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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3篇(2023年)

发布时间:2023-01-25 21:4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1  迷惑苍凉的墨西哥之夜,寂静圣洁的厄瓜多尔心湖,风情万种的玻利维亚百合,狂野单纯的阿根廷牧场的天空……听三毛如痴如醉的倾诉。我在《万水千山走遍》里感受到了三毛对自然,对大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3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3篇(2023年)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1

  迷惑苍凉的墨西哥之夜,寂静圣洁的厄瓜多尔心湖,风情万种的玻利维亚百合,狂野单纯的阿根廷牧场的天空……听三毛如痴如醉的倾诉。我在《万水千山走遍》里感受到了三毛对自然,对大地,对泥土,对人性与灵魂的深深迷恋与热情的沉醉。我跟随她走遍世界各地,盎然地探索着那种大自然的美——狂野热烈,凝聚昂然,淡漠而张扬,铿锵而柔美的瑰丽之美。

  三毛对于自然的热爱,源自她对人性的仰求。她对人性,那种深掩在灵魂深处的生命,怀有崇敬的渴望,她把它定格在茫然深刻的难民的脸上,在彩霞满天的苍穹的.深处,在魂牵梦萦的故乡的路上……三毛把“人性”刻画得美得像一个被上帝遗落的梦。

  三毛身体羸弱多病,不适应于任何一种交通工具,但她坚持把自己的一腔沉寂且蓄势待发的热忱倾注在对自然的深爱上。这种深爱使她一度忘记病痛的折磨,她呐喊,她祈祷,她追寻,她守候,为的只是抛开尘世纷扰,找到蕴含在灵魂深处,宇宙深处的自然的美。她用一双纤弱的腿,走遍这世上被现代的我们所遗忘的“万水千山”。三毛用自己的心灵启示人类:发现自然的美,回应自然的召唤吧!

  三毛用琉璃般质朴且华美的文字,叙写着万水千山的旅途乃心灵上的征程,谱写了一个*凡女子用生命写出的绮丽诗篇。她冷冷地看着这个老城般的世界中如逝如流的哀乐人间,眉目间流露出了红尘女子的自然之美。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3篇(扩展1)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5篇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1

  迷惑苍凉的墨西哥之夜,寂静圣洁的厄瓜多尔心湖,风情万种的玻利维亚百合,狂野单纯的阿根廷牧场的天空……听三毛如痴如醉的倾诉。我在《万水千山走遍》里感受到了三毛对自然,对大地,对泥土,对人性与灵魂的深深迷恋与热情的沉醉。我跟随她走遍世界各地,盎然地探索着那种大自然的美——狂野热烈,凝聚昂然,淡漠而张扬,铿锵而柔美的瑰丽之美。

  三毛对于自然的热爱,源自她对人性的仰求。她对人性,那种深掩在灵魂深处的生命,怀有崇敬的渴望,她把它定格在茫然深刻的难民的脸上,在彩霞满天的苍穹的深处,在魂牵梦萦的故乡的路上……三毛把“人性”刻画得美得像一个被上帝遗落的梦。

  三毛身体羸弱多病,不适应于任何一种交通工具,但她坚持把自己的一腔沉寂且蓄势待发的热忱倾注在对自然的深爱上。这种深爱使她一度忘记病痛的折磨,她呐喊,她祈祷,她追寻,她守候,为的只是抛开尘世纷扰,找到蕴含在灵魂深处,宇宙深处的自然的美。她用一双纤弱的腿,走遍这世上被现代的我们所遗忘的“万水千山”。三毛用自己的心灵启示人类:发现自然的美,回应自然的召唤吧!

  三毛用琉璃般质朴且华美的文字,叙写着万水千山的旅途乃心灵上的征程,谱写了一个*凡女子用生命写出的绮丽诗篇。她冷冷地看着这个老城般的世界中如逝如流的哀乐人间,眉目间流露出了红尘女子的自然之美。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2

  三毛写过一首《橄榄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

  这本书就是三毛在拉丁美洲"流浪"的缩影,她的旅途在墨西哥开始,沿着印第安人的足迹,相继去了洪都拉斯、哥斯达黎加、巴拿马、哥伦比亚、个、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智利、阿根廷,最后回到了大陆,在上海、苏州、宁波留下了无尽的怀念,回归了家乡。

  在看这本书时,跟着三毛领略了太*洋东岸的这几个国家的同时,也看到了三毛内心的情感,感性的忧伤时刻的在文字中体现,而我只能看到一个表面的三毛,不能看到她的内心。

  这段旅行是在墨西哥开始,对于我来说虽遥不可及,但在字里行间还是能够感受到那种氛围,就像浮现在眼前一样,又好像记忆中的电影片段,一个一个的文字续写了一段段的情节。三毛的这段旅行是带着忧伤的,在墨西哥的记述中可以看出,开始不太顺利的旅程并不是因为其他人其他事,只是她的内心是烦躁的,不开心的。并且,在这块土地上,她看到了自杀神,这个不起眼的神像竟吸引到了她,能看到她的内心是挣扎的,也正因为是这样,三毛在"晚年"自杀了,其实,并不能称之为晚年,因为那时的她才四十八岁,正值一个人在事业拼搏奋斗的年龄,她还是忍受不了内心的那份挣扎。

  第二站洪都拉斯,在书中我们看到的是那里的贫穷,尤其是山区中的人民的生活的艰苦,三毛在这个国家里所去的地方是那些贫穷的地方,只有这些地方才能寄托她的内心,然而,洪都拉斯也有水准极高的工业、城镇和住宅区,是一个景色壮丽、人民有礼、安静而有希望的国家。在哥斯达黎加,这里也是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里聚集了拼搏奋斗的*人,他们不是那样的显赫一族,靠雄厚的资金闯出一个帝国,他们是一群农夫,热爱土地的农夫,他们也是一群永远漂泊在他乡的人,因为生活的紧迫让他们移民,去一个语言不通的地方,那份辛酸显而易见,可是他们得到了应有的价值,在这块土地上,艰苦的经营,也开辟了一片乐土,看到这里时,为这些农夫感动,有多少人没能有这样的坚持而放弃,放弃了所以失败了,我们生活中痛楚不是别人带来的,是自己的带来的,不要去怪其他人,其实有时候,只有自己本身让自己痛了,才会收获到更多的价值。而相同的,在巴拿马之行也出现了这样的努力,三毛的表妹一家人,经历了十年的海外生活,一份真正的生活教育,在苦难中走过来的最终得到了应有的汇报。

  最让我惊讶的地方是哥伦比亚,这是一个不按牌理出牌的地方,用我们*常所说的一句话:"画风转变的太快了。"在自身的生活中是玩玩没有遇到过的,每时每刻都在紧张自己是否被抢劫,在这样的高压下生活的人们能够幸福?还是被同化成这样的人?还原书中情节,她去路边小摊小白饼和烤香肠,卖食物的中年人叫她先给二十五披索,她说一手交钱一手交饼,小贩说她拿了饼会跑,然而小贩拿了钱就不给她饼,在我们的思想中,这样的情景有些夸张,但它确实存在,而这样的场景在哥伦比亚这个地方来说是一件很寻常的事情,在飞机场领出哥伦比亚的行李时,每一只包包都已被打开,衣物乱翻,锁着的皮箱被刀割开大口,零碎东西失踪。读到此文时,真的很难想象是如此的一幕,连最起码的尊严都没有了吗?这样生活的人们还有什么样的生活乐趣!

  在接下来的行程中,三毛身体羸弱多病,不适合任何一种交通工具,但她坚持把自己的一腔沉寂且蓄势待发的热忱倾注在对自然的深爱上。这种深爱使她一度忘记病痛的折磨,她呐喊,她祈祷,她追寻,她守候,为的只是抛开尘世纷扰,找到蕴含在灵魂深处,宇宙深处的自然的美,她用一说纤细的腿,走遍这世上被现代的我们所遗忘的万水千山。

  三毛最后的行程是回到了家乡。她踏遍万水千山,无论是异国都市的生活情调,还是天涯海角的奇风异俗,都不能消解她深埋于心中的*情节,尽管她嫁给了一个深眼高鼻梁的洋人,但她仍是一个完整的东方女性。在三毛故乡归的这篇中,是以"妹妹"的称呼记述的,回到家乡见到分隔许久的家人,也完成了祭祖,完成了这件人生中的大事,此生无憾。

  其实静静的思考一下,我们完全能慢慢理解做出不顾一切决定走遍万水千山的疯女孩,在国外漂流十四年,可能还会对这个女孩产生一份很飘渺的敬佩,一份来自心灵的默默的赞许。对自由的向往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愿望,看完整篇文章,我轻轻问问自己,你想放下一切去追求自由吗?追求那像风一般的感觉,还是像鸟儿一起在天空翱翔。

  当问道自己时,答案是肯定的,我做不到,这需要一种气魄来完成如此大的自由。回想起这几年的时光,我并没有到过很多地方去旅行,在学校中去过的地方有崂山、栈桥等,都是青岛常谈的景点,当看到时可能会产生这样的感觉:传说中的美丽景色也不过如此。我相信,有很多人会有这样的"想法,现实中的景象是无法和你想象中的景色相比的,想象中的是完美的、虚拟的。但是这样的想法随着我最近一段时间有所改变,并且最近我常常遗憾没有将青岛的景点游遍,当你想去一个地方去游玩的时候,那种心情是愉悦的,会对这件事情充满期待,不会像三毛那样,带着忧伤去旅行,去感悟,现在的我是通过这些旅行来达到生活的幸福与乐趣。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3

  家中的藏书多的到处都是,三毛所有的书也都在列,而我偏是个不喜欢读书的,至少没有好好完整地读过一本书。《万水千山走遍》算是我完整读过的三毛第一本书,在这本书之前,我大概看过她的《撒哈拉的故事》,描写了三毛与丈夫荷西在撒哈拉沙漠生活时的所见所闻,当时觉得三毛这个人真是个世上少有的奇女子,她能够抛开繁华的大都市来到了贫困的大沙漠,这里没有太多的水,只有沙子,甚至没有家具没有床,但是她与荷西却还是生活着很快乐,她的灵魂如漂泊的女子,去寻找幸福的国度。从她的身上我开始感知并感悟到了对生活的执着,追求,以及对生活的热爱,也感动她与荷西简单、朴实的爱情。

  了解到这本《万水千山走遍》是三毛的丈夫荷西去世几年后,本以为这本书写在荷西去世以后,应该充满哀伤,但看完后却越发佩服起三毛的坚强。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三毛游历中南美洲的经历,描写了很多引人入胜的事件和当地风俗,淡淡的文字透出对生活的渴望,我想这时她的心境应该与写撒哈拉沙漠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多了一些南美雨季淅淅沥沥的哀愁在里面,而缺了撒哈拉那种耀眼的阳光。

