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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菁选3篇

发布时间:2023-04-07 09:25:09 来源:网友投稿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1  今年3月15日,适逢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消〔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菁选3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菁选3篇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1

  今年3月15日,适逢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消〔20xx〕2号)安排,结合中消协“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和天津市消费*实际情况,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决定组织开展以下纪念活动。

  1.组建315志愿者团队。联合市文明办召开市消协“315志愿者”团队成立大会,通过行业筛选、区县推荐、公开征集等渠道,吸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无偿自愿地为消费*服务的消费者、行业专家、媒体记者、律师等人员组成,整合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工作。

  2.成立市消协消费教育学校。针对不同消费领域,在个别行业筛选优秀企业成立第一批市消协消费教育学校,开展消费讲堂、消费体验等形式广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召开颁牌仪式并开讲首次公益讲堂。

  3.启动天津市诚信承诺单位评选活动。在总结“汽车诚信自律示范4S店”经验基础上,联合行业组织,在天津市部分行业启动“诚信承诺单位”评选活动,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

  4.发布文胸商品比较试验结果。召开文胸商品比较试验结果发布会,发布文胸比较试验报告,为广大女性消费者提供客观公正的商品信息。

  5.启动公用服务业霸王条款评议活动。征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邮政、通信等公用服务行业霸王条款。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公*正义的和谐消费环境建设。

  6.发布银行业格式条款点评报告。针对银行业合同文本中涉嫌不公*格式条款,发布点评报告,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7.开展家电、家装专题投诉月活动。发布家电专题投诉月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与家电行业协会共同研究建立长效解决机制;启动家装专题投诉月活动,联合家居协会共同研究家装行业共性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进行业发展。

  8.以新《消法》一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突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传播消费知识,引导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共同优化消费环境。配合天津电视台举办3•15晚会。公开曝光2014年度消费*十件典型案例。与媒体开展合作,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走进媒体栏目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正面宣传效果。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2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就我市开展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消费*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3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为了迎接和纪念第3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更好地宣传贯彻消费*法律法规,充分宣传“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区组织开展隆重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2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召开了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新闻通报会。(尤琨)

  会上通报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1.组织举办“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15”当天,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与呼和浩特工商局、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将在维多利国际广场举行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举办“月月3·15”活动启动仪式。

  2.联合主办 “3·15消费*电视特别节目”。2015年,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与各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首次举办“3·15消费*电视特别节目”,通过电视特别节目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消费环境健康发展。3月14日晚20点,特别节目将在各盟市广播电视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消费*网站、正北方网、新浪网等媒体同时播出。

  3.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宣传月”和“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针对社会上存在的大量不讲诚信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紧紧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采取以案说法、专家访谈、跟踪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的系列宣传活动,弘扬社会诚信,公开揭露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总结和研究《消法》实施一年来的成效和典型案例,动员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以进一步扩大《消法》的认知度,促进全社会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

  5.强化年主题重点监督工作和投诉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互动,反映消费者诉求,争取社会支持,谋求良好效果,促进行业自律和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

  6.2015年3月14日,自治区工商局将在八楼会议室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处室召开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

  7.2015年,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加强和推动消费*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工作。积极与当地人大、*联系,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消法>办法》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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