响实现“碳中和”的代价,对于难以消除或降低的碳排放可由碳捕集、利用以及封存技术、森林碳汇等固碳技术来吸收。

  二是谋划重点领域“碳达峰”后的中和行动,低成本实施碳捕

  集、利用以及封存技术。为了从“碳达峰”迈向“碳中和”,电力(含热力)行业应承担近一半的二氧化“碳中和”量,并争取在二零五零至二零六零年间实现零排放。

  三是持续推进能源技术革命,加快能源供需“零碳化”进程。加快构建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并配套部署大规模储能以及远距离输电技术,实现电力供给更大限度的时间以及空间转移,争取二零六零年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突破60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提升至75%以上,并在二零六零年基本完成存量火电替换。——大力夯实“碳达峰”“碳中和”发展基础,推动智慧城市优质发展一是确立低碳发展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重大决策部署中的地位。强化综合协调决策,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碳中和”目标实现。加快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进程,以法律形式确认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碳排放交易制度等;在已有法律法规修订过程中体现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地位,强化低碳甚至零碳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进一步增强宏观顶层设计,将落实“碳达峰”以及“碳中和”作为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统筹融合低碳发展以及经济体系优化升级、能源系统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空间优化、国家安全维护等相关工作。二是健全低碳发展的激励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全国碳交易市

  场,引入配额拍卖机制,建立全国碳银行,允许碳排放额度的跨期存储以及借贷。制定系统的企业绿色信贷政策体系,鼓励大中小型公司加入绿色低碳创新,鼓励开展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引导金融资源向新能源、氢能、储能、低碳建筑、低碳交通、需求响应、智能电网等前沿技术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流动。在低碳产品认证、能源合同管理、碳排放第三方核证等领域,严格限制政府加入市场活动的范围,采取社会监督、违规严惩的方式培育以及维护第三方信用。制定低碳排放标准,促进高排放行业过剩产能的退出以及转型发展。

  三是加速推进面向“碳中和”的能源革命。未来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重点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供应体系,满足实现“碳中和”的能源需求。科学评估各地区能源资源潜力,结合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在煤炭以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制定各地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多能互补能源长期战略。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理顺考虑碳排放的不同能源资源比价关系、煤电价格关系,促进可再生以及新能源开发利用。

篇十五: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P>  如何在碳中和的过程中发挥我们的力量2000字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是全人类的责任。在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领导结构变化背景下,我国宣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愿景,体现我国作为大国的责任担当,也证明我国有能力、有义务、也有决心站上世界的舞台并发挥自己的作用。碳达峰碳中和对国家安全有利,符合国家核心利益。

  “碳达峰碳中和”,简称“双碳”。“碳达峰”是指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碳中和”是指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体系优化,调控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最终实现二氧化碳在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内的产销平衡。

  从20年的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到21年的全国两会,让“碳中和”从一个陌生的专业词语成为高频热词。一直提“碳中和”,那它到底指的是什么?“碳中和”是指国家、企业、产品、活动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这个原本写在《巴黎协定》里的专业术语。而随着全球气候恶化趋势的加重,为应对气候变化挑战、解决气候危机,在两会上,对我国能源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既是实现“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承诺,这不仅将对我国的经济社会环境的带来一场重大变革,也将深刻地改变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生活。

  水能、风能、光能、核能等新型、可再生能源将成为能源主力军。

  百年来,为了获得电、热等能源,人类早已习惯了燃烧煤炭、石油为主的化石能源。但其产生的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成为气候变化、全球变暖的主因。因此,碳中和的目标首先指向能源革命。我们现有的能源可以分为三大类,煤炭、石油和天然气是化石能源,水能、风能、光能、地热能和生物能等是可再生能源,此外核能也是一类新能源。”而目前我国能源消耗还是以化石能源为主,因此想要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势必要调整我国的能源结构。既是从化石能源为主,调整为新型可再生能源为主,化石能源为辅。