  我想一个女子,要想走遍千山万水,其中的艰辛曲折不言而喻。旅行中那么多的困境,在洪都拉斯的雨城里奔波,在安第斯山脉的高原上头疼剧烈,在去玛丘毕丘的路上遭遇洪水…但是这些,或许对她而言比有稳定的工作,*静的生活更加接近幸福的定义。或许她的骨子里,早就有这漂泊的宿命。流浪,再没有比这个词更具有浪漫色彩了。一种要把世界走通的脚步,一种要把万水千山走遍的脚步。三毛,就这样前进着。是这种脚步,让那些困境都不算困境。因为流浪者不曾注意脚下,他们只看前方。三毛通常是拿起行李,便要远行。即使是撒哈拉沙漠的无人区,只因为想看沙漠在夕阳下的景象,便想横穿整个撒哈拉。拥有这样举动的人,要么足够洒脱,要么足够执着,或者两者都有。

  但是三毛从不在一个地方停下,一个地方再好,再吸引她。她还是会毅然离开。也许对她来说,这一个个地点只是生命的各站停靠。而归航的目的地,只属于她的家。这也许并不符合流浪者的定义,因为流浪者的心中是没有家的。但是就是三毛,她的脚步像流浪者一样坚定,但是她的心,却被家延伸出来的枝叶,紧紧抓住了。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到:

  一个忧郁而有着自己个性的三毛:在生活与工作上,那种孜孜不不倦,那种天真烂漫,那种随心所欲的生活方式下的三毛。可以泪水连连,但必须是一个人的时候,在别人面前,装作很坚强的模样。即便的病倒的时候,还是倔强万分。

  一个孤独的对于过往情不自禁的女人:不论是一种臆想,还是现实中的那种情感,都可以看到她对失去了荷西的痛心。在失去家庭之后,她更情愿四海为家。

  这本书不是旅游指南,很少见这样的游记,几乎见不到风景描写,但是这本书依然能够给我强烈的美的感受。

  三毛把万水千山走遍,在她的书中,我走遍万水千山。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4

  简单的说,这只是一本游记,从墨西哥到宏都拉斯、哥斯达黎加、巴拿马、哥伦比亚、秘鲁,写当地的风景名胜、风俗人情,以及途中的琐事等等。可是,写这本书的是三毛,所以注定不会那么简单。无论是曾经略带俏皮的作品,还是这本带有丧夫之痛的《万水千山走遍》,都可以看出三毛的真,真的像“心湖”的水一般,触手可及。

  看着三毛细腻而沉郁的文字,我能体会到她路途奔波的疲惫,体会到她渴望自由的灵魂,体会到她偶然想起荷西的那种痛,体会到她与安妮惺惺相惜的状态,体会到她坚定的意志与不屈的精神。这些感受,是如此真实而细腻。

  虽然在那个年代,南美洲之行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更不会抱怨旅途疲惫不堪。但是一个身体素质极弱的三毛,每每坐飞机都会头晕,上高原都有高原反应,经费充足但却不奢侈地住豪华宾馆,于是经常洗冷水而发烧感冒,再有就是带着一个西班牙语极其不顺溜的助手米夏。这,不是一个寻常女子可以熬得过去的,也只有三毛,因为有颗向往自由和流浪的心。

  无论是在哪里,三毛都是极为宽容和有爱心的。无论是在秘鲁做那个热爱音乐的印第安人的观众还是对安妮这个亲切的陌生人的帮助以及在那场高原雨夜中与王八蛋巴士的争斗,都有体现。想必这也是三毛值得我们热爱的地方。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5

  以为无法读完的一本那么厚的书,竟然短短的时间读完了,读完后深有感触。却不知如何去写,转一篇吧,倒有一读三毛的另一些作品的冲动了。

  我觉得一开始接触三毛读的便是《万水千山走遍》实在有些失策,翻开书,浓浓的悲伤扑面而来,她失去爱人的伤痛渗透在了字里行间,本来心情愉悦,一开始阅读,便情绪骤降个百八十摄氏度吧,例如,她说:“世上的幸福快乐,总结起来只有几种,而千行的眼泪,却有千种不同的疼痛,打不开的泪结,只有交给时间去解”。

  《万水千山走遍》讲的是三毛在中南美各国旅游的经历,她“代表各位去走一遍万水千山”,(若是我不那么懒,在读这本书之前能先了解了解那些讲西班牙语的国家便更好了)她的语言并存在过于华丽的辞藻,但也没有十分朴实普通,每个国家的故事,不会千篇一律地描写各国景点参观等细节,必经那些东西在旅游手册上会记载得更加详尽吧。

  三毛喜爱人文,这从她的文章中能看出,她喜欢去亲近当地人,吃当地的食物,包裹着汤汤水水的taco被她形容成“土黄色的抹布,抹过了残余食物的饭桌,然后半卷起来,汤汤水水地用手抓着,将它们吞了下去”,看到这我不禁感觉到口中传来一股抹布的味道,虽然将我对taco的向往一扫而光,但也是对于他们连续吃了好多天taco的感受的写实;穿传统服饰,poncho不离身,辫两条大辫子,于是总被人误认为是印第安人;她对文化的尊重,坐在空空的礼堂中对台上卖力的表演者鼓掌,这也是对怀梦者无从实现梦想的一点慰籍吧;连厕所水龙头的水都能直接喝下(她因此染上了大肠杆菌,我觉得勇气可嘉,我们的自来水可是谁都不敢碰的,谁知道那些水中还有什么其他的细菌呢)。

  她也爱土地,并不仅仅是以游客之心对大自然的敬畏及感叹,而是深沉的爱着,这世间的土地。“站在万里长城的城墙上。别人都在看墙,我仰头望天。天地宽宽大大,厚厚实实地将我接纳,风吹过来,吹掉了心中所有的捆绑”这是在敦煌。

  在游历各国的途中不免会遇上许多*的一代移民,三毛很排斥同胞的热情,她觉得十分不好意思吧,不希望自己去麻烦人家,她大概也不希望人家喜欢的,只是“三毛”,而“三毛”,不能全然代表她。但她对玻利维亚遇见的大使及其夫人态度有所改观:“学到的东西不能诉诸笔墨,那是一种无形的感化和熏染,是一个人的风度言谈里自然流露出来的学问,亲近这股汨汨的气质,是不可能空手而归的”。

  玻利维亚也几乎是唯一一个让人松口气的国家,人们的亲和友善,比起其他国家的坑蒙拐骗,简直是好太多太多了,那一声声哽咽的道别,仿佛就在我耳边,所以三毛将她称之为“高原上的百合花”。

  这么多篇文章中,我最喜欢前世今生的那两篇,那是在厄瓜多尔,描写的是从前的印加帝国,为了不让文字太过枯燥,三毛将印加老百姓的生活通过《药师的孙女》展现,十分有代入感,而今生中心湖的发现,又冥冥中印证了什么。三毛演讲中说了,这是唯一一篇不是她旅程中发生的故事。好吧,但在读的时候,我真的信以为真了,也许是因为*古老的传说也是相信轮回转世,我总觉得,人死后真的会喝下一碗孟婆汤,走过奈何桥,再次来到人世上,这也是三毛文字的力量吧。

  三毛在旅行中遇到了很多的人,有本地的,有别的国家的,她相信随缘,她不遗憾此生不再见,她很容易相信别人,也很乐于助人:她帮助了“索诺奇”发作的荷兰女孩安妮,两人因悲伤而互相吸引;她帮助过盲人乐师,“我认为一个将音乐带上街头的人就不是乞丐,因为毕竟他给你一点什么东西,一个把美丽音乐带到街头的人,是不能叫做空手乞丐的”;还有很多国家的穷苦百姓们,她没有办法一一帮助,她唯一能做的,只是将那些写满了愁苦,饱经风霜而沟壑累累的脸颊,那些经历雨水冲刷便会摇摇欲坠的泥房子呈现在读者们面前。

  最后,她在敦煌对那个似曾相识的“宝玉”道:“很多年以后,如果你偶尔想起了小时的我,我也偶然想起了你,伟文,我们去看星星。你会发现满天的星星都在向你笑,好像铃铛一样”。

  最让我心塞的便是雨原祕鲁的那次逃离,金钱的诱惑给予了人类犯下许多罪恶的机会,难怪上帝选择抛弃人们。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多年,但我仍真心希望那些被困在玛丘毕丘山区的旅者们,能*安走出。

  最有趣的讨论是关于南美的人种,三毛认为他们最初是来自于蒙古,这当然有史*载的,也就是咱们的人,这个理论真的是很有意思,若不是细细观察当地文化的人,估计也发现不了。

  看着看着心也痒痒了,也想去看看中南美,也想看看敦煌,也想去草原上策马奔腾,也想尝一下抹布样的taco……感觉从前自己的旅行,真的只是在走马观花般地“行”,并没有让心灵真正的“旅”起来,望以后有机会也能像三毛一样走一番。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3篇(扩展2)

——万水千山走遍3篇

万水千山走遍1

  看了《万水千山走遍》,不得不承认三毛是个旷世的奇女子,就连她的寂寞都是果敢的。迷惑苍凉的墨西哥之夜,寂静圣洁的厄瓜多尔心湖,风情万种的玻利维亚百合,狂野单纯的阿根廷牧场的天空……听三毛如痴如醉的倾诉。

  一直觉得三毛最懂旅行的真谛:一个人,默默走过陌生的土地,边走边思考。直到自己被思维填满,在旅途中发现了一个未知的自我。

  《万水千山走遍》一书中,有对旅途中所见所闻的人物和事情的描写、叙述以及抒情,也有自己对美好事物的想象描写,故事发展不仅依靠作者一路上的见闻而展开,还穿插有借历史故事而展开的联想叙述,如《药师的孙女——前世》一文。

  作者对故事材料的处理丝毫不矫揉造作:一是把自己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一是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

  读完《万水千山走遍》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秘鲁的玛丘比丘。那个荒废了几百年的只剩下断垣的印加城市,在三毛的笔下,显得那么迷幻。过了这么多年,读来仍让人心驰神往。其实三毛对这失落的城市并无太多具体描写,或许是三毛只是在用她的通灵在感受像迷宫一样的废墟带来的寂寞。那些过往的情愫,就像黏稠的南方的春雨,那一片芳草,湿湿的沾住了她旅行的裤管。

  三毛曾通灵地认为自己的前世是药师的孙女,一个*凡的在十九岁就离世的印第安女子。相比这荒凉的废城,她更加向往的是澄净的蓝天下那一片明澈的心湖。当厄瓜多尔那片神秘草原和水湖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看了只是觉得归乡。我想,三毛坐在玛丘比丘的大石上时,脑子里看到的不是城市的空茫,而是那些需要祷告的轻如叹息的魂灵,安静的心湖和村落。唯有通灵能解释她感觉到得,召唤她抽身离去,逃离了玛丘比丘那一日突发的大水。

  最爱的便是三毛遇见安妮一段:两个来自不同国家的女孩偶遇在南美高原,互相连名字都不清楚时便已注定两人是浪迹天涯是的灵魂伴侣。彼此是那样惊人的相似:“衣着打扮,谈吐礼貌,生病的狂烈,甚至藏东西的地方,都差不多一个样子”“安妮,难道我们以前真真认识过,为什么彼此那么熟悉呢?”说是不可信的缘分也罢,前世今生也罢,就在某时某刻地球某个角落,她们奇迹般地遇见。一直幻想自己能有一个如此的旅行伙伴,无需过多言语,便能读出内心的想法。忽然的相见,不需仪式的告别。能够相伴的时光,开心地认真走过;到了某个岔路口,微笑着转身离开,并不刻意挽留。这便是真正的友谊吧,不要永远粘在一起消磨时间,只要足够美丽的瞬间。

