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在全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推进会上讲话(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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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在全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4篇
2022年度在全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篇1
九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冀教基[2013]34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1、对本校控辍保学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摸排,确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逐步实现制度化,经常化。
2、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尤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学段以及流动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监控。
3、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加强对学生家庭作业的协调管理,不断提高家庭作业布置水平和质量。
4、不断改进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严禁节假日补课行为,要注重培养并保护学生学习兴趣,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5、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每天统计学生到校上课信息,实行缺勤跟踪。
6、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或有辍学倾向要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标注。并主动联系辍学学生家长,针对辍学原因,积极帮助学生返校
7、沟通和家访后,辍学学生仍不返校就读的,应依据《义务教育法》采取法律措施,勒令其完成义务教育。
8、夯实责任,切实将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作为学校管理的基本依据,严格落实关于控辍保学的各项规定,履行好各项管理职责。
9、建立及时反馈机制,责任到班,责任到人,发现辍学学生,做到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妥善处置,严禁漏报,瞒报,迟报。
10、加强家校沟通,建立定期家访制度,及时掌握学生情况,早发现、早处置,将辍学情绪消灭在萌芽状态。
2022年度在全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篇2
XX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基础教育工作,打赢教育扶贫攻坚战,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脱贫的基本方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口素质。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严防死守,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确保实现控辍目标。
二、目标任务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以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为重点,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确保到202X年全县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适龄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均达90%以上;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
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
三、职责分工
1.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成立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掌握6—15周岁学生基数和入校情况;
加强对本辖区内各学校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各校控辍保学工作情况,积极研究制定辍学学生报告、动员返校等制度,并于每年3月、9月开展联合督查,对适龄儿童少年未按期入学的发放催学通知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政府责任,大力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将依法控辍和行政控辍相结合,安排专人深入村(社区),具体负责控辍保学工作;
建立乡镇、村(社区)、村民组三级控辍联动防护网络,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从各渠道外出打工;
做好控辍保学与劝返流失学生工作;
积极配合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依法控辍工作落到实处,使“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准确掌握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的摸排调查,儿童少年在适龄段(6—15周岁)发生意外死亡、迁入迁出以及户口空挂的要登记在册,并及时协调联系相关单位予以清理,形成真实可靠的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汇总数据;
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本辖区人口生育状况调查、登记工作,并将流动人口生育做好特殊登记。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
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2022年度在全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篇3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中小学生是国家未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他们能否接受良好的教育,关系到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关系到社会的进步、和谐,关系到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的速度和质量。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九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切实控制学生辍学,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控制中小学流失的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落实“两全”目标为重点,全面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九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意见》和《区人民政府关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控制中小学生流失的实施细则》,加强“控辍”工作,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促进我镇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府行为,加大依法治教力度。
1、建章立制,责任到位。
⑴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意见精神,成立笏石镇政府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笏石镇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镇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⑵落实“三线三包”,制定镇政府包村(居)委会,村(居)委会包家长,家长包学生。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控制学生流失、辍学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⑶村(居)委会制订乡规民约,对不送子女和被监护人上学或辍学经说服教育仍不让学生复学的家长和监护人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直至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复学为止。
2、营造依法控辍的社会氛围,利用新闻媒体向全镇广大家长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他们认识到作为家长和监护人,在保证子女和被监护人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适龄儿童、少年不按规定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是家庭个人的私事,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
3、进一步完善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除政府每年划拨一定的资金外,通过社会捐资,设立教育基金,落实好助学资金。