  现在有观点认为,我国离碳达峰还有10年,我们碳排放还可以冲个高峰。然而,碳达峰不是冲高峰,而是走向碳中和的基础步骤,这两个目标本质就是低碳转型。我国将由化石能源为主转向非化石能源为主,这是又一轮深刻的能源革命。按照碳中和目标测算,我国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在总能源需求中占比要达到25%,这将促使我国逐步建成以非化石能源为主的低碳能源体系,长期以火电为主的电力行业将逐步减排。

  此外,我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电力生产成本在不断下降,我国将拥有一个以非化石能源电力为主的新能源电力系统,这也要求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管理运行等方面随之作出一系列革命性变革。

  与直接燃烧化石燃料相比,非化石能源电力无疑是不产生碳排放的清洁能源。对碳排放的“大户”——工业而言,碳中和目标将促使我国工业走向电气化,轻工业中的锅炉、重工业如钢铁业的高炉都将逐步被电炉取代,各个地方也将抑制发展高耗能产业的冲动,节能、

  高效将成为产业发展的关键词。未来,各地的居住、办公建筑建造和运行都要实现电气化。各类

  建筑的表面将尽可能安装光伏设备,实现光能发电,并在建筑中采用分布式蓄电,同时利用周边停车场通过智能充电桩与新能源汽车连接。建筑内部将建成直流配电,并实现建筑的柔性用电。而对于我国北方冬季集中采暖所造成的大量碳排放,也要通过技术探索来逐步进行电气化取代,实现冬季供热的零碳热源。也即未来供暖、制冷、照明、烹饪、家电都将转向电气化,这也将催生更多节能减排的智能家居,甚至实现电力的自发自用。

  此外,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的有力减排和能源减碳,也将与“蓝天保卫战”协同推进,未来,我们将迎来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公众将会获得更多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

  几年前,流行着这样一款网络游戏——根据你每天的吃喝拉撒和衣食住行,计算出你的碳排放。如今,随着碳中和目标的明确,人人减排、绿色低碳的行为习惯无疑将进一步深度融入所有中国人的生活中。减少碳排放需要发展循环经济,每个城市的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程度是其现代化的一个标志。因此,为了减少垃圾填埋,令其高度资源化,我们必须从源头上解决,也即是做好垃圾分类。“目前,我国一些城市已经进行了‘无废城市’的试点,力求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未来,我们将走向无废社会。

  实现碳中和目标的路径除了减排,还有增汇。而植树造林、增加森林碳汇就是一条有力举措。可以预见的是,“加强植树造林,提升

  植被覆盖,让大自然成为碳的搬运工”这样的环保理念将更加深入人心,并体现在行动中。

  在许多与会科学家看来,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确立所涉及的社会层面极其广泛,早已超越了能源、交通等具体领域,未来对人类社会带来的变革意义甚至不亚于蒸汽机、电力、原子能和电子计算机的诞生。而目标的达成,需要的是整个社会自上而下的共同努力。就目前而言,我们节能减排工作已初见成效,但我国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宏伟目标,依然面临巨大压力和重重困难。“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相信,我国“碳中和”这一目标必将实现!

篇十六: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P>  “碳达峰”和“碳中和”是什么及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碳达峰”和“碳中和”?

  近两年,“碳达峰”与“碳中和”总是被频繁提及,且往往

  一同出现。因此很多人在理所当然的认为“碳达峰”和“碳中和”

  两者是同一个意思,常常将两者概念混淆。

  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概念

  概念

  具体内容

  在某一时刻,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随碳达峰

  后逐步回落。

  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

  碳中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

  “零排放”。

  在生产、运输、使用及回收该产品时所产生的平均二碳排放量

  氧化碳的排放量。

  二、全世界碳达峰和碳中和现状

  截止至2019年全世界已经有49个国家的碳排放实现达峰,

  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约36%。

  这其中有一些国家是因为经济衰退和经济转型碳达峰,这部

  分国家主要集中在前苏联的同盟共和国和东欧计划经济国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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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些是欧洲国家,因为严格的气候政策和经济发展现实实现了碳达峰。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预计日本、马耳他、新西兰、韩国的碳排放在2020年以前达峰,我国则预计将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目前虽已有许多国家实现碳达峰,但全世界还没有任何国家实现碳中和。2020年2月,芬兰宣布,芬兰计划在2035年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碳中和的国家。除此以外奥地利、冰岛以及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和瑞典等国和地区均提出了实现碳中和的愿景目标,我国则计划于2060年实现碳中和。