  在《万水千山走遍》里感受到了三毛对自然,对大地,对泥土,对人性与灵魂的深深迷恋与热情的沉醉。三毛对于自然的热爱,源自她对人性的仰求。她对人性,那种深掩在灵魂深处的生命,怀有崇敬的渴望,她把它定格在茫然深刻的难民的脸上,在彩霞满天的苍穹的深处,在魂牵梦萦的故乡的路上……三毛把“人性”刻画得美得像一个被上帝遗落的梦。

  三毛用琉璃般质朴且华美的文字,叙写着万水千山的旅途乃心灵上的征程,谱写了一个*凡女子用生命写出的绮丽诗篇。她冷冷地看着这个老城般的世界中如逝如流的哀乐人间,眉目间流露出了红尘女子的自然之美。

万水千山走遍2

  《万水千山走遍》的作者是三毛,原名叫陈*,十三岁就跷家去小琉球玩,初中时逃学去墓堆读闲书。旅行和读书时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疼痛都夹杂其中。她没有数字概念,不肯为金钱工作,写作之初纯粹是为了让父母开心。她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处,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的跟着去了。然后她和荷西在沙漠结婚了,从此写出了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和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的展现在大家面前,“三毛热”迅速的从台港横扫整个华文世界,而“流浪文学”更成为了一种文化现象。

  接着,安定的归属却突然急转直下,与挚爱的荷西锥心的死别,让她差点放弃生命,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提笔写作,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感人。最终,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逃离到没有人直到地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其实静静的思考一下,我们完全能慢慢理解做出不顾一切决心走遍万水千山的“疯女孩”,可能还会对这个女孩产生一份很缥缈的敬佩,一份来自心灵的默默的赞许。对自由的向往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愿望,看完整篇文章,我轻轻问问自己,你想放下一切去追求自由吗?追求那像风一般的感觉,还是像鸟儿一起在天空翱翔。

  此时我已经沉浸在蔚蓝的天空里。我理解她们,认为她们只是把我们愿望放大了,实现了。 穿梭于城市中的人,用做工精细的衣服装扮自己,用昂贵的化妆品保养自己,用精致的餐厅消遣自己,我不羡慕她们,因为我不知道他们有多幸福;可是当作者三毛抛下所有物质,去追求自己的精神世界的时候,我却陶醉其中,因为我感受到了她们的幸福。在她们的路途中,她们感受了我们未曾感受过的,也许是艰辛的,也许是愉悦的,但始终是我们没感受过的。我并不认同她们的做法,但却始终有一份赞许之情,她们的游记是煽情的,会让人冲动,然而关键还是看你怀着怎样的心情去感受,敲敲每个人的思路,做一次心灵的旅行。

  在忙碌的时间里,我们无暇感受生活,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感受,流浪不是追求自由的唯一方法,繁忙的工作也不是禁锢,多去感受周围,就像这篇游记,触动了内心,引起了我们的共鸣。何尝不是踏遍了万水千山,开拓了自己的视野呢。

  作者把自己的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让读者感受到不同国度不同人情风貌的同时,又深感于作者内心深处的无限忧思。

  《万水千山走遍》的成书,实际上作者三毛内心苦闷缓解的产物。她,一个*凡而深有忧思的女子,将万种心情寄托于万千山水之中,寄托于一人一事中,或化为风,化为雨,为雾……三毛是个钟情于自然百态的人,因此将自己的内心亦给了自然,一切随缘般对待生活,却终究掩抑不了内心的坎坷。

  “大地啊,我来到你岸上时原是一个陌生人,住在你房子里时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朋友了。”这是《万水千山走遍》中开头的一段话,第一次看没有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说法比喻得很经典。读完书之后,再回过头来看这段文字,便不只是经典了。三毛的感情也被体会出来。这样简单而*实的语言,是三毛一贯的风格,却真挚而震撼了读者的内心。这句话似描述又似抒情,似记事描写又似心理描写。三毛那种对中美洲居民朴实而真挚的热爱,甚至是对普天之下所有的人类一种深沉的眷恋,确是炽热如火,如痴如醉。事实上,对待生命又怎么不是同样的道理呢?来到这个世界上,原本什么也不懂得的我们,不正像一个陌生人吗;而随着时间的流动,我们却越来越眷恋活着的意义,于生命,我们不正成了不舍离开的朋友吗?这是不是三毛留给我们的思考呢?我们不得而知,只是从内心里,从三毛作品的字里行间,我们是不是能读懂一点什么?譬如对生命的思考。

万水千山走遍3

  此刻,坐在KFC二楼餐厅的我,吃完了在有些人眼里的垃圾食品或者说某些人眼里奢侈的汉堡和薯条,喝着热乎的奶茶,听着餐厅里放着我最爱的艾薇儿的歌曲,悠闲自得的看着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心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静,自己跟随着三毛,畅游在异国风情中怡然自得,犹如身临其境,闭上眼呼吸都能感受到书中写到的阿根廷草原上清新的空气,蔚蓝的天空和伸手可触到的朵朵白云,还有那位“高裘情人”。把自己融入到书中的情景之中,置换了陪在三毛身边的米夏,仿佛跟随在三毛身边的不是米夏而是我。

  一直以来自己最大的梦想就是背包四处旅游——一个背包,一架相机,一张卡和一颗好奇而热忱向往的心,踏上旅途的征程,在陌生的环境下,看尽上天赐予人类的美好世界。只可惜,我只是个*民。没有横溢的才华,没有出众的外貌,没有富足的财力,没有坚强的意志,没有坚定地决心,有的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肉体承载物,还有空无虚幻的思维,有的只是怨天尤人,泛滥感情,剩下的什么都没有。对于我这样的一个穷人来说,旅游是个多奢侈的念头,有时候,偶尔会出去转转,玩玩,不了解我的人,包括现在身边的很多人,都说没有钱就安分的在家待着,省着点儿钱,别乱花钱了。也许在她们眼里,我是个败家子,是个爱乱花钱的孩子,那都无所谓,对于热爱旅行的我来说,这些都无关紧要,他们不懂得一个游玩家的心情,我也知道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理解你的所作所为,就像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一个*日里没有多少钱却爱好唱歌的人会花一千块钱买一副耳机,一个街头卖艺的人花几万块钱买一个吉他以至于流落街头卖艺一样。他们可以理解可以接受花几百块甚至上千块钱衣服鞋帽,却理解不了我们花几百块钱买一个耳机,几千块钱买一个吉他。因为爱好,所以会为之倾注一切,值就是他们所不能理解的。而我们被冠以“乱花钱”罪名的原因。

  不被人理解,或许这样的我们是孤独的,但同样的这样的我们也是快乐的,因为我们做的这些是我们的最爱,就像我每一次的旅行都会受到诸多阻扰一样,想要出发的时候,好多人都会说“你那么有钱啊?自己都债务累累了,还花钱去旅行,真是有心情”,每次听到这样的话,心里错综复杂,知道他们也是为我好,为我考虑,只是他们不知道,就因为“没有钱,债务累累”整天被这些现实的东西压得闯不过气来,所以想要一种旅行的方式放松一下自己的心情,不想要自己的青春就放在挣钱还贷款,或者存钱这些事情上面,只想乘着现在的我还有激情,还有体力,还有精力去玩耍,去做我想做的事情,想要做到老之后不后悔的`事情,尽量不给自己的人生留下太多的遗憾,所以宁愿活在“乱花钱”的罪名下也想要尽情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宁愿背着债务累累的风险也想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每次看到那些没有太多钱却依旧背包旅行的人,心里只恨自己没有他们那样的魄力。终究被现实打败,为现实妥协。或许这话说出来又会被身边的某些人挖苦讽刺,那又怎样,其实她们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我也承认自己确实没有那个能力,所以,尽量的为自己创造条件,尽量的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只要做了,不管多或少,不管之后会怎样,但我想我唯一可以保证的那就是在我垂死之年,我不会为这些我所爱好的做过的的事情而后悔。老师同学都说我是个外星人,“反人”、“怪人”“幻想者”,整天想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不切实际,甚至感觉是天马行空的事情,但是我想说我要尽量让这些所谓的不可能变成可能,或许旅行过后的我会为债务忧愁烦恼,开始挣钱攒钱,那我也快乐,最起码我快乐过了,我以后的人生又少了一丝遗憾,这样我就知足了。

  看书看的时间久了,有点儿疲惫,起身活动一下。发现窗外霓虹灯亮,车嚣夜寂,室内孩童嬉耍,情侣爱浓,音乐更替,看着桌上的书本和吃剩的垃圾,心中感慨万分,于是提笔书之。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3篇(扩展3)

——万水千山走遍高中读后感3篇

万水千山走遍高中读后感1

  这本书的作者三毛自认为是一个流浪者,走遍万水千山是为了寻找她梦里的故乡。她去了青鸟不到的地方宏都拉斯,中美洲的花园哥斯达黎加……她感受到了里面的悲、欢、离、合,她想起了自己那远方的故乡。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和唐吉珂德一样有点痴,这种痴是一种执着,没有理由地执着,执着地是寻找她梦里的故乡。就像她编写《橄榄树》的歌词一样:“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远方是什么?到不了的地方叫远方,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故乡是什么?故乡是家,家是温暖、舒适、快乐,是没有忧虑的童年,……是所有一切美好的总和。而这一切好象永远都在三毛旅途的远方。

  我问妈妈:“这书好看吗?”妈妈说:“好看。”我问:“为什么好看?”妈妈说:“三毛的文章有一种忧伤,妈妈喜欢这种忧伤,甚至有点崇拜这种忧伤。”我觉得也是,三毛是一个流浪者,她是一个用心流浪的人,这种忧伤是一个流浪者的忧伤。这种忧伤我们体会不到!只有一个真正用心流浪的行者才能体会得到!