4、建立政府和各部门、各企业支教助学制度,实施“爱心工程”,全社会助学控辍,开展“爱心希望工程活动”,开展“手拉手”活动,“一帮一”、“多助一”、“春蕾计划”等活动,号召全社会献爱心,解决贫困学生实际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5、建立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它监护人的监管制度,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6、建立控辍保学奖惩制度。总结、宣传、推广单位控辍保学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各单位、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到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取消各类评优资格,实行一票否决,辍学情况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明确学校职责,建立全员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1、教育好每一个学生。学校要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方法改革,以课堂教学为切入点,在教学中因材施教,进行分类指导,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对厌学的学生和学习困难的学生,要采取措施,组织教师给予补课、辅导。要坚持从小学抓起,从每一个教学环节抓起,使每一个学生在校都学有所获,体验到进步和成功的喜悦,增强学习自信心,增强学校生活的吸引力。
2、加强师德建设,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营造尊重学生、关爱学生的良好氛围。对学生的错误,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防止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严禁教师羞辱、排斥、歧视、厌弃学生等不良教育行为的发生。对师德败坏、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撤销教师资格,清理出教师队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时接纳适龄儿童入学,不得开除、清退或变相清退学生,学校、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劝说或强迫学生转学、留级或动员学生提前离校。
4、学校要对学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流动、流失、辍学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管理档案,做到底数清楚,为控辍提供准确的情况,每学期向教育局统计上报学生流失和辍学情况。
5、建立控辍保学“三包一挂”制度,校长包全校,主任包年级,教师包学生,与考核、评聘、晋级、评优挂钩,学校要将控辍保学目标分解量化到各班,并与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对重点学生(学困生、行为偏差生、贫困生)要建立档案,及时家访和谈心,开学前要对重点生进行普遍家访,对未及时返校的学生,要重点访,弄清学生辍学原因,及时做好劝返工作。学校要定期召开控辍碰头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6、学校要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完成义务教育责任书。对学生无故不到校上课,班主任要及时家访,3天内不到校上课的,要向校长汇报,由学校再次家访动员,校长动员无效时,要向镇人民政府递交书面报告,并协助对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出《辍学生返校通知书》。
7、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省、市规定的“一费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准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超标准收费;
不准代收费,不准强迫或暗示学生到指定的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学具及其他用品。
8、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指导家长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子女,以使家长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1、劳动、工商部门要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违法责任,杜绝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务工、经商等现象发生。
2、对扰乱学校秩序,殴打、侮辱学生造成学生失学的校外人员,公安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
3、文化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对网吧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要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
4、民政部门要在社区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与学校密切联系沟通,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扶。
5、共青团、妇联等群体组织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协助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6、其他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都要负起责任,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中小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成立笏石镇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度在全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篇4
2019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控辍保学工作,XX县构建了责任控辍、依法控辍、扶贫控辍、关爱控辍、制度控辍、质量控辍六位一体的控辍保学新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现将如下:
一、压实责任,实施责任控辍
首先,完善义务教育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一是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县教体局与各中小学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乡镇与村(居委会、各中心小学与村完小(教学点、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其次,建立健全以乡镇政府主导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一是乡、村两级每学期准确掌握辖区内九年义务教育学龄儿童、少年就学相关信息,对通过学籍比对筛选、家访等途径确认的辍学学生,逐一动员返校就读。二是学校对劝返的辍学学生,采取各种关爱措施,落实校领导和教师包干帮扶,确保返校学生留得住、学得进、能进步。
二、加大执法力度,实施依法控辍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依法控辍工作力度。一是适龄儿
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二是公安、司法、教育、人社、市监、文广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开展本部门依法控辍工作,对不履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职责的家长或监护人,依法实施问责。开学初县教体局要求全县各校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及时入学的学生,进行劝返工作,并联合乡镇、司法部门下发复学入学通知书。三是全面清理劳务市场,对招用未受完义务教育少年儿童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予以处罚,同时对网吧等营业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治理整顿。
三、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扶贫控辍
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天灾人祸面临辍学的学生,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及时启动各种资助机制帮助他们继续上学。一是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条件可适当放宽,各校也积极创造条件,采取随班就读方式,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二是对因各种原因确实不能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乡镇政府、卫生院、村委会、学校等联合组织实施送教上门服务。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校统一安排部署,将每名关爱对象按照一对一点对点方式分配至每位教师,形成师生结对帮扶制度。
四、关注特殊群体,实施关爱控辍
开展精准关爱行动,保障儿童少年完成学业。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留守儿童和流浪儿童监护人的培训,要求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要求外出务工人员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不得由此导致适龄儿童和少年辍学。二是各校切实加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向,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了后进生转化工作。并要按照一长三员制(即代理家长、生活辅导员、学习辅导员、心理辅导员对留守儿童实施精准关爱,帮助学生解决成长中遇到的困惑和难题,确保留守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五、加强学籍管理,实施制度控辍
按照《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学生学籍和流动管理,及时调处转学学生学籍问题。一是每年3月、9月确定为在校学生学籍注册时间。每学期结束后两周为统计核查时间。开学初根据教育部以及省厅提供的疑似辍学儿童未建学籍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发现辍学学生,及时做劝返工作,并逐步为无学籍儿童进行注册。二是各中小学要及时统计学生学籍建档、入学、转学、休学、毕业、辍学、去向等各种情况,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全面分析适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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