  三、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政策规划早在2005年我国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就提出要节能减排。而近几年为了实现减少碳排放,我国已采取了包括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等措施,并于2020年底之前实现了我国碳排放强度较2015年下降18.8%,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9%,均超额完成了中国向国际社会承诺的2020年目标。而我国首次明确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是在2020年9月份的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并且承诺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0%~65%,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宏远目标。四、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意义碳达峰与碳中和两者的目的与意义都是限制碳排放量。科学研究表明,过量的碳排放会导致球气候变暖、温室效应,以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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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极端恶劣天气。其中温室效应是最为直接且严重的问题。2020年,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超过了400ppm,全球地表平均温度比19世纪的基线升高了约1.25℃,比1981年至2010年的参考期升高了0.6℃,逼近2016年的最热记录。因此控制碳排放量有长远且重要的发展意义。

  我国碳排放量从建国初7858万吨到改革开放14.6亿吨,呈缓慢增长。进入2000年以后,快速增长,到2019年根据数据显示我国二碳排放量以达到101.7亿吨。2020年尽管受到疫情影响,但我国经济快速恢复,碳排放量增长0.08%,达102.51亿吨。

  对比全世界来看,截至2019年,我国已经是全世界碳排放量最多的国家,碳排放量占全球碳排放量比重达27.92%。其次分别是美国、印度、俄罗斯和日本,占比分别为14.5%、7.18%和4.61%,可见我国急需控制碳排量。

  从2019年世界主要国家单位GDP产生的碳排放量的数据来看,世界发达经济体的单位GDP碳排放量普遍在0.1~0.3千克/美元左右。被誉为“金砖五国”的五大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量除巴西以外普遍在1千克/美元左右。我国2019年的单位GDP碳排放量为0.712千克/美元,相比于印度、俄罗斯和南非等国较好,但仍远高于发达经济体的单位GDP碳排放量。

  自从2005年我国“十一五规划”中首次对节能减排提出要求后,我国宏观经济开始开始发生变化。其中最明显的是产业结构,2005年我国三大产业结构占比次序分别是第二产业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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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02%、第三产业占比41.34%和第一产业占比11.64%。随着2005年以后我国在节能减排方面不断加大管控力度,我国第二产业在总体工业总产值中的贡献占比在2006年达到47.56%的顶峰后呈现下降趋势至2020年仅为37.82%。从单位GDP的碳排放量来看,自2005年起我国单位GDP的碳排放量从2.524千克/美元迅速下降至2010年的1.39千克/美元,说明“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效果明显,随后我国持续采取节能减排的政策,我国单位GDP的碳排放量呈现进一步下降的趋势,2020年我国单位GDP的碳排放量仅为0.653千克/美元,仅为2005年的四分之一左右。