万水千山走遍高中读后感2

  与作者一样是出生在80年代,读这三毛的书长大,听着“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到,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 哪会怕有一天至你共我”长大,也许作者用和三毛文章相同的名字来命名这篇游记,也是在缅怀三毛,缅怀我们的童年。但我们却不知不觉的成为了作者笔下的大多数。其实静静的思考一下,我们完全能慢慢理解做出不顾一切决心走遍万水千山的“疯女孩”,可能还会对这两个女孩产生一份很缥缈的敬佩,一份来自心灵的默默的赞许。对自由的向往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愿望,看完整篇文章,我轻轻问问自己,你想放下一切去追求自由吗?追求那像风一般的感觉,还是像鸟儿一起在天空翱翔。此时我已经沉浸在蔚蓝的天空里。我理解她们,认为她们只是把我们愿望放大了,实现了。 穿梭于城市中的人,用做工精细的衣服装扮自己,用昂贵的化妆品保养自己,用精致的餐厅消遣自己,甚至可以随时支付飞往世界各地的机票,我不羡慕她们,因为我不知道他们有多幸福;当作者抛下所有物质,去追求自己的精神世界的时候,我却陶醉其中,因为我感受到了她们的幸福。 她们在杭州挨过饿,在济南受过冻,在贵州感动过,在海口无助过,喜悦了,思念了…… 在她们的路途中,她们感受了我们未曾感受过的,也许是艰辛的,也许是愉悦的,但始终是我们没感受过的。我并不认同她们的做法,但却始终有一份赞许只情,她们的游记是煽情的,会让人冲动,然而关键还是看你怀着怎样的心情去感受,敲敲每个人的思路,停停吧,做一次心灵的旅行。 在忙碌的时间里,我们无暇感受生活,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感受,流浪不是追求自由的唯一方法,繁忙的工作也不是禁锢,多去感受周围,就像这篇游记,触动了你的心,引起你的共鸣。何尝不是你踏遍了万水千山,开拓了自己的视野。

  《万水千山走遍》一书中,有对旅途中所见所闻的人物和事情的描写、叙述以及抒情,也有自己对美好事物的想象描写,故事发展不仅依靠作者一路上的见闻而展开,还穿插有借历史故事而展开的联想叙述,如《药师的孙女——前世》一文。

  作者对故事材料的处理丝毫不矫揉造作:一是把自己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一是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

  作者将这两条线索穿插于无形之中,在让读者感受到不同国度不同人情风貌的同时,又深感于作者内心深处的无限忧思。

万水千山走遍高中读后感3

  墨西哥之旅很奇妙,是异常美好的回忆。回来后没日没夜忙碌了几天学校的任务,得以暂时放松后来到了East Asian Library,无意间发现了有关三毛的收藏。大一时代三毛是我的最爱,仿佛造化弄人,两年多以后,捡起了《万水千山走遍》翻开来看,第一个国家竟然是墨西哥。此时对此书有了更深刻的感想。

  感恩节在墨西哥度过,因为和我住的房子的女清洁工——一位墨西哥阿姨早就说好了。阿姨叫Silvia,人很好很友善,记得第一次见面我和她聊起了周末要不要去环球影城,因为55刀的门票让我望而却步;Silvia回答,就想去*就要去长城一样,来洛杉矶,就要去环球影城。这句话触动了我,想不到一个清洁女工也会如此的有思想,终于我心中的天*也向舍得花钱的一方倾斜了,最终环球影城之旅果然证明是值得的回忆。去墨西哥的决心一直都很坚定,每次见到Silvia除了打招呼就是商定墨西哥的行程,后来明确了时间,就雷厉风行的查行程、订了往返机票,还带动了一起交流的三个女生同行。

  这趟若不是Silvia,行动会不方便很多。西班牙语,作为世界第三大语言(前两为英语、汉语),竟然对我们四个*女孩而言全都很陌生;走在街道上,买东西,乘车,一切一切都很不方便。本来听信了周游世界列国的香港女生的话,“不会语言也很有意思,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手势呀;而且听声音就像听歌一样,如果理解了意思反而失去了情调”,可是当我一句当地语言不会说的时候,我就发现词不达意真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为我的无知感到惭愧,决心回去了有时间好好补补西班牙语。

  行程是这样的:首先换成好几路公车到长途车站,乘坐汽车到达墨西哥提华纳(Tijuana),位于美国与墨西哥的交境;然后转车到机场,乘坐AeroMexico的航班到达墨西哥第二大城市——瓜达拉哈拉(Guadalajara)。对墨西哥的初印象就像三毛在《万水千山走遍》中描述的类似:

  “是这样的,此地计程车可以坐,公共车对你太挤。一般的水不可以喝,街上剥好的水果绝对不要买,低于消费额五十美金的餐馆吃了可能坏肚子,路上不要随便跟男人讲话。低级的地区不要去,照相机藏在皮包里最好,当心人家抢劫——”

  去墨西哥前,确实接受了很多“教诲”——墨西哥太乱,不要乱跑,注意安全(是不是就差“活着回来”了)。墨西哥的干净程度确实不如美国,但是既然与美国的两大强州——加州、德州交界,位于中北美,受西班牙语文化的熏陶影响,墨西哥人民都很有钱(很多人去美国打黑工);或者穷的很happy,马路上跑着的汽车破烂不堪,但是大喇叭放着动感的西班牙语歌曲。

  到达Guadalajara机场,Silvia的一大家已经在等待我们。墨西哥人仿佛家庭观念很强,人们都很友好,会英语的人很少。孩子们都很漂亮。对《万水千山走遍》有同感

  大部分我所见的墨西哥人,便如上帝捏出来的粗泥娃娃没有用刀子再细雕,也没有上釉,做好了,只等太阳晒晒干便放到世上来了——当然,那是地下车中最最*民的样子。这儿的人类学博物馆中有些故事,述说古时住在这片土地上的居民,他们喜欢将小孩子的前额和后脑夹起好几年,然后放开,那些小孩子的头发成扁*的,脸孔当然也显得宽大些,在他们的审美眼光中,那便是美丽。

  而今的墨西哥人,仍然有着那样的脸谱,扁脸、浓眉、大眼宽鼻、厚唇,不算太清洁,衣着鲜艳如彩虹,表情木然而本分。而他们身体中除了墨西哥本地的血液之外,当然渗杂了西班牙人的成份,可是看上去他们仍是不近欧洲而更近印地安人的。

  常常,在地下车中挤着去某个地方,只因时间充分,也因舍不得那一张张已到了艺术极致的脸谱,情愿坐过了站再回头。

  住在了Silvia的弟妹家——Guadalajara旁边的小镇上,安定了下来,第一天行程结束。所住的房子,外部布局像是新加坡的组屋,但是没有组屋奢华;内部是瓷砖地面,两室一厅,旧式家居,很像*九十年代的典型套间。家里的三个孩子们不嫌弃挤,打闹着,玩着各种各样的玩具,很欢乐。

  墨西哥的城市不如*大,但是设施齐全;至于小镇和农村,在我的生活经验看来,和*农村是很相似的。所以我猜想世界上的发展*家可能都比较类似。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3篇(扩展4)

——走遍天下书为侣读后感10篇

走遍天下书为侣读后感1

  《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是一篇想象文章,想象的是一个人独自驾船环游世界做旅行,你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来娱乐,你会选择什么呢?我会和作者一样,毫不犹豫的选择一本书。

  这次,我去新疆旅游也带了一本书《蓝猫淘气三千问》装订版。这18天来,我一遍又一遍的看这本书,每一遍都有新的发现,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我第一次看《蓝猫淘气三千问》的时候,我把重点的注意力放在它的故事上;在第二次读的时候,每一个故事夹中的小资料也很有趣,可以让你了解更多的知识,有军事知识、海洋知识,都讲得我十分入迷;第三次,我才发现我以前忽略掉的课前辅导更为重要,讲的是非常贴近我们生活,是解决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烦恼的,把书多读了几遍,才能真正体会到这本书的精华所在。

  读一本书首先要思考,然后品味,其次找出以前忽略掉的地方,再列一个单子,这种反复读书、精读的方法是我从课文中提炼出来的.。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老师,也是通往知识世界的通行证,就像我们的户口本一样。大家肯定都希望,上面写的都是好事,而不是一些见不得人的坏事。杨老师告诉过我们,读书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把厚的书读薄,另一种是把薄的书读厚。现在我们还是小学生,所要做到的就是把薄的书读厚。陶行知说:读书要钻进去,展开来。就是让我们去刻苦钻研一本书,这样,才能让我们的通行证更加美丽漂亮!高尔基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只有把阶梯修得牢固一些,才便于我们更好的进步,把阶梯修得牢固一点的方法就是多读几遍。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古人留下了这样一句话。就是说,如果你想让自己更加聪明,那么,从现在开始。

  一寸光阴一寸金,抓起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来读书吧!

走遍天下书为侣读后感2

  读完了《走遍天下书为侣》,我心血澎湃,久久不能*静。

  首先,一开头就提了一个问题:如果让你坐船周游世界,只能选择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你你会选择其中哪一样?对我来说这很难选择,但作者却毫不犹豫地选了一本书。这是为什么呢?我想,在苍茫大海中,免不了会感到孤独和寂寞,那么书就可以当作你的朋友,陪伴着你、支持着你。还可以走进他的内心世界,来思考问题。

  我的耳边一直放映着:我愿意把书读上一百遍,一千遍。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作者愿意读上上百遍呢?难道真的是书读百遍,其意自见吗?我不禁惭愧起来,虽然我也是一个超级书迷,可是一本书,让我看第二遍都不耐烦了。

  我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像作者一样细细的品味书,百看不厌。

  我愿意永远在书的海洋里遨游!

走遍天下书为侣读后感3

  我读了《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后,我最大的体会就是: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也是我们最好的老师。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作者假设独自环绕世界旅行,在有多方面的选择的情况下,作者只选择一本书陪伴。作者认为“一本书就像一位朋友,就像你的家”。我读完后,也有同感。是呀!一本书就是一位智者,就像是你良师益友。

  在我孤独的时候,读《开心笑话故事》把我带到开心快乐的世界,品尝着里面的开心果,从此不再孤独,原来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的心下子豁然开朗;在我无聊时,《安徒生童话》把我带进了美丽的童话世界,《打火匣》《拇指姑娘》《海的女儿》《野天鹅》这些充满了梦幻色彩,像给我插上了想象的翅膀,飞向那神奇王国;在我对历史知识无知时,《中华上下五千年》把我带进了历史的隧道,威武的秦始皇出现在我的眼前,仿佛在炫耀说看我修的雄伟壮观的万里长城,世有几人能比。还有一扫匈奴的"汉武大帝,开创了唐代的开元盛世的唐太宗,*民出身的宋太祖,还有少数民族当皇帝的成吉思汗,努尔哈赤……他们都用自己的雄才伟略书写着历中。在我对西方的世界充满好奇时,《希腊神话》把我带进了异国风情,好比吃西餐,我好像看见了无比强大的众神首领宙斯,浮现了美丽女神维纳斯,知慧女神雅典娜……

  一本书可以让我们学到许多东西,一本好书可以指导我们走上一条成功之路,让我们一生都去和好书相伴吧!

走遍天下书为侣读后感4

  书,可以给你带来智慧;书,可以告诉你说不完的知识。读完一本书就像挖掘了一片财富,它是我们生活中的“营养品”。

  读了《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我受益无穷。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题目:如果作者要环绕世界旅行,他会带上一本书,并做读书笔记。因为他觉得,每读完一次书都会获得新知识。

  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今年发射成功的“神七”载人航天飞船。在发射之前,科学家花了多少精力去设计“神七”啊,他们只有天天读书,获得知识,才能设计出这样完美的飞船。如果没有书籍,我国的.航天事业能更进一步吗?

  这时,我脸红了,情不自禁地想起自己*日的表现题目:在家中只顾着看电视、玩电脑,爸爸妈妈叫我去看书,我不听,他们就批评我。我无可奈何地来到房间,不耐烦的打开书,恨不得把它撕成两半。可自从看了这篇课文,看了“神七”完美升降以后,我才知道书是多么的宝贵,是多么的重要,生活中不能少了它。

  俗语说得好题目:“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啊,读书只要肯去发现,肯去探索,一定能从中获得知识的。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多读多懂多了解。

走遍天下书为侣读后感5

  从小就喜欢看书,自从看了《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以后,对书更加深有感触了。

  书,可以让你更加聪慧;书,可以让灵魂变得充实而丰富;书,可以让我们不再目光短浅……书就是我们的另一个老师。

  我还喜欢作者的读书方式——先一遍又一遍的读这本书,思考故事中的人为什么会这样做,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然后再把这个故事编下去,回过头来品味自己最欣赏的一些片段,并问问自己为什么喜欢它们;再读读其他部分,从中找到以前忽略的东西;最后还要列个单子。这种爱读书的精神实在是值得我们学习。

  当我读到“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会选择一本书。’”的时候,我像其他人一样感叹了——一本书!她选择了一本书!这就是她走遍天下之时选择的伴侣吗?真是难以置信!又读到“是的,我愿意读上一百遍,我愿意读到能够背诵的.程度”的时候,我的心中自愧不如。天啊,读一百遍,对于读书来说简直是一种天文数字啊!我不禁佩服起那位作者起来。

  书,是能带我们穿梭过去与未来的时光机,也是你的另一位老师。《走遍天下书为侣》这本书将使我终身受益。

走遍天下书为侣读后感6

  读了《走遍天下书为侣》这一课后,我体会到了“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的道理。当你读一本书时,多读几遍,你会发现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觉。

  我也非常喜欢看书,不管到哪里、不管有没有时间看都要带上自己喜欢的书,特别是回老家的时候,我会把我的书包塞得满满的。装满了我喜欢看的书,经常因为我带太多书的原因而跟奶奶争吵。我喜欢看的书也只看了两三遍,没有像作者那样为了获取更多的知识,愿意将一本书读上上百遍,达到背诵的地步。

  作者说:“你总能从一本书中发现新东西,不管你看过多少遍。”我对作者说的这句话有深深的.体会。上个学期,爸爸给我在网上订购了一套有价值的哲学书,这些书用故事来讲述一些生活中暗藏着的哲学。先开始,我只把它当做故事看,看完后,我想:“就是这样,只是一套故事书,没什么好玩的。”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这次,我将这套书里面那些我没注意到的讲述哲学的段落都仔细的看了。当我看完这一遍后,我又明白了很多的哲学道理。又比如,最近我们学了第一课《窃读记》,我读了第一遍后,只是怜悯作者,小时候家里没钱,看个书都要偷偷摸摸的,不像我们现在,想有什么就有什么。后来,我熟读了几遍后,还在网上查找了原文,这时我的感受不单单只是怜悯,我感觉这篇文章写得特别好,描写人物的心理活动很到位很细致很生动。对我今后的写作有很大的帮助。我还敬佩作者爱读书、爱知识、爱学习的精神。

  这一课带给我的收获是:要把书视为自己的朋友,视为一处故地。一本书,它带给我们的不只只是欢乐,还有心灵的启示。读一本好书,好像就在跟一位高手对话。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一本好书将会让我受益无穷。

走遍天下书为侣读后感7

  今天,我们学了《走遍天下书为侣》的这篇课文,下面我写一下读后感。

  作者说:“假如你要去世界环游,你却只能带一样东西,一本书、一幅画……如果你问到我,我会选择一本书。”作者的爱书精神使我很敬佩!

  读到第七自然段,我意识到了作者的爱书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只要我们认真去思考、去想象,一定会有奇妙的事情发生,你总能从书中学到新东西,不管你看过多少遍,只要我们认真去看,认真去发现,一定可以发现新东西。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深深打动了我,是呀,书籍确实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只要你仔细去发现,一定会发现,书籍是多么多么得有用!

  如果我们能像作者那样,爱看书、爱学习,长大一定是祖国的栋梁!

走遍天下书为侣读后感8

  确实,如果一个人独自驾舟旅行,只能带书、扑克牌、美丽的图画、画箱、织毛衣的扦子和毛线、八音盒或口琴中其中一样东西,真的很难做出选择!但是,我相信我会做出跟尤安·艾肯同样的选择——书。

  书真的是一样好东西。比如说,书,不会令你厌烦,哪怕你已经看上几万几千遍!但是,每当你看一遍书,就又会发现新东西。

  读书,也能让你进入另一个人的心灵,了解另一个人的思想。说说我自己的经历吧!寒假的时候,妈妈送我了一本《泰戈尔选集》。在我刚拿到这本书时,总认为这是一本*静得像一面镜子、没有任何的感情起伏,只把现实硬生生的搬了上去的一本书。可是当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时,便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它完全不像我之前所想得那样,《泰戈尔选集》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标点都让我深陷其中而不能自己!特别是在读《新月集》时,泰戈尔用他稚嫩的手法写出了人世间的善与恶、美与丑及人与人之间的爱。整本书让我感到我是在与一位伟人倾心交谈。

  书也像你的朋友那样了解你、关心你;书更像家,在你无依无靠的时候,只有书能够给你温暖,给你慰籍。

  书更是永恒的。哪怕书不再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了,但是书中蕴含的`道理、丰富的知识和值得我们去欣赏、去学习的精神却会源源不断地流传下去。

  《走遍天下书为侣》,好一个响亮的名字!书会是一个忠诚的朋友,永远陪伴着我们!

走遍天下书为侣读后感9

  《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文章是英国著名作家尤安·艾肯的作品。我百读不厌,而且每读一次都会有新的感受和收获。

  这是一篇蕴含着许多道理的文章,形容书永远是我们“最好的朋友”,永远是一处“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读后,我对“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至理名言有了更深刻的体会。书是可以买的,而书中知识的掌握度就是你自己的活儿了。知识是靠自己获得的。

  “你总能从一本书中发现新东西,不管你看过多少遍。”文章中的这句话让我受益匪浅。是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些话说的多好哇!在我的眼里,书就是一座资源丰富的“宝地”,只要你肯开去发,去寻找,它就会给你带来双倍的回报。

  再看看我吧,我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在空闲之余,我最爱的就是捧着书去“寻宝”了。下到《神秘的女老师》、《淘气包马小跳》之类的儿童文学书,上到《红楼梦》、《三国演义》之类的世界名著,全都是我“虎视眈眈”的对象。我的阅读笔记、好词佳句积累本,已经有足足三本了呢!

  书,它是一位老师,是一个能带你上天入地、回古访今的时光机,是一把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更是……总而言之,读了这篇文章,多读书,读好书,会读书变成了我永远的追求!

走遍天下书为侣读后感10

  带着疑问,我读完了《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作者假设自己独自一人坐船游遍天下,而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时,选择了一本书。里面还写了作者的读书方式:首先思考故事的人为什么这样做,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然后把这个故事编下去,回过头来品味最喜欢的片段,并问自己为什么喜欢它们。还会读其他的部分,并找到忽略的东西。做完这些,学到的东西列一个单子。最后,想象作者和他的生活经历……

  看到这里,我感叹了,作者读书的方法竟然如此的复杂。*时,我们的读书方法最多也只是看完了一本书以后,用小本子把里面的好词佳句抄下来,有一些书还草草看完就算了。想起作者,我们真是远远不及呀!

  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就是叫我们看了作文后,把作文的主要内容讲给爸爸妈妈听。妈妈不在家,我看完作文后就去玩了。晚上,当我准备向妈妈开始讲时,突然觉得脑子一片空白,什么也说不出,便要再把作文看一遍……这都是草草读书的后果。所以,我们要学习作者的读书方法,好好看书才能有收获!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3篇(扩展5)

——《千与千寻》读后感3篇

《千与千寻》读后感1

  电影——深受广大民众喜爱的一种放松、娱乐品。我想,大家都有一部自己喜欢的电影吧!我比较喜欢的一部电影是《千与千寻》。

  《千与千寻》是日本有名漫画家宫崎骏的最后一部作品,后被拍成电影。《千与千寻》主要讲的是:

  主人公——千寻的"爸爸妈妈误入了鬼神往来娱乐的地方,吃了它们的东西后变成了猪。千寻就请求汤婆婆在那里工作。经过了无数困难和汤婆婆的刁难后终于救出了自己的爸爸妈妈。

  在二年级时我看过《千与千寻》,没有什么感觉,但现在看了之后,便大有感悟。首先,我佩服千寻的勇敢、不怕苦和坚持。她发现自己爸爸妈妈变成了猪后,遇见白龙,白龙让她去求汤婆婆让千寻在这工作时,我都吓出冷汗。那么多神神鬼鬼在自己身边,但千寻没有被恐惧打倒,勇敢去求汤婆婆,才有了工作的机会。工作后,汤婆婆认为千寻好欺负,什么苦活全让千寻干,若千寻不干就让她也变成猪,可千寻却坚持下来,不怕苦、不怕累,最后才救出自己爸爸妈妈。

  第二,我认为我们需要学习千寻的主动,她去锅炉爷爷那里求他让自己工作时,起先,锅炉爷爷并不同意让千寻在这工作的。但后来,有一个手下扒倒了,千寻自己主动拿起一块煤,扔去火里,锅炉爷爷才默认了让千寻在这儿工作的事情。如果千寻不主动拿起那块煤,也许,再怎么求锅炉爷爷,他也不会让千寻在这儿工作了。

  这部电影是一部十分值得我们看的电影。*看,会体会到童心的美好;小孩看,会学习到一些好的精神。《千与千寻》这部电影深刻在我的脑里,主人公——千寻的一举一动让我久不忘怀。

  最后,我向大家推荐这部电影——《千与千寻》。

《千与千寻》读后感2

  这天我们就看了一部感人的电影《千与千寻》。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女孩千寻与父母搬家准备去一个城市生活,却因迷路来到一个奇怪的地方。因为贪吃,千寻的父母被变成了猪,千寻惊恐万分时遇到男孩白龙,白龙叫他想在这生活务必到汤屋的主人汤婆婆那里要一份工作,汤婆婆给千寻赋予了新的名字之后,千寻在汤屋里发生了一连串的故事。可有一天白龙受伤了,千寻为了白龙去钱婆婆那里,那次经历中白龙找回了自己的名字,千寻与父母又找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其中千寻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还记得片名吗?《千与千寻》。其实不难理解。就是千寻的两个名字小千和千寻。与其说是两个名字不如说是两个身份,与其说是两个身份不如说是两种性格。一开始的千寻胆小怕事,遇到一些事就惊慌失措。被恐惧与害怕冲昏了头脑。再看汤屋里的小千天真善良,做事一丝不苟应对腐烂神一样的河神,她也丝毫没有懈怠。应对妖怪无脸男捧给金子时,她丝毫没有想要的意思。而是去做自己应做的事情。最后为了代白龙对钱婆婆说声对不起,自己显得义无反顾,没有什么能阻止他的前进。透过比较前者与后者真是天差地别。

  这部电影让我感到爱的力量真伟大,它能让一片幼小的心田强大起来,让千寻为了白龙有勇气去钱婆婆那儿,让白龙为了千寻付出一切。让汤屋的其他人对千寻渐渐有了新的认识,把他慢慢融到这个群众中来。

  其实,我觉得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做一个勇敢,率真,认真,善良的千寻,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人每个人都有千寻优秀的影子。