  根据历年的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显示,我国森林覆盖率近几年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从21世纪初的18.21%上升至2020年的23.04%,提升了4.8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我国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从2003年的5.4平方米/人增长到2020年的每人14.8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增长近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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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七: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P>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对策与建议8月25日是中国低碳日,“低碳生活,绿建未来”是今年的主题。众所周知,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在于企业转变生产方式,走绿色发展之路,但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衣食住行产生的二氧化碳也会给地球留下“足迹”。尽管对很多人而言,“低碳”已经不是个新概念,但是从认识到行动,还需要每个人付出更多努力。结合我国政策情况,我国现如今已经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二零三零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二零六零年前实现“碳中和”。因此,我们在未来发展中,稳步推进实现“碳中和”,并从法律法规、激励机制、能源革命、科技创新、固碳能力、全民加入等方面,提出了落实“碳达峰”以及“碳中和”路径的政策建议。今天,我们也围绕智慧城市的“碳达峰”“碳中和”,谈谈我们的想法!科学助力“碳达峰”超前发展,为实现“碳中和”赢得时间以及信心一是适度加快进度、略留余地,避免在二零三零年出现被动“达峰”局面。按照适度超前、略留余地、提升信心的要求部署达峰行动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达峰。若全国年均经济增速低于5.5%,碳排放量有望在2025年达到峰值,峰值规模约为108亿吨。在经济增速较高情形下,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有望在“十五五”期间进入平台期,峰值超过111亿吨,给“碳中和”工作带来更大压力。二零三零年全国单位GDP碳排放较2005年降低67%以上,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8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占比不超过45%。二是提前规划重点领域排放限额以及“碳达峰”时间表,引导以及强化市场预期。瞄准二零三零年前“碳达峰”目标,

  尽早确定行业碳排放限额以及达峰时间表,并向全社会公布,以引导排放主体及时采取行动。考虑到后疫情时代可能的经济复苏进程及我国新发展格局的建设要求,未来十年累计二氧化碳排放量不超过1100亿吨。另外,水泥、钢铁、电力行业碳排放率先达峰。水泥行业仍处于震荡期,谨防其碳排放出现反弹。

  三是持续推动能源供给革命,进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以及储运设施部署。加快向清洁能源转型,到二零三零年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比提升至20%。进一步完善清洁电力消纳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西部以及北部的风、光资源优势,推动多能互补,加快储能技术以及设施部署,形成更大范围、更大规模的清洁电力智能调度新格局。加速淘汰落后燃煤机组,结合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需求以及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要求,适度发展灵活调节的超超临界以及煤气化联合循环等先进燃煤发电技术,以及核电技术。

  四是加快先进节能减排技术推广,继续大力挖掘节能增效潜力。推进钢铁、水泥、化工、建筑、交通等能源密集型部门的低碳技术应用。钢铁行业短期加速低碳烧结、高炉喷煤、轧钢加热炉蓄热式燃烧等技术推广,争取“十五五”前实现100%普及;进一步提高烧结余热回收利用、干式高炉炉顶余压余热发电等能量再利用技术,争取二零三零年实现大规模渗透。

  全面推动低碳转型以及固碳布局双轮驱动,稳步推进实现“碳中和”

  一是继续强力推进能源系统低碳转型,有序部署固碳技术。统筹能源系统低碳转型以及多种固碳技术有序布局,形成合力,低成本实现“碳中和”。我国在二零三一至二零六

  零年的30年内需要实现净碳排放从108-111亿吨至0吨,其中能源系统低碳转型仍然是重点,这不仅影响“碳中和”的实现,也影响实现“碳中和”的代价,对于难以消除或降低的碳排放可由碳捕集、利用以及封存技术、森林碳汇等固碳技术来吸收。

  二是谋划重点领域“碳达峰”后的中和行动,低成本实施碳捕集、利用以及封存技术。为了从“碳达峰”迈向“碳中和”,电力(含热力)行业应承担近一半的二氧化“碳中和”量,并争取在二零五零至二零六零年间实现零排放。

  三是持续推进能源技术革命,加快能源供需“零碳化”进程。加快构建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并配套部署大规模储能以及远距离输电技术,实现电力供给更大限度的时间以及空间转移,争取二零六零年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突破60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提升至75%以上,并在二零六零年基本完成存量火电替换。

  大力夯实“碳达峰”“碳中和”发展基础,推动智慧城市优质发展

  一是确立低碳发展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重大决策部署中的地位。强化综合协调决策,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碳中和”目标实现。加快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进程,以法律形式确认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碳排放交易制度等;在已有法律法规修订过程中体现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地位,强化低碳甚至零碳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进一步增强宏观顶层设计,将落实“碳达峰”以及“碳中和”作为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统筹融合低碳发展以及经济体系优化升级、能源系统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空间优化、国家安全维护等相关工作。