《千与千寻》读后感3

  《千与千寻》是宫崎骏先生制作的一部电影。内容沿袭其一贯的风格,神奇、清新、极富想象力,让人在爱中寻获真理。

  影片讲述了千寻为救出因贪吃而变成猪的父母,留在油屋工作,并就此成长,收获友谊与爱的故事。影片虽短,却反映了人间百态爱占便宜又团结一致的小厮、面冷心热的锅炉爷爷、被当作腐烂神的河神每一人的形象都那么鲜明,没有绝对好人,却也没有绝对坏人。

  剧中最打动我的是招待腐烂神这一段。腐烂神出现时,不光剧中小厮,我都忍不住掩鼻遮住那不存在的味道。可当千与众人拔出那根刺时,我呆了那刺竟是一堆工业废材!而腐烂神竟是河神!多么讽刺!洗药浴时,河神的急迫与委屈狠狠地击打我心。那一刻,爱护环境的警钟再次打响,我不能不为之动容

  千寻,快走!不要回头这是白龙片尾对千寻说的话,细细品读才发现,它的意味多么动人。回顾影片,千寻遇到的种.种其实像极了人生,那些伤害她或帮助她的人都成了过往,结末与她握手言和。千寻不能回头,不能继续沉浸这个魔法世界,因为前方还有着她在乎和在乎她的人走过桥后回首故人,一切仿佛只是一场梦,眼前的只是催她快走的父母。如果你问千寻后悔离开吗?我想不会,就像片头她离开友人,尽管不舍,但仍依旧要前进。坚定地走,无悔地走,走出去,就看开了。

  剧中个人都折射出不同的社会形象,我想,千寻代表的就是自己吧!也曾怯懦,也曾任性,也曾彷徨但,我们必须学着克服,每一步都要问心无愧

  人生如棋,落子无悔。每个人都是千寻,每个人都要成长。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3篇(扩展6)

——《花千骨》读后感3篇

《花千骨》读后感1

  已经记不清是放假的第多少天了,大概也有七八九十天了吧,每天的生活就是睡觉吃饭看书。这几天看了《花千骨》,还没有完全看完,大概到了百分之九十几,今天想写这篇的原因,是因为我看到了下面这段话。

  有的人可能喜欢东方彧卿那种“就算粉身碎骨、放弃一切我也会跟你在一起”的温暖不求回报的爱;有的人则可能喜欢杀阡陌那种“你若敢为你门中弟子伤她一份,我便屠你满门,你若敢为天下人损她一毫,我便杀尽天下人”的霸道的爱;或者喜欢轩辕朗的骄傲执着,南无月的纯洁天真,可是大部分人还是会喜欢师父,如同在这红尘中向往着的那一点干净的梨花白,哪怕只是远远的看着他。

  这段话摘自《花千骨》后记。

  作为万千读者中的一个,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认同这段话的,因为,我,一个女性,一个旁观者,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喜欢白子画的。就算你身兼六界重任,就算你心系天下苍生,难道这就是你一次又一次伤害花千骨,一步步把她逼入绝境的理由吗?

  在我看来,她从头至尾都没有做错过,唯一的错误,也是她一切不幸的源头,就是她爱上了他。

  生来就是神之身,这是她愿意的吗?不是,她多么希望可以像普通小孩子一样可以过无忧无虑的童年,可是事实上呢,她有的只是无穷无尽的来找她的恶鬼,每天都在惊恐与不安中度过。

  看见蜀山满门被屠,清虚道长惨死,这是她愿意的吗?不是,她只是想完成父亲的遗愿,学一些降妖除魔的本事,让自己可以不受妖鬼纠缠。结果呢,她于危难之中接任蜀山派掌门,去给各位仙界大佬报信,见到白子画,拜他为师。在她什么都不知道情况下,一步步地,她迈入了她这一生都无法摆脱的漩涡。

  小说的结尾,他们两个终究是在一起了,一个疯疯癫癫,一个痴痴傻傻。有人说这终归是圆满,但在我看来,这却是痛彻心扉的悲。白子画的自负与执拗,就是这一切的根源。如若他能早一点认清自己的内心,他二人怎会到如此地步。他一直在以他认为对她好的方式对她,但这一切在她的身上,就是一百零一道刀疤和十七个孔洞,再无其他。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之前看过的一部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夜华爱素素,这一点我从不否认,但是这份爱加诸在素素身上,就是一览芳华那一个个孤寂的夜和一点点磨灭的残存的希望。

  最近经常有人说我太爱争,看到或者听到自己认为不对的.事情就要反驳,然后非要争出个所以然。其实我对这个批评一点都不认同,我对一件事情认同也好,不认同也好,这都是我自己的看法,我发在自己的个人公众号里,我从来也没有把我自己的任何想法加诸在任何人身上,这是我为数不多的自由。譬如今天的小说,肯定会有很多人喜欢白子画,但是这并不影响我说我不喜欢他。

《花千骨》读后感2

  这故事,很眼熟。正义的师父与情窦初开的女徒不伦*,师父严防死守,女徒坠入魔道,最终正义打败邪恶,要么有情人终成眷属,要么从此生死相隔。这桥段这模式,可以用一万次。《花千骨》就是这一万个师徒*故事之集大成者,因为它的剧情设置,种种矛盾,可以说是把女人的幻想推到了无比的极致——

  第一,作为女主角,花千骨的形象是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早期黄瘦,营养不良,后期白净可爱,但都没有性特征,没有发育。这形象,不要说美丽性感,连女人味都没有。可是在书中,面对这样一个枯瘦的黄毛丫头,仙界第一美男深爱他,妖魔界第一美男痴恋她,人界的帝王见过她两次,也不管不顾地迷上她。全宇宙最华丽的宠爱,都集中在这个黄毛丫头身上。

  第二,作为男主角,白子画美若天仙、俊逸出尘、神功盖世、无所不能。而且,在他过往几百年的生命中,有多少仙女爱慕他,看见他就走不动路,可他唯独爱花千骨,这个还没发育好的黄毛丫头。

  人物设定有了,接下来就是生死*的剧情。白子画为了正义天道,一直冷冰冰地拒绝千骨,虽在暗中保护关怀,用了深情,却打死也不承认。而花千骨在这种绝望的爱里,为了报复他、刺激他,甚至布局引诱他亲手一剑杀死自己——诱爱人亲手杀自己,这种虐,未免太惨痛。

  其实历朝历代的爱情故事,痛苦缠绵的`多得是,但很奇怪,*这个词被推崇,却是这些年的事。网络小说简直可用“有情皆孽,无人不冤”来形容,电视剧也一定要拿*做噱头,比如红极一时的电视剧《千山暮雪》,还有后来覆盖全网的霸道总裁小白兔模式小说,全都是虐爱苦痛。

《花千骨》读后感3

  在三尊会审时,小骨咬破了自己的唇也不说出是为了就白子画,明知道自己会受到严重的责罚,但是只是为了不让自己喜欢的师傅陷入两难,就是不开口。

  小骨为了这份爱,伤心伤身,如同张爱玲说"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小骨就是遇上了白子画,变得很低很低,她依旧欢喜,纵使恨天下人,她也恨不起那个让她低到尘微里的男子。

  杀死小骨,是白子画一辈子的噩梦,也让我们这些看官看的撕心裂肺。我心疼的看着小骨依旧是那么的善良,对白字画却变成,爱天下,独恨他一人。

  我也发狂的恨着白子画不愿去相信那个爱他的小骨,但是却见他发狂发疯,怎生也不再恨起来。如此绝望的爱,留给人的只有一声声的叹息。

  幸好,白子画明白了,爱了就是爱了,他愿意去爱小骨,用剩下的所有区弥补他对小骨的亏欠。无论多么的曲曲折折,小骨终于修成了正果,白字画和小骨的下一世相遇了。果果说,一个疯,一个傻,不是喜剧,也不是悲剧。但是在我的眼里,若能相守便是圆满。

  《花千骨》里谁又不是为爱成痴?就连我恨得牙痒痒的霓漫天也是。

  最后的最后,我还是以眼泪告终全文,他们终于相遇,终于相守,脑海中翻滚的还是那么复杂的感觉,一半的海水,一半的烈火。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3篇(扩展7)

——兔儿山读后感3篇

兔儿山读后感1

  妈妈给我买了本叫兔儿山的书,我读了之后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于是,写下了这篇读后感。先讲讲这本书吧,刚看到这书名的时候,我的脑子中就蹦出了几个大大的问号:“兔儿山”,这个名字真奇怪,我从没听过叫这样的山,那儿应该一山兔子吧?讲的是什么呢?如果有兔子,那它们也爱吃胡萝卜吗?……

  随着我一点点的阅读,我了解道:兔儿山上的确有好几只兔子——兔子老爸、兔子老妈、小兔子乔奇、兔子叔公阿纳尔德斯。只是,它们最爱吃老妈煮的莴笋豆蔓汤,而不是胡萝卜,这本书就是讲了一个关于友爱、奉献、期望的故事。初春,当新人家将搬来的消息传遍整个兔儿山时,大家是那么的激动——苦挨了一个冬天的饿,春天来了,新人家又将带来新的希望!刚搬走的人家是那般懒惰、那般吝惜,以至于携物们食不果腹。

  就拿土拨鼠波奇来说,他曾经一度因为肥胖而无法进入冬眠的洞穴,他的皮毛总是那么油光水滑,因为肥胖连走路也踉踉跄跄的,而如今他的皮毛黯淡无光,身子也格外消瘦,和从前是判若两人。难怪,携物们是多么希望新人家能为大家带来食物和好运啊!

  可是,当新人家要搬来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之时,外贸敏感脆弱的兔子老妈却又胡思乱想起来,谁知道新人家带来的是好运还是灾祸呢?当然,她也希望新人家会让大家过上好日子,因此,老爸老妈决定让小乔奇独自去兔子叔公阿纳尔德斯那儿,请他来兔儿山小住,千叮咛万嘱咐后,小乔奇上路了,他躲过猎豹的追捕,越过了死亡溪,一路狂奔,来到老叔公家,当天傍晚,它们便安全返回了,而乔奇在路上的那支“新人家之歌”也成为了当下最流行的歌。

  新人家搬来了,携物们躲在草丛和矮树丛中窥视着新人家,看他们忙里忙外,尽管刚开始携物们对新人家仍抱有戒心,但新人家奉献出自己的爱心,救了田鼠威利和小乔奇的事彻底感到了大伙,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兔儿山上其乐融融,成为一块桃源乐土。读完故事,我深深震撼了,我多少羡慕兔子老爸成长的`地方时美丽的蓝草之乡,多么敬佩大伙为了救出乔奇而不顾危险的精神、勇力。

  我也对新人家能处处为携物们着想,信任携物的这种感情而由衷地佩服。为了能和携物734a成为朋友,他们竟然不惜让菜园中的菜被糟蹋得一塌糊涂A完这个故事,我懂得了:我们的世界需要关爱和奉献,只要有爱,云就会很白,海就会很蓝。但愿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兔儿山”!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3篇(扩展8)

——千山万水作文3篇

千山万水作文1

  无数个夜,等一道光线,而当晨光洒落的那刻,却发现与想象中的容颜隔若天壤,但,我却等了太久,想了太多,也许,一个凡人是装不下如此的忧愁,也只能放纵它如河水般流走。

  习惯于拉开窗帘睡觉,习惯于那一束月光倾洒在床头,更习惯于睁开眼的第一瞬间,晨光四射。就这样,等待着,等待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犹记得小时候,很天真,抑或是很幼稚,会拿着一个透明的玻璃杯,充满期待地看着光透过玻璃杯,照进我心里,还是会小心翼翼地盖上盖子,似宝地捧在手心,本以为我用全身心收集了它,它会在黑夜里,给我一点温暖,一点光明,可事与愿违。

  长大了,一个人总会长大,抑或是年龄,抑或是心中的伤痛。我不再是一个思想一成不变的小孩,没有了那份幼稚,多了一份复杂,但还是一如既往地期待那一丝晨光。会工作到很晚,很晚,发现原来月光如此惨淡,而也许,晨光更会是另一番风景。会熬夜,会流泪到天明,会坐在床上等到没有知觉,只不过,我都错过了,不知是晨光错过了我,还是我错过的它,只是,再也无法在黎明的那一分那一秒看到一缕晨光从厚云层中放出出光芒,温暖我墙角的冷莫。也许,也许的也许,晨光是太阳之子,而不属于我们一介凡人,而更不用妄想用一个小小的玻璃坏,就可装下太阳之子,也许,只是一种妄想罢了!

  一个人总会长大,即使她不想长大,就像树不得不长年轮,年复一年地长,长满忧伤,也许,当我长满十八个年轮,我会成熟,变复杂。虽然,还是会留恋小时候的那段时光,但毕竟,我只不过是个凡人,一个不懂得把握时间的凡人,算不出时间,留不住的华年,在我指缝间飞逝,而我却木然不知,依旧固执期待那一缕充满哀怨的光线。

  在不知多久的以后的以后,也许,晨光照耀的那刻,我会明白事理——剪不断,理还乱的事理。或许,我永远都只能是一个守着空空玻璃瓶的小孩,而它则是太阳之子,一个近在眼前,而又隔了千山万水的形象。

  无数个夜浸染了我,我想我身上的夜色是恒久的,但我也相信我在看到晨光熹微之时,我心中的桃园一定不再只是一种单调的夜色。


《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3篇(扩展9)

——《水孩子》读后感

《水孩子》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孩子》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水孩子》读后感1

  读书能增长知识,使人进步,我喜欢读书也读了很多书,其中一本叫做《水孩子》的书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内容精彩,情节跌宕起伏,使人百看不厌从中我还学到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扫烟囱的小男孩汤姆在和他的师傅格林姆斯打扫烟囱的时候,汤姆被当成小偷,他一直跑,跑到了一个叫凡谷的地方,并被仙女变成了水孩子。从那以后,他就一直在寻找其他的水孩子,还认识了惩恶夫人、扬善夫人和一个爱丽的小女孩。汤姆在寻找爱丽的过程中,经过了废纸州,垃圾海,糖果省……汤姆在这些奇奇怪怪的地方遇到了各式各样的人,他最终找到了爱丽,也见到了自己的师傅——格林姆斯。汤姆也改掉了他身上的坏习惯,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坚强、诚实的好孩子。

  这本书中,有一个片段最精彩,那就是汤姆救龙虾的那段。汤姆看见龙虾被关在笼子里,便去拉龙虾的尾巴想救他出来,不料龙虾一个用力,把汤姆也拉进笼子里来。正在他们想方设法逃出去的时候,一只老海獭游了过来,想吃了他们。于是汤姆和龙虾齐心协力打败了老海獭,汤姆成功地逃离了笼子,但是龙虾却逃不出来,汤姆费了好大的劲才成功救出龙虾。从中可以看出汤姆是个乐于助人的人,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多帮助身边的人。

  我今后要看更多的书,增长我的知识。

《水孩子》读后感2

  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名叫《水孩子》的书,这本书个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面我就介绍给大家。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汤姆是一个扫烟囱的小孩子,有一天,汤姆在一个公爵家里干活,突然一不小心,跑到了公爵的女儿的屋子里,气的公爵都快叫上院子里所有的人了,当汤姆跑到一条小溪时,突然被仙女变成了水孩子,躺在一个小岛上。见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夫人,然后,又受仙女的指引,千方百计地游到大海,认识了别的水孩儿和两位截然不同的仙女;在偷海糖果的过程中受了教育……

  通过这个故事我受到的启发是:让我深深地领悟到了一个人善良的本质、真诚的人品是多么的重要!做一个人不要干坏事,和*的生活,不搞恶作剧,不能像汤姆一样,到处干坏事,结果身上长满了尖刺,没有人和他玩,因为他做错了事还不承认,在大家眼中他是一个坏孩子。

  他虽然有时候坏一点,带他帮助了龙虾逃脱笼子,帮格里姆从烟囱里*,还带格里姆回家。其实,每个孩子都可能成为水孩子,水孩子们都有一颗金子般善良而又真诚得心!虽然他们表面上顽皮捣蛋,但那一颗天真的心,永远藏在他们的心底,最深最深的心底!

《水孩子》读后感3

  我看完了《水孩子》这本书,讲的是:汤姆是一个扫烟囱的小男孩,专门帮别人扫烟囱,格林是他的师傅,对他很粗暴,经常打他骂他,但汤姆是个乐观的孩子,毫不在乎,因为他觉总觉得一切都会过去的。

  有一次,汤姆从烟囱上掉下来,掉到了一个正在睡觉的小女孩的床上,把小女孩吓哭了,汤姆被人误会为是要绑架小女孩,于是被人追打。汤姆拼命地跑着,来到了小河边,因为累而一头栽进了水里,昏了过去。结果被仙女变成了水孩子,耳边长出了一对鱼鳍,身上光溜溜的,可以在水里自由地游泳。

  这时大家弄清了真相,开始寻找汤姆,在小河边,他们发现了汤姆留下的躯壳,以为是他的尸体,大家都伤心地哭了。汤姆变成水孩子后四处闯荡,后来和艾丽一起上了天堂。

  汤姆从扫烟囱的小孩变成水孩子,接着上了天堂。我真希望能变成水孩子,去亲眼看看书中说的鲑鱼、水獭、水蜥蜴、石蚕等海洋生物,还能和它们对话,不过可要记住,千万不能伤害它们,要不然会受仙女惩罚的。

《水孩子》读后感4

  《水孩子》是英国十九世纪作家查尔斯·金斯利(1819一1875)写的一本著名童话,也是他的代表作。写成于1863年。

  在这部童话中,作者以亲切而风趣的语调,优美而简洁的文笔,生动地讲述了一个扫烟囱的孩子如何变成水孩子,在仙女的引导下,经历各种奇遇,最后长大*的美丽故事。

  《水孩子》使得英国儿童文学从道德故事向一个较为轻松的崎岖小道。这部童话中有不少讽喻,包括劝诫的成分。但那决不是说教,而是寓于故事之中,寓教于乐,幽默风趣。其中寄托了作者对自己的孩子和所有孩子的希望:爱清洁,行善事,勇敢正直,健康成长,成为博闻广识、心胸开阔的人。汤姆听到的声音是:“下海去:下海去!”他得到的教导是:世界是如此的精彩,如果他想成为一个男子汉的话,就必须到外面的世界去闯一闯。他必须像每一个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人一样,完全靠自己在外面闯。用自己的眼睛看,用自己的鼻子闻,自己睡自己做的床,自己玩火就烫痛自己的手指头……另一方面,由于金斯莱*日爱好自然,同时也是个博物学家,所以本书关于自然界的描写都极其真实而且生动。可以说,这是一本根据十九世纪中叶科学成就写成的童话。

  所以,《水孩子》不但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也是一本真正有益的书。

  ……

《水孩子》读后感5

  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的书是:《水孩子》。

  《水孩子》这本书是英国查尔斯·金斯菜写的书,这本书很好看也很有意思,好词好句很多。

  《水孩子》是个关于成长的故事,这个故事想像奇特,灵活生动。被盧待的汤姆变成了一个干干净净的一个水孩子。以前仙女又给水孩子交了不少知识,汤姆经历了许多艰难无比的事情,在他生长的过程中,汤姆收获了知识,也收获了水孩子汤姆原来是一个扫烟囱的孩子,他常常受到师傅格里姆斯的虐待。有一天,他们到公爵家扫烟囱,汤姆误闯入公爵女儿爱丽小姐的卧室,被当作小偷遭到了追捕,汤姆成功逃脱后掉入水中,仙女给他魔法让他变成了水孩子。没过多久爱丽也来到了海底世界,成了水孩子。汤姆在仙女的帮助和爱丽的鼓励下,决定去远方寻找受到惩cheng罚fa的格里姆斯,最后汤姆原谅了格里姆斯。在海底世界里,汤姆历经了各种奇遇和磨难,还去了逍xiao遥国和光辉城,还交到了许多的好朋友,比如说一只白色的小狗和美丽的海鸥。故事的最后汤姆成了一个正zheng直zhi、善良、勇敢的男孩,他能设计出铁路、蒸zheng汽qi机、电报、步枪等。世上没有他不知道的东西,而所有这些都是他在海底做水孩子学到的。

《水孩子》读后感6

  这是一本有好的书,我早就想阅读了,一直没有时间,借此机会细读了一遍,给我带来了很多感悟。

  我读了一本名叫《水孩子》的书。本文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做汤姆的孩子。

  他是一个扫烟囱的孩子,*时不爱干净,也不讲卫生,还满嘴的脏话,不过他却非常善良。有一天,他被别人当成小偷,于是就逃跑了。过了两座大山,他觉得自己热极了,就脱下衣服,跳进小溪里游泳,却一直没有上来。抓汤姆的人追上来看见那堆衣服,还以为他死了。其实他没死,而是被仙女变成了“水孩子”。

  在海里的生活虽然无忧无虑,可是由于汤姆爱捉弄别人,也没有人愿意和他做朋友。后来在“福善仙女”和“惩恶仙女”的鼓励和帮助下,他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并且帮助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们改正错误。这让我想起了上次的事情。每次老师看见同桌在玩儿就打他一顿,并让我监督他。我的监督让他改变了许多,不仅上课不玩了,而且变得很热情。

  通过阅读《水孩子》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当别人有困难时,我们应该去帮助他。

《水孩子》读后感7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叫《水孩子》。

  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脏兮兮的扫烟囱的小男孩,名叫汤姆。他天天都被师傅欺负。有一天,他到一个庄园里扫烟囱,在烟囱里迷了路被庄园里的人们误会为小偷,在他们的追赶下汤姆跑到了温德尔。他到一条河里洗澡,洗睡着了。等他醒来就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只有四英寸长而且脖子周围长了一圈腮的水孩子,其实是仙女把他变成了水孩子,从此他便开始了在水里的生活。

  他从一只水獭那儿听到了一些关于大海的事,他很想去大海里。后来,他借助一次下雨时河水涨起来的机会来到了大海里,与其他的水孩子们团聚了。可汤姆很淘气,经常惹事生非捉弄海蟹和海葵们。经过仙女们的教诲,他终于变好了,不再欺负比他弱小的小动物了。后来,仙女给他一个任务,让他去闯荡世界,去帮助他不喜欢的人、去干自己不喜欢的事,经过了努力他终于完成了任务,成功地成为了一个大男子汉,长大后还成为了一个科学家,能设计很多的东西。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好好学习,要爱护上苍给我们的东西,包括纯净的水,我们自己也要保持自身的干净,做一个心灵纯洁的人。

《水孩子》读后感8

  我有一本《水孩子》,我十分爱读。

  它主要讲了一个名叫汤姆的打扫烟囱的小孩,有一次,他在小溪里洗澡,结果变成了水孩子。变成水孩子的汤姆并不乖。在仙女的指导下,他不怕困难,走遍千山万水,见识了神奇的海洋世界,坚强地客服了种种困难终于完成了仙女给他的任务,还就出了正在受难的师傅格林姆。最终,他丢掉坏习惯,成了一名男子汉。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查尔斯·金斯利。在《水孩子》中,他写出了工作发展带来的不好,那就是环境。

  《水孩子》就像一个神奇的小河,里面有仙女,有水孩子;有龙虾,有小鱼…… 一切都那么神奇!