  二是健全低碳发展的激励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全国碳交易市场,引入配额拍卖机制,建立全国碳银行,允许碳排放额度的跨期存储以及借贷。制定系统的企业绿色信贷政策体系,鼓励大中小型公司加入绿色低碳创新,鼓励开展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引导金融资源向新能源、氢能、储能、低碳建筑、低碳交通、需求响应、智能电网等前沿技术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流动。在低碳产品认证、能源合同管理、碳排放第三方核证等领域,严格限制政府加入市场活动的范围,采取社会监督、违规严惩的方式培育以及维护第三方信用。制定低碳排放标准,促进高排放行业过剩产能的退出以及转型发展。

  三是加速推进面向“碳中和”的能源革命。未来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重点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供应体系,满足实现“碳中和”的能源需求。科学评估各地区能源资源潜力,结合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在煤炭以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制定各地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多能互补能源长期战略。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理顺考虑碳排放的不同能源资源比价关系、煤电价格关系,促进可再生以及新能源开发利用。

篇十八: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P>  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现状及其实施路径

  摘要:碳达峰目标以及碳中和愿景是实现我国长期绿色发展的重要远景目标,为我国经济转型提供调整的方向,也在全球气候挑战中发出中国的声音。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深入分析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现状及其实施路径,希望可以给相关专业人员提供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前言“碳达峰”目标是指温室气体总排放量发展趋势中的一个拐点位置,在这一拐点之后,总排放量将实现逐年递减。“碳中和”目标是指借助科技手段将温室气体排放完全抵消,实现总体意义上的零排放。在工业革命之后,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的高消耗最终导致现存的大气层中温室气体含量极高,因此带来了严重的温室效应。研究报告说明,想要保持全球气候的科学合理,就务必保证在21世纪结束之前,全球平均气温上升的幅度不能够超过1.5℃或2℃。但是,世界各地的自然灾害表明,全球气候危机的形式正在逐渐严峻。2015年,世界上总计178个国家共同签订了解决气候危机的《巴黎协定》,这一协定从法律意义上规定了之后气候危机的应对方式,“碳达峰”以及“碳中和”目标也逐渐成为了全世界各国的共识。因此,目前我国社会各界均致力于向最终目标靠拢,制订科学、合理的气候危机方案,解决时代难题。

  1碳达峰、碳中和的概述1.1碳达峰、碳中和的提出背景

  在2020年9月,欧盟首先宣称将于2050年实现完全实现“碳中和”目标的第一个经济体,我国同样保证将在2030年前完成“碳达峰”总目标,并将2060年作为完成碳中和任务的终点。这两个目标的实现与全人类的发展情况密切相关,也决定着未来全人类命运。

  在之前的一百年中,气候因素已经成为影响人类生活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对农业生活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气温、光照等因素的异常情况,将影响农作物的最终产量。部分不可预测的极端自然灾害甚至直接关系到人类的生命安全,现存的基础设施更将受到毁灭性的打击。在全球范围内,气候问题的严重性愈发凸显出来,很容易造成物种灭绝之类的灾难。因此,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迫在眉睫。

  1.2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意义

  1.2.1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目前,碳达峰以及碳中和目标已经是我国生态保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展示出我国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抱有的决心,在这一关键时期推动碳达峰目标的实现是十分重要的。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发展速度逐渐加快。2010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首次超越日本,在世界排行榜上位居第二。然而,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现存的经济发展仍然具有很大问题,尤其是发展的不平衡问题。

  想要实现碳中和的总目标,我国需要完成的任务繁重。但是,我国一直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历史地位,在发展过程中也保持着绿色的发展理念。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也是中国人民的殷切期盼,符合我国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内核。

  1.2.2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迅速肆虐全球,在这一恶劣条件下我国依然能够保持经济正增长状态,是带领世界实现经济复苏的重要力量。《巴黎协定》的约束使得协约国需要做到从下而上的负责。目前,在新冠肺炎的恶劣影响下,气候保护工作也面临着全新的挑战。人们对于绿色发展的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中国在此时提出的碳达峰以及碳中和的目标无疑给世界生态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活力。这一历史性的承诺能够充分展现出我国作为世界大国的重要担当,也是促进我国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在产业结构方面做出调整,逐渐向清洁能源靠拢,都是我国在生态保护工作上的重要举措。这些措施给我国科技创新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但也为我国长远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机会。

  2中国低碳发展现状2.1政策体系趋于完善

  在法律法规方面,目前我国的政策已经逐渐趋于完善。大量法律法规的出台为生态保护工作提供了保障。仅仅是1998年来,我国已经出台的关于生态工作的法律就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等等。在政策法规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我国的节能减排工作正处于有效开展过程中,许多有利的节能减排工具正在逐步投入使用。同时,在2007年我国特意针对气候变化做出国家层面的应对方案,充分彰显出我国对于生态保护工作的决心。这一方案提出,目前我国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主要包括植树造林以及节能减排等工作。2020年,中央政府给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这一重要建议将绿色发展原则国家层面发展经济的重要原则,并进一步对当前的节能体系做出改善,为我国的节能减排举措创造法律层面上的坚实保障,并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作为国家层面的重要发展目标。与此同时,地方层面的低碳经济制度也在逐渐完善,并与国家法律共同构成生态保护工作

  的坚实屏障。国家发改委也正逐步完成低碳城市任务的重要试点活动,以这种方式探索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新思路,促进市场制度的完善。目前,地方性的减碳政策逐渐完善,各种低碳计划正投入使用,促进地方性的产业结构升级,给居民带来了更加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也为国家层面的绿色经济计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2.2能源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目前,我国在低碳经济方面取得的主要成就集中在产业结构以及能源发展这两个部分。一方面,我国的非化石能源正实现突破性的发展。根据我国能源发展白皮书指出,非化石能源的有效使用已经促进了绿色生产以及绿色经济的发展。根据人民网汇报的数据,截止在2019年中,我国非化石能源的消费已经达到总消费的15.3%,这一数据取得了具有突破性的重要进展。同时,煤炭资源消耗比重大大下降,使用总量明显呈现出逐渐减少的趋势。以三江源区域的能源消耗为例,仅在100天内,由于使用清洁能源供电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就可以减少16.6万吨,非清洁能源的消耗能够减少6.1万吨。另一方面,产业结构的调整也是不容忽视的。产业机构的升级对于我国经济长远发展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只有成功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才能够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转型。在这一大的经济背景下,供给侧经济改革是各行各业调整的重心,如果能够淘汰掉落后的经济产能,就能激发全新的经济活力,推动经济发展向绿色经济调整,逐步改善我国经济体系向第三产业倾斜。国家统计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第三产业经济呈现逐渐增强趋势,所占经济比例逐年上升,在2020年的比例已经达到54.5%。

  3我国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的路径建议3.1能源供给端发力

  能源供给端选择的主要举措为“控煤推清”,清洁能源的高频使用能够帮助能源供应系统的进一步升级优化。当前,化石能源之类大量产生温室气体的能源总排放气体数量达到总数量的40%,高比例将推动清洁能源的快速推广,进一步减少化石能源的大量使用。目前,能源供给端可以选择的措施包括:1)借助能源体制的升级以及适当的政策引导,推动新能源的基础建设工作,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开展能源升级工作;2)推动可再生能源的消耗,通过政策要求保障可再生能源每年的基本销售量。3)借助新型技术提高电力资源的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4)建立更加低成本的清洁能源用电价格,鼓励再生能源下的用电成本降低。5)构建“互联网+”平台解决能源分配问题,减少由于能源分配的随机性带来的低效率问题,增强电能的使用效率。6)对交易机制进行进一步优化,为消费者创造更富有灵活性的采购渠道。目前,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政府,都在致力于建设更加绿色环保的经济体系,企业也应当将此视为全新的发展机会,积极开拓创新技术,为发展绿色经济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2能源消费端发力