  水孩子让我明白,做什么事都要有勇气,知难而进,才能把事情给做好。

  读了《水孩子》后,我更多的感受是保护环境,不要让小河再脏,不要让花儿再少,不要让垃圾再多了!如果这样下去,地球就完了。如果全世界每个人都栽一小片草、一棵树,捡起一个垃圾,那地球不到一会儿的功夫就变成一个绿色星球了!

  水孩子,你给我的感受真多!我一定要同你一样,向你学习!

  勇敢、自信、执着、善良,是通向成功不可缺少的东西,丢掉哪一样都不行。

《水孩子》读后感9

  最近,我在看一本名叫《水孩子》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查尔斯·金斯利。

  《水孩子》讲述的是一个扫烟囱的男孩变成水孩子之后,在仙女的引导下,历尽种种磨难,最后长大*的故事。汤姆从小受尽了师傅格林姆的虐待,同时在污浊的成长环境中也染上了许多的坏毛病。有一天,他和师傅去约翰爵士的庄园打扫烟囱。汤姆一不小心闯进了约翰爵士的小女儿艾丽小姐的房间里,结果被误认为是小偷,遭到了大家的追赶在仙女的引导下,他最终逃出了庄园,来到小河边,失足掉进了水中,变成了一个水孩子。

  汤姆开始在水中生活,过了一段时间,为了找到其他的伙伴,他来到了大海,在那里遇见了许多水孩子。变成水孩子之后,汤姆并没有改掉以前身上的那些坏毛病,他经常欺负水里的各种小动物,还偷吃仙女的糖果。仙女只好为他找来了一位女教师,而这位女教师竟然是艾丽小姐。在艾丽小姐的帮助下,汤姆逐渐改掉了身上的坏毛病,变成了一位好孩子。

  仙女让汤姆去寻找天外仙境,到那里帮助他以前的师傅格林姆摆脱困境。汤姆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短处,应该去改正,要取长补短;别人托付你的事情,不管在艰难,你也要去完成。

《水孩子》读后感10

  《水孩子》这本书是我在小姨家偶然看到,便被深深吸引了,我刚一听到这个名字时还以为是描写水中生物的小说呢!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查尔斯·金斯利。它讲述了一名叫汤姆的小男孩,他从小没有父母,跟随一位只会命令他打扫烟囱的师父,他的师父整天对汤姆又打又骂,在这样的环境中,汤姆养成了许许多多的坏毛病。

  汤姆一不小心闯进了约翰爵士的小女儿艾丽小姐的房间,结果被误认为小偷,遭到了大家的追赶,在仙女的引导下,他终于逃出了庄园,来到小河边,失足掉进水里,变成了水孩子。他希望自己可以像鱼儿一样自由自在地游泳,也可以像人类一样有双脚。汤姆十分渴望在大海里找到与他一样的伙伴们,可他的坏习惯仍旧“毒火攻心”,欺负各种小动物,还偷吃了仙女的糖果……最后在艾丽小姐的感化及帮助下,汤姆克服了种种困难,渐渐改掉了身上的坏毛病,还读了书,变成好孩子,不仅不记恨师父,还帮助他悔改过去的罪恶,自己也成长为一个热爱真理、勇敢正直、心胸开阔的人。

  水孩子给我的感受真多!我懂得了无论遇到什么事,什么挫折,什么困难,我们都要克服,不要退缩,勇往直前,做个坚强的人。只要人人都怀着一颗宽容的心,世界一定是美好的。

《水孩子》读后感11

  读完了《水孩子》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一个没文化,非常贫穷,没有家教,身上脏兮兮的小男孩,如今却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晕倒在一个精致的村庄的门口,被仙人改造变成了一个水孩子。他变得非常干净,也不像以前一样爱哭,很坚强。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打扫烟囱,总是被师傅打,可他一心想做一个好孩子,让师傅高兴,可他做不到,因为他一点文化也没有,只知道打扫烟囱,更不知道怎样才算好孩子。爱哭是汤姆的"本色:比如他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烟囱中爬行,不小心磨破胳膊肘或是膝盖时会哭;打扫烟囱时有煤屑掉进眼睛里会哭;做错事被师傅打的时候会哭;吃不饱饭的时候也会哭。这些事情汤姆也认为哭是没有办法解决一切问题的。所以他就慢慢学着坚强地面对所有的问题,成为了水孩子,又在仙人的教育下,克服了所有缺陷,最后长大*……

  当我在书店看见这本书的时候,就想买下他的感觉,因为当看到“水孩子”这三个字,我的脑袋里就在想象着:一个贫穷的孩子,每天被人打,然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孩子逃跑了,他逃向一个遥远的地方,可他饿晕了,就被一个仙人把他变成了水孩子……买回来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果然与我想象的一样,原来我也是个创作天才啊!

  还没有看这本书的大朋友们,小朋友们赶快去看吧!相信这本书也会给你们带来不一样的感受!

《水孩子》读后感12

  鸟儿如果没有了翅膀,那么它将永远不能飞翔,永远不能拥有天空;看书如果失去了兴趣,那么你将永远找不到看书的乐趣,永远不能懂得书中的道理。庆幸的是,我非常喜欢看书,我希望自己可以看尽世上好看的书。

  在我看过的书中,英国查尔斯·金斯利先生写的《水孩子》让我印象很深刻。书的主要内容是讲扫烟囱的小男孩汤姆从小就受到葛林师傅的严厉管教。有一次汤姆和师傅到一大户人家去扫烟囱,一不小心闯出了大祸,吓得汤姆四处逃,最后在仙女的指导下跳入水中,变成了水孩子。起初,汤姆很调皮,经常欺负各种水底动物,但在仙女们的帮助下他逐渐长大,已经不再那么调皮了,他也和小动物们成了好朋友。最后,仙女派他去帮葛林师傅摆脱困境。一开始,汤姆很不愿意去,但在仙女们的鼓励下,最后还是鼓起勇气帮自己的师傅从困境中解救出来。经历了各种艰难的考验后,汤姆终于成为了一名既可爱又善良的水孩子。

  《水孩子》告诉我的不仅仅是汤姆的故事,还告诉我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时,一定要有勇气、自信。

《水孩子》读后感13

  和爸爸、妈妈一起读完了《水孩子》,超级喜欢里边的汤姆。这本书讲的是在爱尔兰北镇住着一个扫烟囱的孩子——汤姆。他不会读书也不会写字,也不知道他的爸爸妈妈是谁,每天被他那狠毒的老板逼着替人家清扫烟囱,所以挨打挨饿是家常便饭。

  汤姆从小就受师傅葛林的严厉管教。有一次,他和师傅去一个大户人家扫烟囱,可是汤姆不小心闯下了大祸,吓得他到处跑,最后在仙女的引导下,跳进了水里,并且变成了水孩子。起初,汤姆还是像以前一样顽皮,在水里,他经常跟各种动物捣蛋,后来在仙女的帮助下,小汤姆逐渐长大了,也成熟了。最后仙女派他去帮助师傅摆脱困境。一开始,小汤姆很不愿意去,因为他非常怕师傅会再次把他变成扫烟囱的小孩。可是仙女告诉他,一个人如果想成功就不能只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最后,小汤姆最终战胜了自己,鼓起勇气去帮助自己的师傅。在经历了各种考验之后,他终于变成了一个善良、可爱的水孩子。

  这本书讲了水孩子从一个调皮的坏孩子变成一个正直勇敢、勤劳善良不懈,聪明又懂事的好孩子。汤姆正确地面对自己的错误和缺点,不逃避,不轻言放弃,从点滴小事做起,不断改进与完善自己,终于成为一个乐观好学的男子汉。

《水孩子》读后感14

  去年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水孩子》。我很好奇,这“水孩子”究竟是什么样的孩子呢?他和其他的孩子有什么不同呢?他经历了哪些有趣的事情呢?我带着这些问题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从此,这本书就像吸铁石似的把我牢牢吸住了。

  故事讲到一个扫囱的男孩汤姆,有一次溺水,被仙女变成了水孩子。他游遍了千山万水,克服了许多困难,完成了仙女给他的使命,解救了自己的师傅。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脑海里浮想联翩: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要为与人发生点小事斤斤计较,要学会宽容别人;当我们与别人闹矛盾时,要懂得谦让他人,像汤姆一样,不能光为自己着想。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十分优越,却养成许多不良习惯,有时一遇到困难就不想去克服,比如:当我们作业不会写时,只想抄别人的答案;当我们作文想不出来时,只想抄袭他人的作文;当我们跑步跑不动时,不是与前面的同学拉开很长的距离,就是停下来休息个老半天,再追上前去……如果我们能和汤姆一样,那还有哪座山能压垮我们呢?

  我们要学习汤姆那顽强不屈、乐观面对生活的品质;学习他那不怕困难的勇气;学习他那为了追求快乐、永不放弃的精神!

《水孩子》读后感15

  “一个人的本性总会有两面,一面像天使一般善良,一面像魔鬼一样丑恶”

  这个星期我看了英国作家查尔斯·金斯利写的《水孩子》。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扫烟囱的孩子,名叫汤姆。他每天都要爬进黑乎乎的烟囱去工作,可是工钱却全部要上交给他的师傅,汤姆的师傅是葛林先生,师傅还动不动就打骂他,甚至不给他东西吃。一天当中,汤姆有哭有笑。

  有一次,汤姆和葛林先生到哈特荷佛爵爷那里去做生意,因受人们的误会,汤姆在逃避追捕的时候掉进了水里,一直在暗中保护着汤姆的仙女们把他变成了水孩子。水孩子在水里认识了很多的鱼儿,和他们说话聊天,玩耍嬉戏,但是他没有在水里遇上一个水孩子。可他在交往中仍表现出人类自私自利的本性,这时候的汤姆是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他经常欺负水里的小动物。惩恶仙女惩罚了他,并让他看着其他人被惩罚的模样。

  一次,汤姆偷吃了一罐糖果,结果全身长满了刺。几个星期后,非常难过的汤姆把自己偷吃糖果的实情告诉了惩恶仙女。惩恶仙女没有惩罚他,而是抱了他和亲吻了他。汤姆意识到了,做错事不承认的孩子,会让爱自己的人伤心难过;主动承认错误才能取得谅解。看到最后,福善仙女和水孩子一起讲故事,让汤姆感觉世界是那么得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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