  能源消费端可以采取的措施主要是通过电气化和高效化两个途径,电气化水平的有效提升能够尽可能减少油气资源的消耗,并提高电能资源的使用频率,进而避免能源消费情况的进一步加剧。根据当前能源使用数据推测,2021年至2028年,石油以及天然气能源的使用增长率都将得到有效降低。在事关民生的农业、工业等领域,更将逐步推进清洁能源的使用,并以此替代化石能源的大量消耗。与此同时,做好对应能源消耗领域的科技创新,做到对能源消耗的精准控制,提高能源的实际利用效率,做到尽可能降低化石能源的总消耗情况,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做出贡献。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部分,我们理应担负起生态保护工作的重任,从点滴小事维护地球生态环境,做到保护环境。

  3.3人为固碳端发力

  人为固碳端可以选择的方案主要包括生态建设或者土壤固碳等手段,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减少部分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并通过先进的科技手段储藏已经产生的二氧化碳气体,进而实现碳中和的最终目标。首要进行的举措就是使用生物固碳的方式储藏二氧化碳气体,并借助技术手段尽可能减少气体排放,包括但不限于封山育林、建立自然保护区等举措,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所具有的调节能力,给出自然层面的解决方案。另外,由于碳达峰以及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的发展,科学技术方面应当做到同步创新,告别传统的跟随发展模式,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科技自信,尽可能在全新的领域实现重要突破。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需要贴合地方发展的实际情况,推动土地绿化,从政策层面给予生态保护工作屏障。同时,做好组织管理工作,为生态保护工作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

  结语综上所述,想要达成碳达峰以及碳中和的最终目标,不能仅依赖新能源的创新,也不能仅仅通过减少能源消耗的手段,而是务必依赖于各个经济部门的齐心协力,依靠我国人民的艰苦付出,依靠全社会层面的统筹协作。碳达峰以及碳中和目标需要着眼于未来,不仅仅只是与当前的能源排放等部门有关,更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长远发展。如果把碳达峰以及碳中和目标放入整个生态保护大格局中,就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操作方案,促进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升级,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争取早日推动我国实现重要的战略升级,走上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经济路线。

篇十九:碳中和碳达峰形势政策论文2000字

P>  碳达峰碳中和专题评论文章汇编(5篇)

  目录

  1.碳中和进程要防激进......................................................22.碳中和时代ESG投资必将由“小众”走向“大众”.....53.先立后破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74.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115.有序推进碳中和防范运动式“减碳”..........................14

  碳中和进程要防激进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JeremyRifkin表示,“一个国家的活力取决于人民是否愿意牺牲部分收入和财富以确保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安全,从而提高人民的生产力、健康水平和福利。”这句话用以批判现今国际社会上碳中和进程呈现出的激进态势,显得恰如其分。如果一种经济发展是以不尊重人民社会生活幸福度、损害健康和生命权益的,那必将引发一定的社会震荡与矛盾。

  欧盟的承诺是,要在2030年完成自1990年基础上减排至少55%的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欧盟各成员国不断在绿色发展上提速,但过于激进同样是欧盟面临的一大问题。

  虽然欧盟的碳减排目标提出较早,碳交易市场相对完善,但欧盟目前缺乏碳减排的统一政策或法规。决策者们往往杀鸡取卵,不考虑民众实际生活,对人民健康与利益不做考量,为了迎合自己的经济发展目标与指数,往往激进地去对煤炭发电厂一关了之,这不仅使发电厂与投资商的利益受到损害,更为严重的后果是激化社会矛盾,引发民众的抗议情绪,使得碳中和进程反而阻力重重,使决策者离预期越来越远。

  碳中和进程激进会引发两大后果。一是国际化争端。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荷兰与德国的争端:2018年,荷兰政府为遵守《巴黎协定》提出将要在2030年前实现全国零煤炭

  的能源供给。为尽快完成此目标,荷兰政府自2018年起强制关停了大量煤电项目及设计煤炭发电的工厂,这样的做法引起利益相关方的强烈不满。2020年初,荷兰政府要求鹿特丹周边的Maasvlakte3煤电厂必须在2030年前关闭。Maasvlakte3由德国能源公司Uniper投资运营,2016年正式启动,服役年限40年,然而荷兰政府强制要求它在2030年关闭也就意味着这座煤电厂的实际运行年限仅有15年,这无疑对Uniper的投资回报造成了影响。因此,Uniper根据《能源宪章》的条令起诉荷兰政府,并要求10亿欧元的赔偿。但事与愿违,荷兰政府驳回了Uniper的请求,并表态关闭前的十年过渡期已经是很好的补偿。近期德国最大的电力供应商莱茵集团同样以违反《能源宪章》为由起诉了荷兰政府,因为荷兰政府同样强制要求荷兰境内于2015年完工的莱茵集团发电厂在2030年前关闭。

  第二个更值得警醒的后果来自于民生。碳中和的激进会极大干扰和影响民众的实际生活。《京都议定书》与《巴黎协定》的制定初衷本为团结世界各国为抑制全球气候变暖作出贡献,但随着近年来很多国家相继制定碳中和目标后,碳减排在某种程度上演化为一种脱离客观现实的盲目攀比趋势,如果各国间的绿色合作进一步演化为绿色竞争,将对民众利益与整体碳中和目标造成负面影响,也离国际经济碳中和的初心越来越远。一个国家或地区碳中和进程的顺利与成果,不能只看减排数据,更要从居民生活的基本需求和幸福度中寻求答案。政府应在碳减排行动中扮演重要角色,正确

  的发展理念将对减排规划起到积极作用。在全球碳中和背景下,相关产业正在快速转型升级,而

  政策与法规也应跟上产业转型的脚步,特别是要在保护居民基本需求的情况下逐步发展绿色产业。各个国家经济发展态势以及情况不尽相同,尽管碳中和是国际经济大势,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应该扎实稳健,以维护和尊重经济稳定和人民利益为根本,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路径,切不可盲目与他国做国际“数据”竞争。

  碳中和时代ESG投资必将由“小众”走向“大

  众”

  近年来,ESG投资逐步脱离“小众”,走进越来越多投资者的视野。

  当前全球最受关注的几大长期风险均与气候和环境有关,为此国际社会积极开展相关行动,我国也已承诺“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而ESG投资起源于可持续的社会责任投资,主要涵盖环境、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三个层面。其中“环境”包含低碳、气候变化等目标,涉及碳与温室气体排放等评价因素,与我国的绿色金融理念高度契合。在此背景下,我国也正在加码布局ESG投资支持绿色转型。

  投资者敏锐地捕捉到其中的投资机会。近年来,中国机构投资者愈发重视ESG投资策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国内机构投资者中接近九成对ESG投资策略有所关注,其中十分关注并且进行实践的占比接近20%。

  但我国目前可供投资者选择的ESG产品还比较“小众”。近年来,ESG产品布局明显提速,但存在明显的短板。比如公募基金方面,国内泛ESG基金布局主要围绕主题投资展开,真正ESG产品较少;银行理财子公司正发力布局ESG主题

  理财产品,以固收产品为主,覆盖节能环保、生态保护、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权益类产品有待创新。而券商资管旗下的ESG主题产品只有寥寥几只,同样以固定收益类为主,投资方式及产品数量均有待扩充。

  与产品发展进度相“匹配”的是,我国ESG投资同样处起步阶段,投资者入场节奏落后于海外发达市场。这一方面与当前A股市场的ESG评级体系发展仍不完善、ESG可投资性有待验证有关,另一方面也与ESG投资理念尚未普及有关。笔者认为,目前ESG投资有几个大的方面亟待完善。比如建立标准化的投资体系、包括投资工具、评价体系、信息披露的标准化等;ESG评级方面,应结合自身国情对差异化指标进行针对性更新,探索本土化ESG评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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